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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链接:万物的签名:女植物学家重写爱的脚本| - 长岛县您现在的位置: >> >>正文万物的签名:女植物学家重写爱的脚本第1页 :基本信息
书名:万物的签名作者:[美] 伊丽莎白o吉尔伯特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内容简介:阿尔玛o惠特克,与世纪同生,在一八○○年滑入我们的世界。白手起家、从事植物探险而一跃成为费城首富的父亲是阿尔玛眼里永远的太阳,出身名门的母亲则是冷静完美的月亮,志趣相投的植物出版人是她亲密的工作搭档。在阿尔玛的世界里,科学与理性统治一切,身体和头脑需要双重满足。天赋异禀的她,借由对植物的探索与认识,一步步解开推动生命发展的机制。而她最艰巨的任务,却是让她亲近的人理解她、爱她。为了爱,阿尔玛一直陪伴父亲;为了爱,她与一个完全背道而驰的人结婚,却又因为爱,将爱人放逐到地球另一端,才发现时间所剩无几,留给她的,又何其少……十九世纪最雄心勃勃的女植物学家,做着最具纯粹想象力的工作。从伦敦、费城到芳香之地塔希提、阿姆斯特丹,她决心勇敢地爱下去,重写生活脚本,在世上,闯出自己的路。因为爱,是生命的回声,自始至终,声声不息。作者简介:伊丽莎白o吉尔伯特(Elizabeth Gilbert)小说家、新闻记者。1969年生于康涅狄格州沃特伯里市,在纽约大学求学期间,白天上课,夜晚振笔疾书短篇故事;曾在Spin、GQ和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担任新闻记者;两度获得National Magazine Award 深度报道奖,她的短篇小说选集Pilgrims入选国际笔会/海明威奖决审名单;2000年,第一本小说Stern Men登上《纽约时报》好书榜。2002年的作品The Last American Man入选美国国家图书奖与美国国家书评奖决审名单。2006年出版的回忆录《美食,祈祷和恋爱》(中文译名:《一辈子做女孩》)是她最受瞩目的作品,全球共有三十多种语言版本。2008年,《时代杂志》票选她为全球百大影响人物之一。在读者引颈期盼之下,她的最新小说《万物的签名》在2013年秋季出版。她为写作本书搜集大量资料,耗费七年时间做足功课,并以紧凑的步调呈现出这部格局浩大的小说,故事背景遍布伦敦、秘鲁、美国费城,甚至是塔希提、荷兰阿姆斯特丹等地。书中充满各式鲜明、极具个人特色,同时呈现时代氛围的角色。一出版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榜,并得到各大媒体年度好书肯定。她目前与丈夫定居在纽泽西州法国镇的一个河边小城。书摘正文:1人生的头五年,阿尔玛确实只不过是这个世界的一员――在如此幼小的时候,我们都只是个过客――因此她的故事还不高贵,也不特别有趣,只能说,这个平凡的孩子安然无恙地度过她的日子,被财富包围,其富裕之程度,在当时的美国,即便在高雅的费城,也几乎没听说过。她的父亲如何拥有这一大笔财富,是个值得谈论的故事,但姑且让我们等这女孩长大,再娓娓道来。在一八○○年,一个出身贫寒、几乎不识字的男人成为城里最有钱的居民,是一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不寻常的事,因此,亨利o惠特克致富的方式确实有趣――尽管或许并不高贵,正如他自己也会率先承认的那样。亨利o惠特克一七六○年出生于伦敦溯泰晤士河而上的里士满村。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父母贫寒,已经生了太多的孩子。他在两间小屋里长大,脚下是踏平的泥地,头上是凑合的屋顶,炉前几乎天天都有食物,有个不喝酒的母亲,不揍家人的父亲――和当时的许多家庭相比,换句话说,几乎是一种有教养的生活。他的母亲甚至在屋后有块自留地,种飞燕草和羽扇豆,用作装饰,像贵妇人那样。不过,亨利并未被飞燕草和羽扇豆蒙骗。他自小和猪隔墙而睡,在他的生命中,贫穷无时无刻不让他觉得难堪。第2页 :01 倘若他从未见过周遭的财富,用以比较他自己的贫寒家境,亨利对自己的命运或许会少些不满――但这男孩成长过程中不仅目睹了荣华富贵,更见识了皇家气派。里士满有一座王宫,以及被称作邱园的皇家公园,由奥古斯塔王妃专业栽培,她从德国带来园艺家,渴望把真实卑微的英国草地,弄成虚假豪华的景观。她的儿子,未来的国王乔治三世,在此度过他孩童时的夏天。乔治登基后,试图让邱园成为值得与欧洲大陆的对手相较量的植物园。英国人,在他们湿冷孤立的岛上,于植物研究方面远远落后于欧洲其他国家,因此乔治三世迫不及待地想迎头赶上。亨利的父亲是邱园的果树栽培师――一个谦卑的男人,受主子们尊重,就像任何尊重谦卑的果树栽培师的人一样。老惠特克先生具有让果树结果的天赋,对他的主子们更是崇敬。(“他们与众不同,”他说,“他们花钱买地找麻烦。”)有一次他把生了病的标本幼芽嫁接在强壮的根茎上,以黏土固定,因而拯救了国王最心爱的苹果树。那一年,苹果树从新枝长出果实,不久即硕果累累。为此奇迹,老惠特克被国王亲自起了个“苹果魔术师”的绰号。苹果魔术师尽管拥有天赋,却是淳朴之人,还有个羞怯的妻子,可不知怎么的,他们生出六个粗暴的儿子(包括一个被唤作“里士满恐怖之星”的男孩,另外还有两个在酒馆斗殴中死于非命)。年纪最小的亨利,在某些方面是他们当中最粗鲁的一个,或许也有此必要,才能在兄弟之间求得生存。他是只顽强、持久的小赛犬,一个瘦小的爆炸装置,能坚强地挨哥哥们痛扁。他勇猛无畏,因而经常接受其他人的试炼,他们喜欢怂恿他铤而走险。即使撇开他的哥哥们不谈,亨利也是个危险的实验家、点燃非法之火的人、在屋顶蹦来跳去、嘲弄家庭主妇的人,对更小的孩童构成威胁;一个从教堂尖塔掉下来或者淹死在泰晤士河也没有人会感到意外的男孩――尽管纯粹出于凑巧,这些场景也从来没发生过。不过,和哥哥们不同的是,亨利尚有一点可取之处。确切而言,是两点:他很聪明,而且喜欢树木。倘若说他像他父亲那样敬仰树木可能言过其实,不过他喜欢树木,因为在他贫困的世界中,树木是让他能轻易学习到的少数东西之一,而经验让亨利懂得,学习使一个人比其他人具有优势。如果想继续生存(亨利确实想),如果想大展宏图(亨利也想),那么任何学得到的东西,都应该去学。拉丁、写作、箭术、骑马、跳舞――这些全无亨利的份儿。可是他有树木,他有他的苹果魔术师父亲不厌其烦地教导他。