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古源五房村村支书电视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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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保市政〔2013〕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管理和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最低生活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在救助困难群众方面发挥着兜底保障功能。我市1997年和2005年分别建立了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部门认真运作,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基层组织积极配合下,&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日趋配套,标准逐步提高,管理日渐完善,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这项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对低保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程序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把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更加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明确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按照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三、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一)科学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综合运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消费支出比例等测算方法,提出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初步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认定标准的,可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013年6月底前,市民政局要制定《保定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和审核审批办法等。(三)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需履行“申请、审核、评议、审批、公示、发放”等六个程序。1、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人也可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收集相关申请资料,并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要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2、审核。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申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3、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民代表、包村干部或者社区相关人员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市民政局将统一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办法,规范参加人员、评议内容、评议方式、评议程序。4、审批。县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含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不低于50%、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作出审批决定。严禁将不经过调查核实的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5、公示。要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公示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评议通过后和县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分别进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申请对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县民政部门对申请低保待遇家庭的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财产情况、保障金额等内容进行公示,每次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在申请对象居住地和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县民政部门要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长期公示,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并完善异议复核制度。市民政局将统一规范公示内容、形式和时限等,公示中要注意保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示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关内容。6、发放。要全面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县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低保对象花名册和低保资金发放数额清单,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并拨付资金,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城乡低保金要按月发放。(四)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要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方式的基础上,加大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力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授权,通过县民政部门与公安、人社、住建、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复查。2013年,市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信息查询和核对办法,全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信息查询核对平台。暂无法实现电子化比对的,可通过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或联审制度,进行人工查询和核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授权或者拒不配合调查的,应暂缓低保审批。(五)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县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同时,要定期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核查结果在7日内上报,县民政部门要根据上报的核查结果,及时作出停发、减发或者增发低保金的决定并公示,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县民政部门作出的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低保家庭情况出现变化时,申请人应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接受申请的村(居)委会及时报告。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一)加强机构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能力建设,研究制定按照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配备相应工作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和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科学整合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充实加强基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2013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和开发区都要成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民政工作经办机构。市、县两级民政、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经办机构和人员编制。要加大投入,为低保核查中心和基层经办机构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按照不低于100平米的标准落实办公用房,保障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待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监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同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与国家、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联网对接工作,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二)加强经费保障。