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被监管人员罪期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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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印发《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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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林业厅&
  近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印发&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检发〔2015〕8号),制定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决定于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方案》提出了要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增强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态势。要严肃查办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发现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读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予以严惩,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行使侦查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精神,推动在生态环境资源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普遍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的三个工作目标,并列出以下四项工作重点:一是重点监督的犯罪类型为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全部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以及第八节中与危害食品药品有关的虚假广告犯罪、非法经营犯罪。二是重点监督的情形为行政处罚案件多、移送立案侦查少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多、公安机关立案少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现象严重,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发,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三是结合贵州实际,着力打造立案监督工作亮点。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重点对盗伐林木,滥发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发林木,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狩猎等犯罪的立案监督;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重点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的立案监督;工业和制药、食品加工业较集中、发达地区重点对污染环境,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的立案监督。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立案监督线索,以及案件背后失职读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方案》还要求,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走访公安、林业、环保、国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查阅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台账及卷宗,对近年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及失职读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对摸排出的线索,要逐案登记,并严格依法认真调查核实,对确属立案监督的案件,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摸排出的失职读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并对查处情况跟踪监督。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深挖监督线索,对监督案件做到台账清,跟踪到底,及时掌握案件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要及时派员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要加大监督案件背后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依法严惩一批失职读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侦查监督部门对于移送给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线索,要跟踪了解是否立案以及不立案理由,视情况开展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
  此外,《方案》还对各地检查机关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该《方案》的实施,对我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的常态化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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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为第1页某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某局长的职务犯罪时,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期限。请问,该检察院该如何处理?_百度知道
某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某局长的职务犯罪时,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期限。请问,该检察院该如何处理?
C.宣告无罪
BA.移送法院处理请说明答案和理由
提问者采纳
符合15条规定的案件;  (三)虽有犯罪事实。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题主要是考察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掌握,处于起诉阶段的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三十七条
侦查过程中  选B:  (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要透彻地理解法律:  (一)情节显著轻微,处于侦查阶段的撤案,根据案件所处不同阶段作出了不同规定、危害不大,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撤销案件,或者终止审理,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  (五)犯罪嫌疑人,立法者的本意是要案件立即停止,已经追究的;  (二)没有犯罪事实的,如有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  见刑事诉讼规则237条第(一)项和刑事诉讼法15条第(二)项,处于审判阶段的终止审理,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或者宣告无罪,审判阶段已经查明无罪的宣告无罪以还被告人清白,或者不起诉;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被告人死亡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应当撤销对该犯罪嫌疑人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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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七条
侦查过程中,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二)没有犯罪事实的。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应当撤销对该犯罪嫌疑人的立案,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
(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如有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选B
撤销案件,因为案件处理侦查阶段,按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应当撤销案件。
B\理由:请参考高检行诉第2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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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编辑:周文君] [校对:周文君]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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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讯(通讯员 赵夏瑜& 欧阳萍) 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注重加强对刑事立案的监督工作,积极探索立案监督的有效途径,切实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2014年3月,该院立案监督的郑某贩卖毒品一案,该案犯罪嫌疑人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013年2月,在审查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中,该院发现犯罪嫌疑人郑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侦查机关未立案。因郑某为人狡诈,作案手段隐蔽,证据较难固定。经该院多方仔细审查核实,反复讨论研究,最终决定依法对郑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行为向宁远县公安局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接到该院通知后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日,犯罪嫌疑人郑某被抓获,当场缴获准备用于贩卖的冰毒多达170余克、麻古360余颗。日,宁远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郑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请该院批准逮捕。经过审查,该院认为公安机关定性不准,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予以批准逮捕,并向侦查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行为的侦查方向的相关意见。因该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移送市院审查起诉。2014年3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郑忠军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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