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肃反运动找工作 杭卅滨江有什么事件

红军时期的“肃反”运动&(一)
红军时期的“肃反”运动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第一个大发展的时期,中国工农红军在与国民党军不断地战斗中,创建了许多苏区,形成了武装割据的局面。不幸的是,就在这个时期,各个革命根据地都发生过大规模的“肃反”运动,内部互相残杀,造成很大损失。其中江西瑞金苏区、闽西苏区、鄂豫皖苏区、川陕苏区、湘鄂西(洪湖)苏区的“肃反”运动都使成千上万的共产党人遭到杀害。邓子恢和邓发等人在闽西苏区肃清“社会民主党”时,杀人如麻,使苏区的30个区委中,只有一个还能勉强维持工作;张国焘、陈昌浩和沈泽民在鄂豫皖苏区和川陕苏区进行的“肃反”,动辙便把一支部队中连、排以上的干部大部杀光,有些地方的村苏维埃主席换一任杀一任,一年内换了四、五任。夏曦在洪湖苏区的“肃反”更是登峰造极,几年内使红三军(红二军团)的兵员从三万锐减到三、四千人,致使士兵没有人再想提干当班长,更不敢入党。到最后,红三军党组织解散,只剩下贺龙、关向应、夏曦、卢冬生四个党员。陕甘苏区的“肃反”发生的较晚,杀人也不算多,但其负面影响深远,其是非功过在党内纠葛了几十年。
可以这样说,蒋介石统治中国二十多年,以他为核心的国民党集团杀害的共产党高级干部,远没有共产党在“肃反”运动中自己杀的多。因此,有的党史专家称:共产党杀共产党,比国民党杀共产党还狠、还可怕。造成“肃反”及其扩大化的原因,除了各个根据地共同的执行了王明的“左倾路线”这个大前提外,主持“肃反”的各根据地领导人对斗争形势的错误估计以及相互之间的猜忌和派系间的权力之争是进行这些清洗的更重要因素。
下面分别介绍江西瑞金苏区、闽西苏区、湘鄂西(洪湖)苏区、鄂豫皖与川陕苏区、陕甘苏区的“肃反”情况。最后说一说发生“肃反”及其扩大化的深刻原因。
壹、江西瑞金苏区的“肃反”
(一)江西苏区“肃反”与“富田事变”
毛泽东在瑞金苏区发动的清查AB团运动,开始于王明路线形成之前,终于导致了“富田事变”。王明上台之后,在这个事件的解决上站在毛泽东一边,支持他对党内异己进行了更为惨烈的清洗。这是中共党内的第一次大规模“肃反”,对以后的“肃反”,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江西瑞金苏区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苏区,是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部队转战井之后开辟的革命根据地。后来,朱德等人领导的南昌起义部队余部也来到了这里。朱、毛两军会师,建立了红四军,以后又发展成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团,再后来,与彭德怀领导的三军团组成第一方面军。随着红军的不断壮大,苏区也也不断扩大。
从1929年下半年开始,赣西南的党组织与红一军团领导之间产生了一些分歧。一是以毛泽东为首的红一军团军委认为平分土地是土地革命的根本,而赣西南党组织的领导人则反对没收一切土地平分,坚持以劳动力为标准进行分田。毛泽东认为以劳动力为标准分田只会对富农有利,是“富农路线”。二是毛泽东要求在根据地普遍建立苏维埃政权,而赣西南党组织的领导人则认为普遍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时机尚不成熟,需要慢慢来。因而毛泽东对赣西南党组织的做法十分不满。1930年2月,毛泽东亲自主持成立了赣西南特委,并于3月间召开了赣西南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的决议将赣西南地方党组织的做法称之为“是机会主义的最高表现”,并指出“以劳动力为标准分田完全是地主富农的主张”,是“取消派与AB团(反布尔什维克的缩写)结果上一致的反革命”。于是从这年5月开始,在赣西南地区普遍展开了称之为“红色五月运动”的“肃反”。由于“肃反”采取了刑讯逼供的做法,因而产生了一供十、十供百的严重后果。日,毛泽东在写给中共中央的信中说:“近来赣西南党内呈现非常严重的危机,全党完全是富农领导。发现大批AB团分子,各级领导机关,无论内外多数为AB团富农所冲塞。肃清富农领导,肃清AB团。赣西南党非来一番根本改造(不可)”。10月26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了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和江西省行动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在会议决议中明确指出:要“严厉地镇压AB团,处决AB团中一切活动分子”。会后,“赤色清乡”和“赤色恐怖”(当时张贴的宣传标语)随之展开。到1930年底,江西苏区共清查出的所谓“AB团分子”达七、八千人,而且绝大多数人都是在审讯结束后马上被就地处决。