因此,亨利学会使用每一种接枝工具:黏土、蜡和刀,学会以合宜的技巧接芽、引导、劈裂、栽植和修剪等诀窍。他学会在土壤保水紧实的春季和土壤松软干燥的秋季移植树木。他学会用木桩固定并覆盖杏树以防风灾、在橘园栽植柑橘、熏走醋栗上的霉、截去无花果树的病枝,以及学会何时只需放宽心等待。他学会撕去老树的残破树皮,毫无感伤或后悔地彻底撕到地面,以挽救它垂死的生命,让它再多活个十几年。亨利从他父亲那里学了不少东西,尽管他为这个在他眼里堪称懦弱的男人感到羞耻。倘若老惠特克先生果真是苹果魔术师,亨利如此推想,那么国王的赞赏何以未能转化为财富?愚蠢的人都赚了钱――而这些人还真不少。何以惠特克家仍与猪同住?而就在不远处,有王宫的绿色大草坪和宫女街上的舒适寓所,王后的侍女们睡在寓所内的法国床单上。亨利有天爬到雕琢华丽的花园围墙墙顶上,看到一位仕女,身穿象牙色礼服,骑着她那匹完美的白马,正在练习马术,一名侍从正拉着小提琴给她助兴。里士满有人过着这样的生活,而惠特克家却连地板都没有。亨利的父亲从来没争取过什么。他挣得的微薄工资三十年来不曾改变,也从来没有一次对此表示异议,在户外的恶劣气候下长时间干活儿,以致毁了自己的健康,他也从来没抱怨过。亨利的父亲选择了最谨慎的人生道路,尤其在与上等人打交道的时候,而他把每个人都看成是上等人。老惠特克先生始终主张,绝不得罪人,绝不占便宜,即使是送上门来的便宜也不占。他对儿子说:“亨利,别意气行事。你只能杀一次羊。可是只要谨慎小心,你每年都能剪羊毛。”有个如此软弱、容易心满意足的父亲,亨利除了用自己的双手紧紧抓住他所能抓住的东西之外,还能期望从人生中取得什么?一个人应当获利,亨利十三岁时便开始告诉自己。一个人应该每天都杀一只羊。可是去哪儿找羊?从那时起,亨利开始偷窃。十八世纪七十年代中叶,邱园已成为植物界的诺亚方舟,收藏了数以千计的标本,以及每周新到的货物――来自远东的绣球花,中国的木兰,西印度群岛的蕨类。更重要的是,邱园有个雄心勃勃的新总管:约瑟夫o班克斯爵士,他为库克船长的“奋进号”三桅帆船担任首席植物学家,刚从他成功的环球航行中归来。班克斯不领薪水(他说他只关心大英帝国的荣耀,尽管有些人认为他只是有点儿关心班克斯爵士的荣耀),现在正满怀激情地采集植物,决心打造一座蔚为壮观的国家园林。哦,班克斯爵士!那位长相俊美、爱拈花惹草、野心勃勃、求胜心切的冒险家!这男人与亨利的父亲截然不同。二十三岁的时候,在一年六千英镑的遗产庇荫下,班克斯成为英国最有钱的人之一,他还被公认为最帅的男人。班克斯大可闲暇奢侈地度过一生,可他并未那么做,而是设法成为最具胆识的植物探险家――从事这项事业的同时,却未牺牲一丁点儿奢华或绚丽。班克斯自掏腰包,为库克船长的首次远征支付大笔费用,这使他有权利把两名黑人男仆、两名白人男仆、一名备用植物学家、一名科学研究秘书、两名美术家、一名绘图员和一对意大利灵缇犬,带上那艘狭窄的船。探险途中,班克斯勾引过塔希提皇后,和野蛮人在海滩上裸舞,在月光下观看异邦女孩为臀部刺青。他把一个叫欧迈的塔希提男子带回英国当宠物,他还带回近四千种植物标本――其中近半数在科学界前所未见。班克斯爵士是英国最有名、最帅气的男人,亨利对他万分崇拜。可亨利仍然从他那里偷了东西。只因为机会就在那里,而且是如此明显的机会。班克斯在科学界不仅以伟大的植物收藏家闻名,还是个伟大的植物囤积者。在那些讲究礼貌的年代,研究植物的绅士通常会彼此间自由地分享他们的发现,班克斯却不分享任何东西。教授、达官贵人、收藏家们,从世界各地前来邱园,带着合理的期望,希望取得种子和插枝,也想从班克斯庞大的植物标本室取得样本――班克斯却一一打发他们走。班克斯是个囤积者,让年轻的亨利很崇拜他(倘若他有任何宝藏的话,也不会分享自己的宝藏),然而,在这些挫败的国际访客气恼的脸上,他很快看到了机会。他等在邱园外面,在他们正要离开的时候拦住他们,偶尔会碰上他们正以法语、德语、荷兰语或意大利语咒骂班克斯。亨利走上前去,问他们想要什么样本,并答应他们,在周末前取得这些样本。他总是随身携带小册子和木工笔;假如这些人不会说英语,亨利便请他们绘图示意。他们都是杰出的植物艺术家,因此表明自己的需求并非难事。深夜时分,亨利偷偷潜入温室,从那些让巨炉在寒夜通宵燃烧的工人面前飞奔而过,偷植物牟取利润。他恰好是这项任务的合适人选。他精于植物鉴定,善于保存插枝,在园区是张熟悉的面孔,不会引发猜疑,且擅长掩盖自己的踪迹。最重要的是,他似乎不需要睡眠。他整天在果园和他父亲一起干活,然后彻夜行窃――稀有植物、珍贵物种、仙履兰、热带兰花、来自新大陆的食肉奇观。他还把尊贵绅士们画给他的植物素描全部保存下来,予以研究,直到他对世人渴望的每一株植物的雄蕊、雌蕊都了如指掌。就像所有能干的窃贼一样,亨利对自身的安全谨小慎微。他不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任何人,他把自己的进账埋在邱园各处。他不曾花过一分钱。他让他的银币像好砧木一样,在土壤中休眠。他累积财富,等待日后大量喷发,给自己买下成为有钱人的权利。不到一年的时间,亨利已经有不少常客。其中有个上年纪、来自巴黎植物园的兰花培育者,给了这男孩恐怕是他此生第一句的恭维:“你是个有用的臭小子,是吧?”不到两年的时间,亨利的生意越做越大,不仅卖植物给认真看待植物的人,也卖给在伦敦渴望收藏珍稀标本的富绅圈。不到三年,他把植物样本非法运往法国和意大利,用苔藓和蜡巧妙地包装插枝,以保证平安抵达目的地。可是最后,在三年的不法冒险之后,亨利被逮个正着――而且是被自己的父亲。平日睡得很沉的老惠特克先生,有天发现儿子在午夜过后离开家门。出于一个父亲本能的怀疑,他感到万分难过。于是跟踪他来到温室,目睹筛选、行窃、巧妙包装的过程。他立即看出盗贼作案的谨慎行径。亨利的父亲没揍过儿子,即使在儿子应该被揍的时候(而他们经常应该被揍),当天晚上他同样没揍亨利,也没直接和儿子对质。亨利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逮住了。不,老惠特克先生做了件更糟的事。第二天早上,他立即要求与班克斯爵士单独会面。像老惠特克这样一个穷光蛋,要求和班克斯这样的绅士谈一谈,这事儿可不多见。可是三十年来孜孜不倦的劳动,使亨利的父亲在邱园赢得尊重,足以取得打扰的权利,即便仅此一回。没错,他是个又老又穷的人,可他也是苹果魔术师,拯救了国王最心爱的树,这一头衔给了他通行证。第3页 :02 老惠特克几乎是跪倒在班克斯面前,垂着头,像圣徒一样地忏悔。他供出儿子亨利的可耻事迹,以及他对亨利恐怕已行窃多年的猜疑。他提出辞去邱园的职位作为惩罚,只要他的孩子免遭逮捕或伤害。苹果魔术师答应带全家人远离里士满,保证邱园和班克斯从此不再被惠特克的名字玷污。