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红顶商人商飞县地名对照表

《划车者为何逍遥法外?是派出所不作为?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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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解读徐州地名密码
时间:日& & 来源:彭城周末(徐州)& & 编辑:东海
先秦·孔子《论语·子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地名,是人们对具有特定方位、区域范围的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词,与人类生活、风俗、经济、文化切切相关。近有网友在新浪微博建议,趁徐州轻轨即将开工建设,恢复一批老地名,“让地铁站名重拾被淡忘的徐州历史”。
这种以老地名复活城市记忆的认识,近年越来越被有历史情结的市民所共识。搜索一些待建轻轨的城市,如何为地铁站起个富有文化意义的站名,正为热点。
徐州有着悠久的历史,还有着充满古韵的地名文化。徐州境内的地名记载,可以追溯到两千年之前。新时期,徐州打造人文城市魅力城市,修建彭城壹号、老东门、回龙窝等时尚街区,正是以老地名为载体,展示这个古老城市的沧桑和绚丽。
地名如自然中的万物生长,在日新月异的城市化进程中,一批老地名消失,一批新地名诞生。老地名,是时间长河中的一颗水滴,浓缩着历史,积淀着文化;新地名,是新生活的成长坐标,连接着过去,指向着未来。
地名作为社会的产物,与诸多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地名的产生,既要有一定的历史积淀,也须相应的行政程序。让我们在此,通过老地名芜杂的根须,回溯我们共同的历史;通过老徐州倾情的讲述,再现曾经的温馨记忆;通过古籍与新章的对照,解读徐州那些地名背后的文化密码。
在以往的探访地理采访中,每到一个新地方,我首先会问的是:这个地方,为什么叫这个,而不是别的?受访的老者总会饶有兴趣地掰着手指,一五一十地说起经年往事。数典念祖话先贤,对于听者和说者,都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
正名“徐州”
受访者:郭海林,副研究员,徐州市区域文化研究会会长
徐州具有六千年的文明史,世人尽知徐州为九州之一、历史古城,但徐州地名的由来众说纷纭。《徐州市地名录》记载了徐州的三种由来:一说因地势舒徐,二说居民秉性安徐,三说因徐山而名。徐州文化学者郭海林认为,“徐州”是因徐夷而成名。
郭先生说:“夏之前,即四千年前,徐夷是东夷部族的一支。徐夷这一古老的部落,夏末商初主要部族南迁到山东黄河下游一带,商末迁至今徐州一带,逐渐形成方国。徐州实为徐夷的衍生地。”
“徐州的‘徐’字,在甲骨文中有余、涂等写法。从文字的演变不难看出,徐族早期仿鸟类树上搭巢而居,尔后走出森林,居水之滨,再到筑城郭。”
历史上,有“徐偃王北走彭城武原东山之下,百姓归之,号曰徐山。” 徐山在今徐州市南三十五公里。郭先生认为,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应该先有部落名,而后有山川地名,才合乎人类社会进化的逻辑和地名产生的根源。正因为有了徐夷在这一方土地的长年繁衍生息,先民们才给这个“州”冠以“徐”字,称之为徐州。
追溯“彭城”
受访者:赵明奇,江苏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自古彭城列九州,龙争虎斗几千秋”,彭城作为徐州的别称,其来历是因大彭氏国始祖篯铿被封于此而得名。赵教授说,彭祖是徐州地区人文始祖之一,其人其事自古以来史不绝书,以至形成了独特的“彭祖文化”现象。日毛泽东主席在公安部长罗瑞卿的陪同下视察徐州,曾说:“徐州应是养生学的发祥地”,“尧时有位篯铿的,是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养生学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长寿之人。”
赵教授说,彭祖不但是“彭城”的源头,彭祖文化还是淮海文化的源头之一,是汉文化的祖根之一。“尧舜时代,彭祖文化产生在以徐州为中心的淮海地区。这里土地肥沃,河网稠密,气候暖湿,是古人类良好的栖居地。但因受到生产力的限制,远古时期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生存条件十分艰苦,除了战争、疫疾等不利因素,最重要的就是洪水肆虐。因此,最初的养生之道实是古人在特定地理环境下对抗自然、抵御疾病的产物,这也是彭祖文化形成的大前提。”
“徐州”与“彭城”的时空对接
受访者:戚云龙,史志学者,致力于徐州历史、民俗、文化研究
人们好说“徐州古称彭城”,徐州与彭城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文史学者戚云龙说,“彭城”名称始见于《春秋》鲁成公十八年(前573):“宋鱼石复入于彭城。”秦末,楚怀王与项羽先后建都彭城。汉以后徐、彭并存。《尚书·禹贡》:“禹列九州,……海、岱及淮惟徐州。”这个徐州,是自然经济区域,西汉才成为行政区划。武帝元丰五年(前106),“置刺史部十三州”,其中的徐州领有含楚国(都彭城)在内的六个郡国,但刺史没有衙门,多“奉诏条”巡视监察所领地区。至东汉初有衙门了,徐州刺史的
治所在郯(今山东郯城)。东汉末年,曹操将徐州刺史的治所迁到彭城(今徐州城)县。此后,三国到两宋的一千多年里,除隋代撤州改郡、徐州改为彭城郡外,各朝均设徐州,治所在彭城县。元至元二年(1265),彭城县并入徐州,彭城从此变成徐州城。
睢宁“睢”字之源
受访者:张甫文,文史工作者,睢宁县作家协会名誉主席
2009年3月,睢宁县在《温州都市报》上刊登“悬疑式”广告,第一天的整版大面积留白,左上方一个浓墨书就的“睢”字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之后一连三天的广告,仍围绕“睢”字做文章,让睢宁名声大噪,收到良好的招商效果。
睢宁县“因睢水而得名”,但“睢水”之名又由何而来?睢宁县非物质办公室张甫文说,他通过三年之久的全国第三次非遗普查,从民间传说及史料中找到这样一种答案:
相传徐国国君来到邳地,发现有许多短尾鸟,时人统称隹(zhuī)鸟。隹鸟在这里大量繁衍,成为一害。徐国国君听臣子报说,彭祖篯铿曾烹制味道鲜美的雉羹奉献给尧帝,彭祖后代多擅长烹饪隹鸟,可以用这种方法除掉隹害。于是国君封彭祖的一名后代为“除隹重臣”,让他为自己做隹鸟食物,并将这种美食推荐给周王。周王非常喜欢,并到邳国参观,看水上隹鸟飞翔,心情愉悦。目睹隹鸟,目与隹合而成“睢”,由是这条水系便名为“睢水”。
睢水流域在汉初建制为“睢陵县”,后来河水连年泛滥,人们期盼安宁,于1218年改称睢宁县。
邳州“邳”字演变
受访者:孟庆民,运河师范教师,地方文史研究者
邳州之“邳”,在徐州少有人读错,但和“睢”一样,许多的外地人常不认识或读错音。邳州文史学者孟庆民介绍了“邳”字形成的一种有趣说法:首先丕字上面的“一”代表着天,下面的“个”字,好比鸟儿在广阔的天上飞,即“不”字。最初这个“不”字有三义:其一为bù,意为鸟飞上天不想下来;其二为fǔ,用来表示花萼;其三pī,表示大的意思。后来人们为了把bù、pī区别开来,就在“不”下面加一横,形成丕字,表示大。另有一说“不”下面的横代表着大地。“邳”字的“阝”旁是从“邑”字演化而来。“邑”表示国,古人以右方为上位,都把“邑”字加在国名右边。以后文字变革,邑字演化为“阝”,“丕”加上“阝”变成“邳”,沿用至今。
