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宅基地建房手续,无人耕的废田可以建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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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基层读者谈农村宅基地如何保障
当前,农民违法建房用地在土地违法总数中占有一定比例。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显示,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宗数和面积,增速之快令人惊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一宅”是农民的法定福利,宅基地属于保障性质。在一些地方本属刚性需求的农民建房却无地可用,甚至直接导致农民违法建房。
那么,如何实现农村宅基地“应保尽保”?各地有哪些好的经验?在实现农村宅基地“应保尽保”方面有什么好的建议?让我们听听部分基层读者的说法。
  当前,农民违法建房用地在土地违法总数中占有一定比例。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显示,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宗数和面积,增速之快令人惊讶。根据《》的规定,“一户一宅”是农民的法定福利,宅基地属于保障性质。在一些地方本属刚性需求的农民建房却无地可用,甚至直接导致农民违法建房。
  那么,如何实现农村宅基地“应保尽保”?各地有哪些好的经验?在实现农村宅基地“应保尽保”方面有什么好的建议?让我们听听部分基层读者的说法。
  引导农民集中成片建房
  □周维标
  前不久,(
)省武冈市荆竹铺镇三元村村民关养晚,在阵阵鞭炮声中搬入了在本村集中成片建房点上的新房,结束了一家6口的“蜗居”生活。在三元村这个集中建房点,像他这样的新建房户共有20户,占地仅2.4亩,相对以前分散建房节约用地近4亩。
  以前,因地形复杂及责任田分田到户等原因,农民建房土地调配和选址非常困难。与此同时,农村住宅零乱分散,土地浪费现象十分严重。近年来,武冈市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调配权属、统一基础设施、统一分摊成本、统一供地联建的“五统一”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引导农民集中成片建房,有效解决农民建房难题。
  武冈市原则上冻结单门独院选址以及主要公路沿线的零星用地,从政策上进行约束,引导村民集中成片建房。该市从国土、规划、公路、电力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在摸清集中成片建房试点村宅基地需求量,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村内适当的位置选择3亩~5亩土地作为集中建房点,按规定标准补偿人后,对土地进行三通一平。然后,根据开发成本确定土地价格,由村民自愿认购,好地段也可公开拍卖,将增值收益调剂用于新农村建设。农户根据统一设计的平面布局图、临街立面图,在规定时间内各自建房,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户建设,逐步建成新村。农户集中成片建房,不仅解决了丘陵地区农民建房选址难题,降低了农民建房基础设施成本,而且节约土地六成以上。2012年,武冈市被国土资源部评为“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成为全国101个模范县(市)之一。目前,全市共建成146个集中成片建房点,为4659户住房困难户找到了“家”。
  从未利用地中挤指标
  □郭建兴 吴庆云
)省峡江县地处江西省中部,辖6镇5乡84个行政村5个社区,人口18万。峡江县高度重视农民宅基地用地保障工作,把其当成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积极争取宅基地指标,做到农民宅基地指标优先保障。
  一方面,做好加法,想方设法增加宅基地指标。去年,江西省、(
)市政府下达峡江县新增计划指标仅458亩,峡江县努力做大用地指标增量。一是争取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450亩,争取移民搬迁指标211亩,解决了移民搬迁建房问题。该县巴邱镇蒋沙移民新村、罗田镇万台移民新村、仙石下移民新村的农民建房宅基地指标,都是通过省重点工程——峡江水利枢纽工作争取的用地指标。
二是努力争取奖励用地指标。去年,峡江县被评为全省工作先进县,争取到奖励用地指标120亩。三是争取到未利用地指标864亩。
  去年,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仅有38亩为农民建房用地指标,远远满足不了该县农民建房需求。该县通过争取专项指标、奖励指标,以及从未利用地指标中拿出一部分,满足了当年农村建房所需的150多亩用地指标建房需求。
  另一方面,做好减法,盘活闲置宅基地。该县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将农村废弃厂矿、村庄拆除后整理成农用地,减少了农村宅基地面积,增加了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引导拆旧区农民在交通位置优越的建新区集中连片建房。去年,该县向上级申报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020亩,其中10.2亩指标用于建新区农民建房。
  该县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千年古村建设等,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拆除的旧宅基地一部分通过土地整治整理成农用地,另一部分老宅基地(属存量建设用地,不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照规划要求,统一集中连片安排农民建房。现在该县水边镇的毛坝新农村、罗田镇的楼下新村、金坪乡的(
)新村、仁和镇的大里新村已成为“空心村”整治的典范。
  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
  □马兆栋
  灌云县地处(
)省东北部,长期以来,由于基础设施落后和交通不便,村庄建设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形成了村落沿河沿路分布的格局,农村居民点零星分散,村民建房用地浪费现象严重。据统计,全县农村宅基地面积约20.3万亩,约有17万农户,户均宅基地面积达1.2亩,远远超过规定标准。与此同时,该县也存在建房申请用地困难的问题。
  该县通过分析认为,农民不是无地可用,而是无序利用、未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在现有的宅基地上挖潜,就可以满足农民建房需求,从而破解建房难的问题。
