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政府是不是禁止人邓鸣贺土葬视频?

12月19日,宣城市泾县秦峰村一名83岁老人程朝穆去世后,家人按照老人的遗愿为其进行了土葬,泾县民政部门以土葬违反规定为由,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将已经下葬的逝者挖坟焚尸,引起了不小争议。
【泾县政府】
家属不改才现场执法
泾县政府通报:12月13日,泾川镇秦峰村上村组村民程朝穆(男,83岁)正常死亡。14日上午,镇村干部向逝者亲属下达了火化通知书。从14日至15日晚上10点,镇、村干部一直进村驻户做亲属思想工作。
但16日早晨6时许,逝者亲属强行对逝者进行土葬。 17日上午,县民政局、泾川镇人民政府根据《安徽省殡葬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向逝者亲属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亲属在18日零时前将逝者遗体送至县殡仪馆进行火化,但其亲属拒不改正。
19日早晨8时40分,县民政局、泾川镇等相关部门对此事件进行了现场执法。
【省民政厅】
此举不妥已介入调查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12年11月,国务院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而此前规定的“对于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条文被删除。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泾县这起事件中,有关人员的做法违反了国家殡葬管理条例。以往强制执行时,也应该做通逝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后,才将遗体送往殡仪馆火化。目前,省民政厅已开始调查此事。
【最新进展】
县政府承认方式欠妥
逝者家属介绍,在与现场公务人员的冲突中,逝者的儿媳和大女婿以及三名村民被警方带走。
昨晚,记者从泾县政府获知了事件最新进展:此次执法是在逝者家属违反《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前提下进行的,但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情况比较紧急,在执法方式上考虑欠妥,一定程度上伤害了逝者亲属的感情。泾县将在调查完结后,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泾县政府表示,将认真总结此次事件的教训,加强整改,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徐 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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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因为很多人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因为目前很多中年人还是没有受足够的教育、受传统思想束缚很大,而且现在去世的老人思想也没有那么开放,他们在离世前会要求子女土葬,而子女一般也会实现老人最后的愿望;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政府科学行政,80、90年代土葬和计划生育都是管理及其严格,及其重的罚款、开除公职、不给户口等等,严格执法,现在科学执法,像这种事虽然仍然禁止,但处罚更人性化,现在虽然物价上涨但大家多少收入还是比较好的,几百元罚款不是有太大压力,政府也不会有太多精力管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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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7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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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棺材路边卖不搞土葬也吓人
