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强奸罪,但是女方反悔后报的案,惊吓精神病罪名成立吗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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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奸案是否符合疑罪从无
&02-09 11:09&&悬赏 25&&发布者:lxsxlx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回答:(20)
现有一起涉嫌强奸案,案情如下:
某日晚8点左右,男女双方通过“陌陌”聊天软件结识,相约出玩。然后男方开自己的车去女方的一个男性朋友(当时女方所用的聊天手机也是该男性朋友的)家里接出女方后,相约去看电影院看电影,到了之后因为没有当场票了,就玩了会游戏,随后又应女方要求远离市区去看江上夜景。至江北后两人通过聊天了解了对方的大体情况,此时途经女方曾经处过的男友处,女方提出要到该男处找个东西(前段聚会遗失的耳环),然后女方上楼去了十来分钟回来,说没找到。之后车开至僻静处,两人互诉工作生活的难处,产生共鸣,相约处朋友。此时大约已在次日凌晨一点左右。
[以上是双方比较一致叙述,以下是双方不同叙述。]
男方:双方约定处朋友后,提出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女方说你能养我吗?男方说我有正式工作,还有租住地,可以为你提供住处、饮食等便利,并给女方看了自己的工作证,同时说明家里的情况,可以供养女方。此时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二人随即从前排转到车后座(男方从车门下车,女方从中间座椅空隙穿过),男方取出避孕套,双方自愿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男方将用过的避孕套从车窗抛出车外,下车到后背箱取纸巾。之后女方提出要钱,男方说我们不是说好处朋友的吗,咋还要钱呢,这不是亵渎我的感情吗?女方拿到男方工作证,说不给钱就不给你工作证。男方便和女方发生撕扯,抢回了工作证。因当时凌晨,比较昏暗,男方不清楚女方是否受伤。随后男方将女方送回接时的女方男性朋友家(其间女方用男方手机给男性朋友电话让下楼接她)。之后回家睡觉,直至第二日中午派出所到单位抓捕。
女方:双方约定处朋友后,男方提出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女方不同意,男方就打了自己两个嘴巴,威胁自己,出于害怕,就接受了男方的要求,和男方发生了关系,并要求男方戴上避孕套。之后在男方下车去取纸巾时,下车捡回了用过的避孕套,并拿到男方工作证,男方随即撕抢回去。后男方将她送回其男性朋友家里(其间女方用男方手机给男性朋友电话让下楼接她),随即向朋友诉讼遭到强暴,在男性朋友陪同下到附近派出所报案。
案件立案后,次日转由案发地公安分局侦办,男方被刑事拘留。双方口供如上。在发案车辆拉手上检测到女方血迹,女方经鉴定为轻微伤。女方两名男性证人也出具了相关证明。
其后男方家长到公安分局了解案情,侦办警官认为案件缺少直接证据,属疑难案件,双方口供对立极难认定,建议给女方适度经济补偿,取得女方谅解后,上报检察院退回挂起为宜。男方接受警官建议,并委托警官与女方沟通,最后达成协议,男方家长补偿女方2.2万元钱,女方不再追究男方责任。
之后案件报检,在审议时因案情疑难,当日并没有决定是否批捕,男方次日将女方不再追究男方责任的谅解书送交到检察院,最终检察院决定批捕,并起诉至法院。
现案件已转到法院待审,想了解下此案是否属于疑罪,男方有没有胜诉的可能?现阶段怎么做才最有利于案件判决?
问题补充:
现在检察院也没有别的证据,只是从现在证据推断犯罪事实成立,说是证据链已经形成,就认定有罪事实了。可双方供词在最关键点上对立,撕打是事实,可当时打的程度、发生时间节点在前还是在后根本无法认定。这算不算疑罪呢?
