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把二次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材料还送法院是犯法吗

案子二次退检了,如果二次还是证据不足得话有没有可能检察院会送起诉?_百度知道
案子二次退检了,如果二次还是证据不足得话有没有可能检察院会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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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证据充分的话,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法律规定,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但是否起诉的关键在于检察院是否认为证据不足,要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在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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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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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直接移送法院?
你说的什么
直接移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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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如此办案让天下人心寒!让法律蒙羞!  两次延期审理,一次补充侦查,没有结果!  今天质问办案人员:这个案件一不是重大案件,二不是在异地,两次延期,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你们有没有检察长的批文?  他说“你到时候来看”。  我说:"你有还是没有?",他的回答:“你到时来看,肯定有!”  那我又问这往后超过的期限有什么说法,他的回答说不出法律程序的理由了......最后说在十天内把材料一定送到法院,我说:“你们承诺了多个十天,我大半年没到自己的酒楼做生意经济损失,还有药费,护工费,谁来承担!你检察院会承担吗?”,他没回答这问题。  最后我说:“还是按国家有关办案的要求,一个工作日吧,一星期以内”。他回答说:”没问题!”.和办案人员的对话有语音记录。让我和广大网民来一起验证吧!  沙洋县检察院公诉科执法人员,(暂不提名 )在这个案件中的所有作为,我将向广大网民七日之后细说,大家来评个理,该还是不该!有没有猫腻之嫌疑,有没有胆大妄为,顶风作案,有没有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大家来评判!   案件详情请看实名举报天涯《百姓呼声》中《骨肉相残,人间悲剧,顶风作案,理应严惩》的案情经过。  恳请各级纪检委领导为民做主,追究相关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对此次案件办案的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同时查清个别执法人员,在党中央如此力度打击贪污腐败的形势下还敢顶风作案,究竟有多大的猫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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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风作案太猖狂,这是在向以习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指示作挑战!全国人民绝不答应!有关领导要严惩知法犯法者,以平民愤!顶贴!
  顶一贴,如想让更多人看到文章,可加我Q,②②9  0七四②3九
  @cq15-01-09 18:26:27  顶一贴,如想让更多人看到文章,可加我Q,②②9  0七四②3九  -----------------------------  谢谢!
  看了案件过程,似乎这些执法者都在帮助犯罪嫌疑人,而对受害者是落井下石,给法律抹黑啊!事实属实绝对是新闻记者的好材料!顶贴!
  占着茅坑不拉屎,执法犯法,坑害百姓,这就是人们传说中的畜牲吧!顶!
  看看这个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科长是如何搬权弄法,愚弄百姓,从不作为到乱作为的经过  第一次见到这位直接办案的科长时,我是拿这一份关于本县纪山派出所在办案中出现的纰漏,写了一份个人要求,要求沙洋人民检察院对派出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督办,特别强调了关于此次案件主谋的立案和调查。  这位科长是如何接待的呢?首先他是先发制人,给我当头一棒,向我发难:你在你的自述材料中说犯罪嫌疑人把你摔伤,是如何摔得髌骨粉碎性骨折的,(其意是摔不到这个程度,认为我说了谎),还要我做动作给他看,看完了,说这个情节你说是“扳”还是“摔”?搞得我这个有大专文凭的人也丈二和尚摸不到头了。  试问天下网民朋友,当一个歹徒把我抱起来往地上扔下时,此时用“摔”和“扳”有多大区别?歹徒的目的就是把我打伤,并不是说在其它情节下(如某人从车上摔下,某人从楼上不慎摔倒下来),此时此刻,现在想来他是在故弄玄虚,给包庇犯罪嫌疑人打伏笔啊!用心何等阴险歹毒!  当人民受到委屈和伤害后多么需要得到执法人员的帮助和温暖啊!哪怕是一句冠冕堂皇的话,一个虚伪的微笑也是对受害人的安慰啊!看看这位人民检察官是怎么对待受害者的!!岂不令人寒心啦!  那天,这位办案科长接到我的书面请求后,要我回去等待结果,对于我在要求中的异议会要求公安机关做补充侦查!大家可想而知,本身我就有着身心伤痛的人受到此位科长的玩弄打击后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离开检察院的......  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个案件(一不是重大案件,二不是异地作案)他做了延期半月的处理,并且是半月的最后一天把材料打转到公安机关做的补充侦查!  更让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我满怀着希望,天天在家吃治疗腿伤的药,花钱请护理人员照顾我,天天盼着事情了解后好去自己的酒楼上班挣钱生活,在我又苦苦等了满满一个月后(其中我几次追问,都说不要急,工作繁忙等)的了补充侦查材料中,竟然关于“彭章龙就是案件的主谋”进行立案的提纲都没有。他的提纲而是针对我这个受害人的所谓打架受伤的经过,难怪派出所总是调戏似的把我传唤去问经过,并总要我拿出所谓的证据,这样办案岂不是荒唐至极!这种包庇犯罪嫌疑人的举动是何等明显,顶风作案行为是何等大胆!  当我质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时,他的回答说我没有明确提出“关于彭章龙就是主谋”的要求,何等无赖加荒谬的回答啊!我的书面要求中的主要提纲就在他眼前......  这次给我的答复是带报复性的:那你等主要办理这个案件的人出去学习一个月回来后做第二次补充侦查,(有语音记录),这时他把这个案件的办理者移到了别人头上,这不是在移花接木,故弄玄虚,推脱责任啊!大家算算,再等一个月,再搞第二次补充侦查,这不是拼命为犯罪分子在拖延时间吗?这样拖延时间难道他是诚心配合犯罪嫌疑人把我拖垮?他是诚心给犯罪嫌疑人充分的时间串供?让犯罪嫌疑人找到伪证来击垮我的铁证?不得不让人深思啊!  当我几次告诉他,你这样做不公平,我有语音记录,我会向上级投诉,他都说:“我知道你有语音记录,向上级反映是你的权利,你随时可以向上级反映......”他的这一作为是在用行为告诉我:什么叫猖狂,什么叫大胆,什么叫明知故犯,什么叫执法犯法你赖我何!  也许认为自己猖狂过了头,半小时后给我回个电话说;“不做第二次补充侦查了,也不等那个办案人员学习了,刚才和公安局联系了下,在近期落实这些材料......”这个时候他为何办案如此神速,说明了什么问题啊?怎么不让人怀疑他就是在处理此次事件中推波助澜的始作俑者,或想谋求猫腻的狂徒之一啊?  后来事实更能证实这个推断:一个月后仍然没结案,再做第二次延期半个月。  现在半个月又满了,那么现在的延期就是明目张胆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延期了。  这位科长是自己抽自己的嘴巴啊:  既然你在补充侦查的材料中已经否定了公安局派出所在上诉材料中的关于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不成立,说明这份起诉材料将来呈给法院已经是错误的了,你怎么现在还给我说(有语音记录);“将用那个没有修改的错误材料上诉给法院?”何况这份材料中有很多本末倒置的地方,我已提出了证人证词,你还是坚持,这出了自己抽自己嘴巴外,你作为一个人民的监督机构,公安机关办案中出现了错误,不予以纠正,还大加赞赏的坚持,明显包庇犯罪嫌疑人,这种沆瀣一气的做法让法律情以何堪啊!  在我用七条铁的事实咨询了很多律师后,彭章龙就是此次事件的主谋,从案发到至今已经九个月了,这个主谋就是定不下来,我想说这个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科长在这次办案中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上级领导,广大网民都看得一清二楚了!再精彩的戏有结束的时候,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英明的猎手!这些雕虫小技在懂法的天下网民面前怎不叫人贻笑大方啊!  英明领袖习主席大力反腐的伟大举措深得民心!现在又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对于我们这些受奸臣贼子玩弄迫害的人民来说如同阳光普照大地。在此,我迫切希望得到上级清官来追查此次办案中的执法犯法者。还法律的神圣尊严,还受害人和天下网民一个公道!  案件详情请看天涯《百姓呼声》栏目中的《骨肉相残,人间悲剧,顶风作案,理应严惩》的实名举报。
  这种害群之马不抓起来,不平民愤啊!顶起!