加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市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以奖代补”的办法和措施,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县(市、区)、开发区给予奖励,引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所需经费要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县级财政根据低保对象数量,按照每年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安排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定期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承担日常的监督管理责任,在便于群众知晓的地点设置标准统一、样式一致、内容规范的低保信息公开栏,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各县(市、区)都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并严格核查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要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来信来访工作,推行专人负责,并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复查复核制等制度,做到有诉必问、有访必复。市民政局对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可会同信访等相关部门直接督办。五、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社会救助协调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要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及促进就业政策的协调发展及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信息共享问题,督导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落实管理责任。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总责。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县民政部门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规范管理,科学、准确地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审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充分发挥包村干部的作用。(三)强化部门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科学测定和提出调整保障标准的意见,加快完善低保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救助制度,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财政部门要做好低保资金预算落实和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发改委要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教育、卫生、人社、住建等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养老、社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人社、税务、工商、公安、住建、公积金、金融、保险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和联合核查工作。(四)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考核机制,市政府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差水平、机构建设、经费投入、制度建设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绩效考核。市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并组织开展对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年度绩效评价。(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加大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无理取闹、采用威胁手段强行索要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建立应急预案,公安机关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依法采取相关处罚措施。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各地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还应将有关信息记入征信系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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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鲤溪镇的历史(明代到民国,鲤溪人必看)收藏
