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集杀人案穆尔西被判死刑刑了吗?

招远邪教杀人案两人被判死刑|中院|宣判_凤凰资讯
招远邪教杀人案两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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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在烟台中院公开宣判,张帆、张立冬被判死刑,吕迎春被判无期徒刑,张航、张巧联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7年。新华社发
原标题:招远邪教杀人案两人被判死刑今天上午,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在烟台中院公开宣判,张帆、张立冬被判死刑,吕迎春被判无期徒刑,张航、张巧联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7年。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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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07  外国也不见得就有哦  鬼佬们从小玩霸凌排挤种族歧视什么的可一点也不比我们TC差啊。  -----------------------------  拉倒吧,美国那些因为父母入狱需要被收养的孩子有几个被收养了,不都被"寄养"了,寄养家庭把孩子喂饱不虐待就算合格。 那些亲生父母还没几个是故意杀人犯呢。
  过于法制也不是什么好事  
  @水贴2013
20:21:54  药家鑫
不就是故意杀人吗
  不该死?  谁逼的?  你要是说别人逼着死的,那还有别人要逼着活的呢,atm故障娶17w的那个,最后不还是死型,这个按照的是刑法哪条呢?  顺便问下,什么是法律...  -----------------------  @你糯米呀
20:41:59  死刑早就少用慎用了  故意杀人未必死刑  不过要加薪这种情节恶劣 影响严重的 倒也适用死刑吧  -----------------------------  @植物大战植物 56楼
21:02:34  药当年 家里赔偿够的话 估计3选1 死 死缓 无期  不死的可能性至少2/3  但是舆论一边倒 加上几个专家的言论滑天下之大稽 犯了众怒 也证明了药其实也就是个小角色 像铁道部志军这样的舆论无论怎么倒 死不了就是死不了  -----------------------------  你还真能把两件事混为一谈,经济犯罪判死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药家鑫的话就算他赔偿够不判死也会产生极恶劣的影响,给人的感觉就是杀人是富人的游戏,同样杀了人,可能富人的行为更恶劣但是因为有钱就可以免死,穷人的话没钱赔就只能死路一条
  @馨香一刻
20:41:41  药加鑫不该死么?  -----------------------------  @叶落花开自有时 200楼
00:23:28  药家鑫不死就没天理了,开车撞不死人再碾多几次不判死的就算了,堂而皇之下来把人给捅死要是再不判死刑,以后哪天愤世嫉俗的话可以随便在大街上捅人玩了,最多捅完了再去自首好了反正不会死  -----------------------------  +1,哪怕你用车碾死张妙还可以说不是故意的,用刀还说不是故意的?!再说八刀啊,他下手都不带犹豫的吗?!那毕竟是杀人不是杀鸡啊!就这还冤了?!那请问张妙不冤吗?!好好的招谁惹事谁命就没了啊?!其实她比药也大不了几岁啊!
  @huanjingbiren 201楼
00:30:30  @xiaoyunche2013
23:15:06  要说偏向那孩子我还不想说什么,可是居然有人偏向那女人简直就是找喷,被群攻活该啊!  —————————————————  其实我觉得咱们压根没必要在这和LZ计较!最起码我没看出来或者感觉出来LZ有偏袒或者为那渣女说好话的意思,他只是把他认为的一些说出来了,很正常啊!法律判不判,怎么判,判什么,我们压根没法去干涉!只是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那么激动的在和LZ......  -----------------------------  请问我们干涉了吗?!我们不过是表达自己的想法,觉得那女人该死罢了!再说我觉得她该死她就一定会死吗?!我觉得该死的人多了,除了一个药家鑫还真没见谁死过啊!
  过于法制的社会会放过许多确确实实罪大恶极的人  
23:25:47  我已经在被群攻了……  —————————————————  我还很理智!你们也别说我圣母啥的,别骂我!我真的很脆弱的 单纯说下我的感受!楼主所表达的意思硬是被某些情绪激动的大哥大姐,或者是小弟小妹给歪解了!LZ只是把他可能感觉要发生的事情说出来,为什么你们就总是觉得LZ在为那渣女说话呢!关于法律这一块,我们都是善良的小市民,关于这起恶劣事件,自有人去处理,处置!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和一个和这起事件不相干的人针锋相对呢!
  @看书看风景 111楼
22:35:48  长春杀婴的不也自首了么,不过,看学法都这么回答,难怪中国每年都有义愤填膺的案子  -----------------------------  没错,同样都是有自首的情节,如果药家鑫不该死,长春那个凭什么该死,如果论社会影响力药家鑫绝对比长春盗车杀婴的更恶劣
  @水贴2013
20:21:54  药家鑫
不就是故意杀人吗
  不该死?  谁逼的?  你要是说别人逼着死的,那还有别人要逼着活的呢,atm故障娶17w的那个,最后不还是死型,这个按照的是刑法哪条呢?  顺便问下,什么是法律...  -----------------------  @你糯米呀
20:41:59  死刑早就少用慎用了  故意杀人未必死刑  不过要加薪这种情节恶劣 影响严重的 倒也适用死刑吧  -----------------------------  @植物大战植物
21:02:34  药当年 家里赔偿够的话 估计3选1 死 死缓 无期  不死的可能性至少2/3  但是舆论一边倒 加上几个专家的言论滑天下之大稽 犯了众怒 也证明了药其实也就是个小角色 像铁道部志军这样的舆论无论怎么倒 死不了就是死不了  -----------------------------  @叶落花开自有时 203楼
00:35:08  你还真能把两件事混为一谈,经济犯罪判死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药家鑫的话就算他赔偿够不判死也会产生极恶劣的影响,给人的感觉就是杀人是富人的游戏,同样杀了人,可能富人的行为更恶劣但是因为有钱就可以免死,穷人的话没钱赔就只能死路一条  -----------------------------  +1,很多人说药家鑫不该死不过是因为张妙是个穷人罢了,我就问一句如果张妙是警察呢?!药家鑫死三次都够了吧!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有一个女警死了,三个凶手都被判死刑了!如果换成一个老百姓死了,会连杀三个人吗?!不是说少杀慎杀的吗?!
  @结巴小眼张 206楼
00:37:31  过于法制的社会会放过许多确确实实罪大恶极的人  -----------------------------  +1,乱世用重典,现在出了这么多令人义愤填膺的案子还不算是乱世吗?!那么用重典何错之有呢?!
  @xiaoyunche-14 00:36:38  请问我们干涉了吗?!我们不过是表达自己的想法,觉得那女人该死罢了!再说我觉得她该死她就一定会死吗?!我觉得该死的人多了,除了一个药家鑫还真没见谁死过啊!  —————————————————  你激动什么!看你这些言语,我突然很有画面感!死不死,不是我们说了算的!不过这起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太大,我觉得这女的下场应该会随你所愿!
  说药家鑫是舆论逼死的,LZ就太不公道了吧!
  法本的排你一下,但是我觉得有时候还是少说,你辩不过法盲的  
  @huanjingbiren 211楼
00:42:05  @xiaoyunche2013
00:36:38  请问我们干涉了吗?!我们不过是表达自己的想法,觉得那女人该死罢了!再说我觉得她该死她就一定会死吗?!我觉得该死的人多了,除了一个药家鑫还真没见谁死过啊!  —————————————————  你激动什么!看你这些言语,我突然很有画面感!死不死,不是我们说了算的!不过这起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太大,我觉得这女的下场应该会随你所愿!  -----------------------------  嘿嘿,我还真不希望她死你知道吗?!我希望她活着受折磨啊!死对于她来说太便宜她了!谁敢保证她在监狱里的生活就一定很幸福呢?!
  药加鑫还没有蓄意谋划。这个孕妇蓄意谋划在前,故意杀人在后,而且对社会公德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死不足惜。斩立决!  
  回复第26楼(作者:@水贴2013 于
23:40)  @yinandhua
20:23:45  我从来没想过药家鑫……  ==========  我也这样觉得。离开道德谈法律,那法律还有意义么?  
