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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家沟村两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务公开-运城市阳光农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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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家沟村两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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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按照上级要求,聚焦作风建设,严把环节要求,在认真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努力把问题查摆准、原因分析透、措施制定实。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上,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政治权威。“八项规定”出台之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方法,精简会议,改进会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只有找准问题,才能明确整改目标。杜家沟村党支部不遮掩,不回避,依据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反对“四风”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主要表现在:
(一)形式主义方面(4条)
1、学习抓的不紧,坚持的不好。农村工作处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第一线,“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班子成员头脑中产生了以干代学的思想,总以工作忙、任务重、压力大为借口,没有把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摆到重要位置。特别是对重要的政治理论学习得不深不透,学不到位,不能真正掌握其精髓和本质内涵,普遍缺乏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政治素养。虽然制定了学习计划,但是落实的不是很到位,遇到上级开会或重要工作时,便不来参加学习。
2、关心困难、患病党员不到位。在组织学习中,我们村的一些困难党员不能及时或不来参加我们组织的集中学习,为此,我们专门组织人员下去了解,追其原因是我们班子对于他们关心不够。比如:对于困难党员,我们在活动开始只通知他们什么时候开会、学习、参观,却忽视了他们家庭经济收入多少,会不会因活动而导致他们的经济收入受到损失?会不会因为维系工作而无暇参加学习呢?这是我们班子工作的失误,是我们班子对党员关心不够、不到位造成的。
3、工作重安排轻落实。自红白事公约出台后,我们村对此事抓的不够紧、不扎实,凡遇到红白事时,仅局限于口头通知,落实不到位,使得红白事铺张浪费得不到遏制,造成村民的生活负担加重。如杜雷鹏母亲安葬一事,是我们村红白事公约出台后第一宗事,红白事公约虽规定严格实行5天安葬,饭菜标准为6菜,但是因农村的讲究,根据阴阳学风水学说,认为5天安葬犯大忌,故推迟了一天安葬,饭菜标准因一些老总管的提议6菜太少不够吃,改为8菜,由于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导致我们村红白事规模有所抬头,加重了老百姓经济负担,也为以后执行红白事公约埋下了隐患。
4、村庄绿化重栽植,轻日常管护。2013年我们村完成村广场及村庄周围的绿化工作,本在解决村庄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但是,在花草树木栽种完成后,却忽视管理,造成一部分花草树木的死亡,从而造成了不良反响,让老百姓认为我们在挥霍集体的钱。
(二)官僚主义方面(4条)
1、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法宝利用不力。批评和自我批评做的很不到位,常常是避重就轻,一团和气,不敢亮丑揭短,不能触及问题实质。自我批评时,说了就算了事,不注重日后改正。比如: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不敢说真话、说直话,发表意见含糊其辞,蜻蜓点水式的提意见,不深刻、不到位。
2、工作要求不严。在平时工作上,对个人及下属的标准不高,管理不严,工作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阳光集团焦炉煤气转天然气项目的土方平整,因我们工作不认真、协调不及时,造成土方二次倒运,给个人和集体都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联系群众不紧密。我们村干部没有一个人常年在村里居住,平时没有工作或个人私事时,很少回村,即使回村后,也不能静下心来与村民谈心聊天、倾听他们的心声,关系他们的生活,拉大了干群之间的联系,使群众对干部产生了陌生感、敬畏感,影响了村级工作的正常开展。
4、决策公开不及时、不透明。关于新农村建设范家庄村所征收的土地、附着物的清算、阳光集团所付的600万元土地预付金及上报省土地部门审批一事,作为村委主任的我没能按要求及时的组织召开会议或通过公示等方式为村民传达这一消息,不仅造成村民误信传言、谣言,胡思乱想,还对新农村建设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享乐主义方面(3条)
1、缺乏干事创业精神。有点同志认为自己就要船到码头,车到站了,站好班、守好岗就行了,满足于以往的成绩,当先进、争一流的进去意识没有了,对待工作要求不严,标准不高。
2、工作中拈轻怕重,避重就轻。对于相关工作的管理不严格、不及时,没有下功夫去监管工作质量的好坏与否,遇到一些棘手问题时,不敢抓、不敢管,不敢碰硬,怕得罪人。
3、存在联系群众不够紧密的问题。平常工作中与普通百姓谈心少,交流少,对百姓疾苦、诉求了解少,不能很好掌握下面情况,得不到第一手材料。对重点工作研究多,过问多,对群众身边的事关心少,没有真正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生活状况。比如:对于低保户、大病家庭的关心不够,认为他们领着国家的补助金,日子能过的去就行,很少深入到他们的家庭中去,了解他们还需要什么、缺什么。
(四)奢靡之风方面(2条)
1、厉行节约方面做得欠缺。两委干部在工作中用纸、用笔、用电等物品上,随意性比较大,有浪费现象。比如:夏天天气炎热,开会时都积极的把空调打开,会后,却没有人及时的关掉空调,导致用电浪费。
2、缺乏节俭意识。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质量的大幅提高,我们干部在思想上“两个务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有所淡化,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逐步消弱,导致了工作上低标准贪图安逸,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复存在,得过且过的混日子。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四风”问题的存在有其深刻思想根源。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有工作机制层面的原因,也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根源和认识根源的原因。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政治觉悟不够高。
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事事处处都应该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应该像焦裕禄那样,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克己奉公,鞠躬尽瘁。
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改革开放的科学方法时指出,“摸着石头过河”是摸规律,从实践中获得真知。过去对“摸着石头过河”的理解还不深不透,导致在制度改革方面缺少一贯性,总是会出现“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不成熟发展规划,致使改革不够深化。
3、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密切联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目前,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应该是联系群众不紧密,依靠群众不积极造成的。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
“四风”问题的存在,不仅表明我村班子成员在“四风”上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也同时表明我村作风建设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我们将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用更足功夫、切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从思想根源入手,
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大力度切实解决好“四风”问题确保取得党和群众满意的明显实效,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接受上级和群众的检验。
&(一)形式主义整改措施
1、要精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重点突出,会上提出的问题必须有解决办法,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会后按时反馈落实情况。
