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加盟共和国有汉人共和国吗?

俄国现占中国领土上有汉族人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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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3 &匿名提问 发布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的历史比较 王晓荣      [摘  要]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之间有着密切的历史联系,两者在理论的历史使伞、实质和意义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相同或相似之处,同时在一些具体情况上又存在着明显区别。通过这个历史比较,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刻地领会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所蕴藏的丰富的历史内涵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列宁;毛泽东;新经济政策:新民主主义       新经济政策是列宁晚年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  建设过程中提出的一个重要理论,是列宁主义的  重要组成部分。新民主主义是毛泽东在领导中国  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个重要理  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毛泽东新  民主主义的概念中,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  主主义建设两部分内容,新民主主义革命只是手  段,其目的是要建立新民王主义社会,以奠定社  会主义的物质文比基础。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实施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经济是基  础,新民主主义在经济上允许非公有经济存在的  要求必然反映在政治和文化上,新民主主义的政  治和文化也只能建立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基础  上,因此,经济更具有决定意义。本文即着重从  经济层面,把苏联的新经济政策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进行历史比较。   (一)   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作为社会主义理论的一次崭新尝试,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仅仅只表现于当时俄国的空间和时间,它第一次为经济落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指明了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因此也深深地影响了广大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在中国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提出、实施的反复过程中,毛泽东多次将新民主主义与新经济政策联系起来考虑。   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最早在建党及大革命时期就已传人中国。[1]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也比较早地对新经济政策进行思考和研究,他肯定新经济政策理论所具有的普遍意义,以苏联实行新经济政策的经验为借鉴,开结合中国革命和社会实际,进行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创造。1945年党的七大期间,毛泽东在口头政治报告中,联系俄国当年的情况说:“我们不要怕发展资本主义。俄国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还有一个时期让资本主义作为部分经济而存在,而且还是很大的一部分,差不多占整个社会经济的百分之五十。”他批评党内有的同志急于消灭资本主义的思想,说:“我们的同志对消灭资本主义急得很。人家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了,还要经过新经济政策时期,又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时,集体农庄发展了,粮食已主要不由富农出了,才提出消灭富农,我们的同志在这方面是太急了。”[2]在七大的结论中,毛泽东强调:“中国也要发展资本主义。……我们提倡的是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有它的生命力,还有革命性。……它的性质是帮助社会主义的,它是革命的、有用的,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的。”[3]   建国后毛泽东所领导的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对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理论也有运用,如对国家资本主义思想和合作制思想的运用;但也有中国自己的创新,如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赎买政策等。在改造的具体途径上有中国自己的创造,但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体制上,又搬用了苏联模式。从改造的结果看,有成功,也有失误。针对三大改造中出现的一些问题,1956年底至1957年初,毛泽东在与工商界民主人士的谈话中,又联想到俄国曾实行过的新经济政策,认为俄国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时间太仓促。他说:“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4]这期间,毛泽东几次提到中国还需要继续实行一段新经济政策,他说:“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5]“苏联的革命准备没有象我们这样长。再一层我们没有对资产阶级一律没收,经济没有他们那么大的破坏。后头他们搞新经济政策,三年两年就宣布结束,何必这样忙呢?……我们已经搞了3年,再搞7年、13年,不行再延长它三、二年。”[6]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提出了中国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著名论断。可见,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思想和实践为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这使新民主主义与新经济政策之间有着密切的历史联系。   (二)   新民主主义和新经济政策,在历史发展上具有密切关联,而从理论的历史使命、实质和意义等方面看,也有重要的相同或相似之处。   1.从理论的出发点和历史使命看:   中国和俄国原先都是经济、技术十分落后的农业国家,小农人口占多数。新经济政策和新民主主义的提出,都充分考虑了中俄两国生产力不发达的实际,都是针对小农经济占优势地位的具体国情而提出的。列宁分析说,俄国在革命前是一个资本主义发育不充分、封建遗留还很多的落后国家,要在这样的国家创造出“新社会因素”,就必须借助于商品市场经济,他强调,新经济政策是小农国家通往社会主义的必经之路。中国新民主主义理论与实践所依据的基本原则即毛泽东所说“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7]。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到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时,毛泽东仍强调,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在落后状态,因此在革命胜利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应当容许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就新经济政策和新民主主义所要完成的历史使命而言,都是要迅速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状态,实现国家工业化。列宁很早就认识到增加财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真正和唯一的基础只有一个,这就是大工业。大工业是社会主义赖以建立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如果没有资本主义的大工厂,没有高度发达的大工业,那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而对于一个农民国家来说就更谈不上社会主义了”[8]。