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格后用人单位有权降价工资吗

您的位置: 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吗? 【案例】  &&&&小张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工资1000元,待试用期满转正后,正式工资15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小张在公司工作了一个月后,公司以小张工作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其劳动合同,小张认为公司给其的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仲裁机构以职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由,裁决公司补发小张试用期工资差额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夏燕峰律师分析】&&&&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试用、实习期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职工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补偿金。因此在本案例中,劳动仲裁委支持了小张的请求,并给加发了25%的经济补偿金。【法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十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试用、实习期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十一、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补偿金。 由您分享到: 中国人力资源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1998-.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有内容(文章,图片,动画等),未经书面确认许可,禁止任何形式复制、修改和转载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沪B2-我国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_百度作业帮 拍照搜题,秒出答案 我国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我国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同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日《劳动合同法》具体实施前,许多企业却针对那些工龄将到10年的员工发出了“裁员令”。(注: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1)分析实行最低工资制对劳动者的意义。(4分)(2)如果企业不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3分)(3)运用所学经济知识,分析企业“裁员”行为的是与非。(5分) (1)分析实行最低工资制对劳动者的意义。①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②保障劳动者合法收入,稳定收入水平,使劳动者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③以缩小收入差距,缓解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④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答出其中任意3项即可得分)(2)如果企业不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①投拆、②协调、③申请调解、④仲裁、⑤向法院起诉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答出其中任意3 项即可得分)(3)运用所学经济知识,分析企业“裁员”行为的是与非。①短期内突击裁员可以降低一定的劳动成本,是企业追求利润的一种选择;②但从长期年,突出裁员牺牲了员工利益,造成劳动关系紧张,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形象和长远利益会因此受到损害2012年第一天上班,公司以不适合为由将我辞退(已过试用期),是否可以要求离职当天结算工资并要求赔偿? 2012年第一天上班,公司以不适合为由将我辞退(已过试用期),是否可以要求离职当天结算工资并要求赔偿? 是一家保健品公司,规模不大,2012年第一天上班公司以不适合为由将我辞退,但是已经过了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现在属于正式员工。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一张入职表,此表在公司手中。没有保险。我是否可以要求离职当天把工资结算清楚?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可以获得双倍赔偿?请注意,公司现状是很多制度并不存在,都是老板说了算! 劳动合同法:7、10、14、38、46-48、50、82、85、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5-8、24、27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9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3、10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6、21、27、29、39、43、53条

把以上法律规定看一下,你基本上就明白应该怎么办了。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你可以告他,他用工不签合同,这就是违法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入职一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之后的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没有法定理由就将你辞退的话你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没有缴纳社保,您可以主张补交社保,但难度较大。申请仲裁不是老百姓干的事,耗神费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职工离职时企业应一次性支付职工所有工资。”
本案中,你是在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将你辞退,你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你工资,但获得双倍赔偿困难。 由我来具体解答。采纳请给最佳。

1、没有任何合同、制度的前提下,法律认定会以同工同酬的基础来作为你的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您没有写离职申请书或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认定你已经被辞退(虽然事实上被辞退)。

3、但同时你也必须拥有证明你已经上班的证据,可以是工资条、考勤表、入职表、人证等。

4、公司以不适合为由强行辞退,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辞退只能法定不能约定。

结合以上情况,只要你可以提供第三种情况下的任一证据,就可以通过诉讼获得
上班日至诉讼日(最晚不超过1年,而不是辞退那天)的四倍同工同酬工资(赔偿金)+保险赔偿+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按300%、周六日按200%、普通加班按150%)

这里再次提醒。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你那个公司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因此属于非法解除,不适用经济补偿金,适用赔偿金,而赔偿金是2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经济补偿金按月平均工资计算。 你的情况利用劳动合同法就可以解决,你可以自行阅读一下日颁布并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现在我简略挑取一些你可能用到的条目:
1、你已经在公司上班,即你与公司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已经建立。
2、因为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公司必须对辞退你给予一个说法。如果你已经属于正式员工,那么公司不得以“不适合”为原因辞退你,这个提法只能在试用期期间提出。
3、结合上一条,你已经度过试用期,那么除非你触犯公司明文规定的重大过错(或刑事犯罪等、时提供虚假信息等,具体条目可以参见劳动合同法),否则公司不得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结合你提出的几个问题,我简单回答一下:
1、你可以在离职当天把工资结算清楚,并且有法律依据的。
2、你不能获得双倍赔偿,原因太过冗长在此不便一个字一个字敲进来,你唯一可以获得的是你试用期的工资、正式员工期间工资和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你的正式员工工资为准)
3、公司制度存在与否和你遇到的情况无关,法律才是准绳。