班克斯――果树栽培师高尚的荣誉感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拒绝了他的辞呈,派人去把亨利本人找来。当然,这同样很罕见。如果说,班克斯爵士在他的书房接见一个文盲园丁实属罕见,那么,他接见一个文盲园丁的十六岁儿子则是天方夜谭。或许,他应当把这孩子抓起来就得了。然而,偷窃可是绞死罪,比亨利年幼许多的孩子都被处绞刑了――而他们的罪行还轻微许多。尽管自己的收藏遭人侵袭很是难堪,班克斯却对这位父亲深表同情,因此在召来执法官之前,他决定自己先行调查问题人物。问题人物走进班克斯爵士的书房,原来是个瘦高、黄头发、寡言、眼睛迷蒙、肩膀宽阔、胸膛凹陷的年轻人,苍白的皮肤因为经常暴露在风雨和阳光下,已经磨损。这孩子虽然营养不良,个子却很高,有一双大手。班克斯看出他将来会长成大个子,只要他能吃得好。亨利不是很清楚自己何以被召来班克斯的办公室,不过他的脑袋足以猜到最坏的情况,因此大感惊慌。唯有通过十足的倔强顽抗,他才能在走进班克斯的书房时,不被看出在发抖。不过老天爷,这书房真美!班克斯的穿着多么华丽,戴着他光洁的假发,一身闪亮的黑色天鹅绒套装,亮晶晶的鞋扣和白长袜。亨利刚走进房门,就已为雅致的红木办公桌估出价钱,贪婪地扫视堆在每个书架上的精美收藏盒,欣羡地打量挂在墙上的库克船长俊美的肖像。老天爷,光是肖像框,肯定就值九十英镑!亨利和他的父亲不同,他并未在班克斯面前躬着腰,而是站在这位大人物的面前,直视他的眼睛。安坐着的班克斯,准许亨利默默站在那里,或许在等他认罪或求情。可是亨利未认罪、未求情,也未羞愧地低下头去。假如班克斯爵士以为,亨利在这种棘手的情况下会愚蠢到先开口说话,那他真不了解亨利。因此,经过良久的沉默后,班克斯说:“告诉我――我有什么理由不该看见你上绞架?”就这样了,亨利心想,我被逮住了。虽然如此,这孩子赶忙想出一个计划。他必须找个策略,而且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找到。他毕生遭哥哥们莫名其妙的殴打,对争斗可不是一无所知。当一个更大、更强的对手先出手时,你在被撂倒之前只有一个机会反击,因此最好来个出其不意。“因为我是个有用的臭小子。”亨利说道。班克斯喜欢出其不意的事情,因此吃惊地大笑起来。“我承认我看不到你的有用,年轻人。你为我做的,就只是偷走我来之不易的宝藏。”这不是一个提问,可亨利依然开口答复。“我本来可以扯点儿谎。”亨利说道。“你不否认这件事?”“大吼大叫都无法改变事实,不是吗?”班克斯又笑了。他或许以为这孩子是在做样子装勇敢,可亨利的勇气一点儿也不假,就像他的恐惧,就像他的毫无悔意。终其一生,亨利始终认为懊悔毫无用处。班克斯改变策略。“我得说,年轻人,你父亲可真对你伤透脑筋。”“我对他也是,阁下。”亨利还击道。班克斯再一次吃惊地大笑。“这样啊?那个好好先生对你造成过什么伤害?”“让我没钱,阁下。”亨利说道。而后,亨利恍然大悟,又说:“是他,对不对?是他跟你告的密?”“没错。他这人很诚实,你父亲。”亨利耸耸肩,“对我可不,是吧?”班克斯听懂了,点点头,慷慨地认同这一点。而后他问:“你把我的植物卖给什么人?”亨利数着手指一一列出名字。“曼西尼、弗勒德、威林克、勒法夫尔、迈尔斯、萨瑟、艾华舍夫斯基、弗埃勒、莱西格勋爵、加纳勋爵……”班克斯挥挥手打断他,目瞪口呆地盯着男孩。说来也奇怪,假如这份名单不那么响亮,班克斯或许会更生气。然而这些可是当时植物界最受尊敬的人名,其中有些人还被班克斯称为朋友。这男孩是怎么找到他们的?这些人当中有些已有多年没来英国了,这孩子肯定在做出口。这小子在他眼皮底下干了什么勾当?“你怎么知道如何处理植物?”班克斯问道。“我这辈子一直都懂植物,阁下。就好像我早就懂似的。”“这些人有没有付你钱?”“不然他们拿不到他们要的植物,不是吗?”亨利说道。“你肯定赚了不少。事实上,这些年你肯定已经累积了一大笔财富。”狡猾的亨利不愿回答这个问题。“你怎么花你所赚到的钱,年轻人?”班克斯继续问下去,“我看不出你把钱投资在衣服上。毫无疑问,你赚的钱归邱园所有。那么,钱都在什么地方?”“没啦,阁下。”“花到哪儿去了?”“色子,阁下。我有好赌的毛病,您瞧。”这未必是实情,班克斯心想。不过,这小子肯定是他遇到过胆子最大的人。班克斯觉得挺有意思。毕竟,他是一个曾把野蛮人当宠物养的人,而且――老实说――他本身也享有半野蛮人的美誉。他的身份要求他至少得表明自己赞赏贵族风范,可是私底下,他更喜欢一点点狂野。而亨利是一只多么狂野的小公鸡!班克斯越来越不愿把这个人类当中的奇葩交给警察。什么都看得见的亨利,看见班克斯的脸色起了变化――柔和下来的表情,逐渐绽放的好奇,得以救他一命的一丝机会。沉浸在自我保护的冲动中,亨利最后一次朝这丝机会一跃而去。“别把我绞死,阁下,”亨利说,“这么做你会后悔。”“那你建议我怎么处置你?”“用我。”“我为什么要这么做?”班克斯问道。“因为我比谁都干得好。”第4页 :03 2因此,亨利最后并未上绞刑台,他的父亲也没丢掉邱园的职位。惠特克家奇迹似的得到赦免,亨利仅被处以“流放”,被班克斯爵士派去航海,看看这世界将如何造就他。那是一七七六年,库克船长即将展开他的第三次环球航行。班克斯未参加此次远征。简言之,他没有受到邀请。第二次航行他也未被邀请,这已经使他耿耿于怀。班克斯的铺张浪费和哗众取宠使库克船长对他很头痛,他因此丢脸地被他人取代。库克此次的旅伴是个较为低调的植物学家,一个较容易控制的人――大卫o纳尔逊,这位先生来自邱园,是个怯懦但能干的园艺家。然而,班克斯也想在此次航行中,以某种方式插上一手,他巴不得监视纳尔逊的植物采集行动。他不愿意让任何重要的科学研究工作背着他进行,因此他安排亨利参加远征,担任纳尔逊的一名助手,利用这小子观察一切、学习一切、记住一切,而后将一切汇报给班克斯。还有什么比利用亨利当告密者更好呢?再者,把亨利放逐到海上,是让这孩子远离邱园数年的好计策,与此同时,还可以保持一段安全距离,判断这位亨利到底可能成为什么样的人。三年都待在船上,将提供大把的机会,让这孩子的真性情显现出来。如果他们最后将亨利以小偷、杀人犯或叛徒的名义绞死……那可是库克的问题,不是班克斯的问题。或者,这孩子也许能证明自己的实力,那么,他被这次的远征剔除一些野性后,未来即可让班克斯延揽为己用。班克斯这么向纳尔逊先生介绍亨利:“纳尔逊,来见一下你的新副手,亨利o惠特克先生。他是个有用的臭小子,而且我相信你会发现:讲到植物,他老早就懂了。”而后,在把亨利派去航海前,班克斯私下给这小子最后的忠告:“你在船上的每一天,小子,要努力锻炼身体,维持健康。听纳尔逊先生的话――他虽然单调乏味,可他对植物的知识,永远比你多。虽然受到老船员们的摆布,但万万不能对他们表示出不满,否则你的情况会很糟。