1930年12月,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任命李韶九为特派员,带领一连人到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富田,帮助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和当地的红20军进行“肃反”。李韶九当时的职务是红一方面军秘书长和肃反委员会主任。接着,总前委又派古柏前往协助李韶九工作。他们二人在江西省行委和红20军中清查出了许多所谓的AB团分子,并处决了几十个“AB团总团长”。红20军的一名团政委刘敌和李韶九是同乡,也被怀疑成是AB团分子。但李韶九看在是同乡的面子上,给刘敌通了个信,让其早日坦白交代。刘敌当即从本团带了一个营,迅速包围了红20军的军部,扣留了当时的军长刘铁超,释放了被当成AB团分子关押的红20军的另一位领导人谢汉昌。谢汉昌随即带领红20军攻下了富田镇,占领了省苏维埃政府,释放了被关押的100多人,其中包括江西省行委负责人段良弼和省委秘书李白芳。李韶九也被当场活捉,古柏和当时任省苏维埃主席的曾山趁夜突围。随后,红20军提出了“打倒毛泽东,拥护朱(德)、彭(德怀)、黄(公略)”的口号。这就是“富田事变”。
“富田事变”发生之后,当时任红12军军长的陈毅按总前委命令,随即带领部队赶到红20军的驻地,经再三劝说,红20军释放了李韶九等人。当时红20军的领导人为了达到让朱、彭、黄取代毛泽东的目地,采取离间的方式,以毛泽东的口气写了一封信,说是在“富田事变”中缴获的,派人送给彭德怀和朱德。信中说:“古柏同志:……仅限三日内将赣西及省行委任务完成,于拷问段、李、王等中坚干部时,须特别勒令招出朱、黄、滕(代远)、彭系红军AB团主犯,并已与某方白军接洽等罪状,送来我处,以便早日拼杀,迅速完成我们的计划。”但彭德怀和朱德在分别收到红20军的信后均未相信。彭德怀亲笔写了拥护毛泽东的信,派人交与毛,并起草了一个“拥护毛泽东、拥护总前委领导”的宣言。朱德和黄公略在收到信后,又约彭德怀,三人联名发表了《为“富田事变”宣言》,表示拥护毛泽东和总前委。
红20军当时的领导人谢汉昌、刘敌和李白芳等人见离间失败,即率部西渡赣江,到永阳一带开辟了新的根据地。
“富田事变”后,毛泽东主持召开了总前委的紧急会议,会议决议指出:“AB团取消派为什么要拥护朱彭黄,他们的阴谋是拉朱彭黄,打倒毛泽东,首先集中力量,打倒一个然后再打倒一个。蒋介石在外面喊打倒毛泽东,AB团取消派就在革命阵线内喊打倒毛泽东,这是如何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啊!”据黄克诚回忆,毛泽东还亲自撰写了一篇六言体的《讨逆檄文》:“段谢刘李诸逆,叛变始于富田,赶走曾山主席,拘留中央委员,反对工农红军,反对分地分田,……”。
1931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把中央局设在农村地区的决定,项英到达江西苏区,担任中央局代理书记,项英上任之初正赶上“富田事变”发生。项英经了解情况后,认为清查AB团的“肃反”运动过火了,他不相信那么多红军和共产党人是AB团。随即在中央局做出决定:“不能肯定‘富田事变’是AB团取消派的暴动……‘富田事变’是由党内无原则派别纠纷演进而成的。”并通知红20军领导人停止党内攻击,回苏区参加中央局的会议。谢汉昌、刘敌、李白芳等人回到苏区,并在中央局会议上做了自我检讨。随即红20军也回到了赣江以东的苏区。项英对红20军领导人的检讨表示满意,并派段良弼赴上海向党中央汇报“富田事变”的情况。
此时,中共中央六届四中全会刚刚开过。王明在共产国际的鼎力支持下已掌握了党中央的大权,在清算李立三的错误中,把李立三委派的中央局代书记项英也列入了打击对象。在“富田事变”问题上,王明站在了毛泽东一边。中共中央于日向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江西省委、各特委和各地方党部发出了《关于肃清苏区内反革命派与“富田事变”的通知》:“不幸的‘富田事变’,恰恰发生于敌人加紧向我们进攻而红军与群众正与敌人艰苦作战的当儿,无论如何,总是便利于敌人而削弱我们自己的,无论如何,总是给AB团活动的机会而涣散我们自己。现在中央所得的关于‘富田事变’的材料还不能算为齐备,尤其是没有得到总前委的正式报告,因此,中央特决定立即派出代表团前往苏区组织中央局,并委托代表团以全权调查与解决这一问题。”之后,中央在收到以毛泽东为首的总前委的报告后,又于3月28日就“富田事变”做出决议,称其为“毫无疑问的是阶级敌人以及它的斗争机关AB团所执行的反革命行动”。又称:“毛泽东同志领导下的总前委坚决反对阶级敌人的路线实质上是正确的。这种坚决与革命敌人斗争的路线在任何时候都应执行。”
