农房尚海湾纠纷立案无相关证件的农房尚海湾父亲可单方面赠与女儿怎么书面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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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的农房怎么才能过户给居民户口的儿子
提问者:| 浏览次数:20次 |问题来自:贵阳
律师你好,父亲原有四间农房,父亲于03年去世,母亲健在,母亲一直与我生活。我和哥哥分得父亲的房子一人两间,现村里进行新农村建设,我们有两套排屋可以拿,老房子抵给村里我和哥哥还要各自再出二十万左右的钱才能调换新房,哥哥是农业户口所以他那套调换好后直接可以集体土地证上改成了他的名,因为我94年的时候考上大学户口就迁出变成了居民户口,村上说写我们的名字的话居民户口是没有集体土地证的,只能写成我母亲的名字才有集体土地证,现在我还要花二三十万装修,我现在花了这么多钱希望能有个法律依据,就是能证明这个房子只是借用了我妈的名字,实际上这个房子是属于我的,因为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现在这种事情太多了,律师能给个好的建议或者解决方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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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共1条
可以与母亲写个协议约定。但事实上母亲是有权利的,不是全部都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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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父亲的房子,房屋赠与给儿子和儿媳妇,父母担心以后双方离婚.可以追加条件吗?_百度知道
父亲的房子,房屋赠与给儿子和儿媳妇,父母担心以后双方离婚.可以追加条件吗?
1、父亲把房屋指定赠与儿子个人,避免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被分割。2、父亲与与儿子签订个附生效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合同,如双方不离婚,孝敬父母,赡养父母百年归世后赠与合同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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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把房产登记在你儿子一人名下!在法律上属于对你儿子个人的赠与!
但是如果要是赠与给儿子和儿媳妇两人头上, 另外加个赠与协议,2人必须要做的事情呢 就像我刚才说的
第一 子女孝顺
第二女方也能离开儿子,现在为这事我全家人都在操心,真的很急
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两人的名下,则属于对他们二人的赠与。
真心真心谢谢你王律师,我想问的事 二人的赠与 在赠与书上面写上赠与条件
【 2人必须要做的事情呢 就像我刚才说的
第一 子女孝顺
第二女方也能离开儿子 】 如果不履行 撤销赠与
这样可以吗?
我个人觉得可以追加附带条件的。因为这房屋不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买,而是老人的遗产赠送。如担心离婚分财产,可以在赠与前添加这条,做为条件。不离婚可共用或收租,如离婚,则不可分这间屋,完全属于自己的儿子。
赠与可以附条件:若儿子与儿媳妇将来离婚,则房屋归儿子所有。或者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只赠与给儿子,该房屋就属于儿子的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离不离婚与该房屋没有关系。
可以签署一份附条件赠与的协议加以公证。
房屋赠与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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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简化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房屋转移赠与无须公证件
&&记者16日从南昌市房管局了解到,为简化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该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办理房屋登记中取消无法律依据公证证明的执法管办告知书》,对于房屋转移赠与、夫妻间房屋产权的登记,不需要提供公证证明。而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登记的,监护人仍需提供公证证明。&&此登记新规事实上从9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申请人持房屋赠与合同即可办理登记&&据悉,以往南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在办理个别房屋登记事项中,要求申请人提交无法律依据公证证明。为减轻居民负担,减少行政成本,该局对房屋产权登记进行简化。&&对于房屋转移赠与登记,《江西省房屋登记条例》规定办理房屋转移赠与登记的材料为赠与合同,并未要求当事人提供公证证明。在房屋转移赠与登记中要求当事人提供公证证明无明确法律依据。因此,在南昌申请房屋转移赠与登记,申请人持赠与合同即可以办理登记。&&夫妻申请房产登记只要提交书面材料&&《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共有房屋财产约定情形,由于有关房屋登记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要求当事人提供公证证明材料。对此,在南昌市,夫妻申请约定房屋财产登记,只要申请人提交书面形式的材料即可办理。&&监护人处理房产仍需提供公证证明&&而对于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申请登记是否需要公证的情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提供公证证明,《江西省房屋登记条例》只规定,监护人应当提供处分房屋财产是为了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但由于该项登记事项的特殊性,出于保护被监护人利益以及规避登记风险的考虑,南昌暂时保留该项登记要求监护人提供有关内容的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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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我父亲过世后父亲单位分一所房屋,现在我母亲健在,岁数也大了,老人有儿子和女儿,儿子前不久去世了,老人把房屋赠与孙子,希望孙子可以养老,房屋已过户,老人有这个权利吗?现在孙子想让老人去敬老院,但是老人不想去,老人现在可以把房屋要回来吗?
我父亲过世后父亲单位分一所房屋,现在我母亲健在,岁数也大了,老人有儿子和女儿,儿子前不久去世了,老人把房屋赠与孙子,希望孙子可以养老,房屋已过户,老人有这个权利吗?现在孙子想让老人去敬老院,但是老人不想去,老人现在可以把房屋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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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行阿布这房子是他爷爷的
你都过户了
过户前没有说明什么条件就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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