2、在组织学习活动时,学习内容要明确,学习要和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讨论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
&(二)官僚主义整改措施
1、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2、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摈弃长官习气,为民多办实事。
&(三)享乐主义整改措施
1、在管理方面,鼓励创新,建立新的激励机制及其它的规章制度。由领导班子相关成员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党的八项规定,禁止工作期间饮酒。
&(四)奢靡之风整改措施
建立健全水、电、办公用品、清扫工具等相关管理制度。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村班子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力争思想上有新的境界,工作上有新的起色,作风上有大的转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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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09:56:45来源:点击数:1807
  西四机文〔2014〕1号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办,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关于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研究确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西峡县“四项机制”建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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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共西峡县委办公室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西办〔2014〕36号)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双基、双治、双安”的要求,以规范基层、夯实基础、提高党员干部服务水平、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目标,以基础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引领,以建强“三支队伍”(党员骨干服务队伍、驻村包联干部队伍、“一村四警”爱民队伍)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构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刚性约束,推动基层党员干部从根本上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推动基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的执政之基,为建设富强、和谐、美丽、幸福新西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1、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通过全面深化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巩固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增强党员群众主体意识、提升群众干事创业积极性,着力健全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推动基层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4年底前行政村全面深化,实现科学运用,规范提升;2015年向乡镇(街道)、社区、村民小组和部门、事业单位拓展延伸。
  2、建好“四级”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建好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居)民小组服务点等四级服务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服务体系,真正把服务阵地建成集党员活动、便民服务、文化宣传、信息传播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党员之家、群众之家、便民服务之家,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零距离为群众服务。乡镇(街道)2014年底要达到100%;村(社区)2014年底要达到50%以上,2015年6月达到80%以上,2015年底达到95%以上。
  3、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基层矛盾调解化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维稳信访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充分履责,社会组织和群众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创新适应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新情况新特点的工作体制和手段方式;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大调处活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力争排查率达到100%,调处率达到98%以上,确保大多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越级集体上访事件或刑事治安案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抓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以强化基层党委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以纠正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重点,以整合监督检查资源、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为支撑,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规范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行为,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改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
  (一)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工作步骤
  1、夯实基础阶段(2014年10月中旬-2014年11月底)
  (1)建强骨干队伍。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把“素质高、声誉好、懂村务”、能切实代表村民发表意见的群众选为村民代表;实行代表联系户制度,每名村民代表联系3-5户群众,包政策宣传、议事讲解、矛盾化解,确保通过事项顺利实施。
  (2)规范决策事项。一是抓好村(社区)职权范围内自主决策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公益事业兴办及筹资筹劳、建设承包,土地承包经营及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宅基地使用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置本村集体财产等。二是抓好政策规定需要民主决策的相关事项。主要包括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低保户对象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给本村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涉及农资综合补贴的发放等。三是抓好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资金需要民主决策的事项。主要包括本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农业综合开发,本村土地整治、公益事业征地,涉及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教育、医疗等事项。四是抓好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3)强化教育培训。强化普及性培训,村党支部书记要利用党员活动日对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知识普及宣传和培训;强化针对性培训,各乡镇要对村组干部进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专题培训,全面提高认知水平和操作能力,做到愿用、会用,使所有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群众代表都对记录在案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了然于胸,熟记在脑,说的明白、讲的清楚。
  2、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10月中旬-2014年12月底)
