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人员不去自守费曼受伤后果严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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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网上追逃:投案自首从宽处理 市民举报至少奖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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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公安局今日通过成都商报公布首批省厅督捕逃犯名单,市民可拨打110举报
  “对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我们都将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许可的范围给予从宽处理。从今年5月27日‘清网行动’以来,成都公安已抓获历年在逃人员488人,其中98人投案自首,约占‘清网行动’抓获在逃人员20%。”昨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公安局刑侦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刑侦局副局长熊杰说。同时,在新闻通气会上还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据介绍,今日成都市公安局通过成都商报公布的首批省厅督捕逃犯名单,市民可拨打110进行举报。一经核实,成都市公安局将根据案情至少奖励3000元。
  督察部门首次介入网上追逃
  公安部从今年5月底至明年6月底,在全国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通过历时一年的专项行动,要实现“一降、二升、三提高”的目标任务。即:一降,力争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总量下降50%左右;二升,历年网上在逃人员、命案网上在逃人员的抓捕率明显上升;三提高,网上在逃人员信息质量、网上追逃工作规范化水平、全警追逃破案能力大幅提高。
  市公安局刑侦局副局长熊杰说,第三点主要是为了避免错抓、误抓的情况发生。为此,这次“清网行动”最大的特点就是首次将警务督察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其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督导检查;二是对网上逃犯被“漂白”在辖区内长期隐蔽未被及时发现等进行倒查。三是针对追逃专案工作、户籍地签收制度的落实、“一逃一档”的建立等工作,与刑侦部门做好督察工作。
  全方位展开“清网行动”
  “要追逃网上逃犯,必须要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熊杰强调。据介绍,成都公安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监管与侦查部门的联动制度。成都市公安局监管处就运用科技手段,从在押人员中发现13个漏网在逃人员。二是落实户籍地派出所与立案单位的双向监控、抓捕制度。立案单位负主责,户籍地派出所协同作战。三是全面铺开一逃一档制度的实施。不间断地收集逃犯信息,确保信息的鲜活。四是外地在逃人员羁押照片存档制度。五是用“科技战”“信息战”支撑“攻坚战”。六是用好宽严相济的政策。
  熊杰进一步解释,以往科技信息不发达,犯罪嫌疑人认为跑到外地改名换姓就可以躲避法律的打击。现在不同了,成都公安启动了全方位“清网行动”。无论在逃人员跑到天涯海角,也逃脱不了警察的追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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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开展“清网行动” 一个月抓获逃犯323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内蒙古男子田某做梦也不会想到,他17年前打伤邻居,抢走1000元钱犯下的罪案,17年后,终被我市中山区警方抓获。在公安部5月26日部署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的一个月里,我市警方共抓获网上逃犯323名,其中,127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从日至2012年6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为组织开展好我市专项“清网行动”,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立科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同步跟进,各相关警种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多措并举,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全警发动、全警作战在浓厚氛围。
  “清网行动”启动后,我市各级公安机关,11个警种、19个分局共组织247个追逃小组,在全国各地,全市的各个角落,采取整体联动,上下配合等多种方式,开展了攻势凌厉的抓逃行动。6月23日,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充分利用公安科技信息碰撞,成功抓获到一名2010年涉嫌故意杀人的命案逃犯。6月8日,交通治安分局民警在走访辖区出租车公司期间通过信息比对,将网上逃犯张某成功抓获。经查,出租车司机张某于2009年在大连某驾校任办事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万元,2010年3月被公安机关立为网上逃犯。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乃杰介绍,截至6月28日24时,我市警方成功抓获网上在逃人员323名。其中,抓获本省网上在逃人员257名;抓获本市网上在逃人员244名;抓获历年网上逃犯60名;抓获外省网上在逃人员66名;抓获命案网上在逃人员8名,敦促127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彰显了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决心。
  此次“清网行动”中,我局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精神,全市各办案单位通过组织网上在逃人员家属规劝会、《致在逃人员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在社会广泛宣传自首政策,以真诚的态度,感化和敦促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清网行动”以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庄河市公安局通过召开网上在逃人员家属规劝会,一次性规劝20名网上在逃人员纷纷自首。截至6月28日,全市投案自首网上逃犯127人,已占全市抓逃总人数的39.3%。
  为充分发动群众,弘扬社会正气,市公安局开通了24小时举报电话6,举报邮箱:,并为在追捕网上逃犯提供有价值举报线索的市民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抓获一般网上逃犯奖励5千元。