邳州古称邳国、下邳,民国元年始称邳县,1992年10月撤县设邳州市。
徐州下辖的五县五区之名,其意为邳、睢最繁,其他的地名溯源就不在此赘述了。
徐州四城门的名称变迁
受访者:李世明,徐州民俗学会、史志学会副会长
“让地铁站名重拾被淡忘的徐州历史”是新浪“徐州地铁文化工作室”发的一条微博,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兴趣。河清门、武安门、武宁门、奎光门……这些已经消失很久的老地名,通过网友绘制的地铁站图重现大家的视野。
民俗学者李世明多年探访徐州古街巷,他说徐州四城门在明洪武重建,后由于水患被湮,于万历和崇祯两次修建,四门名称各有变化:
“南门历代作为徐州的正门,在唐代称为‘白门’,明洪武称为‘迎恩门’,万历年间重修称为‘奎光门’,崇祯年重修,仍袭用旧称;
东门在明朝以前,以方向命名。明洪武重建称为‘河清门’,因为东门外面临黄河,取意‘圣人出,黄河清’,祈求水患泯除。万历年间改称‘明德门’,后重修仍称‘河清门’;
北门在明洪武时称‘武宁门’,万历年间称‘拱极门’,崇祯重修仍称‘武宁门’。从名称可知,北门肩负防御、护卫双重重任,历代均十分重视北门的建筑和防卫;
西门在明洪武时称‘通汴门’,说明西门与汴水的地理关系,万历年重修称‘威远门’,崇祯年间重修称‘武安门’,这两个名称均凸显出西门对防卫徐州城池的重要作用。”
李老师说,旧时,城门是整个城防体系的重点,平时它是出入的通道,战争状态下,城门则是攻守双方的主要争夺目标。1928年,徐州城墙与四座城门被驻军拆除。城门虽然不存在了,但与四门相关的地名却保留了下来。
对于网友恢复老地名的提法,李老师表赞同:“老地名是老城的记忆,蕴含着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内涵,适当使用,有助于后世人对历史的认知。”
(本文来源:彭城周末)
原题:山东省独有地名拾趣
时间:日& &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山东)& & 编辑:东海& &
& & 地名,作为一个地方独具特色的文化名片,往往承载着当地厚重的人文气息和鲜明的地域特质;而地名的由来与变迁,又常常能够折射出一个村落乃至一座城市与众不同的风土人情和生生不息的民间记忆。因而,对地名的考证和探寻便成了追溯一方水土来龙去脉的文化现象。这就形成了蕴含丰厚的地名文化。
& & 山东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地名文化资源尤其丰富多彩。这其中,既有以自然实体中的山和水命名的城市,如:济南(济水之南),泰安(泰山安则天下安),也有以历史典故和传说命名的地方,如:烟台( 朱元璋曾在此修“狼烟墩台”),成武(取汉高祖“成就武功”语);既有以动植物名称命名的地方,如:龙口(因地形似龙的口部),枣庄(因村庄附近有枣林),又有以吉祥用语命名的地方,如:嘉祥,广饶……林林总总,不胜枚举。而最令人称奇的是,在我省这些历经千年、意蕴深远的地名中,竟有很多地名中的用字为专用字,它们在字典或词典中都无一例外地作了这样唯一的注解:“地名(山名、水名),在山东。”因此,这些用字可以说是“山东独有,别无他意”。这里试举几例。
& & 因水而得的地名
& & 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潍坊”一词系取潍城、坊子两区的首字组合而成,其中潍城区因城东部的潍河而得名。“潍”为专用字。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先后置潍水县、潍州,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潍州为潍县。1948年4月,潍县解放,以潍城、坊子为基础建潍坊特别市。1949年6月,改称潍坊市。先后隶属于昌潍专区、潍坊地区。1983年10月,撤销潍坊地区,设立潍坊市。
& & 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淄博”一词系取淄川、博山两区的首字组合而成,其中淄川区因域内有淄河流经而得名。“淄”为专用字。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始设淄川县,唐初置淄川郡。明洪武九年(1376年)升淄川县为淄川州,洪武十年(1377年)又改为淄川县,属济南府。 “淄博”作为地域名称,是随着淄川、博山煤田的开发于上世纪20年代初形成的,当时,系对淄川、博山两地的简称。作为区域名称,是从1938年10月成立中共淄博特委时开始的。1945年8月成立淄博特区,设专员公署,此为淄博成为政区名称之始。9月撤销。1946年1月二次成立,7月又撤销。1948年3月淄博全境解放,8月再次成立淄博特区,隶属鲁中南行政区。1949年7月成立淄博工矿特区。1950年5月成立淄博专区。1953年改为淄博工矿特区。1955年3月改为淄博市。1959年1月淄博市与惠民专区合并组建淄博专区,淄博市改为专区辖市。1961年1月淄博市与惠民专区分设,恢复为省辖市。
& &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菏泽”一词系“菏山”与“雷泽”的简称。“菏”为专用字。因境内菏水而得名。“菏泽”原系天然古泽,古代济水流经时汇聚而成,向东流出成菏水,与济水相接。唐时称龙池、九卿陂。后来济水断流,菏水又为黄河泛道,菏泽遂被黄河泥沙所淤平。以水名称县,始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曹州升州为府,设附郭县,赐名菏泽。1949年8月,平原省建立,划境内西北部为菏泽专区,治菏泽县。1952年11月,撤销平原省建制,菏泽、湖西两专区划归山东省。次年7月20日,撤销湖西专区,其所辖县分别归菏泽、济宁两专区。日,撤销菏泽专区建制,所属各县划归济宁专区。次年6月,恢复菏泽专区,辖区如旧。1967年3月,改菏泽专区为菏泽地区。日,改菏泽地区为菏泽市。
& & 兖州市,古九州之一,位于济宁市北部,因域内兖水而得名。“兖”为专用字。“兖”古作“沇” ,《史记·夏本纪》 中“兖州”作“沇州”。水原出河南济源县西王屋山,东 流入海。《禹贡》载兖州得名于沇水,其州境在黄河以南济水中、下游。兖州正式作为行政区划是在西汉武帝时开始的。当时全国划分为十四州,兖州是其中之一。1913年废州府制,改道县制,撤销兖州府,府所在地改属济宁道。1948年7月,滋阳县城区称兖州市。同年12月,市县合并,称滋阳县。1962年1月,滋阳与曲阜分治,滋阳县改称兖州县。1992年9月,兖州县改称兖州市。
& & 汶上县,位于济宁市西北部,因地处汶水之南而得名。“汶”为专用字。汶上县春秋时称中都,汉代置平陆。按照中国传统称谓,河流北岸为阳,南岸为阴,古代贵上,以下为上,金泰和八年(1208年),取“汶水在上(北)”之意,更名汶上县,此为“汶上”专用地名之始,沿用至今。
& & 泗水县,位于济宁市东北部,因泗河流经而得名。“泗”为专用字。隋朝始置泗水县。泗河古称泗水,为禹治九水之一。泗河发源于泗水县泉林镇东陪尾山麓,以趵突、洗钵、响水、红石泉四源并发汇流成河而得名。
& & 因山而成的地名
& & 临朐县,位于潍坊市西南部,古称骈邑,因城临朐山而得名。“朐”为专用字。战国时为“齐之朐邑”。县城始建于西汉,至今已有2100余年的历史,莽新时改为临朐,属齐国。
& & 崂山区,位于青岛市区东部,因境内崂山而得名。“崂”为专用字。 北魏时称“牢山” ,唐代又有“大劳、小劳”之称,其间出现过“不其”、“辅唐”、“劳盛”之名,元代又创“鳌山”之称,明、 清用法较乱,但仍以“劳”、“崂” 为主,“牢”、“鳌”兼而用之,至近代才专用“崂”字,并沿用至今。