此外调解只是家长行为,男方当时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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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
回复时间:日 13时22分
该案确实难以判断是构成强奸,司法机关掌握的证据不充分。理由如下:
1、该案中的证据就是轻微伤,何况该伤的来由男方有合理的解释;不能因为女方一受伤,男方就是构成强奸,这还要综合其他的证据来判断。
2、第二女方说拿到了避孕套和工作证,不能代表这就是强奸的证据,相反没有那个强奸犯还愿意给工作证后在强奸的,这无法排除的合理怀疑。
3、现在可以证明这是强奸的的证据都是女方的称述,没有其他的直接证据,避孕套只能证明发生了性行为,这双方都承认了,证明作用没多大,轻微伤只能说明受伤,还必须证明这伤是男方造成的,现在的证据只有女方的称述说这是男方的打造成的,没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啊,证据单一,无法形成完全的证据链条。
4、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案件,女方通过搞一夜情,发生关系后,就向男方索要钱财,不给就报警说被强奸,男方可以要求警方调查这个女的在其他的地方的这个行为,以及以前的这生活情况。
男方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可以从下面入手:
1、女方说的是打的嘴巴,现在的轻微伤部位是否吻合。
2、这避孕套是怎么到女方手中的。
3、聊天记录中是否有“一夜情”这方面的内容。
4、女方以前是否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可以从她的生活圈子入手。如果这方面有突破,&该案就稳当的胜诉了。
5、发生这件事情后的表现,证明是否有什么伤害的感触。
6、工作证是怎么到他她手中的。
7、当时衣服裤子是否有撕破的痕迹。
我的补充:
如果该回答对你有帮助,请你选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新的的疑问,还可以在这里继续咨询。谢谢。
追问:非常感谢!帮助非常大,指出了我们很多想过却想不明白的问题。可现家长看不到案卷,只是听律师叙述大致是这些情形。
根据律师提供思路就是做无罪辩护胜率几乎为0,建议
一是从疑退补,涉及检警双方,难度极大(可能孩子要在看守所里呆很久,结果未知),但如果失败仍有上诉机会;
二是争取缓刑机会。可能需要孩子认罪悔罪,作为从轻条件。难度很大。如果仍然不能成功,就没有任何机会了。
孩子现在就是想尽快出来,家里也不敢有任何奢望,只想能尽快让孩子出来。
不知道现在怎么做才是最好的选择?
回答:1、首先不用慌,建议律师分析案卷,现在可以证明强奸的证据有多少?
2、第二现在是什么阶段了?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关了多少时间了?如果是还没有批捕,说明检察院侦监科已经看到证据不足了。这个时候就只要找检察院负责批捕的检察长多沟通沟通就行了, 这个一般是检察院二把手的事情。
先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便于我继续给你详细解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山东-青岛]
124876积分
回复时间:
要看具体证据。关键看男方是否使用了暴力,从现有证据来看,我认为男方被定罪的可能性很大。
追问:你好。现有证据感觉全部对女方有利,包括车辆、检查结果、确定有撕打或撕扯行为及伤情鉴定、以及男方手机中相关聊天记录体现男方行为不端(一夜情)倾向等,总体都对男方不利。只是现在家人都觉得似乎男方只是寻找一夜情刺激,绝对不可能做出强迫女方的行为,而且男方几次口供都坚称自愿发生,撕打在后,从现实情况分析似乎男方供述更符合常理。这种情形可否构成疑罪呢?
如果被认定有罪,综合案情看能否争取缓刑可能?
回答:问题是如何证明厮打在后呢?况且从你叙述情况来看,女方似乎存在钓鱼嫌疑。
追问:我们也有这个怀疑,可没有任何办法来查证。
就只能这样接受定罪吗?
回答:你请律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辩护吧。
追问:律师开始时认为想推翻检察院的起诉几乎没有任何可能。如果认罪或者有从轻判缓的可能,那我们就只能这样认罪了吗,就算认罪悔罪真有判缓的可能吗?如果仍然判了实刑不是更冤了吗?
后来又觉得判缓也几乎没有可能,除非争取法院认为案情存在疑点,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似乎可行。
现在家长非常纠结,马上面临开庭,是让孩子违心认罪,争取缓刑早点出来好,还是坚持己见,争取退补好呢?
律师也约见了孩子,孩子也没有什么主意,就是渴望能早一天出来!
现在律师让我们来定,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才来到这里求助大家帮忙!
回答:这个事情确实很麻烦,但是刑事案件在没有看到案件卷宗的情况下,真都很难作出准确判断。
[广东-广州]
262865积分
回复时间:
这种情况有胜诉的可能。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北京-西城区]
283457积分
回复时间:
基本可以定罪。
[黑龙江-哈尔滨]
回复时间:
目前看证据很不利,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在押人从细节入手
追问:第一时间就委托了律师的,可律师说案情比较清晰,定罪可能极大,没有什么办法,只能看法官态度,但想疑罪几乎没有可能。现检察院建议判3-4年,基本上得判三年了。不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去努力改变,细节几乎想不出什么有利的了,因为嫌疑人感觉上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只有坚定自己所陈述的事实了。
律师根据以往案例,想推翻检察院的起诉几乎没有任何可能。如果认罪或者有从轻判缓的可能,那我们就只能这样认罪了吗,就算认罪悔罪真有判缓的可能吗?如果仍然判了实刑不是更冤了吗?
