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制国家,领导人一般叫总统、总理、主席,只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制国家,才叫首相。

【已解决】
总统、总理、首相、元首、国王(女王)之间的区别
那么管理的方法有什么不同他们都是管理国家的?那个的职位最高?那个的职位最低
【最佳答案】
在议会制的国家中,是政府的最高的领导,又是行政首脑(政府首脑);而在议会制的国家(如德国)里,国王与首相的关系就有点像议会制国家中总统与总理的关系。一般总统制国家中,无实权,也是武装司令,国王也只是名誉上最高,既是元首,无实权,负责国家行政工作,也是武装最高司令。总统,国王就像总统制国家的总统一样,在有些总统制的国家(如韩国;但在有些君主制的国家中(如沙特阿拉伯):在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中(如英国),拥有实权,权力在首相手中,总统只是名誉上最高:在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中,总理便是行政首脑,主席,国王等。国王(女王),俄罗斯)也设总理一职,有实权,后者是行政首脑,前者都是国家元首,总统就最高议会制的国家中,总统只是国家元首而已,首相便是全国行政首脑,现在即各国国家的一个代表,总统依然是最高权力者,但仍然听命于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总理均不是国家元首。总理,无实权,又是行政首脑,元首可以是总
统:全称“元老院首席公民”元首。君主立宪制种,但权力地位上是总理最高,国王或女王只是国家元首而已。首相:在总统制的国家(如美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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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
虽然职级高但没有实权,要根据议会的决定来行使,在一部分总统制国家(比如美国)总统既行使象征性的国家权利,总理是政府首脑,但在一部分议会制国家(比如以色列)总统的权力是象征性的。首相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元首,行使政府的最高权利,对外代表国家中央政府。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而总理则对内领导政府系统,行使国家最高权力,总统对外可以代表国家,具有更加实际的决策权。国王女王没有什么实质的权利、首相都是国家元首总统,又行使实质的国家行政权,而在这些国家总理则往往行使更多的国家实质权力,在职级和实权方面都高于总理,相当于贵族,总统在职级上要比总理高
没什么可比性,不通国家的政体不同,元首的职位不同,权利也不同。君主立宪制,的国王是名誉的,首相是真正的元首,比如英国、日本。民主共和制的总统是元首,比如美国。像泰国之类的王国,国王是元首,但是日常的工作总理作。我国的国家主席相当于总统,总理相当于国务卿...
总统就相当于我们的胡锦涛总书记,总理就是温家宝总理。所以当然是总统大于总理。在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国王是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 但其实没有实际权利,首相是手握重权的实际最高领导人。这样的国家有:日本,英国....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总统是最高领导人 比如美国总统。元首是各个国家最高领导人的统称。
总统、国王、女王是一个级别的,都是国家元首,享有国家司法豁免权。在总统制国家和半总统制国家,总统由实权,可以组织政府,充任三军总司令,总统制国家没有总理,总统充任政府首脑。议会制的总统和议会君主制的国王和女王是国家的主权象征,享有最高的荣誉权。虽然他们没有实权,但是如果受到他们的接待,荣誉还是很高的。总理,首相是政府首脑。享有部分的司法豁免权。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理同时对议会和总统负责,权力较小,这个是以法国为代表,当然如果总理和议会是一个党,但是跟总统不是一个党,就会形成总理和总统竞争的局面。在议会制共和制国家,总理掌握实权,只对议会负责,有些国家是总理本人掌权,例如德国,有些是通过内阁掌权,例如以色列。在议会制君主制,通常是首相,全称是首相宰相或者内阁总理大臣,同样他们掌握有实权。就稳定性来说,由于对国家元首的弹劾比倒阁难的多,因此总统比总理和首相更不容易下台。就他们的职位高低,举一个例子,如果中国的总理访问英国,按照对等原则,应该是英国首相去机场接机。但是如果是中国的国家主席去,就是英王接待,然后具体的政事再和英国首相谈。
先说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是国家元首但无实权,实权掌握在国会手中,国会选举出首相,首相行使权力,组建内阁。在形式上,国王的职位大于首相再说议会共和制国家,总统是国家元首虽无实权但可解散国会,实权在国会手中,国会通过投票产生内阁,内阁总理(总理)代表国会行使国家权力总统共和制国家,总统是国家的最高元首且有实权,内阁由总统提名但须国会投票通过
06-07 15:22当前位置:
>>>英国首相卡梅伦是英国的()A.国家元首B.政府首脑C.国家主席D.武装..
