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将房屋转让协议书范本给他人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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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买卖供暖发票信息满天飞 律师:或已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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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北方又到了供暖季,不少单位都给员工们提供了福利,只要拿着缴费者与供热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并有相关正式发票,就可以到单位报销取暖费。然而不少人却瞅准了这个机会想“捞一笔”,在网上做起了非法买卖供暖发票的生意。
  如果您在网上输入“供暖发票”,就会发现近百条关于求购、转让交易信息蹦了出来,供暖发票的帖子可谓是“满天飞”,叫卖的火热程度让人咂舌,而且不少都已顺利成交。那么,究竟是谁在买卖发票?他们为什么要倒卖发票呢?
  从上月起,在58同城、赶集网、天通苑、回龙观等论坛上,供暖发票交易就逐渐红火起来。
  记者发现,买家大部分是租户或家中夫妻二人都能报销的市民。求购贴偏多,写明供暖面积,开具为指定单位,出价200至300元不等,而且价格呈上涨趋势,一票难求。
  记者:请问买到了吗?
  买家:没有。
  记者:在转让供暖合同是吗?
  卖家:抱歉,已经转出去了,就自己一张,抱歉。
  记者:您现在还有吗?
  卖家:开了七八张了,接近十张了。主要要的人太多了。你前面排了10-11个人。
  记者:我前面排了11个人了?
  卖家:对。
  而卖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就是自有票,这些人中也有人卖完自家票后,发现有利可图,又到处找人搜集票据。
  卖家:我的票早就卖出去了。
  记者:个人票,您这票是找朋友、邻居开的吗?
  卖家:不是邻居。我们跟物业熟悉啊。看人家不用的,(找收据过来),开发票。找朋友,找物业要的。发票是保真的。
  另一类是专门开具销售发票的发票公司,但他们不能保证真假,价格昂贵,并不受欢迎。
  卖家:只查真伪,不查金额,是一百一张,如果查真伪,又查金额是八百一张。
  记者:什么意思?
  卖家:查了金额对应不上,只能查真伪,查金额里面是一元钱停车费。
  记者:不是您自己家里的供暖发票是吧。
  卖家:对。如果想让金额对应上的话,也就是八百。
  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认为这是小事儿,单位不能报销,转让他人,还能赚些小钱。而可以报销的人,花些小钱,就能翻几番。
  听起来还挺像市场正常交易行为的,但是,一张供暖发票,可以说卖就卖吗?为什么有人能够钻这样的空子?法律如何认定“买卖供暖发票”的行为呢?
  根据媒体报道,一些供暖单位规定,供暖发票开具应依据缴费者与供热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原则上一户一张,首先开给供热合同签订人或其配偶,但开给其配偶的发票需提供婚姻证明。若房屋出租的,房客和房主商量达成一致后,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为租户开具发票。但所有供暖发票不得超面积,不得变单价,不得更改地址。
  但记者调查发现,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在开具发票时,一户一张,只认房子,不认人。
  热力公司:我们只针对这房子,我们只能开一张发票。
  记者:抬头都可以吗?
  热力公司:是的。
  记者:开我单位名称或是我的名字都可以是吗?
  热力公司:都可以都可以。这些事情您跟业主商量好了就行。
  当记者问到是否需要带上租赁合同等其他证明时,热力公司明确表示不用。
  热力公司:你们有租赁合同,你不交,让他交,他能报,让他交了就行。
  记者:那需要带上租赁合同吗?
