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女人不剔腋毛中国为毛是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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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在描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时指出:“传统中国的帝制为西史所未有,其独特即在君主专制一切的刚性与官僚高度流动的柔性巧妙结合。”下列制度中,最能体现这一观点的是
A.世袭制B.察举制C.九品中正制D.科举制
题型:单选题难度:中档来源:江苏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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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含义: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298年。日,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隋朝建立、唐朝完善并为后代沿用的选拔官吏的制度。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高门士族拥有政治特权,世代垄晰高官显位。南北朝时士族门阀已日趋腐朽。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取科举取士的办法,隋初规定原有的秀才、明经两科,由州县学送生徒到中央参加考试。隋炀帝时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唐朝前期,科举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发展。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三个阶段: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的发展、评价及影响:(1)发展:开创──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继承和完善──唐太宗: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首创武举和殿试;玄宗: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进一步发展──北宋初期:实行分级考试、改革考试方法等;中期:王安石变法改革科举制度。僵化──明清:八股取士。结束──清末(1905年)戊戌变法时废除八股。 (2)评价: 进步性:①改变了秦汉以来以推荐为主的官员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②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矛盾,扩大了统治基础;③有利于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④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稳定,推动教育和文化的发展。 局限性:忽视实用学问的研究,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抑了科技的发展,阻碍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 (3)影响:科举制度对中国及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的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国的科举制度的影响。西方现代的文官选拔制度,我国现代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都是中国科举制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西方人将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之为“中国第五大发明”。
