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法律求助

求助!在职考研双证法学伤不起
- 考研人的精神家园!
求助!在职考研双证法学伤不起
大家好!今年想考在职考研,双证 ,但是由于专业是法学,所以不能考法一月的法律在职考试,1月双证还有什么在职要研究生吗?求推荐!
你是法学专业,可以考一月份的法律硕士(法学),这个只有法学专业的学生才能考。欢迎向西安文彦考研提问。
其他回答 (2)
我们可以交流一下,我也系那个在职考研法律硕士
不太懂,问下,考法律硕士(法学)不就好了么,不过应该是10月份考试吧
相关知识等待您来回答
该问题来自:考研网是中国最大的考研交流平台,为考研人提供一站式考研资讯服务。考研领域专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监管人字〔2002〕 123号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 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依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 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监督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 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另行规定。
&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 (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 (五)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 (三)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 (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 (五)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 (八)典型事故案例。
& 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包括:
&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 (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 (四)典型事故案例。
& 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 八、生产经营单位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一)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 (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 (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九、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 十、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 十二、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国家局或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局统一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组织实施。&
& 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教师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没有培训能力的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实行远程培训和社会化教学。
&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 (一)国家局或国家局委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者,由培训机构发给培训证书,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 (三)负责考核发证的部门自考核开始之日起,对考核合格的,15日内核发证书。对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单位或本人。
&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由国家局提供统一式样。
& 十六、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制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建立证书管理档案。
& 十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 十八、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可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并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 十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的由考核发证部门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
& (一)弄虚作假,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 (二)未按期参加培训、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
& 二十、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根据辖区内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实施意见。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
【求助】如何报考在职研究生?
如何报考,需要什么条件,相关政策以及报名时间。注意事项,请大家来帮忙一起讨论?―――――――――――――――――――――――――――――――――――――――――请注意发帖格式条件就是有3年工作经验,学士学位,就可报考,需上完所报学校的研究生课程,修够学分,如第三军医大学要求38分,通过国家的英语考试,今年应是5月28日考试,还要做课题,通过答辩,方可获得学位在职研究生有三种 1、每年一月份的统一考研在职人员可以参加,通过后需要脱产学习,是唯一的一种既可以拿学历有可以拿学位的那钟,报名即可以是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是在职人员; 2、读每年大概是十月份只是在职人员联考的那种,通过入学考试不脱产学习,将来再参加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学位考试,通过者可以拿到硕士学位,有研究生学历,有的只有有学士学位的才能报名,切工作5年以上,需要单位推荐; 3、在职研究生班,免试入学,有学士学位并且学士学位满三年可以参加每年五月份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包括专业课程和一门外语,通过参加硕士论文答辩(要有近三年的论文发表不少于3000字)全部通过可以取得和一月份统一考研完全一样的硕士学位!大专学历以上可以报名学习,但若申请硕士学位就必须是有学士学位的! 以上三种各有利弊: 第一种难度比较大,脱产学习机会成本高! 第二种也同样有严格的入学考试,只不过是若能通过入学考试将来的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要容易些;但没有学士学位是没有资格的; 第三种进入容易,但申请硕士学位的考试是全国统考,有一定难度,但可以选择对自己比较实用的课程,即使没有申请下来学位,提升实际工作技能也不错!况且大专以上学历就可以参加学习!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教育的方式分为两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位不等同于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document.write("");ad_dst = ad_dst+1;&/SCRIPT& 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博士学历"。下面按照两种分类方式进行介绍。  