中央派往苏区的代表团,由任弼时、王稼祥和顾作霖组成,任弼时任团长。三人于1930年4月到达江西,在随即举行的中央局扩大会议上,明确表示了对毛泽东的支持,批评了项英。并在中央局扩大会议通过的决议中称:“苏区中央局是在三中全会的调和路线之下成立的,它的路线,当然是立三路线的调和路线……原中央局关于‘富田事变’的解决,也是错误的。”该决议把“富田事变”定为“反革命暴动”。并强调:“加紧‘肃反’工作,以求彻底消灭一切反革命派别”。会后,经任弼时等报请,中共中央撤消了项英中央局代书记的职务,由毛泽东接任。
毛泽东再次委派李韶九到赣西南领导‘肃反’工作,并负责对“富田事变”的参与者做出处理。于是清查AB团运动又再次形成了新的高潮。在随后的‘肃反’中,谢汉昌、刘敌、李白芳等人以AB团分子的罪名被处决。没有参加“富田事变”的红20军前军长刘铁超、政委曾炳春、后任军长肖大鹏也被处决。红20军被全体缴械,副排级以上干部全部被捕,大部分也被处决。红20军被解散,余下的战士被编入了红7军。
随后,中央把“富田事变”当做反革命事件处理的精神传达到了每个苏区,终于酿成了其它各个苏区的肃反扩大化。
(二)毛泽东与江西“肃反”
江西“肃反”最初是中共中央日的来信中指出AB团在江西有活动。而这时江西地方党组织并没有用“肃反”这一办法来推动中央来信的贯彻。到1930年1月,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张怀万在给中央和地方上汇报时虽然说:“赣西南有AB团的大肆活动。”但是,并不认为是“十分巨大”。中央巡视员刘作抚7月22日给中央的报告说道:“AB团、改组派、富农地主,在政权机关里发现,永新、兴国、永年、吉安西区、安福西南区都破获有AB团的组织。”然而,始终没有人注意中央11月来信中还专门强调一点,那就是注意甄别敌人的破坏,不能把敌人和自己人混为一谈,而后“肃反”运动中特别是毛泽东在1930年10月开展的斗争中,矛头一开始就是对着反对派去的。
  早在1930年5月赣西南特委就开始布置“肃反”任务,这是江西肃反的第一个阶段的开始,但是,直到中央巡视员7月22日汇报以后,赣西南的“肃反”还没有出现高潮,但是,到了1930年8月,突然起了变化,原因之一就是毛泽东的介入。毛泽东于该月被任命为红一方面军总政委和前委书记,成为江西地区党组织和军队的最高负责人,正是在毛泽东的推动之下,到了日,赣西南特委发布《为肃清AB团告革命群众书》,号召“全体党员行动起来肃清反革命。”
  这次肃反运动的领导者是毛泽东,但是,具体执行者是李文林,然而李文林在10月时就已经看出“肃反”有扩大化的嫌疑,所以,不准备继续进行“肃反”运动,可是,毛泽东并不同意,联系到以往李文林的一些和自己意见相左的表现,毛泽东对李文林的看法已经发生根本性转变。
  日,红军在吉安城内发现所谓的李文林父亲是地主的一个证据。而李文林父亲死于1927年,AB团成立于1927年年初,李文林的父亲不可能在病中和AB团发生联系,更不可能在本人死后的几年中继续“领取AB团经费”。十天以后,也就是10月14日,毛泽东用李文林的这个证据给中央写信,要求扩大“肃反”的规模。
  1930年10月底,在毛泽东的领导下,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与江西省行委在新余的罗坊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了一个后来被认为是导致“肃反”扩大化的纲领性的文件——《目前政治形势与红一方面军及江西党的任务》。文件中对反AB团专门做有决议,决议中强调指出:“改造全部党的组织和团的组织,重新建立,不使有一个富农反革命分子(AB团)留在党内;改选原有的全部苏维埃,不使有一个富农反革命分子(AB团)留在任何地方,留在任何一级苏维埃之内。”
1930年10月,在攻打大城市问题上,有些人坚持执行立三路线,而毛泽东则主张放弃对大城市进攻的留恋,这一正确的主张没有得到十分积极的响应,虽然通过了毛泽东的决定,但是,部队内部抵触情绪还是比较大。当部队离开吉安以后到达宜黄时,开始第一次在红一方面军内部展开大规模的“肃反”运动。对于这次运动,《罗荣桓传》中给予这样的评价:“由于总前委对敌情估计错误,加之缺乏经验,没有正确的政策和方法,一时间,部队中出现了乱捕乱杀的现象。”这里所说的总前委实际是代指毛泽东,因为毛泽东本人在同年也就是日被任命为红一方面军的总政委和总前委书记。
  当时第10师宣传队的小战士王东保不过是十几岁的娃娃,仅仅因为给所谓的AB团分子买了半斤花生米和一斤白酒。就被看作是AB团的同类准备逮捕杀掉,罗荣桓赶到救了出来。军部特务营政委陈志坚打AB团很不得力,就被人看作是AB团,肖华出身兴国,兴国AB团最多,所以,肖华也被看作是AB团。前委规定,“捕人由各团党委决定,杀人由各师党委决定,毋须向军党委和前委请示报告。”
  萧克回忆他们师里面打AB团的过程是:“军部通知我和张赤男,说12师的宣传队长和一个宣传员是AB团。于是,师里立即将这两人逮捕。提审时,这两个人不承认,一用刑,承认了,又供出了十几个人。再抓,再打,再审,这十几个人又供出几十人,11月底,已抓了100多人。”从上旬“肃反”开始到下旬,仅仅一个红12师就抓了100多人,而且都是准备杀掉的。
