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谅解书书在强奸案中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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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给女方钱能私了吗?强奸罪取得女方刑事谅解书能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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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能私了吗?强奸罪给女方钱能判缓刑吗?强奸罪给女方钱能不起诉或撤案吗?很多人在家人被诬告陷害强奸以后非常的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旁边会有很多看上去什么都明白实际上狗屁不懂的狗头军师给他们出主意,说尽快赔钱私了,问题是你赔了钱就能私了吗?很多人都打电话问我这个问题,我就简单的说一下。&&& &张宏强律师原创理论文章,系多年办案经验总结,任何人不得剽窃、转载、复制、修改演绎,一经发现,坚决打击,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是做人之本。欢迎公检法以及律师同行来电交流,电话, 我们法律共同体一起努力,防范强奸罪冤假错案。&&&& 最近办理成都新都区张某强奸案,甘肃陇南苟某强奸案,江苏徐州孙某强奸案,山东东营王某某强奸案都存在给钱没用的问题。给了女方四万到二十万不等,却对案件本身没有多大的帮助。想要在要回来基本不可能了。&&& 很多人给我打电话问女方要钱怎么办,给不给,给多少?我问报案没有,批准逮捕没有,如果没有,可以给钱私了,否则,即使你的律师还了你清白,你的付出也不小,可能会被关几个月甚至半年一年,山东济南有一起强奸案,被关了一年八个月,开了四次庭,最后法院还是判不了,把被告给取保候审了。&&&& &&&&& 给女方钱的目的是私了,让她写是一份情况说明,一定要写明是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 一旦公安机关立案,检察院批准逮捕以后,还能不能私了的问题?&&&&& 不能了,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件事情女方已经左右不了了,你就是给她一百万,她也不能把案子给撤了,这已经上升到司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度了,这个时候如果女方改口说是自愿的,那她将面临被追究诬告陷害罪。&&&& 山东东营垦利县王某强奸案,王某被批准逮捕以后,王某的父母找到报案女方,商量私了,女方要20万,后来降低到15万,然后女方就给男方写了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书面说明,然后女方就被派出所的人带去了,说如果你当时真是自愿的,那你就是诬告陷害,我们把男的放了,把你抓了,女方一听就害怕了,说不是自愿的还是以报案时的口供为准,男方就是强奸她了。&&& &&&&&& 徐州贾汪区孙某某强奸案,女方索要钱财,答应给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证明,也被公安机关吓回去了。&&&&& 甘肃陇南市礼县苟某强奸案,男方父母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给了女方四万元,女方给写了一份刑事谅解书,说我原谅苟某得行为,不追究苟某的刑事责任,后来苟某得父母拿着这份谅解书要求检察院放人,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后来我介入这个案子,苟某得父母才知道这份谅解书的用处,他们问我怎么才能把这四万要回来,因为他儿子本来就是被冤枉的,我告诉他们,通过法律途径是很难要回了。&&&&& &更多的案例就不在写了,在我办理的众多强奸案件当中,几乎每一件都存在给女方钱想要私了的问题,我不是不同意男方给他们钱,只是不想男方白花冤枉钱,&&&&&& 我国2013年施行的新刑诉法第五编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的诉讼程序”,规定了有限度的和解制度,可以对被告不起诉或从宽处理,但条件是“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而强奸罪是被判刑3年以上重罪,也非“民间纠纷引起”,自不在和解之列。一旦男方因为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了,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那家属就不要再幻想用钱捞人了,如果你们的律师不能将公安机关寻找的男方强奸的证据给推翻了,你花再多的钱都是白扯。&&&&&&&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曾用判决确认一份因强奸达成的赔偿协议无效。&&& &&&&&& 2010年,李某男用掐脖子等暴力行为与张某女发生性关系,次日,张某女与哥哥一起到李某男家,就强奸一事达成“调解协议”,载明:李某男支付被害方精神损失费20万元;第一次支付9万元,余款3个月内结清;款结清后,双方互不干涉。