  乡镇(街道)要对深化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情况逐村进行排查摸底,量化指标;结合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按照30%、60%、10%的比例,划分一、二、三类,分类施策,专项整改。一是一类建标兵。对于村室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上、建设标准高、有单独大院、村集体收入较多的村,按照“五大中心”打造,除了“五个好”党支部所具备软硬件设施外,必须做到“六必有”,即有宣传标语标牌,有工作规范版面,有支部村委议事中心、党员群众议事中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村级合作组织服务中心和文化娱乐活动中心等“五大中心”,每季度至少有一项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决策事项,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公开栏、学习园地和意见箱,有记录齐全、分类规范的档案资料。二是二类村争一流。对村部面积在200平米以下、建设档次一般的村,按照“两大中心”打造,并达到“四规范”,即村级活动场所功能分区规范、基础资料完善归档规范、制度版面悬挂上墙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规范。三是难点村全达标。对村室属危房险房、班子缺职、战斗力不强、群众基础较差的村,区分情况,分类施治,确保班子、阵地、决策事项、工作制度、档案资料“五达标”。
  3、拓展延伸阶段。(2015年1月上旬-2015年5月底)
  (1)全面推广村民小组“一提二审三通过”工作法。以“一提二审三通过”(村民小组理事组提出实施意见、村“两委”审查同意、村民小组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决议通过)方式,决策涉及村民小组的重大事项。对仅涉及部分村民小组的决策事项,采取利益相关党员、村民代表和农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要组织指导村党组织,在所有村民小组成立理事组、党小组、村民小组会议等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抓好推广运用。每个乡镇党委要选取2-3个村作为试点,领导分包、先试先行,探索创新、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2)扎实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社区的全面落实。社区重大事项要按照社区党支部(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建立健全科学提议制度、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党员联系居民制度、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等配套制度。结合我县社区“大党委”制建设实际,进行制度创新、载体创新和方法创新;要充分吸纳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代表、流动党员及务工人员等参与,深入推动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3)探索“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乡镇(街道)的拓展运用。按照“党(工)委领导、党政协调、发扬民主”的要求,在乡镇(街道)探索通过书记或镇长(主任)办公会提议,党政联席会商议,听证会或论证会审议,党委会(党代表会议)或人大主席团会议(人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执行情况公示的程序决策实施重大事项。要进一步明确党(工)委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党代表提案制、听证会等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乡镇(街道)党务、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系。
  (4)积极探索“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拓展延伸。吸纳借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民主公开的理念和精髓,根据行政管理体制、党组织设置形式和企业管理制度的不同特点,探索建立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机制。要按照“三问一评”(事前问情、事中问计、事后问效,民主评议)的基本要求,制定符合单位、部门实际的决策管理办法。对党委负责制单位、群团组织等实行委员会制的单位、实行党组领导下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单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不同类别的单位,坚持试点先行,在探索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创造性的研究和开展工作。
  4、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6月上旬-2015年6月底)
  一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二是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座谈、解决疑难问题常态化、制度化。村和社区要落实好党员联系群众、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每名村民代表联系3-5户群众,及时了解群众意愿,收集群众意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执行已经通过的各项决议。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村(社区)、村民小组若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议两公开”、“一提二审三通过”程序决策重大事项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未经民主程序做出错误决策、给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视情况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等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直至撤销党内职务或启动罢免程序予以罢免。四是健全决策评估制度。县委将确定一定数量的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环保卫生、种植养殖、工业发展、法律金融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决策评估工作服务团,并按专业划分服务小组,统一调度,为各基层党组织的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方面的帮助和支持。五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村务决策档案,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台账。对“四议两公开”每个环节都应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6月中旬-6月底)
  各乡镇要对本地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情况、拓展延伸情况,民主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民主管理内容是否具体,民主监督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进行自查。县委组织部将于2015年6月下旬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工作步骤
  1、集中建设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2月)
  各乡镇(街道)在抓好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对条件较好的村,2014年要全部建成党群服务中心;条件较差、村室建设相对落后的村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2014年底前完成50%建设任务;要按照“五有”标准,在人口聚集的村(居)民小组建立便民服务点,2014年底前完成30%村(居)民小组建设任务。
  2、规范提升阶段(2015年1月-2015年4月)
  (1)队伍建设规范化。加强专题培训,规范明确服务中心人员、事项、职权,做到人员定岗定责、事项应进必进、权限随岗进驻。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标准,确定5-7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本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村(社区)服务中心采取村干部周一集中办公和轮流值班相结合的方法,为党员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2)服务流程简便化。按照“程序最简、时限最短、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工作目标,对县、乡、村三级服务中心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证照办理、民政社保、户籍计生、民事调解、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作为规定动作,对服务名称、受理范围、受理要求、办理流程等进行规范整合,通过全程代办、并联式审批等为群众提供服务。要科学设置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做到一个口子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办理群众委托事项,真正做到服务流程“零障碍”。