  @yinandhua
20:23:45  我从来没想过药家鑫是社会舆论把他逼死的,我一直以为他是咎由自取。同样,如果这个孕妇被判死刑,我也认为是咎由自取  -----------------------------  @沉椋 18楼
23:31:20  我们每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既然法律规定她可以不死,舆论非要说什么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难道不是草菅人命么?  注意,我只讨论法律,坚持道德的请出门右转~  -----------------------------  因为社会舆论不赞成不认同这样的法律。
  @不许直视本阿姨 213楼
00:43:52  法本的排你一下,但是我觉得有时候还是少说,你辩不过法盲的  -----------------------------  我就奇怪了,楼主没事跟法盲辩什么?!难道法盲说那个恶妇该死她就一定死了?!我就是个法盲,我觉得该死的人多了,除了一个药家鑫还真没见谁死过啊!
  @xiaoyunche-14 00:42:02  嘿嘿,我还真不希望她死你知道吗?!我希望她活着受折磨啊!死对于她来说太便宜她了!谁敢保证她在监狱里的生活就一定很幸福呢?!  —————————————————  杀人偿命,她罪有应得!可怜被害的那小丫头了!
  @xiaoyunche-14 00:48:13  我就奇怪了,楼主没事跟法盲辩什么?!难道法盲说那个恶妇该死她就一定死了?!我就是个法盲,我觉得该死的人多了,除了一个药家鑫还真没见谁死过啊!  —————————————————  你怎么老是想这个死想那个死的!忙得过来么你
  回复第30楼(作者:@沉椋 于
23:48)  @yinandhua
20:23:45  我从来没想过药家鑫……  ==========  可惜这里是八卦,是一个感性理性兼顾的地方,依我看更多时候前者占的比重更大一点。其实明白楼主的本意,法治社会的理念没人不赞同,至于这案子最后到底怎么判,大家还是一起关注吧。  
  孕妇事件不评论,但是从药家鑫的案子来说,我只想到4个字,楼主傻逼。  药家鑫,判死缓在法律上是合理的,量刑略轻,判死立执,在法律上也是合理的,并没有什么出界的地方,根据犯案情节来看,严判,重判,并不出格,不知道楼主的舆论逼死药家鑫的说法从何而来?  最后关于自首情节,《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刑法解释的很清楚了,楼主如果不是法盲兼文盲的话,可以对药家鑫的案子闭嘴了。专心弄你的孕妇吧。
  @huanjingbiren 220楼
00:52:29  @xiaoyunche2013
00:48:13  我就奇怪了,楼主没事跟法盲辩什么?!难道法盲说那个恶妇该死她就一定死了?!我就是个法盲,我觉得该死的人多了,除了一个药家鑫还真没见谁死过啊!  —————————————————  你怎么老是想这个死想那个死的!忙得过来么你  -----------------------------  忙得过来啊,楼主跟法盲辩论都忙得过来,我为啥忙不过来呢?!@
  @xiaoyunche-14 00:55:52  忙得过来啊,楼主跟法盲辩论都忙得过来,我为啥忙不过来呢?!@  —————————————————  阿弥陀佛!
  @huanjingbiren 207楼
00:38:40  @沉椋
23:25:47  我已经在被群攻了……  —————————————————  我还很理智!你们也别说我圣母啥的,别骂我!我真的很脆弱的 单纯说下我的感受!楼主所表达的意思硬是被某些情绪激动的大哥大姐,或者是小弟小妹给歪解了!LZ只是把他可能感觉要发生的事情说出来,为什么你们就总是觉得LZ在为那渣女说话呢!关于法律这一块,我们都是善良的小市民,关于这起恶劣事件,自有人去处理,处......  -----------------------------  我仅觉得楼主在为药家鑫洗白
  回复第210楼(作者:@xiaoyunche2013 于
00:41)  @结巴小眼张 206楼
00:37:31  过于法制的社会会放过许多确确……  ==========  同意。虽然说“乱世”多少有点不河蟹的赶脚…但是,用重典的时候我觉得到了。再不用重典,才真的有可能会乱!  
  @怪侠林子熙
00:57:19  我仅觉得楼主在为药家鑫洗白  —————————————————  你说你不是在钻牛角尖嘛!那要加薪都oVEr过了!你们好意思说你们在为一个已经不在的人抬杠嘛!真够无聊的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怕楼主又跟我打太极,所以还是详细说明吧。  看清楚,刑法规定是可以,知道什么叫可以吗?就是根据犯罪情节由法官来判断,可以减轻,也可以不减轻,药家鑫捅八刀,并且是在受害人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为了逃避罪责,选择杀人灭口,手段凶残,这个时候法官判断自首情节不能对其进行减轻处罚,你有意见?  法律与其说是为了惩罚,不如说是一种约束,一种威慑力,一种制约,如果犯罪了只要自首不管多么罪大恶极都一律减轻刑法的话,就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比如药八刀的故意杀人罪。
23:39:26  呃,如果没有舆论压力的话,这女的绝对不会死的~  ———————————————  冲这句话,大家要不要组织起来天天造势,不逼那贱人判死刑誓不罢休。。。。。。
  不知道罪犯有钱赔给受害人家属没,如果我说了算,就把这恶毒夫妻俩活体解剖,有用的器官都卖成钱赔给人家,毕竟他俩死不死都没法让受害人活过来,不如来点实际的,还解恨。  
  @水贴2013
20:21:54  药家鑫 不就是故意杀人吗   不该死?  谁逼的?  你要是说别人逼着死的,那还有别人要逼着活的呢,atm故障娶17w的那个,最后不还是死型,这个按照的是刑法哪条呢?  顺便问下,什么是法律...  -----------------------  @你糯米呀
20:41:59  死刑早就少用慎用了  故意杀人未必死刑  不过要加薪这种情节恶劣 影响严重的 倒也适用死刑吧  -----------------------------  @沉椋
23:37:17  但人家自首了呀~实践中如何减轻处理虽然有一个自由裁量的问题,但这种一般都不会立即执行的  -----------------------------  @落落飘
12:19:18  自首没有说必须不判死刑,现在居然还有人替药喊冤!!!  -----------------------------  @沉椋 49楼
20:50:16  我是说一般情况下他是判死缓的,可没有说不判死刑哦  -----------------------------  自首只不过是量刑中考虑的一个因素而已,但不是说因为自首所以必须要减轻量刑。  比如失手杀人的自首和药家鑫故意杀人(在我看来药家鑫是杀人灭口)的自首在量刑中起到的作用就不可能相提并论。  在恶性事件中,即便凶手自首,法官也可以根据法律不减轻量刑。  不做死就不会死,仅仅因为交通事故就去故意杀人还想要不判死刑立即执行,那我只能说这年头这社会的犯罪成本真的是太低了。
  @馨香一刻
20:41:41  药加鑫不该死么?  -----------------------------  @12点的早晨 51楼
20:56:55  药加鑫案,假设如果完全不受外界干涉,由法官独立审判,并且法官立场中立。基本上应该是死缓  -----------------------------  药家薪案之后,是之后,有个类似的案子,肇事司机把伤者给拉到路边活埋了,的确没有判死刑。  我知道这个判决以后,就不大喜欢在网上评论有些问题了。
  @guessawhile
23:58:43  排,药家鑫案舆论对司法造成了影响。目测一大批骂楼主圣母的人正在靠近,楼主快跑。  -----------------------------  @xiaoyunche2013
00:21:44  呵呵,药家鑫案舆论对司法造成影响怎么了?!难道他的案子造成影响,所以这个案子也会受到影响?!这是什么逻辑啊?!  -----------------------------  @沉椋
20:59:23  我只是对隔壁楼签名支持判那个孕妇死刑有感而发罢了,难道动不动就联名不会对司法产生影响么?  -----------------------------  @不想刷牙牙
21:27:25  法律不是圣旨,更也不是铁板一块,也是会修改和完善的。恶妇是该死,因为孩子救了一条狗命,那不正给一些想要钻法律空子的人提供了一个范本么?  联名未必会改变判决结果,但是却可以表达民意,群众也有监督和表达观点的权利。隔壁楼签名也只是方式的一种,而且也没过激,更没有干预到司法程序,有什么问题?  孕妇不是不应该判死刑,没有孩子肯定是死刑。只是特殊情况下获了赦免。即便如此,她在行为上就是一个该死......  -----------------------------  @沉椋 83楼