事后李某男转了9万元。7月,张某女向公安局报案称被李某男强奸(2013年,李某男因犯强奸罪被判刑三年)。李某男以调解协议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 &&&&& 李某男诉称:双方在被告住处发生关系后,被告打电话将哥哥叫来,说自己被强奸,被告哥哥提出要20万私了。原告无奈之下达成 “调解协议”,该合同无效。依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所以要求确认 “调解协议”无效,被告立即返还9万元。&&& &&&&&&& 张某女辩称:双方虽有过交往,但不存在恋爱关系,并且在事发前我明确拒绝与原告交往,原告对我实施的暴力强奸行为违背我的意志,构成“强奸罪”。在双方家人见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不存在无效的情形,要求被告赔付尚未支付的11万余元。&&& &&&&&&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男与张某女就强奸一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就强奸罪达成的协议,强奸罪是刑事公诉案件,属于刑法调整的范畴,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侵犯了公权力,原、被告无权私了。故双方当事人规避公权达成的协议,可确认为无效协议,应予解除。李某男因犯强奸罪已被判刑,但因李某男的过错行为,实际上已导致张某女身心受到伤害,对于原告给付被告9万元的自愿行为,被告亦予以了接受,作为民事赔偿,法院对李某男要求张某女立即返还9万的请求不予支持。该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解除李某男与张某女签订的“调解协议”,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份判决已经将男女双方私了的法律风险说的很清楚,男方可以选择给钱私了,但一旦女方翻脸,你们要面对的法律风险非常大,这是你们应该慎重考虑的。&&&&&& 至于让女方写刑事谅解书的问题,这里简单说一下,在一起普通强奸案中,如果女方写了刑事谅解书,男方可能会被判刑三年,如果女方没有给男方写刑事谅解书,男方可能会被判三年六个月或者四年等。至于需不需要女方谅解来争取降低这百分之十左右的量刑基准刑,需要男方根据自己的家庭状况确定。&&&&&& 张宏强律师原创理论文章,系多年办案经验总结,任何人不得剽窃、转载、复制、修改演绎,一经发现,坚决打击,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是做人之本。欢迎公检法以及律师同行来电交流,电话, 我们法律共同体一起努力,防范强奸罪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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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迷奸女友 女方写谅解书求情
法院昨判决被告犯强奸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邓斌(左)和父亲、女友阿丽走出看守所大门。
邓斌在判决书上签字。
本版图片《东江时报》记者姚木森 摄
东江时报讯 邓斌(化名)和女友阿丽(化名)交往一年后,下迷药来了个“霸王硬上弓”。阿丽一怒之下报了警,发现案件的严重性后又心生悔意,写谅解书请求法院从轻处理。邓斌一审被判处强奸罪,有期徒刑3年。阿丽随后帮忙上诉,要求缓刑。
鉴于阿丽先后递交的4份谅解书,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邓斌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暗下迷药 强行发生性关系
现年35岁的邓斌来自四川,在惠州打工已10多年,案发前是装修工人,与30岁的广东女友阿丽谈恋爱近一年。两人没有同居,还互相承诺,到结婚那天才行男女之事。
根据法院材料,邓斌和阿丽约好的婚期定在去年11月底。去年11月23日下午,邓斌约阿丽到他所住的出租屋谈论结婚事宜。邓斌称手头紧,没有足够的钱操办婚事,这让阿丽很气恼。担心失去女友的邓斌将事先购买的迷药放入可乐中,递给阿丽喝下。
次日凌晨,邓斌趁阿丽昏迷之机,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因阿丽喊疼,邓斌停止强奸行为。当日下午4时许,邓斌带着阿丽到出租屋楼下等她的姐姐,阿丽当时脸色苍白,还有呕吐现象,见到姐姐后称被邓斌迷奸了。
邓斌随后逃离现场,阿丽等人马上报警。民警根据线索,于当日5时许将邓斌抓获归案。
没法撤诉 一审被判强奸罪
当初,阿丽报警只是想给男友一个警告,让他长记性。没想到的是,民警告诉她,强奸是一种严重的罪行,要判刑坐牢。阿丽开始后悔,在民警的引导下,她写了谅解书,表示谅解邓斌的行为,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经过调查取证后,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邓斌提起公诉,指控他犯强奸罪。今年3月22日,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邓斌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没想到事情会闹得如此严重的阿丽更加着急了,先后向检察机关和法院递交谅解书,请求从轻处罚邓斌。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阿丽又协助邓斌提起上诉。
