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工伤后辞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有赔偿吗?急!!!_百度知道
工伤后辞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有赔偿吗?急!!!
我工伤伤残结果出来了,我想辞职,但厂里要我在辞职信缉梗光妓叱幻癸潍含璃上加一句,自愿离厂,我想问下,加了这一句,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会有吗?
提问者采纳
你再百度《工伤保险条例》。切记,不管你自动辞职,还是被单位解除,单位关于工伤应支付的补偿是怎么也少不了的,都必须支付。只是加上自愿辞职后,你不会领到失业保险金,而且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如果你在这们单位工作时间不长,那么领的失业金和补偿金就不多。当然,关于工伤保险的补助,前提一定是你要离职。你的工伤定级了的话,参考下〈条例〉估算下你应得的补偿再权衡下。其中一项是以你的工资为标准,另一缉梗光妓叱幻癸潍含璃项以社平工资为标准,实际生活中,社平工资高于自己的工资居多。
合同赔偿我没准备要的,只要能拿到三项工伤就行,按您说的加上自愿离厂,那工伤三项赔偿不会少的吧
是的,不管你辞职,还是被开除,都少不了的。如果单位确实需要你写明是自愿离职,你也可以加上你的要求呀:要求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标准,百度你所在省,或者市里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那如果直接仲裁麻烦吗?
如果单位不同意,或者你不同意。那就申请仲裁,这个不需要费用的。均由单位举证,你只管说你要求就是了。如果你实在怕自己计算的补偿标准低了,那就申请仲裁。这个期间,如果你把百度用好了,可以不用自己请律师的。律师代理费至少两千以上。你先百度出你所在地区的〈工伤保险实施条例〉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估算你应得的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个按社平工资标准计算的。
这个赔偿什么的资料我都弄好了,就是准备辞职后直接拿出来和公司谈判的。。。
准备充分,省了律师费。并不是所有律师都精通劳动法,因为还五险一金。再说不管胜败,律师费都得自己出。你就当好好学了劳动法以及维权程序。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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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残等级在一至四级,那么劳动者将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退休享受养老保险止)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至六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直至退休)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除了以上所...
我个人建议你不要加。也希望你通过仲裁部门把这些问题都解决了以后,再辞职。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可以补的。但是要处理好。一定要拿到以后再辞职。
呃。。。有两项必须辞职后才有哈
那还是请仲裁协调吧,我不建议你个人去和公司签署,还有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以免吃亏……个人利益有保障。
好吧,一开始我准备辞职后然后和公司直接说赔偿,都半年多了我们公司绝口不提赔偿的事
所以更不能贸然辞职了。不要让自己吃亏,找个律师问一下,一般咨询也都是免费的。别吃亏就好了
会有的。解除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关系。
但他要我加句自愿离厂哈
你如果不愿意,可以不写辞职报告。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索要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
呃。。。劳动仲裁可以在哪里申请了
到当地劳动仲裁院申请,一般都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起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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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2011年鉴定为九级工伤,现在准备辞职。请问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该怎么赔?老的标准是由单位支付10个月前一年平均公资。可是新的标准只是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我现在就不知道应该找单位要几个月的?
 问题来自:上海 - 上海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1:13 咨询人:e311870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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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6条回复
1、九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你发生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金是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单位应该支付给你。
回复时间: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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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九个月来算,需要帮助来电。
回复时间: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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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是外来从业人员还是上海居民。
回复时间: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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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专业人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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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可享受待遇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按照10个月计算
回复时间: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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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9个月的工资补助金
回复时间: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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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各市、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充分认识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关心关怀。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全面准确地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条例》及国家有关工伤保险配套政策的要求,加强对工伤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条例》在我区的顺利启动实施。各地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把工伤保险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巩固现有工伤保险成果的基础上,将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办法另行规定),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二、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调剂制度,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原则上以设区的市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工伤保险储备金全区统筹,实行县(市)、市、自治区三级管理。
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调剂制度,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的20%为储备金。其中,县(市)级统筹地区提留的储备金自留50%,上交市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25%,上交自治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25%;市级统筹地区提留的储备金〔不含县(市)级统筹地区上交储备金部分〕自留50%,上交自治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50%。
市、县(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季度第2个月的10日前,将应上交的储备金上交上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各统筹地区按时足额上交储备金后,发生重大事故的,储备金调剂使用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县(市)级统筹地区发生重大事故,当年结余金(含当年储备金)不足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超出部分由设区的市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用当年结余金(含储备金)进行调剂;调剂后仍不足支付的,由设区的市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自治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储备金中,分别按超出部分的20%、60%进行调剂。
(二)设区的市级统筹地区发生重大事故,当年结余金(含当年储备金)不足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由自治区经办机构按超出部分的60%予以调剂。
三、明确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的,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应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统筹地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为:五级伤残发给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发给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为:五级伤残发给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发给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为:七级伤残发给1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发给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发给10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发给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为:七级伤残发给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发给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发给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发给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计发标准为48个月。
(四)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统筹地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每年调整一次。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四、明确的申请时限
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按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工伤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都了解和支持工伤保险工作,积极参与这项改革。各地要按照《条例》及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保证新旧制度平稳衔接。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切实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充实人员,对工伤认定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规范工伤认定程序,制定工伤保险业务、待遇支付流程和有关的管理办法,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条例》规定尽快建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由专人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确保国务院《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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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发生了伤亡,那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怎么样的?北京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与其他城市有差别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方法是什么,这些问题我们会大家解答
1 因工负伤并被鉴定为工伤五到十级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标准各地不尽相同。下面是华律网律师所在地北京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抛砖引玉,欢迎其他城市的朋友们就自己本地城市有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的具体情况补充完善: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2 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级至四级不享受。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五级至六级:五级30个月、6级25个月。 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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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多少?&&&&委托律师计算想了解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是不是一个慨念&&&&根据名称即可知道含义,医疗补助金是治疗工伤费用,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因工伤伤残导致就业困难,给付的补助。概念不同。但都是金钱。。。伤残军人在岗企业破产后是否享受了原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请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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