21:48:04  你说的很对,但是就这个案子,学法律的还是要坚持最基本的信仰的。  何况法律也不可能完美无缺,否则就不用过几年就出个修正案了。它只能维护整个社会普遍的公平与正义,不可能保证每个案子都如此。在我国尤其还要考虑到政治的因素,尤其在人权这一点上,西方舆论已经成天没事找事了。而人权,在刑事审判中首先要保护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  我相信大部分人不是要去用民意去绑架法律,但不能否认的确会造成......  -----------------------------  我这次才知道原来孕妇杀人是不用死的,不管杀了1个还是灭门。  以后就给女性罪犯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蓄意杀人之前先搞大肚子,反正怎么样都不会死。
  @huanjingbiren 227楼
01:00:07  @怪侠林子熙
00:57:19  我仅觉得楼主在为药家鑫洗白  —————————————————  你说你不是在钻牛角尖嘛!那要加薪都oVEr过了!你们好意思说你们在为一个已经不在的人抬杠嘛!真够无聊的  -----------------------------  我是觉得楼主有问题。  现在正有几个案子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不得不想太多。  比如就如同他所说的,药家鑫是被“逼”死的,那么我们显然成了逼死人的暴民,也就是说我们是“杀人凶手”。另外,如果网络的力量都成为错误,那么某些热门的时间比如LJ案,我们更无从监督。
  回复第18楼,@沉椋  @yinandhua 4楼
20:23:45   我从来没想过药家鑫是社会舆论把他逼死的,我一直以为他是咎由自取。同样,如果这个孕妇被判死刑,我也认为是咎由自取   -----------------------------   我们每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既然法律规定她可以不死,舆论非要说什么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难道不是草菅人命么?   注意,我只讨论法律,坚持道德的请出门右转~  --------------------------  我觉得每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按这句话,应该废除死刑。不然死刑就和这句话矛盾,是啊,他是杀人了,怎么了,按照法律的这句,他就是杀人了,你们也没权剥夺他的生命,最多只能无期吧。  
  @馨香一刻
20:41:41  药加鑫不该死么?  -----------------------------  @12点的早晨
20:56:55  药加鑫案,假设如果完全不受外界干涉,由法官独立审判,并且法官立场中立。基本上应该是死缓  -----------------------------  @sukilining 232楼
01:06:01  药家薪案之后,是之后,有个类似的案子,肇事司机把伤者给拉到路边活埋了,的确没有判死刑。  我知道这个判决以后,就不大喜欢在网上评论有些问题了。  -----------------------------  那只能说这个案子判的轻了,你说都把伤者拉到路边活埋了还不该判死刑吗?!  但这并不能说明药家鑫案就判重了啊!因为你说的那个案子没有判死刑所以就说药家鑫案判错了?这是什么逻辑啊?!
  @Cherry_梅苏苏 229楼
01:01:59  @沉椋
23:39:26  呃,如果没有舆论压力的话,这女的绝对不会死的~  ———————————————  冲这句话,大家要不要组织起来天天造势,不逼那贱人判死刑誓不罢休。。。。。。  -----------------------------  哈哈,我只想说你们看现在这个贱人都有人说她不该死,难道当初就没有人说药家鑫不该死吗?!不信可以去杂谈搜搜当年的帖子啊,反正我记得为药家鑫说好话的不少啊!  凭什么为他说好话就行,我们说他该死就不行?!说了就是用舆论干扰司法,就是网络暴民?!某些人不要这么不要脸好吗?!谢谢!
  @怪侠林子熙
01:09:00  我是觉得楼主有问题。   现在正有几个案子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不得不想太多。   比如就如同他所说的,药家鑫是被“逼”死的,那么我们显然成了逼死人的暴民,也就是说我们是“杀人凶手”。另外,如果网络的力量都成为错误,那么某些热门的时间比如LJ案,我们更无从监督。  —————————————————  我突然之间很迷茫!天涯的水果然够深!存在即合理!哥们!我一直坚信任何事情均具有两面性!
  @馨香一刻
20:41:41  药加鑫不该死么?  -----------------------------  @12点的早晨 51楼
20:56:55  药加鑫案,假设如果完全不受外界干涉,由法官独立审判,并且法官立场中立。基本上应该是死缓  -----------------------------  @sukilining 232楼
01:06:01  药家薪案之后,是之后,有个类似的案子,肇事司机把伤者给拉到路边活埋了,的确没有判死刑。  我知道这个判决以后,就不大喜欢在网上评论有些问题了。  -----------------------------  真是奇怪了,网上评论有什么问题吗?!就因为我们说药家鑫该死了?!可你别忘了当年也有不少为药家鑫说好话的啊!不信可以去杂谈搜搜当年的帖子啊,反正我记得为药家鑫说好话的不少啊!  而且您看现在的这个贱女人都有人为她说好话,当年有人为药家鑫说好话也不奇怪吧?!我就问一句,凭什么为他说好话就行,我们说他该死就不行?!说了就是用舆论干扰司法,就是网络暴民?!这不双重标准码?!
  视情况而定吧  
  @馨香一刻
20:41:41  药加鑫不该死么?  -----------------------------  @12点的早晨
20:56:55  药加鑫案,假设如果完全不受外界干涉,由法官独立审判,并且法官立场中立。基本上应该是死缓  -----------------------------  @sukilining
01:06:01  药家薪案之后,是之后,有个类似的案子,肇事司机把伤者给拉到路边活埋了,的确没有判死刑。  我知道这个判决以后,就不大喜欢在网上评论有些问题了。  -----------------------------  @xiaoyunche楼
01:12:39  那只能说这个案子判的轻了,你说都把伤者拉到路边活埋了还不该判死刑吗?!  但这并不能说明药家鑫案就判重了啊!因为你说的那个案子没有判死刑所以就说药家鑫案判错了?这是什么逻辑啊?!  -----------------------------  我不敢说药家鑫案判错,我只是说我不愿意再在网上评论这些事情了。  该不该都由法官来判,如果之前有已判案例,法官还选择了轻判,多少还是有点儿说不过去的。我不是学法律的,所以我选择闭嘴了。
  @水贴2013
20:21:54  药家鑫
不就是故意杀人吗  不该死?  谁逼的?  你要是说别人逼着死的,那还有别人要逼着活的呢,atm故障娶17w的那个,最后不还是死型,这个按照的是刑法哪条呢?  顺便问下,什么是法律,法律是怎么形成的,出发点在哪,  -----------------------------  @沉椋 17楼
23:29:14  有自首情节,未必死刑立即执行  -----------------------------  他又出车祸被交警查才不得已,哪算自首?悔过自首不是走形式……lz这属于读书脑筋读死了曲解法律。
  @水贴2013
20:21:54  药家鑫
不就是故意杀人吗  不该死?  谁逼的?  你要是说别人逼着死的,那还有别人要逼着活的呢,atm故障娶17w的那个,最后不还是死型,这个按照的是刑法哪条呢?  顺便问下,什么是法律,法律是怎么形成的,出发点在哪,  -----------------------------  @沉椋
23:29:14  有自首情节,未必死刑立即执行  -----------------------------  @mxw楼
01:23:34  他又出车祸被交警查才不得已,哪算自首?悔过自首不是走形式……lz这属于读书脑筋读死了曲解法律。  -----------------------------  +1,楼主去百度一下吧,他杀死张秒之后又撞了两个人,被人拦下之后被人扭送到派出所了!他不过是个大学生,能斗得过经验丰富的警察吗?!被人一问不就露出马脚了吗?!这也算自首?!笑死人了!