宁远鲤溪镇的历史(明代到民国,鲤溪人必看) ,宁远鲤溪镇涉及到石家洞,长期以来,因为当地信息长期以来比较闭塞,鲤溪人对当地的历史比较模糊,事实上鲤溪跟石家洞亲近,要比永安、柏万城更早。自2007年始,互联网在当地兴起,目前,宁远鲤溪镇90%以上的年轻人都会上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让鲤溪人更了解宁远的历史,同时让宁远各地朋友深入的了解下鲤溪镇,也供一些文史研究人员参考。我们先说说宁远鲤溪的几个姓氏:1、宁远雷氏
始迁祖久武公,字文全,江西雷冈人。元末明初迁湘开基于宁远县石安乡鲤溪。至1948年,已传23代,男女丁口约1600人。族人分布于新鲤溪、新马场岭、洋塘等处。2、宁远姜氏
始迁祖名叫姜士华,从宋朝来宁远为官,侨居在宁远东乡一带,今鲤溪寨头岭、永安、姜家洞及石家洞象村洞都有姜姓分布。3、宁远汤氏
宁远汤氏原籍江西太和县鹅井塘,明代迁居湖南永州宁远县鲤溪乡汤家亭,今上汤家一带有汤姓分布。4、宁远柏氏
柏氏出自伏羲时柏皇氏。至楚望之父衍庆,原籍江西吉安府泰和县鹅颈塘,因从珂兵乱,避难来楚,徙居衡州铁炉门,宋太祖开宝5年(972)生楚望,楚望稍长,迁宁远东乡桐木塘,生敦化、敦瑞。敦化分居松柏岗,生彩、隆,卜居东乡龙板及对河虎形,开柏万成户;至1948年,已传32代,男女丁口1469人。今上柏万城、下柏万城、柏家岭都有柏姓分布。5、宁远仝氏
该族原蒙古族,始迁祖夹谷烈必秃,元末系御前指挥,奉诏镇守宁远北境备瑶,结营东山口(今鲤溪乡)。明洪武初,遂稳居于此。以&夹&字三人同一,改姓仝,子孙分居太平堡、高家山。至1933年,全县有仝姓556人。6、宁远石氏
始迁祖文庄公,行八郎,原籍江西泰和鹅颈塘,元末明初之际,明太祖授以都司,镇守舂陵,开基于宁远县石安乡石家洞。其子玉生,生子三:午荣开派石溪;午笃开派祁阳金刚渡;午敬开派牛丫丘。族人分布于祁阳金刚渡、江华石围塘及本县白虎营。宗祠在石家洞。至1948年,全族人口5000余人。以上雷姓、姜姓、柏姓、石姓为宁远鲤溪镇大姓,都拥有数千人口。
谈谈鲤溪镇元末至明朝的历史:元末明初之际,宁远设有东和乡、大阳乡、南乡、永乐乡、仙政乡、北乡、西乡、太平乡、广济乡、仁泽乡、丹桂乡、中和乡等十二乡。其中鲤溪镇属于东和乡,其范围在:今宁远县鲤溪镇全境,南可到李士湾,北到祁阳、常宁界,西可到冷水镇,东临西乡柏家坪、清水桥,其范围有数百平方公里。元末明初,迁移到鲤溪镇的姓氏有:雷姓、汤姓、石姓、仝姓等,多是湖南广填江西,或者因官迁移到鲤溪镇,姜氏和柏氏迁移较早,石家洞盘家村盘氏也早于明朝,应为唐宋年间迁移。关于迁移姓氏的说法,其中宁远仝氏族谱据说:“元至正末年应诏来宁远平瑶”说法可信度比较低,应为隐居。根据宁远石氏宗谱,元末,整个宁远处于动乱,其宁远东乡(今鲤溪镇)处于黄军起义军管辖范围,并无少数民族大起义,方是元至正末年,石文庄平定黄军起义军,地方才安定下来。鲤溪与石家洞在600多年前,明朝初年就有联姻了,明朝洪武二十年(1387)左右,元末都司石文庄之子石玉生就娶鲤溪汤氏汤申姑为妻,明时被朝廷封三品官夫人(淑人),于明永乐十五年没,其葬在新田,有碑文。明洪武二十三年,杜回子在叛乱,祸及鲤溪,明都司石玉生凑请朝廷调千户,八年不克,石玉生入瑶寨招安,方平息世乱。
谈谈鲤溪镇清朝的历史:清代的时候,鲤溪镇属于宁远东乡管辖,其管辖范围和明代差不多,其中明崇祯十二年(1639)宁远分出新田县,割让宁远南北两乡大部分地区给新田,其中宁远东乡也有少部分割给了新田县。比如新田古堡之争,在明代的时候属于宁远东乡管辖,可作宁远大观岭,其位于宁远永安乡、柏万城乡和新田交界大观岭。
清朝鲤溪镇发生了很多大事,大清顺治四年(1647),宁远人沈希先纠结一些亡命之徒横行乡里,掠夺乡里,鲤溪境内亦遭兵殇,先后攻打新田县城,城破先后杀死新田县令文运亨、教谕伍铸,占领新田县城。宁远参将石佐善带兵平息世乱,第二年,反清复明余党周军等人再次在鲤溪和新田境内叛乱,石佐善跟从线缙总兵镇压平定。道光十二年(1832),赵金龙率领瑶族义军经过宁远,石光陛组织团练前往阻截,导致鲤溪镇未被攻破,起义军只要绕道新田,占领新田县城,杀死新田县令王鼎铭。清咸丰九年(1859),石达开率太平天国起义军入宁远,太平军行至宁远花桥时,与湘军管带石焕章的团兵遭遇。双方展开激战,太平军死亡200余人。石焕章由又于石家洞设计用滚木、石块打死方银林部700余人。太平军进入宁远县下灌之青山尾,这时,郴州桂勇统带陈士杰、清军仁字营何绍彩、鸟勇营石焕章等人,联合率部合围何名彪部。经过激战,何名彪部全军覆灭。其中坠崖死者3000余人,被俘斩400多人,何名彪也在被俘后服毒自杀。大清宣统元年(1909),同盟会会员姜爱林在永安大观岭举行武装起义失败。后在宁远永安乡发动第两次起义未成,后被清政府抓回宁远杀害于县城,年仅21岁。
清朝鲤溪的人才很多,其数量不可估,在文化上出现了一些贡生、禀生等,如仝升公(仝家人,岁贡生)、石光化(石家洞人,岁贡生)、石光裕(石家洞人,附贡)、柏际会(柏万城人,例贡)、柏际昌(柏万城人,例贡)、石屏(石家洞人,例贡)、柏永辉(柏万城人,例贡)、仝朝永(仝家人,例贡)、石光墀(石家洞人,例贡)等,以上选自清嘉庆《宁远县志》,部分人没有地区无法区分。据2007年《宁远县志》,清末举人石崇汉,目前所知的鲤溪镇唯一一位举人。另石从先,从小才气过人,宁远县令徐旭旦选他为全县童试第一。
