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多少个省王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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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承接的科威特866房建项目,是科威特住建部投资建设的大型综合性功能齐全的高级住宅小区,合同价近38亿元人民币,是中科两国建交以来中国企业承建的最大建筑项目。
初到科威特,恶劣气候,语言不通,文化差异,工程运作模式不同等,让初来乍到的一冶人很不适应。
为了有效控制人工成本,项目部通过多种渠道,引进了朝鲜、巴基斯坦、埃及、印度、孟加拉国、越南、希腊等8个国家的劳务人员,组成了一支“联合国工程队”。
面积达2平方公里的866项目工地,分布着黄色、黑色、棕色的面孔。随着施工任务的不断展开,项目部使用本地和第三国劳务的比重不断加大。施工高峰期,朝鲜、埃及、越南、巴基斯坦、孟加拉和印度人达到2400人。
2011年下半年,正值抢抓样板房施工的关键时期,朝鲜工人要从驻地步行20多分钟至施工区,为避免他们在烈日下暴晒,项目部特意为他们租了一辆巴士。金正日逝世时,项目部为朝鲜工人腾出食堂,作祭奠场所,项目经理还亲自到朝鲜驻科威特大使馆吊唁,进一步拉近了中朝员工的感情。
遇到科威特重要节日,项目部便组织外籍工程师一起开Party,大家坐在一起,吃点点心,聊聊天。科威特夏天天气炎热,最热的时候,现场地表温度高达70多摄氏度,穿一般的鞋子烫脚,项目部就统一给外籍员工购买厚底劳保鞋,租赁交通车接送他们上下班。
每个春节,项目部都邀请外籍员工与中方一道吃团年饭,让他们感受中国传统节日的气氛。夏天送清凉,年终给优秀外籍员工发奖金和奖牌,一系列中国特色的关爱员工措施,增强了项目部对外籍员工的凝聚力。
针对来自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风俗差异,项目部充分尊重个性。斋月期间,项目部要求非穆斯林员工,不得当着穆斯林的面在白天进食、饮水和抽烟。同时,不强制阿拉伯员工加班,确有需要,事先充分沟通,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SHAOO,866项目部印度劳工的介绍人,他说: “在这个工地上,我没有感觉到差异,这里没有国籍之分,大家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866项目部聘请的巴基斯坦籍工程师AHMAD,主要负责图纸转换工作。他说:“这个项目虽然中国人是管理者,但我们在这里有发言权,大家是平等的,合作得很好”。
项目部的中方管理人员,平均年龄仅30岁。首任项目经理李钢,48岁,在这个以年轻人为主的项目部,他算是老资历了。在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两瓶降压药。他说,来科威特之前身体很好,吃药主要是压力太大。初涉科威特,环境是陌生的,没有经验、没有稳定的劳动力供给渠道,且施工标准与国内有着很大不同,质量要求高,报验程序繁琐,加上资金压力大,施工条件差,开始时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
2012年3月,材料员邵志超结束休假回到科威特不久,便接到父亲去世的噩耗。得知消息后,项目部领导第一时间向他送去了慰问,并表示可以批准他回国料理父亲后事。但邵志超考虑到刚休完假,工地上人手又紧张,便强忍悲痛,主动坚守岗位。
2012年7月,项目部副经理吴杰的妻子因阑尾炎发作疼痛难忍,晚上一个人在家,无法去医院,当中国一冶海外公司党政领导得知这一信息后,及时赶到患者家里,将其送往医院,协助做好各项检查,并安排工作人员全程轮流陪护直到病人出院,使吴杰及其家属深受感动。
柳其祥是项目部办公室主任,由于语言不通、对科威特情况不熟,办起事来费很大劲。没有英语基础的他坚持学习,现在,出门已经不需要翻译。他的办法是在记不住科威特的地名时,就干脆给起个中国名字。在科威特城区有个大型市场,食品、小商品一应俱全。王金德就给它取名为“科威特汉正街”,并教会司机汉语,每次听到去“汉正街”,孟加拉国籍司机便心领神会。
项目60%以上都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如同诸多年轻人一样,他们都面临着谈婚论嫁,然而不同的是,从他们入职后奔赴海外项目的第一天起,维系这份感情的唯一纽带便是每日工作结束后、时差6小时的越洋电话和QQ视频语音。
项目部预算员杨俊杰收获爱情后,需要装修婚房,可当时他正在科威特忙工作,不能回国;公司领导知情后,亲自带上办公室人员到杨俊杰装修的婚房去帮忙。小杨感动地说:“虽然在科威特一干就是4年,但正是这份艰辛成就了自己的成长,项目的成功同时坚定了我们‘走出去’的信心。”
(本栏目征稿启事及参阅已刊发稿件,请登录中工网首页“中国工人在海外”专区。 来稿请发)138 王金德
发布时间&:&&&&&&&&来源:中国吉林网作者:本网微博&:&&&
王金德,男,1951年11月生,中共党员,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村党总支书记。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位村级父母官,王金德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主动从群众最盼、最愿、最急、最难的事情做起,以民为本,无私奉献,恪尽职守,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几年如一日,赢得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实现了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长足发展。
他为群众脱贫致富不辞辛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百姓谋利益的新形象,村民牢骚少了,支持多了,怨气少了,感谢多了,羡慕党员向党组织靠拢的人也多了。如今,全村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发展无公害蔬菜1000多亩,标准化日光温室150栋300多亩,钢筋塑料大棚456栋。由本村党员和农户承包,经过省级认定有10多个品种达到无公害标准。温室、大棚道路、喷、滴灌、电路,包括有机肥料全自动化等基础设施全部健全,为了形成无公害蔬菜产业化,增强市场竞争力,整合资源,并成立了白山市七道江祈康无公害合作社,形成统一管理、统一购买农资产品、统一销售的经营模式。为壮大集体经济,促进村办企业发展王书记上下协调资金,投资1000万元,将村办龙头企业移民砖厂改造成节能环保砖厂,年产量达两千万块,不仅产量比改造前翻一番,还解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了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年利润260万元,上交税金28万元。
王金德先后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被市、区、镇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小康村建设、三个代表活动、农村基层组织三项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等各项荣誉称号。七道江村也成为了国家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村,年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示范村、省级精神文明村、省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先进村,市级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