科举制度创立利弊: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1、积极作用(前期—隋唐宋元时期):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朝以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繁荣。2、消极作用(后期—明清时期):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或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科举制度的演变:
(1)宋朝的科举制度与唐代相比,宋朝科举制度在规模和制度上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具体表现如下:&①科举制度的地位提高。宋初废止了两汉以来的察举制度,视科举为取士正途。& ②扩大科举名额。宋朝科举考试除按照常例录取正奏名之外,还增设特奏名。特奏名是特赐连续多次应省试而不第的年老举子以本科出生,又称“特奏名及第”或“恩科及第”。& ③提高科举及第后的地位和待遇,对寒门子弟产生了很强的吸引力。& ④确定考试时间。宋英宗时确定了科举考试时间为“三年一贡举”,此后成为定制。⑤内容改革。王安石变法时,废除贴经、墨义、诗赋等传统科目,改试经义,专用《三经新义》取士。& ⑥殿试成为定制。殿试始于唐朝武则天,但没有成为制度。宋太祖时形成三级科举考试制度,即州试(由地方官主持)、省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殿试(由皇帝主持)。后又将殿试成绩评定等第。& ⑦建立新制,防止科场作弊。为了维护考试的客观性和公平性,防止作弊,宋朝在科举考试的实践中建立了一些新制度,主要内容有:& a.&建立锁院制,即主考官(称知贡举,还配置“同知贡举”,即副主考官,使权力相互监督和制约)一旦受命,立即住进贡院,与外界隔离,以避免请托。b.&实行别头试,即凡是省试主考官、州郡发解官和地方长官的子弟、亲戚、门生故旧等参加科举考试,都应另派考官,别院应试。别头试最初出现于唐朝进士科考试中。&c.&采用糊名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以防止考官徇私舞弊。唐武则天首创此法,但没有形成制度。d.&创立誊录制,即在誊录官监督之下,由书吏用朱笔誊抄试卷。誊抄后的试卷称为“朱卷”,原来的试卷称“墨卷”。&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在扩大科举名额,提高及第者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的同时,在制度建设方面也作了积极而有成效的探索,为中国科举考试制度的日臻成熟和完善作出了独特的贡献。&(2)元朝的科举制度& 元朝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和御试(即殿试)三级。将地方解送考试,始于元朝。相对于其他的朝代,元朝科举制度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①民族歧视明显。元朝统治者将国人分为四等,四等人在考试科目、答题要求、考试结果等方面各不相同。②规定从《四书》中出题,以《四书章句集注》为答题标准。《四书章句集注》成为科举考试的答题标准,取得了与《五经》的同等地位,成为&士人和各类学校必读的教科书,影响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文化教育长达数百年之久。& ③科举制度日趋严密。比如考生进入贡院时要进行严格的搜检,不许夹带违规的文字资料;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资格;详细规定了有关官员应尽的职责等。& (3)明朝的科举制度& 明朝科举制度是中国科举制度史上的鼎盛时期。它在继承宋、元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称为“永制”的科举定式,将八股文作为一种固定的考试文体,并将学校教育纳入科举体系,这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学校教育的发展。& ①建立科举定式& 明朝科举制度确定每逢三年开科考试,规定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再加上具有预备性质的童试,实际上分为依次递进的四级考试,即童试——乡试——会试——殿试。