  2、抓获绑架、爆炸、纵火、决水、杀人、抢劫、强奸、投毒案件网上逃犯,奖励1万元;
  3、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奖励20万元;
  4、抓获公安部B级逃犯,奖励10万元
  5、抓获公安部督捕逃犯,奖励5 万元;
  6、抓获潜逃时间较长的(日前)网上逃犯,奖励1万元;
  7、多人提供和举报同一逃犯线索的,按举报时间先后或线索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时间相近、价值相同的,在规定范围酌情分摊。
  公民可以采取实名或者匿名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为举报人保密,奖励工作可以采取秘密方式进行。在追捕网上逃犯提供有价值举报线索的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或公安机关发布奖励公告之日起,可在3个月内领取。领取方式可采取举报人直接领取、凭有效证件委托他人领取或要求汇款等。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下一步“清网行动”中,公安机关将全面深入挖掘追逃信息和线索,不断创新工作亮点,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在此,我市警方希望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安工作,同时,警方敦促负案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加大追逃工作力度的形势下,绝无藏身之地,只有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链接:《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在逃人员一个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日止,一切在逃人员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除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的外,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后,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脱逃的服刑人员投案自首的,在追究其脱逃犯罪刑事责任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民事纠纷、过失行为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后,有认罪悔罪、赔礼道歉、积极退赃或赔偿损失表现,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作不起诉或不作为犯罪处理。
  五、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投案自首人员,可视情节适用非监禁刑罚,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予以训诫或者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建议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六、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原则上给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七、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对在逃人员亲友送子、送友归案,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酌情从轻处罚。对没有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亲友主动检举揭发或将其扭送司法机关的,可视情节,对其从宽处罚。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提供便利条件的,按本通告第九条的规定依法处罚。
  八、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进行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对检举揭发人员将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并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及时抓获在逃人员,并得以侦破重特大案件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从严惩处。
  九、任何单位和公民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等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人员。如查实将依法分别以窝藏罪、包庇罪或伪证罪惩处。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按共犯论处。
  十、凡在通告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司法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源:大连市公安局 白云飞&
编辑:办公室 &发布时间:
1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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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警方成功规劝两名涉嫌窝藏包庇网上在逃人员自首
&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孙成铎
  哈尔滨新闻网讯(孙成铎)&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警方成功规劝两名涉嫌窝藏、包庇的安徽籍网上在逃人员蒋某、唐某夫妇投案自首。  近日,道里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大案中队按照&清网行动&部署,将涉嫌窝藏、包庇的网上在逃人员蒋某、唐某夫妇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工作。侦查员远赴安徽涡阳上门做其家属及关系人思想工作,解除了家属的思想负担。9月4日9时许,网上在逃人员蒋某、唐某夫妇在家属陪同下,主动投案自首。  经审,两人供述,2002年5月至9月,唐某两个哥哥在哈尔滨市某商店打工期间,利用配备商店金库钥匙的方式,历时近一年盗窃商店金库及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30余万元。作案期间,二人为了不让老板发现,每次只是盗窃一两万元,最多一次盗窃7万。二人在当年落网,其盗窃所得起初被藏匿在其姐姐处。落网后,其姐将其中的5万元交给唐某夫妇保存。随后,嫌疑人的姐姐落网,警方在追查赃款去向时,将唐某夫妇上网通缉。
实习编辑:唐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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