& & 茌平县,位于聊城市东北部,因境内茌山而得名。“茌”为专用字。“茌平”意思是茌山及周围的平地。茌山是茌平的象征,此山仅高出地面6米,东西长250米,南北宽200米,估计它可能是世界上最小的山。据考证,茌山即是县城南40里处教场铺村西北的大沙丘,当地人称之为“金牛山”。
& & 峄山镇,位于邹城市南部,因境内峄山而得名。“峄”为专用字。该山“怪山万迭,山无土壤,积石相连,络绎如丝”,所以取名绎山,又称峄山,邹峄山。
& & 因古国而袭的地名
& & 郯城县,位于临沂市南部,因古称郯国而得名。“郯”为专用字。郯国建于何时,史无确载。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的标注,夏、商时期,少皞后裔一支以鸟为图腾的炎族,聚居于此,称炎地。少皞后裔中的炎族首领(后称郯子)就封于炎地,称炎国。炎,古音亦读谈(Tan),春秋前后,国名多加“邑”字,从而炎国演化为郯国。据此,郯国建置当在公元前十一世纪。鄄城县,位于菏泽市北部,因古称鄄邑而得名。“鄄”为专用字。鄄城县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开发较早的区域之一,素有“古鄄”之称。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上溯至五帝时期。《太平环宇记》 载:“濮州,今治鄄城县。古昆吾旧壤,颛顼遗墟。”春秋时期为卫国鄄邑,战国时期属齐国甄邑(甄,音juan,鄄的异体字),秦时改鄄邑为鄄城。西汉初始置鄄城县。三国时属魏兖州东郡鄄城县。其间鄄城曾两次改为县王国。
& & 郓城县,位于菏泽市东北部,因古称郓邑而得名。 “郓”为专用字。郓城县历史悠久,商王祖乙曾建都于此,史称庇。春秋战国鲁成公四年(前587年)筑城名郓,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始置郓城县。这里是水浒故事的发祥地,素有“梁山一百单八将,七十二名在郓城”之说。
& & 莒县,位于日照市西部,因古称莒国而得名。“莒”为专用字。莒字具有丰富的历史含义。古代莒地盛产芋,齐人谓芋为莒,莒人食莒,故以莒为部落名。西周时期该地称莒子国。据《春秋》 载,“谱云:莒嬴姓,少昊之后。周武王封兹舆期于莒。初都计,后徙莒。”周武王十三年封兹舆期为莒国国君。
& & 堽城屯,位于宁阳县堽城镇北部,因古称堽邑而得名。“堽”为专用字。该地为战国时齐之刚邑,周赧王四十六年(前269年),秦使客卿灶伐齐取刚,刚之名始见于此。汉置刚县,晋称刚平。唐代初年,全国上下大兴修建庙宇之风,人们为纪念曾在该地治水的大禹的聪明和智慧,便在大汶河南岸修建了禹王庙。同时,根据大禹治水时所采取的以土围村的方法,将当地原村落名称“刚”改为此前汉字中并未有的“堽”,意即为用土在村落的四周围起正方形的土堰。
& & 在有着五千年厚重积淀的齐鲁文化中,正在使用或者已经消失的含有专用字的地名还有很多,它们在我们祖先繁衍生息以及这些聚集地域的兴替沿革过程中,都是最典型和最直接的历史见证。记住它们,就是感恩生养我们的这方水土。(完)
(东海据山东文化学者周东升日刊载于山东大众网-《齐鲁晚报》的题为《山省独有地名拾趣》文章略补正:邳州古为东夷之地“少昊遗废墟”、夏代车正“奚仲故国”、齐国相国“邹忌封地”。老山东地区邳州的邳字为古老的造字地名,邳州地名和山东兄弟城市一样有文化内涵,本应以江苏邳州“刘林文化”命名的山东泰安“大汶口文化”已经写入中小学课本,齐鲁莒邳是古老山东地区的四大文明起源地,“孔孟之乡”邳州城在历史上曾置为山东省城。今日邳州沿袭邳国、下邳、东徐州的历史沿革!邳国文化深深影响着华夏民族,邳国为夏商邦国,夏禹王封车正官奚仲于邳建邑置国,邳国肇始之地在今邳州,邳国疆域鼎盛时期东至黄海、西过河南大伾山,南抵江淮地区,北达海岱地区。《尚书·立政》篇载:“遵循你的谋略做事,言行就善美,成就卓著,因此封赐给你丕丕基。”——丕丕基,很大的基业,即是大的疆土。大禹封奚仲领土取名为丕,即含此意。当时奚仲邳国疆域,依据史载比现在邳州范围要大得多,大体上西邻大彭氏国(今徐州),北接薛地(今山东薛城),东近东夷(东夷居于东海边,远古的海岸北从今山东泰山,南至今淮阴连水县淮河入海口一带),南靠淮夷(今淮河中下游)。东夷和淮夷都是互不统服的分散部落,疆界不明显,邳人和夷人常常杂居。邳国基业大,势力强,对夏王朝起支柱作用。夏朝第三代王太康是个昏庸无能的君主,泰山一带的夷人首领后羿起来作乱,把太康放逐到洛水,仲康成了傀儡。后羿又把仲康儿子相(太子)赶到商丘,相依靠邳侯的帮助杀了后羿,把后羿族赶到今山东胶州一带,辅相登上王位,这是邳国鼎盛时期。《邳州溯源:“邳”字解诂》:邳,本作“不”、“丕”。《诗·周颂·清庙》:“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遥对文王在天之灵,奔走在庙疾如风。光照上天延后嗣,人们仰慕无时穷。)段玉裁曰:“丕与不音同,故古多用不为丕。如不显即丕显之类。”高亨注:“不,通丕,大也。”郭沫若在《管子》集校中引丁氏涵云:“古字多以‘不’为‘丕’,此‘不’字当读为‘丕’,丕,大也。”在甲骨与金文中,‘丕’皆作“不”,我国考古学家对此曾作精辟的考论。王国维谓“丕”像花萼全形(《观堂文集》卷六),郭沫若谓“不者房也,像子房犹带余蕊”,“房熟则盛大,故‘不’引伸为大,其用为‘不’,是字者乃假借也。”(《甲骨文研究》)高鸿缙谓“按‘丕’即今所谓蓓也”,“‘丕’从一蓓硕特,故引伸有‘大意’。”(《字例》)令人惊异的是,邳州大墩子遗址出土而被认定为新石器时期的彩陶器,均施有红白黑三彩的图案,这些图案皆为蓓蕾状或蓓蕾状的连缀,有的蓓蕾呈绽放状,色彩鲜艳协调,线条舒展流畅,造型美观大方。居住在这里的远古先民将这些蓓蕾状的图案绘制在器物之上,其用意与本地氏族部落的族徽(图腾),抑或与‘不’或‘丕’字有关?由此联想到,距大墩子遗址数公里的鲁南兰陵古镇有个村庄,名叫“作字沟”,村里有仓颉庙,相传仓颉(出生于今陕西省白水县)为黄帝史臣,随黄帝西征东伐,曾在此定居,“见鸟兽之迹,知分理之相异也,初造书契”(许慎《说文》序),形似蓓蕾的“不”或“丕”字乃似为仓颉所造?“丕”字加上偏旁“邑”(阝)而为“邳”,大约是春秋时期出现的。邑,古代称侯国,称城邑。现代有研究者认为,“丕”演化而为“邳”,当与城邑有关。《邳州志》记载,周“襄王十一年(公元前641年),宋襄公伐齐,于下邳筑城邑。”邳国修筑了城邑,于是将“丕”字加上“邑”旁而写作今日“邳”字,此说似乎颇有道理。“邳”作为侯国或地名,夏商时无分上下,薛邳互迁皆曰“邳”,以致后世典籍辞书众说纷纭。邳分上下,最早见于《史记》:齐威王二十二年(前335年),邹忌“封以下邳,号曰成侯”(《田敬仲完世家》);吕后二年(前186年),“封楚元王子郢客为上邳侯”(《惠景间侯者表》)。下邳故址在今江苏睢宁县古邳镇(原属邳州),上邳故址在今山东微山县仲虺城(又名驩城)。自此,“下邳”始名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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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老山东地区省城邳州:山东一词用于行政始于金代,金末元初山东行省治所邳州。》:行省为中国元朝、明朝、清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的国家一级行政区划的简称,民间简称“省”。行省,原为中央派出的高级机构,以后成为地方行政区域名称。南宋、金时已有行省之称。《金史·百官志》说:“熙宗天会十五年罢豫,置行台尚书省于汴”。行台即行省。《金史》:“金元光二年、宋嘉定十六年(公元1223年)三月,金国以山东行省邳州(今江苏邳州市省城故址)经略司隶属蒙古纲,令其募勇士收复山东。蒙古纲管理部下甚严,八月,邳州经略使纳合六哥率众入山东行省邳州幕府杀元帅兼静难军节度使蒙古纲,占据邳州城反金,并与宋李全联络。