回答:这种事只有两个人在场,不利的是暴力的证据明显,但是否为嫌疑人的行为所至。辩解的时间先后顺序是否排除合理怀疑,可以做疑罪从罪辩护。也可以做从轻辩护
追问:谢谢!直指要害!
[黑龙江-哈尔滨]
回复时间: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复印卷宗材料及会见被告人
追问:您好,看到您也是黑龙江的律师,我特别想知道在现有情况下判缓的可能性有没有?
[重庆-北碚]
回复时间:
只有委托律师辩护,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判决,疑罪从无是原则,但是法庭还会继续调查的。事实照样没有全面的反映。
追问:现在检察院也没有别的证据,只是从现在证据推断犯罪事实成立,说是证据链已经形成,就认定有罪事实了。可双方供词在最关键点上对立,撕打是事实,可发生在前还是在后根本无法认定。这算不算疑罪呢?
我们家长可不可以申请检方调查女方的聊天记录和手机通话记录呢?
回答:辩护律师提出是权利,家长提未必理睬的。况且记录也不代表性质的改变。
[黑龙江-齐齐哈尔]
回复时间:
这个问题不是疑罪的问题,而是事实认定的问题。关键在于在法庭上的质证。
追问:已经约见了法官,法官也认为问题的关键是事实无法认定,案发现在在郊外僻静处,没有第三者证明,只能从双方供述推断出合理解释。从男女双方约见思维判断,应该女方供词更接近真实。
鉴于此,我们应该选择怎样的态度来应对庭审呢?
回答:如果能够推翻对方的供述的话,你可以告对方敲诈勒索。建议你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证据并不是很充分,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介入维护权益。
[陕西-西安]
回复时间:
这个案件的关键所在就是女方的伤是发生在性行为之前还是之后,如果发生在性行为之前,(有证据的前提下)很可能被判有罪;如果是之后,为证据有缺陷,不能定罪。另外女方虽然有谅解书,但不属于法定从轻的情节,一旦罪名成立,不可能判缓刑,建议有律师直接看卷介入。
[辽宁-沈阳]
148703积分
回复时间:
从现有证据来看,我认为男方被定罪的可能性很大。
追问:特别想知道做不到疑罪从无,有没有走疑罪从轻,争取缓刑的可能?
[山东-青岛]
166364积分
回复时间:
1、构成犯罪;2、证据基本充分,赔偿对被告很不利,被告供述属于拒不认罪,应该从重处罚;3、强奸案件不一定必须有第三者的证明。4、目前没有疑罪从轻之说,被害人谅解,强奸也不能缓刑。
追问:谢谢,言简意赅!
是男方家长接受警官建议,并委托警官与女方沟通,最后达成协议,男方当时并不知情!
回答:不用客气!
[重庆-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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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委托律师办理。
[河南-郑州]
173242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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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构成犯罪了
[天津-南开区]
回复时间:
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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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案件根据您的描述,做无罪辩护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本案关键在于认定强奸证据上是否能够确实充分,只有当事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是不能定罪的,本案车上血迹的形成是否属于强迫女性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暴力使然,这是一个关键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深入的了解案情,会见当事人进一步核实,并仔细分析现场证据形成的时间。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追问:谢谢您!
[广东-深圳]
105462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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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交往的经过、从使用避孕套的情况、事后并送女方回到住所,应当是没有在违背女方意志情况下发生的发生行为。
[陕西-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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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充分,值得争取。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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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的陈述及供述确定,但以此案&的描述,对男方有不利的地方,可以定性
[浙江-杭州]
498700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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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律师介入阅卷吧。这是法律的漏洞啊,对婚外性的男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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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网友见面,自愿发生关系,但女方事后诬告我强奸,该怎么办?★★
上海-徐汇区&07-29 01:12&&悬赏 5&&发布者:beanca…… & 回答:(43)
各位律师好,我是上海人,和一北京女网友在一个视频网站上认识,和她很聊的来,也送了她一千多元虚拟礼物,此女网友已经结婚,有1个1岁的儿子,聊天中女网友抱怨她和丈夫过得不幸福,经常吵闹,觉得我对她挺好,想来上海和我见面,但我不想和她见面,我觉得做网友就够了,但她不听,在我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自作主张来上海,和我见了面,我在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在宾馆开了一间大床房,住了4天,其中3天晚上只有互相搂抱等亲密动作,没有发生关系,这都是双方自愿的,有1天晚上她主动要和我发生关系,说要报答我对她的好(指以前网上送她礼物),想要给我一次,由于我不想占她便宜,只做了几个抽拉的动作,就结束了,也没有射精。在这4天里,我们玩得很开心,一起上网,一起去超市买衣服,一起吃饭,一起去东方明珠,按她的要求,我还在南京路买了1条项链送她,最后一天,她为了给我留念,拍了几十张照片给我!