  热力公司:不用。这没关系。你们谁交供暖费都行,只要把供暖费交了就行。
  只要真发票都能报销,只要交费就能随便开,这就是网上买卖供暖发票的土壤。
  而有些单位或公司要求严格,需要报销发票的员工提供供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这种行为。
  买家:因为我朋友第一年上班,第一年单位需要提供一份供暖合同,现在还没找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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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网络买卖供暖发票信息满天飞律师:或已触犯法律
  稿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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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为了多拿到钱,而把自己家房屋产权的房龄私自更改,蒙骗过关,多得了几十万,此人还是一名共产党员
转载 编辑:李强
为了帮助网友解决“有人为了多拿到钱,而把自己家房屋产权的房”相关的问题,中国学网通过互联网对“有人为了多拿到钱,而把自己家房屋产权的房”相关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整理,用户详细问题包括:此人的德行合法吗?,具体解决方案如下:解决方案1:品德是不受法律约束的,他就是犯了诈骗罪,几十万的金额够他坐几年牢的!但是私自更改房龄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的话德行是品德的意思解决方案2:是她自己亲口说的,她把房产证上的房龄涂改了,多得了钱,此人说云南昭通盐津县一名共产党员,竟然都能做出此事!解决方案3:是她自己亲口说的,她把房产证上的房龄涂改了,多得了钱,此人说云南昭通盐津县一名共产党员,竟然都能做出此事!解决方案4:此人的品德肯定有问题,行为也是触犯法律的,但是没有证据,也拿他没有办法!简单的涂改工作人员是不会看不出来的,估计他上头应该有人帮他的!通过对数据库的索引,我们还为您准备了:问:我是农村的,父亲四年前去世了,当时为了治病花光了家里钱又借了很多钱...答:当然没有权利告你 赡养老人首当其冲的也应该是你叔叔们 你一个当孙子的能出多大力出多大力 再说他们让你拿你就拿啊 这种事情 他们一点也不占理 法院都不会管的 望采纳===========================================问:现在我爸妈觉得价格卖低了 不想卖了 能拿回来房产证嘛 假如他们要打官司...答:你爸爸妈妈不是房产的主人那他签订的协议也无效的,应该还没过户吧?如果他们只打房子归属的问题那他们肯定打不赢的,因为你爸妈没有处置该房产的权力。现在最怕的是对方告你们诈骗,因为你爸妈把不是自己的东西卖给别人。你要先看清楚他们起诉...===========================================问:我是第三者,因为我觉得伤害了他家庭而选择离开了他,没错,他为了我做...答:其实谁都觉得你因为他一无所有离开,可你想过没有,这男人够爷们,与前妻再多东西都不关你什么事,那是他们一起打拼的,自己背叛了家庭全部给妻子那叫责任。虽然他一无所有,但他身上都是财富,经验,人脉和敢做敢当是现今社会几个能比?怎么说你...===========================================问:请问如果我把我房子(房产证)的名字转成我别人的,要去哪里办什么手续?大...答: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问:房子我已经住了将近5年了,房产证一直没有拿到,原本以为是贷款的房产证...答:不合法。您买的应该是一手房。在交房的时候就会重新测量,如果与购房合同面积不相符,开发商就会跟你多补 少退。房产证面积写的面积不是购房合同上的面积,而是在交房时候实际测量的面积。还有房产证是抵押给银行的,你贷款还完以后,直接去银行...===========================================问:有人在我朋友那里借了几万块钱,用房产证做的抵押,到还款日人找不到了...答:房产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有抵押权,房产证是不能抵押的。 她的债权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尽快银行有房子的抵押权,但房子拍卖后偿还银行借款后剩余款项可用来还你朋友。===========================================问:求助,亲戚借别人钱别人现在不还要和那人打官司,说要拿房产证抵押在法...答:你家人做担保人吗?===========================================问: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只能提一次啊? (然后在用我现在的这套房子,住房公积...答:首先住房公积金不是只能提取一次,其次您还想用住房公积金买这套房子在不同的城市规定是不一样的。例如北京是这样规定的,首先您第一套房子的面积除以您户口本上的人数(居住房屋的人数)得出的是人均适用面积如果大于28.81㎡,再买房就不能再用...===========================================问:我在建设银行货款买的房,由于某种原因,必须把货款还清才能拿到房产证,又...答:都是别人的房!跟你没关系!! 你出过钱 只名对方欠你钱而已! 原则上他该还你建2层的钱!===========================================然后充作住宅卖给购房者,购房者拿到手里房产证之后,就能看到自己买的到底是什么了... 产权房,很多格局是一梯好几十户,这是为了应付政府规划,你想,如果把个商场改造成住宅...===========================================也只能是在房产证上增加你为共有人。 如果真的老伴也同意把房产给你:你还得让老... 是在产权人死后才能得到赠与物的。而赠与应是产权人在活着时办理的、将房子的产权...===========================================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 为了投资,中介可以帮你制订216详细的投资计划。5.中介掌握的信息多,所以可以挑选的...===========================================这样不太妥当吧!