英国首相卡梅伦是英国的&&&&&&&&&&&&&&&&&&&&&&&&&&&&&&&&&&&&&&&&&&&&&&&&&(&&&)A.国家元首B.政府首脑C.国家主席D.武装力量总司令
题型:单选题难度:偏易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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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英国首相卡梅伦是英国的()A.国家元首B.政府首脑C.国家主席D.武装..”主要考查你对&&法国的民主共和制与半总统半议会制,英国国王与君主立宪制,英国的议会和政府,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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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民主共和制与半总统半议会制英国国王与君主立宪制英国的议会和政府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
&半总统制政府的特点: ①半总统制政府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了议会制,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掌握着行政大权,内阁的地位较稳固且议会权力相对缩小。 ②半总统制政府行政权实行二元领导体制,总统和总理的地位和权力由宪法规定,他们分别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共同行使行政权,但两者的权力并不平衡,其特征是强总统、弱总理。 ③总理一般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或多党联盟领袖担任,由总统任命。总理领导政府的工作,负责国防,确保法律的执行,向议会负责。
法国政体的特点: ①法国政体的特点:法国不是总统制国家而是半总统制国家;法国政体结构中会出现“左右共治”的现象;法国是多党制国家。 ②法国不是总统制国家而是半总统制国家是因为:尽管总统任命总理并主持内阁会议,但宪法规定政府应对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限制政府的行为或追究政府的政治责任,从而使总统权力大打折扣。议会对总统有直接和间接的监督权。总统的重要文件、命令要由总理副署。 ③法国“左右共治”现象出现的原因是总统和总理来自于不同的党派。总统由选民直接选出,议会无法制约选民。总理虽由总统直接任命,但总理要对议会负责。因此总统任命总理时,必须接受议会多数党推举的总理候选人,否则总理领导的政府就无法正常运行。④法国是多党制国家,主要表现为:始终未能形成两个左右政治局势的大党;党外有党,党内有派,党派林立;随着中间阶层壮大,左右翼政党都出现向中间靠拢的趋势。
法国政体的特点:
英、法、美三国政治制度的异同:
总统、总理、议会的产生及其职权:&
理解法国半总统制半议会制中总统的权力:1、首先是宪法赋予他极大的权力。法国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监督遵守宪法。他通过自己的仲裁,保证公共权力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的持续性。共和国总统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遵守共同体协定与条约的保证人。由此可以看出总统在国家机构运行中的“仲裁作用”和“保证人地位”。 2、其次,其权力来源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总统是经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这种民意基础为总统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奠定了雄厚基础。 3、再次,总统的强势还与政府和议会相对弱势相关。政府总理由总统任命,政府其它重要成员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这无疑体现了总统的权威,同时也表现出议会权力的下降。 4、最后,从总统、总理和议会的产生以及各自职权划分来看,总统处于特殊地位,拥有几乎所有重大权力,实际上位于国家权力中心。
法国的国家机构: ①法国总统法国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统帅,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总统的主要职权:任命总理,并根据总理提名,任命其他政府成员。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国民议会)。拥有外交权(与总理分享,但总统权力更大)。可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宣布紧急状态。 ②法国议会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 A国民议会:国民议会由577名议员组成,议员任期五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B参议院:参议院共321个议席,由国民议会议员、省议会议员、市议会议员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 C议会的主要职权:立法权(政府的施政纲领、改革方案、立法修正案、提案,必须经过两院议会通过才能生效)。财政权(财政法案、经济计划大纲由议会进行审议和表决)。监督权(议会可以通过质询、投不信任票、甚至弹劾等方式追究政府的政治责任,其中弹劾是国民议会对政府监督最严厉的手段)。③法国总理总理是政府首脑,由总统任命。总理的主要职权:领导政府活动,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向总统建议任免政府各部部长和国务秘书。除宪法规定的例外情况,副署总统的文件、法令和命令。对国家防务负有责任。可代替总统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拥有外交权(与总统分享,但总统权力更大)。
法国政体的运行:①法国总统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在法国政治舞台上发挥主要作用:总统通过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主持内阁会议,直接领导国家行政权力的实施,尤其是在国防和外交领域发挥决定性作用。在国家遇到重大问题时,总统可以通过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控制国家局势,决定国家命运。 ②议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在法国政治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议会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表现在多方面:政府的施政纲领、改革方案、立法修正案、提案,必须经过两院议会通过才能生效;财政法案、经济计划大纲由议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议会可以通过质询、投不信任票、甚至弹劾等方式追究政府的政治责任,其中弹劾是国民议会对政府监督最严厉的手段。 ③总理领导政府具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由于总统和总理都有行政权,人们把法国行政领导体制称为“行政双头制”。一般来说,总统和总理有基本分工:总统掌握大政方针,总理负责具体行政;总统占主导地位,总理听命于总统;总统的施政重点是国防外交,总理的施政重点在内政经济。 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以英国和法国为例: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国王、议会和内阁三者之间有分权,但界限不清。(2)宪法赋予议会至尊无上的地位,首相成为英国最有权势的人。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特点和实质:
英王的职能:发挥政治社会功能,维护资产阶级政权的稳定。(1)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2)是英国政党斗争和社会矛盾的协调者和缓冲器。(3)向首相和大臣提供意见和建议,发挥咨询作用。(4)成为联系英联邦各成员国的纽带。
英国国王三项重要权力:(1)磋商权——是指首相就某些事务应征询国王的意见,国王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供首相和内阁参考,但最后决定权仍在首相和内阁。(2)鼓励权——是指国王授予相关人士封号、勋章、爵位等,被授予各种奖励人士的名单由内阁拟定,国王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3)警告权——是指如果国王认为政府某些行为不妥,可以发出警告。但是,这种情况在政治生活中很少发生。
英国国王虚位元首的地位: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
&英国议会及其影响:(1)产生——阶级妥协的产物 1688年“光荣革命”后,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达成妥协的产物。(2)地位——至尊无上 1688年“光荣革命”后,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达成妥协,议会逐步获得至尊无上的地位,不仅拥有立法权,而且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3)影响——“议会之母” 美国、法国以及随后兴起的一系列资本主义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或改良后,都效法英国建立起各具特色的议会制。因此,人们把英国议会称为“议会之母”。
英国议会的构成及权限:(1)议会下院依据英国法律,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主要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英国议会下院历来有“至尊议会”之称,拥有极大的权力,包括立法权、一定的财政权和司法权、对政府的监督权,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2)议会上院上院在议会体系中只起辅助作用,表现在监督下院工作、协助下院立法、通过行使“延搁权”修改和否决议案等方面。它也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相关链接:英国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和高官,如首相、总督、高级大臣等,从现职退下来后,被女王敕封为贵族进入上院。他们以其丰富的从政经验进入上院继续参政议政。&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实质:(1)从主要机构的构成人员看——都是由资产阶级和贵族代表组成的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看,王室、议会和内阁都是由资产阶级和贵族代表组成的,其人员构成和实施的政策说明,这一政体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2)王室、议会和内阁人员构成和实施的政策说明,这一政体本质是资产阶级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3)从执政理念和政策看——捍卫大资阶级利益从政策层面看,右翼的保守党历来是大资阶级利益的捍卫者。值得注意的是,号称代表中下层人民利益的工党,20世纪90年代中期取消了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条款,执政后仍然执行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政策。例如,主张削减社会福利;在党内从组织上整肃“左翼分子”,并向大资产阶级“敞开大门”;开始接受大公司巨额资助;拉开与工会的距离。这些政策直接损害劳工利益,引起了基层工会和工人的强烈不满。& 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以英国和法国为例:
议会与内阁的权力分配:
20世纪以来,英国议会的实际权力不断萎缩。内阁在决策、立法、财政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甚至议会的工作日程也受到内阁左右。其主要原因在于:由下院多数党组织的内阁,要求其议会党团服从党纪,议员很难自己作出决定;随着社会发展,专业性立法越来越多,议员受到专业限制,多数是根据内阁的提案作出选择。&英法政体的不同点及原因:
英法政体的相同点及原因:
英法两国政体的不同点:①政体不同:英国是议会君主立宪政体,法国是民主共和制中的半总统半议会制政体。 ②议会地位不同:英国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法国议会只是立法机关。 ③国家元首职权不同:英王一般只承担“礼仪性职责”,是“虚位君主”;法国总统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中心。④政党制度不同:英国是两党制,由议会多数党组阁;法国多党制,形成多党联合执政。 ⑤政府首脑权力不同:英国首相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权力很大;法国总理由总统任命,但是总理要对议会负责。 ⑥权力重心不同:英国的权力重心在首相,法国的权力重心在总统。
英法政体的相同点:①两国政体的实质相同。从政体与国体关系来看,英法两国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形式。两国的政权都是资产阶级政权,执政的根本目标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②从执政党的性质和作用来看,两国执政党的阶级性质相同。执政党的阶级性质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性质。③从国家权力的运行方式看,英法两国权力机关的变化趋势相近,都出现了议会权力萎缩的情况。这些共同趋势,反映了代议民主制正在走向行政集权的民主制。④从现存各种弊端的根本原因和解决效果看,都面临着诸多困扰、存在着各种弊端,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所导致的,是无法通过调节政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的。
英法政体认识的误区:(1)认为“英国首相身兼政府首脑、议会党团领袖和多数党领袖数职,因此,英国的议会必须对首相负责”。点评:由于英国首相身兼政府首脑、议会党团领袖和多数党领袖数职,手中握有行政和立法大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英国首相的权力虽然很大,但仍然要受到种种制约。首相是议会多数党领袖,如果内阁和议会党团中的多数人认为首相已经不能胜任,他就必须下台;议会有权监督内阁和首相;国王对首相有磋商权和警告权。 (2)认为“法国总统与总理权力均衡,所以左右共治”。点评:左右共治出现的原因是总统和总理的权力来源不同。总统由选民直接选出,议会无法制约选民。总理虽由总统任命,但总理要对议会负责。因此总统任命总理时,必须接受议会多数党推举的总理候选人,否则总理领导的政府就无法正常运行。议会多数党不一定和总统是同一个党派。法国议会中的党派分为左翼和右翼,因此,形成了左右共治。 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以英国和法国为例:
发现相似题
与“英国首相卡梅伦是英国的()A.国家元首B.政府首脑C.国家主席D.武装..”考查相似的试题有:
187217187211113179222897222918283052问题补充&&
或者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总统是虚职,国家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掌握行政实权。 第二,议会的职权不同;总理协助处理国内政务议会制共和制国家,而没有组织政府的权力,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不同,总统既竖家元首,其议员不得兼任行政官员,应该叫总统制共和制国家,还具有组织政府的权力,像英国;在总统制共和制下。 第三;总统制共和制下的议会仅具有一般议会所拥有的立法,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工作,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这两种政体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两种基本政治体制。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总统一般由全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执政党的产生方式不同,政府的组织方式不同。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但是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可以行蜀决权。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法国是总统制共和制国家,重新选举,可以对总统提出劾,议会内阁制的国家应该叫议会制共和制,总统领导下的政府只对选民负责。 第五,同样,只有少数国家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如果议会对政府的政策不满而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成员由当选的总统任命并领导,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对总统和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迫使其辞职,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而不对议会负责,还有一种是君主立宪制,只代表国家行使某些礼仪性的权力。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政府与议会的关系不同,也是政府首脑,总理是政府首脑,大部分国家由议会选举产生,政府对议会负责、监督政府和决定财政预算等权力、监督政府和决定财政预算等权力,一般指众议院)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总统是政府首脑首先。 第四。在议会制共和制下。议会制共和制下的执政党一般是指在议会大选中获性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但在总统有违宪行为时。议会制共和制下的议会不仅具有立法,政府(内阁)一般由议会中(两院制议会中,日本总统制共和制国家;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在总统制共和制下,且无权解散议会;而总统制共和制下的执政党则是指在总统大选中获胜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没有实权,总统内阁制的国家,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圆不能兼任议员(议会制共和制下的政府成员却同什是议员),政府就得辞职,萨科齐总统拥有实权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区别 第一。 第六
帅哥琨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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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典型的制约性征体,联邦大会是为选举总统成立的专门机构,国王。 就好像美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不同的,所以权力大。总统任期5年,不能片面认为都竖家领导人?不知道吧,级别和权利也不同,天皇等等,有权独立选择部长,比如说德国,大家都知道德国总理莫克尔,所以权力最大……总之对于西方政体,除了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政体外。总统由联邦大会选出,与议会制国家的多数席位政党首脑组阁制度有所不同,是新兴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体。 一些有首相的国家大多是君主立宪政体,但是谁知道德国总统,政府首脑是总理,所以总理的权力要大很多,是政治体制上的重大突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是联邦总统,人大(相当于议会)是普选选出的,总理是政府内阁首脑,国家元首是总统,履行象征性,所以级别和权利都不同:日本首相,总统议会相互制约,其他国家元首不限于这些权利首相不竖家元首,而主席(相当于总统)是人大选出的,级别和名义上。 总理是大选选出的,英国议会是大选选出的。 中国的国家元首是主席,因为它们的选举方式不同权限不同:主席相当于总统相当于国王(女王?(告诉你,它由议会议员和相同数量的从州议会中选出的州议员组成,不同的,代表性,元首的权力不如政府首脑的大,把最高权力集中到人民的手中!,总统是大选选出的,摆脱了金钱选举的枷锁,首先竖家的代表。比西方式的片面的民主选举来说更有普遍性和真实性:约翰内斯·劳)德国是联邦制民主共和国,以联邦大会多数票当选。 中国比较特别,主席,天皇等),属于间接普选。总理比总统大,那个职位是大选选出的那个职位权力就大,一定要搞清楚,如果议会和棕头都是大选选出,而且可以向总统建议任免部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体现,女王,英国首相…… 还有一些非典型的政体中,是政府首脑,当然,形式性的一些权力,就是所谓三权分立,德国总理的权力大于总统。 总结一下,首相相当于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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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没有总理,只有国务卿..议会内阁制国家的总统竖家元首,是虚职,相当于我们我铭家的国家主席。法国介于议会制和总统制之间的半总统半议会制政体,现在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就属于这种政体。法国多数情况下是总统主要当家的,总理协助,有些时候则为法国总统及总理各有实权一般称为「双首长制」或「半总统制」法国总统在任内如果无法取得国会的多数权通常会请国会多数党的党魁担任总理如果总统及总理分属左右派就会形成左右共治的奇特现象 ,以求双方平衡.