4天后,她回北京,我到火车站给她送行~
我由于想她,想报答她对我得好,又怕她和她老公再闹矛盾,于是第2天也去了北京,在北京我在宾馆住了将近10天,这宾馆离她家很近。由于我见她老公在家,又有小孩,来见我实在不方便,于是我在第4天时,便想回上海,但在半路上,她打电话把我叫了回来,说她不想让我走,这天晚上,她主动来宾馆找我,说要留宿一晚,晚上她主动要发生关系,但是由于我不想这样做,也没有射精,只做了几下动作,就完事了,半夜2点,还在宾馆外买了一碗米线带回来给她吃。需要指出的是,在北京这10天,由于她怕被她老公知道我和她的关系,所以我从不给她打电话,所有联系的电话,都是她主动打给我的,每天最多也就见1次面,5分钟。在北京期间,她送了我2个戴在手上的红绳挂坠。
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我到北京的第9天,她老公查了她的电话通信记录,发现了我和她的关系,她很紧张,发了好几条短信让我不要接她老公的电话,不要说我和她做爱的事,这些短信我还保留着。但最终,她在她老公的威逼下,自已招了。
在此以后,她性格大变,从和我是很好的朋友,变得像仇人一样,还和她老公说我强暴她,并且强暴她3次,她老公便带着她去北京的公安报了案,报我强奸罪!
我想问各位律师老师们,这样的强奸案子能否立案?
我从没有强迫过她,也就是没有弄伤过她,也没有撕坏过她的衣服,晚上睡觉时衣服都是她自己脱的,虽然做爱时(她主动要求的)插入过,但没有射精。但她在自愿的情况下,用手帮我自慰过一次。这样情况下,她有立案的证据条件吗?
我这有一些证据:例如我不让她来上海的QQ聊天记录;她送我的红绳挂坠;她给做留念的那些照片;在上海玩了3天,公共场合摄像头的影像;在北京,都是她主动联系我的电话记录,我没有联系过她;在被她老公发现真相之前1小时,她还做了1碗面给我送来,我保留了碗;以及她让我不要在她老公电话里揭穿她的短信~
以上这些证据能证明她是自愿和我通奸,而非强奸的吗?
我主要想问4个问题:
⑴&她向公安报案,公安能立案吗?
⑵&她有我强奸她的证据吗?如果没有,她能伪造吗?例如制造假伤痕,制造假的被撕烂的衣物等?
⑶&我的证据能证明她是自愿和我在一起的,而非我强迫她的吗?
⑷&除了报案,它能起诉法院吗?法院会受理吗?
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补充:
她老公说就是因为我,现在他和他老婆过不下去了,他想把他老婆给我,但他要孩子,向我索要30万孩子抚养费,这合理吗?(他们2个结婚时没开结婚证)
没结婚证的婚姻,有权索要孩子抚养费吗?
我觉得在这件事中,我没有错,都是她老婆自愿的~
如果不合理,我能告她老公敲诈罪吗?