  (3)运行机制规范化。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服务中心“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机制:“一规范”即规范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等要求;“二上墙”即办事流程、服务制度上墙;“三办理”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四登记”即电话预约登记、上门服务登记、办结签收登记、代办结果登记;“五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上报材料公开、承诺事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六公告”即服务项目告知、受理单位告知、受理程序告知、所需材料告知、收费标准告知、投诉告知。并注重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确保记录规范,内容齐全。
  (4)服务功能人本化。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从服务方式、领域上进行探索实践,务实创新。要坚持实行双休日值班制度,开展“延时服务”,积极拓展服务时间;要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服务热线、建立微信平台等拓展服务空间。要积极探索向生产、科技、流通领域拓展延伸,通过定期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供求信息,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建立菌、果、药等农产品供求及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为农民调整产销策略提供依据。
  (5)制度建设长效化。全面实行领导轮流带班制度、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健全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代办服务制、全程记录等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效能评估、奖惩等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建立群众测评机制,实行“一事一评”,对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建立回访工作制度,定期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6)服务活动常态化。村(社区)党组织要树立“建设靠群众,群众靠发动,发动靠活动”的工作理念,积极搭建群众参与平台,通过经常性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引导村(居)民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支持和投身村(社区)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活动,积极推行“三务公开”制度,加大对党务、村(居)务、财务的监督力度;开展党日活动,各乡镇(街道)要统一确定村(社区)党员活动日,依照“五学四议三帮”(五学即学理论、学知识、学法律、学技术、学政策,四议即议党建、议村务、议发展、议致富,三帮即帮村里做好公益事业、帮上级完成工作任务、帮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开展主题鲜明、形式灵活的活动,每月固定开展一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辖区村(居)民爱好和特长,组建关爱空巢老人、治安巡逻、心理关怀等特色专业志愿者服务队,义务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组建合唱队、舞蹈队、腰鼓队、篮球队等群众文体队伍,购置必需的文体器材,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文体活动。
  3、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4月-2015年5月)
  各乡镇(街道)要注重收集和积累服务群众工作的相关资料,积极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上门服务制、办结问效制等的规章制度,确保党建服务高效规范运转。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应设立工作台帐,对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人员、承办时间、办事结果等情况,做到事有登记,月有小结,季有点评,年有考核,确保群众办事件件有着落、项项有回音。
  4、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6月)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目标任务、建设标准、规范运行等要求,对本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居)民小组服务点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县委将于2014年12月起对全县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基层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工作步骤
  1、发挥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构建排查调处体系(2015年3月底前)。一是健全人民调解体系。按照“五有”(有办公室场所、有专兼职调解员、有印章、有调解书、有统计台账)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全县乡(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门性调解组织建设;在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以基层干部、驻地民警等为骨干的专兼职排查力量,充分发挥综治特派员、综治协管员、综治信息员、治安中心户长、治安志愿者及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等各种群防群治队伍的“和事佬”、“老娘舅”作用;加强民生服务网站、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建设,构建乡(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与行业性、专门性调解组织为主,其他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二是健全行政调解体系。以“经济发展产业化、领导班子优良化、乡村管理民主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党员教育经常化、管理考核科学化”为目标,巩固提高县一级、规范完善乡一级、重点加强村一级基层组织建设,建立由党组织牵头、几套班子齐抓、其他组织配合、信访渠道为主的行政调解网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健全司法调解体系。人民法院要进-步拓展调解工作范围,将调解工作从处理民事案件向处理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延伸,从案件处理过程向立案、执行、信访等环节延伸;大力推进巡回调解、邀请调解、委托调解,强化调解效果,提高调解结案率。对未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纠纷,人民法院应积极引导其先进行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对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自愿申请确认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确认;对人民调解或行政机关在调解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请求人民法院给予行政调解指导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指导意见供其参考;对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无效的纠纷,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可直接转交人民法院立案部门立案。
  2、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大调处活动(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