长春市米沙子镇公路两边有6家寿木店,村民称有人买棺木后土葬,镇政府称不掌握土葬情况
  路边待售的棺材
■董竞琦/摄
  ■记者&刘士超/报道&  本报讯&&进入镇里的公路两边林立着多家寿木(棺材)店,红底儿绘着鲜艳图案的棺材摆在路边。这是记者昨日在102国道进入长春市米沙子镇的公路两侧见到的情景。记者了解到许多该镇上的老人去世后,逝者的后辈们给他们买棺材下葬,虽然有些棺材用来装骨灰,但有居民反映,不少却是直接装着死者“土葬”的。  路边有多家棺材店  从102国道进入长春市米沙子镇,要经过一条1公里多的公路,近几年,这条公路两边出现了多家店铺,其中有不少是“前店后厂”式的寿木店。昨日,记者从102国道顺着这条公路步行走到了镇里,发现公路两边的寿木店主要集中在一座桥的南侧,过了那座桥、快接近镇里的地方,就没有了寿木店。  这些寿木店的牌子直接立在公路边,有的寿木店则直接把花花绿绿的大棺材放在公路边,看上去挺吓人。有几家寿木店没把棺材摆在公路边,但也把棺材放在了离公路不远的店门前,还有不少没上漆的棺材存放在棚子里。在这条公路两边,记者共发现6家寿木店,4家寿装店。  有人买棺材为土葬  这些家寿木店前,堆放着大堆大堆的松木,这都是准备做寿木之用,一家寿木店的人正在从车上往下卸松木,工人们说店里用木头量挺大,每个月得进两卡车木材。记者了解到,寿木价钱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前来买寿木的人不少,来买的人主要是米沙子镇当地的居民,也有少数万宝镇的居民来买,购买者主要是年迈老者的后人。棺材买回去后,有人则用其装上逝者土葬,只有少数棺材装骨灰下葬。  一位寿木店的老板对记者说,他以前是做木家具的,可是这两年,买寿木的人越来越多,他干脆放弃了原有的家具,开始生产寿木,他说:“生意比以前好了。”  选择土葬的农村人当中,一部分人是思想比较传统的;一部分人是经济比较宽裕的;另一部分则是比较贫困的。当地的一位村民对记者说:“有的老人‘老(去世)’了以后,由于岁数大的人比较传统,他们不希望自己死后被火化,要求后人把他们土葬,落个完整。”还有的村民说,现在有一些贫困的人不把老人火化,是嫌火化费用高,他们就私自给故去的老人买一口简单的棺材下葬。这位村民说,对于偏远农村而言,老人去世后要运去火葬场火化,加上车费和火化费及其它费用,需要好几千元,这对于贫困家庭来说,确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另据记者了解,把逝去亲人土葬的村民当中也有不少是富裕的,三胜村一位村民对记者说,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农户,当老人去世后,会花钱买地、买棺材将老人“风光”下葬,有的村子甚至把土葬视为谁家有钱、有门路的象征。  采访过程中,记者向一些村民询问土葬一事时,有些农民表现得很平淡,他们说,土葬一事只要没人向民政部门举报,基本上是没啥事的,当地流传很广的一句话是“民不举官不究”。一位村民说:“如果真的有人来查,应付一下就过去了,谁还真的去刨人家祖坟啊!”  据了解,前些年曾有过土葬的死者被挖出重新火化的事,但由于这样做十分容易激化矛盾,近几年来,这样的事出现得不多。  相关部门严禁土葬  米沙子镇政府主管民政的高副镇长对记者说,按照国家现行的规定,农村人故去提倡火化,不提倡土葬。由于农村的村落分布比较杂乱,每个自然村里谁家的老人去世了,需要村委会向镇上汇报,镇民政部门得知后,会联系好运尸车辆前去死者家,将尸体运到火葬场火化。记者问:“如果死者家属拒绝用镇上联系的车,那怎么办?”高副镇长说:“不会不用的,农村交通不方便,能不用吗?”  记者把村民反映的土葬现象有所反弹的事说给高副镇长时,他说,镇里面不掌握每个村故去老人如何下葬的情况,这些都是下边的村委会掌握,如果有人将逝者土葬,村委会反映给镇里,镇里会派人处理此事。对于罚款一事,他说这些罚款都是用来重新火化的费用,对于交了罚款就不启坟的事他不知道。  记者从长春市民政局了解到,由于土葬占用土地及污染环境等原因,除了有的少数民族和特殊情况外,我国是不允许土葬的。对于私自土葬的情况,民政部门发现后会强制启坟,将逝者火化完毕后再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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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1:27
我老家当年是如何从土葬变火葬的[原创] &&
马庆云老师 发表在
华声论坛 .cn/forum-76-1.html
  我老家当年是如何从土葬变火葬的
  文/马庆云
  今天东方早报的新闻说,安徽某农村因为推行火葬,有几位老者赶在六一之前自己结束了生命。微博上有借此事谴责当地政府的,说是火葬政策逼死了老人。我觉得,这种谴责,没有触及到点子上,有点胡乱谴责的意思。基于我博客的很多读者一辈子没有到过农村,从生下来为止就住在城市里边,眼见的都是火葬,所以,我拿老家当年的土葬改火葬变革聊一聊,以供参考。