别碰娼妓,除非你想染上‘法国病’[2]。出航的船有两艘,不过你会在‘决心号’上,和库克本人一起。绝对不要妨碍他,绝对不要跟他讲话。万一真的和他讲话,虽然本来就不应该和他讲话,绝对不要用你有时和我说话的方式跟他讲话。他可不会像我一样觉得有趣。我们是不一样的人,库克和我。他那个人可不容商量。在他面前当个隐形人,你会过得快乐点儿。最后,我得告诉你,在决心号上,就像在所有的皇家海船上一样,你将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由流氓和绅士组成的古怪集团当中。放聪明点儿,亨利。以绅士为榜样吧。”亨利刻意保持毫无表情的面孔,让人难以读出他的心思,因此班克斯无从知道这最后的告诫对他留下了怎样深刻的印象。在亨利听来,班克斯刚才提出一个非比寻常的想法――亨利有朝一日可能成为绅士。甚至不只可能,或许听起来更像是命令,而且还是求之不得的命令:去看看世界吧,亨利,学会怎样成为绅士。在亨利即将在海上度过的艰辛寂寞的几年当中,或许班克斯这句不经意的话,将在他心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或许将成为他一心一意所想的事情;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亨利o惠特克――这个雄心勃勃、奋进不懈的小子,充满自我提升的本能渴求――将想起这句曾是“许诺”的话。一七七六年七月,亨利从英国启航。库克第三次远征的既定目标有两项,一是航往塔希提,让班克斯爵士的宠物――名叫欧迈的男人――重归故土。欧迈已厌倦了宫廷生活,如今渴望回家。他变得闷闷不乐、肥胖、难以相处,而班克斯对他的宠物也已厌倦。任务之二是,之后向北一路航行,沿着美洲的太平洋海岸,寻找西北航道。亨利的苦难立即展开。他住在甲板底下,同鸡舍和木桶一起。家禽和山羊在他四周抱怨连天,可他没有抱怨。他被满手是茧、腕上戴着铁砧的成年男子欺负、蔑视、伤害。老船员们嘲笑他是淡水鳗,对航海的艰辛一无所知。每一次的航行都有人死,他们说,第一个死的会是亨利。他们低估了他。亨利虽然年纪最小,大家却很快发现,他可不是最弱的。他向来知道的生活并不比这里舒适多少。他学习所有需要学的东西:他学习怎样将纳尔逊先生的植物进行干燥化,准备做科学的记录;学习怎样在户外绘画植物――赶跑调色时停在颜料上的苍蝇;同时他也学习怎样在船上做有用的人。他奉命拿醋刷洗决心号的每一处缝隙,被迫从其他船员的床上抓跳蚤。他帮船上的屠夫腌猪肉装桶,学习怎样操作水蒸馏机。他学会吞下自己的呕吐物,不显出自己晕船,不让任何人得意。他安然度过风暴,不在上天或任何人面前露出恐惧。他吃鲨鱼,也吃鲨鱼肚子里半腐烂的鱼。在艰苦中他从来不曾动摇。他在马德拉群岛、特内里费岛和桌湾[3]上岸。在好望角时,他初次遇见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他们的冷静、干练和富有,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看到船员在赌桌上输掉全数所得。他看到其他人向荷兰人借钱,而荷兰人自己却似乎不赌。亨利也不赌钱;他看到同行的一个一心想成为假币制造者的船员被逮到作弊,在库克船长的命令下,为其罪行被鞭子抽到不省人事。他自己没有犯罪;在风雪中绕过好望角时,晚上他盖着薄毯子冷得直打哆嗦,他的下巴因打颤太剧烈,咬断了一颗牙,可是他没有抱怨。他在一个住了海狮和企鹅、冷得刺骨的岛上度过圣诞节。他抵达塔斯马尼亚岛[4],遇见没穿衣服的土著――英国人称他们(以及所有古铜色皮肤的人)为“印第安人”。他看到库克船长发给印第安人纪念奖章,上面印有乔治三世的肖像和探险日期,以纪念此次历史性的相遇。他看到印第安人立即把奖章锤打成钓鱼钩和矛尖。他又掉了一颗牙。他看到英国船员认为任何印第安野蛮人的生活都毫无意义,而库克依然徒劳地尝试教导他们。他看见船员侵犯他们说服不了的女人,说服他们买不起的女人,或干脆向女孩的父亲买下她们,只要船员有任何铁器用来交换。他避开所有的女孩。他长时间待在船上,帮纳尔逊先生为采集的植物进行绘图、描述、固定、分类。他对纳尔逊先生没有特别的感情,尽管他想学会纳尔逊先生早已知道的一切。他抵达新西兰,此地在他看来与英国完全相同,除了这儿有文身的女孩,你用几撮分钉就能买到她们。他不买女孩。他看见同行的船员在新西兰从他们的父亲那里买下两个敏捷有力的十岁和十五岁兄弟。土著少年加入远征,担任帮手。他们表示自己一直想来。然而亨利知道,两个少年一点儿也不明白离开自己的族人意味着什么。大家称他们为泰布拉和果瓦。他们想和亨利交朋友,因为他与他们的年纪最相近,可是他没理会他们。他们是奴隶,注定与成功无缘,亨利不想和失败者为伍。他看见两个新西兰少年吃生狗肉,渴望回家。他知道他们终将面对死亡。他航行到青翠、草木丛生的芳香之土塔希提,他看到人们欢迎库克船长,把他当成伟大的君王、最好的朋友。决心号被一群印第安人包围,他们游到船边,呼喊库克的名字。亨利看见欧迈(曾经邂逅英王乔治三世的塔希提土著)在家乡起初受到英雄般的欢迎,而后渐渐被看作可憎的外人。他看得出来,欧迈如今无家可归。他看见塔希提人随着英国角笛和风笛起舞,而他那位古板的植物学大师纳尔逊先生,有天晚上喝醉酒,光着上身随着塔希提的鼓声起舞。亨利不跳舞。他看见库克船长下令,让船上的理发师把一个土著男人的两只耳朵从太阳穴割去,因为他两度偷窃决心号锻炉里的铁。他看见一名塔希提酋长想偷英国人的猫,为自己的罪行被抽打脸颊。他看见库克船长在马泰瓦伊湾燃放烟火,向土著们炫耀,却只是吓着他们。在一个寂静的夜晚,他看见塔希提的天空中闪耀着千万盏明灯。他就着椰子而饮,吃狗肉和老鼠肉。他看见石庙里散落着人头骨。他攀上一道道危险的岩石峭壁,为不攀岩壁的纳尔逊先生采集瀑布旁的蕨类标本。他看见库克船长竭力想维持船员之间的秩序和纪律,然而,无法无天的状态依然凌驾一切。所有的船员和官员都爱上了塔希提女孩,每个女孩据说都通晓某种特殊秘密的爱的行为,男人永远不愿离开这个岛。亨利躲开女人。她们很美,她们的胸部很美,她们的头发很美,她们的气味不同凡响,她们住在他的梦里――可是她们多数都已染上“法国病”。他抵抗一百种芬芳的诱惑,为此遭人揶揄,可他依然坚持抵抗。他给自己安排了更大的计划。他潜心于植物学,他收集栀子花、兰花、茉莉、面包果。他们继续航行。他在汤加群岛看到,奉库克船长之命,一名土著的一条胳膊从手肘处被砍下,因为他偷了决心号上的一把斧头。他和纳尔逊先生在这些岛上采集植物时,遭到土著的袭击,他们被土著剥去衣服,更严重的是,还被抢走了植物标本和笔记。皮肤被晒伤、赤身裸体、浑身发抖的他们回到船上,可是,亨利依然没有抱怨。