从你们在北京酒店分开,到她报警时间相隔多久?隔了1星期
===========================================================
如果公安不立案,那女的说要到我家和我公司来闹,把我形象毁了,把我名誉搞臭,我应该怎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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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闸北区]
回复时间:
你好,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不构成强奸罪。第一、你们系自愿发生关系的,而且你的证据是很充分的。可以证明你们双方系自愿的。第二、公安机关肯定会立案,但立案和认定你构成强奸嫌疑是两回事情。她伪造的证据肯定是能鉴定出来的。你可以放心。第三、本案不属于自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第四、他的男朋友无权向你索要抚养费。
[广东-广州]
754407积分
回复时间:
不用担心,你不构成犯罪
[上海-虹口区]
208676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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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如你所述,你们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
2、如你所述,对方没有强奸证据。伪造证据,涉嫌诬告陷害罪。
3、你的证据可以证明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存在强迫的。
4、这类纠纷,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5、女性不是物品,不能转让。抚养孩子是孩子父母法定义务,即使你与女网友结婚,你也没有抚养的义务。
6、非婚生子父母也要抚养。
7、其老公向你索要30万元,否则以强奸报警,涉嫌敲诈勒索罪。建议你收集录音,及时报警。
[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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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强奸,不用担心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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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当面咨询。以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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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也可能会找你核实情况,但你放心,你的情况不构成强奸罪。
2、对方可能会伪造证据,但是伪造证据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会涉嫌诬告陷害罪。
3、你手上的证据可以证明你们是有私情的,而非你对她实施强暴。通话记录、短信、照片、QQ聊天纪律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4、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法院不受理。
5、另外,如果你不承认发生过关系,对方很难取得实质证据,这种事情都是在隐蔽的场所实施的,现场也不会有第三人,仅有她自己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很难认定。另外,从你们在北京酒店分开,到她报警时间相隔多久?如果是事后好几日才报警,很难说明强奸事实。正常情况,如果被强奸应该当场报警。
6、你不必为她及她的孩子负任何责任,日后不理会即可,这种事很难说清楚的,网上交友需要谨慎。
从你们在北京酒店分开,到她报警时间相隔多久?
隔了1星期~
时隔一星期,公安局有找过你吗?如果没找过你,对方可能还没有报案。
还没有找过,她说她在北京报的案,还说过2天就会有上海的警察找你;可是现在过了5天,还没动静,那应该是她没报案吧,或者是公安部门不同意立案吧
要找也应该是她报案的公安局(办案单位)找你,如果你的犯罪事实清楚,有证据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要求异地公安机关协助。一般情况,异地公安机关不会找你。
[湖北-武汉]
227975积分
回复时间:
肯定回复&&根据您的叙述&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对方也很难立案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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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报案可能立案;2、她应该没有强奸的证据,可以伪造但是很容易被识破的;3、你们的交往经过和事实可以证明没有强迫行为;4、按照你的陈述,她只能报案,一般不会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起诉有一定事实和证据法院会受理的,但是他们应该在你的居住地上海起诉。5、她们在敲诈你,不理他们就是了;敲诈没有成功你不能告的。6、建议离他们远去,切断一起联系方式,回的上海、回到你原来的生活中,吸取教训,去寻找自己的真爱。
[陕西-渭南]
回复时间:
你好:从你说的情况来看,要想构成强奸较为困难,当然如果派出所立案还要看侦察的结果而。
[江苏-苏州]
回复时间:
根据你所说的,你不会构成强奸罪的!
[上海-闸北区]
回复时间:
你好,从你的描述看,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无需担心,警方找你&你把事实陈述清楚即可,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面谈
[上海-浦东新区]
回复时间:
肯定不是强奸。放心。公安机关会查清的。
[上海-浦东新区]
回复时间:
双方自愿,且不是刑事案件,不予理睬对方的各种要求即可。
她污蔑我强暴她,应该是刑事案件吧?
污蔑,没有证据,不是案件。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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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不构成强奸罪。第一、你们系自愿发生关系的,而且你的证据是很充分的。可以证明你们双方系自愿的。第二、公安机关可能会接受案,但立案和认定你构成强奸嫌疑是两回事情。她伪造的证据肯定是能鉴定出来的。你可以放心。
[上海-虹口区]
回复时间:
就你所讲情况,不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构不成强奸罪。自愿发生关系的不符合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规定,其他请求纯属无理要求。不用担心,不过建议以后自觉遵守道德规范。
[四川-成都]
回复时间:
绝不构成强奸罪。
1、公安不会立案。
2、她不敢伪造证据,她也伪造不出来。
3、你的证据很好,建议保存好。
4、法院绝不会受理。
5、你一分钱都不用给,简直是敲诈。
6、没有结婚也可以索要抚养费,但是和你无关,又不是你的孩子。
7、暂时不用告对方敲诈,如果他确实威胁你时可以报警。
8、如果来闹,立即报警。
[云南-昆明]
回复时间:
您好!~不构成强奸罪。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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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双方多次都是自愿发生的性行为,肯定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对于实践中当时自愿发生性行为,事后指控强奸的,公安机关一律不受理,更不会立案。所以你不可能构成强奸罪,但对方涉嫌敲诈勒索罪,你可以报警处理。因此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1, 她向公安报案,公安能立案吗?