  我也觉得事实估计就是LZ所说。  另外我同意LZ说的,法律应该是自成体系的,不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同时,也不应因为对方是权贵或者是乞丐,可怜或者可恶,就网开一面或者更加严厉。  虽然我觉得这个孕妇真该死,因为社会负面影响太大。
  孕妇事件不评论,但是从药家鑫的案子来说,我只想到4个字,楼主傻逼。   药家鑫,判死缓在法律上是合理的,量刑略轻,判死立执,在法律上也是合理的,并没有什么出界的地方,根据犯案情节来看,严判,重判,并不出格,不知道楼主的舆论逼死药家鑫的说法从何而来?   最后关于自首情节,《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刑法解释的很清楚了,楼主如果不是法盲兼文盲的话,可以对药家鑫的案子闭嘴了。专心弄你的孕妇吧。  -------------------------  顶一个 楼主就是个司考刚过了 背的书还没忘 不要大意的来指点江山的没有出社会的书呆子 漏洞百出的货 到头来还一遍遍的重复大家要尊重法律 尊重它是保障每个人的权利 保障你大爷  药家鑫的案子重判就是为了警醒这样的人 这个孕妇不重判 你敢说没人受到启发以后不利用孕妇各种犯案?以后谁还好帮助孕妇?杀了这女人都是轻的  
  同意!请尊重法律,别搞得像文革一样  
  @杯具的Taxic
23:05:38  @沉椋
22:42:46  麻烦翻一翻我前面的回复吧……不想打了……打字好累……  关键词:自由裁量权  谢谢~  —————————————————  奇怪了,只是要你回答是或者不是,顶多两个字,打字很累么?就算搬出来自由裁量权这个名词,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或者我换个问法好了,药八刀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在不在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范围之内?在还是不在?请正面回答,别逃避。如果不在合理范围......  -----------------------------  @沉椋 142楼
23:10:18  如果案件有那么简单能用一两个字来下定论,还需要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定罪是一个问题,他杀人罪无疑。  但是量刑要考虑很多因素,这就是我说的自由裁量。后面还有一句司法实践……  -----------------------------  那么到底法官判药家鑫死刑,这个量刑合不合法?
  @巨蟹楼
23:45:49  懂法的楼主你不觉得你很可笑吗?  这个孕妇和药家鑫的案子没有可比性。  在药家鑫的案子上我同意不判他死刑,因为他确实有自首情节。而法官判了,是法官执法不严,他没有遵照法律条文执行。  而这个孕妇的案子,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是因为法律的制定本身就有漏洞,它本身就给N多的坏人有可乘之机,是想,如果今后毒贩都用怀孕妇女运送毒品怎么办?人贩子都用怀孕妇女运送婴儿怎么办?想杀谁了先怀孕,想泼谁......  -----------------------------  中国的法律有明文规定只要自首就一定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吗?  中国的法律有明文规定只要自首就一定要减刑或者量刑就轻吗?
  无所谓死不死,反正只普及了孕妇杀人不用死,知道以后离孕妇远点,你杀她你会死,她杀你她不会死。
  @青蓝C 249楼
01:58:09  无所谓死不死,反正只普及了孕妇杀人不用死,知道以后离孕妇远点,你杀她你会死,她杀你她不会死。  -----------------------------  同时教会了我,如果被逼急了,一定要先下手为强,也好过被杀死,大不了蹲个几年,出来了,呵呵,还会有不少人给我喊冤。
  我只是觉得奇怪,大家只不过是在网上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罢了,那么就成了舆论影响司法,不尊重法律了。我们要是真那么牛李一帆早死了几百次了,李刚早就被双规了好嘛!!!王乐泉那个贱人也早就下地狱了嘛!!!!!
  @水贴2013
20:21:54  药家鑫
不就是故意杀人吗
  不该死?  谁逼的?  你要是说别人逼着死的,那还有别人要逼着活的呢,atm故障娶17w的那个,最后不还是死型,这个按照的是刑法哪条呢?  顺便问下,什么是法律...  -----------------------  @你糯米呀
20:41:59  死刑早就少用慎用了  故意杀人未必死刑  不过要加薪这种情节恶劣 影响严重的 倒也适用死刑吧  -----------------------------  @植物大战植物
21:02:34  药当年 家里赔偿够的话 估计3选1 死 死缓 无期  不死的可能性至少2/3  但是舆论一边倒 加上几个专家的言论滑天下之大稽 犯了众怒 也证明了药其实也就是个小角色 像铁道部志军这样的舆论无论怎么倒 死不了就是死不了  -----------------------------  @叶落花开自有时
00:35:08  你还真能把两件事混为一谈,经济犯罪判死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药家鑫的话就算他赔偿够不判死也会产生极恶劣的影响,给人的感觉就是杀人是富人的游戏,同样杀了人,可能富人的行为更恶劣但是因为有钱就可以免死,穷人的话没钱赔就只能死路一条  -----------------------------  @xiaoyunche楼
00:39:06  +1,很多人说药家鑫不该死不过是因为张妙是个穷人罢了,我就问一句如果张妙是警察呢?!药家鑫死三次都够了吧!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有一个女警死了,三个凶手都被判死刑了!如果换成一个老百姓死了,会连杀三个人吗?!不是说少杀慎杀的吗?!  -----------------------------  哪有什么混为一谈 就讲了句赔偿
也是因为当初网络批药的时候 很多就是冲着他家军代表 各种房子车子的概念去的
也没有穷人该死富人不该死的意思
提了下政治犯 就是说下 舆论之类能吹吹风的最后官意民意能统一的也就还是针对穷人
  楼上两位要是觉得该死就该死吧 我对药的死没惋惜也没意见
  @xiaoyunche2013
00:23:00  @yinandhua
20:23:45  我从来没想过药家鑫是社会舆论把他逼死的,我一直以为他是咎由自取。同样,如果这个孕妇被判死刑,我也认为是咎由自取  ------  -----------------------------  @12点的早晨
21:13:05  或者可以这么说,法律草菅人命比个人草菅人命可怕的对。  药严格根据法律确实不是死立执  -----------------------------  @xiaoyunche2013 85楼
21:49:02  你说就是真的了?!你是法官吗?!人家法官都判了死立执了,你的意思是说你比人家法官还英明?!笑死人了!  -----------------------------  药加鑫案是现在法学课讲到舆论干涉司法的时候,必然要提的案例。你和可以随便找个学法的人问问,只要他学的不是太烂,都可以回答你。楼里也很多人说了,不是我一个人说了说的就是真的。OK?  法官判了死立执,是受到了舆论强烈的干涉的结果。他不是英明,他是没有办法。
  @xiaoyunche2013
00:23:00  @yinandhua
20:23:45  我从来没想过药家鑫是社会舆论把他逼死的,我一直以为他是咎由自取。同样,如果这个孕妇被判死刑,我也认为是咎由自取  ------  -----------------------------  @12点的早晨
21:13:05  或者可以这么说,法律草菅人命比个人草菅人命可怕的对。  药严格根据法律确实不是死立执  -----------------------------  @xiaoyunche2013
21:49:02  你说就是真的了?!你是法官吗?!人家法官都判了死立执了,你的意思是说你比人家法官还英明?!笑死人了!  -----------------------------  @沉椋
22:08:57  我前面的回复里提到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问题。药只是可以不立即执行,而按照往常办案的经验,也的确是可以死缓的。  换种说法,如果药家有钱有势,给法官各种送礼各种施压,法官给判个无期,你们高兴么?  其实这跟用舆论干扰司法的性质是一样的  -----------------------------  @xiaoyunche2013
22:12:32  所以说啊,如果药家有钱有势,就算我们想用舆论干扰司法也不可能成功吧?!舆论跟权势比起来一文不值吧?!所以管舆论影响司法的也是欺软怕硬啊,不然你去管管用权势影响司法的人去啊!当然了,你管你没用啊!  -----------------------------  @沉椋
22:42:37  用舆论干扰司法也是错,用权势干扰司法也是错。  难道因为他错你就是对的?什么逻辑啊~  -----------------------------  @xiaoyunche楼
22:44:57  可是我们好欺负啊!我们比有权有势的人好对付啊!你敢说不是吗?!所以你就指责我们这些用舆论影响司法的吧,谢谢!  -----------------------------  有权有势的人干涉司法当然是错的。但是不代表用舆论干涉司法是对的。而且,舆论干涉司法是披着看起来很正义的外衣,甚至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舆论可以监督司法公正,但是干涉司法,和用强权破坏是没法没什么区别,你等于默认了强权也可以干涉司法。
  这两口子是如此赤裸裸地恶劣地故意地杀害分尸无辜的好心人~~~杀人偿命难道不应该吗~~有时候法律实在罗里吧嗦的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中国法律问题很多,  atm取17万和药家鑫按照法律可以判差不多的刑罚,  说不定谁不定谁先出狱哪?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太宽,很多法官的素质太差,腐败和其他权力部门一样,甚至更严重。这种情况司法完全独立,是法官和律师最希望的。民众有啥权力对抗法官法律的不公?和很多问题一样,只能慢慢来。。  回复第33楼(作者:@香蕉配巴豆 于
00:07)  没办法,法律只能是做到最大可能维护公正,但不是绝对的,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正义,天下也没有哪国的国……  ==========  
  @gupan楼
23:49:22  其实LZ单纯说法律这件事我同意你的看法,所谓的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么,但是在中国,法律有时候还起不到他该有的作用~~悲哀啊 犯了法的人,权贵阶层永远能比普通百姓更容易找到法律的漏洞,并能有相应的行动影响最后的判决结果,最近一年各种新词汇就是最好的说明,什么轮流发生性关系等等,不要怀疑中国人的创造力 呵呵 这才是普通百姓愤怒的地方,再说就该扯到政治体制上去了,没啥意思了  -----------------------------  轮流发生性关系,这词没错。  很多判决书上会写,某某,某某与某某轮流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我自己还写过这词呢,在还未定性为强奸的时候,写轮流发生性关系,是网友过于敏感了。  我记得这个微博有人出来辟谣了。但是很遗憾,造谣的转发量很大,辟谣的转发量寥寥无几。
  别的都赞同,但是那个药家鑫不就是该死吗?恶心杀人,毫无人性,怎么看都是死刑!