  胆大包天啊!枪打出头鸟!!!
          
  对于这种败类,楼主也可以用非法手段打击这种知法犯法者,支持楼主
  真够狂妄胆大的,应该抓起来,顶楼主
  顶风作案,国法天理不容,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从不作为到乱作为存在严重包庇犯罪分子的枉法行为,理应查处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不作为的表现在:
两次延期审理,一次补充侦查,没有结果!现在正在作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延期。  2015年元月9日,我质问办案人员公诉科科长:这个案件一不是重大案件,二不是在异地,两次延期,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你们有没有检察长的批文?他说“你到时候来看......”。  我见他想回避追问说:"你不要剥夺我的知情权,给我回答,你有还是没有?",他的回答:“你到时来看,肯定有!”  那我又问这往后超过的期限有什么说法,他的回答说不出法律程序的理由了......最后说:“在十天内把材料一定送到法院”,我说:“你们承诺了多少个十天啊?我大半年没到自己的酒楼做生意经济损失,还有药费,护工费,谁来承担!?你检察院会承担吗?”,他没回答这问题,最后他答应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将材料移交沙洋县人民法院,以上对话都有语音记录。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是如何乱作为的呢?看看这个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科长是如何搬权弄法,愚弄百姓的过程就知道了:  第一次见到这位直接办案的科长时,我是拿这一份关于本县纪山派出所在办案中出现的纰漏,写了一份个人要求,要求沙洋人民检察院对派出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督办,特别强调了关于此次案件主谋的立案和调查。这位科长是如何接待我这个受害人的呢?首先他是先发制人,给我当头一棒,向我发难:你在你的自述材料中说犯罪嫌疑人把你摔伤,是如何摔得髌骨粉碎性骨折的,(其意是摔不到这个程度,认为我说了谎),还要我做动作给他看,看完了,说这个情节你说是“扳”还是“摔”?搞得我这个有大专文凭的人也丈二和尚摸不到头了。  试问天下网民朋友,当一个歹徒把我抱起来往地上扔下时,此时用“摔”和“扳”有多大区别?歹徒的目的就是把我打伤,并不是说在其它情节下(如某人从车上摔下,某人从楼上不慎摔倒下来),此时此刻,现在想来他是在故弄玄虚,给包庇犯罪嫌疑人打伏笔啊!用心何等阴险歹毒!我个人认为他是在为犯罪分子找理由开脱罪责:想把我说的“被抱起来往地下摔下”,让犯罪分子说出是无意自己摔倒可能。我认为这就是乱作为之一。  当人民受到委屈和伤害后多么需要得到执法人员的帮助和温暖啊!哪怕是一句冠冕堂皇的话,一个虚伪的微笑也是对受害人的安慰啊!看看这位人民检察官是怎么对待受害者的!!岂不令人寒心啦!  那天,这位办案科长接到我的书面请求后,要我回去等待结果,对于我在要求中的异议会要求公安机关做补充侦查!大家可想而知,本身我就有着身心伤痛的人受到此位科长的玩弄打击后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离开检察院的......  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个案件(一不是重大案件,二不是异地作案)他做了延期半月的处理,并且是半月的最后一天把材料打转到公安机关做的补充侦查!  更让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我满怀着希望,天天在家吃治疗腿伤的药,花钱请护理人员照顾我,天天盼着事情了解后好去自己的酒楼上班挣钱生活,在我又苦苦等了满满一个月后(其中我几次追问,都说不要急,工作繁忙等)的了补充侦查材料中,竟然关于“彭章龙就是案件的主谋”进行立案的提纲都没有。他的提纲而是针对我这个受害人的所谓打架受伤的经过,难怪派出所总是调戏似的把我传唤去问经过,并总要我拿出所谓的证据,如果什么都要我这个受害人拿出证据,那我想问下你们这些公机构执法人员是吃人民白饭的啊!?这样办案岂不是荒唐至极!这种包庇犯罪嫌疑人的举动是何等明显,顶风作案行为是何等大胆!我认为这就是乱作为之二。  当我质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时,他的回答说我没有明确提出“关于彭章龙就是主谋”的要求,何等无赖加荒谬的回答啊!我的书面要求中的主要提纲就在他眼前......  这次给我的答复是带报复性的:那你等主要办理这个案件的人出去学习一个月回来后做第二次补充侦查,(有语音记录),这时他把这个案件的办理者移到了别人头上,这不是在移花接木,故弄玄虚,推脱责任啊!大家算算,再等一个月,再搞第二次补充侦查,这不是拼命为犯罪分子在拖延时间吗?这样拖延时间难道他是诚心配合犯罪嫌疑人把我拖垮?他是诚心给犯罪嫌疑人充分的时间串供?让犯罪嫌疑人找到伪证来击垮我的铁证?不得不让人深思啊!我认为这就是乱作为之三。  当我几次告诉他,你这样做不公平,我有语音记录,我会向上级投诉,他都说:“我知道你有语音记录,向上级反映是你的权利,你随时可以向上级反映......”他的这一作为是在用行为告诉我:什么叫猖狂,什么叫大胆,什么叫明知故犯,什么叫执法犯法你赖我何!  也许认为自己猖狂过了头,半小时后给我回个电话说;“不做第二次补充侦查了,也不等那个办案人员学习了,刚才和公安局联系了下,在近期落实这些材料......”这个时候他为何办案如此神速,说明了什么问题啊?怎么不让人怀疑他就是在处理此次事件中推波助澜的始作俑者,或想谋求猫腻的执法犯法者之一啊?  后来事实更能证实这个推断:一个月后仍然没结案,再做第二次延期半个月。现在半个月又满了,那么现在的延期就是明目张胆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延期了。  这位科长是自己抽自己的嘴巴啊:  既然你在补充侦查的材料中已经否定了沙洋县公安局计纪山派出所在上诉材料中的关于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不成立,说明这份起诉材料将来呈给法院已经是错误的了,那么就应该更改,那你怎么现在还给我说(有语音记录);“将用那个没有修改的错误材料上诉给法院?”何况这份材料中有很多本末倒置的地方,我已提出了证人证词,你还是坚持,这出了自己抽自己嘴巴外,你作为一个人民的监督机构,公安机关办案中出现了错误,你不予以督办纠正,还大加赞赏的坚持,明显包庇犯罪嫌疑人,这种沆瀣一气的做法让法律情以何堪啊!大家想一下,如果按照这个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办案科长移交到法院的虚假材料,我这个受害人的公理还能得到伸张吗?犯罪分子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吗?我个人认为这是乱作为之四。  在我用了七条铁的事实咨询了很多律师后,大家都一致认为彭章龙就是此次事件的主谋,从案发到至今已经九个月了,这个主谋就是定不下来,我想说这个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科长在这次办案中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上级领导,广大网民都看得一清二楚了!再精彩的戏有结束的时候,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英明的猎手!这些雕虫小技在懂法的天下网民面前怎不叫人贻笑大方啊!  追诉公诉科办案人员的所作所为,让我感到他们的职责不是在为受害者收集公正的证据,而是在帮犯罪分子收集怎样攻破对受害人有利的证据,不是为受害人将来主持公道做准备,而是将来怎样为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做准备,这些作为发生在当前以习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大力整治贪污腐败,提倡依法治国的精神指引下,实在胆大得让人震惊!他们这种做法违背了一个人民检察官得职业道德准则,对受害人是落井下石,增加受害人的身心痛苦和财产损失,是可忍孰不可忍!  英明领袖习主席大力反腐的伟大举措深得民心!现在又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对于我们这些受奸臣贼子玩弄迫害的人民来说如同阳光普照大地。在此,我迫切希望得到上级清官来追查此次办案中的执法犯法者,还法律的神圣尊严,还受害人和天下网民一个公道!