  毛泽东为什么在自己的嫡系部队中大规模开展“肃反”呢?一个原因是对敌情估计过于严重,认为敌人钻进了了队伍内部,另一个原因就是对于反对派的清洗,而后者在“肃反”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像何笃才这些人是南昌起义的余烬,唯一在他身上发现的“错误”就是他支持朱德、不支持毛泽东,而在红一方面军“肃反”中,红四军中被抓的科长以上的干部相当一部分是在红四军第七次党代表大会(简称四军七大)上支持朱德和陈毅的。
  曾经是毛泽东在红四军时期的秘书的江华在他的回忆录《井斗争时期几事的回忆》中,对于毛泽东在红四军七大上落选一事有过一段回忆,他证实一点,那就是毛泽东尽管能力卓越、领导有方,但是,毛泽东本人的独断专行和家长作风不得群众的欢心,红军干部相反则喜欢朱德和陈毅,这点也是导致毛泽东落选的一个主要原因。
  毛泽东在四军七大上的落选和他以后被王明、博古等人整掉完全不同,因为这次选举虽然有着二月来信的基础,但是,整个会议还是按照民主程序进行的,没有打棍子也没有戴帽子。江华回忆毛泽东落选以后,他人都退出了会场,毛泽东一个人还在不停的吸烟,落落寡欢的情绪溢于言表。烟头扔了一地。最后还是江华提醒他,他才离开会场。而在这次事件中,两个人一生的荣辱也就决定了,一个是陈毅,一个则是林彪。也是江华回忆,林彪当夜给江华送信坚决支持毛泽东,而陈毅则被毛泽东讥讽为“八面观音”,直到中共九大前夕还被徐景贤、王洪文等人利用这件事迫使他当众检讨,九届二中全会上,陈毅又被毛泽东说成“二陈合流”。于此我们再联系到红四军内部被杀的这些干部,我们不由得想起那句话:动机支配手段、目的影响结果。同时,我们再联系一下曾经有过历史污点的李韶九和何笃才等人的此起彼伏的天壤之别,有些问题不是更加清楚了吗?
  赣西南少共组织在1931年4月向少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反映毛泽东利用肃AB团事件杀害异己者的事情,博古当时对这个事情向中央常委会做了汇报。
《黄克诚回忆录》中记载了一段黄克诚和何笃才的对话:“他曾对我说过,毛泽东这个人很了不起!论本事,还没有一个人能超过毛泽东;论政治主张,毛泽东的政治主张毫无疑问是最正确的。我问他: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站在反对毛泽东的一边呢?他说,他不反对毛泽东的政治路线,而是反对毛泽东的组织路线。我说:政治路线正确,组织路线上有点偏差关系不大吧?他说:不行,政治路线、组织路线都不应该有偏差,都是左不得、右不得的。我问他:毛泽东的组织路线究竟有什么问题?他说:毛泽东过于信用顺从自己的人,对持不同意见的人不能一视同仁;决心大,手也狠,不及朱老总宽厚坦诚。何还举例说,像李韶九这个人,品质很坏,就是因为会顺从,骗取了信任,因而受到重用,被赋予很大的权力。结果,干坏了事情也不被追究。像这样的组织路线,何以能服人?”
  何笃才十分肯定毛泽东的才能,其实不仅何笃才一个人这么看,大多数党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是如此看的,之所以他们一生跟定毛泽东闹革命,尽管以后被毛泽东整过,受了委屈,但是,直到他们生命的最后一刻,比如陈士榘等人还是坚定的认为毛泽东是他们一生中最大的恩师,主要就是毛泽东的能力,正是毛泽东不凡的能力才使得这些原本一文不名的群众变成缔造共和国的元勋。然而,在毛泽东身上同样也有一样东西和他的能力几乎同时并存和突出,那就是他在用人上的缺点。
  上面何笃才已经谈了这个问题,毛泽东在“肃反”中最为看重的就是李韶九,李韶九此人,在《关于处罚李韶九同志的过去错误的决议》中说:“李韶九同志在1928年已经入党,不久后曾在安源被国民党军队逮捕,逮捕后虽曾营救了一个同志,但自承为三民主义忠实信徒,且为敌军起草代邮快件,这表现他在艰危的环境中完全失掉一个工人党员的立场,客观上完全是政治叛变;次之,李韶九同志当江西省肃反委员会主席的时候竟与被罚款的商人女儿结婚,这种严重错误最是损害党、苏维埃政府特别是肃反工作在群众中的威信;再则李韶九同志在他有钱的时候,又时常向党内滥要钱,这亦是一个非共产党的行动。”
  萧克在他的《回忆录》中说李韶九:“李韶九这个人的品质是不好的,早年在家乡时,我就知道不少。”然则,这么一个人居然被任命为肃反委员会的负责人,道理何来呢?余伯流撰写的《红20军是怎样解体的》一文中对于李韶九的被重用说了这样一番话:“经常以‘湖南老乡’讨好总前委领导人。”结合何笃才生前的评论“李韶九这个人,品质很坏,就是因为会顺从,骗取了信任,因而受到重用,被赋予很大的权力。”我们不难看出李韶九之所以被信用到底理由何在了,而此后的康生、谢富治乃至“四人帮”这一系列整人的棍子又因何被重用,恐怕从江西“肃反”用人路线上多少能够找出一些渊源来吧?