& 童试:又称童生试,是府、州、县学的入学考试,也是科举的预备考试,包括县试、府 历史老照片不能说的秘密慈禧军阀明末清初文革晚清 试、院试三级考试。县试由知县主持,录取者参加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录取者再参加由各省提学官在府、州巡回举行的院试,院试录取者取得县学、州学、府学学生资格,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 乡试:又称乡闱、大比、秋闱、秋试等,是在省城举行的考试。在乡试举行之前,由各省提学官主持的考试称为科试,考试成绩一、二等的生员才有资格参加乡试,称为科举生员。乡试录取者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为解元。举人是一种正式的功名和资格,可经吏部铨选而授官。乡试中榜称乙榜、乙科。& 会试:在京城由礼部主持的考试,又称礼闱、春试、春闱等。会试中式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又称廷试,由皇帝主持,规定不用八股文。殿试没有黜落者,只是确定考生的等第,结果分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只有三名,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称传胪。殿试中式为进士,又称甲科、甲榜。一甲三人立即授官,二甲、三甲进士参加翰林院庶吉士考试,称之为“馆试”,录取者入翰林院学习。翰林院为明朝“储才重地”,其受重视程度为前代所绝无。& ②八股文成为固定的考试文本& 八股文是在宋朝经义的基础上演变而成的,是一种命题作文,有固定的结构,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又称出题、领题等)、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其中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四个部分,是文章的主体,各有两股,两股的文字繁简、声调缓急,都要对仗,合称八股,八股文之名由此而来。& 八股文对于考试文体的标准化,促进人才选拔的客观公正,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它禁锢了士人的思想,严重败坏了士风、学风和社会风气,对学校教育的影响尤为危害。& ③学校教育纳入科举体系& 学校教育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只有接受学校教育取得出身的学子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学校教育与科举制度紧密结合,一方面,有利于士人向学,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学校教育被纳入科举体系,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属物。明朝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学做八股文,学习各种科举中式者的八股文刻本是读书人的主要功课,而经史等典籍遭到冷落。& (4)清朝的科举制度& 清朝以科举制度为“国家抡才大典”,考试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是主要形式,包括文科、武科和翻译科等。文科是清朝科举考试的主体,沿袭明制,三年一大考,士人依次通过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考试。武科的目的在于选拔文武兼备的军事人才,实行武童试、武乡试、武会试、武殿试四级考试。翻译科始建于顺治时,是清朝创立的一个科目,意在选拔满蒙语言文字翻译人才,分为满洲翻译(将汉文翻译成满文)和蒙古翻译(将满文翻译成蒙古文)。制科是清朝科举考试的特殊科目,设有博学鸿词科、经济特科、孝廉方正科。其中,博学鸿词科影响最大,设于康熙时,选拔标准是“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选拔的方法是高级官员推荐和皇帝亲自考试相结合。& 清朝统治者制订了缜密的科场条例,为士人提供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以维护和巩固其统治,但是,清朝科场舞弊层出不穷,积重难返。