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井六米打井没有取水许可证办理程序违法吗?

我能否在自家院里打井取水?_平阴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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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在自家院里打井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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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凿井取水许可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取水地点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凿井取水许可审批一律由市水利局负责审批;取水地点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由市水利局授权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凡在城市自来水管网敷设到达的地方,严禁开凿新井,原有自备井要逐步封闭。除上述情况外,申请凿井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凿井取水许可手续:&   1、需要凿井取水(含老井改造或更新)的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市水利局或其授权的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凿井(改造或更新)申请报告。报告中要说明取水的原因、用途、水质水量要求、水源位置等。&   2、凿井申请报告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审批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   3、经批准的凿井取水工程,其施工单位可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也可由市、县水利部门安排具有资质的持证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持单位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到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按登记内容审查合格后,审批机关向施工单位签发《凿井许可证》,建设单位方可开工建设。&   4、井成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①、成井地区的平面布置图;&    ②、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和剖面图;&    ③、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    ④、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    ⑤、其他有关资料。&   5、建设单位填写《取水许可申请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发放领取《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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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井六米打井没有取水许可证违法吗?
在老井米米打新井违法吗?
并予以公告,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特许人应在订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 《条例》规定“两店一年”准入制度,依照本条例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和商业信誉记录以及特许经营费用及收取办法等,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合同文本。《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市场计划书等。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至少拥有两个直营店,还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备案者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违反者不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备案内容包括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条例》规定特许人备案制度,连锁加盟行业有了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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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法钻深井取水 相关部门积极应对
责任编辑:周家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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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日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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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百年的老井,为什么突然就没有水了呢,村民们告诉记者,这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一个月前,村旁边的一家企业打了1口100多米深的深井,他们怀疑,企业打的水井,改变了水路,影响了村子里水井的水。
  上山村村民:“我们现在就是怀疑外面企业水打了,把我们这里水给抽干了,也可以说不是怀疑,可以说100%是他们企业井打了的问题,他们井就是圆的,往下面钻下去,深度100多米,没有打井之前这水满的,打了之后,这水路通的,慢慢就没有水了,水肯定往低处流,他们下面打的那么深,这个水在上面都往下面流了,我们水肯定就没了。”
  村民们告诉记者,村子旁边有一个工业园区,里面有十几家企业,这几年来,为了图方便,有多家企业钻了深井取水。尤其在一个月前,其中一家企业更是钻了深达100多米的深井取水。
  上山村村民:“这个井能不能打一开始我们也不知道,我们老百姓知识也淡薄的不懂,现在这个井水没有之后,干了。老百姓都要起来说话了。”
  那情况是否如村民们所说,钻井取水会不会影响村里的老水井呢,记者随后和村民们一起来到了高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分管工业的副主任杨鹏接待了我们。
  杨主任告诉记者,几天前他们就接到了村民的反映。目前他们也无法确定老水井断水与企业钻井取水之间是否有直接关系,但是企业私自打深井取水就是属于违法行为。街道目前已经联合了黄岩区水利局对周边的企业进行了排查整改。
  高桥街道副主任(分管工业) 杨鹏:“把水井,如果自己厂里有安置地下水井,全部把水管截掉,停止用水,第一时间就这么处置的,昨天我们街道还通过水利局,因为企业如果用水要办取水许可证要到水利局报批的。 水利局也到部分企业查看,金宇机电企业还做了笔录。”