在总统制中 国务卿是协助总统的在议会制中 总统是象征意义的 法国实行的是半总统制
每个国家都有设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必要,当然也有把二者的权利和义务集于一人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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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统制:美国没有总理。国务卿是外交部长2. 议会制:德国意大利总统最大,竖家的象征,不处理行政事务,只签署重大命令。总理是行政首长,政府首脑3. 议会共和制:法国总统竖家元首又是行政首长,总理实际上只是他的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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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他()题库系统分析,
试题“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在韩国首尔举行,...”,相似的试题还有:
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五次峰会在韩国首尔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峰会并发表讲话强调,我们要本着对历史、对未来负责的态度,站在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高度,发扬同舟共济精神,再接再厉,努力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世界各国应“发扬同舟共济精神”,主要是因为()①它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 ②它能够维护二十国集团的国家利益③世界各国存在着共同利益&&&&&&&&&&&&&&&&&& ④世界各国已消除了利益对立
参加八国国集团首脑会议的各国领导人,美国、俄罗斯和法国是总统,意大利和德国是总理,英国和日本是首相,上述国家中,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的是:
A.美国、英国
B.加拿大、俄罗斯
C.法国、意大利
D.英国、日本
参加八国国集团首脑会议的各国领导人,美国、俄罗斯和法国是总统,意大利和德国是总理,英国和日本是首相。上述国家中,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的是:
A.美国、英国
B.加拿大、俄罗斯
C.法国、意大利
D.英国、日本有些国家的最高领导人都不一样.有主席,总统,首相,总理,这是为什么?国家体制吗?_百度知道
有些国家的最高领导人都不一样.有主席,总统,首相,总理,这是为什么?国家体制吗?
也就是告诉我下他们分别属于什么类别的国家?好象有 一党制 议会制?谢谢 我这块很模糊请讲有层次 清楚些
请问佐枫Fairy - 魔法学徒 一级 7 你给的是什么?..
提问者采纳
内阁必须总辞职。但特殊的还有像法国一类的国家兼有总统制和议会制,德国是以总统为国家元首的议会制共和国,总揽行政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且国家主席通常兼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多参加一些礼仪活动。所以看起来权力大;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全国武装力量由国家设立的军事委员会领导。德国的国家元首为总统,英国为君主立宪制,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副总理,对总统负责、各部部长。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宣布战争状态、审计长,国家元首只是形式上的元首。如果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在这两种国家里。总统是三军统帅: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英国的国家元首为女王。国家主席的职权是,公布法律,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职权有所变化,发布特赦令、秘书长,并接受议会的监督;政府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各委员会主任,发布动员令。中国的国家主席其实只是国家的象征,由国家元首任命,宪法赋予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但无权解散议会,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并可越过议会直接将某些重要法案提交公民表决,发布戒严令,一般由党主席担任。如美国……内阁制有议会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政府,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进行大选:有权解散议会。内阁对议会负责。自1982年以来,总统定期向议会报告政务。如德国(总理)英国(首相),国家元首是国家主席:内阁也可以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国家主席。之所以现在国家主席权力大,经议会通过后共和制国家有总统制和内阁制……总统制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政府工作集中归国务院领导。内阁首脑为总理或首相,国家主席不再统帅全国武装力量,并不掌握实际的国家政权。这和各国政体有联系,可以类比为德国的总统(不是十分恰当的类比),国家主席不再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另选总理重新组阁,是因为国家主席通常由执政党即共产党总书记担任,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及重要协定、国务委员,是一个国家的象征,任免国务院总理。…… 在我国,由新当选的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美、法、英都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国家。不同的是美国采用三权分立政体,是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称总统;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首称英王,掌实权的是首相。法国是民主共和制,国首称总统,好像设有内阁总理。中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府首脑是总理(例:温),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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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君主立宪制。这是政治常识,有的是议会制,还有很复杂的。你可以自己查一下国家政体不同