学校受科举的影响日益加深,逐渐成为科举的备考和训练机构,学校教育的目的、内容、方法等都围绕着科举考试进行,教学管理松弛,学校丧失了作为教育机构的独立性,完全成为科举的附庸,日益走向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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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帝制国家: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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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制中国初期的儒术(一)
  “通经致用”并非董仲舒的发明,至迟在战国,道儒墨法各学派,都标榜自己的经术只要因时制宜,赢得寻求安宁术的君主付诸施行,便可实现“天下无异意”,也就是“通经致用”。  朱维铮(遗稿)  “封建”将逝的预言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当公元前209年陈胜如此鼓动他的伙伴起来举行反秦暴动的时候,这位青年农民没有料到,他这句话竟成了五年后一个新起的帝国特色的预言。  那个继秦而起的帝国,国号称“汉”。它与秦帝国的一个很大区别,就是创业的领袖人物,从皇帝刘邦到将相大臣,大多数出身于底层的平民或小吏,所谓“布衣”。  汉帝国的建立,也不同于秦帝国以一个诸侯国征服其他诸侯国,而是通过平民造反,自下而上推翻统治的政府,然后互相兼并,重建所谓大一统的权力中心。汉代儒者已附会这种政权更迭方式,相当于《周易》说的“汤、武革命”。  问题在于,刘邦和他的对手西楚霸王项羽一样,“革命”的目的,无非要“取而代之”,即推翻秦朝皇帝,自己“受命”(接受“天命”)做皇帝。既然如此,“汉承秦制”,同时也像秦始皇征服六国之后一样,立即面对一统帝国怎样实现“安宁”的难题,都是顺理成章的。  所谓汉承秦制,意味着刘邦和他的布衣将相集团建立的权力机制,对秦朝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体制,“因循而不革”,但起初作了精简,所谓“随时宜”。一个引人注目的改变,就是分封同姓诸侯王。这是秦始皇一再拒绝的措置,而死谥汉高祖的刘邦,却以为将自己的子侄派到重要地区建国称王,便像人体有股肱,朝廷有危难,可以群起救助。不料刘家的那班无赖儿郎,做了诸侯国王,多半就成割据势力,甚至想造反做皇帝,反而表明当初秦始皇赞同李斯反对封皇子为诸侯王的意见时说得不错:“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所以立自己的儿子做诸侯王,也等于“树兵”。  给布衣将相定礼仪  人们都知道秦始皇“焚书坑儒”。还在清末,著名学者章炳麟(太炎)便已考证,秦统一前很久,便推行反智论的文化政策,禁毁私人图书就是表征,而秦始皇晚年在咸阳坑杀反对他的诸生四百六十余人,主要是术士,因为古称术士为儒,所以也称“坑儒”。事实上秦朝设置的博士即皇帝的顾问官,涵泳各派学者,其中包括孔子以后的儒家,例如在秦二世即位后仍为博士的叔孙通。  或许受到秦朝反智论的熏陶,出身布衣的汉高祖刘邦,“革命”尚未成功,便憎恶儒生,留下一串行为艺术式的故事。最出名的一则,就是“溺儒冠”,见了儒生,就摘下其人帽子往里撒尿。  他在楚汉战争中渐居上风,也使“良禽择木而栖”的各派文士投奔汉营。善于投机的秦博士叔孙通,即在换了将近十个主人之后,向汉王投降。  据《史记》,叔孙通带了“儒生弟子百余人”跑到汉营,一见刘邦对他的儒服表示厌恶,再见就换上楚国平民常穿的短衣,赢得新主喜欢。他又专向汉王推荐“故群盗壮士”,使刘邦更赏识,于是官拜博士,成为汉开国初的首位文化顾问。但他最大的成就,要属替大汉帝国“起朝仪”。  原来,汉高祖五年(202 B.C.)一贯坚持“斗智不斗力”的刘邦,利用韩信指挥的大军攻杀西楚霸王项羽,转身又乘韩信不备而夺其军权,于是成为秦楚之际群雄逐鹿的最后赢家,迫不及待地在军中登极称大汉皇帝。  史称汉高祖的这位沛县布衣,没有想到同为无赖出身的昔日兄弟,那样不懂规矩。“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祖患之。”最使新任皇帝怵然的,或许还是他的主要谋臣,评论群臣争功的一句话:“此谋反耳。”就是说皇帝起自布衣,却对追随造反的群臣封赏不公,当然会相聚再度谋反。这使皇帝吓得不轻,赶紧当众将平生最憎恨的一名同乡封侯,总算压服口声。  不过朝廷的秩序混乱如故。