金宣宗命行院总帅纥石烈牙吾塔进讨,九月,牙吾塔攻破邳州南城,十一月,斩纳合六哥,收复邳州。元朝的中央政府称为中书省,元朝“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在进入中原之初将它的派出机构——行中书省进驻各地,统管军民事物,以后成为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元中期,除了中书省的直接管辖区外,全国增设十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从此,地方政治制度进入划省而治的阶段。元代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为中书省,中统、至元年间,又分置河南江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岭北、云南10处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置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官,总管钱粮、兵甲、屯种、遭运,以及一切军国大事,与中书省相表里,嗣渐称其所辖地区为行省,于是行省又渐成最高地方行政区名称。另划今河北、山东、山西一带直属中书省,称为“腹里”。行中书省管理路、府、州、县的行政,简称行省。长官有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等,权力很大。明初加强中央集权,撤销行中书省,改设“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在民间简称“行省”,而民间习惯上仍称“行省”或简称省。清初增为18个行省,后又增为22个行省,清朝“布政使司”,通称“行省”。(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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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河之名,由来已久。《尚书、禹贡》就有“淮沂其义,蒙羽其艺”的记载,说明早在4000年前就称其为“沂”了。此外,《水经》、《说文》、《郡国志》、《水经注》等史料也有记载。
& &&&沂河是淮河流域泗沂沭水系中的较大河流。位于山东省南部与江苏省北部,为古淮河支流泗水的支流。源出山东省沂源县田庄水库上源东支牛角山北麓(另传统称源出鲁山),北流过沂源县城后折向南,经沂水、沂南、临沂、蒙阴、平邑、郯城等县、市,至江苏省邳州吴楼村入新沂河,抵燕尾港入黄海,全长500余公里,流域面积1.16万平方公里。在临沂以上主要为山丘区,水土流失严重。支流多由西侧汇入,呈不对称树枝状,属山水性河道,水流急,洪峰高,暴涨暴落。临沂以下,进入平原,河道宽浅,主要靠筑堤排洪。沂河正干进入邳州市后,沂河在华沂地方分为两支,西支为老沂河,南流在新沂王楼南注入骆马湖,上端建有华沂节制闸。明代中叶右岸芦口坝分少量洪水流入城河,下入中运河。1641年,河臣张国维曾奏请沂河改道由芦口出徐塘口以济运河。1699年康熙年间于成龙又奏请在芦口分支处建闸,因沙底建闸不便而作罢。1746年乾隆年间于芦口建设碎石坝,七分沂水入骆马湖,三分经芦口入城河与武河分泄之沂水相会,分别由徐塘口、二道口、沙家口入运。其后,沂河干河槽淤塞,宣泄不畅,由芦口坝入运,流量增多,碎石坝废弃,以至来水全部泄入支河,正干非至盛水期而不能泄水。在古代近代,因科技原因和经济力等因素,对沂河的治理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只有到了建国后,大规模的整治才成为可能,而且能够实现。
& & 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东京(今开封市)守将杜充扒开黄河大堤以阻遏金兵,使黄河吞汴、夺泗、入淮,给豫东、苏北、皖北、鲁南人民带来无穷的水患,并且加重徐州、邳州边界 “百步洪”、“吕梁洪”的水流湍急,黄河水带来大量泥沙,吞没汴水、泗水,淤积河道,造成善堵、善决,严重影响南北漕运。这时发源于山东沂源县的沂水(沂河)流经邳州入淮河,由于黄水注入,水势得到加强,500多公里的沂河成为南北水运交通的主要航道。由于南宋、金国基本以淮河为界,沂河战略地位显要,南北交通繁忙,农耕、商贾得到加强,促进鲁南、苏北的经济文化发展。形成独特的“沂河文化”即邳州的“金元文化”(元后来取代金)。沂河两岸土地肥沃,商业、手工业发达,独特的南北交通运输,成为南宋、金国重点争夺地方。
& & 北宋宣和六年(1124年),金兵南侵,宋将韩世忠守淮阳军(邳州),多次抗击金兵。建炎三年(1129年),金将粘罕占领淮阳军,改为邳州。建炎四年,金国立刘豫为大齐傀儡皇帝。刘豫(),字彦游,景州阜城(今属河北)人,元符进士。北宋时历任殿中侍御使、河北提刑等职。金兵南下时弃官潜逃。建炎二年(1128年)杀宋骁将关胜降金。四年九月,被金人立为“大齐”皇帝,建都大名(今属河北),后迁汴京(今河南开封)。统治河南、陕西之地,配合金兵攻宋。金齐以黄河故道为界,伪齐向金“世修子礼”,也是十足的儿皇帝。次年,伪齐迁都汴京,实行与南宋相似的制度以招徕中原民心。
& & 刘豫当上傀儡皇帝后,立即准备进攻南宋。当时伪齐政权东部邳州州城下邳及周围地区,受黄水泛滥威胁,邳州内沂河两岸土地相应高,并且肥沃,农业丰盛,水运发达,贸易活跃。成为邳州经济文化发达地区。金人和刘豫政权军事、行政中心也就放在这个地区。刘豫登基不久就在邳州沂河内授贤附近建造船只,招募水军,准备进攻南宋。刘豫及儿子刘麟、侄子刘猊,更是频繁往来邳州,镇压农民起义,防范南宋进攻,确保造船安全。绍兴六年(1136年)十月,伪齐向南宋发动大规模进攻,东线在邳州沂水中准备五年的水军倾巢出动,企图一举攻占南宋国都临安。但是,农耕游牧的北方人无法敌得过深熟水性的南方人。伪齐水军一战溃败,顷刻瓦解,五年心血烟消云散,刘豫这个汉奸儿皇帝的梦也做到了尽头,不久就被金人废除大齐皇帝称号。
& & 今天官湖镇授贤村东边沂河古码头就是刘豫当年造船厂,近年来出土大量造船工具、铁钉,铸造烘炉,翻砂坩埚等,面积之大,证明当年是一个相当规模的造船厂。同时很多监狱用的脚镣手铐等,也说明当时参加造船的不仅有能工巧匠,还有大量服刑的罪犯和南宋俘虏。联系周围地区发现军营、衙门、城池、庙宇、古墓,授贤古镇当年繁华可见一斑。至于授贤周围圆顶房屋遗迹,火化后安葬在缸坛中的遗骨,那是取代金国的元朝遗迹,元朝人从蒙古草原而来,带来的蒙古习俗。估计马可波罗元初来邳州见到的火化就是这种习俗,当时在邳州已经成为习惯。
尔后,宋金时战时和,战时,双方利用沂河运送军队供应给养;和时,双方利用沂河进行贸易互通有无。沂河成为宋金乃至中国南北主要的物质交流通道。绍兴九年、绍兴十年,宋将岳飞、韩世忠先后攻伐邳州。至今沂河的故道下,不时出土兵器、陶瓷等宋元古物。