综上所述,你将以上情况写成一份详细的书面材料,交给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只有1楼高级别的哥们回答的比较靠谱,2楼朋友的解答存在很多问题,不知道你所说的四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里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请你别介意。
问题中所讲的2012年第一天上班被辞退,不知道你指的是元旦后的第一天上班还是春节后的第一天上班,如果是元旦后的第一天上班就被辞退那么不存在保险的问题,保险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那么显然你11年12月12日入职还没到一个月。
如果是过年后的第一天也就是正月初七即12年1月29日,那么出去过年假期也刚满一个月零一周,虽然应当为你缴纳保险了,但是你这种情况由于后面时间太短就是告到仲裁也很难得到支持。
关于你的工资1楼的已经引用工资支付规定为你解答了,我明白你想问的,但是很遗憾,你真正想问的内容法律上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应当在你离职后(尤其还是辞退的你)立即支付工资,但是在实践当中很难,如果你们公司的工资支付是现金还好些,但你想立即拿走前只能通过和单位协商,如果是银行转账,那么公司大可以说我们要到下个月几号几号才发这个月的工资,建议你还是找老板商量,如果不行也不用起诉,这点事说真的不值当的去折腾自己(仅个人意见),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即可。
最后,关于你的工资,如果你要去监察部门投诉,那么你要说清楚你的工资是多少钱一个月,且需要提供在该公司工作过的证明,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像名片、工服等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双倍赔偿你的情况是要不到的,还是因为你在这个地方工作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劳动法中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也是从工作满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上面已经为你算过了,因为没有多少所以往往会被忽略掉。
以上都是我个人观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当然了,如果你现在实在闲来无事且不怕折腾,那么就到劳动仲裁去申诉,该要的都要,反正仲裁也不收费,算是积累点经验连带着给缺德老板普普法。祝好运 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要求补缴社保费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你属于员工。
详细可来电咨询。
纵横法律网杨晓晨律师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入职一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之后的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没有法定理由就将你辞退的话你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告他,他用工不签合同,这就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7、10、14、38、46-48、50、82、85、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5-8、24、27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9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3、10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6、21、27、29、39、43、53条

把以上法律规定看一下,你基本上就明白应该怎么办了。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你的情况利用劳动合同法就可以解决,你可以自行阅读一下日颁布并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现在我简略挑取一些你可能用到的条目:
1、你已经在公司上班,即你与公司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已经建立。
2、因为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公司必须对辞退你给予一个说法。如果你已经属于正式员工,那么公司不得以“不适合”为原因辞退你,这个提法只能在试用期期间提出。
3、结合上一条,你已经度过试用期,那么除非你触犯公司明文规定的重大过错(或刑事犯罪等、时提供虚假信息等,具体条目可以参见劳动合同法),否则公司不得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结合你提出的几个问题,我简单回答一下:
1、你可以在离职当天把工资结算清楚,并且有法律依据的。
2、你不能获得双倍赔偿,原因太过冗长在此不便一个字一个字敲进来,你唯一可以获得的是你试用期的工资、正式员工期间工资和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你的正式员工工资为准)
3、公司制度存在与否和你遇到的情况无关,法律才是准绳。

综上所述,你将以上情况写成一份详细的书面材料,交给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没有缴纳社保,您可以主张补交社保,但难度较大。申请仲裁不是老百姓干的事,耗神费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由我来具体解答。采纳请给最佳。

1、没有任何合同、制度的前提下,法律认定会以同工同酬的基础来作为你的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您没有写离职申请书或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认定你已经被辞退(虽然事实上被辞退)。

3、但同时你也必须拥有证明你已经上班的证据,可以是工资条、考勤表、入职表、人证等。

4、公司以不适合为由强行辞退,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辞退只能法定不能约定。

结合以上情况,只要你可以提供第三种情况下的任一证据,就可以通过诉讼获得
上班日至诉讼日(最晚不超过1年,而不是辞退那天)的四倍同工同酬工资(赔偿金)+保险赔偿+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按300%、周六日按200%、普通加班按150%)

这里再次提醒。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你那个公司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因此属于非法解除,不适用经济补偿金,适用赔偿金,而赔偿金是2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经济补偿金按月平均工资计算。 只有1楼高级别的哥们回答的比较靠谱,2楼朋友的解答存在很多问题,不知道你所说的四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里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请你别介意。
问题中所讲的2012年第一天上班被辞退,不知道你指的是元旦后的第一天上班还是春节后的第一天上班,如果是元旦后的第一天上班就被辞退那么不存在保险的问题,保险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那么显然你11年12月12日入职还没到一个月。
如果是过年后的第一天也就是正月初七即12年1月29日,那么出去过年假期也刚满一个月零一周,虽然应当为你缴纳保险了,但是你这种情况由于后面时间太短就是告到仲裁也很难得到支持。
关于你的工资1楼的已经引用工资支付规定为你解答了,我明白你想问的,但是很遗憾,你真正想问的内容法律上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应当在你离职后(尤其还是辞退的你)立即支付工资,但是在实践当中很难,如果你们公司的工资支付是现金还好些,但你想立即拿走前只能通过和单位协商,如果是银行转账,那么公司大可以说我们要到下个月几号几号才发这个月的工资,建议你还是找老板商量,如果不行也不用起诉,这点事说真的不值当的去折腾自己(仅个人意见),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即可。
最后,关于你的工资,如果你要去监察部门投诉,那么你要说清楚你的工资是多少钱一个月,且需要提供在该公司工作过的证明,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像名片、工服等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双倍赔偿你的情况是要不到的,还是因为你在这个地方工作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劳动法中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也是从工作满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上面已经为你算过了,因为没有多少所以往往会被忽略掉。
以上都是我个人观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当然了,如果你现在实在闲来无事且不怕折腾,那么就到劳动仲裁去申诉,该要的都要,反正仲裁也不收费,算是积累点经验连带着给缺德老板普普法。祝好运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职工离职时企业应一次性支付职工所有工资。”
本案中,你是在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将你辞退,你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你工资,但获得双倍赔偿困难。试用期需要多长时间?单位是否可以多次签订试用期?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过长,则超过的部分无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在单位分别约定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试用期是违法的,就是说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是视为正常的合同。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待遇问题: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社保待遇问题: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也是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因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说试用期期间不用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咨询电话: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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