  事件详情如下:
道德沦丧,残害同胞,顶风作案,理应严惩  我是湖北省荆门市一名下岗职工,名叫彭章洪,男,年龄50岁。身份证号:140330现住沙洋县纪山镇楚国城开发区,联系QQ.案情发生在日上午,在楚国城我家楼下公路边,无故被长哥彭章龙指使其子彭红波带领10余人乘三辆轿车手持长马刀对我和二哥进行围攻殴打致伤残。沙洋县腾信法医鉴定我的伤情为:轻伤二级,伤残等级十级。  事件发生的经过是这样:日上午,二哥来我家帮我安装玻璃门把手后,从我家楼上看到楚国城工作人员指挥别人卸砖沙来修屋顶(我家屋顶漏雨),于是我和二哥下去打招呼。刚到楼下公路边突然看到大哥彭章龙的儿子带领六七个人从两辆轿车上下来,并气势汹汹的向我们走来,我和二哥都觉得好奇并准备上去打招呼,此时相距二十多米远,但突然发现100米左右的地方另一辆轿车下来4、5个手持长马刀的人从车上下来向我们冲来,我便问:“老大昨天和我们约定今天见面谈事,他儿子来干什么啊?看来是来打我们的,你有没有防身用的东西啊?还拿着马刀,搞不好有生命危险,要注意啊”。二哥说“是的,我车里以前捡到一个农民用的砍柴刀在后备箱,防抢车歹徒用的”,边说边急忙打开后备箱把砍刀递给了我,他自己拿着一个像棍棒似的锁车器,这时,彭红波等6、7人已走近,彭红波手持长铁钎对着二哥开口大骂道:“你个狗日的,老子早就想搞你的事了!”并手一挥指向我,此时,4、5个手持马刀的歹徒一涌而上冲向我,我边用手中砍刀抵挡他们砍来的长马刀,有两次如果不是因为用自卫的刀挡开,我定会被砍中脖子,当场重伤或毙命。当好心的围观者劝架拿走双方的刀后,他们发起第二轮围攻,这时,我大声说:“彭红波我对你有养育之恩,你还带人来杀我”,他说:“杀的就是你”。当我对那些帮歹徒说:我和你们无冤无仇啊!你们打死我要坐牢的",其中一个高个歹徒猖狂叫道:“坐你妈的牢"同时冲上来抱起我拼命往地上扳下,我的关节(髌骨)一阵剧痛,(后来到医院检查是髌骨粉粹性骨折),其余4、5名围攻我歹徒,有的猛踢我的背部,有的猛踢我的腹部......此时我已感到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便不顾一切地爬起来,腿一拐一拐地从他们围攻中跑出来,当跑到7、8米远的砖堆时,4名歹徒手捡砖头向我围攻而来,那个最疯狂的高个子趁机用砖头砸得我皮开肉绽,鲜血喷涌。(后来在医院缝了5针),当时我头昏目眩,右眼也看不到东西了。二哥见此状,立即上前扶住我,我有气无力地说:“我们走吧,再不走会被打死的,他们是诚心来打死我们的”。二哥从他们如此疯狂的举动中,也感到了生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立即说“好,快走”。当我们刚要上车时,那个最疯狂的高个子跑上前,跳起来一脚将二哥的车门踹出个大窝。这种疯狂显示他强大威力的行为,让所有围观者不寒而栗。同时,我和二哥有了被赶尽杀绝的念头。  当我第一次看到彭章龙时,是在我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正对着他的面。此时当我将要上车时,再次看到彭章龙时,他仍然站在原地,脸上还带着阴冷的微笑,此时此刻,我的心情用心如刀绞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那就是我曾经多年相依为命,一起打拼,多少次无怨无悔的去冒着生命危险救他的亲大哥彭章龙。同时,我刹那间也明白了此次事件完全是彭章龙安排好了的。从头到尾我和二哥都没打伤对方一人,我们一直都在尽力防卫,我们都意识只要伤到一个歹徒,我们可能会激怒凶狠的歹徒而命归黄泉。  本来是家丑不可外扬,在此说我自己的大哥的丑恶行径,我自己脸上无光,我确实被逼无赖,这半年来我时常忍着伤痛都在纠结是否将这不光彩的事件给媒体曝光,他毕竟是我大哥啊!可他一再利用各种方式打压我,让我走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  在此我暂且不说他生活作风多么不堪入目,为人处事如何低下做作,就事论事,他和他儿子对此事件没用任何方式向我认过错,见面后趾高气扬,似乎我什么都安排好了,看你耐我何。其次他还是用过去逃脱法律制裁的方法来对待我,到处活动,他曾经几次由于犯诈骗罪被关押,最终也是花钱才逃脱法律制裁。这次同样又想故伎重演再次让法律蒙羞。要不就叫他的儿子进行威胁,在派出所扬言道:“要我坐牢,我就挑断他脚筋反正是坐牢”。要不就让纪山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我蒙骗说:不就是个轻伤案,他儿子是投案自首,最多判个一年以内,还可缓刑......再不然就是去活动让有关办案机构进行硬拖。(值得一提的是,从材料到检察院,我多次催促到现在,检察院刚好拖到最后一天的期限第45天,才把材料返到公安机关做补充侦查,这是巧合吗?如果不是巧合,检察院将来的办案确实值得大家关注啊!派出所把案件像皮球样抛给检察院,检察院又抛回来说证据不足再做补充侦查,接下来往返又要两个月才到法院,不知道法院将来又会如何,实在令人担忧和悲愤。所有时间的运用似乎都是在彭章龙的掌控之中)。每当我想起过去彭章龙在危难之时我对他的帮助,包括他那个打我的儿子,小时候在他一岁多我就在学校发暑假去当保姆样抚育他,当他爸离婚后无去处时,在奶奶身边我天天带着他到处玩,一次被电线缠绕在身上,被电击的缩成一团叫都叫不出来了,我不顾危险,赤着脚把电线脚拼命踢开,可谓有救命之恩,他本人都常说幺幺对我有救命之恩,现在他听信他父亲的怂恿对我下此毒手.....一切的一切让我想起来止不住泪水下滴。  赔偿他是不想赔的,在他眼里你要多了,他会在法庭上说我有敲诈勒索之嫌疑,少了将来面临的困苦他是不管的。他可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弟弟被歹徒一刀砍死了,或被那个用砖砸他头部的歹徒砸成植物人,我再给他多少也没有用啊!我这个长哥将来如何去见死去的父母啊!不会的啊!他绝不会那么想的!他的人品从这次事件中大家看得一清二楚........万般无赖,我在此借《天涯》这个能为民请命的平台披露此次事件,希望得到法律的公正裁决!以及网民的顶力支持!
  上级政法部门,纪检部门要严力查办这些司法败类,绝不能让他们给政府抹黑!让人民失望!
  以前,我很单纯,觉得检察院是很神圣的地方,是代表正义的化身(受电视宣传影响)。现在,我只想说两个字:狗屁!因为若干年前单位发年终奖的事,2013年被检察院传讯(我是会计)。因为说的跟其他人不太一致,被刑拘了。11天后,反贪局副局长来到看守所,说:“你不好好配合,就是不尊重我们,所以我们随时可以拘留你并晾着,不需要任何理由。”后来,公诉科叫我过去核对,她写了一些东西叫我签字,我说不符合事实我不能签。她马上说:“你再这种态度,我们随时再把你关起来。”现在,我的罪名是与负责人共同贪污分给上级领导、副职和职工。我真他妈的伟大.....  现在,我已经没有信仰了!努力挣钱,有生之年争取移民。
  看楼上这网友一说,再看看这个“人民检察官”做的事,将来我们这些黎民百姓要是遇到官司的人怎么过啊??!太TM黑了!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机一到,统统报销!关注!
