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可耕地上建坟坟地立碑有什么讲究违法吗

新闻搜索:
广告热线:5
&您当前的位置 :
定安村民卖地给他人建坟被叫停 款已罚墓难迁各方尴尬 时间: 12:28  定安县南海农场十三管区东排村,近几年来,村民王清(化名)一家人噩梦频繁。事情的起因是几年前不时有拖拉机深夜运物进村,然后,在他家附近冒出来几十座坟墓。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坟墓多是2011年前后立的,将地卖给他人建坟的是该村一位村民胡某某。2012年,定安县国土部门曾对胡某某卖3.9亩自留地给他人建坟一事作出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及处罚共计84700元,并在墓地竖牌要求“自行迁走”。
  今年清明前,记者接到反映后调查发现,胡某某汲取教训,已不再卖地给他人建坟。但已经建好的几十座坟墓,因现实原因“难迁”,让各方陷入尴尬。
  村民:突然冒出几十座坟墓
  4月2日,王清和另外几位村民在他家中讲述了一件令他们气愤的事。
  王清介绍,东排村有村民两百多人,以种植农作物为主业,2011年前后,他们发现了一件令他们毛骨悚然的事:有村民卖地给外地人做坟墓。王清说,有一天晚上,大约深夜12点半,他和别的村民在打麻将,突然听到有拖拉机开进村子。
  “我拿手电去照,照到了棺材。”王清说,这解开了他心里的疑惑。在那之前,王清已经知道,有外面的人将先人的遗骨搬来村子里埋葬。“两块地,几亩,一下子多了几十座坟墓,我们村才多少人?”王清有了意见,开始阻止运输车辆从自家开过,但运输车辆换了条路,还是继续来,都是晚上。“可能是某一位风水师傅介绍进来的。”
  墓地离王清家很近。在墓地现场,样式不一的坟墓陈列着,一些有碑,一些则只有一个小土堆。其中一块地大概有五六十座坟墓,另一块地则有十来座。墓地边的草刚被点火烧过。村民介绍,按风俗,是要下葬几年后才立碑,因此才有没有碑的坟。
  “村民向国土部门举报过,听说罚款了。”王清说,国土部门在现场竖起了牌子,要求他们搬迁,但不知道为何,坟墓一直未迁走,反而是竖起的牌子不知道哪去了。
  另一位村民说,国土部门处罚后,搬坟来的情况就停止了。但留在村子里的几十座坟墓,却成了部分村民的一块心病。一位年轻的村民小吴得知记者想到墓地去看一下时,连忙推辞,不敢前往。“这么多坟,谁不害怕。”
  卖地村民被叫停后不再卖地
  记者以购地者的身份进行暗访得知,卖地的村民胡某某已不再对外出售土地给他人建坟,“政府不允许卖,政府批准了才可以搞了。”
  胡某某承认,此前卖地给他人建坟确实“收了一点钱”。“地是我的”,胡某某说,由于城市扩大,海口的一些家族要搬迁坟地,带风水先生来看了地之后,想搬到这。胡某某称自己跟这些买地者也不认识,是别人介绍来的。“听说是政府征了他们的地,每一个坟给他们补了一点钱,不知道往哪里搬,才和我签协议搬到我的地里。”
  面对记者希望联系买地者核实情况的要求,胡某某却称找不到号码。
  南海农场国土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在村里划过公墓,据他所知,确实有很多海口的人想将先人葬在这附近,“很多人都说这里是龙脉,风水好,就想把墓迁到这里来。”他说,多年前,附近的一座山岭便发生了类似的事,最终被叫停。
  “这种现象影响了土地的耕种,还影响了整个地方未来的开发。”该负责人称,村民买卖土地本身便是犯法的。经了解,该有关负责人表示,东排村村民反映和记者调查的情况属实,确实引起村民不满。
  处罚后迁坟难致各方尴尬
  定安县国土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异地建坟一般都是晚上暗中来做的,具有一定隐蔽性,不易发现,但一旦发现,会依法作出处理。东排村村民卖自留地给他人建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土部门已作出处罚。
  根据国土部门的调查核实,胡某某于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期间私自将南海农场东排村三排园的自留地约3.9亩地卖给蔡某、柳某、王某、孙某、李某五人用于建坟。
  国土部门做出了以下处罚:没收非法所得77000元,处以非法所得10%的罚款7700元,共计罚没84700元。此处,国土部门要求限期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平整土地,恢复土地原貌,恢复原有种植条件;并在现场竖了告示牌,要求自行迁走坟墓。
  “处罚是处罚了,但迁坟很难。”定安县国土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称,虽然目前村民仍有不满,但建坟已成事实,处理起来确实有难度。
  而记者也了解到,据媒体报道,以平坟的方式强制执行这一相对激烈的方式与中国传统的“入土为安”殡葬观念和习俗相违背,近几年来,国内多地已不再允许这样的处理方式。
  部分村民不满,卖地被罚款的村民无奈,各方竟因为卖地者缺乏法律常识和考虑的决定陷入了尴尬。南海农场国土科有关负责人称,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通过生产队和基层组织,通过大众式的监督,发现并及时上报制止,杜绝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这也给那些试图卖地给他人建坟的贪心人敲响了警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相关链接:
 [来源: 南国都市报] [作者:杨金运] [编辑:杨雨霞] 
新闻排行榜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运营合作,新闻报料QQ:&&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坟墓蚕食土地?――聊城市占用耕地建坟立碑现象调查