在一个人的博客上找到关于这个的文章..内容有点多..需要自己找找..不好意思关于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的调查报告
1引言 现在互联网上有一篇《联合国为周恩来降半旗的真正原因》的帖子传得沸沸扬扬,让许多人感到真假难辨。针对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讲话的真假,各方观点不一,甚至有人怀疑联合国究竟有没有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为此,我进行了调查,尽最大努力收集了自己能接触到的正反两方面的相关资料,在反复比较、综合权衡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为历史负责的态度提出自己的观点,供大家参考。中国将军政要网的陆军准将(网名)已经先期撰写了《对&联合国为周总理逝世降半旗之前因后果&的辩疑》的文章,我会尽量避免和该文重复的部分,大家可以结合起来对照着看。调查报告初稿于日写成,在部分周研会成员和再亭网友中征求意见后,作了必要的、可能的修改,现在形成了下面这篇文字。 2调查的目的 (1)搞清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的真相,恢复事件的全貌和原貌,披露更多细节。 (2)通过实例,剖析说明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究竟是否破例,是否有特殊性。 (3)促使大家对这个问题继续作深层次的探究,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疑点和盲点。 3调查要解决的最关键的四个问题 (1)在周恩来逝世之前,联合国有没有下半旗的规定? 关于&下半旗&,《辞海》中列有专门条目,是这样解释的:&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下降到离杆顶约占全杆三分之一处。是公众表示哀悼的重大礼节。&下半旗是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种致哀方式。当某个国家的重要领导人物逝世后,以下半旗表示对死者的哀悼。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一天,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一打听,原来是以此死去的船长。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致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遂为各国所采用。从中不难看出,下半旗这一致哀方式自古有之,至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 关于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早就有不同的文章提及,下面摘引几例: 总理逝世第二天,联合国总部的联合国旗降了半旗,其余所有会员国的国旗都不升起,这在联合国从无先例(自此,始有联合国降半旗之仪),有的国家提出质问:&我们国家的元首去世,联合国大旗依然升起,中国的第二首脑去世,联合国不仅降半旗,还把其他国家的国旗收起来,这是为什么?& 日,周恩来与世长辞,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门前悬挂的联合国国旗降了半旗。自联合国成立以来,世界上有很多国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脑去世,联合国从来没有为谁降半旗,一些国家感到不公平。很多外交官聚集在联合国大厦门前的广场上向联合国发出了言辞激烈的质问。 参加完当天的会议后,我和我的同事步出联合国大厅,准备返回代表团驻地,继续值班守灵。在等待汽车时,我看见挂满各国国旗的广场上出现了少见的一幕:中国的国旗降至一半,正迎着风雪飘扬。我当时的直觉是,联合国广场上下半旗对周总理的逝世表示哀悼了。这可是一件少有的事情,因为联合国从1945年成立至1976年的31年期间,尽管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元首与世长辞,这里还从来没有为哪位元首的去世下过半旗。我正想着,只见广场上还有一些国家的代表在议论。我走了过去,想听听他们讲些什么。原来他们尊敬周总理,但不知道联合国总部为何要对周总理作为中国政府首脑(第二把手)的去世下半旗志哀,而他们国家的元首去世时,联合国总部却从来没有下过半旗表示哀悼,为此他们想了解联合国总部是否有了新的规定。 1976年1月,周恩来总理逝世时,联合国给我们敬爱的周总理降了半旗,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给不是国家元首的一国领导人降半旗以示哀悼。 从以上文字中我们可以理解成,联合国在周恩来逝世之前没有为其他人下过半旗,也没有制定过下半旗的规定。因为都是用的绝对化的字眼,&从无先例&、&从来没有&&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等等。&从周恩来开始,联合国才有了为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下半旗的规定&——以前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外交部主页上有&联合国对会员国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联合国旗下半旗一天,并且不升所有会员国国旗&的规定,但没有写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曾经有人说《联合国宪章》上就有为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下半旗的规定,联合国为周恩来下半旗只是&例行公事&,而有心人去翻遍《联合国宪章》历次版本,根本找不到这样的条款。因此我一直坚持认为下半旗的规定是周恩来逝世之后才有的。直到最近有人提供了新的权威材料:联合国1947年制定的《旗典》中对下半旗有过规定。 经调查,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旗的设计方案。联合国旗的图案是浅蓝的底色,正中为白色的正式会徽。由秘书长根据大会的指示起草了关于旗帜大小的规定,于日正式颁布了《旗典》,以管理旗帜的使用和维护旗帜的尊严。《旗典》的内容包括悬挂旗帜时应遵守的礼貌,各种具体情况下旗帜的使用和有关制造及出售旗帜时应注意的事项。1952年11月、1967年(不是1976年——笔者注)又进行过修订,此后一直沿用至今。在其中&哀悼&这个章节中对下半旗有明确的规定,共11个条款。参考译文如下: a.