第5页 :04 他仔细观察船上的绅士,评估他们的行为。他模仿他们说话,练习他们的发音,改进自己的举止。他无意中听到一个官员跟另一个人说:“哪怕贵族阶级一直以来是一种发明,却仍然是抵挡无知浅薄之徒的最佳手段。”他看见官员再三赏赐尊荣给具有贵族架势(或至少符合英国人心目中的贵族形象)的土著。每造访一个岛,决心号的官员都会挑选出一个棕色皮肤的人,不是他的头饰比别人精美,就是身上的刺青比别人多,或手持的矛杖比别人长,或拥有的老婆比别人多,或被其他人抬在轿子上,或者在这些奢侈品都不存在的时候,只是比别人高大。英国人对此人表示敬重,与他协商,赠予礼物,有时称他为“国王”。他得出结论:英国绅士无论走到哪里,永远在找一位国王。亨利捕海龟,吃海豚肉,被黑蚁啃噬。他继续航行。他看见矮小的印第安人耳里塞着巨型贝壳。他看见热带地区的暴风雨使天空变成病恹恹的绿色――唯一让老船员神色惊慌的事情。他看见被叫作火山的火烧山。他们朝更北航行,天又冷了下来。他又一次吃老鼠肉。他们抵达北美大陆西岸。他吃驯鹿。他看见穿皮毛的人,他们买卖海狸皮。他看见一名船员被锚链缠住一条腿,被拖到海里去,因此身亡。他们朝更远的北方航行。他看见用鲸鱼肋骨搭建而成的房屋。他买了狼皮。他和纳尔逊先生一同采集报春花、紫罗兰、醋栗和杜松。他看见住在地洞里的印第安人,他们把自己的女人藏起来,不被英国人看见。他吃爬满蛆虫的腌肉。他又掉了一颗牙。他抵达白令海峡,在北极光出现的夜晚听见野兽号叫。他拥有的每一件干燥物品都被浸湿,而后冻结成冰。他看见自己长出胡子,尽管稀疏,却仍然结成冰柱。他的晚餐还没吃,就已冻结在盘子里。他没有抱怨。他不希望班克斯爵士听到报告,得知他曾经抱怨。他用他的狼皮换了一双雪鞋。他看着随船医师安德森先生死去,被葬入大海,那是一个人所能想象的最凄凉的前景――一个天寒地冻的永夜世界。他看到船员向岸上的海狮发射炮火当作娱乐,直到岸边没有一个活物。他看见被俄罗斯人称为阿拉斯加的土地。他帮忙用云杉酿造啤酒,船员们虽不喜欢,却也没有别的可喝。他看见印第安人生活的洞穴,比起被他们猎捕食用的动物所居住的地方,并没有舒适多少。他还遇上被困在捕鲸站的俄罗斯人。他听见库克船长评论带队的俄罗斯军官(一个高大帅气的金发男人):“他显然是出身高贵的绅士。”无论到哪里,即使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当个出身高贵的绅士,似乎还是很重要。到了八月,库克船长放弃希望。他没找到任何西北航道,而决心号已被一座座巨型冰山挡住去路。他们调转航向,朝南前进。他们几乎没有停靠,直抵夏威夷。他们不该去夏威夷。夏威夷诸王怒气冲冲,而当地岛民有盗窃恶习,逞强好斗。夏威夷人不像塔希提人――不是温和的朋友――而且他们有数千人之多。比起这些,在冰雪中挨饿或许还比较安全。可是库克船长需要新鲜的饮用水,不得不留在港内直到再次注满水。被岛民打劫的事件屡屡发生,英国人自然也屡屡施惩,发射火炮,弄伤印第安人。酋长们大为震惊,双方互相威胁。有些人说,库克船长逐渐溃散,变得更加凶残,火暴脾气更为夸张,对于每一次的打劫更加义愤填膺。可是印第安人继续打劫,这可不被容许。他们把船上的钉子直接撬出来。小艇被窃,武器亦然。于是英国人发射更多的火炮,更多的印第安人被杀。亨利提高警觉,几天都没合眼。没有人敢睡。库克船长走上岸,希望会见酋长,以安抚他们,却遭遇数百名愤怒的夏威夷人。顷刻间,人群成为暴徒。亨利目睹库克船长被杀,被当地的长矛刺穿胸口,头部遭木棍猛击,鲜血与海浪交杂在一起。转瞬间,伟大的航海家已然不在,他的尸体被岛民拖走。当天深夜,一个划独木舟的印第安人把库克船长的一截大腿扔在决心号甲板上,作为最后的亵渎。亨利看到英国船员为了报复,烧毁整个拓居地。英国船员几乎勇往直前地杀害岛上每一个印第安男人、女人和小孩儿。两个印第安人的头被砍了下来,串在尖刺上――船员们保证,会有更多事发生,除非归还库克船长的尸体,以便体面地安葬。第二天,库克其余的身体部位被送回决心号,只是缺了椎骨和双脚,日后也一直没有找到。亨利看到指挥官的遗骸被葬入大海。库克船长没有跟亨利说过话,亨利――遵循班克斯的忠告――也没有和库克见过面。然而如今,亨利还活着,库克船长却死了。此次灾难过后,他以为他们或将返回英国,可是他们没有。一个叫克拉克的人成为船长。他们仍有任务在身――重新尝试寻找西北航道。夏天到来时,他们再次北返,进入那极寒的世界。亨利遭受了火山灰烬和碎石的袭击。新鲜蔬菜早已吃完,他们饮用淡盐水。鲨鱼跟在他们船后,等着吃茅坑的排泄物。他和纳尔逊先生记录了十一种全新的北极鸭,还吃过其中九种。他看见一只大白熊从船边游过,以懒散威胁的身姿划着水。他看见印第安人把自己绑在铺了皮毛的独木舟内,在海上漂浮,仿佛他们和船结合成了一只动物。他看到印第安人由他们的狗拉着,在冰上跑。他看到接替库克船长的克拉克船长三十八岁就死了,被葬在大海里。现在,亨利比两位英国船长活得都长。他们再次放弃寻找西北航道。他们航行到澳门。他看见中国帆船队,并再次遇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他们似乎无所不在,穿着他们简单的黑衣和简朴的木鞋。他觉得全世界各地似乎都有人欠荷兰人钱。在中国,亨利获悉了英国与法国的战争,以及在美国发生的革命[5]。这是他听说的第一场革命。在马尼拉,他看见一艘西班牙大帆船,据说船上载有价值二百万英镑的银子。他用他的雪鞋换来了一件西班牙海军夹克。他患上痢疾――他们没有人幸免――不过他活了下来。他来到苏门答腊岛,后来又去爪哇,他在爪哇再次看见荷兰人的赚钱本领。他记住了这件事。他们最后一次绕过好望角,而后返回英国。一七八○年十月六日,他们安全返回德普特福德。亨利已离开四年三个月又两天,他现在已经是二十岁的青年。整个旅程期间,他的举止都像个绅士。他希望自己会被如此汇报。他同时也按照嘱咐,一直是狂热的观察家和植物搜集家,现在准备向班克斯爵士陈述一切。他下了船,领取工资后,就搭便车到伦敦去。伦敦城既肮脏又恐怖。一七八○年对于英国是可怕的一年,暴民,暴力事件,反教皇制的偏见,曼斯菲尔德勋爵家被彻底烧毁,约克大主教的袖子被扯破,还被当街扔到他脸上,监狱被攻陷,还有戒严令――亨利对这些却一无所知,也不关心。他一路走到苏豪广场三十二号,直接走到班克斯的私人住所。亨利敲了门,报上自己的名字,站在那里准备接受自己的奖赏。班克斯送他到秘鲁。那正是亨利的奖赏。发现亨利站在门口,班克斯傻了眼。过去几年来,他几乎忘了这小子,尽管太聪明也太客气的他并没有表现出来。班克斯脑子里装着数量惊人的信息,承担着许许多多的责任。他不仅负责邱园的扩张计划,还监督并资助世界各地不计其数的植物学调查。