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后,最根本的需要就是大大提高生产力,建设工业化。实行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主张从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情出发,通过向农民让步,允许农民自由贸易,在小农生产力提高的基础上来恢复和发展大工业,实现工业化和电气化。   在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历史使命的论述中,如果去掉推翻三座大山夺取政权的政治任务,只就其经济建设的使命而言,主要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明确指出:中国落后的原因,主要的是没有新式工业,我们共产党是要努力于中国的工业化的,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中国社会的进步将主要依靠工业的发展,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工业必须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经济基础。”[9]在1945年《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毛泽东提出:“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10]1949年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又郑重宣布:革命胜利后,党的中心任务是生产建设,要把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   这就是说,无论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还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都是以中俄两国经济文化落后的客观现状为出发点的,由此决定两者所承担的历史任务都是完成从落后的农业国到先进的工业国的转变,实现国家工业化。由于出发点相似,历史任务基本相同,客观要求的社会经济结构,比如由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等,也有颇多相同或相似之处。   2.从理论的实质看:   新经济政策和新民主主义,都是旨在解决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其实质都是怎样对待资本主义问题。新经济政策的“新”,是相对于旧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而言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把消灭商品、货币、市场的理论付诸实践,强调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而新经济政策主张迂回过渡。列宁认为,在本国没有比较丰富的资本主义遗产是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最大障碍,只有充分利用资本主义所达到的技术和文化成就,才能为实现社会主义创造物质条件。他说:“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11]实施新经济政策,就是在很大程度上转而恢复资本主义。无产阶级政权不是要试图禁止或堵塞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是努力把这一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只要国家支配着大的生产资料,就能决定经济制度的性质和经济发展的趋向。很显然,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就是在无产阶级国家掌握经济命脉的条件下利用资本主义来发展社会主义。   新民主主义的“新”,是针对旧民主主义而言的,这个“新”上要体现在共产党的领导和非资本主义前途这两点上。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理论,实际上是既要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也要担负发展资本主义的任务,这是中国资产阶级没有解决的大问题。毛泽东肯定中国在一定条件下发展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他认为,在半殖民地牛封建的中国,资本主义经济没有得到正常发展,在这样的国家不论是夺取政权,还是进行国家建设,都要遇到怎样正确对待资本主义的问题。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任务是反帝反封建,并不是反对资奉主义,民族资产阶级是革命动力之一。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资本主义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这是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后不可避免的结果。确定在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下允许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以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这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实质和精华所在。   可见,不论是新经济政策还是新民主主义,都明确强调了由于经济落后而发展资本主义在客观上所具有的不可避免性。而就主观条件而言,无产阶级之所以能够利用资本主义为自己服务,从根本上说,是因为领导权的变化。在新经济政策和新民主主义框架内所实行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国家能够监督和调节的资本主义。这里的关键是“国家”变了,它不是资产阶级的国家,而是无产阶级的国家,这种由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所控制和监督的资本主义就能够为社会主义服务,而使国家避免资本主义前途。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发展资本主义,就成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有意识的自觉行为。   3、从理论在马克思定义发展吏上的意义看:    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应该怎样对待资本主义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在20世纪所遭遇的最大挑战。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和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都是把马克思、恩格斯“跨越论”的合理内核运用于具体实践的理论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中俄两国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上的这一实质相似的经历说明,对于东方落后国家来说,实施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战略,既能避免资本主义一切可怕的波折,又能吸收资本主义一切肯定的成就,既能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又能摆脱原有的贫弱状态,确立社会化大生产的主导地位,从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这是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途径。   4.从理论付诸实践的实际效果看:   新经济政策和新民主主义在历史上都有一个短时间的实施,并在当时取得显著的实践成效,使中俄两国的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俄国在20世纪20年代实行的新经济政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极大地促进了苏联经济在20年代的活跃,到1925年,国民经济各项指标超过1913年的历史最高水平。中国在建国初的新民主主义实践中,到1952年底,中国形成典型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工业生产总值(不包括手工业),国营企业已占百分之六十七点三,私营企业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七。”商业中,“全国商品总值的经营比重,国营加合作社经营现在也占百分之六十二点九,私人只占百分之三十七点一。”[12]多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在战后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均达到或超过1936年的历史最高水平。(三)   新经济政策和新民主主义都是涉及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某一特定阶段的重要思想理论。