  (1)动员部署阶段(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科学的实施方案和宣传提纲,迅速召开动员会议,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时间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集中调处阶段(日至日)。总的要求是充分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和社会法庭的作用,在排查上求突破、不留死角,在调处上求实效、不走过场,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留隐患。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全面增强“事要解决”的责任感;发挥“四个作用”,即:示范带头作用、部门联动作用、真情感化作用、超前防范作用,落实事要解决的具体措施。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影响全局稳定、影响区域稳定的主要矛盾纠纷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处理;对排查出来的一般性矛盾纠纷,要边排查、边调处,确保就地消化解决;对问题比较复杂、解决难度大、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明确解决问题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力量攻坚,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控制措施。要发挥“一村四警”辅助作用,扎实落实好“联村活动日”、“三问三送三解”等工作要求,坚持把矛盾纠纷多、治安隐患多、不稳定因素多的村、社区作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联村活动,提升联村工作质量和效果。
  (3)建章立制阶段(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在认真总结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体制。一是建立排查预警制度。充分发挥村(社区)治保、民调组织功能,对矛盾纠纷随访随记,随访随调,及时向乡镇综治办报告一次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边处理、边稳控、边报告。针对特定地区或特定领域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及时开展专项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防止矛盾积累升级。二是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其中“县级以上单位每月1次、乡镇(街道)每半月1次、村(社区)每周1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及时总结报告治安状况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情况,分析可能出观的各种不稳定因素,研究重大疑难或跨乡、跨村、跨行业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确保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三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对所有矛盾纠纷都要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落实、包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四是建立奖励惩戒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对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得力的要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深入,调处不力,或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和问题隐瞒不报,或在源头上制造矛盾纠纷,推诿扯皮,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重大案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该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单位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一票否决警示、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等惩戒措施。
  (四)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工作重点
  1、深化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健全“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1)进一步澄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由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在2015年3月底前,对换届后辖区内各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计量、盘点、核实、登记,澄清集体“三资”底子,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三资”账簿。并按照村务公开程序,于2015年4月底前在各村(居)务公开栏和县阳光农廉网进行公示。
  (2)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以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为基础,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监管职能,做到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制度五到位;乡镇(街道)纪委要监督、督促各村在2015年4月底前,将“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强化监管职能,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规范“三资”管理和处置流程,确保群众对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处置权和受益权。县财政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和村(居)报账员业务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3)建立健全乡村财务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乡财县管、村财乡监”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基层财务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债务管理等制度,重点解决私设“小金库”、财政直接拨付外的资金、集体资产处置、资源承包租赁等收益“体外循环”以及公款私存、白条入账等问题。制订完善农村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对不宜实行农村家庭平均承包方式的土地、荒山、荒沟、荒滩、水面等农村集体资源,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推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方式承包,防止出现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
  (1)实行部门监管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财政和县直其他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强农惠农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凡能通过“一折(卡)通”发放的补贴资金都要通过“一折(卡)通”发放,涉农基建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各负其责,其他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各惠农项目实施各环节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廉洁。
  (2)实行全程公示制度。各惠民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政务、村务、财务公开等要求,在惠民资金正式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县阳光农廉网、村务公开栏、惠民政策明白卡等载体,向群众公开资金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实施方式以及其他要求等情况。惠农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避免暗箱操作,预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惠民资金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资金的管理、监督和使用,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对因工作不实,底子不清,暗箱操作,监管不力,滞留、截留、挪用、骗取资金等行为,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强化审计监督,规范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1)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机制。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县审计局要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每年对1-3个乡镇、3-5个县直部门开展任中审计,把领导干部任期内债务管理、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生态效益、节能减排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评价内容,重点审计领导干部执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监督权情况,关注有无违法违规、重大经济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资金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2)完善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机制。县审计局要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扶贫、救灾、生态环保、涉企财政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计划条例》,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纠正违规问题,核减不实费用,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每年对1-2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推动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实到位。
