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中,房子共同财产可以重新起诉划分吗?

离婚协议上夫妻共同财产已自行分割完毕,我还能起诉要求分割房产吗?_百度知道
离婚协议上夫妻共同财产已自行分割完毕,我还能起诉要求分割房产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离婚协议还不一定全部合理合法,你可以按 法律要求重新分割
已经分割的不能再分割。没有分割的,可以起诉。
如果是在财产分割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可以起诉分割。
需不需要提供证据比如对方欺瞒或者胁迫签离婚协议
共同财产已经包括房产了
一年之内可以起诉重新分配财产
是不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欺瞒财产或者有威胁签离婚协议
建议把你的情况和律师好好咨询一下
可以,因为房子可能是婚前男方买的。
是隐匿的婚后财产吗。上次分割未发现的吗?
有一套动迁房在拆迁协议上是我前配偶的名字,但离婚时房子还没交房,离婚协议就说了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我还能要求分割房产吗?
是你配偶婚前老房你就没有了。
我前配偶是动迁核发证发布之后才与我结婚的,但我也没住在里面,但是他那套房子5平米没产权没户口的,只是他住在那里然后拆迁了
这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呀。无法分给你的。
无产权无户口的,可以证明是我前配偶的房子?
更无法证明是你们两的共同财产。
但是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动迁房啊,虽然拆迁协议上只说了安置我前配偶啊
房产是你们婚后共产吗
有一套动迁房,动迁协议上是我前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房子还没交房,但离婚协议说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
据我了解吧,只要在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义务,你们房子只要是你们一起供的,就是属于共同财产
动迁房没有要贴钱补差价啊
那原来的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不
其他类似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为您推荐: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女方,在经过民政局协议离婚以后,我没有分到房子等家里的财产,我能重新起诉他吗?_百度知道
我是女方,在经过民政局协议离婚以后,我没有分到房子等家里的财产,我能重新起诉他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前提是房子和家里的财产得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才可以起诉。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没有分到房子等家里的财产”非出于您的本意,而是由于男方的欺诈、胁迫等,且起诉时间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顺利!
根据《婚姻法》等规定,双方自愿登记离婚以后,离婚协议已经发生效力,没有法定的情况是不能够起诉重新要求分割财产的。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需要审查具体的情况,存在胁迫或隐匿等法定情形的可以诉讼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民政局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为您推荐: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问题编号:2513273
离婚签了房屋分配协议,再复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对夫妻时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共有房屋进行了分配(有协议),约定房屋归妻子所有,但没有进行产权登记,伍个月后两人又复婚,请问房子是否还是?
提问者:湖北-孝感合同纠纷浏览88次 13:36:54
无需注册、快速提问 全国专业在线律师快速为您解答!
共有 3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湖北-武汉)帮助网友:2313称赞:3属于个人财产。 14:42:3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湖北-武汉)帮助网友:23698称赞:12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1:18:2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湖北-武汉)帮助网友:25594称赞:1104
针对您叙述的问题,回答如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若还有不懂的
可以来电咨询或者见面具体详谈
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已帮助13人&已帮助11人&已帮助8人&已帮助15人&已帮助9人&已帮助12人&已帮助18人&已帮助7人&
已帮助54人&已帮助60人&已帮助52人&已帮助49人&已帮助98人&已帮助139人&已帮助118人&已帮助98人&
还没有华律网账号?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华律网:
相同经历,我也要问
扫微信,与律师对话
华律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流平台
您投诉的是 的提问:
投诉类型:
无意义的回复
内容含广告
投诉说明:确定要将该版块隐藏吗?你可以在“栏目设置”中将其恢复。
添加关注成功!
你可以去查看你关注的人与关注你的人
确定要移除此人吗?移除后,此人将不在你的列表中显示,也不能接收你的动态。
是否要取消关注?
请输入登录信息&&
上海房产专业律师的博客:
访问人数:266085
博客等级:
搜房网币:
&&&&【万文志主任律师 133- 房产业务】&&&&商品房、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确权、转让、夫妻共有房屋分割、恋爱同居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房产继承赠与、抵押、拆迁款分割、涉外房屋纠纷、定金、商业地产租赁纠纷、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商业住宅写字楼综合娱乐场所的出租
搜房博友(过客)
搜房博友(过客)
米老鼠(过客)
&&请您后再发表留言
我的分类文章
我的最新文章
我的热门文章
我最新关注的人
本人于2008年4..
最新关注我的人
关注博客发文动态
离婚协议没有将共同财产写明如何处理?上海婚姻房产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离婚房产分割 房产律师
【万文志律师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书上的内容是有法律效力的。
双方争议的房产系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藏的财产,应该对此房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上海婚姻房产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离婚房产分割 婚前房产 婚前买房 房产律师
万文志律师,主任律师、合伙人。曾担任检察院公诉人多年,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年;
【荣誉资质】:
长宁区人民政府聘万律师为法律顾问,长宁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民盟上海市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 民盟闵行区区委委员,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职业生涯导师&&&&& 上海交大高级经理联谊会副会长
【媒体报道】:
万文志律师多次应邀主讲上海交大《致远讲坛》;做客东方卫视《深度105》、《东方新闻》;就“微博打拐”接受东方卫视记者专访;第一财经“头脑风暴”;上海文广电台东方大律师;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
播讲“社会与法频道(CCTV-12)”;
连播《法律讲堂》以案讲法:《劝架人之死》《 还我失踪丈夫》《 妻子派出的卧底》《 女儿的绑架案》
主编:《侵权责任法理解与办案全书》,并在专业法律期刊杂志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上海房地产律师 万文志房地产律师团队: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 133-=&==)
上海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上海律师房地产诉讼 上海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
上海律师房地产买卖法律服务 上海律师房地产转让律师 上海律师房地产转让纠纷 上海律师房地产律师
上海婚姻家庭房地产律师 万文志房地产律师团队: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133-=
地址:上海长宁仙霞路345号东方世纪大厦7楼A-D座
律师时间安排较紧、经常外出办案不在律所,为避免您陌生拜访来了律师不在白跑路、或者来了律师时间已安排接待其他的当事人等,所以为了方便律师也方便您,我们不接受直接上门拜访,请谅解。
预约以及咨询电话=
= 133-=&&手机忙线的话可再打座机电话试试,或者等待片刻,代我通话结束或事情办完我主动回复您。
阅读 (1387) | 评论 (0) |
前一篇:后一篇:
&&请您后再发表评论
&分享到微博&
搜房网用户可以先再评论
内容:请登录
转载成功!
文章分类:
我的所有文章
创建新的分类:
博文已成功转载!
对不起,您的账号尚未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评论不能同步到微博!& Copyright & 2015 Cybernet Quest.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