  学法律的妹纸一个。。。楼主说的没错,这个孕妇确实是不适用死刑,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不论大家觉得她怎么该死,法官判处也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加薪案很明显就是司法公正被妨碍了,法律术语有激情犯罪这一说,但当时大家都不理解包括我在内。。。  
  @瞪谁谁脑残
21:18:30  这就是一场蓄意谋杀!是合谋!应该不分主犯从犯!母畜生在公畜生实施犯罪的时候有主动按住被害人的双腿!!这不算合谋算什么!怎么就出了个从犯!!从哪里得出来的!!  没看楼主说的帖子!但是!这种非人类的罪恶的畜生居然还有支持···??!!  -----------------------------  @沉椋
21:38:44  我支持啥了……???  不过我的确不知道那个孕妇是否动手啊。按理都下了迷药了,她丈夫一个人就能搞定。咱俩说的估计不是一个版本,最后看公安侦查完的吧。我也没说她一定是从犯。  -----------------------------  @小小_西
22:32:48  话说你连整个事件经过都没有仔细看全过就跑来这里发帖子balabala的瞎BB啥~  -----------------------------  @沉椋 118楼
22:44:01  从案发到现在网上已经有好几个版本了,你能确定哪个才是离事实最接近的?  难道案发时你在现场?  -----------------------------  不管哪个版本!一个正义的人出于本心肯定是愿意同意那个可以使这对畜生可以得到应有惩罚的版本!当然,如果别有用心试图混淆视听的人就另当别论了!他们在二选一的情况下,选择了那个可以减轻这对畜生责罚的版本,然后大肆宣扬。
  @瞪谁谁脑残
21:37:42  @沉椋
你的良心呢?  -----------------------------  @沉椋
21:52:26  在我胸腔里放着呢~  你的脑子呢?  -----------------------------  @瞪谁谁脑残
22:11:00  跟你这种人说话真拉低档次。不知道你是出于何种目的来替这位毒妇辩白。希望你不要借法律之名颠倒是非黑白,为罪犯铺了一条生路。法律是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来辅助社会让它变得秩序有条,它是为人服务!它不是是非曲直的唯一判断标准。罪犯的行为已经违背了社会治安更甚涉及到影响了人文发展!如果此等社会的渣宰都可以收到法律的保护,那么这样的法律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不知道你是不是学习法律的,但是,既然你口口声声......  -----------------------------  @xiaoyunche楼
22:15:54  +1,法律保护南京刘老太的恶果已经体现了,至少没有那么多人敢去扶老人了!如果法律再保护这个毒妇,那以后谁还敢帮助孕妇呢?!就不怕被人害了吗?!  -----------------------------  对!这个恶劣事件触犯众怒百分之九十是因为这对畜生的丧尽天良,还有百分之十出于私心,是因为这对畜生严重伤害了经常乐于助人的善良人们的心!
  @子安控 132楼
23:04:12  不知道楼主多大,还在为TC的法律而意气风发,我只能说无语。我这里不对孕妇一案做任何评价,单单谈下TC的法律  在TC,法律这种东西是为贫民老百姓所设,法律到了某种阶层就完全不起作用了,那些判了刑的特权阶层多半是因为后台不够硬或者派系斗争失败所致,完全不是TC的法律有多公正!  所以奉劝楼主若真是法律工作者,还是出国吧,在国内是没有你所想的那种公正的法律存在的,或者说这种法只存在在老......  -----------------------------  做为看美剧N年的人....我觉得你说的那些东西怎么更像老美家发生的事.....只要有权有势,就可以掩盖一切证据.....再请个好律师.....基本上,你就可以重回社会....老外的媒体由于可以人为的操控,更容易偏帮有权势的人...  可能你把老美的个人英雄看在眼里了.....却没想到这背后本身就有多畸形....才体犯罪危害国家,却让一个小民去拯救国家,打击犯罪....最后还可能搞出个犯罪逃脱,来个续集.....这种变态的文化,长期下来,只会消磨人的意志...
  楼主,你要知道你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人群呀。讲法律法治,也要求听的人得有一定的智商好不
  一枪毙了她太便宜她  把她关在黑屋子里,灯光搞得阴森恐怖的,里面放恐怖配乐,四面墙贴满受害人照片,吓不死她!
  @huanjingbiren 207楼
00:38:40  @沉椋
23:25:47  我已经在被群攻了……  —————————————————  我还很理智!你们也别说我圣母啥的,别骂我!我真的很脆弱的 单纯说下我的感受!楼主所表达的意思硬是被某些情绪激动的大哥大姐,或者是小弟小妹给歪解了!LZ只是把他可能感觉要发生的事情说出来,为什么你们就总是觉得LZ在为那渣女说话呢!关于法律这一块,我们都是善良的小市民,关于这起恶劣事件,自有人去处理,处......  -----------------------------  ···姑凉你好善良,你没看见她的言论么,她觉得“大家这是在民意绑架法律,这是犯傻的行为,药家鑫就被逼死了,我们不该再逼死一个,这样的社会会越来越混乱”你觉得这种语言不是在为毒妇辩护是什么??????合着大家就应该选择闭嘴,然后让此毒妇悄无声息的情况下利用孩子杀人然后再利用孩子得到一块免死金牌?然后判20年或者10年,来换取一个善良的无辜女孩子的一声????你觉得这样真的好么···这件案例太典型,影响太恶劣,如果毒妇可以获得赦免,那么谁能保证不会有人来效仿,来伤害无辜的人呢?这种社会渣宰如果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社会才会越来越混乱吧!你说呢,姑娘。
  法律有点让人看不明白   像药家鑫 是该死 但是我记得又有一个什么杀人犯 杀了几个人了  结果一自首 就可以死缓了 药家鑫好像也有自首情节吧 而且远没这个人恶劣  然后一个空姐 代购 被判了十年 照这个标准 那些个大贪官 都不知道该死多少次
  回复第28楼(作者:@沉椋 于
23:42)  @你糯米呀  @tmmd小娘皮
20:18:19 圣母你好!慢走不……  ==========  楼主你在呼吁老百姓支持司法独立,但是现在的中国有几个老百姓真正能影响司法判决,即使有,又有几例?而且还是仅有的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公愤的影响极为恶劣的案件,而真正大面积影响司法独立的不正是那些官商中所谓的社会上层之人,官家孩子犯事了,怎么解决的,大家心里都清楚吧,有钱之人怎么解决也清楚吧。普通老百姓有几个有能力扭转乾坤。所以一旦恶性事件被暴光,老百姓都希望恶有恶报。楼主要是支持司法独立,那你就先去呼吁社会上层尊重法律吧,在这叫哮平民支持司法律独立貌似没什么用  
  @超人是不会死的 13楼
20:51:29  楼主说的不错!  和谐社会就要法制!  这个女的想想不死也好,只有她活着才能最大程度的报应和惩罚她自己的儿子——当然她是不在意孩子的死活,那个孩子对她来说从头至尾就是个工具。行骗工具、脱罪工具、传宗接代工具、将来出狱的养老工具!  她死了,血债血偿了,时间久了热点过去了人们也就淡忘了这件事,她的儿子兴许还能隐姓埋名的过人的生活,也许不知道自己罪恶的出身还有机会得到幸福。  可她恰恰不死,她一天不死舆论一天不会消除的,毕竟社会是有伦理道德的,而伦理道德又不是圣母发个贴喊口号就能扭转的。  母畜生现在千方百计的留着命就是要未来亲自折磨报应她自己的孩子——这么下贱的一个人,恶性杀人犯!!!20年后出来也没有工作没有技能没有劳保,必然会去找她的儿子养活她,那她的孩子正好到了求职、结婚的年龄——那会这该有多惨啊!!  找个姑娘结婚???圣母们!你们谁肯把自己家闺女嫁给他的站出来!这种出身根本经不住打听!  找个工作???露馅了谁敢和杀人犯的后代共事?哪怕是只有万分之一的几率还怕他哪天发飙就谋财害命呢。圣母们,你们谁敢开个公司雇用他或者肯让自己的儿女和他共事的站出来!  能勉强活命就不错了,还得带上这种老娘,还得养活她,这个孩子的命运真是惨到家了——反正是报应,他妈自己的不肯承担报应,就是铁定报应到这个孩子身上了呗!  别看圣母现在呼吁这个呼吁那个,全天涯就她们最好心最善良,到现在帖子发了几十个,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出钱出力组织领养,还妄想真有“好心人”能送国外给最好的教育?——没网络后面躲着,正常人谁敢出头谁愿意出头挑战大众的心理底线啊!  还真以为找个马甲上上天涯就一呼百应了,然后社会就都绝口不提特别关爱这个孩子了?用脚想也不可能!  他妈不死,这个孩子这辈子就算废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虽然是他爹妈干的,但是一旦暴露注定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没有爱情——同情他的圣母还光喊口号不办事,世界上又没有不透风的墙  法律公道啊!的确杀人犯死了一了百了太便宜她了,还是折磨她孩子一辈子比较公道!  -----------------------------  排这位.....我一直在说这孩子还是堕胎的最好....什么无辜,什么法律.....在社会人际关系面前,一切都是虚的.....人们的歧视那是赤裸裸的.....这样的人生,让一个白纸般的孩子健康阳光活到20岁,简直是开玩笑......  如果因此而心理变态那样的活一辈子,才是最大的折磨......真把生不如死这个词演绎在人世间...