但由于产生的时空条件不同,因此两者在一些具体情况上又存在着明显区别。   1.从理论所处的社会背景看:   社会发展的起点不同。中国和俄国都属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东方落后国家,但两者“落后”的含义又有不同:俄国原属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国家。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在俄国取得长足发展,俄国甚至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的一员,但俄国的生产力水平与其他欧美国家相比,仍有很大距离。在列宁的眼中,俄国作为小生产占优势的资本主义国家,是欧洲的一个最落后的国家,是帝国主义链条中最薄弱的环节。而中国在19世纪中期以后,由一个封建国家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属于落后的前资本主义国家。就经济基础而言,中国比俄国更落后,生产力的起点更低,而且屡遭列强的侵略和宰割。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形成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毛泽东指出:中国革命首先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以完结其第一阶段。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中国革命第一步即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所取得的胜利成果,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经的一个过渡性阶段。而苏联的新经济政策产生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列宁在提出和实施新经济政策时,苏联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是苏联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所取得的胜利成果,它是属于苏联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发展阶段。中国在中止新民主主义实践时,急于跨入社会主义的大门,进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轨道。斯大林在放弃新经济政策时,苏联不仅已经驶入社会主义轨道,而且又急于赶超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向共产主义冲刺。   以上是两者在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性质上的不同。由此又决定其社会主要矛盾不同: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阶级社会,阶级矛盾仍是社会主要矛盾。资本主义因素与社会主义因素既共同存在又相互斗争,“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13]。而苏联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矛盾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不再是社会主要矛盾,但在后来的具体实践中阶级矛盾被人为地夸大了,并造成严重后果。国家政权性质不同:中国的新民主主义政权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几个革命阶级的民主联合专政,而苏联当时已经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是联共(布)党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   2.从理论提出的动因和发展态势看:   列宁提出新经济政策,是当时俄国特殊历史环境的产物,是内忧外患的严重困境逼出来的。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是世界资本主义链条上的薄弱环节。革命后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俄国,又是世界资本主义攻击的对象,遭到列强的经济封锁和军事进攻,加上内部白俄匪帮的强力反抗,使俄国又进入连续几年的国内战争,在此期间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使经济战线遭到惨重失败。1921年春内战结束时,全俄经济已陷入极大困境,饥荒遍及全国,工业总产值在1920年比战前减少近6/7,农业减少了1/2。严重的经济危机导致政治动乱,农民为反抗战时统制政策而举行暴动,工人不满和士兵叛乱等危急情况的出现,几乎使苏维埃政权夭折。面对困难,列宁果断地指出:“向纯社会主义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直接过渡,是我们力所不及的,如果我们不能实行退却,即把任务限制在较容易完成的范围内,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14]列宁所说的“退却”,就是采取新经济政策。其基本思路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允许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借助国家资本主义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利用资本主义的管理技术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等。可见,实行新经济政策是俄国迫于当时的危急环境所实行的一种退却,是列宁在总结战时共产主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痛苦思考和反复实践后所作的战略调整,而不是预先的理论构想。   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是在中国革命过程中对革命胜利后未来新中国发展的一种战略规划。它虽然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环境呼唤出来的,但提出新民主主义的理论与政策更多的是一种积极的理论思考和创造,更具有预见性。这一理论构思,是根据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的关系以及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运用于中国实际进行理论探索而取得的思想成果,它鲜明地反映了新时期的历史特点。毛泽东分析道:在国际上,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的发生,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方向,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时代,中国革命已经变成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在国内,由于中国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民族资产阶级具有局限性,而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即中国共产党已经产生并日益壮大,因此,中国革命首先是新民主主义,然后进入社会主义。毛泽东说: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来明确认识这一点的。“对于中国共产党人,任何的空谈和欺骗,是不会让它迷惑我们的清醒头脑的。”[15]   3.从理论提出、实施和放弃的主要人物看:    苏联的新经济政策是由列宁提出并实施,而由斯大林中止的。斯大林和列宁对新经济政策的思想认识不同。在考虑对俄国的发展战略进行调整时,列宁说:“‘战时共产主义’是战争和经济破坏迫使实行的。它不是而且也不能是一项适应无产阶级经济任务的政策。它是一种临时的办法。”[16]实践证明,这种政策作为极度贫困状态下战争环境的产物,具有明显的应急性、临时性和过渡性的局限,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政策,它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只能是失败的尝试。列宁勇敢地接受了实践的裁决,果断停止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提出以征收粮食税和允许农民自由贸易为中心内容的新经济政策。   在列宁看来,由于小生产占优势的经济条件,俄国必须经过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越不发达,所需要的过渡时间就越长。新经济政策是“我们找到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真正途径的唯一办法”,它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构想,“是一个要在若干年内长期实行的政策”[17]。但斯大林对新经济政策的理解不同于列宁。