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加油站2015没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会怎样?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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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办理了房产证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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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ang 建设西路以北加油站用地投资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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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非法加油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费县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非法加油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费县非法加油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费县非法加油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空气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利用6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治理,杜绝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实现成品油市场法治化、规范化管理。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一)未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如未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擅自通过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二)未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预核准,未通过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擅自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销售过程中存在偷逃税款、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及侵权使用其他企业标识的行为。
  (四)加油站点(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使用的行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影响公共安全和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行为。
  (五)加油站点未落实实名制销售散装汽油等有关规定,形成公共安全威胁或造成案件、事件的行为。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2015年4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违法建设加油站、违法从事成品油销售、运输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宣传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治理的重点内容、查处措施、目标要求等,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治理工作中来。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对严重违法案件要给予曝光。县经信局、工商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对非法加油站(点)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对象:①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非法建设的加油站;②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从事经营的加油站(点),特别是村庄庭院内的储油、售油点;③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经营的流动加油车。排查要村村看,路路查,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摸底排查格局。排查时要留存非法加油站(点)图像资料存档备查,排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填写调查表,并在调查表上签字。对于加油站(点)的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由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填报。调查表经县经信局汇总、分类整理后,建立排查台账,上报县政府。
  (二)整顿规范阶段(2015年5月至6月)。各有关部门对摸底排查出来的违法行为,逐一进行落实取证,下达整改通知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完善一批、迁建一批、拆除一批&的办法分类处理。对符合规划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督促加油站点尽快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对不符合规划和有关部门规定、企业法人有意向在合法位置继续建设经营的,指导企业办理合法手续后迁建经营;对不符合规划和有关部门要求,且不愿迁建的,要求行为人自觉停止、纠正和整改自己的非法行为,自行拆除非法建筑和设施。
  (三)重点治理阶段(2015年7月至8月)。对违法建设、违法经营的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形式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其停止经营或整改违法经营行为、查封或没收经营设施、罚款、拆除违章建筑等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对整改阶段应自行拆除但未拆除的,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要会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拆除方案,必要时,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合行动,彻底治理,不留隐患。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9月)。集中整顿结束后,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准入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章立制,防止非法加油站点死灰复燃。
  三、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非法加油站点的调查摸底、取缔及拆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负起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县政府对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治理工作严格督导、验收,必要时启动督办、约谈、问责程序,确保落实到位。每个阶段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情况报县经信局,由县经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
部门责任分工
  经信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设的核准手续,是否符合加油站发展规划,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协调供电部门对非法加油站点采取措施。
  公安局:负责打击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加油站经营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检查加油站选址、防火间距、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电气防火防爆以及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等,确定加油站是否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验收不合格等消防安全隐患。
  安监局:负责检查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是否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的罚款。
  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油品质量、加油站标牌、标识和外观设计等。依法查处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依法查处擅自使用中石油、中石化名称和商标标识以及其他假冒他人名称或商标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国土资源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用地是否具备合法用地手续。依法查处加油站点违法占地行为。
  住建局:负责检查加油站建设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规划局:负责检查认定加油站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有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拆除未经规划许可的各类设施。
  交通运输局:负责检查成品油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是否有效。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
  环保局:负责检查在建加油站点的环评文件审批手续及投入运行加油站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加油站,责令完善手续或停业整改。
  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税收缴纳情况,依法查处偷逃税问题。
  质监局:负责检查加油站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气象局:负责检查防雷安全措施是否到位,防雷设施是否在有效期内。对有问题的防雷设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达到安全标准。
  广播电视台:负责协调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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