  该县以加快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为突破口,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布局进行空间上的重新调整,变零乱分散为集中有序,变自然形态为规划形态,变土地零散使用为节约集约利用。
  该县采取“统一规划、政府投入、示范带动、资源整合”模式,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逐步集中居住。例如,在推进龙苴镇南李村集中居住区建设上,首先通过统一规划,将该村原有的4个自然村的317亩宅基地,规划为1个占地面积80亩的集中居住点。然后,由政府安排20亩用地计划用于集中居住区一期建设,同时投入400余万元完善集中居住区配套设施,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在占地面积较大、基础设施条件最差、群众搬迁愿望最强烈的南李村8组进行试点。农民以现有宅基地换取集中居住区建房用地,可选择政府统建或按规划自行建设两种安置模式,先行进入集中居住点居住,使其切身感受到集中居住的好处,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然后,通过资源整合,将八组退出宅基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库,形成87亩挂钩周转指标,其中安排40亩指标用于下一期集中居住区建设;剩余指标用于小城镇建设,政府获得出让收益及相关税收,再将收益反哺用于集中居住区二期建设,实现了政府一次投入、群众循环受益。
  目前,全县已建和在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45个,安置农户2600余户。这些农户原来占用宅基地2964亩,现在集中区844亩,节约2120亩,不仅满足了农民建房用地需求,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还促进了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
  置换不等换,挤出超占面积
  □熊秀琼
  近年来,农村宅基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省昌宁县国土资源局田园分局通过调剂指标等办法解决宅基地供需矛盾,保障群众“一户一宅”基本需求。
  一是“调”。该局辖区有4个乡镇,其中1个处于县城区,3个处于半山区,农村人口分布不均。每年农村宅基地指标分配都进行前期调查摸底,根据上年末农业人口数及农业户数科学分配指标,在此基础上,对报批过程中出现指标剩余的,分局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乡镇,避免造成指标浪费。在今年报批中,该局就分别从3个半山区乡镇调到县城区的镇20多宗宅基地。
  二是“挤”。针对一家中弟兄分户居住需要新批宅基地,而老宅基地面积较大超出现行标准很多的情况,按现行的审批标准进行审批,将老宅基地一分为二,如果面积不足则按现行标准补足面积,新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现行标准以内,挤出老宅基地超出部分的指标,用于其他农户建房。
  三是“换”。对迁村并点、征地拆迁、地灾搬迁、新农村建设的搬迁户,实行宅基地面积“置换不等换”制度,宅基地一宗换一宗,但无论老宅基地面积超出现行标准再多,一律按现行的标准执行,搬迁户新宅建成后老宅全部拆除复耕。
  “一张图”监管压减“一户多宅”
  □林四海
  江苏省东台市五烈镇地处里下河平原地区,辖区内沟河港汊密布,农民居住区多呈“垛、庄”块状分布。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改善居住条件的刚性需求强烈,但是建房用地非常紧张。2011年底的数据显示,当年全镇有386户村民提出建房申请,经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符合建房条件的有370户,实际安排宅基地243户,农民建房需求与供给之间差距较大。
  针对当地一户双宅、多宅等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该镇实行农民宅基地“一张图”监管,建立了农民宅基地管理现状动态数据库。2012年该镇通过农民宅基地“一张图”监管,退回不符合建房条件申请的23户,查明申请建房户中“一户多宅”的17户,在同意申请宅基地的同时,要求这17户将旧宅全部拆除复耕。该镇还组织对一户双宅、多宅的进行清理,尤其是长期无人居住的“空心房”等,由村组给予一定房屋拆除补助后予以拆除退耕。
  此外,该镇坚决执行“拆旧建新”原则,规定凡是需要新建的农户,在申请之初必须与村组签订拆除旧房并复耕交还村组的协议,将旧宅基地退耕还田。同时,加大废弃学校、村部、工矿点的土地综合整治,将集体建设用地通过零散整治后,将地块置换到农民集中建房区域,优先保障农民建房用地。
  多措并举村内挖潜
  □杨复久
  如何杜绝农民违法建房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省农安县杨树林乡东白鸰村探索在村庄内部挖潜,较好地解决了村民建房用地难的问题。
  东白鸰村面积22平方公里,耕地1880公顷,有16个自然屯,人。全村每年都有30多户需要建房。为解决建房用地难题,该村结合本村实际,采取平坑、移树、迁柴垛、闭路、并宅五种方式,整理出闲置土地用于农民建房。
  一是平坑。村集体出资组织拉土填坑,共填平村屯水坑24个、沤肥坑近百个,整理出土地8公顷,宜宅宜耕。二是移树。通过对私自在适宜建房的闲置地内栽树的村民进行思想教育,并给予一定补偿,动员移栽树木。该村共有21户村民把树移走,腾出的土地用于建房。三是迁柴。把村内闲置地上堆的柴草垛迁到统一规划的地块,全村共迁柴草垛1000多个,腾出不少土地。四是闭路。结合村屯规划,把自然屯中多余的路封闭用于建房,全村共闭路12条。五是并宅。全村有14户“一户多宅”村民腾退了多占的宅基地。该村通过采取以上办法共整理出土地30公顷,村里把其中的10公顷土地用于农民建房,可解决今后10年的村民建房用地,其余20公顷土地用于村办企业用地和农用地。
  优先保证村民建房指标
  □李相宏
  当一些地方为宅基地指标发愁的时候,作为(
)市人口密度最大、人均耕地最少的一个小县却无此忧愁,该县安排宅基地指标每年都不低于140亩,用于满足村民建房需求。
  该县优先保证村民建房指标。每年在下达用地指标时,该县将1/3强的指标分配到村民建房上,而在其他用地方面则采取盘活存量、提高建设密度等办法提高土地利用率。
  曾荣获首批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的汉阴县采取多种措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特别是将土地整治作为补充耕地来源的重要手段,也保障了县内各项建设用地尤其是村民建房用地的需求。近年来,该县所争取到的项目既有面积为1万亩、投资达千万的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涧池三乡镇万亩土地整理,也有投资几十万元,面积只有几十亩、上百亩的市级土地整理项目,还有耕地面积净增加只有几亩的微型土地整理项目。据统计,目前全县累计实施乡镇土地整理项目16个,在4个乡镇20个行政村开展“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新增耕地4500余亩,有效保证了和建设用地指标的落实,从而为村民建房指标分配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退宅进城腾地建房
