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子女继承权贷款房子的继承问题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1女,婚后双方房产公证了,以后1方先去世,房子是由对方继承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1女,婚后双方房产公证了,以后1方先去世,房子是由对方继承,还是由自己的女儿继承?
您好,再婚二老相距一年先后去世,其婚后房产双方都独立的子女如何继承分割两套房?可先分割无争议的那套?有争议的那套诉讼第二次解决可以吗?
我和丈夫是二婚,同在一个工厂工作,婚后福利分房时分得一套两居室住房。丈夫十年前去世,由于经济实力不够,没有及时将该房货币化分开,房产证的业主还是丈夫的名字,我与他的女儿共居在遗留房内。请问:如果我再婚,还享有(按婚姻法规定)对该住房应享有的继承权吗?
父亲名下有1处房产,有房产证,父亲已与阿姨领了结婚证。房子要拆迁了,现在要如何才能保证阿姨不继承父亲的房产? 1、如果拆迁的话,安置房是共同财产吗?
2、现在比较纠结的是不想让父亲为难,但房子又是我亲叔叔原来赠予给我父亲的,他希望现在能保证我们能够得到。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比较稳妥。
我想咨询一下06年我小舅妈跟我小舅共同出钱买了一套房,就在买房签合同那天晚上我小舅妈出了意外去世了,当时他们有个儿子才5岁,我小舅做生意,我外婆外爷年纪也大了,为了方便照顾小孩07年我小舅经人介绍又娶了一个,但是再娶的那个根本不会照顾小孩,也不做家务,她嫁给我小舅的时候什么陪嫁都没有,我小舅跟我第一个小舅妈之前买的房在街边带两个门面,我小舅出钱给她开了个小超市,08年我小舅出车祸也去世了,留下两个老人还有一个小孩,当时我小舅再娶的这个也怀孕了...
婚后由男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为双方的名字,后期贷款有我们夫妻还款,如果以后离婚女方能分得财产吗? 如果是写我们孩子的名字呢?能分到财产吗?
再婚夫妻,原男方房产,如果男方先去世,女方有财产继承权,有永久居住权吗
我父亲重病去世 生前半年左右 重病期间以两万元将房子的一半卖给对方 这个我一点都不知道 我该怎么办 我有点不理解 几十万的房子 会两万卖给别人 我觉得我不是生意人 我也不会做这笔生意 发现问题之后我去了房产公证处 但是房产证只有我父亲的名字
我父亲78岁时我母亲去世,次年我父亲再婚。再婚时与我母亲共同购置的一套住房没有做出处分意见,留下财产纠纷隐患。81岁时因病去世,与前妻购置的房产再婚的妻子是否有权继承?如能继承份额是多少?再婚妻子的子女是否有权参与继承该房产? 没有留下遗嘱
男方(婚前有一子)与女方(婚前一儿一女)再婚,婚后遇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要拆迁,可拿到一套大房子或两套小房子。请问万一男女双方再次离婚或男方先过世的话,房子如何分配?女方的子女能分到吗?
再婚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产,但是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如今男方去世,请问房产如何分割?
注:男方婚前育有一子一女,女方婚前育有一女,两人婚后无共同子女。热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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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留房产子女怎样分割 父亲再婚又该如何
  父母操劳一生,买房置业,只为子女能过上好日子。父母离开人世后,其留下的房产却成为子女们争执的焦点。这段时间,房产遗留问题成“房产法律咨询”的热点,本期案例或许能打开一个家庭的心结。  A.父母遗留的房产,分割时是否男女有别  读者顾军(化名)是家中的老小,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早些年,顾军的母亲过世,后来父亲一直由顾军和其哥哥两人共同赡养,父亲生病所花的医药费也由兄弟两人承担。“我的两个姐姐平时会来看望父亲,但没有承担赡养义务。”顾军说。去年年底,父亲病逝,但未对其名下的一套房子处置作说明。“在处置这套房子时,我和我哥哥也承认两个姐姐有份,但她们在赡养父亲方面所尽的义务不多,是不是分割时她们所占的比例也应少点?”顾军问。  律师点评: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一般应该均等,也就是顾先生以及其哥哥、姐姐四人在分割遗产时,无论男女,一般应该均等,并无男女之别。但是,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些;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比例由当事各方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B.大哥做主分遗产,收条上签字是否有效  黄英(化名)的父母生了3个子女,黄英排行老二,她上面有个哥哥,下面还有个妹妹。3年前,她的父母相继去世,由于走得很突然,没有对其名下的一套旧房立下遗嘱。不久后,大哥对父母的这套房子进行了处置,大哥给黄英和其妹妹各3万元,房产归大哥所有。“我当时想自己是出嫁女,既然妹妹同意了,也就没提出反对意见,就在大哥提供的一张收条上签下名字,认可了大哥的分法。”黄英说。如今,大哥准备将房子卖掉,黄英发现该房售价近100万元,于是觉得大哥当初处置父母的遗产太偏心。“这种收条是否有效?能不能重新分配?”黄英问。  律师点评:本案中黄英所说的收条是否有效,取决于收条的内容。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故如果收条仅仅载明收到3万元钱,而无其他内容,并不能当然推定黄英两姐妹放弃继承,在这种情况下,黄英两姐妹可以要求分割遗产。如果说收条中有明确的表示收到钱后放弃继承,那么只要这种放弃行为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应该有效,在此情况下,黄英两姐妹无权再分割遗产。  C.父亲再婚,死后遗留的房产该如何分割  张文军(化名)在宁波工作,最近回绍兴处理父亲遗留下来的房产问题。由于母亲过世早,年老体衰的父亲后来找个保姆李某照顾,时间长了,两人产生了感情,并登记结婚。如今父亲过世后,李藏着父亲的房产证不肯拿出来,说父亲临死前愿意将这套房子给她,但她拿不出父亲的遗嘱。张文军请社区、街道等多方面进行调解,但李某不同意,只答应适当给张某一些现金。“像我这样的情况,房产该怎么样分割?”身为独子的张文军说。  律师点评: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该套房产属于张文军父母的共同财产的话,按照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张先生生母去世后,撇开生母的父母不存在,只要张先生未明确表示放弃该遗产,张先生应该取得其生母的一半即该房产四分之一的继承权;现张先生的父亲也去世,其父亲的现任妻子李某和张先生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即两人可平分该房屋四分之三的产权。(本期法律点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进昌)(来源:绍兴晚报& 录入:盛世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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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遗产继承知名律师郭强,如有咨询,请致电。房产买卖、房产转让或者房产继承都需要进行房产过户,房产过户的种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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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买房女方贷款只女方一人还款,方产证只写女方的名字,继承人属于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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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双方协议,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夫妻一方有人死亡,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1、你应该是问婚后丈夫是否也有产权,如果离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协议不成,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婚后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按照此规定,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另一方是有继承房产权利的
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房子,不完全属于女方的。但,离婚时,房子的所有权可以优先给女方,但需要给男方以适当的补偿。最好是不领证。或者是领证aa.最差的补救方式是男方书面放弃该房的所有权利。
继承人和产权人不是一个概念。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不管谁还贷。
除非证明买房的钱属于婚前或父母赠予你单方。时间久了,很难保全证据。很麻烦的。贷款不管谁还,视作夫妻共同还贷。
结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名字是谁的,就是谁的,和谁还贷款没关系
你买房时,如果写你一个人的名字,是要单身证明的,如果有单身证明,是没有别人的份的,当然是你一个人的财产
只要是你结婚后买的房子,就不算你自己的,算双方共同财产
何为一个人还款,要知道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应该是这样子的,可以去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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