甲方欠乙方钱,甲方自己还有房子,可以把自己的房子变卖或过户到乙方名下抵债,没必要公证啊,甲方这种做法真的不明智===========================================其实人不需要对房子产权过分在意 ,产权 和使用权花钱不一样 ,而实质的区别没有说的那... 自己的身体 ,也不过是一种使用权而已 ,短短几十年 ,很快就会灰飞烟灭 ,。花上一大笔钱...===========================================房屋产权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是房屋所有人对房屋占有、处理的权利,大产权和小产权... 产权就是私产了 关于你家的房子,是自用的,有土地使用证,但是不能买卖,因此,自己住...===========================================这也属于小产权房,如果掏很少的一点钱就可以入住,还是很划算的,这样的房子以后不能买卖,但是可以出租。还有一点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比住宅用地要短很多。住宅用地70年...===========================================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 、"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男方过世后,孩子对男方的房产有继承的权利,当然男方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房产。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来电咨询,我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在我百度个人...===========================================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好... 通过交情,探听卖主所能接受的底价标准。为了使自己居于主动地位,砍价时要多听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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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某某公司与某某公司签订《关于将长沙市五一广场东牌楼旧城改造项目交某某公司独立开发的协议》约定,该开发项目的土地现已拆迁至尾声,由于某某公司客观上无力对此项目进行投入,双方协议某某公司退出合作,项目由某某公司独立承担。某某公司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项目的全部资料交某某公司,项目的一切权益归某某公司所有。此项目某某公司的所有投入,包括某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交土地出让金30万元,项目前期工程费用90万元,投入拆迁费用300万元,共计420万元,由某某公司在三日内全部付给某某公司。即日起由某某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费用自理。上述协议签订后,某某公司向某某公司支付了340万元。某某公司开发建设时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土地使用权权属仍在某某公司名下。至1998年底,某某公司无力开发,导致拆迁安置住户上访省、市政府。日,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了关于处理某某公司东牌楼项目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会议,并形成了长府阅(1998)55号会议纪要,主要议定事项为:一、由市国土局、市拆迁办牵头,督促某某公司尽快对东牌楼用地进行开发,安置被拆迁居民和单位;二、为确保用地开发和启动,由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该宗用地的冻结,由市规划局收回某某公司已过有效期的规划用地许可证,……。五、如某某公司不能解决好东牌楼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问题,由市国土局对该公司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日,湖南省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拆迁办)与某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拆迁办负责与市政府联系后,请市政府协议组成一个审计班子,对某某公司的前期投入进行客观公正审计等。但某某公司此后未对某某公司前期投入予以审计。某某公司于日和11月23日分别致函拆迁办并某某公司,称某某公司对东牌楼项目经过1995年5月至 1998年11月开发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故未完成开发,有关该公司在此项目上的投入资金,请某某公司尽快客观认定,并制定退款计划。某某公司在函件上签注“已收到,待政府出具具体意见后,尽早审核对帐。” 某某公司请求退还投资款不成,双方酿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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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审理期间,某某公司认为某某公司单方面委托审计部门认定的投资成本缺乏合法性,不能据以认定某某公司的投资成本,某某公司在给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的函中,认同1996年9月湖南省地价评估事务所对东牌楼用地评估价值为元,是出于抗辩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低价拍卖执行东牌楼用地,不是某某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且该评估目的是为某某公司贷款进行抵押所用,具有6个月期限的限制。一审法院认为,某某公司上述异议成立。某某公司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一审法院申请要求委托审计部门对某某公司与某某公司合作开发及其独自开发东牌楼旧城区期间,某某公司对建设项目的资产投入及某某公司退出建设项目时,项目当时的资产价值进行审计。