  在没发生这件事前我和楼上网友确有同感,认为他们是“正义的化身”,通过这件事后,确实在我心中........  值得欣慰的是公安机关都能知错就改,并且都有上级纪检过问,处理这件事。至于是走过场仍然包庇犯罪分子还是真正纠错,此时评价为时过早。  这检察机关,还是督办机构,有人执法犯法就没人管了????就让他不见棺材不落泪的继续下去??如果真的这样下去,会官逼民反的啊!在此恳请各级检察院,纪检委领导彻查此时!
  一条鱼臭一篮子鱼都臭,上级领导要及时清除啊!顶
  @春风拂面寻道同
10:42:45  在没发生这件事前我和楼上网友确有同感,认为他们是“正义的化身”,通过这件事后,确实在我心中........  值得欣慰的是公安机关都能知错就改,并且都有上级纪检过问,处理这件事。至于是走过场仍然包庇犯罪分子还是真正纠错,此时评价为时过早。  这检察机关,还是督办机构,有人执法犯法就没人管了????就让他不见棺材不落泪的继续下去??如果真的这样下去,会官逼民反的啊!在此恳请各级检察院,纪检委领导彻查......  -----------------------------  领导和职工共14人,发的年终奖不到10万。因为副职和一些职工都说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跟财务人员领钱,所以就是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同贪污。判决负责人有期五年,我和出纳三年,缓刑四年。负责人当时马上被拘留了,过几天副职就变正职了。财务票据上都有副职和职工的签字,但拿不出来(检察院不提供,副职收起来不让任何人碰)。有几个职工跟我说,他们也没办法,口供是按照检察院和副职的要求说的......生活远比小说精彩。法律嘛,就是有钱有权人的工具,专门对付我等黎民百姓的。
  此人是不是事件的主谋,天下网民来裁判:  1,案发现场彭章龙被带到派出所后,拿出早已复印好的有关前几天我和他对发的短信复印件递给办案人员说:“这就是彭章洪敲诈勒索我的证据,儿子是我叫来教训他们的.....”,他此时把这个复印件拿出来用它来作为这次儿子组织流氓团伙围攻殴打我之后应对公安机关的说词,当时有证人(二哥)彭章虎在场听见,这个行为足以说明他是早就预谋好了的,他就是事件主谋。  2.他委派他单位的夏经理和他的司机到医院看望我说:“你大哥(彭章龙)做这个事太不应该了,怎么也不能叫儿子带人来打亲叔子撒!你放心我要他向你赔礼道歉......”另外他们帮助请的护理人员和夏经理结算护理费时说:“老大叫儿子搞这时太不应该了,到时多赔点,肥水不流外人田”。说这段话护理人员已签字作证。由此可见彭章龙在他单位工作人员面前也供认不讳,他儿子是他指使来的。  3.沙洋县纪山派出所两次安排调解时,彭章龙都带着自己的律师来参加,既然彭章龙没有被公安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他又为什么带着自己的辩护律师来调解此事呢?事实表明彭章龙本人和派出所都已经默认了一个事实:彭章龙就是事件的主谋。  4.事件未到中途,彭章龙已赶到现场,一直站在离我们十几米的地方,放纵示意他的儿子为所欲为。直到我被打伤送走一直未上前半步做任何劝阻的行为。从这点同样说明彭章龙就是此次事件的主谋。在场的有第二受害人,彭章虎和许多围观的群众做证。派出所办案民警也说:“我们也知道彭章龙是中途赶到的(有语音记录)”。  5.我从我请的律师卷宗材料中,从办案民警的笔录中看到彭章龙的证言:“彭红波(他儿子)到纪山楚国城来,是我叫他过来的......”,既然他自已供认儿子是他叫来的,我认为彭章龙就是此次事件的主谋。  6.彭红波(他儿子)在民警笔录中也承认是彭章龙叫他来的。这点在此说明彭章龙就是指使和唆使他儿子犯罪的主谋。  7.彭红波在天涯论坛《百姓声音》栏目中,发表一网贴题目为“从彭章洪《骨肉相残,人间悲剧,顶风作案,理应严惩》的网上发帖到还原事实真相”的文章,文章中说“我的父亲接到马克华打的电话后觉得弄不好有生命危险,当时就给我打个电话怎么办,我当时在白石坡过早,我就给我父亲说他们现在要财产要红了眼,你要去见他们会有危险,要见等我来了一起再见他们。”此段话充分说明了,彭章龙打电话蒙骗了不知真相的儿子,并是他指示他儿子组织流氓团伙手持长马刀来围攻殴打我和二哥的。他就是此次事件的主谋。  以上7条铁的事实,每条都有人证或物证。  我相信沙洋县公安分局法制科,通过重新审理给我和天下网民一个公正裁决!  希望天下网民帮助评判和监督!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法制科这次究竟是在给派出所纠错,还是继续玩弄老百姓,包庇派出所为之出头充老大,只要看他是否纠正错误的起诉意见书就知道了!还有就是,是否公正对主谋采取合理措施!没有,这也可以作为将来他们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的证据了。这么长时间仍然没将主谋绳之于法,那这个没法律依据的延期到时也算是不作为的表现了。顶楼主!
  谢谢楼上网友的提示!一切重事实,看结果!
  可能人家等到了红包,楼主就等到了不公平罗!等不到红包,楼主就看到了他们多么公正的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世道太不公平!
  这么充分的理由,还不能判谁是主谋,肯定有猫腻!!!
  扯蛋啊,不是他还是谁?拖这么久不判有何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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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还有这种禽兽不如的哥哥,让儿子去打对自己父子有如此恩德的弟弟!恩将仇报,让天天人唾弃!更令人不耻的是,做了初一,还有做初二,不仅不改错,还在密谋犯罪分子搞伪证,勾结执法犯法者陷害自己的亲弟弟!这个世界还有几个人做得出来啊!和这种人勾结的执法者,你们的人品将来又如何面对世人啊!
  楼上的朋友说的好啊!在此深表谢意!  彭章龙这一生所犯的罪和做的丑事岂止这一点啊!我这个弟弟确实难以启齿啊!他如果还是不能认识自己的错误!不到黄河不死心,逼得我下狠手,我也顾不了死去的父母颜面和同情他和我过去共同奋斗的兄弟情义了!  在此温馨提示一下;个别知法犯法者,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彭章龙犯的罪过岂是一般人能扛得住的!别把自己搞进去,落个身败名裂!