对于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的情况,联合国总部、联合国在日内瓦的办事机构以及联合国驻该会员国的办事机构将以联合国旗将下半旗的仪式致哀。 b.在这种情况下,在总部和日内瓦,联合国旗下半旗的仪式应该在得知逝世消息的当天马上进行;但如果那天旗帜已经升起,则通常不会再降下,而应将下半旗仪式推迟到得知逝世消息的次日进行。 c.如果由于天气状况或其他原因导致上述程序(b款)无法进行,联合国旗应在举行葬礼的当天下半旗。在特殊情况下,在逝世和举行葬礼的两天,联合国旗都下半旗。 d.在一个会员国的国家象征人物或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逝世的情况下,除了a款所涉及的外,其他联合国机构,可在与该国外交部的礼仪机构和(或)当地的该国外交公使团负责人接洽后,根据实地的不同情况行使自由决断权。 e.在联合国秘书长授权下,联合国专门机构的负责人可以在希望遵从该机构所在国的官方而下指令该部门降半旗。他也能授权在专门机构进行官方的任何时候对联合国旗实行下半旗。 f.联合国旗也可以根据联合国秘书长的特别建议,为与联合国有重大联系的世界级领导人的逝世下半旗。 g.联合国秘书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决定在任何地方的联合国旗在联合国的官方期内下半旗。 h.联合国旗在实行下半旗仪式时,应先将旗升至旗杆顶间歇,然后再降至半旗位置。而在当天降(收)旗的之前,也要先将旗升至杆顶再降旗。 i.联合国旗下半旗时,会员国国旗一律不升。 j.只有在联合国秘书长命令之下,方可对葬礼队列中升有联合国旗的旗杆装饰褶皱彩带。 k.当用联合国旗覆盖棺木的时候,旗帜不允许低于墓穴或接触地面。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联合国在周恩来逝世之前是有下半旗的规定的。 (2)在周恩来逝世之前,联合国有没有下半旗的实例? 对于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这件事本身,很少有人怀疑。不过,也有人持有异议,理由是这样重大的消息在当时的《人民日报》上竟然没有报道,时隔26年直到2002年1月才由吴妙发披露出来,有的文章播发时附的联合国下半旗的照片没有注明拍摄日期;有人向联合国档案馆发邮件询问是否有文件记录1976年为周恩来降旗的决议,联合国档案馆的答复是没有找到;云云。当然,这个疑问不难解释。当时的《人民日报》的确没有报道,但日《参考消息》第三版上披露了这条消息: 《联合国将持续数天下半旗哀悼周总理逝世》 【路透社联合国一月九日电】为了哀悼中国故总理周恩来,联合国旗今天下半旗,联合国会员国的国旗没有升起,一位联合国发言人说,这种哀悼方式将持续数天。 在通常情况下,只是在一位重要的国家政治人物举行葬礼的日子下半旗。 这条当时的消息明白无误地说明了联合国为周恩来下半旗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绝对不容否定。 现在要讨论的是周恩来之前究竟有没有人享受过联合国下半旗的殊荣,到底是不是事实上的第一个。 《旗典》1947年就制定了,对下半旗也有明确规定,但不能断定它正式实施了,除非有实例证明。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国务院1988年就已经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但至今没有执行,也没有宣布作废。所以,大家可能有这样的想法,会不会《旗典》1947年制定以后关于下半旗的规定一直没有实施,是1976年周恩来逝世以后正式开始的。我曾经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周恩来逝世之前有没有联合国下半旗的实例,但一直没有找到。这里有三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没有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去世,不需要下半旗;第二种可能是有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去世,但事实上没有下半旗;第三种是有这样的实例但国内没有报道无从知晓。根据现在掌握的资料来看,前两种可能都可以排除了。因为已经有人举出了实例,1948年印度的国父——&圣雄&甘地遇刺、1953年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病逝、1968年美国著名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被暗杀,联合国当时都为他们的去世下了半旗,而且提供了详细的资料来源。还有人披露联合国还为前任秘书长哈马舍尔德下过半旗,但不是逝世当时(1961年),而是逝世1周年时(1962年)。网友陆军准将在《对&联合国为周总理逝世降半旗之前因后果&的辩疑》一文中已有详细严谨的论证,这里不再赘述。如果不强调逝世者的具体职务或身份,这些例子中只要有一个最终得以证实,那么周恩来就不是联合国下半旗的第一人。我们必须尊重历史事实,没有必要硬去争什么&唯一&、&第一&。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有人披露,1945年4月美国总统罗斯福逝世,联合国也为他下了半旗。我个人观点,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当时联合国尚未正式成立,不存在&会员国&的说法,只能说&当时参与筹建联合国的国家&;联合国旗还没有制定,即使下半旗也是下的各国国旗。这两个最基本的要件都不满足,谈不上联合国为他下半旗。不过,这一因素现在对于判断&周恩来是否联合国下半旗第一人&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3)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到底算不算破例? 既然周恩来逝世之前,已有《旗典》关于下半旗的规定,又有其他政治人物下半旗在先,那么,联合国为周恩来下半旗还算不算破例呢?从现在所能接触到的资料来看,尽管《旗典》早就有规定,但似乎并未有效执行。如果按照《旗典》的规定,有很多人都符合条件,联合国在他们逝世时是应该下半旗的,例如1952年英国国王乔治六世、1963年美国总统肯尼迪、1964年印度总理尼赫鲁等,但目前没有找到更多相关的历史资料予以证实。当然目前没有找到,并不代表肯定不存在,现在就下这样的结论未免武断。我想,联合国下半旗毕竟不是&家常便饭&,起码的新闻报道价值还是有的,只要是客观存在,总会留下一些痕迹,最起码在逝世者所在国不会湮灭。或许,随着接触资料的范围扩大,大家还会披露出这样的事例。不过,我个人估计,这样的实例不会很多,至少不是每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都享受了这一殊荣。 周恩来逝世时行政职务是国务院总理,即政府首脑,符合《旗典》关于下半旗的规定a款。周恩来也不是联合国下半旗的第一位总理,因为斯大林是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即苏理)。但是斯大林是苏联的第一把手,更有&二战三巨头&之一的特殊身份,周恩来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不能算是中国的第一把手。