& &&&金贞祐二年(1214年),山东爆发大规模红袄军农民起义,兴定元年(1217年)起义军波及邳州,兴定五年,金国朝廷令蒙古纲、燕宁守金国东京东平(今山东东平),镇压红袄军等农民起义军。燕宁战死,原来受燕宁招安的胡七、胡八起义军复叛。蒙古纲势孤,凑请内迁。金宣宗及枢密院采纳翰林待制抹捻阿虎德建议,五月,准许蒙古纲“内徙,率所部女直、契丹、汉军五千人,行省邳州”。“于是,纲改兼靖难军节度使,行省邳州。自此山东事势去矣”。这是邳州行省的建立。 元光二年(1223年)三月,金国以蒙古纲为“邳州经略司”,扩充邳州行省职能,令其招兵买马,收复山东。可是蒙古纲治军严酷,激起金军内部反抗,于是发生哗变内讧。“纲御下严,信赏必罚,邳州军不乐属纲”。八月辛未朔(八月底),邳州从宜经略使纳合六哥、都统金山颜俊率沂州军士百余人早晨入邳州行省,杀蒙古纲及幕僚从属于省署,遂据州反叛。“枢密院奏请出空名宣敕,设重赏招诱。丞相高汝砺曰:‘悬重赏募死士,必有能取之者。’”宣宗不得已,下诏归罪蒙古纲,以安抚劝谕纳合六哥。纳合六哥遣人送蒙古纲尸体以及领兵虎符牌印与宣宗,就是不肯出见。宣宗“乃升经略司为元帅府,加六哥泗州防御使,权元帅左监军,副使乌古论老汉加邳州刺史,权右监军”。但纳合六哥不为所动,不去接受封赐,住行省邳州,联系各方特别是红袄军共商大计,以图进退。后来,金国驻邳州兵卒逃归,向金国总帅牙吾塔告密:纳合六哥已经和红袄军李全联系,互为内助,共同防金。于是牙吾塔派遣总领孛术鲁留住等进攻纳合六哥,“毁其桥梁,攻破承安、青阳寨,留兵戍守”。这时纳合六哥方才恐惧,使人向金国朝廷以及总帅牙吾塔游说:“待李全兵入邳州,诱而杀之,以图报效”。金宣宗已经看破纳合六哥的花招:向牙吾塔说:“李全岂无心者,六哥能诱而杀之,殆诈耳。”十月壬辰,牙吾塔围邳州,急攻之。不料这时红袄军内部出现了叛徒,红袄军小头目高显等人杀害了纳合六哥,把纳合六哥的头装入函内献与金国。叛徒马上得到金国赏赐,高显被“诏加显三品官职,授世袭谋克”。与高显同谋的皆有赏赐,“侯进四品,陈荣、邢进、边全、魏兴、孙仲皆五品,赏银有差。”
& &&&蒙古纲“改兼静难军节度使,行省邳州。”在邳州“另筑州城”。“行省”是什么?金国后期全国共设立34个“行省”,主要是用来抵抗外来(元、西夏)侵略、讨伐南宋、镇压农民起义、控制地方形势的军事性较强的军政合一性的行省。邳州行省是规模较大、职能较强的行省,他经略(筹划治理)山东东路,治所益都(今青州市)。辖益都、济南二府,潍、滨、沂、密、海、莒、棣、淄、莱、登、 宁海11个州,共53个县。山东西路,治所东平府须城县(今东平县)。辖东平府,及济、徐、邳、滕、博、兖、泰安、德、曹9个州, 共43个县。邳州行省治理山东东西两路计20州96县,区域够大的了。
& & 至于行省省城有些人认为在下邳古城。但是当时由于黄水泛滥,下邳古城受到黄水威胁,岂能在黄水灾害中筑城,况且古邳仅有沉入水中古城,周围没有其他城池。邳州行省的职能是筹划治理山东东、西路,收复山东。举行哗变杀害蒙古纲的兵是沂州军士。这个行省省城在下邳古城恐怕不妥吧,应该是在沂水附近。邳州陈楼有一座传说为神仙为打赌,连夜筑的城——省城,不料被妇女夜里起来为丈夫喊魂所破坏。神仙筑城,实在荒诞无稽。邳州历史上只有一次称省,就是金国邳州行省,始金兴定五年(1221年)五月,终元光二年(1223年)八月),前后不过两年多一点。陈楼省城在“走千走万,不如沂武河两岸。”靠近沂河的邳州沃土上,正是治理山东东西路,收复山东的首选好地方。历史上做过省的地方才能配称省城,陈楼省城作为邳州行省省城无疑。
& &&&日,邳州政协原刘彤主席组织我们一行去省城考察。经过村民陈玉宝等人介绍,以及实地考察一座古城浮现在我们眼前,省城村北边城后、东边前余等,古代土城连绵二三里,城基依稀可见。城中是庙宇(文革中被破坏)、衙门(七十年代水利工程中发现),邳州资料记载:古城又称余行省城,方形,座北朝南,大门向阳。占地约一百四十余顷。据《邳志补》《方舆纪要》记载,为元末山东行省平章、沂州将王信所筑。查《元史》王信原为北义兵都元帅,亦曾为红巾军毛贵的部将,后为元朝颖川王罕木儿逼降。归元后,于至正二十七年(1367)冬十月,由“皇太子奏以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王信为山东行省平章政事兼知行枢密院事”。他父亲王暄被“加司徒、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王暄为沂国公”。而次年至正二十八年元朝就灭亡了,在此之前一年,至正二十六年四月,张士诚徐州守将陆聚投降徐达,朱元璋以陆聚为江淮行省参政,遣兵取邳州等地。其实张士诚早在至正二十年就占领了邳州。至正二十七年九月朱元璋命江淮卫以兵千人守邳州,十月命徐达为征讨大将军,率师25万,北取中原。十一月四日驻军邳州。王信根本没有时间在邳州筑城,这个金元风格的古城是蒙古纲所筑。
&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对沂河的治理,在其下游加固堤防,建分洪闸,在基本控制水患的同时,兼收养鱼、发电、灌溉之利。1997年,又在上游临沂城东建起世界最长的小埠东橡胶拦河坝,形成了1.2万亩的水面,使下游沂河变得更为妩媚。随着政府注重自然环境的保护,沂河水质和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改观,再加上人们对动物保护意识的增强,近两年以来有大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赤麻鸭、绿颈鸭、池鹭、牛背鹭、苍鹭等飞落沂河在沂河里栖息生存,具有丰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湿地成为鸟儿觅食的好去处,这里渐渐成为鸟的天堂。在蓝天白云下的沂河湿地,各种各样的鸟儿时而在河里嬉戏打闹,时而低空飞翔,形成一道亮丽的自然景观,这种几十年之前常见的景观,如今又在沂河湿地随处可见。碧波浩淼的沂河,孕育者大批鸟儿在这里栖息生存。漫步在沂河河畔,人和飞鸟和睦相处,聆听百鸟齐鸣,仰观群鸟飞舞,一幅诗情画意的画卷,在这里人们真正体味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美妙情趣。绵延的绿色长堤,开阔的金色沙滩,浩渺的银色水面,悠久的历史文化,淳朴的民俗民风……古老的沂河正在重新发挥青春,造福人们。
(本文来源:邳州文史—崔学法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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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邳州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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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程荣华
邳州溯源:“邳”字解诂
  邳,本作“不”、“丕”。《诗·周颂·清庙》:“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遥对文王在天之灵,奔走在庙疾如风。光照上天延后嗣,人们仰慕无时穷。)段玉裁曰:“丕与不音同,故古多用不为丕。如不显即丕显之类。”高亨注:“不,通丕,大也。”郭沫若在《管子》集校中引丁氏涵云:“古字多以‘不’为‘丕’,此‘不’字当读为‘丕’,丕,大也。”在甲骨与金文中,‘丕’皆作“不”,我国考古学家对此曾作精辟的考论。王国维谓“丕”像花萼全形(《观堂文集》卷六),郭沫若谓“不者房也,像子房犹带余蕊”,“房熟则盛大,故‘不’引伸为大,其用为‘不’,是字者乃假借也。”(《甲骨文研究》)高鸿缙谓“按‘丕’即今所谓蓓也”,“‘丕’从一蓓硕特,故引伸有‘大意’。”(《字例》)令人惊异的是,邳州大墩子遗址出土而被认定为新石器时期的彩陶器,均施有红白黑三彩的图案,这些图案皆为蓓蕾状或蓓蕾状的连缀,有的蓓蕾呈绽放状,色彩鲜艳协调,线条舒展流畅,造型美观大方。居住在这里的远古先民将这些蓓蕾状的图案绘制在器物之上,其用意与本地氏族部落的族徽(图腾),抑或与‘不’或‘丕’字有关?由此联想到,距大墩子遗址数公里的鲁南兰陵古镇有个村庄,名叫“作字沟”,村里有仓颉庙,相传仓颉(出生于今陕西省白水县)为黄帝史臣,随黄帝西征东伐,曾在此定居,“见鸟兽之迹,知分理之相异也,初造书契”(许慎《说文》序),形似蓓蕾的“不”或“丕”字乃似为仓颉所造?