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根本不会受理,就不存在立案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所以,认定强奸罪很重要的标准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你和你的女网友两次开房,双方都是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你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志,也没有胁迫强迫的行为,肯定是不构成强奸罪的,而女方时候告你强奸无非是为了在她老公面前保住面子,这种行为据不能认定为强奸罪,所以公安机关不会受理,更不会立案,你不需要担心。
我的补充:
2, 她有我强奸她的证据吗?如果没有,她能伪造吗?例如制造假伤痕,制造假的被撕烂的衣物等?
她是否有你强奸她的证据这个你要问她,我们肯定是无法预测和预见的。比如你当时对她实施了强奸行为,也刚好被他人秘密做了录像等,那肯定就是证据的了。
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的女网友是不可能有强奸的证据的,因此你们的几次性行为都是自愿进行的,即便有强奸的证据也是伪造的。
当然女方可以伪造证据,比如时候在身体上造成一些痕迹,取得你的精液,制造一些被撕烂的衣物等,但这些证据都无法直接证明你有强奸行为,公检法不能仅凭间接证据定案,我们国家也不能推定有罪的,疑罪从无才是我国刑事审判的原则。更何况对于事后制造的证据,你是可以申请鉴定的,一旦查出是伪证,女网友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我的补充:
3,我的证据能证明她是自愿和我在一起的,而非我强迫她的吗?
你所持有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们之间的恋爱关系,但也无法直接证明你们之间是自愿发生的性行为,毕竟主观上的东西很难判断,仅凭恋爱期间的聊天记录啊送的礼物等无法证明发生性行为是自愿的。
但这个问题你根本不需要担心,因为你没有举证责任。我们国家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对方如果说你是强奸了她,那么举证责任在对方,你的女网友既然主张你强奸,那么你女网友必须要拿出你有强迫她违背她的意志发生性行为的有利证据,否则你不构成强奸罪。
而你是没有义务举证自己不是强奸的,也就是说,不能要求人去证明自己无罪,而是要求主张你有罪的人去举证。所以你不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无罪,也就不存在你手上的证据有什么样的证明力的问题了。
我的补充:
4,除了报案,它能起诉法院吗?法院会受理吗?
根据你的描述,你对女网友没有造成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她的报案公安机关不会受理,法院更不会受理。
一般情况下,因为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民事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法院会受理,并进行相关的审理和判决。
而本案中,你们双方是自愿恋爱并发生了性行为,你并没有伤害对方的行为,也没有给女网友造成身体伤害,更没有损坏她的财产利益,因此女网友根本就没有起诉的理由,即便到法院,法院也不可能受理她的案件。
我的补充:
5,关于女网友丈夫向你索要30万抚养费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生育了子女的,分开时孩子应当比照离婚处理,也就是双方协商或者根据法院判决将孩子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只有父母才有,你和他们夫妻两人孩子抚养权事宜根本就没有一点关系,你更没有抚养这个孩子的义务。
而女网友的丈夫因为你和女网友的性行为,要挟你一定要支付30万的抚养费,该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法律上对于该罪名的规定是,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对于女网友丈夫的行为,你可以立即报警处理,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的补充:
6,关于女网友到你公司胡闹的问题。
如果女网友到你公司宣扬你对她有强奸行为,并有胡闹行为的,你可以立即报警处理。同时这样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要求女网友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因此如果有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你可以要求女网友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我的补充:
7,最后意见。
你和女网友是自愿发生的性行为,肯定不构成强奸罪,所以不需要担心。而对方以此要挟你支付30万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建议及时报警处理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样的人建议及时切断联系,免得给生活平添麻烦。
以上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所做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细节和详情来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海-普陀区]
115864积分
回复时间:
不构成强奸罪。说你强奸也需要提供证据,不用担心&。
[浙江-金华]
回复时间:
不构成强奸,如果对方有伪造证据或者向你敲诈勒索,你可以立即报警
[山西-太原]
回复时间:
不构成犯罪。他也无权向你索要抚养费。你可以和女方结婚,他们属于同居关系。
[上海-黄浦区]