  而这种用人给毛泽东带来了什么呢?黄克诚说过:“本来,毛泽东同志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军民中,已经有了很高的威望,大家都公认他的政治、军事路线正确。然而,临时中央从上海进入中央苏区后,轻而易举地夺了毛泽东的权,以错误的政治、军事路线,代替了正确的政治、军事路线。之所以会如此,苏区同志相信党中央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如果不是毛泽东同志在组织路线上失掉了一部分人心,要想在中央苏区排斥毛泽东,当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我们多年以后反思“文革”也好、反思“反右倾运动”也罢,毛泽东在组织路线上犯的错误是让人诟病最多的地方。
关于江西“肃反”运动,毛泽东自己在若干年以后有过一个自我评价,日,毛泽东在中共八大预备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肃反时我犯了错误,第一次肃反肃错了人。”但是,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廖盖隆日转引毛泽东自己的话说:“我们杀了4500人,但是,我们保存了4万红军。”
看来,毛泽东并不认为“肃反”是错误的,反而是必要的,只是有时“肃错了人”。
  党史在界定江西肃反阶段上,曾经明确的指出:“江西肃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30年二七会议到1931年1月;第二阶段从1931年4月到1932年初。”毛泽东领导的肃反运动集中表现在第一阶段,特别是“宜黄肃反”和“富田事变”这两件事上,毛泽东所说的杀错了人也多指这件事。
贰、闽西苏区的“肃反”
1928年2月至7月,郭滴人、邓子恢、朱积垒、张鼎丞等在福建省闽西地区发动平和、龙岩、后田、永定和上杭蛟洋等地武装起义,建立了工农革命军第七军第十九师,成立了永定溪南区苏维埃政府,为创建闽西革命根据地奠定了基础。1929年3月中旬,红四军利用闽西敌军兵力空虚之机,第一次挥师入闽,在闽西地方党和邓子恢、张鼎丞等率领的革命武装配合下,首战长汀附近的长岭寨,击溃闽西地方军阀、福建省防军第二混成旅郭凤鸣部,击毙旅长郭凤鸣,进占长汀县城,建立了长汀县革命委员会。日至24日,在龙岩召开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闽西工农苏维埃政府,邓子恢任主席。这就是闽西革命根据地创建的历史。
闽西苏区的“肃反”,主要是“肃清社会民主党”冤案。当时领导“肃反” 工作的是邓子恢和邓发等人。
闽西苏区的“肃清社会民主党”(以下简称“肃社党”)运动,始发于1931年初。在1930年下半年贯彻立三路线以后,闽西苏区在军事斗争、土地革命和政权建设诸方面都受到严重的损害。苏区某些领导、对此不是从自身的方面总结教训,而是从“左”倾观念出发,错误地判断为某一种反革命团体混入了苏区内部从事破坏活动,对苏区和红军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这一错误观念,随着苏区形势的紧张而日益强化,终于成为发动“肃社党”运动的指导思想之一。
1930年12月,国民党军对闽西苏区发动第一次“围剿”,苏区首府龙岩和永定、长汀、坎市等主要城镇相继陷落,苏区内外的反动派趁机制造谣言,扰乱民心。同时,少数混入红军的异己分子在战斗失利时,鼓动投敌或逃亡。苏区党和红军的一些领导人对于困难局势和失败主义情绪看得过于严重,估量上发生偏差。觉得干部、群众、军队都不行。并且错误地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党和红军内部混入了反革命派别,主观地推测在敌人军事“围剿”的同时,闽西的改组派、社会民主党及一切反动派也同样的活动。这种唯心的推断,进一步助长了他们急欲在苏区内部开展肃反运动以扭转局势的意念。
赣南苏区在1930年下半年开展的所谓肃清“AB团”的运动,对闽西发动“肃社党”也有一定的影响。闽西苏区的领导人实际上并不了解“AB团”为何物,不作认真的调查研究,就错误地认定闽西也混入了“AB团”、“第三党”、“改组派”、“社会民主党”等等实际并不存在的反动派别,把苏区内外敌人的破坏活动与群众的消极情绪混为一谈,甚至把党内同志的正确批评也视为“反革命团体”的破坏。
由于上述原因,终至酿成“肃社党”的重大冤案。
闽西苏区的“肃社党”运动,从1931年1月开始,至1932年3月基本结束,历时15个月,大致经历了发生发动、发展、纠正三个阶段。
1931年1月至2月为“肃社党”的发生发动阶段。1931年1月初,红十二军召开纪念李卜克内西、卢森堡、列宁大会。会上,发现有公开喊“拥护第二国际”、“社会民主党万岁”等口号的社会民主党分子,随即逮捕了其中的10多人。这是闽西苏区捕获的第一批所谓“社会民主党”。其实大家知道,卢森堡和李卜克内西都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第二国际的左派领袖,后来第二国际堕落为修正主义,他们又与之作了坚决的斗争,并为国际共产主义事业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在纪念他们的大会上,一些缺乏国际共运史知识的青年军人呼喊上述口号,并不奇怪。但是,闽西党组织和红十二军的一些领导人,却主观地认定这是一个潜伏在苏区的反革命派别,从而使这一事件成了引发整个苏区“肃社党”运动的导火线。当时部署和发动大规模“肃社党”运动的具体措施有以下几项:
(一)立即在苏区各地追查并逮捕“社党分子”。从1月初至2月底,先后在上抗、永定等捕获的所谓“社会民主党”、“改组派”、“第三党”共达60余人。其中为首者是被指控为“社党闽西特委宣传部长”的原永定暴动领导人之一、红十二军第100团政委林梅汀,其余也大多是红军及地方的领导骨干,而且多为知识分子出身的年轻干部。
(二)充实肃反机构,加强党对肃反工作的领导,号召在全苏区开展“肃社党”。2月14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召开各县苏维埃裁判肃反委员联席会议。这个会议认为最近在苏区各地发现的“社党”活动非常严重,要求各级政府“加紧健全肃反的组织,担负迅速肃清苏维埃区域内的各种反动派别的迫切任务”。闽西苏维埃政府根据这次会议决定向全苏区发出的通告,特别强调了“肃反”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求各地肃反委员会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消灭这些最危险的敌人”。这次会议之后,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层层充实肃反机构,全面展开“肃社党”,初步形成了“肃反”的紧张气氛。
(三)制订“肃社党”政策,开展肃反宣传。为了在全苏区发动“肃社党”运动,闽西苏维埃政府制订了《反对社会民主党的宣传大纲》,号召群众积极投入、揭发与打击“社党”的活动。为配合正在兴起的“肃社党”运动,闽西苏维埃政府于2月间制订公布了“肃社党”的政策,规定“社党”的一般成员由县肃反委员会处理,其主要负责人,各县应将人犯及口供一起送交闽西苏维埃政府审理,“千万不能轻易处理”。另外,闽西苏维埃政府又公布了《自首条例》,宣布在半个月的自首期内,“凡属反动党不论党魁党羽,一律准其自首免罪”。
可见,在最初两个月的发动阶段,“肃社党”的打击面还不很大,在处置犯人的政策上也作出了一些比较慎重的规定。问题是闽西苏区根本不存在“社会民主党”之类的所谓“反动派别”,各地的“肃反”很难发动,于是在一些地区的执行中,程度不同地滥施肉刑和逼供信,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开始捕杀大批的所谓“社会民主党”成员。尤其是闽西苏维埃政府肃反委员会,在审理林梅汀等“社党”案件过程中,率先刑讯逼供,制造冤案。这些情况表明,不仅发动这场“肃反”运动本身缺乏充足的根据,而且一开始就出现逼供信的倾向。
1931年3月至8月,是“肃社党”运动的第二阶段,也是最为混乱和严重的阶段。在这几个月内,运动迅速扩展到党团组织的各个支部,红军与地方武装的连排单位,以及少先队、儿童团。苏区的一切工作以“肃反”为中心,党内生活陷入非常状态,以致党内外干部群众人人自危,苏区局势愈加混乱。
1931年2月4日,中共福建省委作出《对四中全会与党内斗争问题的决议案》,完全接受王明路线,并派专人到闽两苏区贯彻。2月下旬,中共闽粤赣特委常委会根据四中全会精神,强调“目前党内的主要危险还是‘右倾’,所以要集中火力反对‘右倾’”,号召大张旗鼓地“肃清社会民主党”和反对一切反动政治派别的斗争,从而促使“肃社党”运动向着更“左”的方向发展。
1931年3月15日,四中全会后的中央代表团到达闽粤赣特委和闽西苏维埃政府的驻地永定县虎岗,更进一步地推行王明路线。闽粤赣特委随即召开各种会议,在土地、军事、肃反等方面实行比立三路线更“左”的方针,提出“整个地消灭资产阶级”、“消灭富农经济”等口号。他们把已经参加革命的地富子弟“当成社会民主党”予以清除。对于因过“左”的经济政策被迫逃亡的一部分商人、小业主、资本家当作“经济反革命”,一经发现,均予捕杀,把肃反扩大化又进一步加剧了。四中全会后的党中央根本不了解闽西的实际情况,仅凭一些不真实的报告指导闽西“肃社党”运动,提出的肃反方针是完全错误的。4月4日,中共中央致信闽粤赣省委,认为闽西已到了非常严重的时期,“社会民主党”等反动政治派别已经普遍地打入党组织和红军,闽西的党和苏维埃“必须站在阶级的立场上以最严厉的手段来镇压”;并指出闽西苏区目前最主要的危险是“右倾”,必须“对一切消沉、悲观、保守、失望、逃跑等等的观念要给以无情的打击”。中共中央这封指示信错误地将党内的所谓“右倾”与反动派别混同一起作为打击和清洗的对象,扩大了“肃反”打击面,加剧了“肃社党”的混乱。
1931年3月1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在虎岗举行了“闽西工农兵审判反革命社会民主党分子代表大会”。这次大会审判了以林梅汀为首的34名“社会民主党党魁党员”。从当时的记录可以发现,不仅被指控的“罪行”缺乏确凿的证据,而且在被告的供词中也不难看出逼供信的线索。大会判处林梅汀等17人死刑,并于3月2日下午在虎岗被处决。
虎岗审判大会滥施极刑,给以后的“肃社党”运动树立了一个极坏的样板。此后,各县、区、乡苏维埃政府仿效这种方式,层层召开审判大会,滥加杀戮,造成了一种恐怖的气氛。这种情况愈演愈烈,一直延续到7、8月间,几至不可收拾。“肃反”的错误集中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在主观唯心主义指导下,不仅错杀了根据逼供信捕获的大批所谓“社党分子”,而且把平时工作中犯有错误或消极落后的同志也视作“社党分子”加以清洗。其理由是极为荒唐的:因为“这些分子,虽然不是社党分子,但实质上是社党的表现,是社党发展的对象”。此外,把犯有立三路线错误的同志也作为“肃反”打击的对象,其理由是“社会民主党的活动与发展,主要是因为……执行立三路线的结果”。对于阶级成分出身不好的革命同志,也根据“地主富农子弟,在斗争必然会背叛革命”的错误逻辑,进行打击与清洗。