  从《骨肉相残、人间悲剧、顶风作案、理应严惩》的网上发帖到还原事实真相  我叫彭红波,是彭章洪的侄子,因涉嫌故意伤害彭章洪,有关司法机关在依法办案过程中彭章洪在网上发帖,误导网民。为了还原事实真相,以正视听,现将相关真实情况陈述如下:  一、在日彭章洪给我的父亲彭章龙发了一个短信说正在从厦门回荆门的火车上,说现在已离了婚,回来没有地方住,要父亲给一套房子他住。随后彭章洪和我的父亲又通了一个电话,我父亲在电话中在没与家人和我商量的情况下,就当即答应在楚国城让他去挑选一套住房(有彭章洪欠条为证)。  二、在我父亲将楚国城住房给了彭章洪,他在装修时,于日中午,彭章洪和彭章虎(本人是我的叔叔)两人到楚国城我父亲开的酒店对上班的服务员呵斥:“这个酒店马上就是我的了,以后要上班就跟着我干。”并要吴常琴(我父亲的爱人)转告彭章龙,明天必须和他们见面解决好他们的事情,否则就是你死我活。我的父亲与彭章洪根本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平时也很少往来,他们强烈要求要我父亲解决他们的事情,就好比日本人要强占钓鱼岛啊!  三、在日上午彭章洪发给我父亲彭章龙的信息,在当天晚上我的父亲转发给了我,其内容如下:日09:14信息内容:你别太小看你小弟的眼界了,你把楚国城全送给我我也是这样说,我将来找你要的东西只是为了度过生活而不是享乐也是你知恩图报的一根汗毛。日09:23信息内容:哈哈哈做都做得出还怕说,你的事我都清楚,要不怎么说对你有研究,那些事是个人问题我不妄加评论我只关心兄和弟二字如何处理,你第一个选择加以回报相互尊重,化阻力为助力,第二个选择备战,请你准备好所有力量,自重可怜的老兄。日09:36信息内容:你都不怕外人笑我个赤脚怕你穿鞋的天大笑怕你承担,兄弟反目外人来欺你早尝了苦果你不怕我又不搞什么事业怕什毛啊。日10:35信息内容:二哥来我这关心,知道我们之间产生不愉快,建议我们三兄弟相约面谈,解决彼此间的难题和纠纷,谈得来今生还是兄弟,谈不来我和二哥按自己方式来做,你深思之后回答,你若把这条信息发给备战的人劝他们别找死,你别忘了我还有个亲自培养训练的武警战士的儿子。日10:45信息内容:好吧看来今生兄弟没的做了。日10:47信息内容:从现在开始大家都不好过,你在那里。日10:53信息内容:好你是明白人,人生种的果终究要结,躲是躲不掉的(短信内容皆有截图为证)。以上这些短信是出自一个亲弟弟之手发给他的大哥的,这些闪着贪婪、敲诈、恐吓、血光的文字中,可以看出彭章洪亲情和伦理何在?无论彭章洪在自发的网帖中就短信内容如何自圆其说,那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啊,引发此次打架事件的真正的元凶到底是谁啊?!  四、在日下午二点多钟,姑姑彭章秀打给我电话时说:“彭章虎在当天中午12点多钟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家里。彭章虎问我,老大(指彭章龙)给我发信息没有,我说没有。彭章虎说章洪跟老大反复发了很多信息,他不当回事,我这时候和章洪在一起,他说从掇刀开始杀起,最后去吃枪子子。我当时给彭章虎解释,彭章虎说我掺合就是同样下场”。姑姑彭章秀在将彭章虎跟她打电话时所说的话告诉了我,姑姑她说很害怕,很担心,要我注意安全。从以上彭章虎打给我姑姑彭章秀的电话所说的这些恐吓、威胁、有预谋的话人证俱在、法理难容,法律应该追究他们恐吓、预谋杀人之罪责。  五、在日上午,我父亲彭章龙被迫从掇刀去纪山楚国城准备面见彭章洪、彭章虎,在中途我父亲接到纪山一个叫马克华打给他的电话,说他早上在楚国城的路上碰到彭章虎,彭章虎对他讲,老大(指我父亲)今天上午要来谈条件的,谈不好我的车上刀都带好了,老幺(指彭章洪)要杀了他。我的父亲接到马克华打的电话后觉得弄不好会有生命危险,当时就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怎么办,我当时正在白石坡过早,我就跟我父亲说他们现在是要财产要红了眼,你要去见他们会有危险的,要见,等我来了一起再见他们。  六、在日我接到父亲的电话时正在过早的几个熟人问我是什么情况,我说我的两个叔叔想夺我父亲的财产弄不好要杀我的父亲,他们说我们跟你一起去看看,我就和他们一起几个人当时赶到了纪山楚国城办公楼前。  七、彭章洪在发的网帖中有这么一段文字:“……,老大昨天和我们约定今天见面谈事,他儿子来干什么啊?看来是来打我们的,你有没有防身用的东西啊?还拿着马刀,搞不好有生命危险,要注意啊,二哥(指彭章虎)说:是的,我车里以前捡到一个农民用的砍柴刀在后备箱,防抢车歹徒用的,边说便急忙打开后备箱把砍刀递给了我,他自己拿着一个像棍棒似得锁车器,……。”。这一段彭章洪自述的文字充分证实了彭章虎对马克华所说的见到我的父亲条件谈不好的话,刀已准备好了要杀他;也证实了彭章虎将当场递给彭章洪放在车上的刀是预先就预谋好了的。当时发生打架的现场情况无论彭章洪怎么说的血肉横飞都是有失真实性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彭章洪是在和另外一个人扭打在一起时,髌骨当时是二个人落地时摔伤的,并不是彭章洪所说的多少大刀飞舞把他砍伤的。  八、彭章洪在受伤住院期间,楚国城公司负责人夏总全程安排护理及承担了全部住院及相关的费用直到出院。在出院后,彭章洪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伤残等级十级。彭章洪到公安部门立案要我承担刑事责任。我当时和另外一个人被刑事拘留,现取保候审。  九、在此期间,纪山镇派出所组织了一次我与彭章洪的调解,当时纪山派出所应彭章洪的要求,为了体现调解的诚意,要求我的父亲一定要从贵州回来亲自参加调解,派出所负责人再三打电话要求我父亲连夜从黎平赶回来后,在第二天上午我请律师一同和父亲到纪山派出所时,彭章洪向该所负责人提出要我的父亲向他当面道歉,要我跪着向他道歉作为调解的前提条件。事实上这个事件发生的真正起因的主要责任是彭章洪所引起的,我是为了保护父亲的安全被迫采取的防范措施,虽有不当之处,但也不至于要我跪着向他道歉。  十、我的二叔彭章军看到我与彭章洪发生的事一直没有得到化解,久拖下去有可能彻底毁灭亲情,在日从贵州赶回荆门找彭章洪、彭章虎做工作要求双方都要看在亲情上来解决问题。在日上午我的父亲随彭章军一同到楚国城面见彭章洪,当时三人在一起沟通交换并达成了以亲情为重,客观的对待已经发生的问题,当时彭章洪同意从检察院撤诉,至于因受伤的赔偿问题,父亲同意由彭章军负责与彭章洪协商好赔偿额度再告诉我的父亲,随后中午三人在纪山粮食餐馆一同就餐,同时三人举杯言和。  十一、在日下午彭章军与彭章洪就赔偿问题进行面商;到日与彭章洪电话沟通协商最终在无法达成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彭章军在日回到了贵州。彭章军随后将与彭章洪就赔偿问题的意见告诉了我和父亲,我才得知彭章洪赔偿的条件是如不讲亲情开价是130万元,如讲亲情开价是75万元(不含我父亲给他现在住的那一套房子16.7万元)。  十二、在彭章洪讲亲情的开价是75万元再加上父亲给他的那一套房子已近百万元。我认为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就凭彭章洪发信息仅通了一个电话父亲就将楚国城房子给了他一套;同时,他们又肆无忌惮公然跑到楚国城要强占酒店;彭章洪在同时发信息敲诈、恐吓我父亲时,同时彭章虎又打电话给彭章秀说要从掇刀杀到纪山相威胁;又以与我父亲如谈不成所谓条件说已准备好刀要杀我的父亲相恐吓,我与彭章洪的殴打事件是在我父亲人身安全随时会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采取防范措施时发生的,其真正引发此次事件主要责任将会由谁来承担,法律会自有公断的。至于彭章洪在达不到期待值所采取的节外生枝,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但其结果将会是适得其反。  国家法律讲究的是铁的事实,不是搞疑罪推断,更不允许搞造谣中伤、敲诈诽谤,按照彭章洪所说的我组织黑社会带着那么多人,带着那么多大刀向他扑去,他说用手中的弯刀自己防卫得当是多么的荒唐可笑,如果真正是黑社会组织去打杀他就不会是二个人互相扭打摔伤膝盖骨的结果了。  今天是依法治国的年代,我期待公安部门能帮助查清事实真相;媒体能帮助介入澄清事实真相;法院能帮助审清事实真相;网上跟帖能还原事实真相。  陈述人:彭红波  电话:
  看了上面侄子彭红波的所谓"以正视听"的一番表白,我这个当叔叔的在这里和他争论却是有失身份,同时觉得一点必要都没有,我也完全可以肯定这是出自他父亲的手笔。他们父子俩,在即将受到法律裁决之前,虽然是极力为自己辩解,这个心情可以理解!但他们任然抵触法律,没有丝毫犯罪感的顽固态度可见一斑!从道德伦理,从法不徇情的角度,他们始终保持这种态度是要受到严惩的!  说有失身份是因为:他作出侄子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缺少家教,缺少道德修养....现在还是个犯罪嫌疑犯。  说没有必要是因为:人民的执法部门执法靠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胜于雄辩,任何谎言,狡辩,在事实面前,都会灰飞烟灭!  在此我感谢上级领导已经介入,也希望上级领导能明察秋毫,这次能能为民做主,以事实为依据,绝不是走过场!将所有违规违法的犯罪分子一网打尽。  同时感谢《天涯》给了我这么大的帮助!你们也算得上是半个人民的“守护神”!你们让所有受苦受冤的人民群众有了希望!并且有机会得到人民清官裁决!  其实他们父子俩的表白,纵观全文是极力,把我说成一个谋求私利而不择手段的人,为这次父子俩谋划后带领流氓团伙打伤我找到让人同情的理由,找到法律宽恕的理由,但是,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想到以下几点:1、有什么事实证明彭章洪为了达到自己的私心,强拿硬要,巧取豪夺了你们父子什么东西?你们才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来?2、说了那么多的理由,说我有威胁,想伤害彭章龙的传言,都是听来的谣言,都是没有证据的东西,何况我本人也没有那些言行,就说那些被添油加醋的短信,更是不能说明我会对彭章龙造成任何人身安全的攻击,在此情况下,你们就有理由召集歹徒进行围攻殴打吗?做大逆不道,违法法纪的事吗?就这两条,你的全文除了起诽谤我人格的作用外,就能起到开脱法律对你们所犯罪行的制裁作用吗?  家丑不可外扬,他们不顾我现在的身心伤痛,还提到了我以前离婚的伤痛,他们非要我说出我不想说的话,在我人格受侮辱的情况下,我也不得不说一点出来,也算是以正视听:在我十六岁高中毕业那年,父亲去世了!彭章龙当时在荆门县(现在是市)第一砖瓦厂供销股股长,后来一直没入党,再没转干,我在他的建议下,租了一辆东20拖拉机,和别人合伙到他厂运砖,半年后分到了3000左右的钱(那个时候人民币还是十元的票面),不久,在他的安排下,我不满十七岁就去当兵,这钱全部都交给了他处理,那个时候,我才十六岁,就又开拖拉机,又帮别人上下砖,吃的苦现在不堪回首!他那个时候就口口声声说,都是为了彭家门庭发扬光大,这就是我人生第一次和他共同打拼,可当兵专业后,听妈妈说兄弟们都还欠老大的债,做的三间新房,老大出的最多,我就问做房屋总共花了多少钱,妈妈说三千多。可后来我通过和二哥计算,这房屋实际总共花了一千多,用的都是次品砖.....我也就在心中不好说什么了。上次,在电话短信中谈到了过去,我说穿了这事,说他自私,大事又吼又叫。当兵专业刚回来,他又建议,在没安排工作之前,再运砖赚钱,还是在他那些所谓:为了彭家门庭的言词下,毫不犹豫地我又答应了,在一次我开拖拉机运上山运石头的过程中,下山时突然下起瓢泼大雨,我开的拖拉机刹车失灵,到山脚下突然倒翻,车头向我压下来,当时,我想:完了,我想喊但觉得是没任何作用的,我现在清醒记得当人感到要死的瞬间,非常会闪过无数个念头,就在我绝望的时候,看到向我压来的拖拉机头在我胸前停住了,我立即拼命用双手往后撑,将压住的腿拖出来,现在脚上还有伤痕。当我回头看时,原来车头被一个大石头顶住了,这也算天不绝我!可怜我这个穷苦的孩子吧!彭章龙听到这消息后,骑着自行车赶来,那个时候,他是有良知的,把我用自行车拖回去到医院看腿,后来还听说他在来的半途中掉下了眼泪!这次我和他合作赚的钱修了一个院子和厨房,从头到尾我没接触过钱,从这两次和他合作中,大家可以看出我对他是多么的信任!!!接下来我要说的是彭章龙的是在什么情况下去挖到他的第一桶金,我又对他人生有多大影响:  彭章龙在砖瓦厂犯了一个......错误(难以启齿),当他老婆为了他和别人讲理时,被四个人打在地上,我和彭章龙都听到了呼救声,他躲在家中不敢出来,叫我赶快去救她,我毫不犹豫,不顾安危,空手冲出去,把四个围攻他老婆的人打开,同时,把他老婆从地上抓起来,然后护送到家里,后来彭章龙把血书:不粘女人,遇事无真.八个字递给我看说,我会永远记住你对我的帮助!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凭的是一股勇气,!别人也和我拼命,我的结果不堪设想....为了这件事情,公安机关要关押彭章龙,我骑着自行车托着我妈在凄风苦雨的夜里,到公安局某局长家说情,才免于行政拘留,单位对他做出了开除职务处分,后来他决定离开单位,搞个体户,第一桶金就是在荆门县掇刀区搞一个养殖场,搞这块地时,刚好我和县里一位领导的女儿谈朋友,这位领导的女儿是我的同班同学,当我当兵专业为安排工作时,母亲和我经常到这个同学家,和她家一直在保持者非常好的关系。彭章龙当然一面要我争取做别人的乘龙快婿,自己理所当然的就拿到了掇刀的这块地皮了,在此说明的是,地皮是合理合法的出了钱的。在搞个体户的道路中,彭章龙毫不例外的和别人一样要遇到许多风风雨雨,每次由于他个子矮小,别人欺负他时,只要他叫一声,我都是从不想个人安危,和别人拼杀,就是冲着他一句话:为了彭家门庭,将来都是大家的!为了盖掇刀养殖场的房子,我也陪伴姐夫哥到山里没日没夜运木料....掇刀养殖场后来房屋开发,彭章龙开发出十几栋房子,一个宾馆,自己住的是一 个水上别墅,儿子和他都开上了轿车,我们几兄弟都盼着他以前说过得话能实现,可每年到一起是,他首先就说我贷款如何如何多,现在多么困难,这个时候,我们还开得了口吗?......  就这样多少年过去了,我们兄弟姐妹只是一直付出,一切承诺没了结果!说他没钱,看的吃的喝的,住的,玩了....是利用兄弟感情也罢,欺骗兄弟也罢!我们认了,可这次,在弟弟感情受到挫折时,和爱人离婚,你作为当大哥的,到处宣扬,到处发短信,说弟弟也是个失败者!那我说你离了四次婚,娶个四个老婆,其中两个还是亲姊妹,你是失败者,还是不择手段的好色之徒啊?我和我爱人这次离婚,双方没有任何财产纠纷,双方都不是因为其中一方出现感情出轨就是脾气不和,双方都觉得孩子也长大成人,不会有任何伤害了,才暂时分手。那你离了那么多次婚是为什么啊????有必要来到处丑化我吗?  如果在这里把我帮助彭章龙的事情说完,他现在给我三五套房子是毫不为过,但我从来没这样开过口,也永远不会开这个口。退一万步说,就算我这次开这次口开错了,你用得着叫儿子组织流氓歹徒来把我往死的打啊?你的回报之心连畜牲都不如啊,乌鸦都知道反哺啊!你的亲情到哪里去了?长哥如父啊!何况你在电话里给我承诺:“我对天发誓,绝不会耍你,对着观音老母发誓,我这套房子真心给你的!你先打个欠条,我回来后一定拿出来”!