  (3)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机制。县农经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农业、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村级集体“三资”规模和村务管理规范程度,每年确定6个乡镇(街道)60个重点村(居委会),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
  (4)完善审计整改落实和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县审计、农经部门要加强审计跟踪监督检查,要在处理处罚上加大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公告发布制度。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和政府督查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健全案件线索移交、查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整改意识,强化审计整改领导责任制,形成推动整改、促进问责的合力。
  4、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1)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对于群众反映或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共性突出问题,县财政局要会同审计以及各惠民资金业务主管部门,从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出发,围绕“三农”、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每年确定2-3个重点,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县纪委备案后,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治理结束后1个月内,向县纪委报送检查结果。县纪委监察局通过随机抽查、实地察看、民意调查等方式方法,强化督查,防止专项治理走过场。
  (2)提高治理实效,突出制度建设。通过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分析问题根源,对各项监管措施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扎紧制度笼子,堵塞制度漏洞。
  (3)完善风险防控,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细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和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5、实行直查快办,加大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1)直查快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结合正在开展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涉农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根据被反映人层级、反映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直接查处或转办、督办违纪违法线索,分级负责、限时办结。财政、审计、农经以及各惠民政策、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和司法部门移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于隐瞒线索不报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责任。
  (2)健全机制。全面推行群众来访接待“双向承诺”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认真做好涉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
  (3)突出重点。重点查处和解决四个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一是坚决查处截留、挪用、贪污国家粮农直补资金、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资金、扶贫和救灾资金物资等行为,重点查办基层干部虚报浮夸、与民争利案件以及在征地拆迁、集体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开发承包、宅基地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在土地承包、流转和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截留抵扣、骗取套取、贪污挪用征地补偿费等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以兴办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名义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以及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等行为;三是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四是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完善“四项机制”是加强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和内容,县委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四项机制”工作的督查、推进、综合协调等日常性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并分解任务到具体科室。各乡镇(街道)特别是试点乡镇(街道)要把“四项机制”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成立组织,制订方案,明确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形成“四项机制”建设高潮;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常过问;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研究推进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工作特色,早出工作成效。
  2、强化督导,科学运作。县委把“四项机制”实施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单位党组织考核和村党支部书记专职化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平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点题述廉”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相结合。县“四项机制”办公室要通过召开会议、观摩评议、专项督查、一线督导等形式,掌握进度,发现问题,交流经验,推进落实。各牵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也要对照要求,加强自查,完善措施,确保“四项机制”工作取得实效。
  3、探索创新,注重实效。县“四项机制”办公室要加大工作调研,对发现的新问题、新动向、新情况要及时应对,拿出意见建议提交县“四项机制”领导小组研究;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特别是试点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大胆工作实践,打造精品亮点,形成工作经验,着力以点带面,推进“四项机制”建设顺利实施。宣传部门要及时发现和宣传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形成人人熟知、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日常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积极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四项机制”工作不断完善提升。
主办单位:中共西峡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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