  □仇 霞
  今年3月,江苏省建湖县在(
)市率先出台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加快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10项扶持政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加快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意见》,明确凡拥有建湖县合法宅基地及住房,自愿将其宅基地退宅还耕,或与本村(居)其他农民调换住房退宅还耕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均可进城进镇购买限价安置房、进农村社区委托代建或自建住房。截至7月10日,全县有3651户农户自愿申请退宅还耕,进城进镇进社区居住,其中上冈镇就有1089户。
  与此同时,建湖县加快退宅还耕,目前,上冈镇44个行政村中有36个行政村实施了退宅还耕,成片拆除危房、旧房、“空心房”1000余间。这样,一方面,使一些想进城居住的农民享受到了惠民政策,让一些农民通过调换住房改善了居住条件;另一方面,通过连片拆除、村庄整治解决了宅基地浪费闲置的问题,为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安排提供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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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新安置的宅基地,两年后是否还可以建房
我是一名机关工作人员,现不在村里居住。2000年因乡政府拓宽公路,我在村里的房屋被拆迁,村委会与我签定了合同,在村内空闲街道上给我安排了宅基地。因为当时资金紧张,我没有及时盖新房。现在已经过去7年了,我想继续在新安置的宅基地上盖房,是否可以。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村委是代乡政府签的,说拆迁后变更新宅基地的手续由村委负责办理,但我一直没有见到新的宅基地手续。(我们全村的手续都在村委保管,谁也不给看。)只是06年中土地局在村里公示的宅基地中有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是旧的还是新的宅基地手续。我问村干部,他们只是答复我已经过2年了,不能盖了,但从来没有给我出具过任何手续,合同上也没有确定盖房时限。问我是否可以继续盖房?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河北 - 石家庄 悬赏:30分 咨询时间: 09:50 咨询人:清凉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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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查询你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册?有,你就可以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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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建造,政府有权力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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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要强行在我家的耕地上建房,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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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村同村村民的承包耕地通过村镇土地管理所审批作为宅基地建房可以吗
本人现年30岁,家里住的还是我父亲95建的五间瓦房(一间客厅,一间厨房,三个卧室),家里现有五口人,爷爷,父亲,我们夫妻及一六岁的女儿,女儿大了没有房间,并且老瓦房很破旧,所以想重新盖房子。现住宅基在村小组中央,因为各户相连,材料及机械没法进场,而本人又没有其它的宅基地,所以只好向同村小组村民购买。现时村小组里新建房屋基本是用自家承包耕地或是向别家购买耕地,然后向村委会及镇土地管所申请宅基地,拿到审批手续后盖房。现在我想请问:1.法律规定农村耕地不能买卖,如果我要用本村村民的耕地,该以何种方法处理?是在集体规定的承包期内永久受让承包经营权还是直接购买宅基地,或者有其它更好的方法?此购买(转让)合同该怎么拟?要注意及规避哪些问题2.通过合法途径受让的耕地可以向村委会及土管所申请为宅基地吗?3.耕地按程序申请并通过了村委会及镇土地管理所的审批为宅基地后并建房的还是违法建筑吗?是否可以办理相关证件?
 问题来自:湖北 - 黄冈 悬赏:5分 咨询时间: 11:26 咨询人:vicky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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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原则上是不应当盖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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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经过了合法审批的,不能算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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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你所述情况,建议直接购买宅基地2、农村承包耕地可以依法流转,但是村民宅基地原则上只能取得一套,甲依法购买本村其他村民的耕地或者宅基地均可,但是是否能够取得合法的建设资格,要向村委及乡镇和区土地管理局进行审批3、耕地原则上是不应当盖房的。但只要经过了合法审批的,不能算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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