回复时间:
首先,你们之间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强奸,从证据上来讲,对你也是有利的;其次,只要她像公安机关以涉嫌被强奸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会立案;第三,由于涉嫌强奸是公诉案件,她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你刑事责任;另外,她和她所谓的“老公”不存在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她“老公”索要抚养费的对象也是错误的,向你主张抚养费于法无据,不会得到支持。至于她“老公”是否涉嫌敲诈犯罪,要看具体情况和情节
[上海-徐汇区]
回复时间:
理论上不构成强奸,关键是提供系统证据形成证据链。赔偿肯定是不需要的。
[湖北-荆州]
回复时间:
不构成强奸,强奸有到到酒店开房,一连这么多天的吗
[上海-普陀区]
回复时间: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山东-淄博]
回复时间:
并不构成强奸罪,反而她老公涉嫌敲诈勒索。
[山东-济南]
回复时间:
如果你所述属实,该行为并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所以不构成强奸,以前遇到过和你所说的类似的案例。
[北京-朝阳区]
234943积分
回复时间:
除了尽快请律师准备为你辩护外,别无他法
[山东-济南]
回复时间:
你好,不构成强奸,对方说你强奸也需要提供证据,不用担心
[陕西-西安]
回复时间:
不构成强奸,不用担心
[上海-徐汇区]
回复时间:
不构成强奸的
[上海-杨浦区]
回复时间:
不构成强奸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据你所述,不构成强奸罪。
(2)如果对方以强奸报案,可能立案,但立案和认定你构成强奸嫌疑是两码事。
(3)你的证据是很充分的,可以证明你们双方是自愿的,而非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行为。而你所谓的制造强奸的证据等伪证是跟容易被推翻的,所以,无须担心。
(4)对方若以强奸为名向法院起诉的,强奸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5)对方丈夫向你索要30万元的抚养费,不合理,其无权要求而你也无须承担。而对方丈夫索要财物否则以强奸报警,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建议你收集录音等充分的证据,及时报警。
[山东-烟台]
回复时间:
你好,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不构成强奸罪。你们系自愿发生关系的,而且你的证据是很充分的。可以证明你们双方系自愿的。
[北京-顺义区]
回复时间:
曾经有一个案子,和你的情节太相似……一审法院定其强奸,二审被告人获得释放。
坚持实话实说,是对你自己最好的保护。
[广西-桂林]
回复时间:
1、既然她老公说他想把老婆给你,算什么事呢?人是可以随便给的吗?简直是逼婚了吧?
2、女方说要到你家和你公司来闹,除非你和她登记结婚?结婚后患无穷?
3、索要30万元倒有点像借婚姻索取钱财,不会是新型的网络“碰瓷”吧?
[安徽-合肥]
回复时间:
如果你叙述的情况属实,你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至于到你公司来闹,事情既然发生了,你可以不必理会就是。
[河南-郑州]
回复时间:
不构成强奸罪,相反我觉得女方涉嫌诬告陷害罪。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从你反映的情况即证据分析,你不构成强奸罪。你要保留好短信。
&&&&现实中往往女性在奸情被发现后,出于多种原因会以强奸罪告发。本案中就存在该原因。
&&&&女方会编造受胁迫被强奸的“理由”提出控告,所以&公安机关会立案,但女方没有罪证。
&&&&他的男朋友向你索要30万元的抚养费,如果证据确凿,构成敲诈勒索罪,注意收集证据备用。
[江西-吉安]
回复时间:
你好,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不构成强奸罪。第一、你们系自愿发生关系的,而且你的证据是很充分的。可以证明你们双方系自愿的。第二、公安机关肯定会立案,但立案和认定你构成强奸嫌疑是两回事情。她伪造的证据肯定是能鉴定出来的。你可以放心。第三、本案不属于自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第四、他的男朋友无权向你索要抚养费。
[广东-深圳]
回复时间:
一、不构成强奸罪。你不存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
二、如果她们真去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与否和认定你构成强奸罪是有区别的。如若她们伪造证据,她们将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
三、强奸案不属于自诉案件,她们无法到法院起诉你。
四、你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她们以此事要挟向你索要钱财,很有可能是有预谋的敲诈勒索,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电话录音,及时报警。
[山东-东营]
回复时间: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只要女方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但是,如果经过调查,如你所述,强奸应当不成立。伪造证据是违法的,她如果如此做,将会涉嫌诬告陷害罪。强奸案她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对于她的孩子你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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