斯大林认为:“我们所以采取新经济政策,就是因为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当它不再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时候,我们就把它抛开。列宁说过,新经济政策的施行是认真而长期的。但他从来没有说过,新经济政策的施行是永久的。”[18]当1927年底1928年初俄国出现粮食收购危机时,布哈林提出,在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完全可以用经济方法改造城乡资本主义经济,他反对在农村掀起阶级斗争,以暴力消灭富农。但斯大林把布哈林的谨慎政策主张视为右倾,认为粮食危机是富农暗中破坏、农村阶级斗争加剧的结果,为此提出把同富农作斗争当作党在农村工作的重点,并采取非常措施,对不肯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把余粮卖给国家的“富农和投机者”,没收其全部余粮,同时向主要产粮区派出征粮队,这实际上又恢复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做法。这样,斯大林就中止了新经济政策的实践,否定新经济政策通过迂回办法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道路,转而采用激进的行政命令的办法直接建设社会主义。中国新民主主义理论和政策从提出到中止,都是由毛泽东主导的,但毛泽东本人的前后思想发生了变化。建国前,毛泽东反复强调中国经历一个长期的新民主主义阶段的重要性和发展非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性,他在抗战期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指出:“中国现在的革命任务是反帝反封建的任务,这个任务没有完成以前,社会主义是谈不到的。中国革命不能不做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第二步才是社会主义。而且第一步的时间是相当地长,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我们不是空想家,我们不能离开当前的实际条件。”[19]党的七大期间,毛泽东强调: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而在中国,为民主主义奋斗的时间还是长期的。”‘删到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时,毛泽东清醒地看到,中国革命将在资本主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的情况下取得胜利,因此继续肯定新民主主义的建国原则,强调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1949年建国后,新民主主义社会模式付诸实施,在《共同纲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建设方针指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但时隔不久,在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和有计划的工业建设行将开始时,毛泽东的思想发生重大变化。针对刘少奇曾提出的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的主张,他严厉批评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毛泽东急于到达社会主义,他特别说明:“‘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葬的一场革命。……‘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一直到十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达到;”[21]对于三大改造,毛泽东特别关注对资本主义的改造,正如他自己所说: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对付资本主义的。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要废除小生产私有制,就它的性质来说,也是对付资本主义的。“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个很好的事,很有意义的好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22]这说明,毛泽东本人对于新民主主义的思想认识发生了变化,他否定新民主主义应当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稳定时期,反对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要求尽快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尽早进入社会主义。此后,中国就中止了新民主主义建设的实践。   通过对新经济政策和新民主主义进行多方面的历史比较,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刻地领会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所蕴藏的丰富的历史内涵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和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为我们今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直接而有力的理论上的支撑和实践上的佐证。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正是对列宁新经济政策和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思想内核的继承和创造性发展。 参考文献:[1]何仁富.论毛泽东的“新经济政策”思想C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1,(5).[2][3][9]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384--385,184.[4][5]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70[6]顾龙生.毛泽东经济年谱[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7][19]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683-684.[8]列宁全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0][15][20]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1][16][17]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502,533.[12]共和国走过的路——建国以来重要文献专题选集()[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18—19.[13]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4]列宁选集:第4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8]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杜,3.[21][22]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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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es on Historical Laws of the Pre-capitalist Society——Ma Keyao and Comparative Study of HistoryMENG Guang-lin(Department of History,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 Beijing 100872,China)Keywords:Ma K s log comparative study of historyAbstract: Professor Ma Keyao is one of the initiators in comparative study of history in our country. For many years, ac cording to the scholastic conception of‘political economy of social formations in the ages of pre-capitalism', he has opened a wide scholastic logic way of seeking common, and made many thorough comparative studies of feudal system between China and Western Europe. His important contributions in this field, to a certain extent, have cleaned up prejudices of the scholastic models in the West and influenced Chinese historians, deepened our understanding of differences and generalities of history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 in feudal times, promoted researches on historical laws of feudal society, propelled comparative study of history in Chinese historical field.