  “丕”字加上偏旁“邑”(阝)而为“邳”,大约是春秋时期出现的。邑,古代称侯国,称城邑。现代有研究者认为,“丕”演化而为“邳”,当与城邑有关。《邳州志》记载,周“襄王十一年(公元前641年),宋襄公伐齐,于下邳筑城邑。”邳国修筑了城邑,于是将“丕”字加上“邑”旁而写作今日“邳”字,此说似乎颇有道理。
  “邳”作为侯国或地名,夏商时无分上下,薛邳互迁皆曰“邳”,以致后世典籍辞书众说纷纭。邳分上下,最早见于《史记》:齐威王二十二年(前335年),邹忌“封以下邳,号曰成侯”(《田敬仲完世家》);吕后二年(前186年),“封楚元王子郢客为上邳侯”(《惠景间侯者表》)。下邳故址在今江苏睢宁县古邳镇(原属邳州),上邳故址在今山东微山县仲虺城(又名驩城)。自此,“下邳”始名于世。
邳州建置:州县沿革
  邳州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史前文明。二十世纪中叶,考古工作者陈永清(后任邳州市博物馆副馆长)在邳北平原访古,从村童玩具中发现一柄石斧,寻找到掩埋于荒烟蔓草中的刘林遗址。江苏考古队在此进行两次发掘,共发现墓葬145座,出土玉、石、骨、角、牙、陶器804件。刘林遗址证明,早在公元6000年前,居住在这块依山傍水宝地上的先民,已经创造了中国原始社会新石器时期的文明。
  此后一年多,又从一柄牛舌状的石斧,让陈永清神差鬼使般地发现了另一处古文化遗址,这是比刘林遗址更具有文化价值的大墩子遗址。属于仰韶文化型,早于花厅遗址,与青莲岗遗址同期。南京博物馆收藏并展示的仰韶文化型彩陶共60件,其中59件是邳州大墩子文化遗址出土的。就是这一批彩陶和同时出土的六千余件玉器、石器、骨器等文物,以无可置疑的证据,将江苏省的文明史上推了3000年!它向世人显示:地处黄河下游的东夷文明,与地处黄河中游的中原文明,在中华文明史上是并驾齐驱的。江苏的文明史因大墩子遗址的发掘而填补了史前的空白。
  邳为侯国,始于奚仲。《左传·定公元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奚仲迁于邳,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据《元和姓纂》,奚仲为黄帝之子禺阳之后(六世孙),为夏禹掌车服大夫。奚仲所迁之邳,即为下邳,其十二世孙仲虺,为汤左相受封于邳,曾将国都迁于薛(上邳),后又迁回邳。西周初年,武王复封奚仲之后于邳(《续汉书·郡国志》)。邳国是一个大诸侯国,其地当在今苏北邳睢至鲁南邹城一带。
  奚仲与其后裔受封之邳国,灭于大彭。商外壬(名发)元年,“邳 人、姺人叛”,叛乱持续十三年,至河亶甲(名整)三年,商王借彭伯之力,将叛乱的邳人镇压下去,《竹书》曰“彭伯克邳”。至此,邳国灭亡。
  战国中期,邹忌被齐威王“封以下邳,曰成侯”。是时下邳属齐国。五十年后,即周赧王三十一年(前284年),楚国攻取齐淮北之地,下邳归楚国。楚王负刍五年(秦王嬴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下邳归秦国。
  秦灭六国,废分封制,行郡县制,以郡统县。秦置下邳县,属郯郡(一说东海郡)。是邳为县之始。
  汉因秦制。汉高帝置东海郡(郡治在郯,今山东省郯城县),领县三十八,下邳为其一。韩信封楚王,楚国建都下邳,下邳为楚国都城,管辖东海郡、会稽郡、泗水郡、薛郡、陈郡五郡,三十六县。西汉时,在今邳州境内,另有良成县(亦属东海郡)和武原县(属楚国)。良成(后作“良城”),春秋时为侯国,《左传》所谓“晋侯会吴子于良”,即此。
  东汉,下邳为侯国。《后汉书·郡国志》:下邳国,武帝置为临淮郡,东汉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更为下邳国,国都置于下邳城领十七城(县),属徐州刺史部。东汉献帝建安十一年(公元206年),下邳国除,置为下邳郡,仍隶徐州刺史部。
  三国魏沿袭汉制,下邳、良成二县隶属下邳郡,武原县属彭城国。此时下邳为郡县治所,又为徐州刺史部治所。
  西晋,下邳为国。下邳国隶属徐州,下邳国领七城(县),今邳州境有其二,即下邳与良城(原为良成)。武原县仍属彭城国。
  东晋南渡,下邳几易其主,先后属赵,属东晋,属前秦、前燕,大抵仍为郡,辖区多变而已。
  南北朝时,下邳先后属宋、属魏、属梁、属齐、属陈、属周。南朝刘宋,下邳为郡,隶徐州,在宋四十八年。梁武帝普通六年(公元525年)置为东徐州(东徐州治所下邳),中大通五年(公元533年)改置武州,东魏武定八年(公元550年)置武原郡,北周静帝大象元年(公元579年)改东徐州置邳州,是邳置州之始,隶徐州行台总管府。其间,曾改下邳为“归政”,或分下邳置“归正”,分良城置“开远”,于今邳北置艾山县,后废。
  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邳州为下邳郡,下邳郡隶徐州总管府(去“行台”),下邳郡治所移至宿豫(今属宿迁)。
  唐初复改郡为邳州,邳州治所下邳县,隶徐州。后去州为县,先后隶泗州、临淮郡,宪宗元和四年(公元809年)改属徐州。
  北宋实行路、府(军)、县建制。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82年)置淮阳军,淮阳军治所下邳领辖下邳县、宿迁县二县,属京东路。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邳地入金,金宣宗贞祐三年(公元1215年)复置邳州刺史州,属山东西路,后属河南路。金兴定五年(公元1221年)自东平(今山东泰安东平县)移山东行省邳州,邳州省署管辖山东东路、山东西路三个官府二十个州,山东行省治所邳州省城遗址至今犹存(今江苏邳州市陈楼镇省城村)。
  元代,邳州隶河南省归德府,宿睢来属,治所在下邳县。元顺帝至正八年(公元1348年)改属徐州。
& && &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邳州省县(下邳县并入邳州州治)置为邳州直隶州,隶南京中书省,邳州兼辖宿迁县、睢宁县二县,洪武十五年改属淮安府。
  清初,邳州隶江南布政使司淮安府,清雍正二年(1724年)升为江苏布政使司直隶州,邳州直隶州治所邳城管辖宿迁县、睢宁县二县。雍正十一年升徐州直隶州为徐州府,邳州直隶州降为邳州散州连同原辖县宿迁县、睢宁县一并改属徐州府。
  民国肇造,废州府制,邳州(邳州治所邳城)置为邳县(邳县治所邳城),邳县直属江苏省。民国三年(1914年),江苏省置五道,邳县属徐海道。民国七年废徐海道,邳县直隶江苏省。民国二十年,邳县属徐州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三年,邳县南部废黄河南岸营地划属睢宁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5月,徐州地区相继沦陷。此后邳县境内,国、共与日伪三方政权并存。邳北地区为八路军游击区,邳南地区有抗日民主根据地。
  1948年底,邳县全境解放,邳县、睢宁县两县析置邳睢县,邳睢县政府驻土山区(今江苏邳州市土山镇),隶属皖北宿县专区,1949年5月改属苏北行署区淮阴专区。此时,邳县仅存今邳州地区北部,邳县隶属山东省临沂专区。共和国诞生前夕,由邳县、宿迁县、沭阳县、东海县四县析置新安县(今新沂市前身)。共和国诞生后,于1953年1月恢复江苏省建制,撤销邳睢县并入邳县,原邳睢县所辖双沟、张圩、古邳、张集划入睢宁县,其余大部归邳县(一部分归铜山县)。1954年10月中共邳县县委、县政府机关由邳城(今江苏邳州市邳城镇)迁入原邳睢县猫窝区运河镇(今江苏邳州市运河镇)。邳县隶属徐州专员公署。1983年3月,实行市管县体制,徐州专区撤销,邳县隶属徐州市。日国务院与民政部批准撤销邳县,设立省直辖县级邳州市,江苏省委托徐州市代管至今。
邳州州治变迁
  邳州(下邳)治所,自古以来几度变迁。
  下邳古城、邳州旧城遗址,在今睢宁县古邳镇。古邳国、下邳国、下邳郡、下邳县等,治所皆在下邳城,下邳城故址在岠山东南约6里,古沂水与泗水交会处。据《宋武北征记》:下邳城凡三重,大城周十二里半,其南门曰白门; 中城周四里,吕布所筑;又有小城周二里许,城西又有一小城周三百四十步,相传皆石崇所筑。“重门杰观几相望,表里山河自一方”(陈师道《晚登白门楼》诗),下邳城山环水绕,有天险屏障,为一方重镇,兵家必争之地。《三国演义》第十九回“下邳城曹操鏖兵,白门楼吕布殒命”,记述的就是汉献帝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发生在下邳而经过文人演义的战事。在这一场鏖战中,吕布为曹操所败,被缢死于白门楼,白门楼因此名著史册。
  旧邳州城,东距下邳故城3里,西北距岠山3里许。金宣宗兴定五年(1221年),邳州刺史完颜仲德所筑。完颜仲德,本名呼沙呼,有文武才,《金史》本传谓“宣宗时授邳州刺史,增筑城壁,汇水环之州,由是可守”。日(至元十六年九月初六日),文天祥被执由水路押送大都(今北京)途经邳州城下,留下一首《望邳州》诗,诗的开头说:“中原行几日,今日才见山,问山在何处,云在徐邳间。”诗人在舟中眺望邳州,就是指此旧城。其时京杭运河自徐州以下借泗水(今黄河故道),旧邳州城在泗水之阳,因水而兴。元代诗人贡奎曾在诗中描绘邳州城的繁荣景象:“古城结危构(高楼大厦林立),交逵裒招延(四通八达商贾云集),朱碧递隐现(红墙碧瓦时隐时现),冈回势蜿蜒(冈峦回环蜿蜒曲折)”。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邳州卫指挥王恒在州城旧址上扩建,加砖筑高二丈九尺,周五里二十步,城门有三:北曰“镇北”,西曰“通沂”,南曰“望淮”。正德七年(1512年),知州周尚化修筑西北、东南二隅,建三座城门楼,南曰“皇华”,东南曰“永康”,西北曰“金胜”。刘六(宠)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南下犯邳州境时,周尚化据城勒兵防御,州人赖以保全,为之立生祠。清康熙七年(1668年),位于郯庐地质断裂带的鲁南莒州、郯城发生大地震,地震导致河决,邳州城沉于水,其地曰“旧城湖”。
  清康熙二十八年迁建邳州城于艾山之阳,即今邳州市邳城镇。从营度到工竣,历两任知州始成,用帑(国库银)四万三千两。其地北枕洪福山,沂武诸河环绕城外,东西南三面因河为池,护以重堤。与旧邳州城相对而称新城,南距旧城90里。新城周五里十三步,高二丈八尺,下广七丈,上广丈有八尺,外砌以砖。城门四:东曰“先春”,南曰“来薰”,西曰“迎爽”,北曰“拱极”。其后几经重修,咸丰间捻军兴起,又加筑外土城,周十余里。州署在城中稍北,有正堂、二堂、内堂、厅事、吏房、神祠,又有学宫、学正署、训导署、吏目署、城守千总署等等,规制完备。后人登洪福山俯瞰新城,感而赋诗曰:“山势蟠空浑似龙,岭下楼阁绕青松。欲游忘却朔风冷,向晚犹登洪福峰。”洪福山因而又名城山。此后,新邳州城作为州县治所,凡265年。
  共和国诞生后,中共邳县县委、邳县人民政府于1954年迁至运河镇(今江苏邳州市运河镇)。运河镇位于陇海铁路与大运河交汇处,原名大榆树、三汊河,只有一条狭窄的沿河街道。邳县县治迁来以后,得交通之便与政治经济中心之利,迅速崛起为徐淮间一座新兴的现代化城市,城区面积达50平方公里,街道宽阔整洁,楼厦鳞次栉比,水陆四通八达。全国最大的内河煤港(邳州港)在城区西南,其机械化程度在内河港口中位居第一,年吞吐量6千万吨。五座大桥横跨城区京杭运河,如一条条巍巍巨龙横空出世。其中城北运河大桥,连接徐海一级公路,是京杭运河上的一座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的现代化公路桥梁,由桥西向南入邳睢公路可直下江南,由桥东北上邳苍公路则可达山东各地,成为邳州境内公路交通的枢纽。有运河明珠之称的徐塘发电厂,为国家投资兴建的大型火力发电厂,坐落在城北新区大运河畔,年发电量66.65亿千瓦时,强大电流由此源源不断地输入华东电网。进入21世纪,邳州城区逐渐向北、向东扩展,邳州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迁至邳州新城区名叫沙沟湖的地方,建为“邳州市行政中心”。原邳州市政府所在地改建邳州人民公园,供民众游乐休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此办公,这里又好像是“邳州市政厅”。
邳州州域今昔
  邳州疆城可考者始自西汉。在今邳州境内,此前有武原、良邑,周穆王时,令楚国伐徐,徐偃王败走彭城武原东山下,百姓随之者数万,倚山而居,山因名“倚宿”。倚宿山在今邳州戴庄镇境内,偃王所居石室尚存。汉初置武原县、良成县,与下邳并峙而三。其疆域,据窦氏《邳志补》考证,下邳县“滨运以南,旋绕葛峄(岠山),南兼睢境”,约当今邳州南部而兼有睢宁县北部地区;武原县“滨运以西,错入铜境”,约当今邳州西北部而兼有铜山县东北部地区;良成县“滨运以北,东带沂武,呦鹿之阳”,约当今邳州北部与东北部而兼有山东郯城县西南部分地区。
  东汉时,下邳国疆域为邳州历史之最,领十七城,即下邳(本属东海)、徐(本为国)、僮(侯国)、睢陵、下相、淮阴、淮浦、盱台(眙)、高山、潘旌、淮陵、取虑、东成、曲阳(侯国、故属东海)、司吾(侯国、故属东海)、良成(故属东海)、夏丘(故属沛郡)。以今境考之,约当今江苏省邳州(武原除外),新沂南部、沭阳、宿迁、睢宁、泗洪、涟水、淮阴、淮安、盱眙和安徽泗县、嘉山、定远等县(市)境。下邳与彭城为同时并立而毗邻的两个侯国,皆属徐州刺史部。彭城国有八城,户八万六千一百十七,口四十九万三千二十七;下邳国较彭城多九城,户与口分别多出五万零二百六十二、十一万八千零五十六。徐州刺史部为西汉武帝“初置刺史部十三州”之一,本为监察区,至东汉正式成为分辖郡国的行政区,辖郡五(东海、琅邪、彭城、广陵、下邳),县邑、侯国六十有二,治所在郯(今山东郯城)。东汉末年,曹操移徐州刺史部于徐州,实际上治所不在彭城,而在下邳。汉末以迄三国曹魏,青徐都督、监军皆镇下邳,徐州刺史治所亦在下邳。晋因魏制,徐州刺史仍治下邳,石崇为征虏将军监徐州诸军事、镇下邳,载于《晋书》本传。
  三国魏时,下邳郡南部疆域高山、东城,皆为魏弃地,实际上至今安徽泗阳一带。
  西晋,下邳国领七城:下邳、良城、睢陵、取虑、僮、夏丘、凌。今邳州境内有其二,即下邳、良城。武原县属彭城国。
  东晋及南北朝,下邳或为郡(下邳郡、武原郡),或为州(东徐州、武州、邳州),南北纷争之际,疆域多变。
  隋代,下邳郡领七县:宿豫(郡治所在)、下邳、良城、郯、淮阴、夏丘、徐城。
  唐宋元明清,邳州(下邳)或为县、为军、为州,疆域渐趋稳定。明清两代,邳州大多兼辖宿迁县、睢宁县两县。
  民国之初,改邳州为邳县,邳州知州改为邳县民政长,复改邳县知事,邳县县政府又称邳县公署,邳县行市乡制。邳县设六市、十七乡,六市为城厢市(今江苏邳州市邳城镇)、官湖市、窑湾市(今新沂市窑湾镇)、旧城市(今睢宁县古邳镇)、土山市、宿羊山市。不久改行区团制,邳县置为十区、八十一团,十区依次为:邳县一区城厢区,邳县二区官湖区、邳县三区窑湾区、邳县四区旧城区、邳县五区土山区、邳县六区八义集区、邳县七区宿羊山区、邳县八区滩上区、邳县九区谭家圩区(今江苏邳州市戴庄镇)、邳县十区四户圩区。后改区乡制,十区不变。