其二,“肃社党”运动的主要斗争方式是搞逼供信,“单凭肉刑罗织口供,肉体消灭”,实行恐怖政策。尤其在“肃社党”运动发展到高峰时,苏区的党政军机关和一切团体都投入运动,更是没有调查研究可言,“并以捕人最多处决人最快为最坚决”。在这种情况下,主观武断和刑讯逼供之风盛行,大批株连,冤案迭起,形成了一种恐怖的局面。
其三,片面强调肃反的重要性,形成“肃反中心论”,破坏了苏区的正常秩序。在一个时期内,肃反委员会的权力不断膨胀,甚至凌驾于党委和政府之上,成了苏区的主宰。严重的如永定县,有的肃反负责人,竟然一手枉杀达百余人。这种以“肃反”统制一切工作的错误,给一些品质恶劣的分子以可趁之机,“如省肃反委员会主席林一株是一个地主出身、品质恶劣的投机分子;又如上杭县肃反委员会主席杨全康是一个流氓出身的分子。这些坏分子担任了肃反的主要工作,在几个月中就造成了异常严重的事件”。
其四,以惩办主义代替党的政策,破坏苏区法律程序和党内民主生活。闽西苏区自1929年创立至1931年初发生“肃社党”运动,虽然时间不长,法制还很不完善,但闽西苏维埃政府一成立,马上建立了苏维埃的司法机构,制订了惩治反革命的政策法令。这些法令明确规定了初审、复审、上诉、终决等法律程序和各级审判机关的职权;对于反革命的治罪方式,也明文规定“废止杀头、破肚及肉刑等刑罚”。在“肃社党”运动一开始,苏维埃政府还强调了上述法令,但随着运动的发展,这些法令很快被破坏,肃反权力层层下放,甚至于医院、学校、群众团体都可以随意抓捕、审讯和判决。其结果是:“革命的秩序、革命的法律完全丧失其作用,因此肃反的权限有时会并且已经落入过反革命的手中,……这样‘肃反’的结果,更是不能令人设想了”。
闽西苏区在整个“肃社党”运动时期,由于实行了极“左”的肃反方针,给革命事业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肃社党”运动最直接的危害是严重破坏了党团和苏维埃各级组织。苏区最高政权机关闽西苏维埃政府的35名执委与候补执委,在“肃社党”期间有半数以上被害。这一大规模的“肃反”运动前后延续一年多时间,闽西党组织的党员人数由原来的8000人减为5000人。共青团组织受到的破坏更加严重,全苏区原有30个区委,经过反复不断的逮捕和清洗,到1931年7月已全部陷于瘫痪,仅剩一个区委勉强维持。闽西红12军在经过大批“肃反”以后,大量减员,战斗力大为削弱。至于受害人总数,历史档案没有留下确切的统计。只是到了最近几年,经过各级组织和民政部门的调查核实,才查明在“肃社党”运动中受害牺牲者有6352人。如果加上判刑关押、被迫逃亡和受株连的亲友家属,受害的人数就更多了。
“肃社党”运动的另一大危害是损害了党和苏维埃的形象,破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中共中央和苏区中央局后来在总结这一错误时严肃地指出,“肃社党”运动最痛心的教训是造成了广大工农群众对共产党产生惧怕心理,“使党与群众隔离,使积极勇敢的工农分子不敢加入共产党,不敢参加苏维埃政府与投入红军”;同时,由于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这场声势浩大的“肃反”只能成为少数人操纵的运动,苏区群众的革命热情受到严重压抑,大大影响了苏区的巩固和建设。
更为严重的是,“肃社党”运动引起了党内外干部和群众的恐慌,造成了党与群众的隔阂,个别区乡的干部群众为反对错误的“肃反”,被迫进行反抗,引发了严重的事件。1931年5月27日,杭武县第三区第三大队队长李真、副政委张纯铭等,为反对上级乱抓人,营救被指控为“社党分子”而关押的区委书记何登南等200多名干部群众,率领第三大队包围区苏维埃政府,放出被捕人员。这一事变立即被宣布为“反革命暴动”,受到红军新十二军围剿,李真、何登南等第三大队及被释放人员大多被剿灭或重新逮捕处决。在此前后,抗武县第二区及永定县溪南、虎岗等地,也发生过类似的反抗行动。
闽西“肃社党”运动的纠正是在1931年8月以后,其间又经历了6个月的曲折,至1932年3月才基本停止。在这一过程中,闽西苏区的党政领导机关作了很大的努力,但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和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同志的坚决制止,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
1931年7月,闽西党和苏维埃的领导机关开始认识到“肃社党”运动所产生的严重问题,认为必须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种种不良后果。鉴于以林一株为主席的肃反委员会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闽西苏维埃政府于7月15日撤销了这一机构,另行成立以郭滴人为处长的闽西苏维埃政府政治保卫处,林一株降为副处长。但是由于闽西党政机关并未真正认识到“肃反”的错误,所以这一运动仍在发展。
最先明确地指出“肃社党”运动错误的是中共中央。由于“肃反”问题日益严重,闽西局面愈趋恶化,引起了中共中央的注意。8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致闽粤赣苏区省委的信》,对于大规模捕杀“社党”表示不满,并对闽西苏区是否存在大量的“社党分子”表示怀疑,严肃地批评了闽西“肃社党”中存在着的工作简单化、把一切问题归罪于“社党”破坏而掩饰自身缺点,实行惩办主义等三点错误。中共中央来信对于闽西各级领导机关震动极大。9月29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出第97号通告,宣布林一株为闽西“社党”特委书记,还宣布原闽西苏维埃政府秘书长罗寿春、文化部长张丹川、劳动监察部长熊炳华等8人也属闽西“社党”上层领导成员,分别处以死刑。当然,说林一株是“社党”首领,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此人一直把持肃反大权,残害干部群众,早已为人们所切齿,逮捕并处决林一株,对于稳定混乱局面,制止“肃反”的进一步恶化是必要的。至于处决罗寿春等人,则是错误的。