作为一种为史家所普遍认同与践履的学术理路与研究方法,严格地说,我国的历史比较研究开启于上个世纪后期“文革”结束后。自那时起,作为我国历史比较研究的开拓者之一,马克垚先生就一直在该领域中勤奋耕耘。为了揭示前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他对东西方特别是中西古史进行了诸多严谨深入的比较,在当代中国史坛上可谓独树一帜,引人瞩目。一  “前资本主义诸形态的政治经济学”的构想马克垚先生是我国研究中古西欧史的著名史学家,他的比较研究的学术理念是长期涉历中西历史、悉心独立思考的结果。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马先生就进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深受严谨求实、融汇中西之学术传统的熏陶。最初接触史学他就喜欢中国古史,多受益于名家的课程。其中“受启发最大的还是选修课”,如张政娘先生讲殷周制度,汪籛先生讲均田制,旁征博引,史料分析之细致,观点论证之周密,使他“眼界大开”,对治学门径渐有所悟。毕业留校任教后,本想从事中国古史的教研,却服从分配去教世界史,师从于齐思和先生①研究西欧中古史,受诲良多。齐先生中西兼通,留学攻的是美国史,“国学功底又相当深厚,尤长于治春秋战国史”。从齐先生问学时,除了世界史外,“谈的较多却是中国史,特别是乾嘉之学,段戴钱王”。另一方面,马先生当时参加了齐先生主持的《世界通史》第4卷的编写,“接触到奴隶社会的类型、分歧、亚细亚生产方式等”有关社会形态的大问题,于是“对社会形态史的整体研究状况,所存在的问题,资料、工具书等,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1~2]正是在这样的治学环境中,马先生滋养起严谨治学的学风与“淹贯”、“会通”的眼光,也萌发了历史比较的思绪。而齐思和先生的历史比较理路,对他日后的研讨也多有启发。齐先生撰著《周代锡命礼考》和《封建制度与儒家思想》,对中西封建的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进行了对比考察,指出两者相去不远:“盖人类文化之发展,虽迟速不同,质文各异,然所循之途径,则大致相同。”他还引庄子之语证之云:“庄生有言,‘自其异者观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吾人亦惟有自其同者视之而已矣。”马先生对此见解十分肯认,后来他在介绍齐先生的学术成就时谈到了这一观点的价值。[3]由此,他开始以中国史为参照来研究西欧中古史,并试图从法权的角度来探讨当时的学术热点——封建土地所有制问题,为此而阅读了罗马法与西方法律史、法制史方面的书籍。经过多年思考,他撰文参加讨论,旨在从介绍西方法学概念入手来区分土地所有制与所有权,并说明东西方古代社会在这一方面的共性。[4]在此后,虽曾受“文革”所累,但其独立思考却绵绵不断,渐入佳境。在他探索古代社会形态的比较视野中,人类各个地区、国家、民族的历史发展虽然在途径、形态上呈现出特定的多样性,但都必然包含着人类历史发展所共有的统一性,如果只强调多样性而忽略了统一性,历史就成为毫无规律可言的“大杂烩”。正是基于这一独立思考,马先生从批判国外有关社会形态理论的缺陷、梳理经典作家有关论述的含义着手,提出了建立“前资本主义诸形态的政治经济学”的宏大学术构想,由此开启了其历史比较研究的广阔路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齐思和先生1935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即从事先秦史的研究与教学,先后出版的主要论著有《战国制度考》、《周代锡命礼考》、《孟子井田说辩》等,后来才转入世界史领域,讲授世界中世纪史、世界现代史、英国史、美国史等课程。他注重中国历史和西方历史的比较,主持编译了《中世纪初期的西欧》、《中世纪晚期的西欧》两部史料集,还曾撰写了《世界中世纪史讲义》,发表了《英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成的过程》、《从英国封建庄园看欧洲庄园制度的特征》等论著,成为我国世界中世纪史学的奠基人之一。   事实上,这一学术构想是从马先生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反思而开始拓垒的。对这一重大问题的争论关系到对东方古代社会形态之性质及其异同的认识,因而自19世纪末发端后很快引起国际学术界的关注,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苏联、日本与中国的学者都对此展开激烈争论。只因政治气候变化,这一问题后来在苏联被视为禁区,在新中国的史坛上也一度沉寂。上个世纪60年代,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动,苏联学者又对此掀起新一轮大讨论。“文革”时期,马先生在编写《简明世界史》查阅资料时,从《历史问题》、《亚非人民》等刊物上了解到了这一新动态,并搜集了不少材料而进行反思。他在后来回顾说,这次讨论比以前更深人,“过去以西欧历史为依据的史学理论模式受到多方面的质疑和批判”,将马克思、恩格斯的片言只语乃至连他们自己也认为是不成熟的手稿“都作为经典理论,只能变成教条主义”,有害于史学研究。[1~2]通过思考,马先生认为,所谓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说并不能成立,要深入展开对世界古代社会形态的研究,十分有必要以学理辨析为契机,排除盛行于西方史坛并影响到苏联以及中国史学界的东西方截然分割、两极对立的学理模式的干扰,实事求是地进行重新探讨。为此,他撰写了一篇详细的介绍文章,发表在1977年北京大学历史系主办的《史学动态》上,由此开启了我国史学界对此问题再次大讨论的端绪。与此同时,为了弄清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实质,马先生对经典作家的有关理论作了细致梳理,以图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从根本上消解西方观点与话语霸权对国内史坛的影响。他对经典作家论述问题所处的时代背景、所依据的材料及其认识过程的发展作了认真的辨析,进而慎重指出,土地国有制、农村公社、专制主义、社会停滞落后等所谓的亚细亚社会形态诸特征,本是经典作家主要从东方封建社会的历史中归纳出来的。但随着其认识的深化,他们逐渐对这些社会特征予以怀疑和否定。而所谓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实际上是西方学者抓住经典作家有关论述的只言片语进行引申曲解的产物,旨在通过对古代东方社会之特殊性、停滞性的证立,来巩固“西方中心”论的权威支配地位。[5]基于这样的认识,马先生开始对国际史学界有关东西方社会历史形态的认识进行深层考察,进而将研究主旨置放在揭示世界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的辩证关系上。他指出,早在18、19世纪的西欧,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注重“对前资本主义各社会形态”的历史进行研究,虽然是“从帝王将相进而及于人民群众”,对历史的认识总的来说是“头脚倒置”,但仍取得“巨大的成绩”。其中之一就是“他们根据西欧的历史,对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进行了分析和概括,总结出一系列定义、概念,描绘出该社会的特征,成为日后认识这些社会的标准”。不过应看到,他们所裁量出的这些标准“都是以西欧为根据的”。对于广大的亚、非、美洲地区的历史,他们“既不了解,又夹杂一些偏见和轻视,一般都以为它们是一种特殊社会,并非历史的主干”。自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后,情况有所变化。“一些马列主义史学家(主要是苏联史学家)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从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上认识历史的客观规律,并具体地论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特征”。这样的论述虽然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原理出发,但仍“不可避免地因袭了西方资产阶级的西欧中心论,不自觉地仍是以西方为主干,为典型,以东方为特殊,为‘化外’”。[6](序言,P1)因此,尽管他们“强调亚、非人民的历史地位,努力从统一性上阐述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世界各国历史,但实际上仍然达不到统一,仍然是‘东方是东方,西方是西方’,貌合神离”。这样的东西方截然分割、两极对立的学理模式,随着东方社会的变动与发展而日显缺漏。