早在揣摩君心的叔孙通,以为机不可失,向皇帝进说:“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针对皇帝憎恶儒家之礼繁琐的心态,他保证决不复古,“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于是皇帝指示“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  难为了叔孙通。他用一年多时间,东赴鲁国物色礼乐专家,遭鲁两生奚落也不顾,西返长安又以儒生弟子不断实习。最后汇聚诸侯群臣作首场朝仪表演,效果甚佳,“竟朝置酒,无敢欢哗失礼者”。不待说皇帝龙心大悦:“吾乃今日知皇帝之贵也!”又不待说叔孙通的儒生弟子都加官蒙赏,歌颂说“叔孙生诚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  这是秦亡后儒家在汉朝宫廷政治中首次崭露头角。近百年后,司马迁回顾汉高祖七年(200 B.C.)这段制礼作乐史,叹曰:“叔孙通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大直若诎,道固委蛇",盖谓是乎?”结语引用《老子》学说,是否表明司马迁认为叔孙通在汉武帝时代被称作“汉家儒宗”,大有儒表道里的嫌疑呢?  有一点可以肯定,即汉高祖死,汉惠帝立,接着相国萧何死(193 B.C.),他的政敌曹参继位,却意外地体现了“萧规曹随”。当然表现形式乃曹参位居相国,却标榜恪守《老子》的“无为”学说,所谓“治大国若烹小鲜”越多搅动则小鱼越烂。因而上上策是相信人事必定合乎天道,应该听其自然。比如“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最好的办法就是消除民众因饥寒而难治以致轻死的根源。中世纪中国列朝的政论,每说楷模为“萧规曹随”,毛病就出在以“曹随”掩饰维持腐朽政治的现状,而不闻“萧规”即政体创始的由来,就是历代的萧何们,替本此后设计的政军财文体制,合理与否可不论,合理与否可不问,只要属于开创,便墨守其规,“遵而勿失”。  自汉至清的历史表明,如萧何那样的当国行政首脑,在石以后几成绝响。而自命萧规曹随的权相,如两宋的蔡京、秦桧,以至明清的申时行、和|之类,有谁不是仰承专制君主的鼻息混日子呢?对于百年来海内舆论不断掀起的宰相崇拜,也许随着未来必有的档案揭秘,可能终有真相大白的日子吧?  不学有术而“为汉儒宗”  叔孙通迎合汉高祖的权欲,先晋升太常,主管帝国的宗教文化事务,继拜太子太傅,即储君的首席教师。看来他干得不错,相传汉高祖晚年要废太子,首先以死相争而使汉惠帝保全储君地位的,便是叔孙通。  不过徒儿成为皇帝,似乎没给老师带来光荣。他又回任太常,显然那是萧何、曹参,以及周勃、等丞相能允许文人学者主管的唯一政府部门。  汉初比秦朝更重武轻文,按照军功配置政府大臣位次,成为习惯。但正如辩士陆贾批评刘邦的反智论时所说:“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  要使帝国得到治理,需要各种专业人员。于是后称太常的奉常,一个在秦朝设置以主管宗庙礼仪的部门,到汉初便成为文职专家最为集中的部门,宗教祭祀,音乐舞蹈,宫廷饮膳,天文历算,占星卜筮,,土木建筑,采铜铸钱,乃至集市管理,水道疏通等等,无不包揽。当然它的首长也非资深文士不可。  显然,曾任两朝博士的叔孙通,官拜奉常,必定设法增立作为属官的博士。他大约死于惠帝末(188 B.C.)。据《汉书》,汉初博士已经“员至数十人”。可以推知其中必有再任奉常并与惠帝保持密切关系的叔孙通的作用。不待说,他不会改变博士官“掌通古今”的顾问职能,更不会改变博士官由道墨儒法名阴阳各派学人并存的现状,否则就称不上“知当世之要务”。山东德州董子读书台的董仲舒像  怎样使“天下无异意”?  由汉高祖赞赏叔孙通制礼而使他尝到了做皇帝的尊贵滋味,已泄露这个帝国需要怎样的文化体制的“天机”,那就是这个体制必须保障“天子”以君主兼教主的权威,需要学习秦始皇的“君人南面之术”。  秦始皇的思想很混杂,凡是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所概括的秦汉间的流行思潮,在这位始皇帝的言行中都可找到踪影。惟有一统之后应用的“帝王之术”,他接受李斯的一句话,却终身力行。这句话见于司马迁的《秦始皇本纪》:“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所谓安宁,原是古人给冬天起的别号,形容严冬呈现的万物宁静氛围。这很合乎秦始皇自命水德而代天司杀的期望。李斯将他欲达目的的实践手段,所谓“申、韩之术”,即法家申不害、韩非所论统治术的精髓,归结成使“天下无异意”一语,也就是不许臣民有个人意志,一切想法都与皇帝保持一致,犹如寒冬出现的万物和谐不争的氛围一样。始皇帝于是不仅“急法”,而且烧书愚民、神道设教,想方设法禁绝“异意”的萌芽。