  我农村老家的土葬改火葬变革,比新闻上的安徽某地,早了二十年。当时的这种变革,在农村,也引起了一段时间的争议,但远没有到老人提前自杀的程度上。以我的经验来看,二十年前的老人们,便已经对火葬没多少恐惧了,安徽某地的老者自杀,除了畏惧火葬之外,是不是有别的原因,有待媒体同仁进一步跟进报道。
  我对死人的第一次记忆,是父亲讲的一件事情。他说,生产队时期,村上死了一个中煤气的女人,大伙把她埋掉了。几天后父亲赶着队上的马车从新坟头旁边过,隐约听到了有哭声,吓得要死。数天之后,死者家属因为认为有重要物品遗失在了棺材里边,所以开坟找物,发现了这样的场景:死尸半坐在棺材里边,头发已经抓掉了,指甲里边都是血肉。
  父亲给我讲这个事儿的时候,正赶上我们村土葬变火葬的改革。有这个前车之鉴,村上的老小对火葬也就没什么太大的抵触了。没改革之前,是停尸三天,然后入棺椁埋掉。改革之后,是先拉到县城边上的火化场烧掉,然后再带回骨灰来。
  我印象中,可能有些老人对火葬是有抵触的。但远没有因为火葬形成自杀这么强烈的对抗。火葬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去县城边上的火化场,是不收钱的。这个过渡阶段,大约持续了两三年的样子。后来是几百块钱,到十年前我爷爷去世的时候,说是火化八百元,骨灰盒另算了几百元。当时火化场有几个供选择的骨灰盒,有贵到几千的,也有廉价便宜些的。当时,我某个在市里边大银行上班的叔叔没有装逼,因此,其它的老实巴交的父辈们,就一起商量,选择了最便宜的。
  归拢起来,火化的钱,应该在一千元靠上。农村人,大多都是儿子多。我父辈是兄弟七个。平摊下来,也便不觉得火化是什么负担了。但也有儿子少的,这钱,就真是个钱了。有因为钱的问题,跟乡干部较劲的:反正回来都是继续装入棺材埋掉,我们为什么要花这个一千多块钱呢?乡干部们就带着村干部对儿子少的死者家属进行“围剿”。说白了,就是不让下葬。
  我老家的农村人,都觉得,老人丧事上闹事儿,是不孝顺的。因此,出于让死者安息,就也花了这一千多块钱了。再后来,好像就没什么人质疑火化的费用问题了。大家烧掉之后,拿回骨灰,依旧是埋掉。
  马家的坟场,据说是明朝年间便形成的,在村子北边。辈分高的老者埋在最北边,依照辈分,慢慢向南推进。除了拜祭的时候,这片坟场是很少有人去的,里边已经野草丛生。我老家的习俗里边,还有一项,就是单身不能进祖坟。因此,便有拉阴亲一说。老光棍生前没女人,死掉了之后,竟然有侄子什么的花几百块钱(现在好像已经成千上万)买一门阴亲回来。
  所谓的买阴亲,不过是给女方死者的家属一些钱,当然,大前提是女死者也是单身。然后选个良辰吉日,就去起坟了。挖坟的事情,我没亲自做过,但眼见了些。我老家的棺材,都是木头做的。好棺材,腐烂的慢,一般木头的,入地几年,就烂掉了。人的尸骨,也基本上就剩下骨头了。有些年头久的,棺材就没了,骨头被挖出来之后,也七零八落了。包裹一下,跟老光棍一起入了祖坟,就算是娶阴亲了。
  我记忆中,老家只有唯一的一次火葬冲突。死者是一个老光棍,无儿无女,也没侄子什么的。村上木匠们砍了一棵树,好像是,然后打了一口薄薄的棺材,将死者直接埋掉了。这事儿,我有点记不清了,父亲也会木匠活,可能也参与了棺材的打造。埋掉之后,第二日,乡干部带着人到坟头上来了,挖开了坟,将棺材拉出来,打开,晾晒着尸体,然后告诉村民,谁家的爹,赶紧火化去。死者连个远一点的亲戚都没有啊。村民们没人搭理他们。是村干部灰溜溜地跑过来解释,不是不火化,是实在没钱火化。这帮乡里边来的人,又灰头土面地把棺材埋了回去。
  至此之后,村里边,再无任何试图躲避火葬的侥幸心理。多少年过去之后,我一直对当年的火葬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要多花那一千多块钱呢?显然,节约土葬耕地,是说不过去的,因为火葬之后,依旧是土葬。
  再后来,我来到石家庄。石家庄的城区,一般都是公祠,火葬后,供奉一下骨灰。周边的村落,则值得一记。也如我老家一般先火葬,再土葬。但石家庄周边的村落,则没有了马家坟的气势,甚至找不到坟头了。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石家庄周边,火葬之后,拿着骨灰盒,依旧是装入棺材土葬。但土葬是不让出坟头的。都是埋到自家地里边,深深地挖坑,埋掉后,上边继续种庄稼。数年后,棺材烂掉,骨灰归土,儿孙们的庄稼扎根到父辈们的骨灰上去,长出庄稼,化作粮食,也算是一种循环往复。
  石家庄的方法,就比我老家科学。毕竟石家庄寸土寸金,我老家还有很多荒地,不着急开垦。但随着耕地的减少,平坟,可能是必然。石家庄的这种不露坟头,入土为粮,应该提倡。但是,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反正都是埋掉,为何要火化呢?