“二战”以后,随着东方广大地区的民族运动的开展和独立国家的涌现,随着对这些地区古史研究的长足进步,“前资本主义社会诸形态以其前所未有的多样性、复杂性,呈现在史学家面前”,对西方人总结出的学理模式进行严重挑战,“这种挑战突出地表现在60年代重又兴起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大讨论中”,向史学界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如何“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规律做再认识,根据世界主要国家、民族的历史,综合比较出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共同特征,真正体现出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6](序言,p2)在马先生看来,世界历史发展并非是不同社会模式或历史道路的简单组合或机械拼缀,而应该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历史学家不能仅仅满足于单纯地证立或分类出不同的社会模式,而应当进一步从纷繁复杂、千差万别的社会模式中去探讨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的、共同的历史规律性。那么,又怎样去探讨这样的历史规律性呢?对此,马先生认为:“一是对亚、非、拉美广大地区的古代史,进行深入的研究,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另一方面就是对西欧已经形成的概念、规律等也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考察,看它是否是科学的抽象,是否符合西欧的具体情况。在双方都取得重要成果的基础上,逐步综合比较,才能求得真正共同的特征,建立前资本主义诸形态的政治经济学。”[6](序言,p2)“建立前资本主义诸形态的政治经济学”的构想,深刻地彰显了马克垚先生史学探讨的主旨与理论、方法体系,同时赋予他开阔的比较视野来审视西方的历史,进而对东西方特别是中西历史的异同进行辩证考察。二  对历史比较的理性认知与“求同”理路马克垚先生对其学术构想的构建,是沿着历史比较的路径展开的,因而对历史比较方法的学术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比较研究在史学研究中是一种有效的方法。”[7]因为“从比较的角度做研究,视野开阔,有益于发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就古代和中世纪而言,由于有关的材料搜集、研究得差不多了,西方学者很重视从比较的角度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这在今后的史学发展中“将越来越受重视”。[1]具体说来,历史比较的学术价值表现为以下两方面。其一,历史比较是揭示人类社会演进发展之共同历史规律的必由路径。在马先生看来,要从不同国家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多”)归纳、推演、抽象出人类历史发展的统一性(“一”),阐明世界历史特殊性与统一性的辩证关系,进而揭示出东西方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仅仅靠单纯的地区史、国别史、民族史、断代史、经济史、政治史、文化史的研究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进行大跨度的综合的历史比较研究。那种“单一”领域的“孤立”的历史研究只能说明其某一历史现象的独特的、具体的“个性”。只有在“单一”领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比较,才能说明它们所共有的普遍性,揭示它们都具有的共同的历史规律。例如,要说明封建社会是普遍存在而非西欧独有,就得进行东西方比较、中西比较,通过比较“从世界范围内说明封建社会的问题”[8](序言,p4)。再如,“选择一些典型,对其古代社会做深入的重新研究,相互比较以求得新的相同之处,这样我们会对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有更深入的了解,对各民族、各国家历史的特殊性也掌握得更为准确”[9](序言,p2)。西方的“西欧中心”论及其东西方截然分割、两极对立的学理模式,已经构成了史学界探求历史规律的障碍,更需用科学的比较加以廓清。   其二,通过比较研究深化对东西方历史的认识。在这一问题上,马克垚先生多次强调,中国的世界史研究远远落后于西方,乃学习、借鉴欧美史学的先进成果而来。我们使用的理论、概念、定义等大都是来自西方,是西方人总结西欧历史实际得出的,其中固然包含一些普遍性真理,但也有不少西欧特殊性的东西乃至谬误。如果以教条主义态度去全盘接受西方的学术成果,最终只能“依样画葫芦”,跟在人家后面亦步亦趋,人云亦云。为此,应当采取创造性的态度与方法,着眼于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对西方的研究进行怀疑与分析,从中批判地鉴取有用的东西。对西方人对自己的历史所构建的模式和结论,也同样可以怀疑和修正。而要在研究基础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做到这点,“最好的办法就是手中要有一个比较的对象”,要以真正的世界史眼光来进行思考和比较,“特别是我们是东方人,是中国人,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把东方的情况来和西欧的历史相对照,就自然会提出一些西方人自己也提不出的问题,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就是这个道理”。[10]   作为一位严谨求实的史学前辈,马先生对历史比较的难度与要求自然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在他看来,历史研究同样也是一实证性很强的学术领域,对“单一”的历史现象探讨本非易事,而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现象对比,阐明它们的异与同,则更不容易,因此他指出:“历史的比较研究是一项十分困难的工作。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事件,还往往搞不清楚,何况要把两方面都搞清楚而作比较。还因为中外历史研究方法多有不同,要拿中国和西方社会来比较,有时因为概念不同、观点不一,似乎无法比较,弄不好就是东拉西扯、胡乱比附。”[8](序言)他还曾自谦道,对于历史比较“我从未从理论上做过深入或浅入的探讨和自觉运用,只是偶尔直觉地使用过”[7]。基于这样的认识,马先生不主张机械的、肤浅的对照,特别是那种宏观的“形态”或“体系”比较,而认为要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比较。故他指出,“应对比较的对象有深入的了解,它们所处的历史时代、内容、特点等等,都应把握好”[1]。为此,他特别提倡选择一些自己比较熟悉的、较小的题目来对比,因为这样容易对所比较的对象作深入研究、把握,进行科学的比较。经过长期的积累,再作宏观的综合,根据大量的“个案”比较的研究成果再作相关理论体系的构建。   立足于探讨历史普遍规律的学术旨趣与对历史比较的理性认知,马先生在比较上走的是一条“异”中求“同”的学术理路。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历史比较在中国勃兴时就显示出“求异”的倾向。当时,随着改革启动与国门开放,学术界忽然眼界大开,起而寻找中国社会发展落后的历史根源,于是纷纷进行比较,力求探明自明清以来中国和西欧社会的发展差异,进而阐明中西封建社会在本质上、结构上的差异乃至更多、更广泛的历史现象的差异。基于这样的旨趣和理路,“求异”派强调中西社会结构的不同及其对各自发展道路的影响。自明清以来中西社会发展进程的不平衡性及其所造成的“西力东渐”为中国带来的屈辱记忆,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迟缓启动与艰难推进,都给“求异”观点以明显的“经验事实”支撑,而自“五四”以来学术界对中国文化传统的批判,也为“求异”派提供了凸显的学理参照。因此,“求异”派的观点也就成为历史比较的主流观点。应当说,“求异”派的理路与观点并非完全是不经之谈,其中不少也是严肃思考与探索的产物。而在诸多比较中,一些“求异”派学者对中西社会发展道路中的诸多历史现象的差异,对当代中国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更作了颇有说服力的诠释。但总的看来,其中的一些学者虽然力图打破“西欧中心”论的桎梏,却不能自觉地与“西欧中心”论划清界限,常常滑入那种东西方社会截然分割、两极对立的学理模式的“陷阱”,甚至走向“抑中扬西”的情绪化的极端。在浓厚的“求异”学术氛围中,有着自己学术构想的马克垚先生自然不会随波逐流,而是以更为宏大的历史视野独辟蹊径,在历史比较中开创出一条鲜有人问津但却前景广阔的“求同”理路。他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力大致相同的基础上,各地区、国家的社会结构应该有基本的相同之处,当然也有各自的特点”。原来西方学者建立的东西方截然分割、两极对立的学理模式,“只是建立在简单的直观材料基础上,夸大其特殊性,并不完全符合历史实际”。“二战”后,第三世界与西方的史坛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不仅“否定了传统的对东方社会的看法”,而且揭示出过去西方古代社会“固定的、僵硬的模式并不与变动不居的历史现实相一致”。如今,尽管这样的模式被打破,但对史学研究仍深有影响,“而当今世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巨大差距,自然也很容易使人从过去各自特点上看问题,而不是寻找其共同之处”。