在二审期间,阿丽表示当时自己只是一时冲动才报案,两人感情尚好,并表示愿意与邓斌继续保持恋人关系甚至结婚,愿意谅解邓斌的犯罪行为,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女友谅解 二审换来缓刑5年
经审理查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邓斌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采取用药物方式致使被害人昏迷,并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不过,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邓斌与阿丽保持了交往一年的恋人关系,感情尚可,邓斌以这种方式来维持双方感情属于方式不当,其犯罪动机并不是很卑劣。在实施强奸过程中,邓斌在阿丽喊痛时没有再继续实施强奸行为,归案后能够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该院考虑到邓斌属于一时冲动失去理智实施强奸犯罪,阿丽亦一直在表示谅解,据此认为邓斌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适用缓刑的条件。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邓斌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两人凑到一起说悄悄话
昨日的宣判在市看守所进行。在听判的过程中,身材并不高大的邓斌一脸茫然,眼神呆滞。案发后,邓斌羁押于此已有8个月。
听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时,邓斌松了一口气,缓步走出看守所。5年的缓刑考验期限,将成为他的心头大石。
每个月来看守所看望一次儿子的老邓身穿保安服,面无表情地看着儿子出监。“没想到儿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老邓说,邓斌1岁半的时候便失去了妈妈,父子俩相依为命,1996年来到惠州打工。邓斌以前谈过一次恋爱,甚至到了谈婚论嫁阶段,因为没钱结婚而告吹。这一次和阿丽谈恋爱,他作为家长,也没能在资金上帮到忙。
昨日,阿丽也请假来接男友出监,她也是每个月来探望邓斌一次。她先后4份谅解书终于起到了作用,让邓斌的罪行缓期执行。昨日见到邓斌时,阿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凑到邓斌跟前低声跟他说悄悄话。
阿丽说,邓斌出去之后,只要他能改掉坏习惯,认真工作,老实做人,她还是会考虑和他继续谈恋爱并且结婚。
在办完一切手续后,阿丽和邓斌父子并排着慢步走出看守所大门。
个人无权撤销公诉
本案案发后,阿丽要求撤诉,不追究邓斌的刑事责任。作为该案的二审主审法官,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汉加认为阿丽的主观愿望是没有过错的,不过,邓斌案并非民事案件,而是刑事案件,而且公诉机关已提起公诉,个人是无法撤销公诉的。
6月15日,《东江时报》报道的“男子撞死人逃逸8年落网”一案中,涉事男子与受害者家属签订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和《协议书》,约定受害者家属收到赔偿款后,不再追究涉事男子的刑事责任及其他责任。对此,交警认为,协议只属于民事责任范畴,不妨碍刑事责任的追究。回到本案,阿丽的良好意愿并不能洗掉邓斌的强奸罪名。
李汉加说,阿丽的谅解只可作为一种量刑依据,对从轻或减轻处罚邓斌起到作用。
“想通过这种方式留下她”
记者:你们感情怎么样?
邓斌:感情很好,已约好要结婚。
记者:你们谈恋爱时,是谁先提出承诺不发生婚前性行为?
邓斌:是我。是我的一个承诺,因为我尊重她。
记者:后来你又为什么给她下迷药强奸她?
邓斌:一时糊涂……她说我一年多都没赚到钱,要我和分手,我不同意,所以购买催情药想和她发生性关系,通过这种方式留下她。
记者:她报警让你最后被判刑,你恨不恨她?
邓斌:不恨。我也爱她。我很后悔。为了减刑,她为我奔波。出去后我愿意继续和她谈恋爱。
“报警只是想给他个警告”
记者:你和邓斌交往一年多,觉得为人怎么样?
阿丽:他对我很好,人也比较老实。
记者:案发前后发生了什么事?
阿丽:我们计划去年11月结婚的,案发当日他说钱不够、手头很紧。我听了就很不高兴,质问他钱到哪里去了。后来他递了瓶开了的可乐给我,喝了之后我就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了。睡到半夜我迷迷糊糊地发现自己下身被脱光,邓斌的下身也没有穿裤子。我醒来后就很气愤,对比他平时的为人,这事根本就不是他这种人能做出来的。
我姐找了我一夜,打电话打不通很着急。联系上我后,她和姐夫跑来接我。姐夫问我要不要报警,说这样的事情不报警也不好,于是就报了警。
记者:报警后你就后悔了?
阿丽:我开始没想那么多,对法律也不是很了解,只想给他个警告。我以为只是教训,但警察说,这种行为要判刑,那时我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开始后悔。后来,公安和检察机关说不可以撤诉,叫我写谅解书,申请从轻处理。
记者:以后还愿意跟他在一块吗?