非学历教育  一、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在职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第一步: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生对象及条件一般为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作为在职人员进修、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学形式,不直接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课程成绩合格者,可由办班单位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获得证书后学历和学位不会有任何改变。其证书为为同等学力即学习能力的证明。  参加研究生进修班和申请学位的关系:  1、对报名人及申请人的要求不同,对学位申请人的要求比参加研究生学位进修班的人员要求要高。  2、一些学校研究生进修班和申请学位考试合二为一,但对考生合格要求不同。例如北京大学规定:研修班学员的成绩以60分为及格,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成绩为70分及格。  3、报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人员不一定有资格申请学位。申请学位的人员也不必一定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一些培养单位规定: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须取得学士学位三年),培养单位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见下文)。  第二步:申请学位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规定,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在职攻读学位可以脱产或不脱产进行学习。  04年的部分规定: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现场报名时间为日至31日。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其中,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科目的考试,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外,使用同一试卷。  全国联考时间为日、24日。  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等课程考试的命题、阅卷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有关招生单位须在7月10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有关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的考试信息。  学历教育  一、单独考试  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  (2)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并且是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可参加单独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可向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为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单位申请报名。  (3)有所在单位和两名高级专业职务的专家推荐。  (4)年龄可放宽到40岁左右。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一般应限于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直接到招生单位或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考完后可以全脱产、半脱产、在职学习。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法硕和MBA全国联考  法硕和MBA1月份全国联考,报名及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  “MBA联考”的初试科目(英语、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改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4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MBA和法硕都可以脱产学习、不脱产学习。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考试通过,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部统一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注意:法硕和MBA1月份全国联考与10月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考试中的法硕和MBA学位考试(学位办举行)不同:前者为学历教育,毕业后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后者为非学历教育,毕业后颁发学位证书。请参考【推荐】在职读研六大方式(转自新浪网) 谢谢您的详尽回复,我没有取得学士学位,不能上在职的硕士吗? 请问三医大的研究生课程班必须是军人吗,地方的可以上不?谢!心理测试 一个很准的心理测试:按下面的步骤一步一步做,不要作弊,否则你的希望会落空(用3分钟完成)发送这个留言的人说:她的愿望在十分钟内变成现实,记住:不要有欺骗行为。这个戏的结果非常有趣,注意:按顺序往下读,不能跳跃地往下读(只要花3分钟,值得一试)首先拿一枝笔和一张纸,当你在作出选择时,如果是人物,保证是你认识的,无论是数字或人物,必须是?#123;第1直觉,每次向下移动一行──记住:不要跳行往下读! 一、首先,在一列中写下1到11的序号(即1、2、3、4、5、6、7、8、9、10、11) 二、在序号1和2的旁边,写下你所想的任意两个数字 三、在序号3和7的旁边,写下任意两个异性的名字。(注意:不要跳跃的向下看) 四、在序号4、5、6的旁边,写下朋友或亲戚的名字幕(不要有欺骗行为) 五、在序号8、9、10、11的旁边,写下4首歌的名字。 六、最後,许一个愿。 结果: 1. 你必须把这个游戏告诉给(序号2旁边写下的数字)个人。 2. 序号3是你所爱的人。 3. 序号7是你所喜欢的但不能与之相伴的人。 4. 序号4是你最关心的人。 5. 序号5是非常了解你的人。 6. 序号6是你重要的人。 7. 序号8的歌适合序号3的人。 8. 序号9的歌适合序号7的人。 9. 序号10的歌最能代表你的想法。 10. 序号11的歌是你对生活的感受。 读完这个结果之後,在一个小时之内转载到2个论坛,如果照此做,了你的许愿就会变成现实,否则,就会事与愿违
您的位置: &&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93|回复: 6
事业单位在职,可以兼职做法律援助律师吗
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马上注册学法网,结交更多法友。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请问,辽宁省事业单位在职的,不想辞职,已通过司法考试,非法本,可以兼职做法律援助律师吗,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工作,货者其他能够学习到法律知识的事情,本人对法律感兴趣。
你好,我和你情况差不多,也是事业编制,13年过司考,希望你我多交流!!
据我所知,能兼职的仅限院校的教师
另外你要兼职的话应该协调好办案和上班之间的时间分配
& &你是哪个城市的呀?
我不是想有额外的收入,只是想接触一下法律方面的工作,学习一下
& & 山东德州高中教师
学法网【今日推荐】 /2
】①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考查内容,对宪法、法职道德等科目知识点进行调整完善②重点以案例分析形式考查考生的法治实践水平③新增或修订了《立法法》《行诉法》等法律法规④对考试科目、试卷结构和题型调整等情况充分进行了说明
考前在学法网看了很长时间的帖子,学到了很多,考过后一直想向各位前辈一样写一写心得感悟,苦于工作繁忙,一直没有机会,今天忽的想起那些备考的岁月,故推迟睡觉三小时,有了这篇文章。无时间细细校之,或有错字别字及不通顺处,见谅。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