  @福寿膏啊 264楼
09:22:15  一枪毙了她太便宜她  把她关在黑屋子里,灯光搞得阴森恐怖的,里面放恐怖配乐,四面墙贴满受害人照片,吓不死她!  -----------------------------  如此恶毒的想法我实在是太喜欢了!!不过··这种丧尽天良的畜生,在节目中都没有丝毫忏悔··她真的会害怕受害人照片么- -!我在想,可不可以让一个催眠师,对她实施刑罚!让她无时无刻不处在惊恐阶段!!
  楼主傻逼
  @福寿膏啊
09:22:15  一枪毙了她太便宜她  把她关在黑屋子里,灯光搞得阴森恐怖的,里面放恐怖配乐,四面墙贴满受害人照片,吓不死她!  -----------------------------  @瞪谁谁脑残 269楼
09:31:42  如此恶毒的想法我实在是太喜欢了!!不过··这种丧尽天良的畜生,在节目中都没有丝毫忏悔··她真的会害怕受害人照片么- -!我在想,可不可以让一个催眠师,对她实施刑罚!让她无时无刻不处在惊恐阶段!!  -----------------------------  这个主意好,最好让她一辈子不能安生
  原来很多人都不知道孕妇是不能判死刑和死缓的么。。。。
  回复第243楼(作者:@xiaoyunche2013 于
01:25)  @水贴2013
20:21:54  药家鑫
不就是故意杀人……  ==========  我们的法律漏洞太多,仅自首这一说,有多少杀人犯以此为借口钻法律的空子,当时看药加鑫案子他算哪门子自首,说他自首的人是没思考吗  
23:37:17  @水贴2013
20:21:54  药家鑫
不就是故意杀人吗
  不该死?  谁逼的?  你要是说别人逼着死的,那还有别人要逼着活的呢,atm故障娶17w的那个,...  -----------------------  自首又不是万能的 又不是免死金牌
  从法律角度讲楼主说的一点没错  但是你要知道,国家是由人组成,法律也是由人所制定  法律不是圣旨,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是完美的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一个帖子,讲的是刑满出狱的一些人  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在北京摔死幼儿的那个人也是刑满出狱  说实话,我一直对坐过牢的人存有偏见,以前在社区工作的时候见识了太多  关于药家鑫,关于这个孕妇,他们的罪行令人发指  但是法律上又存在着一些规章制度,不能给与他们应得的惩罚  这个时候就应该是舆论起作用的时候  这个并不是践踏法律的尊严,而是维护法律保护公民的权益,保护因为她们的禽兽行为而受害的人们,告诫后人不要自作聪明。
  回复第14楼(作者:@1314746 于
20:53)   @你糯米呀   @tmmd小娘皮
20:18:19 圣母你好!慢走不送! …… ==========真实党的好儿子  
  @小小小小小彤
23:08:42  就算是药事件,我也不认为是错杀,这对贱人不死能抗议游行吗  -----------------------------  @xiaoyunche楼
23:13:25  说的好,TC连抗议游行都不行,我们怎么用舆论影响司法啊?!难道在网上喊两声就能影响了?有些傻逼居然说我们是网络暴民,笑死人了!  -----------------------------  握爪
  回复第55楼,@miuodie  我建议把她放出来,让社会来淘汰她。让她的父母村民嫌弃它,找不到工作所有人唾弃她,他就活不好。   关进去tmd还让他有免费的饭吃有地方睡,太tmd滋润了  --------------------------  可以杀人抢劫啥的啊,熟练工了  
  楼主病得不轻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那她是在审判之前生出来了啊,不在你说的范围内哦。  
  社会需要法治。人人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才是真正文明的社会。  不过有些人确实该死又罪不至死,筒子们看过怨屋本铺没有?
  @miuodie 55楼
21:02:16  我建议把她放出来,让社会来淘汰她。让她的父母村民嫌弃它,找不到工作所有人唾弃她,他就活不好。  关进去tmd还让他有免费的饭吃有地方睡,太tmd滋润了  -----------------------------  就这样的进了监狱也是天天挨打的吧?  我倒支持她判无期,一辈子受折磨,顺带着她一家子都不会好过,逢年过节的想想她还在监狱呢,她儿子上学会被人指指点点:看,他妈就是怀着他的时候装病骗小姑娘回家供他禽兽爸爸强奸的,还把人家小姑娘杀了,真是个孽种!不过最好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减刑,我觉得对于这种本该死刑但是因为怀孕等原因改判死缓无期的就应该不能减刑,或者像国外那样,一判判个几百年,减刑也减不了多少,要不以后得有多少人仗着自己是孕妇去杀人啊
  回复第268楼(作者:@ 于
09:31)  @超人是不会死的 13楼
20:51:29  楼主说的不错!  和谐社……  ==========  
  那就把她安排给最恶毒的狱友,天天24小时轮流折磨她,坐牢做到死。
  @sura1978 58楼
21:05:06  同意卤煮的看法。司法需要独立。  现在闹的挺凶的李天一那个案子,如果李天一案受舆论压力影响真的遭到重判的话,我也觉得中国法制没救了。  【勿喷,知道天涯妹子三观正,我三观早就歪了,顶着锅盖逃了。】  -----------------------------  没事,你使劲逃吧,逃到杀人犯手里就稳妥了。
  其实楼主说的对,按法治社会来说她确实不能被判死~~~~  不过中国这个社会,尤其是中国的老百姓想法都是,我想你法治的时候法治,想你人治的时候人治,而且你要是让他说出个标准来限定什么时候法治什么人治她也说不出来~~所以现在这种影响范伟大的官司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控制舆论导向~~~把老百姓都变成枪就对了~~
  好矛盾啊。。。  还是觉得中国古代的某些法律比较公平公正。。。  比如杀人偿命、发配边疆等。。。  处处讲人权,死人孕妇的人权倒是被保证了,实在不能理解才判20年啊,到时候被害人的父母还在辛苦地活着,却要眼睁睁地看着死女人重获自由,真不公平啊。20年后,这女人的孩子也长大了,正好可以给她养老了吧,就算孩子不愿意,貌似法律也要强制执行啊。  以前我也觉得应该维护司法公正,可法律要公平,大家才愿意去维护法律啊,如果法律只会给人们带来痛苦,那这个法律只能是作为恶法存在了。。。  可怜的胡伊萱,可怜的胡家父母,其实我也觉得这个婴儿好无辜,莫名其妙被当成犯罪工具,莫名其妙背上一辈子的恶名。
  @沉椋   单纯被药家鑫炸出来的。  药家鑫故意杀人,为什么不可以死刑?  就你这种学法律的喜欢混淆视听。  求不要侮辱法律好吗?