经一审法院委托,湖南天平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鉴定,结论为:(1)至日,某某公司合作开发及1996年后独自开发东牌楼项目帐面开发成本费用为元。(二)对某某公司退出建设项目时,东牌楼土地当时价值因不能了解当时土地开发程度及现状,不能作出鉴定结论,建议参考1996年9月湖南省地价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结论元。某某公司对此鉴定结论提出异议,湖南天平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针对某某公司异议再次复核,出具的补充鉴定结论为:除某某公司开支于五一路粮贸大厦的37万元租金无法核实,建议当事人向法院举证由法院判定外,其余仍维持原鉴定结论。一审法院要求某某公司提交上述37万元租金的证据,某某公司提交的证据均无原始凭证,一审法院不予认定。故某某公司对东牌楼项目的投资成本费用为元。  二、一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某某公司没有取得东牌楼项目土地使用权与某某酒店、某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之后,某某公司虽然取得了东牌楼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但其未完成东牌楼项目开发投资总额的 25%以上即将东牌楼项目转让给某某公司,该转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亦应当认定为无效。因双方合作及转让行为无效,某某公司应当返还某某公司对东牌楼项目的开发投资成本。根据湖南天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定并经确认的投资开发成本为 元。某某公司、某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明知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相关规定,故双方对造成上述合作及转让行为无效均有过错,但某某公司负有主要过错责任。某某公司应当赔偿某某公司投资成本利息损失的70%。其利息计算自某某公司退出东牌楼项目之日起即日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因双方合作及转让行为无效,且某某公司自行终止开发建设,故某某公司要求分享应得收入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某某公司系东牌楼项目的所有权人,亦是某某公司退出东牌楼项目的直接受益人,应当负有返还某某公司投资开发成本和赔偿部分利息损失的责任。某某公司辩称其已将项目转让给某某公司,其接手开发东牌楼项目系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行为所致,应追加相应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某某公司虽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注销,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判决:(一)某某公司返还某某公司投资开发成本元,并赔偿某某公司投资开发成本自日起至返还完毕之日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的70%;(二)驳回某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7360元、财产保全费207870元、鉴定费 50000元,合计475230元,由某某公司负担285138元,由某某公司负担190092元。  某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请求撤消一审判决,驳回某某公司的起诉。如驳回起诉的请求不能支持,请求对某某公司的资金投入情况重新进行鉴定,并在重新鉴定的基础上,对某某公司的投入资金损失(不含利息)和某某公司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予以承担。主要理由是:(一)某某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诉讼主体资格。1、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贾平系服刑人员,并未授权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一审时某某公司出具的诉讼代理人委托书,非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发,其所有民事诉讼行为不能视为某某公司的行为。2、某某公司虚假出资,自始自终不具备法人资格和诉讼主体资格,且现在清算主体中外方股东均已不复存在,未主张民事权利也无权主张民事权利,某某公司实际已无合法有效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二审法院应终结本案诉讼或中止审理本案,等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某某公司虚假注资的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再恢复本案的审理。(二)双方签订的合作、转让协议被一审法院认定无效的主要责任在某某公司。某某公司被责成重新接管开发该项目系因某某公司资金不到位,无力开发,主要负责人又“下落不明”,进而造成项目停顿,拆迁居民上访闹事,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干预所致。因此,项目重新启动而额外增加的投入资金,应视为某某公司的损失。政府为此投入的140万元的居民拆迁过渡费亦应由某某公司承担。某某公司的利息请求不应支持。(三)某某公司给付某某公司的“转让费”340万元系从银行贷款中支付,而此项银行货款共计400万元为某某公司经某某公司以东牌楼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获得。现400万元银行贷款的绝大部分本息因某某公司无力还贷已落到作为担保人的某某公司身上,当地法院已查封某某公司的房地产准备执行。因此,某某公司对协议项目的投入实为银行贷款,而银行贷款又将由某某公司偿还。因此,该笔费用应视为某某公司的损失。(四)因一审法院委托的审计机构对某某公司的投资审计严重不实,故申请二审法院委托公正、权威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在明确过错责任的基础上,应从某某公司需偿还某某公司的款项中扣除368万元银行贷款本息及140万元市政府投入。  