  18:25:39 来源: 
清明前夕,民政部举办了2011年《殡葬绿皮书》发布会,强调有关部门应积极启动《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绿皮书》并提出推行生态殡葬、建设生态公墓的战略构想。
我市推行殡葬改革算起来也有十余年了,如今
&&& 清明前夕,民政部举办了2011年《殡葬绿皮书》发布会,强调有关部门应积极启动《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绿皮书》并提出推行生态殡葬、建设生态公墓的战略构想。
&&& 我市推行殡葬改革算起来也有十余年了,如今情况如何呢?记者近日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占用耕地建坟立碑的做法十分普遍,死人与活人&争地&现象也越来越突出。
&&& 骨灰不过一g 坟墓占地丈余
&&& 清明节期间,记者前往我市部分县(市区)调查采访时注意到,公路两边不时可见大大小小的坟茔隆起在农田里,不少坟前还树起了石碑。
&&& &建坟立碑还是比较普遍的,谁家的老人如果死后不能入土,在村里会被人笑话的。&在采访过程中,不少村民告诉记者,以前大家一般将坟地选在河堤边或不能耕种的荒滩上,现在却越来越多地选在了自家耕地上。此外,由于公墓价格不菲等原因,不少城市居民在亲人去世后也&落叶归根&,或是攀亲附友将坟地选在了免费或价格相对低廉的农村耕地上。
&&& &一个坟地三、五个平方米,一个地区、一个省甚至全国该有多少坟地?积少成多占用的耕地面积是相当可观的!&在乡镇工作的邹先生表示,虽然我市早已明令禁止在耕地、林地等区域内建造坟墓,但为故去的亲人建坟立碑、让其&入土为安&的传统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看着好好地耕地就这样一点点地被&蚕食&,实在让人心痛。&
&&& 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占地建坟愈演愈烈
&&& 1997年国务院颁布《国家殡葬管理条例》,2001年我市又出台了《聊城市殡葬管理办法》,严令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或文物保护区等区域建造坟墓。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推行殡葬改革以来,虽然火化率明显提升,但人们仍习惯于为故去亲人举行火化仪式后再进行&二次土葬&,将骨灰安葬在自家墓地或直接安葬在农田里。
&&& &逢年过节到先人坟前烧几张纸是孝道,要是连老人的坟头都没了那就是不孝。&由于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再加上攀比心理以及怕被人&戳脊梁骨&,绝大多数农民宁愿承担一笔不小的费用,也要为亲人建坟立碑。
&&& &不葬在自家地里,那要葬到哪里去?&面对采访,很多村民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据了解,除部分没有耕地或耕地很少的城中村、城边村外,大多数农村都没有坟地规划。而城镇经营性墓地价格高昂、农村地区骨灰楼和公益性墓地匮乏,也直接导致了广大农民没有安放亲人骨灰的合适地方。
&&& 推行绿色殡葬 从厚养薄葬做起
&&& &民政部于2009年明确提出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倡导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推动绿色殡葬。我市一直以来也提倡采用播撒、深埋、植树葬等方式处理骨灰,但观念的改变却非一朝一夕之事。&记者在市民政部门采访时了解到,我市在2001年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就有提倡绿色殡葬的规定,然而这种既避免大量占用土地,又促进绿化、美化环境的绿色殡葬却乏人问津。
&&& &骨灰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殡葬得不到群众认可,关键还是&厚葬&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关负责人表示,&厚葬&不如&厚养&,老人在世时对老人好才是真正的有孝心。
&&& &推行绿色殡葬,不光需要大力倡导,还要出台鼓励措施,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并坚持不懈地推广下去。&4月4日,在天福园墓地,市民陈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推广绿色殡葬不能搞&一刀切&,要从本地区的人文、地理环境实际出发,让人们在实现&墓碑小型化、地表无坟头,绿化覆盖全方位&的前提下,选择自己最能接受的殡葬方式。还要从完善殡葬服务入手,方便广大群众祭扫先人。
&&& 短评:在移风易俗中普及&绿色殡葬&
&&& 土地,不仅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之一,还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人均土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数的1/3,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虽然目前多数地区基本实现了由土葬向火葬的变革,但一座座坟茔仍在侵占着宝贵稀缺的土地资源。
&&& 让逝者回归自然,才能为活人、为子孙后代留下必要的生存空间。然而,近年来农村占用耕地建坟现象愈演愈烈,一方面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下的积习难改,另一方面也有相关部门服务缺失、监管失位的原因。