  据了解,截止昨天,黄岩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已经对上山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了排查,共发现了7家企业有私自打深井取水的情况。目前,他们已经对这些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这七家企业在3天内停止引用地下水,并将取水管道进行封闭。
  记者还从黄岩区水利局水政科的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企业的工业用水必须要通过水利部门报批,像这样钻深井取地下水是不合法的。而且水井钻的深度和水的使用量,多多少少都会对周边的水源产生影响。但村里水井缺水的原因更多的可能是与连日来的天气炎热和不降雨有关。
  为了降低村民的担忧,街道的工作人员也邀请了村民一起,来监督企业关停使用深钻井地下水。
  高桥街道副主任(分管工业) 杨鹏:“希望村民可以监督,如果企业私自再弄那个水,可以监督,可以向水利部门也可以向我们工业办公室举报,因为我们通知是那么通知的,要求他们下面水管截断,再上面盖上水泥封掉。”
  不管上山村的这口百年水井是因为天气的原因,还是因为周边企业打地下水井的原因,我们都希望这样一口好的水井不要就此干涸。我们也希望因为那些非法地下水井被关闭也好,或者天上下点雨也好,老水井的水赶快蓄回来,让上山村的村民们恢复正常的生活。
文章来源:600全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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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机井需要哪些法律秩序
09-04-15 &匿名提问 发布
2002年4月,黑龙江省汤原县永发乡红泉村村民王某与周某联合向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称双方为亲属关系,并且耕地相邻。王某现有水田15亩,自家地里现有一口老井,由于水井老化、地下水下降等原因,近几年来水量逐渐不足。2002年,周某将自家承包的105亩地全部改为水田。双方为节约资金经协商同意将王某家的老井废除,在原处合打一眼深水农田灌溉井,并向县水政水资源管理部门出示了乡水管部门和村委会有关证明手续。2002 年4月中旬,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按照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对王某和周某的取水许可申请给予了正式批准同意。    违 约    2002年5月初,王某来到县水政水资源办状告周某独自打了一眼机井,且新打的机井距离自家老井很近,影响其取水量,侵犯了其合法取水权利,要求县水政水资源办对周某进行查处。    接到举报后,县水政监察大队立即组成调查组进入现场,对周某私自打井的行为进行调查。调查后证实,王某与周某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后,双方在出资凿井时因地块大小不同、费用分摊意见不统一等问题发生了矛盾。2002年5月初,周某在距王某家老井不足100米处,独自打了一眼深水井。    处 罚    事实清楚后,水政监察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对周某的违法凿井行为进行了处理:其一,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周某的凿井行为已经违反了《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没有按照其原审批的取水许可规定内容范围凿井。取水许可人姓名、人数、地点变更,属私自凿井行为,对周某处以500元罚款处理。其二,周某所建机井虽然投资近万元,改变井位损失较大,但周某成井距离王某不足百米,根据当地地下水水量、取水地块面积测定,周某机井井距没有超出王某老井取水半径400米距离,影响王某取水量,给予依法取缔。    违法当事人周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承认其凿井行为违法,依法交纳了罚款,并按照要求封填了所建机井。同时,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了一份新的凿井取水许可申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同意周某在距王某老井400米以外建机井1眼。    案 评    观点一 变更取水许可内容,必须重新申领取水许可证    本案中王某与周某原本打算联合凿井,一同提出了取水许可的申请,并且获得了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的行政许可。周某原本是合法的取水权人,但因其擅自更改取水地点,导致他的打井行为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现行的取水许可制度规定,对取水许可证中记载的一些事项,如取水地点、取水量等发生变更的,必须得到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未依照规定取水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的部门,可以责令取水权人限期纠正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周某在取水地点更改之后,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取水,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的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取水。    观点二 经合法审批的取水权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的另一个当事人王某,是合法的取水权人。在其取水权受到周某威胁和侵犯时,他及时到县水政水资源办举报了周某的违法活动。在县水政水资源办及时制止周某违法取水行为的同时,王某的取水权也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观点三 申请取水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法律程序    周某投资近万元的机井报废,经济损失惨重,其原因就在于其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对有关的水法规没有加以重视。试想周某当时如果去当地的水行政主管机关重新申领取水许可证,必然被告知只能在王某老井400米外建机井,近万元的损失就可以避免,取水的权利也会像王某那样得到法律的保护。    此案告诉我们,取水许可制度不会干涉周某是独自还是与他人共同打井,但是周某变更取水许可内容的行为,必须按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相关水法规规定,重新进行行政许可申请。否则,便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法律的作用不仅仅是处罚违法者,更重要的是保护合法者的正当权益和维护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本案中即是指王某的合法权益和当地有序的取水许可秩序。    法律连接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自然原因等需要更改取水地点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取水许可持证人需要调整取水量的,必须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在取水许可证变更记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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