  有一种解释说,尸体直接埋掉,会滋生一种对人体非常有害的传染病。具体的我不清楚。若有相关研究学者,希望对我博客文章进行留言补充。若出于防止疾病蔓延目的,而推行火化,倒是应该。
  但是,火化动辄上千的费用,是否过高了呢?基于这一点,我倒是觉得,安徽自杀的那几位老者,不是惧怕被烧掉,而是心疼子孙们的那些养家钱。殡葬反腐,最近几年,被当局重视起来,此中的门道,也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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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地方好,我们这边死个人没三五几万是搞不定的
总计:魅力1点
回复时间: 22:13
这个真的需要理解hi
回复时间: 11:35
这办法好!
回复时间: 12:04
土葬变火葬,再土葬,好多农村就这样!
回复时间: 14:18
发现了这样的场景:死尸半坐在棺材里边,头发已经抓掉了,指甲里边都是血肉。
------那煤气中毒的女人当时是活过来了。听到哭声时应该马上救人。
回复时间: 14:22
有一种解释说,尸体直接埋掉,会滋生一种对人体非常有害的传染病。若出于防止疾病蔓延目的,而推行火化,倒是应该。
回复时间: 15:46
夏商周秦汉,唐宋元明清,看不出土葬对后代造成何等负面影响;反之,倘若当年不土葬,后世文物从何而出乎哉?
回复时间: 16:29
楼主的地方好,我们这边死个人没三五几万是搞不定的
回复时间: 22:10
话说火葬场很挣钱的,大家都懂得
回复时间: 10:22
为多弄几个钱,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能做!
回复时间: 18:17
楼主也未必真正是农村出身的,有些问题也是道听途说语焉不详。
首先,我所知的火葬,远远早于楼主所说的年代,自从我记事起,我就没有见过土葬,算起起来至今也快有40年了(补充一下,我是山东烟台一个真正的农村人)。所以,我小时候听到老人们说自己早晚要“爬烟囱”,可见火葬已经深入人心。
第二,我们那里那时候推行火葬,并不是简单粗暴的禁止土葬,而是对火葬有许多激励措施的,比如,火葬费是由民政部门出的,那时候没有汽车,村里会派拖拉机免费送去火葬。
第三,推行火葬的意义,最根本的是节约土地和金钱的。楼主可能没有见过土葬的排场,对土地的占用和棺材、造坟的花费,不是一般人能承受起的。至于说骨灰盒的价格,有便宜有贵,只要不是追求奢华,决定要低于棺材钱。
楼主所说的火葬回来再土葬,的确存在,这是中国人的传统,尤其是农村人,但是比起真正的土葬,期复杂程度大大简化了。还是说我老家的做法,骨灰盒回来一般也是埋在祖坟的,但是,只是挖一个深坑(据我观察跟电线杆的坑差不多),然后把骨灰盒放下去就填土埋上,第一年允许留坟头,第二年就平掉了。
这种火葬方式在我老家已经成为自觉行为,现在已经没有人强迫。倒是现在有钱人多了去,慢慢也有些奢华土葬的苗条,但是,毕竟不是主流。
回复时间: 19:55
其实只要跟党国机关沾上边的老百姓都反感。基本上没做过几件像样的事情。除了把那张掐着脖子的手松开一点。
回复时间: 21:57
推行火葬,并不是简单粗暴的禁止土葬,而是对火葬有许多激励措施的,比如,补贴之类的;而且火葬的意义,最根本的是节约土地和金钱的,同时还能推行文明扫墓,省事又安全,绿色祭祀,避免了火灾的发生,非常值得提倡。
回复时间: 23:04
殡葬利润大啊
回复时间: 08:18
最后宰一刀,活不起,死亦难,
回复时间: 18:45
变味的火葬。1出钱烧了后,2出钱买个盒子,再买个棺材,再买个地方,埋了。比土葬还多了两个过程。
回复时间: 21:32
真没见过有人要提前死的
回复时间: 14:31
城市里因为土地紧张,死了火化还说得过去。但是,农村并不缺土地,而且,我们这里的老人,在世的时候,就已经给自己做好了坟墓,他们死后,尸体火化,骨灰依然拿到土坟里埋葬。现在邓三科强迫农村也要火化,说白了,依然是政府为了掠夺老百姓的金钱而不择手段。
回复时间: 20:00
我想问一句:先火葬再土葬,比直接土葬更先进吗?火葬后不下土,搁你家床头好吗?猪也不会这么认为!说白了:强令火葬,只是政府敛财的一种手段!民众为什么要支持这样的土匪政策?这个政府,除了一门心思搞破坏,就是挖空心思喝血吃肉!迟早玩完!