十八世纪八十年代抵达伦敦的船,几乎没有一艘不曾载有将送往班克斯爵士手中的植物、种子、球茎或插枝。除此之外,他在上流社会占有一席之地,掌控欧洲的每一项科技新发展,上至化学、天文学,下至羊的繁殖。简言之,班克斯爵士是个极其忙碌的绅士,在过去四年中,他想到亨利的时候,并不像亨利想到他的时候那么多。尽管如此,在他开始回想起果树栽培师的儿子时,他准许亨利进到他的私人书房,并倒了一杯波特酒给他,但亨利婉拒了。他叫这小伙子把旅程的一切都告诉他。当然,班克斯早已知道决心号已平安抵达英国,也收到纳尔逊先生沿途寄来的信,可亨利却是班克斯遇到的第一个活着下船的人,因此班克斯想起这小子是什么人之后,满怀好奇地欢迎他。亨利讲了近两个小时,对植物和个人情况做了详尽的描述。必须指出的是,他的描述方式与其说是机敏婉转,不如说是随心所欲,这使得他的报告更为珍贵。叙述近尾声时,班克斯发现自己得到许多饶有兴味的讯息。班克斯最喜爱的,莫过于知道别人不晓得他已经知道的事,而此时――早在决心号经官方正式润饰过的航海日志发表之前――他就已知道库克第三次远征的种种遭遇。第6页 :05 亨利的叙述,逐渐让班克斯刮目相看。班克斯看得出来,亨利过去几年与其说是研究植物,不如说是征服植物,如今他已拥有成为一流栽培家的潜力。班克斯意识到,他必须抢在别人抢走这小子之前留住他。班克斯本身就是个连环抢劫家,他经常运用自己的财富和名声,从其他机构和探险队抢走大有可为的年轻人,让他们进邱园服务。很自然地,多年来他同时也失去过一些年轻人――被富地主挖墙脚,去从事薪资稳定、优渥的园艺工作。班克斯不愿失去这小子,他下定决心。亨利或许缺乏教养,但班克斯不介意缺乏教养,只要他能称职。大英帝国出产的自然学家多不胜数,可他们多半不是傻瓜就是外行。同时,班克斯急需新的植物品种。他虽然乐意亲自从事远征,可他已年近半百,深受痛风之苦。身体肿痛的他,大部分时间都被困在自己的书桌椅上,因此他必须派遣搜集者来接替自己。寻找搜集者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么简单。身体健壮的年轻人并不像大家期望的那么多――愿意赚取少得可怜的薪资,然后在马达加斯加死于疟疾、在亚速尔群岛外海遭遇海难、在印度遭海盗袭击、在格林纳达被俘,或者在锡兰就此永远消失。策略就是,让亨利觉得仿佛自己已经注定要永远为班克斯服务,并且不给这小子任何时间考虑,不让其他人有机会劝他别这么做,不让他爱上某个穿得花枝招展的女孩,不让他规划自己的未来。班克斯必须让亨利相信,未来是预先安排好的,而亨利的未来已经属于邱园。亨利是充满自信的年轻人,但是班克斯知道自己所拥有的财富、权力、声望和地位,使他在此时占有优势――事实上,赋予他“上帝之手”的形象。策略就是,坚定快速地运用这只手。“干得好,”亨利转述过自己的故事之后,班克斯说道,“你做得相当好,下星期我要派你去安第斯。”亨利想了一会儿:安第斯是哪里?是岛?是山?还是一个国家?像荷兰一样?但是班克斯继续讲下去,仿佛一切都已决定,“我正在资助一项秘鲁的植物学调查,下星期三出发。罗斯o尼文先生将是你的领队。他是一个卖力的老苏格兰人――老实说,或许老了点儿――可他和你遇上的任何人一样能吃苦。他了解他的树,而且我敢说,他也了解他的南美洲。这种工作我比较喜欢用苏格兰人,不喜欢英格兰人,你懂吧。他们比较稳定冷静,比较适合义无反顾地追求目标,正是外派人员的理想人选。你的薪资,亨利,是一年四十英镑,尽管这种薪资无法让一个年轻人过富裕的生活,却是个体面的职位,还伴随着大英帝国的感激之情。你还是单身汉,因此我相信你能过得去。你现在越省吃俭用,亨利,将来越有可能变成有钱人。”亨利看起来像要提出问题,班克斯于是转移话题,“我猜,你不会讲西班牙语吧?”他不以为然地问道。亨利摇头承认。班克斯用夸张的失望态度叹了口气说:“好吧,我估计你总会学会的。不过我还是允许你从事这场远征。尼文会讲西班牙语,只是带着滑稽的‘r’音。总之,你们要和那里的西班牙政府进行交涉。他们是秘鲁的保护人,你知道的,而且他们很惹人厌――不过,我想秘鲁总归是他们的。话说回来,如果给我机会,我实在很想跑遍那里的热带丛林。我确实痛恨西班牙人,亨利。我厌恶西班牙法律的横行霸道,阻碍、腐化周遭的一切。还有他们的教堂真是恐怖。你能不能想象――耶稣会仍然相信安第斯的四条河,就是《创世记》里提到的那四条天堂之河?你想想,亨利!把奥里诺科河误认为底格里斯河!”亨利根本不知道此人在讲什么,但是他保持缄默。过去四年来,他学会只有在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时才说话。况且,他知道沉默有时能解开听者的防备,认为你或许很聪明。归根到底,他有些心不在焉,因为他的耳边依然回荡着这句话:将来越有可能变成有钱人。班克斯按了按铃,一个苍白、面无表情的仆人走进房间,在书桌前坐下,拿出写字纸。班克斯对亨利没再多说一句话,开始口述:“班克斯爵士向邱园王室大臣们诚恳推荐你……受勋爵之托,我特此通知,他们很高兴指定你,亨利o惠特克,成为国王陛下植物园的植物采集师……关于奖励和报酬,关于工资、伙食和开支,你有权取得一年四十英镑的薪俸……”后来,亨利认为,就一年四十英镑而言,这……还真不少,可他有什么其他的未来?笔在纸上洋洋洒洒地书写后,班克斯举着信,懒洋洋地挥舞,让墨水晾干,说:“你的任务,亨利,是金鸡纳树。你知道的名称或许是热病树,它是金鸡纳树皮[6]的原料。学习你所能学习的一切。这是一种令人神往的树,我希望看到更多人的深入研究。切勿树敌,亨利。远离小偷、笨蛋、异端分子。多写笔记。务必告知我,你找到的标本长在什么样的土壤――沙质、壤质或沼泽地――让我们也能在邱园试着栽种。花钱要小心。思考的时候要像苏格兰人,小子!你现在越少放纵,将来发了财,就越能放纵自己。抵抗酗酒、懒散、女人和忧郁的诱惑。日后,在你像我一样成为无用的老家伙时,可以好好享受这些乐趣。随时留意,能不让任何人知道你是植物学家最好。保护你的植物,以免受到羊、狗、猫、鸽子、禽类、虫、霉、船员和咸水的攻击……”亨利没太留心地听着。他即将去秘鲁。下星期三。他是植物学家,被英王派去执行任务。第7页 :06 3亨利在海上航行四个月后抵达利马。他来到一个人口五万的城镇――一个苦苦挣扎的殖民基地,西班牙望族在当地能吃到的东西,比给他们拉车的骡子还要少。他独自抵达利马。探险领队尼文(顺道一提,这支探险队伍就由亨利和尼文两人组成)死在半路上,就在距离古巴海岸不远的地方。原本就不该让这个老苏格兰人离开英国。他患了肺痨,脸色苍白,每次咳嗽都咳出血来,可他是个老顽固,而且没让班克斯知道自己的病情。尼文在海上没撑过一个月。在古巴的时候,亨利给班克斯写了一封字迹潦草的信,告知尼文的死讯,表达自己要继续单独执行任务的决心。