结果你挂羊头卖狗肉,当着兄妹你显得的大度,当着别人说我敲诈勒索,毁坏我的名声,欺骗自己的儿子是我强要的,迷惑自己的儿子犯如此大的罪行!三四次回来都不兑现自己的承诺,到现在还是让我花了上十万装修打着欠条的房子,并且房屋是顶层漏水,雨水一大被子都被打湿。房屋在离荆门市区70多公里的乡下镇上,价值算给我的是16万多,其实毛培成本只有六万左右。他的这一做法谁都可以明白了一是在耍人,二是玩弄兄弟感情!  彭红波说的第二点就更可笑了,如果随便一个人指着你家的房子说“你明天搬出去,这房子是我的了!"你会搬出去吗?全中国有几个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当然,凡是有例外,也许彭章龙父子俩这样只有小学文化,既不懂法,又不讲亲情,而且在利欲熏心头脑发热的情况下,说出这样的话来也是极有可能的!  其真实情况是,二哥给我说:彭章龙的酒店每年亏损十几万,要是给我们兄弟承包,我们刚开始生意没做起来给他五万左右,生意做起来了多交点,不是两全其美啊,我认为他说的是,反正二哥下岗也没事干,我学过经营管理,还考过大专文凭,于是我决定到时候我们和老大商量一下。结果和彭章龙约定事发那天见面商谈能否承包的事,却怎么也让人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悲剧来!其实,我爱人,儿子现在在厦门开一酒楼,我不是没事做,生意不吹很好,至少熬了三年了,还过得去了。我的考虑是二哥现在家里不太宽裕,帮二哥搞点收入,结果,彭章龙由于和二哥因为近几年的合作中产生了许多矛盾,这次我从厦门回来,我们总在一起,始终怀疑我们在密谋他的财产,所以他干脆指使儿子将我们一起进行报复性的围攻殴打!以免我们开口所谓的敲诈勒索他,先把我们的口封住!其用心实在歹毒,自私。  话越说越多,往事越想越让人心痛!下面彭红波父子说的那些谎言我都懒得辩论了!流言止于智者!谎言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我相信在法律面前哪些经不起一驳的话,绝不会从法官嘴里说出来用以来开脱他们的罪责!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如果为了谋取私利,自以为是,也许会出现这样的法官!不过我相信法律绝不会被他蒙羞,人民也会让他难堪的!
  犯罪父子,选择即将受到法律裁决的时候,在此跟帖还在极力玩弄伎俩,是何等心虚!可笑啊!
  这就叫做不见棺材不落泪啊,确实幼稚可笑,哈哈哈!
  沙洋县检察院依法办案,无可指责。
  试问下,楼上说此言的科长,你出来说这话,是不是心虚啊!太苍白无力了喔!省点力气将来给纪检委辩驳吧!
  告天下网民  我耐心等了一个多月的结论出来了,在铁的事实面前,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检察院公诉科根据沙洋县公安分局法制科的补充侦查材料还是没把此次事件的主要谋划指使者定为主谋,这个案件岂不是个冤案!这种大胆包庇犯罪嫌疑人的举措发生在当前形势党中央大力反腐的形势下,让世人震惊!  元月15日,竟然给我的答复是:彭章龙是此次事件的主谋证据不足!不能确立为主谋。并且告诉我沙洋县公安分局法制科没有更改过去的上次错误的起诉意见书!已经将补充侦查的材料呈递给了沙洋县检察院。  胆大妄为,顶风作案原形最后终于暴露了!  不作为的一拖再拖,除了蒙骗受害然,给受害人错觉:正在重新办理,或正在纠错!最后的结果还是掩盖不了你搬权弄法,愚弄百姓的丑恶伎俩!掩盖不了渺视国法,谋求私利之嫌疑!  在此一提的是沙洋县公安分局法制科的执法人员:1.你们违背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第十条。2.渺视人民,从纪山派出所回避此案后,你们自始至终没给受害人任何答复,连一个联系方式都没给。完全剥夺受害人的知情权,最后冒天下大不不为,不作为地拼命拖时间,最后还是胆大妄为的给沙洋检察院错误不真实的材料,为犯罪嫌疑人开脱了罪责!这谋求私利的嫌疑如何洗清???这种不为受害人主持公道,反而还在重受害人的身心伤害和财产损失,你们的良心何在?怎不叫天下人寒心啊!如果这一点错误不在沙洋检察院,你法制科是不是该承担这个责任?  现在包庇犯罪嫌疑人的个别执法人员已迫不及待的想掩盖自己的罪行,跳出来跟帖,犯罪时那么胆大,想到后果又如此胆小!既然你人正不怕影子歪!你还怕什么舆论?不是越摸越黑!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在此恳请上级纪检委,反贪局派出清官查处此时!追究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及沙洋县法制科此次办案人员的执法犯法之罪责,给受害人一个说法!给天下网民一个交代!  试问一下个别心虚的执法者,你完全可以在我后面苍白无力,心虚地跟帖,那我实名书面向上级和媒体送材料,你如何跟帖!好好反省自己,给受害人赔礼道歉也许是另外一番光景和结局!
  真是胆大包天!国法天理不容!  这个执法犯法的犯罪分子,还取一网民法力无边,不是扯虎皮拉大旗,想吓唬无知的老百姓啊!哈哈哈!在人民眼里,就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狼!脱了人民给的的衣服,狗屎一堆!顶楼主!向各大媒体联系,曝光!
  这样执法缺道德!亏良心!不会有好结果!还是楼主说的因果有报,只是时间问题!顶贴!
  这种执法是在明目张胆的顶风作案!市级领导,省级领导一定要管,事情搞大了,有受损于湖北荆门的司法形象。顶!
  胆大得令人发指,这种腐败分子不清除,人民的日子不好过!顶贴!
  楼主啊,人家一直再拖,在等什么呢?等你送大红包啊!你哥哥很聪明,是不是送了一个大大的红包啊?要不然事情怎么本末倒置了呢?
  等了那么久是这种结果,太残酷了吧,不得民心啊 !!
  今天上班时间我好不容易打听到沙洋法制科张科长的电话(公安机关办公电话是保密的,我无论从派出所怎么打听都没人能告诉我,个人电话更为神秘),当我自报姓名后,我说关于我的案件办理我想询问一下,他给我说这案子不是他在办,是他科室其他人办的。我询问是办的,我怎么联系他,他的回答让我吃惊:这是机密,不能告诉你。  我的天啊!他这不是告诉我这个受害者,连一个谁在办理这个案子的知情权都没了啊!我说这一不涉及国家机密,二不涉及个人隐私,这有什么保密的呢?这个说法怎么不叫人觉得这个案子是在搞暗箱操作呢?  他接下来的回答更让人不解;你有事找信访办。我的天啊!我一不是来投诉谁,二不是来上访,要我找信访办干什么啊?我是作为你们办理案件中的受害者来了解案情处理结果的。你这不又是在愚弄百姓吗?  接下来我说,你是科长,是你手下办案人员办的案,我向你反应下情况可以吗?他说我有其他事,很忙,你有事还是找法制科的某某联系。这不是封住了别人的嘴吗?这样对待受害者,这人权何在啊?  还有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他接电话当听到我告诉他:我是彭章洪啊!他就说:你的电话换了吗?.....我和犯罪嫌疑人彭章龙一字之差。并且后面的字音相仿,广大网民朋友可以推理出,他和犯罪嫌疑人的交往何等密切!他们的交往真的都是公正的谈案件吗???  我相信沙洋县公安分局是人民的公安局,不是某个人的公安局,更不是彭章龙的公安局。希望上级主管领导督办此案!纠正法制科个别执法人员不作为的乱作为的行为,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原来如此啊!现在看来楼主以前说的纪山派出所出现的问题很有可能是沙洋公安分局法制科一手炮制出来的可能,很可能是他们当中有人在指使或干预派出所办案,这个张科长有重大嫌疑!理应追究查办!
