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子女可享受政府享受国家特殊津贴贴,征收房子可享受政府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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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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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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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享受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9号),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已经国务院批准(山西省名单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关心和爱护,是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为充分发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作用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他们深入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开展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
&&&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弘扬他们科学求实、敬业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珍惜荣誉,增强社会责任感,带动广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 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的有关规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通知本人,将“津贴领发信息回执”于4月1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附件2),以便将津贴尽快发放给相关人员。
&&& 联系电话:8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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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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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10:26: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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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丽人社〔2012〕0041号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近5年来,在我市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和贡献,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认可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长期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具体选拔条件见附件1、附件2。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进行选拔推荐,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得重复享受。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以及在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推荐程序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荐人选应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非公有制单位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推荐。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和市直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选,并组织专家评议,提出拟推荐人选。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推荐人选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3名(其中高技能人才1名),并将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在所在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涉密材料除外),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影响推荐的,经市政府领导审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主管部门抓紧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并于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吴鼎敏,联系电话:2091221,E-mail:)。
(一)专家情况登记表1份(附件3,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如有涉密材料,须作脱密处理);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及专家情况登记表所列获奖及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应由单位负责人签署“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单位印章,印制封面及目录后装订成册;
(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生成的人选一览表1份(附件4,A3纸打印),并加盖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公章;
(四)人选数据库文件1份(可用U盘、光盘存储)。请从免费使用新版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及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注重质量,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1.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条件
2.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条件
3.专家情况登记表
4.<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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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艺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四)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五)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六)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八)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三)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四)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六)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七)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八)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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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投诉电话:2091215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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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文号:闽人社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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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公务员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8号),现将2014年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指标&
  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下达的指标控制数(见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厦门市、厦门市计划单列;高技能人才含厦门市)开展推荐工作。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选拔工作注重人才的业绩和贡献,向企业、生产一线倾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突出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我省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我省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我省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我省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我省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推荐。各设区市人事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除涉密人员外,人选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前要进行公示,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人选进行评议评审,产生我省推荐人选,经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和在全省范围公示,并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国务院批准。&
  (三)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可优先推荐。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标准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各设区市人事部门要深入当地骨干企业、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发现推荐那些在促进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四、上报时间和材料&
  请各设区市公务员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抓紧开展相应工作,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工作处。&
  (一)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综合报告须加盖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人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表彰证书等)一份。&
  (三)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报送的每位人选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为“.RPU”,可用U盘、光盘存储),及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打印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用A4纸、不要装潢)一式三份。《2014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表格可从福建人事人才网(www.)下载。&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选拔推荐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联 系 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工作处 &
  蔡志明 江文生 &
  联系方式:0591—(联传真)&
  E-mail:&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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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人才网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王金雪)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8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指标
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指标推荐。人社部下达我省89名人选指标,其中专业技术人才75名(不含南京市),高技能人才14名。省下达推荐指标控制数(见附件)主要结合各地区、各部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总量等情况综合考虑。按照人社部要求,凡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控制指标数推荐上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指标不得随意相互占用。
二、选拔范围
重点选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三、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四、选拔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去,认真做好媒体宣传,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规范程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程序推荐人选。要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单位推荐人选。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3县市按原行政隶属关系申报。非公有制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对拟上报人选,公示后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材料报送
各市人社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处接到通知后,抓紧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下达指标报送。报送材料如下: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1)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3份。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章,或省直部门、省直企事业单位章。(2)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3)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4)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5)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政府特贴情况表与(2)、(3)、(4)、(5)项材料分开装订。各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逐一核对,并加盖公章。
部门报送材料包括:(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情况(涉密人员要注明),盖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部门、省直企事业单位章。(2)推荐的人选材料。(3)各市、省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报送人选数据盘1张。
严格按限定字数填写情况表,代码准确,校对无误。“专家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可从省人社厅网站(www.)按“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人事人才”顺序查找下载。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请于日前将材料分别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张彤(025)
职业能力建设处 汪泳(02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编:王金雪、程宏毅)
干部说人才
& 人才是实现中国梦的最大优势。总书记给我们释放了一个很新的信号,就是人才工作必须要有一个远大的战略目标。
你认为十六大以来我国人才发展最突出的成就是:
科学人才观日益深入人心制定和实施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海外高层次人才掀起回国热潮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加大形成了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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