甘地、马丁·路德·金、哈马舍尔德三人又都不具备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身份,而且都是非正常死亡,这一点上和周恩来没有可比性。简单地说,在周恩来逝世之前,很多国家的第一把手去世时联合国都没有下半旗,也没有确切证据能够证实哪一个国家元首逝世时享受了这一殊荣。说&家常便饭&就更不对了,远的不说,稍晚于周恩来、同样在1976年1月逝世的马来西亚总理拉扎克,联合国为他下半旗的记录就没有找到。从实例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的确是不同一般的。 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究竟是否破例,首先要明确破例的概念。严格意义上说,超越文字规定的做法才算是破例,而《旗典》已经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到了,就不存在破例的说法了,只是执行不同的条款而已。极而言之,哪怕为任何一个人下半旗一年都不算破例,因为g款规定:&联合国秘书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决定在任何地方的联合国旗在联合国的官方期内降半旗&。现在所说的破例是指突破a、b、c三款的做法,这三款综合起来就是:为会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下半旗一天或两天,否则就是破例,当然是我重新定义了破例的概念,大家也应该能够认同。 按照《旗典》的规定,通常下半旗只有一天,即得知逝世消息当日、得知逝世消息次日、举行葬礼当日这三天中的一天。在特殊情况下,下半旗两天,即得知逝世消息当日、举行葬礼当日这两天,或者得知逝世消息次日、举行葬礼当日这两天。从字面上理解,下半旗两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执行的是g款,周恩来逝世的期根据中央中央、国务院通知和周恩来治丧委员会公告,从日发布讣告开始至15日举行会结束,在这持续的7天里联合国每天都下半旗致哀,这一项更是无人可比,实在太特殊了。有人提出质疑,日《参考消息》第三版的报道只说联合国下半旗&这种哀悼方式将持续数天&,没有具体写明是7天。&数天&究竟是几天?三天以上都可以算。说7天的依据何在?是否信口开河,高估了?我说7天的依据是《举世景仰的伟人周恩来》中的一句——&周恩来总理逝世的噩耗震动了联合国,联合国当即决定下半旗一周表示哀悼,给予这一位为世界的和平与进步作出杰出贡献的伟人以独一无二的殊荣&,暂时还找不到更权威、更直接的材料,希望有人加以佐证。 按照《旗典》的规定,降半旗时间应该在得知逝世消息的当天。但如果当天,联合国旗帜已经全升,则在正常情况下不会降旗,应将降旗仪式推迟到次日进行。有人说,当时联合国总部在获悉周总理逝世的消息后,是把当日已经升起来的旗帜降下来而不是次日再升半旗。如果真要是这样,的确是突破常规。我们先要搞清联合国得知周恩来逝世的消息是什么时候。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材料中合理推断。请看下面这则报道: 【美联社东京一月八日电】(北京时间一月九日三点零五分)日本无线电通讯社星期五报道,中国总理周恩来已经逝世。终年七十八岁。无线电通讯社说,中国官方的新华通讯社在中文广播中宣布了这一消息,东京星期五清晨收听到了这一广播。 这是目前为止我接触到的资料中,提到的新闻媒体发布周恩来逝世消息时间最早的。我们完全有理由推定西方的传媒几乎是同步的。北京时间(东八区)1月9日凌晨3:05分,联合国总部所在地纽约(西五区)和北京的时差是13个小时,所以当时应该是1月8日下午2:05分。当日的联合国旗早已升起了,按《旗典》规定下半旗仪式推迟到次日(9日)进行。至于联合国当即把已经升起来的旗帜降下来的说法,没有第一手资料可以证实,笔者也不认同这一观点。 有人说,下半旗的程序是首先由本国政府或是本人所属的组织或团体向联合国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联合国秘书长可依据死者生前的贡献,再决定联合国是否降半旗以示尊崇与。例如,1997年邓小平逝世时,中国驻联合国大使秦华孙是在当地时间2月19日下午与北京联系后,向联合国提出为邓小平去世降半旗的请求的。而为周恩来下半旗,中方并未提出申请,是联合国秘书长在听到消息后主动临时决定的。这种说法是否准确,中方当时究竟有没有提出申请,现无从查考,但我倾向于没有提出申请。 联合国旗通常情况下每天早上8点钟升起,下午4点钟降落。据有关资料披露,日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是凌晨5点,提前了3小时。但是,这一说法的可靠性无法验证。 从那天开始到一月十五日(他的葬礼举行的日子),甚至以后更长的时间里,几乎所有国家中所有重要的人物,都对他的逝世发表了悲痛的声明或谈话;许多国家下半旗志哀,联合国旗也下半旗,同时没有升起联合国会员国的国旗。这在这个世界组织中是极其罕见的事情。无数唁电和唁函飞向北京;各国报纸以显著地位刊载了这惊人的噩耗,有的报纸整版套上了黑框;无数电台播放这悲痛的消息,有的还播放沉痛的哀乐;周恩来的照片和影片资料,反复地出现在书刊报纸和电视屏上;无数普通的群众涌向当地中国使馆和驻在机关,表示自己的哀悼,悲痛汹涌在他们心里,热泪洒在他们胸前,全世界都为他哀歌。 当时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是107个,而有130多个国家和政党领导人先后发来唁电、唁函,说明有一些尚未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也表示了哀悼。周恩来获得了敌、我、友三方一致的高度评价和世界各国的广泛赞誉,这种超越政见、超越时空的哀悼,是非常罕见的。 综合起来看,尽管周恩来不是联合国下半旗的第一人,但国际社会的规模和方式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都表现出异乎寻常,远非正常的惯例可比。应当说周恩来总理享受了极其特殊的荣誉,这一点丝毫不夸张,尤其是联合国持续七天下半旗,在这一点上说空前绝后决不为过。 (4)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有没有讲过那段话? 这个问题是目前争议最大的地方。 有人认为这是&编造出来的&,&夸张的报道&,&画蛇添足&,&可信性极低,典型的报告文学&,&和‘总理遗嘱'一样&,&一看就是那种‘煽情网文',不值得当真&,甚至指斥为&弱智的谎言&,&挟洋自重&,&也有人对此不屑一顾,认为即使是真的,也并不值得夸耀。他们的理由是: ——吴妙发回忆文章的可信度差,当时中国人口没有10亿,他写的其他文章也有好多失实之处,推断这个故事也是他捏造的。 ——联合国秘书长不会说那样不严肃的话,没有存款不见得是好事情,没有孩子也不是周恩来的本意。 ——没有存款?×××、×××都能做到。没有孩子,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很遗憾的事,甚至于会有不好的联系(始作俑者,其无后焉),怎么可能反而当作先进事迹大吹大擂? ——即使真有这样的事,瓦尔德海姆肯定也是一本正经地说&周恩来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为世界的和平与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我们......&这类官话,他思维有问题吗?说那样的话送给记者当靶子,去刺激别的国家,联合国秘书长可是选出来的。 ——难道联合国秘书长会影射其他会员国的元首或首脑都是贪污犯?更何况联合国也鼓励合法的劳动所得,政府首脑也是雇员,秘书长会说出这样公然违反劳动法的话? ——&他没有子女&这能说明什么?这位秘书长会疯狂到鼓励不孕主义?看看联合国人权大会每年对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说三道四,你还会相信他会鼓动不孕主义吗? ............ 还有一些更激烈的看法,涉嫌人身攻击,恕不引用。 那么,真实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安建设发表在《党的文献》2003年第2期上的文章应该足以能够说明问题: 还有一件事情值得一提。过去国内曾有这样的传说:1976年1月,为了在联合国总部&破例&给已故的周总理下半旗,联大秘书长举出&三条理由&,用来说服在场的人。26年之后,这件事才基本上得到证实。据当年在联合国总部工作的一位中国外交人员回忆:当周总理去世的消息传至纽约联合国总部时,顿时引起了巨大震动和深切哀悼。从各国常驻代表团大使到一般外交官,从联合国秘书处高官到一般工作人员,都用自己的方式向这位伟人表示了崇敬之情。&更为感人的是,联合国还特地下半旗哀悼周总理。这是联合国建立50多年以来罕见的事情。当年我站在联合国广场聆听了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对此作出的既感人又意味深长的讲话。他说:‘为了周恩来,联合国下半旗,这是我决定的。原因有二:一是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她的金银财宝多得不计其数,可她的总理周恩来没有一分钱的存款!二是中国有10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可是她的总理周恩来,没有一个孩子!你们任何国家的元首,如能做到其中一条,在他逝世之日,总部将照样为他下半旗。'讲完这番话,我见他转身扫视了一下广场,尔后返回秘书处大楼。这时广场上先是鸦雀无声,接着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注] [注]吴妙发:《周恩来逝世震惊世界联合国破例下半旗》。日《人民日报》。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还是引用吴妙发的文章,但可信度明显提高了,它是登载在人民日报上,向全世界公开的,不再仅仅是民间传说了,否则肯定会有其他国家的外交官来质疑这件事,似乎还没有听到当事人的否认。可惜诺大的中国外交团只有吴妙发一个外交官员来证明,的确显得苍白了一些。据悉,瓦尔德海姆现仍健在,哪天他自己写篇回忆录证实一下更好。还有当时中国驻联大代表团大使黄华应当也是一个知情者。中央文献研究室是研究中共领袖人物的权威机构,他们在正规的学术期刊上引用这一说法,至少说明他们是审核过而且是认可的,他们说是&基本上得到证实&,还是比较审慎的。同时,外交部网站、新华社网站等权威部门都认同这一说法。最近,江苏省周恩来研究会会刊《觉悟》创刊号上刊登了原周恩来外事秘书、外交部办公厅副主任陈浩的文章,称&解开了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之谜&。所有这些,我都没有理由不相信,更没有理由说这些研究部门、专家和当事人为了某种特殊目的在刻意编造或者以讹传讹。 吴的文章,有人说可信度低,并以他写的其他回忆文章中失实较多来证明这一点。我个人观点,如果这些失实属实,说明他在写文章时确有不当之处,但是这些失实不是他的个人经历,是摘引了其他不可靠的文字或进行了不谨慎的评论。在写到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时还没发现什么问题。因此,还是应该相信他说的这段话。比如毛毛写《我的父亲邓小平》,如果有些事情不是她的亲身经历,她会引用一些现成的背景材料或别人写的东西,保持事件的连续和完整,一旦引用的材料本身有偏差,容易让人怀疑她整本书的可信性,但事实上她写自己直接经历的事情还是真实的。再如毛泽东孙辈写的关于毛泽东、毛岸英的书,可信度究竟如何,伟人去世时作者尚未出生或者年幼,叙述时肯定是参考了别人的东西,万一有假的,我们不能说作者自己和毛岸青、李敏交往的部分也是假的。不过,我个人认为,写文章尽量写自己的亲身经历,首先主观上不能去造假,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足取,再者引用别人的东西一定要仔细考证。 鉴于周恩来在国际社会的崇高威望,联合国秘书长发表谈话完全在情理之中,但具体什么内容,版本很多,有些是口头流传的过程中经过人为加工的,以致使人生疑。我小时候听到的不是&两条理由&,而是&三条理由&,正如安建设的文章里所提到的那样。这&三条理由&的内容是: 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的总理终生只有一个夫人? 有哪一个国家总理终生受人民爱戴? 在国外银行无一分钱存款? 对照一下,似乎&三条理由&更象一些。但现在基本上得到证实的却是&两个理由&。 夏传鑫(中国革命博物馆的研究员——笔者注)回忆说:当年周恩来去世时,联合国要降半旗,以示志哀。据说,当时也有代表提出异议,怀疑为每个国家领导人的去世都降旗志哀是否可行。但是,联合国大会在两点上达成共识:一是这个领导人应是为本国人民和全人类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二是他身后没有留下遗产。这两点,周恩来当之无愧! 上面这个材料中的两点共识,似乎和联合国秘书长讲话有关,但显然是意译,不是原话,夏传鑫不是这一事件的亲历者,他的说法可能另有来源。 笔者认为,就目前而言,中央文献研究室的说法应该是权威可信的。联合国秘书长的两个理由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而不是常见的外交辞令,这更说明了周恩来伟大的功绩和人格非同一般。 &子孙的繁衍是人类最实际的需要,是人最基本的情感。但是天何不公,轮到总理却偏偏无后,这怎么能不使人遗憾呢?是残酷的地下斗争和战争夺去了邓颖超同志腹中的婴儿,以后又摧残了她的健康。但是以总理之权、之位、之才和一个倾倒多少女性的风采,何愁不能再建家室,传宗接代呢?这在解放初党的中高级干部中不乏其人。但总理没有,他以倾国之权而坚守平民之德。& 没有孩子本身不存在令人钦佩的问题,而是周恩来的一个遗憾,但起码可以表明周恩来对爱情的忠贞,他不会因此而考虑与邓颖超分离。我们知道,邓颖超并曾主动为此向他提出过这一问题,但周恩来不同意。哪怕有谁将这曲解成为外界对他的无形制约,我也觉得了不起!联合国秘书长提到这一点,并非鼓励别人不生育,而是钦佩周恩来私生活的干净,这是明白人都能理解的。 总理的工资是400.80元,大姐的工资347.50元。从l958年到1976年,一共是160000多元。他们两个人拿出将近50000元,来补助工作人员和亲属。这里边有个主导思想,就是为了减少国家的负担,自己拿出工资来补助。有时候也会有些积蓄,以后就立了一条:凡是钱够5000元,没什么用,就交党费。就这样,5000元、5000元,曾经交过两次。后来4000元,也交了党费。总理1976年1月份去世以后,两个人总共才积蓄了5100元。所以说,两位老人非常俭朴。而节约出来的钱,一个是支援同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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