为了真正认识与理解东西方古史的异同及其所包含的历史规律,就应当以新的历史视野,“选择一些典型,对其古代社会做深入的重新研究,相互比较以求得新的相同之处,这样我们会对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有更深入的了解,对各地区、各国家历史的特殊性也掌握得更正确”。[9](序言,p1~2)数年后,马克垚先生在回顾当时的“学派分野”与自己的学术理路时,再次对其“求同”理路作明晰说明。他指出,“求异”与“求同”这两种看法“都构不成理论,只能是一种工作假说,虽然我并不否定它们都是经过严肃的研究和思考的”。自己之所以属于少数的“求同”派是因为感到,“主张东西社会结构、道路多所不同的学者,大约是从原来强调东西方差异的既定思维模式出发的”。这样的理路是否合适值得推敲,这是因为,“现在历史科学的发展,已经对过去的东西方社会特征提出许多异议,首先是东方社会的观念大变,东方社会并非那么落后、停滞,没有历史,而西方社会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它并非老是那么充满活力,走在别人前面。各社会内部的结构、形态、组织以及其发展的轨迹,也不似我们过去认为的那样,原来认为差别很大的东西方,其实有许多是相同的、相似的”。因此,在比较过程中就不能一味强调各自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应当将其统一性与特殊性作同步把握与辩证整合。这就需要重新研究历史,“以建立我们自己的对世界历史的看法,而不要那种充满西方的历史偏见的既定观念”。[8](序言,p2~3)要做到这一点,特别是要对西欧、中国、阿拉伯等几大文明作“封建规律性的综合”,舍“求同”别无他途。[2]令人敬佩的是,马克垚先生具有兼容并包的学术胸怀与高屋建瓴的学术境界。他在践履“求同”的比较理路、辨析“求异”的学理缺陷时,并未对“求异”派的理路及其成果一概排斥,而是力图将其统合、融汇为一体,在“互参”、“对观”的整体视域中多层次、多角度地来展示世界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与统一性。他所担纲的国家社会科学八五重点规划项目“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即堪为典型。这一研究课题旨在从农业、城市、封建政权、社会等几个大的领域来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地对中西封建社会进行比较研究,进而彰显中西封建社会的历史规律,由此而涉及到了农业耕作制度、封建地产经营、农民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城市、资本主义萌芽、王权、税收、贵族、家庭、人口、农民起义等诸多问题的比较。而参加课题的学者则分别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在理路与方法上不尽相同,有的学者还属于国内史学界的“求异”派。在此情况下,要完成这一课题难度极大。尽管课题组反复讨论,充分酝酿,研究者倾其积累而致力探讨,但最终各自的成果在风格、基调上并不一致,有的甚至还相互抵牾。马先生以其博大胸怀和高深学识,最终将这“一盘散沙”整合成既各具特色、又有机衔接的作品。他在将这些研究成果汇纂成《中西封建社会比较》一书时指出:“一些强调东西方不同的学者,也正是从强调东方历史的独立性出发来批判西欧中心论而得出其结论的。所以,在这部著作中,收有两派学者的论文,以表示争鸣才可出真理的意思。”[8](序言,p3)他不仅撰写了全书的“导论”,深入阐述了有关中西封建社会历史比较的理论与方法,而且还为每编撰写了精彩的“概述”,动态地梳理国内外在这一领域中的学术理路与方法,概括其中每篇文章的内容,并对其得失、利弊作了客观中允的评论。“导论”与“概述”在全书中不仅具有画龙点睛之妙,更像是一张充满学术理性的“大网”,将国内诸家研究成果统驭、包纳起来,使全书的内容既各显特色,又浑然一体。因此,这本论著出版后,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与好评。三  中西封建社会比较上的重要建树   马克垚先生素以严谨求实的学风而饮誉史坛。在他看来,在历史学领域,任何理论体系的构建都只能是一种“工作假说”,其能否成立,仅靠从理论到理论的诠释与阐发是不行的,更重要的是应以诸多“个案”研究来科学“求证”,否则,理论体系势必流于空泛与玄虚,经不起历史事实的检验。因此,他常自称是“问题学者”而非“体系学家”。尽管他提出了“建立前资本主义诸形态的政治经济学”的构想,但却没有对之作过多的学理构建,而是将精力投入到中古西欧史与历史比较的诸多具体研究中。就后者而言,用比较的眼光来勾勒学理体系并非易事,而要用比较方法来考察具体的“个案”也同样困难,因为这既需要相关的理论素养与动态了解,更需要对两方相关史料、史实同等深度的把握。正是由于具备了这样的学术根基,马先生在历史比较研究时并非一开始就直接切入就事论事的对比,而是首先细致而动态地作学术史的梳理,其中包括西方史学界、苏联史学界、中国史学界对该问题的概念、理路与定性等方面的探讨,也包括对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有关理论和观点的认识,然后提出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来进行论证。同时,他在比较时详细占有史料,对史实考镜源流,进而对双方作同步的、辩证的参照与诠释,从中提炼出具有开创性的一家之言。   据不完全的统计,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马先生在《历史研究》、《世界历史》、《史学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学报》等重要刊物乃至一些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了20多篇很有分量的有关论文,主编了一部论文集,在史学界深有影响。有学者指出,马先生的中西封建社会比较就像他的中古西欧史研究一样,“有很深的造诣,其研究成果受到史学界的普遍关注”[1]。马先生还先后到英国、希腊、西班牙、丹麦、印度等国访学、讲学或参加学术会义。1990年他应邀到哥本哈根大学人文学研究中心讲学,讲授的就是中西封建社会比较方面的内容,讲稿题名为《亚洲和欧洲的封建主义》,由该大学的东亚学院编辑付梓,被西方学者在“序言”中称之为“中古比较史的有意义的新贡献”,并称他为“中国的中世纪史比较研究的主要权威”。[11]该书分“导论”、“封建农民阶级与封建社会发展”、“城市是封建社会中的‘资本主义岛屿’吗”、“东方和西欧的有限的封建王权”诸部分。所有这些论著涵盖了西欧、中国、日本、俄罗斯、印度的封建社会,不过却主要聚焦在中西封建社会的历史比较上,旨在说明“建立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8](序言,p4)①的合理性,力图揭示东西方特别是中西封建社会共同的历史规律。要进行中西封建社会的比较,首先必须打破西方史坛的东西方截然分割、两极对立的学理模式,消解西方史家长期流行的封建制为西欧独有的学术神话,解决中国古代究竟有没有封建社会的大问题,真正确立中西封建社会的可比性。在这一问题上,马先生多年来一直立足于最新的学术前沿,致力于对中西“封建”概念的来龙去脉与中西学者有关封建社会理论的系统梳理,力图为学术界的深入研究提供众多的学理参照。他既辨析了西周、秦汉后“封建”概念的流变,叙述了严复、陶希盛、瞿同祖等学者的翻译或著述以及新中国史家依据唯物史观的研究,同时也考量了西方的“封建(feudalism)”在中古的法律体现,孟德斯鸠、亚当·斯密等人对“封建”的认识,“封建制度”概念在19世纪的定型,唯物史观的封建生产方式概念乃至后来的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形态”说。他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对照分析后指出,“无论在中国和西欧,对自己的封建的理解,都有一个把它先当做法律、政治制度,后当做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过程”。如果认为封建是一种社会形态,是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是农民和地主对立的社会,那么它的普遍性就是没有疑问的。不过,仍有不少西方史家将封建当做是中古西欧特有的政治法律制度,即在分封土地基础上的封君封臣制及其所导致的国家权力衰落和各封君在其领地内取得独立的行政、司法权力,由此而否定封建主义的普遍性。就封建社会的有关研究而言,马先生指出,不少国内外史家都进行过中西封建社会比较,但其方法值得反思。在西方,一派是奉行“东方专制主义”的模式,用近现代西方社会与中国古代社会做比较,由此而指出中国如何落后古怪,其结论并不可靠,其中韦伯的观点堪称代表。另一派则是以所谓“典型”的西方“封建(feudalism)”与中国的封建相比,如卜德、顾立雅等人的比较即是,其比较在时段对照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西方的“封建”是西方学者根据9~13世纪法国北部的有限材料概括出来的“简单的封建主义的理想典型”,它应是一个“过渡阶段”而“不宜视为一个社会的典型阶段”。他多次强调,从社会形态学的时段与最新的研究成果上看,西欧封建社会应当截止于18世纪,“如果拿一个扩大的中世纪,较长久的西欧封建社会和东方封建社会来比较,则我们会看到,在主要方面,它们是相同的,可比的”。如经济上,农业为主要部门,人力、畜力为主要动力,工商业呈发展趋势。在生产关系上,“则普遍是大土地所有制与小生产相结合”。在政治上,“国家形态主要是君主制的统治”,君权逐渐强化,官僚机构日益健全。在演进趋向上,双方都是不断发展的。韦伯、百乐日、琼斯等西方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证东方、中国发展不出来资本主义,实际上是“以西方的标准去衡量、要求别的国家的结果”。