他失败了,正如民间假托神谕所说,“始皇帝死而地分”。按照逻辑,汉初布衣将相造反起家,应该以史为鉴,或者说“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但汉高祖才登极,便为没有得到他曾仰慕的秦始皇那种“大丈夫”的半神待遇而苦恼。他曾通过吕后散布神话,说他是他妈与黑龙交配所生的龙种,又说他未发迹时避罪逃亡所至之处便有祥云护顶云云。怎奈他的从龙功臣不信,为权力分配起哄,如张良警告的想“谋反”。到底叔孙通有见识,懂得造神必先造圣,及时给无赖皇帝设计彰显“天子”的威仪。当然,新权威得以树立,还是由于在先皇帝已通过擒韩信、囚萧何,对那般布衣将相示威,暗示谁反对今上谁就没有好下场。不过那是东西方都将独裁君主奉为神之子的时代,刘邦出身卑微,竟在秦末群雄逐鹿得掎鹿角,而且在窝里斗中不断以弱胜强,令他的政敌盟友都以为他得天助。他是否得知秦亡由于变生肘腋,始皇帝幼子竟与赵高、李斯内外勾结,矫诏杀害太子和元帅而篡夺帝位,尚不清楚。但他死前要更换太子,目光盯住吕后,表明他已知帝国继统最大威胁来自家族内部,来自他的皇后吕雉的外戚集团。他死了,结果如他所料,政权落入吕后之手。但吕后继承他的先例,排斥异己,反而导致随刘邦造反,致身汉相的周勃、陈平等,乘吕后老死即发动军事政变,实现“安刘”。  类似故事在中世纪中国多次重演。我曾这样描述:“从秦帝国建立到清帝国灭亡,朝代更迭虽多,政权分合虽频,共同的统治形式都是君主专制,因而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共同的关注焦点,便是如何保证这个专制体制稳固与扩展的"君人南面之术",在西汉中叶后即司马迁首先揭示的"以经术缘饰吏治"。”  这里不拟重述我对西汉武帝宣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过程的历史考证,只拟略陈拙著《儒术独尊的转折过程》的五点结论:第一,所谓罢黜百家的范围,起初限于作为皇帝文学顾问的博士官;第二,涉及皇帝顾问的这项人事变动,针对的是汉初在统治文化领域内居主流地位的黄老学派,后者其实是“汉承秦制”的所谓刑名即法术的变相延续;第三,司马迁描述“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表明在著《史记》的司马谈、司马迁父子生活的汉景帝、汉武帝交迭时代,政教领域内黄老和儒者两派互相贬斥已公开化;第四,汉武帝于建元元年(140 B.C.)登极年方十五岁,急于控制朝政的王太后之弟田`,首次借“隆推儒术,贬道家言”为题,打击太皇太后窦氏为首的老外戚集团,被窦氏反击而失败,表明儒术独尊无非是新老两个外戚集团争夺权力的体现;第五,建元六年(135 B.C.)窦太后死,汉武帝用田`做丞相,也是报复祖母窦太后的压制,“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并广招“文学儒者”,而董仲舒的“天人三策”,便上于窦太后死的次年元光元年五月。那性质只可说是对既定方针即博士官专用“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的必要性论证。因而我们的历史教科书沿用的传统写法,所谓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倒果为因,不合历史实相。  董仲舒“以《春秋》决狱”  董仲舒不是所谓儒术独尊的始作俑者,而他的学术由来也疑未能明。《史记》作者司马迁做过他的学生,却只在《儒林列传》中给他写一短传,仅说他是广川(今枣强东)人,“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其传公羊氏也”。百年后《汉书》给他立传,除全录“举贤良对策”,于他的生平和师承等没有提供更多资料,仅在同书刘向传内,提及他于汉元帝初被某些儒者说成“为世儒宗”。时隔千年,北宋出现署名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当时已有人疑为伪作;今本乃清四库馆臣由明初《永乐大典》辑出,也未能断定是否董著。  有一点似无疑义,即董仲舒首开了“以《春秋》决狱”的先例。狱指重大的刑事案件,特别是所谓犯上作乱的罪案。汉初萧何依秦法制定汉律。到汉武帝时代罢黜黄老刑名学派,便意味着判决刑狱,也不能公然引用商鞅、韩非的法术理论,辩护定罪的道德与法的合理性。董仲舒率先从“儒术”的角度作出解困的诠释。他说“孔子之术”体现于《春秋》,而孔子晚年创作的这部编年史,文字形式虽讲“三世”,即孔子所见所闻所传闻的鲁国三个时代,内容却蕴含着无数“大义”,也就是处理天地人一切关系应该遵行的根本道理,但孔子以为不便说明,于是将那些大义私下口授给晚年的心腹弟子。这样的悄悄话称作“微言”,它起先在孔子再传弟子公羊高的家族内部代代相传。