他并未等候回信。他不想被召回国去。尼文死前教给亨利一些关于金鸡纳树的有用信息。一六三○年左右,据尼文说,秘鲁安第斯山区的耶稣会传教士首先注意到,盖丘亚印第安部族饮用一种由树皮粉煮成的热茶,用来治疗高海拔严寒地区导致的发热与寒战。一个细心的修道士怀疑,这种苦树皮粉是否也能治疗疟疾引发的发热与寒战――疟疾这种疾病,在秘鲁根本不存在,在欧洲却一直是杀手,无论对教宗也好,贫民也好。修道士将金鸡纳树皮运往罗马(一座惨遭疟疾肆虐的渊薮之城),并附上树皮粉的服用说明。不可思议的是,事实证明,金鸡纳树皮确能阻断疟疾的损害路径,尽管没有人知道原因所在。不管原因是什么,此树皮似乎能完全根治疟疾,且没有副作用,除了久缠的耳聋之外――为了存活,这只是很小的代价。到了十八世纪初,秘鲁树皮,或称金鸡纳树皮,已成为由新世界运往旧世界最有价值的出口品。一克纯金鸡纳树皮的价格,如今相当于一克银子。这是有钱人的治疗方式,而欧洲多的是有钱人,他们谁也不想死于疟疾。而后,金鸡纳树皮治愈了路易十四,使得树皮价格更为看涨。就像威尼斯靠胡椒致富,中国靠茶叶致富,耶稣会也靠秘鲁树皮致富。唯有英国人迟迟不了解金鸡纳树的价值――多半由于反西班牙、反教皇制度的偏见,但同时也由于他们始终更喜欢给病人放血,而不以稀奇古怪的药粉治疗病人。除此之外,从金鸡纳树当中提取药剂,是一种复杂的科学。该树约有七十种,但没有人知道哪些种类的树皮最具药效。这不得不仰赖树皮采集者本人的声誉,而他往往是远在六千里以外的某个印第安人。在伦敦各药房里经常看到的所谓“金鸡纳树”的树皮粉――通过比利时的秘密管道,走私入境――大半都是假货,而且无效。尽管如此,该树皮终于还是得到班克斯爵士的关注,他想要了解更多。而现在――纯粹出于几分致富的可能――也得到亨利的关注,他此时刚刚成为领队,率领自己的远征。很快地,亨利就像被刺刀驱使似的穿越秘鲁,而那把刺刀,就是他自己的雄心壮志。尼文死前曾给亨利游历南美三点忠告,而这年轻人也明智地遵从这些忠告。第一,千万不要穿靴子。练硬你的脚,直到它们看起来像印第安人的脚,并永远舍弃湿兽皮给你的腐烂拥抱。第二,放弃你的厚重衣物。轻装上阵,学习耐寒,像印第安人一样,这样你就能保持健康。第三,每天在河里洗澡,像印第安人一样。所有这些,就是亨利知道的一切,除此之外,他还知道金鸡纳利润丰厚,而且只存在于安第斯高山,在秘鲁一个叫洛克萨的偏远地区。没有任何人、地图或书能给他进一步的指导,因此他独力解决问题。去洛克萨,他必须忍受河流、荆棘、蛇、疾病、酷热、寒冷、暴雨、西班牙当局,以及――最危险的是――他自己队上愠怒的骡子、从前的奴隶和情绪不满的黑人,他只能慢慢猜出他们的语言、怨恨和暗计。他赤着脚、饿着肚子,一路挺进。他像印第安人一样嚼古柯叶,用来保持体力。他学会西班牙语,也就是说,他固执地断定自己已经会说西班牙语,断定别人已经听得懂。如果他们听不懂,他就愈加用劲地冲着他们吼叫,直到他们听懂为止。他终于到了被称为洛克萨的地区。他找到cascarilleros(割树皮的人),并贿赂他们,这些当地的印第安人知道好树生长在哪儿。他继续寻觅,找到更隐秘的金鸡纳树林。亨利毕竟是果树栽培师的儿子,他很快明白,大多数的金鸡纳树都不健康,生了病且被过度采集。有些树的树干像他自己身体的中段部位一样粗,却没有更粗的树了。他开始用苔藓包扎被剥去树皮的部位,好治愈其伤口。他训练割树皮的人将树皮切割成垂直的条状,而非水平捆扎,以避免树木死亡。他大力修剪其他的病树,使之重新生长。他在自己生了病时继续干活。他在生病或感染而不能走路时,让手下的印第安人将他绑在骡子上,像俘虏一样,让他每天能去看望那些树。他吃天竺鼠,他还杀了一只美洲虎。他在洛克萨待了四个赤脚冰冷的悲惨年头,和赤脚冰冷的印第安人睡在一间小屋里,烧牛粪取暖。他继续护理金鸡纳树林,这些树依法归西班牙皇家药房所有,亨利却默默将之据为己有。他待在偏远的山里,没有一个西班牙人来打扰他,过了一段时间,印第安人似乎也不再找他麻烦。他发现树皮最黑的金鸡纳树,似乎比其他种类药力更强,而新生部位的树皮则最具疗效。因此最好采取大力修剪的方式。他分辨出七种新的金鸡纳树种,并为之命名,但是他认为其中大多数都毫无用处。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他所谓的“红树”――最珍贵的红色金鸡纳上。为了让产量更高,他将“红树”接枝在更粗壮且抗病的金鸡纳树种的砧木上。同时,他经常思考。一个独自待在偏远高山林地的年轻人,拥有大把时间去思考,因此亨利创立了一些伟大理论。他从已故的尼文那里了解到,金鸡纳树皮的交易每年给西班牙带来一千万银币的收益。班克斯爵士为什么不销售这种产品,而只是要他研究?为什么金鸡纳树皮的生产非得限于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不可?亨利记得他父亲教过他,人类历史上每一种具有价值的植物,在被人类栽种之前即已被采伐,而采伐树木(就像攀入安第斯山中,采伐这该死的东西),效率远比栽种树木低得多(就像学习怎样在别的受控环境中植树)。他知道法国人在一七三○年试过把金鸡纳树移植到欧洲,却未能成功,他相信自己知道为什么:因为他们不了解海拔。这种树在卢瓦尔河谷种不起来。金鸡纳树需要海拔高、空气稀薄的潮湿森林――法国没有这样的地方。英国也没有。西班牙也没有。气候不能出口,这是件憾事。然而,在四年的思考期间,亨利想到了印度这地方。亨利肯定,金鸡纳树适合生长在湿冷的喜马拉雅山麓――这地方亨利从来没去过,不过他在途经澳门时,听那些英国将领说过。况且,何不把这种有用的药用树种,种在疟疾发生地附近,更靠近真正需要的地方?金鸡纳树皮在印度需求迫切,用以防治英国军队和当地劳工的虚弱性发热。目前,该药价格太贵,一般士兵和劳工买不起,但是这种情况没有必要持续下去。到了一七八○年,金鸡纳树皮在原产地秘鲁的成本价,在欧洲市场已增加两倍,但大都是运输费的支出。此时,应该停止采伐这种树木,开始在靠近有需要的地方附近栽种,以牟取利润。现年二十四岁的亨利相信自己正是做这件事的最佳人选。他在一七八五年初离开秘鲁,不仅带了笔记、大量标本和包在亚麻布里的树皮样本,还带上裸根插枝和一万多颗红色金鸡纳种子。他带回一些辣椒属植物,还包括几种旱金莲和罕见的倒挂金钟。不过真正珍贵的,是贮存下来的种子。亨利等了两年的时间,让种子发芽,等候他最好的树木不受霜冻,开出花来。他让种子在太阳底下连续晒干一个月,每隔两个小时翻动一次,以免发霉,晚上用亚麻布包起来,以免遭露水侵袭。亨利知道种子很难在航海过程中存活下来(即使是班克斯,也未能把他和库克船长在远征途中取得的种子成功运送回国),因此决定试验三种不同的包装方法。