  @醉卧花底间
12:11:09  楼主 这个案子绝对不能从一般杀人案上判断  首先我很赞成你 任何事件都要依法办理 如果人类开始动用私刑 那就等于文明倒退  但是请你仔细分析一下 该案和以往的普通奸杀案有何区别  第一:该案不属于仇杀劫杀情杀三种常规案件之中 嫌犯跟被害人素不相识 这也就区别开那些有因果关系的杀人案 好比张三家暴妻子 妻子忍无可忍杀了丈夫 亦或者为钱劫杀这些寻常的案子  第二:基于上边一点 考虑一下杀人动机和杀......  -----------------------------  @angela0526ABC 165楼
23:28:23  写的很好!!赞!  我本身学法,我们一家搞法律。讨论的时候很明确的说,男的必定死刑,死缓都没可能。  女的肯定不能死刑,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孕妇不得执行死刑或者缓刑。考虑到这个孩子姥姥姥爷都不养,有可能监外执行。  我本人觉得这个孕妇罪无可恕,但是国家白纸黑字刑法明文规定不能死刑的情况,因为舆论判了死刑,这个国家的司法就无可救药了。  甄嬛说过,死是最大的解脱,所以她不肯弄死安陵......  -----------------------------  啊,这么说想想也是,直接给她花生米太便宜那贱人了,让她出来吧,舆论来慢慢弄死她!比直接一枪委婉多了。
  @Susu丶 222楼
00:53:16  孕妇事件不评论,但是从药家鑫的案子来说,我只想到4个字,楼主傻逼。  药家鑫,判死缓在法律上是合理的,量刑略轻,判死立执,在法律上也是合理的,并没有什么出界的地方,根据犯案情节来看,严判,重判,并不出格,不知道楼主的舆论逼死药家鑫的说法从何而来?  最后关于自首情节,《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  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  再说一句,求不要动辄认为平民弄死药家鑫。  请记住:不作死就不会死。
  @瞪谁谁脑残
21:18:30  这就是一场蓄意谋杀!是合谋!应该不分主犯从犯!母畜生在公畜生实施犯罪的时候有主动按住被害人的双腿!!这不算合谋算什么!怎么就出了个从犯!!从哪里得出来的!!  没看楼主说的帖子!但是!这种非人类的罪恶的畜生居然还有支持···??!!  -----------------------------  @沉椋
21:38:44  我支持啥了……???  不过我的确不知道那个孕妇是否动手啊。按理都下了迷药了,她丈夫一个人就能搞定。咱俩说的估计不是一个版本,最后看公安侦查完的吧。我也没说她一定是从犯。  -----------------------------  @瞪谁谁脑残 81楼
21:46:06  我是在说你说的隔壁支持母畜生的帖子,没说你。  但是你的言论恕我不敢苟同。我认为··这已经不仅仅是民意所向的问题了。这对畜生的所最所谓已经超脱了道德伦常。死了是罪有应得!如果他们这种畜生都可以因为钻了法律的空子而逃脱的罪责,这样的社会才会越变越糟!  -----------------------------  我顶楼主哈  因为首先不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 如果什么事情都用觉得 认为 事情会变得非常可怕  其次大众都是有盲目性以及容易被影响 很多帖子到最后不是都反转了么?  我认为司法应该独立与公正 法律的白纸黑字
应该怎么判 就怎么判  而不能被大众的舆论所影响  如果觉得法律不公正 应该申请对此条进行修正 以防止在此发生
  @注册很难有木有 98楼
22:09:36  药家鑫那个案子绝对是被舆论给弄死的~~~我学法的同学也这么和我说~~他完全不用死的~~~~~  -----------------------------  他不死
中国的法律就死了  不要把全盘照抄欧美法律作为金科玉律  现阶段中国废除死刑的条件就根本不具备
  楼主一句药八刀是被逼死的
你的法律水平也不过如此
充其量是追在欧美屁股后面的洋奴而已
  @瞪谁谁脑残
21:18:30  这就是一场蓄意谋杀!是合谋!应该不分主犯从犯!母畜生在公畜生实施犯罪的时候有主动按住被害人的双腿!!这不算合谋算什么!怎么就出了个从犯!!从哪里得出来的!!  没看楼主说的帖子!但是!这种非人类的罪恶的畜生居然还有支持···??!!  -----------------------------  @沉椋
21:38:44  我支持啥了……???  不过我的确不知道那个孕妇是否动手啊。按理都下了迷药了,她丈夫一个人就能搞定。咱俩说的估计不是一个版本,最后看公安侦查完的吧。我也没说她一定是从犯。  -----------------------------  @瞪谁谁脑残
21:46:06  我是在说你说的隔壁支持母畜生的帖子,没说你。  但是你的言论恕我不敢苟同。我认为··这已经不仅仅是民意所向的问题了。这对畜生的所最所谓已经超脱了道德伦常。死了是罪有应得!如果他们这种畜生都可以因为钻了法律的空子而逃脱的罪责,这样的社会才会越变越糟!  -----------------------------  @quans楼
10:10:16  我顶楼主哈  因为首先不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 如果什么事情都用觉得 认为 事情会变得非常可怕  其次大众都是有盲目性以及容易被影响 很多帖子到最后不是都反转了么?  我认为司法应该独立与公正 法律的白纸黑字
应该怎么判 就怎么判  而不能被大众的舆论所影响  如果觉得法律不公正 应该申请对此条进行修正 以防止在此发生  -----------------------------  这意思就是那些因为法律不健全的人而被罪犯钻了空子杀死的无辜人们纯属活该了?大家用自己一点微薄里的力量来为被害人讨回公道有什么不对的?司法独立,但它不是天!它是为人服务!而不是为罪犯服务!也不能成为无辜人民的枷锁!
  @醉卧花底间
12:11:09  楼主 这个案子绝对不能从一般杀人案上判断  首先我很赞成你 任何事件都要依法办理 如果人类开始动用私刑 那就等于文明倒退  但是请你仔细分析一下 该案和以往的普通奸杀案有何区别  第一:该案不属于仇杀劫杀情杀三种常规案件之中 嫌犯跟被害人素不相识 这也就区别开那些有因果关系的杀人案 好比张三家暴妻子 妻子忍无可忍杀了丈夫 亦或者为钱劫杀这些寻常的案子  第二:基于上边一点 考虑一下杀人动机和杀......  -----------------------------  @angela0526ABC
23:28:23  写的很好!!赞!  我本身学法,我们一家搞法律。讨论的时候很明确的说,男的必定死刑,死缓都没可能。  女的肯定不能死刑,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孕妇不得执行死刑或者缓刑。考虑到这个孩子姥姥姥爷都不养,有可能监外执行。  我本人觉得这个孕妇罪无可恕,但是国家白纸黑字刑法明文规定不能死刑的情况,因为舆论判了死刑,这个国家的司法就无可救药了。  甄嬛说过,死是最大的解脱,所以她不肯弄死安陵......  -----------------------------  @缘醉仙阁 289楼
09:58:33  啊,这么说想想也是,直接给她花生米太便宜那贱人了,让她出来吧,舆论来慢慢弄死她!比直接一枪委婉多了。  -----------------------------  这种一点都不知悔改从没有一点悔过之心的人怎么可能会在乎舆论····他们一家子从没给受害人道过谦
  @超人是不会死的 13楼
20:51:29  楼主说的不错!  和谐社会就要法制!  这个女的想想不死也好,只有她活着才能最大程度的报应和惩罚她自己的儿子——当然她是不在意孩子的死活,那个孩子对她来说从头至尾就是个工具。行骗工具、脱罪工具、传宗接代工具、将来出狱的养老工具!  她死了,血债血偿了,时间久了热点过去了人们也就淡忘了这件事,她的儿子兴许还能隐姓埋名的过人的生活,也许不知道自己罪恶的出身还有机会得到幸福。  可她恰恰不......  -----------------------------  顶
  @醉卧花底间
12:11:09  楼主 这个案子绝对不能从一般杀人案上判断  首先我很赞成你 任何事件都要依法办理 如果人类开始动用私刑 那就等于文明倒退  但是请你仔细分析一下 该案和以往的普通奸杀案有何区别  第一:该案不属...  -----------------------  完全同意 但是不知有没有孕妇判死刑的先例呢?