回复时间: 20:03
既然耕地紧张,政府高价卖给房地产开发商时怎么不紧张?纯粹是一派胡言!无知、短视、虚伪、狡诈、贪婪、专横、无耻!当前位置 :
& 关于广安区杨坪乡村民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土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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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安区杨坪乡村民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土葬问题
网友:匿名网友
尊敬的侯书记:您好!我是广安区杨坪乡坪洋村1组村民,现在就我们队今年4月间刘姓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土葬”有关问题进行反应,这件事情影响较大,队里老百姓反响很大,恳切请求调查处理。主要问题如下:1、违法占用耕地作为墓地该墓地位于政府规划的农业园区,属于基本农田,占地面积大,严重违反了《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禁止占用耕地作墓地”和《广安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关于“禁止占用国有和集体耕地作墓地”的有关规定。2、墓地占地面积大,老百姓都说这个坟山“安逸”该墓地整个占地面积达到60多平方米,还仗着家族人多私自搬来大量当时农田园区建设用的石头将墓地围起来,搞得像哪个领导人的陵墓一样,过路的老百姓都说这个坟山“安逸”得很,在殡葬改革这么多年的今天,影响实在很坏。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葬改革区埋葬遗体的墓位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该墓地不但占用良田,而且整整占了规定面积的20倍。不知到广安是属于火葬区还是土葬改革区?3、墓地靠近水库和区域主要公路该村民土葬用地就在杨坪到悦来的主干道公路旁边,离仙鱼水库(杨坪场镇自来水厂取水的水库)只有100米左右,违反了《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关于“禁止在水库周围以及公路隔离带内建坟墓”&和《广安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关于“禁止在水库周围和公路边设墓地”的规定。4、暴力抗法,影响极其恶劣乡政府获知该村民要在农业园区主要公路边进行土葬的有关情况后,派工作人员来现场进行政策宣传和耐心规劝,该村民借家里人多势众,暴力抗拒乡政府有关工作,指使亲戚搬来石头围堵乡政府和派出所车辆,该户人家一个女婿公开叫嚣“老子今天就是拿钱堆也要堆在这里”,大量村民及过往群众围观,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大家都说这家歪得很。最后不了了之,还是葬在了农业园区马路边的耕地上。担心以后老百姓纷纷效仿,怎么控制?以上事实,恳请书记及政府调查处理,还政府威信于百姓。
回复单位:广安市广安区杨坪乡人民政府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属实。在其下葬前两日,乡政府接群众举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随即对其家人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并制止。在此过程中,其家人依仗人多势众,用石头堵住马路并围堵乡政府车辆,且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对此,乡政府增派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赶到对其家人相关行为予以制止,并对土葬过程进行了协调。鉴于其违反了《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条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如下处理:&&&&一是民政部门与乡镇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提倡绿色生态殡葬。二是乡镇加强对村民的教育管理,不得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埋葬遗体的墓位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针对该坟墓实际超占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占有耕地面积进行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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