另外武职军功方面很多,仅清代《宁远县志》记载数百人之多,自咸丰元年(1851),镇压太平天国起义起,清湘军管带,先后在宁远县招募1800人,其中石家洞招募约300多人,在鲤溪镇境内其他的地方也招募了不少了,具体人数无法统计,目前仅知道的鲤溪宋家村有参与从军,花翎副将,如今墓被人盗空。仅清代光绪《宁远县志》,初略统计的牺牲人数达600多人,有的就地团防牺牲,有的从征万里牺牲,最远打到中日甲午战争,县志上名单缺失大,仅统计到同治年间,由于清代《宁远县志》名单没有写哪里人无法区分,鲤溪其他地方的不太清楚,目前只清楚石家洞的,仅石家洞在在咸丰元年(1851)-咸丰九年(1859年)牺牲36人石姓湘军,至清朝末年石家洞牺牲人数已到100多人。
鲤溪镇的名人,我们可以根据1993年版本《宁远县志》整理:鲤溪乡雷家源村盘子标,不仅医术高明,且医德高尚,凡有所请,随请随到。永安乡浪石桥村人姜爱林,同盟会革命烈士,郭沫若作《吊姜爱林》诗,称其为“国魂”。石家洞乡新屋村人,石光陛因议叙军功六品,建有来鹤书院,编修县志、建造元公祠堂以及忠义、孝友、节义(现宁远文庙内)等祠堂,修建本族的石氏宗祠、修桥补路、赈济穷苦人,善举难以尽数。石家洞乡新屋村人,石焕章,清咸丰元年(1851)至同治十一年(1872),为清政府镇压太平军和苗族起义。石家洞乡人石世汉世代从医,医术高明,求诊者不断,其子石光墀著有《仁寿编》。附宁远北路名录,很多人不清楚宁远北部是哪些地方,今把这些地名整理出来,早在清朝宁远就有北路、南路、东路等之分。其中北路地名如下:乐家巷、八里桥、草子塘、李家铺、桐子山、山下洞、上董洲、下董洲、株木山、新车、双板桥、欧阳养、欧伯成、白面砠、杨梅洞、野鹿冈、马龙桥、三家圳、铜冈脚、古坪、刘安仲、神锅塘、白马、东坑、冯石、大石洞、烟竹、冯谷均、社湾、韩塘、礼士湾、营房岭、黄家田、广头、普乐洞、坝子头、左家、冈子头、刘均生、李家山、小杨家、十五亩、下坝洞、马头上、榜利园、陈下洞、榴塘井、王家洞、排楼屋、塘下洞、神下山、下坪、牛扎邱、西塘、吴家屯、金界塘、坝口里、坐塘、上马石、邓伏生、西茅坪、罗坝、枫木山、阙家、小山寨、大路尾土桥、沙洲上、黄泥坝、欧将保、谢庆成、柏家坪、柏万胜、平田、湾屯、大尾地、何天胜、上邓伯四、下邓伯四、小塘铺、军屯里、荷叶塘、上罗盘、下罗盘、桐子坪、陈胜孙、上木源、岭脚洞、白虎营、候坪、袁家、黄柏洞、邓姑养、罱冈、开华洞、快乐洞、柏晚成、浪石桥、山岭头、上瓜石、姜家洞、寨头岭、鲤溪、油麻石、大栈头、雷旋、大黄洞、杨家岭、汤家亭、宋复生、黄矛冈、山田、宋家、仝家、下庄、圩头、黄天胜、石家洞、刘家洞、确石岗、九龙坝、东岭源、小米岗、打乌岭、三家湾、吕公岗、三斗岭、叉江、秧田里、大忠桥、石古源、上司源、三亩里、四木塘、大竹源、鲁塘、落山、野鸡源。以上宁远北路地名摘自清代《宁远县志》,宁远北路的大概位置是,南到仁和镇、棉花坪瑶族乡、西北到柏家坪镇、清水桥镇、桐木漯瑶族乡、双牌县大部分地区(可见解放前属于宁远管辖)),东北到宁远鲤溪镇、荒塘瑶族乡、祁阳南部大部分地区(如祁阳金洞、大忠桥,可见解放前属于宁远管辖),宁远北路范围上千平方公里。
谈谈鲤溪镇民国的历史:鲤溪民国的时候很动乱,特别阳明山一带,政府设有阳明县,把鲤溪镇的一部分地区化了给阳明县,目的是为了镇压盘踞在阳明山的周文部农民起义军,设置了属于阳明县的康济乡,又改北屏镇,阳明县政府在镇压农民起义军成功后,短短建立五年时间不到,于1931年撤销,宁远地仍旧划回宁远。
后又设置永安、石溪等乡,石溪今管辖范围就是解放后原来的石家洞乡和鲤溪乡的大部分地区,如鲤溪乡的三元岭、仝家、贵头等大部分地区民国属于石溪乡,当时也是石家洞管理的,据民国《宁远县志》记载,石溪乡人口约9600余人,有1200多户人家,今查1992年石家洞乡5400人,鲤溪乡17000人,按民国时期,宁远县总人口44万人,现在有83万,那么我们按以前人口60%的计=算。原来石家洞乡5400人x0.6=3240人,那么鲤溪乡离石溪乡9000人要补6360人给石家洞,那么我们算下鲤溪乡民国的人口,17000人x0.6=10200人,=0.62,即占62%。原来的鲤溪乡大部分人口跟石家洞乡组成了民国石溪乡,所以石家洞和鲤溪亲就亲在这里,比永安和柏万城还要亲,不仅是几百年前石玉生的外家,民国最早就是一路人。【注:石家洞乡:总面积68574亩,耕地3765亩,人口5437人。辖石家洞、新屋、象村洞、杨桂坪、西边、上洞铺、阻山口、陈家湾8个行政村,21个自然村,乡人民政府驻地石家洞老屋村,距县城51公里。鲤溪乡:耕地13568 亩,人口 17000余人。辖鲤溪、寨头岭、大视头、游马石、下庄、贵头、吕家、个家、三元岭、东山岭、山田、上汤家、大方洞、罗家源、枫木山、雷家源、徐家、大井边、李家山 19个行政村, 76 个自然村。乡人民政府驻地鲤溪村,距县城48公里。 参考1993年版《宁远县志》】
1946年-1949年,永安乡和石溪乡合并为石安乡,就是现在的鲤溪镇差不多全境,除柏万城、荒塘乡外。是有以前的石家洞乡、永安乡、鲤溪乡组成的。当时的石安乡乡长也是石家洞人石友秋。所以我们跟永安亲也亲在这里,比柏万城要亲。
石安乡是解放后宁远鲤溪镇的前身,1950年解放以后,在石安乡的基础上变成了鲤溪区一直到1995年,解放后的鲤溪区分有柏万城、永安乡、鲤溪乡、石家洞乡、荒塘乡五个乡。
石家洞跟鲤溪和永安比较亲,亲就在亲在民国一直是一路人,解放后都是,所以我们以前在宁远县县城读书的时候,石家洞人一般遇到一些大事,很多永安老乡和鲤溪老乡说好话,出来帮忙,但是也有个别不好的人,我们跟柏万城和荒塘乡不太亲,特别是荒塘乡民国以来到解放初一直不是一路人,所以解放的后,由于荒塘是山区瑶族聚集地,石家洞是平原汉人聚集地区,宁远县军政府把荒塘乡划给石家洞乡的时候,引起强烈的不满,荒塘几个大队数百人罢工几天,抗议划分给石家洞。
鲤溪镇的民国的人物比较多,因为那时候到处战乱,参加行伍的人不计其数,连长,局长,参谋,县长,副官等很多无法统计,就民国《宁远县志》也无法区分哪个地区的,目前根据1993年版《宁远县志》出名的就属石树勋,曾经行走在蒋介石身边,当时的官在整个鲤溪镇民国在外当得比较大,应该是最大的官了。
近年来,鲤溪因为解放后,鲤溪镇驻地鲤溪村,在宁远县比较出名了,而现在的石家洞连在宁远县连个鲤溪吕家村,这样的小山村都不如,在整个宁远县没有一点地位,甚至现在地图上连名字都没有看到,整个石家洞村变成了荒塘瑶族乡。