[3]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马先生还系统地检讨了中外学者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诸种理论,认为“西欧资本主义萌芽的兴起并非一帆风顺,其间经过萌芽、发展、夭折,几多反复”,而作为一个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国,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需要经过几多曲折反复,也是不足为怪的”。[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除了中西封建社会比较外,马先生的其他一些比较论文也很有分量,值得重视。其中重要的有:Ma Keyao,“Feudalism in China and India:A Comparative Study,”Vohra,N.N.edited,India and East Asia:Culture and Society.Delhi,2002.马克垚:《罗马和汉代奴隶制比较研究》,载《历史研究》1981年笫3期。   正是依据这样的中西封建社会可比性的认识,马先生对其中诸多的问题进行深入缜密的比较考察。   在社会形态学上,他通过对经济结构的比较,从农业生产、农民经济、地主经济、城市方面来说明中西封建社会的类似。他指出,中国单纯的种植业和西欧农牧业的混合样式,对各自的社会消费需要、饮食结构、人口变动以及后来的社会发展并未产生较大的不同效应。中西封建社会都有不同形式的劳役制庄园和租佃制经营方式,小农经济也都占有很大比重,且也并不都是完全闭塞的自然经济,土地买卖也都促成了封建地产转移和小农的不断分化。两方的城市,在人口构成、法律地位、社会功能、经济作用等方面也大体相同。这些都说明,中西封建制度及其发展只有某些现象上和程度上的区别,而无本质上的大跨度的差异。而且在16世纪以前,中国社会大多保持了发展趋势,比西欧先进,只是在向近代过渡进程中才日趋落后。①   为了阐明中西封建社会形态的类似,马先生更对诸多相关“个案”深入比较。在经济层面,马先生从法权的角度审视了中国、西欧乃至印度的封建土地制度以及税收征取方式,认为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并非是一种所有制形式,而是一种法律虚构。它并不意味着财产的归属权,“它只是附着在土地财产上的社会和政治的附属物”,而较普遍地存在于古代各国。虽表现形式各异,但大体上都意味着国王(国家)对广大土地的控制权及部分收益权。[13]由此出发,马先生对中西封建经济结构展开一系列具体比较,涉及到了农民经济、地主经济、地租形式等重要问题,提出了一些发人深省的新见解。他认为,中西封建经济的表现形式虽然不同,但都具有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相结合的共性。正因为如此,两者有着不少相似。西欧领主制经济与中国地主制经济在经营模式、运行机制上,都经历了一个从庄园制向租佃制过渡或发展的过程,其生产都主要是为了满足封建主的消费需要,都存在着一种二元结构,即自然经济部分和商品经济部分,并且也都是“一种垄断经济和短缺经济”[14]。也正因为如此,从表象上看,庄园劳役地租制下的西欧农奴所受的剥削要轻于租佃一契约制下的中国农民,但实际上无论中外,“封建经济都是大土地所有制与小生产的结合,领主与农奴,地主与佃户,都是相互依存的”,离开了农奴经济,领主制经济就不能延续。同样,离开了农民经济,地主制经济也难以存在。同时,“封建主经济与农民经济又是对立的”,它的存在“同时又是以损害”农民经济为条件的。这样就决定了封建主对农民的剥削状态。这种剥削总是有限的,“这个限度既决定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也决定于被剥削者的反抗程度”。另一方面,“剥削又可以说是无限的”,封建主总是设法尽量榨取。“这个道理中外皆然,封建剥削决不会对我国农民独苛,而对西欧农民独厚”。此外,以王朝盛衰作为中国小农经济周期并不科学。中西都出现过土地买卖和兼并等现象,农民经济也都有盛衰的周期,这一现象与人口、技术、垦荒、物价、城市、工商业等重要经济因素影响有关,但这并非是“简单循环”,在这样的周期中一些经济因素仍然是逐渐发展的。[15]而且,由于封建农业都以自然经济为主,生产力较低,为满足封建主的需要,中西都有一种榨取劳役地租的自营经济类型存在,只不过在西欧程度较高而已。[16]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这是《中国和西欧封建制度比较研究》一文中的比较。该文系1990年在马德里第17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上宣读的学术论文,稍作改动后发表在由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北大史学》第1期。在政治层面,马先生时常提醒学界在中西比较时不要误人西方人所预设的学术“陷阱”,划出中国绝对君主专制与西方有限王权这两种类型,而要看到中西君主制度在本质上与发展上的类似性。在研究时不要仅仅停留在制度的层面,而须将制度与其“实际的运转情况”结合起来考察。[17]由此,他对中英封建君主权的运作进行了辩证的对比。他认为,中古西欧流行的“王在法下”的观念只是原始军事民主制的残余习惯,在王权相对弱小、封臣制盛行时的确具有限制王权的效应。但君主受不受限制则是由政治力量的对比决定的。英国的封建君主虽然常受“法律”限制,但也常常利用其立法、行政上的大权实行独断。中国的君权比较强大,但中国也有自己的限制君权的法律传统。起源于原始社会的“礼”既是一种习惯,也是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周秦之际虽然出现“礼”“法(刑)”分离,但“礼”实际上仍是国家立法的最高原则,君主必须遵守。除了“王在礼下”外,还存在着将“刑无等级”的原则扩大而要求皇帝最终服从了法律的不少史实。所以,中英两国古代“都存在着王在法下的情况”,只是表现形式和程度不同而已。[18]   马先生在中西封建社会比较上的重要建树,有力地廓清了西方史家有关封建社会之学理模式的偏见与谬误及其对中国史学界的干扰,深化了对封建时代中西历史现象之异同的认识,促进了对中西封建社会发展的各自的特殊规律与共同历史规律的探索。综上所述,我们清晰地看到,基于“前资本主义诸形态的政治经济学”的学术构想,马克垚先生沿着其所开创的“求同”理路对中西封建社会进行了诸多深入的比较考察,为我国历史比较研究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当然,史学界对任何历史问题的理解,其实都是一个随时代变化与研究拓展而不断延伸与升华的认识过程。就这个意义上讲,对中西封建社会之异同的认识及其历史规律的探讨远未结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态势乃至争鸣还将会持续地演绎下去。尽管如此,马先生在这一领域中的深入探索,无疑为相关研究的进一步拓展开辟了一条广阔的学术路径,在当代中国历史学学术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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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当今世界上能够在军事、科技等领域与美国一较短长的只有俄国,中国如果不利用俄国的技术那么又能利用谁呢?欧洲到现在还在为放开对华军售而争吵不休,要指望欧洲拿出最先进的技术的来帮助中国发展那只能是妄想。日本是中国的大敌,要想依赖日本来推进中国的发展也只是不现实的。所以在九十年代能够值得中国利用的也只有俄国。据资料可知,当初中俄的九个条约是清签订的,后来民国与共和国虽然不承认,但一直无法用和谈或者武力方式拿回来。在民国时期,不但没有拿回来,还把外蒙也搞丢了。真要说起来,蒋介石时期签订《中苏协议》同意外蒙独立,让中国失去了几百年来所拥有的大片草原与矿藏,这一损失可能比清俄九个条约更大。因为核威慑的存在,人人都知道核大国之间不可能暴发武力冲突,否则将会是极大的灾难。特别值得重视的一点就是清俄条约不象《中英条约》,有规定九十九年期限,所以这些领土现在若讲用武力上收回那是不现实的。现在中国的问题不是为了清俄时期的九个条约而打核战争(因为若是现在要收回的话必定只有核战争才能收回),而是为了实现二十一世纪中华民族的复兴。如果真的感情用事的强行收回,只能导致中俄大战,欧美日等国得利,这绝对不符合现在的中国国家利益。那么是不是说就此永远放弃了呢?当然不是,方法还是有的。至于未来的收回方式,应该有多种,本人在此抛砖引玉先提两种:一、和平收回方法。在未来数十年内扶持俄国的亲华政权,同时加强汉人移民,逐渐充实西伯利亚地区的人口,等数十年或者一百年后汉人人口占多数时,建立当地汉人为主体的地区自治,再而后数十年建立汉人为主体的加盟共和国,设法通过选举等方法由汉人加盟共和国通过“民主”选举决定脱离俄罗斯,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份,或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成联邦制的新国家。由于一切都是在和平的状态下用“民主选举”“民意”等方式进行,俄方强硬派可能会十分不满,试图干涉,但俄方将没有干涉的借口。但是这时中国的实力应该比俄方更强大,完全可以以中国的国家名义警告俄方不得干预“民族自决权”,否则俄方就是违反国际公认的法则,到时中国有权以保护侨民为由出兵。如此一来俄方必定不敢轻举妄动,若俄方真的不顾一切要用战争形式阻止这些土地用“民族自决”方式回归中国的话,那么在国际上中国将占有道义,而俄方将无一国支持。其他国家预计保持中立的可能性更大。这条方法费时较长,但却可以避免核战争,本人以为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本篇文章来源于当代文学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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