&&& 推行绿色殡葬,有关部门应以行政和市场的&两只手&来调节和引导。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倡导厚养薄葬,对&绿色殡葬&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让殡葬业更多地体现公益性。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帮助人们树立环保观念,让&绿色殡葬&的方式得到更广泛的认识和理解。
&&& 我们坚信,当人们更多地倾向于传承、保留先人留下的美好情操、信念和精神,而不是那一盒盒骨灰时,&绿色殡葬&的观念将会越来越多地得到人们的认可。&&&&& 张颖& 赵宏磊
责任编辑:颜莉
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
】【】【】
更多关于 占用耕地,坟墓蚕食土地 的新闻:
精彩图片:
聊城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聊城新闻网是聊城日报社所属《聊城日报》、《聊城晚报》刊登新闻及其他作品的唯一授权使用单位,上述作品电子版的版权均为聊城新闻网所有,严禁任何网站擅自转载或盗用。
任何网站转载聊城新闻网作品,需事先征得本网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聊城新闻网,作者□□□”等字样。
截止今日,聊城新闻网没有书面授权任何网站转载使用本网作品。
近期发现聊城若干网站擅自盗用聊城新闻网发布的新闻报道、照片、视频等。为此,特郑重声明:凡转载聊城新闻网作品的网站,务必于三日内将本网作品撤除,并保证以后不再转载,否则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
聊城新闻网电话:常年法律顾问:马镇 律师| 农业人才 |
热点搜索:
当前位置: >
坟墓蚕食土地——聊城市占用耕地建坟立碑现象调查
坟墓蚕食土地——聊城市占用耕地建坟立碑现象调查
  清明前夕,民政部举办了2011年《殡葬绿皮书》发布会,强调有关部门应积极启动《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绿皮书》并提出推行生态殡葬、建设生态公墓的战略构想。
  我市推行殡葬改革算起来也有十余年了,如今情况如何呢?记者近日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占用耕地建坟立碑的做法十分普遍,死人与活人&争地&现象也越来越突出。
  骨灰不过一抔坟墓占地丈余
  清明节期间,记者前往我市部分县(市区)调查采访时注意到,公路两边不时可见大大小小的坟茔隆起在农田里,不少坟前还树起了石碑。
  &建坟立碑还是比较普遍的,谁家的老人如果死后不能入土,在村里会被人笑话的。&在采访过程中,不少村民告诉记者,以前大家一般将坟地选在河堤边或不能耕种的荒滩上,现在却越来越多地选在了自家耕地上。此外,由于公墓价格不菲等原因,不少城市居民在亲人去世后也&落叶归根&,或是攀亲附友将坟地选在了免费或价格相对低廉的农村耕地上。
  &一个坟地三、五个平方米,一个地区、一个省甚至全国该有多少坟地?积少成多占用的耕地面积是相当可观的!&在乡镇工作的邹先生表示,虽然我市早已明令禁止在耕地、林地等区域内建造坟墓,但为故去的亲人建坟立碑、让其&入土为安&的传统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看着好好地耕地就这样一点点地被&蚕食&,实在让人心痛。&
  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占地建坟愈演愈烈
  1997年国务院颁布《国家殡葬管理条例》,2001年我市又出台了《聊城市殡葬管理办法》,严令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或文物保护区等区域建造坟墓。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推行殡葬改革以来,虽然火化率明显提升,但人们仍习惯于为故去亲人举行火化仪式后再进行&二次土葬&,将骨灰安葬在自家墓地或直接安葬在农田里。
  &逢年过节到先人坟前烧几张纸是孝道,要是连老人的坟头都没了那就是不孝。&由于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再加上攀比心理以及怕被人&戳脊梁骨&,绝大多数农民宁愿承担一笔不小的费用,也要为亲人建坟立碑。
  &不葬在自家地里,那要葬到哪里去?&面对采访,很多村民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据了解,除部分没有耕地或耕地很少的城中村、城边村外,大多数农村都没有坟地规划。而城镇经营性墓地价格高昂、农村地区骨灰楼和公益性墓地匮乏,也直接导致了广大农民没有安放亲人骨灰的合适地方。
  推行绿色殡葬从厚养薄葬做起
  &民政部于2009年明确提出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倡导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推动绿色殡葬。我市一直以来也提倡采用播撒、深埋、植树葬等方式处理骨灰,但观念的改变却非一朝一夕之事。&记者在市民政部门采访时了解到,我市在2001年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就有提倡绿色殡葬的规定,然而这种既避免大量占用土地,又促进绿化、美化环境的绿色殡葬却乏人问津。
  &骨灰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殡葬得不到群众认可,关键还是&厚葬&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关负责人表示,&厚葬&不如&厚养&,老人在世时对老人好才是真正的有孝心。