在清代的时候,整个鲤溪镇算石家洞出名了,当年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在整个永州市崛起,从清嘉庆《宁远县志》编写人开始流行写“石家洞人”,因为石家洞宁远人都知道,所以连宁远2字都不加,当时的地位比现在鲤溪镇更出名。到民国的时候解放后的时候,原国民党湘南行署秘书刘养玄在写回忆录的时候直接用“石家洞人”,写石树勋(石家洞人),他写其他地方地名时候,都加上乡和宁远县什么的,可见在民国的时候,石家洞人已经在整个宁远县比较出名。所以石家洞人的说法就是从这里来的,现在在宁远县连石家洞人都无法说,说了也没有人知道。
当年民国,在鲤溪镇,石家洞也是宁远的一大霸主,当时在新田刘家山村驻扎的新田保安团和石家洞堂馆发生摩擦,双方开火后,石家洞绅士地主把刘家山村100多户人的房子全部烧了,几百家人无家可归留离失所。如今解放后现在的鲤溪和石家洞人一样都是本份人,据说鲤溪到柏家坪的公路都是由柏家坪人给把持的。
现在的石家洞从民国的霸主倒了,连宁远县一个小小的山村的地位都不如,民国时,石家洞和平田平起平坐,现在的平田人到处在宁远县欺负别人,所以平田有的人说:某些人借助平田的名气,吓唬别人,占着平田大院子的地位在外面打架给平田抹黑。而石家洞现在某些人借助荒塘是瑶族地是少数民族,以为想为某些私人带来补贴和私益,从而把石家洞整个村说成是荒塘,从而误导外地人。
有些人对石家洞理解模糊,以为石家洞在清代的时候设置有都司,管辖少数民族的,是属于少数民族的瑶山,其实不是,早在清朝的时候石家洞又叫石溪,石溪范围是解放后的原石家洞乡汉人居住地,从今荒塘瑶族乡牛塘岭村的分水岭为分界线,上面是属于瑶族聚集地,下面是汉人聚集地,在宁远县城有个民国的老人说的头头是道,显然这个在几百年前就划分好了,有宁远《石氏宗谱》为证,难怪宁远县城的一个老人家都知道,所以解放后在下面成立了石家洞乡,其依据是清代的石溪,从陈家湾银坑源到杨桂坪,宁远《石氏宗谱》的石溪形势全图是唯一的证据,当然清代的石溪与民国的石溪乡是有区别的。另外早在100年前,石家洞当官的就没有跟瑶族擦边了,到民国石家洞一直属鲤溪的,和鲤溪镇一路的。
有的本地人外家是荒塘的,从而大量排斥别人讲石家洞的历史,甚至恶火相加,须不知石家洞才是他的祖宗,比起自己的祖宗来,夫家又有多亲。
有的荒塘里面的,属于瑶族,对于讲石家洞的历史比较反感,觉得是挖苦瑶族,以少数民族的身份从而博得别人的同情,须不知在人家在自己祖宗面前,自己祖宗才是第一位。
有的人本地人窝里斗、嫉妒心强、起歪心的多,看到你在讲石家洞的历史,巴不得你搞不起。
想当年石家洞也是宁远第二大家族,百年老字号,他的地名历史比永安,里溪还早,想不到解放后到现在70年不到,变成了整个宁远县人心最差的地方,连鲤溪镇一个小山村的地位都不如,导致这个原因是以前的一些乡干部、村干部不作为,没有尊重历史,也没有按实际人口比例。事实上以前石家洞乡人口有5400多人,基本上都是汉人,瑶族仅400多个,不到全乡人口的8%(统计到1992年,瑶族主要分布原石家洞乡陈家湾村、黄花源2个地方),却划成了瑶族乡,没有拿出更多依据,偷偷的划分了,也没有征求当地群众的同意,人民没有更多的知情权。一些本地人“社会风气差”到处是拜金主义,想为自己搞利益,似乎并没有得到什么利益。一些本地人到处窝里斗、各人顾各人的,起歪心的多,人心较薄的很,一盘散沙,占着在荒塘包了山林,有几个钱到处起歪心。另外当地人很多人文化低对石家洞的历史一些不清楚(80岁的一个老人不如一个20岁的人了解石家洞,讲讲清代哪几个当官的人名字和几个古迹名称都说不来),这也是导致石家洞成了整个宁远县最窝囊的主要原因。
写到这里,石家洞似乎离鲤溪越来越远,如同陌生人一样,感到深深的遗憾,失望,甚至声具泪下,无法再写下去。
真的假的,石家洞有那么好
宁远鲤溪镇民国以前的历史是跟石家洞息息相关,也是起源地,解放后设置的鲤溪区,在是民国石安乡的基础上改了鲤溪区的,其中设置的石家洞乡,其依据是清代的石溪,石家洞清代又叫石溪,是汉人居住地,其范围是从陈家湾银坑源到杨桂坪,宁远《石氏宗谱》有张石溪形势全图是唯一的证据,所以解放后,宁远县根据清代石溪成立了石家洞乡,当然清代的石溪与民国的石溪乡。民国的石溪乡是石溪(原石家洞乡)和鲤溪乡的一部分组成一起9600人,1200多户(可以参考上面的文章)。这里特别说明下民国《石氏宗谱》石溪形势全图是清代的范围,民国的石溪乡要更广。清代石溪(石家洞)地名早在清代早期就出现了,有几百年了,是以分水岭(位于今荒塘乡牛塘岭村)为分界线,上面是荒塘瑶族聚集地,下面是石家洞汉人聚集地。以前在宁远县城有个老人家说的,是以分水岭为分界线,划分得非常清楚。明朝在石家洞并没有设置都司,明朝宁远管辖少数民族的都司府设置在祁阳白果市乡大坝头村(民国以前属于宁远管辖)。清代有在石家洞设置都司一次是道光年间,是因为赵金龙起义导致宁远北部瑶民响应,朝廷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而设置的,位于石家洞汉人地区,自石光陛死了后,都司也不了不了也不见了,以后石家洞当官的都没有多大联系,都是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当官的和读书中举人的,直到民国都和鲤溪一路的,解放后一直都是。今荒塘瑶族乡政府放在石家洞村,以前位于荒塘乡大坝村的荒塘那个地名都不见了(离石家洞上去有20多里),地图上石家洞变成了荒塘瑶族乡,让人感觉石家洞就是黄塘,从荒塘里面搬出来20多里一样,导致世人误解。
老弟;别那么恼火;我现在的号码;今年回不回来过年;
我来给你顶贴
,咱俩就算认识了,如果以后我在这个吧里出了啥事,你得上,知道吗?
为什么在家待着的时间这么短暂了,而上班的时间却这么漫长,因为在家没有上午,只有下午,而上班的日子是既有上午,还有下午,时不时还伴随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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