  共和国成立,始行区乡制,继而撤区并乡;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实行政社合一体制;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乡镇制。1992年撤县建市后,逐步撤乡建镇。2011年,邳州市共有24镇、451个行政村。
(本文来源:徐州文史网 东海据《邳州溯源》略补正:今日邳州沿袭邳国、下邳、东徐州的历史沿革!邳州古为中原东部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
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
索引号:& && &&&14-00077
分类:& && &&&信息公开目录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日期:& && &&&日
名称:& && &&&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
文号:& &&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号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
《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日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名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内外交往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和销名,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历史地名的保护、地名公共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具有特定方位、一定范围的地理实体的专用名称,包括:
(一)山脉、丘陵、山峰、河流、湖泊、海湾、岛屿、礁石、沙洲、滩涂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等行政区划名称,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名称;
(三)自然村、住宅区、区片等居民地名称;
(四)路、街、巷(里、弄、坊)等名称;
(五)高层建筑、商业中心等大型建筑物(群)名称;
(六)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农场、林场、渔场、盐场、油田、矿山等专业经济区名称;
(七)台、站、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河道、水库、渠道、堤坝、水(船)闸、泵站等专业设施名称;
(八)公园、广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历史古迹、纪念地等休闲旅游文化设施名称;
(九)门楼牌号(含门号、楼栋号、楼单元号、户室号);
(十)具有重要方位意义的其他名称。
地名一般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是地名中用来区分地理实体个体的专有名词,通名是地名中用来区分地理实体类别的名词。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地名的管理、历史地名的保护、地名公共服务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全省地名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地名主管部门。地名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协调机构,其日常工作由民政部门承担。
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海洋渔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地名管理具体事务,业务上接受县级地名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六条 设区的市和县(市)地名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行政区域的地名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水利、交通、旅游等专项规划,涉及地名命名的,应当与地名规划确定的名称相衔接。
第二章 地名的命名、更名与销名
第七条 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不得损害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
(二)不得破坏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三)符合地名规划;
(四)反映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等地方特色;
(五)尊重当地居民意愿,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六)维护地名稳定性。
第八条 地名的命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以本行政区域以外或者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划名称的专名;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专名一般应当与驻地主地名一致;
(三)新建、改建的路、街、巷(里、弄、坊)等名称,应当体现层次化、序列化;
(四)用地名命名的专业设施名称,其专名应当与当地主地名一致;
(五)禁止使用当代人名、国家领导人名、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和外文音译词命名地名;
(六)禁止使用企业名、商标名、产品名命名地名。
第九条 下列地名不得重名,并避免使用字形混淆、字音相同的词语:
(一)省内主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名称;
(二)省内乡镇的名称(历史上已形成的除外);
(三)同一设区的市内街道办事处的名称;
(四)同一县(市、区)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名称(历史上已形成的除外);
(五)同一设区的市市区内、同一县(市)内住宅区、区片、路、街、巷(里、弄、坊)、桥梁、隧道、大型建筑物(群),以及公共场所、休闲旅游文化设施的名称。
第十条 门楼牌号的编排,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二)同一标准地名范围内的建筑物,按照坐落顺序统一编排,不得跳号、同号;
(三)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按照规定的间距标准编排,相邻建筑间距超过规定标准的,预留备用门牌号;
(四)居民区的门号、楼栋号、楼单元号、户室号按照统一序列编排。
第十一条 地名的更名,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八条第五项规定的地名,应当更名;
(二)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地名,在征得有关方面同意和征求当地居民意见后,予以更名;
(三)因行政区划调整需要变更行政区划名称的,予以更名;
(四)因地名指称的地理实体属性、范围、外部环境等发生变化需要更名的,予以更名;
(五)因所有权人提出申请需要变更建筑物名称的,可以更名。
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地名,以及当地居民多数不同意更改的地名,不予更名。
第十二条 因行政区划调整、城乡建设改造或者自然变化等原因使原指称地理实体消失的地名,地名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注销并公布。
第三章 地名的申报与办理
第十三条 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与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更名。
第十四条 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下列权限办理:
(一) 国内外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报国务院批准;涉及邻省(直辖市)的,经与邻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报国务院批准;
(二)涉及本省两个以上设区的市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相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涉及同一设区的市内两个以上县(市、区)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设区的市市区内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县(市)内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行政区划名称、街道办事处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家行政区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地名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设区的市市区内的居民地和路、街名称的命名、更名,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巷(里、弄、坊)、大型建筑物(群)名称的命名、更名,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地名主管部门批准。
县(市)内的居民地和路、街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巷(里、弄、坊)、大型建筑物(群)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地名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门楼牌号的编排和审定,由建设单位或者建房个人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授权地名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办理。
第十八条 本条例第三条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项所列地名的命名、更名,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由有关单位向专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门的意见,批准后报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门备案。
地名主管部门应当对前款所列地名及其拼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予以审定。
第十九条 有关单位向地名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地名命名、更名时,应当提供命名、更名方案及其理由的书面材料和相关图件。
第二十条 地名未发生变化,但指称的地理实体范围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地名命名的批准权限,报地名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重新公布。
第二十一条 下列地名在命名、更名前,地名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公示,并组织论证或者听证:
(一)在国内、省内、设区的市内具有较大影响的;
(二)在县(市)内具有重大影响的;
(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
(四)地名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予以公示、组织论证或者听证的其他地名。
第二十二条 地名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地名命名、更名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地名主管部门、专业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认定地名的,应当自批准或者认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标准地名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地名主管部门、专业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认定的地名,为标准地名。
第二十四条 标准地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个地理实体只有一个标准地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标准名称;