  &推行绿色殡葬,不光需要大力倡导,还要出台鼓励措施,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并坚持不懈地推广下去。&4月4日,在天福园墓地,市民陈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推广绿色殡葬不能搞&一刀切&,要从本地区的人文、地理环境实际出发,让人们在实现&墓碑小型化、地表无坟头,绿化覆盖全方位&的前提下,选择自己最能接受的殡葬方式。还要从完善殡葬服务入手,方便广大群众祭扫先人。
中国农业网(.cn)微信扫一扫: 尽“扫”天下农商情
投稿邮箱: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 (.cn)”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
”(.cn)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
(.cn)”,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的稿件,以为公众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已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请相关作者见稿后及时来电或来函与“”(.cn)联系。
资讯月度排行榜
近期热点新闻
&|& &|&&|&网站建设&|& &|& 诚聘英才&|&&|&友情链接&|&
客服电话:0 VIP客户投诉电话:5 传 真:6 E-mail:
战略合作伙伴: –
法律顾问:德恒律师事务所 白律师在可耕地上种果树违法吗?_百度知道
在可耕地上种果树违法吗?
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挖砂。   法律依据、建坟:《基本农田保住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该土地上是禁止种树的、取土、采石、采矿、建房  如果该可耕地已经划分为基本农田。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题外话,第36条第3款,谢谢根据我国《土地法》,如果你种一点,你要知道。所以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但,或者你的家庭在当地比较有背景的话应该可以的,这是绝对违法的,在咱们中国是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还可以说,还是得看你怎么做人,这其实只是原则上不能
可耕地的相关知识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日月穿梭催人老,带走世上多少的人――
  建坟立碑禁而不止“蚕食”耕地
  绕不过去的坟头
  中国菏泽网讯 眼下麦收都用上了联合收割机,但今年王新存的二亩麦子还是“甩”镰刀收割的,这把老两口累得不轻。
  儿子和女儿都在外地打工,麦收没返乡,几千元钱却给寄了回来。老王雇得起收割机,也不心疼那俩钱,但农机手就是不愿干老王家的活。这因为老王的麦田里有九座坟头、四座石碑,联合收割机开到地头,农机手嘴一撇,开车就跑了。
  割麦是这样,耕地也是这样。老王说,人家的田都用“大家伙”,耕、耙一遍搞定;老王的田不行,只能用十几马力的小拖拉机。即使这样,小拖拉机耕地也要留下很多空白,要老王用铁锹翻。
  其实,很多农民都和老王一样被耕地里的坟头和石碑困扰着。
  记者下乡采访时注意到,农村丧葬建坟比较普遍,谁家的老人如果死后不能入土,在村里会被人笑话的。于是,大大小小的坟茔隆起在农田里,不少坟前还树起了石碑。此外,由于公墓价格不菲等原因,不少城市居民在亲人去世后也“落叶归根”,或是攀亲附友将坟地选在了免费或价格相对低廉的农村耕地上。
  按照菏泽当地的风俗,一个家族住往是葬在一起的,有些耕地里,坟头连成了片。尽管被占用耕地的人家对满田的坟头影响耕作非常有意见,但谁也不能有过分的反对,因为淳朴的农民们认为“谁都会有那一天,谁都想让子孙记住自己……”
  死人与活人争地
  自推行殡葬改革以来,虽然我市火化率大大提升,但人们仍习惯于为故去亲人举行火化仪式后再进行“二次土葬”,将骨灰安葬在自家墓地或直接安葬在农田里。
  “逢年过节到先人坟前烧几张纸是孝道,要是连老人的坟头都没了那就是不孝。”由于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再加上攀比心理以及怕被人“戳脊梁骨”,绝大多数农民宁愿承担一笔不小的费用,也要为亲人建坟。
  当传统观念再遇上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这一现实的时候,建坟立碑就禁而难止了。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和先富起来的人带头立碑,引起了相互攀比之风,导致我市农村占用耕地建坟立碑现象愈演愈烈。在一些主要交通干道两旁,成群连片,坟一个比一个大,碑一个比一个高、一个比一个豪华。
  骨灰不过一g,一座坟墓却要占一两平方米;如果再立碑,占地则要四五平方米。一座坟要占这么多耕地,那么一个县、一个市该有多少坟地?要占用多少耕地?积少成多占用的耕地面积是相当可观的。
  据了解,早在1997年国家就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在耕地、林地等区域内建造坟墓。看着好好的耕地就这样一点点地被“蚕食”,实在让人心痛。