某某公司未进行书面答辩,其在庭审时答辩称:(一)某某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2000)24号函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二)某某公司对合作项目的投资数额已明确,某某公司应承担返还责任。理由是:某某公司的投入经一审法院委托鉴定,已有明确鉴定结论,某某公司是某某公司退出东牌楼项目后的直接受益人,亦是东牌楼项目的所有权人,应当负有返还某某公司投资开发成本的责任。某某公司关于审计不实应重新鉴定的请求,不符合法律对重新鉴定的规定,且某某公司在一、二审均无证据支持其提出的鉴定不实的说法,不应获许。(三)某某公司提出关于某某公司注册资金虚假的问题,与本案审理的纠纷,没有法律上的直接联系,也不能推翻一审判决。故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二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一)关于某某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本案某某公司于日具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同年2月7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湘工商企案[20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某某公司等2080家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因此,一审法院受理本案并无不当。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贾平,因刑事犯罪被判刑,但在未依法进行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以前,其仍有权代表该企业法人为民事诉讼行为,在其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时,可以依法委托他人代为诉讼。本案中贾平表示追认一审审理期间熊小平及谭涌涛作为某某公司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并认可一审判决结果,故应认定某某公司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为有效行为。某某公司上诉主张某某公司系虚假注资,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未能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意见,亦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予认定的事项,故其要求终结诉讼或中止审理的主张,缺乏法律根据,本院不予支持。(二)关于本案鉴定结论的效力问题。一审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及参与鉴定的人员具有相应鉴定资质,某某公司对此未有异议,鉴定结论经过质证及答疑过程,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作了部分修改,程序合法,某某公司向本院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但未就其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该请求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重新鉴定的相关规定,本院不予支持。(三)关于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分担问题。一审判决以某某公司没有取得讼争土地的使用权及未完成对项目开发投资总额的25%即进行项目转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并确认造成合同无效的主要责任在出让方某某公司,由某某公司承担某某公司投资款利息的70%,由某某公司自行承担 30%,适用法律并无不当。某某公司上诉主张该公司只应承担20%的过错,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四)关于某某公司投资款的构成问题。某某公司为项目建设投资,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并将所借款项作为投资款的一部分用于项目的建设,不能因项目被依法确认给某某公司即视该笔借款不是某某公司的投资。至于某某公司称某某公司与银行之间存有纠纷,属另一法律关系,不应在本案中予以处理,故在返还的投资款中不应扣除某某公司在银行的借款368万元。某某公司主张在返还款项中应扣除140万元政府的投入,经查该款项并未包括在鉴定结论确认的投资数额之中,对某某公司的该项诉讼请求亦不应支持。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7360元,由某某公司负担。  四、对本案的解析  因合同之债产生的纠纷,法院应首先确认合同的效力。因为合同有效与否,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如合同有效,则应按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如合同无效,则相互返还,并按过错责任分担损失。本案的争议焦点也就在于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上述规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而通过法院查明的情况,双方签订转让协议时,上述两项条件都未成就,因此该转让协议也就是无效的。  五、律师提醒  因房地产项目投资巨大,广大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项目转让时,应当对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充分审查。如果项目转让被确认无效,那么受法律保护的也仅仅是投资的本金及利息,因该房地产项目而产生的收益则无权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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