辗转口授至汉景帝时代的公羊寿,便与齐人弟子胡毋生著于竹帛,就是《公羊春秋》。董仲舒自称“传公羊氏”,深知传中“微言大义”如何体现法典意义并古为今用。  例如《春秋》记“弑君”三十六起,有的非事实,像昭公十九年先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继记“葬许悼公”。既说“弑”,则肯定许君为臣所杀;又说“葬”,则明白否定许君死因并非吃了其子所进的药。《春秋》三传都注意到孔子的措辞矛盾。唯有董仲舒,坚称一个“弑”字,表明孔子作《春秋》的最高原则在于“诛心”,由此引申出只要追究臣子对君父有二心,哪怕没有明言,仅仅在聆听君主指示时嗫嚅不表态,也可原心定罪。这给汉武帝重要的酷吏张汤很大启示,重用董仲舒一派儒生,在汉律中增入“诛意”、“反唇”的可怕条例。继起的酷吏杜周,更露骨地宣称皇帝的旨意便是,“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这表明当时标榜“独尊儒术”,其实是自称“明于《春秋》”的董仲舒一派儒生,假借伸张孔子作《春秋》的“微言大义”,迎合君主一体化的取向,与权力运作相配合,也就是“通经致用”。  所谓“通经致用”  “通经致用”并非董仲舒的发明,至迟在战国,道儒墨法各学派,都借用纺织工艺称贯串织物的纵线为“经”的术语,将体现本派宗旨的言论著作唤作“经”,而将利用经说指导政教实践,比作城邑的通衢大道,称为“术”(g)。各派都标榜自己的经术具有普世价值,只要因时制宜,赢得寻求安宁术的君主付诸施行,便可实现“天下无异意”,也就是“通经致用”。  所以,秦汉间统治术凡三变,由法术、黄老术到儒术,共同取向都在肯定与时俱变的君主统治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但论证的重心却由秦始皇的“急法”,“汉承秦制”的“无为”,而到汉武帝构建“内多欲而外施仁义”的逻辑变异,都具有合理性。就是说,“通经致用”本来是秦汉间相继占领统治思想舞台中心位置的法道儒三家所唱的同一基调。  可疑的是董仲舒。虽说司马迁称道董仲舒“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但迄今的经学史家,仍未证实董仲舒师承汉武帝时《公羊春秋》大师。董仲舒是否与胡毋生同习《春秋公羊传》?天知道。但汉武帝建元六年(135 B.C.)宣布“独尊儒术”, 董仲舒却拔得贤良对策的魁首,留下汉武帝此举与董仲舒天人三策相关度的不解之谜。  同样,今本《春秋繁露》是否董仲舒遗著?《四库全书》编者已不敢肯定,二百年历朝主流学者,据此书对董仲舒的经学大赞或大批,同一荒谬。只有清末章炳麟太炎谓“董仲舒以阴阳定法令,垂则博士,教皇也”,于史有徵。史称董仲舒晚年解答酷吏首领张汤的司法疑难,“作《春秋》绝狱二百三十三事”,通过程树德辑佚,可见大概。最令人吃惊的是他穿凿历史,找出孔子作《春秋》恐吓乱臣贼子的“微言大义”,核心在于“诛心”,就是说对于汉武帝的独断,非但公开谏诤属于“犯上”,连内心有话不敢明说,只是嘴唇动一动,所谓“反唇”,也判死罪,称之为“诛意”。据董仲舒提供的“《春秋》决事比”,说是孔子作《春秋》,写到许国世子向病重的许君进药,没有亲尝,而后许君死了,于是大书“许世子止弑其君买”,列为《春秋》所记“弑君”三十六起的一例,定罪依据即“诛心”。单凭推论居心,便可以判处死罪,犹今人所谓“罪行不在大小,关键在于态度”。就是说将你抓进监牢,你辩称无罪,也就犯了态度罪。不信领袖永远正确,岂非表明你内心早有“犯上作乱”的潜意识么?难怪董仲舒死后身价日增,“为汉儒宗”。  可惜董仲舒学孔子不到家。据《论语》,孔子不谈“性与天道”,“敬鬼神而远之”。但晚年作《春秋》,对于天变,大如日蚀,小如蝗灾,都逐一详记,似乎又表明他笃信天人交感,却不明说,真是“圣之时者”,于当代人事无所不通。董仲舒就有点傻,迷信孔圣句句是真理,总在穿凿经文的“微言大义”。比如《春秋》记日蚀三十六次,弑君也三十六起。两个数字重合,是偶然吗?但董仲舒猜测必为孔子的隐喻,示知天人感应原理,凡人事出现偏差,天文就出现反常现象,所谓灾异,表示“谴告”。由于孔子本人没有留下天人交感的说教,秦汉法儒共同尊崇的宗师荀况更明言天人相分,因而董仲舒只能乞灵于秦始皇提倡的阴阳五行学说。倘若相信《春秋繁露》真是董仲舒论著汇编,那就不能不同意清末章太炎斥其为“神人大巫”的酷评。我不信《春秋繁露》是董仲舒的作品结集,却以为程树德《九朝律考》内辑录的董仲舒《春秋决事比》佚文,表明此人死后身价日涨,“为汉儒宗”,绝非偶然。因为他在汉代开启了“通经致用”的新传统。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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