[责任编辑&:&&陈尤欣]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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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海与丁田有、赖小娟、王金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潭民初字第407号原告王晓海,男,日出生,汉族,个体经商户,住福建省建阳市。被告丁田有,男,日出生,汉族,个体经商户,住福建省建阳市。被告赖小娟,女,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福建省建阳市。被告王金德,男,日出生,汉族,个体经商户,住福建省安溪县。委托代理人梁忠民,福建心至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晓海与被告丁田有、赖小娟、王金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谢芳德适用简易程序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晓海、被告王金德的委托代理人梁忠民已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丁田有、赖小娟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晓海诉称,原告与被告丁田有系朋友关系,被告丁田有与赖小娟系合法夫妻关系。2012年2月,被告丁田有找到原告以生意周转需要为由,向原告借款950000元。被告丁田有收到借款后写下借条一张给原告,被告王金德在借条上以担保人身份签字。借款到期后被告拒不还款。现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丁田有、赖小娟偿还借款本金950000元,被告王金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王金德辩称:1、对本案被告丁田有借款950000元,答辩人作为担保的事实没有异议;2、原告主张答辩人对被告丁田有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这项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能成立。理由是:我国《担保法》第26条明确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届满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这说明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6个月。本次借款届满时间为日,也就是说担保期间应该从日起算至日。原告的起诉时间已超过担保期间,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被告丁田有、赖小娟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原告王晓海为证明其主张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据1、借条1张,拟证明日被告丁田有向原告王晓海借款950000元,借款期限为日至日,由被告王金德作为担保人。证据2、银行交易明细1份,拟证明原告王晓海于日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950000元转入被告王金德的银行账户。证据3、申请证人葛鸿志出庭,拟证明被告王金德在日仍然认可担保责任的事实。被告王金德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2、3均无异议。被告丁田有、赖小娟、王金德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本院提供证据。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1有两被告的亲笔签名,证据2为银行的查询结果,证据1、2来源合法,客观真实。被告丁田有、赖小娟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意见,被告王金德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均没有异议,故本院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2、3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依法予以确认。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被告丁田有以生意投资需要周转为由向原告王晓海借款950000元,双方写下《借条》一张,内容如下:被告丁田有向原告王晓海借款950000元,借款期限为日至日,由被告王金德作为保证人签字。原告将借款950000元以银行转账形式汇入被告指定的银行账户。借款到期后,被告丁田有未依约返还借款,被告王金德也未依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个被告至今未返还借款。另查明,被告丁田有与被告赖小娟系夫妻关系。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被告丁田有作为借款人向原告王晓海借款,并出具《借条》交原告收执,后经原告催告未予返还,现原告要求被告丁田有返还借款,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被告王金德在借条上签字作为保证人,未约定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视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案中被告王金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日,原告未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故被告王金德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故本院对原告认为被告王金德在2013年9月仍认可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对被告王金德认为已超过保证期间的辩称予以支持,故本院对原告王晓海要求被告王金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被告丁田有与被告赖小娟在借款时系夫妻关系,故原告王晓海要求被告丁田有与被告赖小娟共同偿还上述债务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丁田有、赖小娟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丁田有、赖小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王晓海借款950000元。二、驳回原告王晓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丁田有、赖小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300元,依法减半收取6650元,由被告丁田有、赖小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谢芳德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书 记 员  郑铸彦本案依据的主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1.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执行申请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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