由于“肃社党”运动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严重存在于党内的“左”倾错误,因此,处决了林一株等人以后,“肃社党”运动虽然有所纠正,但仍未摆脱“左”倾错误指导下“怀疑一切”的桎梏。正因为如此,中共闽粤赣省委不可能彻底地纠正错误,对于中共中央和苏区中央局关于纠正“肃反”错误的指示也有所保留,迟迟不作传达,肃反工作转变仍然非常弱。
中共中央对于闽西苏区的这种状况是不满意的,多次指示必须加以纠正。1932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又一次致信闽粤赣省委,指出“闽西党目前最大的任务是在同肃反中的严重错误做坚决的斗争”。中央的这一系列指示,对于制止“肃社党”错误起了积极的作用。
中共苏区中央局在发觉闽西的错误以后,也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1931年11月,张鼎丞在瑞金参加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期间,向毛泽东汇报了“肃社党”运动的问题。毛泽东十分重视,指示立即纠正,并拨专款抚恤被害者家属。这次大会结束以后,中共苏区中央局又于12月5日向各级党组织发出指示信,指出赣南、闽西苏区在肃清“AB团”和“社会民主党”工作中存在着严重错误,必须毫不犹豫地加以纠正。
1931年12月,周恩来由上海经粤东进入中央苏区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他于12月中旬到达闽西后,沿途目睹了“肃社党”运动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即于12月18日致信中共中央,报告闽西的情况。周恩来在报告中指出:“闽西解决社党所得的恶果非常严重”,“他们处理方法之错误,如中央历次所指示的殆过之无不及”,转变很是困难,但决心“与此问题严重斗争”。周恩来的到达及他给中央的信,对于进一步纠正“肃社党”运动的错误,极为重要。一个月以后,中共中央专门就“肃反”问题给闽粤赣省委发出指示信。这封信以十分强硬的措词批评闽西在“肃反”工作方面犯了“不可宽恕的错误”,指出“中央一刻也不能容忍这种错误的继续存在”,严令闽粤赣省委以自我批评的态度,同这些错误做坚决的斗争。
经过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以及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同志的坚决制止,闽西苏区的党和苏维埃政府下决心纠正错误,并逐步停止“肃社党”运动。1932年3月,中共闽粤赣苏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和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对过去一年在“肃社党”运动中的重大错误分别进行了严肃的反省与检讨,总结了沉痛的教训,从而基本结束了长达1年零3个月的“肃社党”运动。
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和闽粤赣省委在当时虽然都认为“肃社党”运动有着严重错误,却都还强调“肃社党”是必要的,其错误只是方针政策的错误。因此,大家都没有认识到这是一场大冤案,必须根本推翻。直至经过延安整风,全党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训并清算了王明路线的危害后,原闽西苏区的主要领导邓发等才进一步认识到“肃社党”运动的错误根源及危害,否定了开展这一运动的必要性。不过,由于延安整风以后仍然处于战争年代,主客观方面都受到各种限制,所以这一冤案没有可能进行复查和平反。全国解放以后,这一大冤案曾经被提出来进行复查,但由于牵涉人员十分广泛复杂,加以政治运动不断,仍然没有彻底平反。
彻底调查并为这一冤案平反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3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进行了2年多的调查,确认闽西苏区根本不存在“社会民主党”、“改组派”、“AB团”等组织,所谓“肃社党”运动纯属一大冤案。这一结论报经省委批准,于1986年4月正式对在这一冤案中被错杀的同志以及还在世的幸存者,予以平反昭雪,恢复政治名誉。至此,闽西“肃社党”运动冤案经过半个多世纪之后,终于得到了公正的定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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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水闲人根据有关材料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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