  “建坟立碑直接的害处就是占用了极为有限的宝贵的耕地资源,导致耕地减少,生存空间被挤占。如果我们再不加以治理,千里良田将会被更多的坟墓侵占,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将是一座座坟墓。”有关人士呼吁。
  丧事大办回潮
  我国传统的殡葬风俗已经延续了几千年,一些陈规陋习在老百姓思想中根深蒂固。随着建坟立碑的盛行,近些年来,丧事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等回潮很严重。近些年来,记者外出采访时,经常可以见到沿街四处抛撒纸钱、请人吹打念经等现象。
  一些地方出殡都声势浩大,原来已经消失多年的伞盖、纸人纸马等现在又重新出现。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还给表亲、姨亲等制作几十套孝服,一套单价就要600多元,浪费现象十分突出;出殡时几十部车辆排成一条长龙,常常造成道路交通严重堵塞。
  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不把积攒的钱投入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而是用于造坟立碑等低层次消费,造成土葬回潮,乱埋滥葬,坟头平而复起。这些现象不仅严重偏离了殡葬改革的初衷,甚至背道而驰,而且加重了广大干群的思想和经济负担,扭曲了正常的人际关系,影响了社会风气。
  绝不向陈规陋习妥协
  2009年以来,我市不少群众通过省长信箱、省长公开电话等渠道反映建坟立碑“蚕食”耕地情况,措辞十分激烈。这样的信函每年都有数十起。
  省政府姜大明省长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菏泽市彻底清查治理乱埋滥葬、乱立坟头现象。为治理这种现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付出了较大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收效甚微。可以说,日益严重的建坟立碑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菏泽的整体形象。
  殡葬改革是国家一直倡导的社会改革,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深入开展推碑平坟工作是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书记赵润田高度重视平坟推碑工作,专门听取了工作汇报,提出要在全市开展一次轰轰烈烈的推碑平坟活动,对日益严重的建坟立碑行为进行彻底的清查治理。
  日前,市民政局、市文明办联合制定了《全市集中开展平坟推碑活动工作方案》。按照该方案,6月27日―7月7日,全市广泛宣传发动,为平坟推碑大造声势。7月8日―7月17日,县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建坟立碑情况进行排查,查清每一处碑坟丧属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登记造册,动员丧属限期平坟推碑;7月18日―7月27日,对自查自纠阶段不能完成推碑平坟任务的难缠户,由县乡组织力量集中平坟推碑;7月28日―8月7日,市县组织检查验收小组赴各县区检查验收。
  据了解,为使推碑平坟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明确要求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从纵横两方面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纵向要建立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包干负责,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各县区要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逐阶段抓好工作责任分解落实。横向要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人靠上抓的工作机制,形成纵横交错、全方位抓平坟推碑工作的格局,做到“沟通及时、配合紧密、整体联动”,确保活动取得是在效果。
  对工作开展畏难发愁、工作不积极的、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全市通报批评。凡涉及到党员干部职工建坟的,要求党员干部职工率先带头,在规定时间内对已建坟墓采取覆土深埋、绿化处理。对党员干部不能严于律己、对自己亲属包庇纵容、带头阻挠平坟推碑工作的,一经查实,将给予党政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责任编辑:正强)
发送短信DZHZSJB到
订阅菏泽手机报 菏泽新闻早知道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
  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图文频道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成功案例 | 站内导航 | 本网动态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新闻登载许可声明 | 网上订报 |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Copyright&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5年修坟立碑好日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