  公安局法制科这种作为不是上骗检察院,下骗受害者吗?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欺上瞒下吗!!!
  楼主要坚持!总有人来收拾他们的!没人管就坚持到中央巡视组的到来!顶!
  现在国家司法办案讲究的是终身责任追究制,楼主不急,会有人来收拾他们的,顶一下!
  执法人员的眼睛在办案中,不是盯着法律的天平,而是盯着犯罪分子或受害者的口袋。没造成冤案也会让法律蒙羞!
  我不知道即将把这个案子造成冤案的责任谁来负?  事实是:日早晨,我和二哥看到夏作成在指挥拖砖,沙的人来为我修漏水屋顶。下去和夏作成讲话,发现犯罪嫌疑人彭红波带人从两辆轿车旁边向我和二哥走来,远处又有第三辆车下来4,,5人手手持马刀走过来向我们围攻.纪山派出所的起诉意见书中说他们乘坐的只有两辆车。  结果派出所的起诉意见书中却本末倒置了:4月26日8时许,彭章龙接到马克华(彭章龙手下工作人员)电话,(在此提醒网民,马克华真的打过这个电话吗?他下面说出的话也没有证人证言),马克华称彭章洪(本人),彭章虎(本人二哥)准备了刀子,扬言如果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可能要伤害自己的 情况后,便电话告诉了儿子彭红波,并要求彭红波从荆门赶到纪山.......。  这样的材料不是在表明此次事件是我和二哥早就有挑的吗?岂不是在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啊?!我和二哥约了彭章龙那天见面谈事确实不假,其实我们根本就确定不了那天他来不来,因为我和二哥都了解他的为人,他说的话可信可不信,要看时候对象!再说如果我要伤害和威胁这个大哥,对于我这个热爱武功的转业军人还用得着请二哥帮忙?还要准备刀子?是拳打不死,还是脚踢不伤啊?再说我也是个懂法的共产党员啊!面对我自己的亲大哥还特意准备刀子???于情于理都荒唐可笑啊!  更荒唐的就是,派出所执法人员每当我要求还原事实真相时,他们的回答是抛皮球说:我们的意见只是作参考!检察院的领导说了算.....。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公安执法人员在办案中的职责,大家说这样的回答算什么啊?  那沙洋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就更理直气壮了:我们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办案,按事实说话!这话听起来是有道理,但我说:他们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我对你们检察院提出了书面和口头请求,要求纠错,检察院是督办单位,为什么不纠错?特别是关于彭章龙是这次事件的主谋问题,就是不予确定!说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足。所以,在沙洋检察院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看似合理合法的办理过程中,其实也在推诿,愚弄受害者。  值得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沙洋检察院关于犯罪嫌疑人彭红波是不是投案自首这一说,给予了纠正!既然派出所这一说法被否定,那么就又一次说明纪山派出所的这份起诉意见书必须修改,遗憾的是,到现在沙洋县公安分局法制科就是不纠错,不给沙洋检察院提供新的起诉意见书,还是想让沙洋检察院依照这个存在许多错误的起诉意见书来办案,怎么不叫人怀疑这个法制科个别执法人员就是此次事件中包庇犯罪分子的始作俑者之一啊!  无论我这个受害人怎么痛苦万分!还是希望个别执法人员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在上级领导追究你的责任之前,做点将功补过的事!
  还有一个事实被纪山派出所在起诉意见书中颠倒:  是我发现对方第三辆车很多人持有长马刀在远处向我和二哥走来,我感到事情危险,问二哥有没防身的东西,二哥才从身边小车中递给我一把砍刀,并给我一个说:这是以前捡到的一个砍柴的砍刀一直防抢车歹徒用的,给你防身。于是他们围上来后,我和歹徒相互用刀搏斗!停下来后,双方的刀都被劝得放下,我才被犯罪嫌疑人围攻打伤腿部,以至于髌骨粉碎性骨折.......  然而纪山派出所的起诉意见书中说:双方斗狠,两个犯罪嫌疑人将我摔倒在地上,彭章洪的右腿受伤后,再用二哥给我的刀和他们打斗.......。大家想一下我的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后还能拿刀和歹徒打斗吗?  这个打架顺序一颠倒,那不是更能说明,我拿的这个砍刀是早准备的吗?  这就是我们的人民警察在讲: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其实沙洋纪山派出所办案人员已经回避,如果说他们对自己的不足有所认识,并且态度也不错,值得原谅!那作为上级机关的沙洋县法制科现在不纠错的作为,并且延期的超出法律期限怎么解释??  看看大宋提刑官的断案,还有包拯的断案,还有狄仁杰的断案等等,再看看当代我们的司法人员办案,我作为受害者说你业务素质差,还是说你在存心包庇犯罪分子而寻求猫腻呢?这个问题可能上级领导彻查后才能有答案!也许网民比我看得清楚!我坚信有澄清事实的那一天!
  歪曲事实,坑害人民啊!不法办这些人,国家,法律的威严在人民心中荡然无存!
  请教各级领导,天下网友:上面七条理由还不能证明彭章龙就是主谋吗?  如果这都不是主谋,还用什么事实说明什么是主谋这个词呢?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一个人指使另外一个人去偷窃,告诉了他偷窃的地点,时间,对象,去偷窃的人组织了一批人一起去作了案,并且指使的人在中途赶现场到不加任何阻拦言行,在场纵容指挥,结果,这伙偷窃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这个指使人还当场就拿出为什么叫他们偷窃这个目标的理由,用(早已准备短信复印件)来开脱这伙偷窃人的罪责。在这种情况下,难道,此人既不是主谋,也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派出所立案后没作任何关于彭章龙的调查处理,后来在我多长口头,书面提出意见要求后,沙洋县法制科又配合做了两次补充侦查,包括沙洋检察院公诉科最后都异口同声的说证据不足,不能定彭章龙为主谋。  如果上级领导和天下网友都认为此人是主谋,那我说他们是顶风作案,大胆包庇犯罪嫌疑人有没错?在国家大力反腐,依法治国的前提下,他们如此胆大妄为,作为受害人我怀疑他们有谋取巨大猫腻重大嫌疑有没错?  元月20日,沙洋县公安局,主管法制的领导,在信访科了解此事后,给我和我的律师说彭章龙此人在此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个人认为这个领导说的有道理,但不明确,既然,有责任就要追究责任,并且是什么责任,也要明确啊!不能用这样一句话就能掩盖或不纠正手下办案人员的错误而不了了之!  在此敬请上级领导查处,纠正案件错误的审理!还我一个公道!给网民一个说法!
  这个地方的执法人员太黑,给共产党抹黑啊!百姓遭殃!
  长走沙滩也有湿脚的时候,打官司就要学学毛主席的《论持久战》,最后的胜利还是人民的!
  楼上的说得很好
  于国福专业疑难案件维权简介  笔者是互联网著名作家、实名举报人、法律维权人士于国福,网名“于国福有话说”,笔者的网名点击率过亿,互联网输入笔者名字前两个字“于国”二个字,就会看到自动显示笔者的网名“于国福有话说”。笔者从2010年初开始,一直使用实名制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是中国国内老字号法律维权人士,自从2010年开始通过实名举报、曝光监督、特快专递、跟踪处理结果等多种方式为帮助监狱、征地拆迁、大额消费、历史不动产、历史人事领域的侵害案件当事人维权成功案例,网上搜索标题“于国福有话说维权成功部分案例”可以看到相关案例。  于国福有话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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