  @沉椋 169楼
23:34:20  我只是认为这个社会需要一种秩序,而法律在目前看来就是最好的秩序。  法律的确没有办法保证完美无缺,虽然它有时候看起来冷血,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能懂法知法守法,那么整个社会是可以良好运行的。如果因为个案就认为法律不公平,进而大家认为这样的法律没必要遵守,那可以想象长此以往社会秩序只能更加恶化,我们的生活将会更加糟糕。  这需要每个人的努力,我愿意为了维护这个秩序而努力。虽然你不看好,但是也请不......  -----------------------------  如果你觉得在这空讲一些所谓法规法律可以平复别人对这个事愤慨的情绪。如果你觉得麻木才是人面对这个事该有的态度。如果你觉得这个事按照法律判决就能让所有人觉得平静。那只能说。你麻木不代表别人麻木。你所觉得的清醒也不过是凌驾于别人不幸之上的凉薄。。。  我不否认你说的道理也不否认你可能所怀的好意。但别把这么大帽子扣在上面。你真觉得大家的看法可以改判?还是可以改变法律?不管我们觉得这个事怎么悲伤。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LZ你懂法。那你也该明白很多事不是光靠这些硬梆梆的法律就可以说翻篇就翻篇的。不公平的不是法律。而是那些不按照法律来导致伤害了那些无辜他人的人。这样的人最后还要依靠法律来去获得救赎。LZ可以觉得公平。也可以尽自己的努力去维持秩序。但这样的想法不能强加别人接受。。。
  @xiaoyunche2013
00:23:00  @yinandhua
20:23:45  我从来没想过药家鑫是社会舆论把他逼死的,我一直以为他是咎由自取。同样,如果这个孕妇被判死刑,我也认为是咎由自取  ------  -----------------------------  @12点的早晨
21:13:05  或者可以这么说,法律草菅人命比个人草菅人命可怕的对。  药严格根据法律确实不是死立执  -----------------------------  @xiaoyunche2013
21:49:02  你说就是真的了?!你是法官吗?!人家法官都判了死立执了,你的意思是说你比人家法官还英明?!笑死人了!  -----------------------------  @沉椋
22:08:57  我前面的回复里提到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问题。药只是可以不立即执行,而按照往常办案的经验,也的确是可以死缓的。  换种说法,如果药家有钱有势,给法官各种送礼各种施压,法官给判个无期,你们高兴么?  其实这跟用舆论干扰司法的性质是一样的  -----------------------------  @xiaoyunche2013
22:12:32  所以说啊,如果药家有钱有势,就算我们想用舆论干扰司法也不可能成功吧?!舆论跟权势比起来一文不值吧?!所以管舆论影响司法的也是欺软怕硬啊,不然你去管管用权势影响司法的人去啊!当然了,你管你没用啊!  -----------------------------  @沉椋
22:42:37  用舆论干扰司法也是错,用权势干扰司法也是错。  难道因为他错你就是对的?什么逻辑啊~  -----------------------------  @xiaoyunche2013
22:44:57  可是我们好欺负啊!我们比有权有势的人好对付啊!你敢说不是吗?!所以你就指责我们这些用舆论影响司法的吧,谢谢!  -----------------------------  @12点的早晨 254楼
09:00:29  有权有势的人干涉司法当然是错的。但是不代表用舆论干涉司法是对的。而且,舆论干涉司法是披着看起来很正义的外衣,甚至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舆论可以监督司法公正,但是干涉司法,和用强权破坏是没法没什么区别,你等于默认了强权也可以干涉司法。  -----------------------------  笑死人了,难道我不默认强权可以干涉司法,强权就不干涉司法了?!有本事去管强权干涉司法啊!难道是看我们好欺负才管我们的吗?!
  @xiaoyunche2013
00:23:00  @yinandhua
20:23:45  我从来没想过药家鑫是社会舆论把他逼死的,我一直以为他是咎由自取。同样,如果这个孕妇被判死刑,我也认为是咎由自取  ------  -----------------------------  @12点的早晨
21:13:05  或者可以这么说,法律草菅人命比个人草菅人命可怕的对。  药严格根据法律确实不是死立执  -----------------------------  @xiaoyunche2013
21:49:02  你说就是真的了?!你是法官吗?!人家法官都判了死立执了,你的意思是说你比人家法官还英明?!笑死人了!  -----------------------------  @12点的早晨 253楼
08:50:34  药加鑫案是现在法学课讲到舆论干涉司法的时候,必然要提的案例。你和可以随便找个学法的人问问,只要他学的不是太烂,都可以回答你。楼里也很多人说了,不是我一个人说了说的就是真的。OK?  法官判了死立执,是受到了舆论强烈的干涉的结果。他不是英明,他是没有办法。  -----------------------------  问题是你有证据吗?!你可以随便去找一个学法的人问问,没有证据你说什么都是白搭吧?!我承认法官可能是受到影响了,问题是你没有证据你就能这么说?!那我没有证据说您是个傻逼,你同意吗?!
  @水贴2013
20:21:54  药家鑫
不就是故意杀人吗
  不该死?  谁逼的?  你要是说别人逼着死的,那还有别人要逼着活的呢,atm故障娶17w的那个,最后不还是死型,这个按照的是刑法哪条呢?  顺便问下,什么是法律...  -----------------------  @你糯米呀
20:41:59  死刑早就少用慎用了  故意杀人未必死刑  不过要加薪这种情节恶劣 影响严重的 倒也适用死刑吧  -----------------------------  @植物大战植物
21:02:34  药当年 家里赔偿够的话 估计3选1 死 死缓 无期  不死的可能性至少2/3  但是舆论一边倒 加上几个专家的言论滑天下之大稽 犯了众怒 也证明了药其实也就是个小角色 像铁道部志军这样的舆论无论怎么倒 死不了就是死不了  -----------------------------  @叶落花开自有时
00:35:08  你还真能把两件事混为一谈,经济犯罪判死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药家鑫的话就算他赔偿够不判死也会产生极恶劣的影响,给人的感觉就是杀人是富人的游戏,同样杀了人,可能富人的行为更恶劣但是因为有钱就可以免死,穷人的话没钱赔就只能死路一条  -----------------------------  @xiaoyunche2013
00:39:06  +1,很多人说药家鑫不该死不过是因为张妙是个穷人罢了,我就问一句如果张妙是警察呢?!药家鑫死三次都够了吧!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有一个女警死了,三个凶手都被判死刑了!如果换成一个老百姓死了,会连杀三个人吗?!不是说少杀慎杀的吗?!  -----------------------------  @植物大战植物 252楼
08:49:23  哪有什么混为一谈 就讲了句赔偿
也是因为当初网络批药的时候 很多就是冲着他家军代表 各种房子车子的概念去的
也没有穷人该死富人不该死的意思
提了下政治犯 就是说下 舆论之类能吹吹风的最后官意民意能统一的也就还是针对穷人  楼上两位要是觉得该死就该死吧 我对药的死没惋惜也没意见  -----------------------------  呵呵,我不知道别人,但我为啥批评药,是因为李玫谨教授说的弹琴论!不信去百度去!你不要想当然了,认为人人都是冲着他家军代表 各种房子车子的概念去的 !
  前面半段看看有理,后面药家鑫说舆论逼死,呵呵。兰州你他妈屁股长脑袋上了吧,故意杀人,不是死刑是什么,脑残还敢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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