(二)使用国家规范汉字书写标准地名。汉语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和标注,应当遵循《汉语拼音方案》和《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三)通名用字应当名实相符,恰当反映指称地理实体的属性、规模和类别。不得单独使用通名作标准地名,同类通名不得重叠使用。通名具体规范由地名主管部门制定。
住宅区、建筑物标准地名的通名应当与建筑面积、占地面积、高度、绿地率等条件相适应。
第二十五条 下列情形涉及地名使用的,应当使用标准地名:
(一)涉外协定、文件;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告、文件;
(三)报刊、书籍、广播、电视、地图和信息网络;
(四)合同、证件、印信;
(五)地名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使用标准地名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住宅区、城镇道路或者大型建筑物(群)需要命名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办理地名报批手续。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标注的项目名称以及房地产广告中的地名应当与申请人提供的标准地名批准文件上的地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 省内地方铁路站、长途汽车站、轨道交通站站名应当使用当地标准地名命名;与当地标准地名并用其他名称的,其他名称应当置于当地标准地名之后。
公共汽车站站名,一般应当使用当地标准地名命名;当地标准地名不足以明确指示该站地理位置信息的,可以使用风景名胜区、标志性建筑物或者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名称命名。
第五章 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地名标志是标示地名以及相关信息的标志物。地名标志的制作和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同类地名标志应当统一。
第二十九条 新建住宅区、城镇道路、大型建筑物(群)、专业设施以及门楼牌号等地名标志应当在交付使用前设置完毕,其他地名标志应当自地名批准之日起六十日内设置完毕。
路、街、巷(里、弄、坊)的交叉路口应当设置地名标志;路、街、巷(里、弄、坊)较长的,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地名标志的数量。
临街建筑物交付使用后门楼牌号缺失的,所有权人应当及时申请补设。地名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补设完毕。
第三十条 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由地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行政区划、城镇的住宅区、路、街、巷(里、弄、坊)、广场、门楼牌号等的地名标志,由地名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专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设置与管理;
(三)农村的地名标志,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设置与管理;
(四)其他地名标志,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或者专业设施建设、经营管理单位负责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所需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安排:
(一)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城镇路、街、巷(里、弄、坊)的地名标志,以及原有的住宅区、门楼牌号的地名标志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地名标志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列入工程预算;
(三)农村的地名标志所需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
(四)其他地名标志所需经费,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或者专业设施建设、经营管理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负有保护地名标志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玷污、遮挡地名标志;
(二)偷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地名标志;
(三)在地名标志上拴、挂物品;
(四)损坏地名标志、影响地名标志使用功能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移动或者拆除地名标志的,应当征得地名标志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同意,并在施工结束前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设置地名标志。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名标志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者维护:
(一)地名标志未使用标准地名,或者书写、拼写、式样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
(二)地名已经更名但地名标志未更改的;
(三)地名标志污损或者字迹模糊的;
(四)地名标志设置位置不当的。
地名主管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名标志设置、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历史地名的保护
第三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历史地名的保护工作。地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历史地名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本条例所称历史地名,包括:
(一)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
(二)具有纪念意义的地名;
(三)历史悠久或者其他使用五十年以上的地名。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地名进行普查,做好资料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建立历史地名档案。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名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历史地名评价体系,制定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对历史地名实行分级管理,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地名实行分级保护。
第三十七条 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地名不予更名,禁止在历史地名前后并用其他名称。
因城乡建设、改造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确需对历史地名作出是否保留使用决定的,地名主管部门应当科学论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予以公示;确需对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涉及的地理实体予以拆除或者迁移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地名主管部门制订地名保护方案。
指称的地理实体消亡的历史地名,可以就近在现存或者新建的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中使用。
第三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利用本地区历史地名资源,形成地缘文化特质和区域品牌特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历史地名的保护与利用。
第七章 地名公共服务
第三十九条 地名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名档案。地名档案的管理,按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地名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地名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四十条 地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建立包含具有地理坐标系的地名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地名信息,积极采用全球定位、遥感等技术,提升管理服务科技水平。地名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第四十一条 地名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基础性地名公共服务,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发地名服务产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建设、地名服务开发。
第四十二条 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测绘等部门应当与地名主管部门及时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地名主管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办理地名命名、更名等管理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在路、街、巷(里、弄、坊)交叉路口等设置地名标志的;
(三)不进行地名标志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时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四)利用职权非法牟取利益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使用当代人名、国家领导人名、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外文音译词以及企业名、商标名、产品名作地名的,由地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对地名命名、更名的,由地名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国家规范书写、拼写、标注标准地名的,由地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建设单位、销售单位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的地名与申请人提供的标准地名批准文件上的地名不一致的,由地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省内地方铁路站、长途汽车站、轨道交通站站名未使用当地标准地名,或者与当地标准地名并用其他名称时其他名称置于当地标准地名之前的,由专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涂改、玷污、遮挡地名标志的,由地名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专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损毁、擅自移动、拆除地名标志的,由地名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专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设置地名标志的,由地名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专业设施的命名、更名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海岛名称的确定、发布和地名标志的设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日起施行。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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