他把一些种子包在沙里,另外一些嵌入蜡中,其余的则散放在干苔藓中。全部塞在牛膀胱中保持干燥,而后包在羊驼毛里藏起来。西班牙依然垄断金鸡纳市场,于是亨利如今正式成为走私者。因此,他避开繁忙的太平洋海岸,向东旅行,由陆路穿越南美,携带一本证明自己是法国布商的护照。他和他的骡子、从前的奴隶和那些闷闷不乐的印第安人,循着强盗的路线――从洛克萨到萨莫拉河,到亚马孙,抵达大西洋海岸。从那里航行到哈瓦那,然后到了加的斯,最后返回家乡英国。回程共花了一年半的时间。他没有遇到海盗,没有遇上重大的风暴,没有遭遇有损健康的疾病。他没有失去任何标本。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班克斯爵士会非常高兴,他心想。然而,当班克斯在舒适的苏豪广场三十二号和亨利再次相见时,他并不高兴。班克斯只是比从前更老、更虚弱、更心不在焉。他的痛风使他饱受煎熬,同时他也在苦苦思索自己构思出来的科学问题,他认为这些问题对大英帝国的未来能起重要作用。班克斯正试图寻找一种让英国不再仰赖外来棉花的方法,因此把植物栽种者派至英属西印度群岛,让他们在那里从事――截至目前,尚未成功――棉花种植。他同时也在邱园种植肉豆蔻和丁香,试图打破荷兰人垄断香料贸易的局面,却同样未能成功。他向国王呈报一项提案,让澳洲成为流放殖民地(这只是他当作消遣的一个想法),迄今还没有人感兴趣。他正在为威廉o赫舍尔――渴望发现新彗星和新行星的天文学家――建造一架高达四十英尺的望远镜。但最重要的是,班克斯想要气球。法国人有气球。法国人一直在试验比空气轻的气体,在巴黎已经实现载人飞行的任务。英国人却落后于他们!为了科学和国家安全着想,老天在上,大英帝国需要气球!第8页 :07 因此,班克斯那天没心情听亨利坚称大英帝国真正需要的,是在印度喜马拉雅的中海拔山区种植金鸡纳树这一主意,未能对棉花、香料、彗星发现或气球飞行等事业给予任何援助。班克斯心思凌乱,脚疼得要死,对于亨利的唐突出现感到十分气恼,因此对整个谈话忽略不理。班克斯爵士在此犯下一个罕见的战略性错误――这一错误终将使英国付出沉重代价。然而,应该说,亨利那天也同样犯下战略性错误。事实上,还一连犯下好几个。未经通知就突然造访,这是第一个错误。没错,他从前这么做过,可亨利不再是莽撞的毛头小子,这样的礼仪失误不容原谅。现在他已经是成年人(而且还是个大块头),却固执地猛敲前门,透露出鲁莽的社交态度和对生命安全的威胁。除此之外,亨利空着手来到班克斯家门前,这是一个植物采集者做不得的事。亨利在秘鲁搜集的植物,仍放在从加的斯开出的船上,在港口安全停靠。他的收藏令人叹为观止,可班克斯怎么知道?毕竟所有的标本都放在看不见的地方,藏在一艘远方的商船上,隐蔽在牛膀胱、圆桶、黄麻袋和玻璃罩当中。亨利应当带点儿东西过来,亲自交给班克斯――即使不是红色金鸡纳的样品,至少也该带株盛开的倒挂金钟。只要能引起这个老头的注意,让他软化,让他相信自己每年花在亨利和秘鲁上的四十英镑没给浪费掉。可亨利不是让人软化的人。相反地,他直截了当地指责班克斯:“你错了,阁下,你应该销售金鸡纳,不该只是研究!”这句相当欠考虑的话,不仅指责班克斯愚蠢,同时也让苏豪广场三十二号染上令人不快的商业污名――仿佛班克斯爵士,全英国最富有的绅士,几时需要过亲自诉诸商业手段。说句公道话,亨利的神智不算完全清醒。他在偏远的森林中孤独生活了多年,一个年轻人住在森林里,可能变成一个无拘无束的思想家。亨利在脑子里已经和班克斯多次讨论这个话题,因此现在他对真正的对话感到很不耐烦。在亨利的想象中,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也已经成功了。在亨利的内心,只有一个可能的结果:班克斯将采纳这个好主意,把亨利引荐给东印度公司合适的管理人员,批准所有的权限,保障一切资金,并展开――理想的情况是明天下午之前――这项宏伟的计划。在亨利的梦想中,金鸡纳种植场已经在喜马拉雅山日益增长,他已经成为班克斯曾答应让他成为的光彩熠熠的有钱人,他也已经像绅士一样,投入伦敦社交界的怀抱。最重要的是,亨利已经让自己相信,他和班克斯已经把彼此当作亲密的挚友。亨利和班克斯爵士原本很可能成为亲密的挚友,除了有个小小的问题:班克斯爵士只把亨利看作是一个缺乏教养、有偷窃恶习的小劳动者,其生活的唯一目的就是听命于上等人,被榨干可用之处。“而且,”亨利说道,而班克斯还没来得及从自己的感官、荣誉和起居室受到袭击的状态中恢复过来,“我相信我们该谈谈让我成为皇家学会的提名人选。”“请问,”班克斯说道,“究竟是谁会提名你为皇家学会会员?”“我相信你会这么做,”亨利说道,“作为我的努力和我的智慧应得的奖赏。”班克斯好一阵子说不出话来。他的眉毛自动移到他的额顶。他深吸了口气。而后――说起大英帝国的未来,这真是不幸――他狂笑起来。他笑到必须用比利时蕾丝手绢擦他的眼睛,而这条手绢很可能比亨利从小长大的屋子还值钱。经过这样累人的一天,能大笑一番是件好事,他竭尽所能地狂笑,笑得如此厉害,让站在门外的男仆都探进头来,对这阵突发的狂笑感到好奇。他笑得说不出话来。这或许再好不过,因为即使不笑,班克斯也找不出话来表达这种想法的荒唐――按理来说,亨利九年前早该上绞刑架,此人生就一张扒手的面孔,此人写的那些不像话的信,一直是班克斯这些年的消遣来源,他的父亲,(可怜的人!)和猪住在一起,而这个年轻的无赖,竟然期待应邀加入全英国最驰名、最高尚的科学协会?这真是荒诞至极!当然,班克斯爵士是深受爱戴的皇家学会会长――亨利很清楚――班克斯若是向皇家学会提名一只瘸腿的獾,学会或许还会欢迎这只动物,并打造一枚勋章。可是欢迎亨利?允许这个无耻的歹徒、没有风度的骗子、不知轻重的乡巴佬,把皇家协会的简称加在他难以辨识的签名上?不。班克斯狂笑起来的时候,亨利的胃塌陷下去,折叠成一个小而硬的方块。他的喉咙紧缩,仿佛他终于被套上绞索。他闭上眼睛,看到杀人的可能。他做得出杀人的事。他想象着杀人,并认真考虑杀人的后果。在班克斯笑个不停的时候,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思考杀人。不,亨利决定不杀人。他睁开眼睛时,班克斯依旧大笑不止,而亨利却已经脱胎换骨。那天早上不管他身上还剩下多少青春,此时都已经被完全剔除。从此之后,他的人生不再是关乎他能够成为什么人,而是关乎他能够得到什么。他永远成为不了绅士。好吧,去他的绅士,去他们的。亨利将来会比任何一个绅士都有钱,总有一天,他们这些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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