阿丽:要看他以后的情况。如果他再对我做出这样的事情的话……在案发过程中,毕竟他还是比较尊重我的。如果他能改掉坏习惯,我还是可以跟他在一起的。
本版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李有军 潘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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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有谅解书能起多大作用
黑龙江-齐齐哈尔&09-27 10:01&&悬赏 0&&发布者:ask567…… & 回答:(9)
受害人与被告是男女朋友关系,由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同意,案件发生当天,被告喝过酒,女方出于委屈和恐惧报了警,后来跟男方父母沟通,答应不再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并写了谅解书交给公安局,被告已经如实陈述了案件整个过程,并且承认有过激行为,态度诚恳,这样被告是否会被轻判?谅解书是否能起到作用,现在被告已被批捕,检察院还未提起公诉,女方也希望被告能尽快出来,现在还需要做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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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可以减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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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成立自首,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是可以得到从轻处理的。最好聘请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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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谅解虽然不是法定量刑情节,但是在刑事案件中是至关重要的量刑情节,一般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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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轻判,但是还是会判刑。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人有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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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一般会从轻处罚。但案子仍会按照程序被提起公诉,最好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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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受害人的谅解书,可减少基准刑百分之二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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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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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受害者,但不匿,倒希望事闹到媒体或引起关注,能改变中国目前对性侵案的处理情况,在我受害之前有接触到不少性侵受害者,一是这就有过想法,做一个NGO,提供性侵案受害者法律和心理帮助,因为当时的我同情但鄙夷那些受害不报警的人,现在完全能理解,后面会说转变原因的。美国西谷学院有个课程,性侵案如何留证据,,,,在网易公开课里,有兴趣可以了解下,之前我对警方处理程序是这样想象的,报案后立马一个女警问话,然后铺一大块单子在地上,受害者在上面脱衣服,单子是收集脱衣过程中掉地上的毛发皮屑,再看哪里被摸了,用棉签在那里擦,找对方的DNA,,,,,,实际上中国是这样处理,案件一,受害人在朋友家被迷奸,醒来无记忆,只是阴道不适感,咨询我,感觉是被下药,建议报警,报警后警方冷处理,就是哦,我知道了那种,再咨询我,明白告诉他要求警察采血样,法医检查,保全证据,二次告诉我,警察认为没必要,最后朋友无奈花近2万请了个律师,才推动案件立案,后来判四年,这个是对方无钱无权的情况,后来有没有抽血做检查之类的没有追问朋友,但是从朋友去向警察要求做法医检查到警察处理肯定是有三四天在警察那耽搁的。好了,我继续认为是朋友对警察表述不清才被怠慢,天要我不判断他人,轮到我报案了,就是下面经过案件二2013年强奸未遂案,是在一个相亲群里聊天,对方就说出来见见,看有没有感觉向结婚方向走,我就向对方要了相片,车牌号码,电脑没有关,把和对方的通话记录放在最前面,并且用纸条写上时间及我是出门去见谁谁谁,(怕万一遇到坏人,回不来,警察可以第一时间找到嫌疑人,出去见不可靠的人记得这样做)上车之前又核了车牌和相片是和之前的要符才上车的。这事是27号晚28号早上发生的,(拉到郊区少有行人,及车辆),28号早上没报警是因为我怕对方恼羞成怒会杀人,反抗时我吓他说'你不要这要,我包里有刀的,对方说“我也有刀”,我说“你拿出来看看”对方就从车上的那个储物箱(两个座位之间的)拿出一把刀来给我看,不敢过份反抗,没有抓人咬人之类的证据,多次口头的明确的不同意,告诉他我会报警的,对方说你报警都不知道这是哪,只敢以害怕感染HIV为由,及轻微的反抗,因此未遂,而28号我要值一个24小时的班,需要休息好,综上述,我28号早上犹豫了没报案,24小时后即3月1号下班后对方继续Q我,我就顺势通过聊天取了证,然后报警的。,警方:“哦,知道了,回去等通知”,5号我见仍未通知我做法医检查,知道不对劲,(打电话问了上面那个朋友,朋友说要死命追问,不能等通知的)就去派出所追问要做法医检查,且明确肯定告诉警察,今天不给个说法不走,无奈警方才打电话通知对方过来笔录,进去笔录后,第一次出来要求我和解"叫他买点东西赔你",我不同意,警方进去谈过后第二次出来说"对方愿意和你结婚",我说这种人给我拎鞋都不配,于是走程序确认现场,告诉我这事不归他们管,我要找其他所处理,(推走),我说理解,那得你们才知道归哪里所处理,你们办移交,跑了三个所最后还是他们,正式录笔录,男警很猥琐,问对方阴茎多大,你有没有高潮,28号的案子为什么拖这么久,(2月28到3月1号也才24小时啊)(有个知友说这样问阴茎和高潮是正常的,这是不正常的,成年女性是可以反复问细节,排查直假,但是上面两个问题是错误的,不应该问的,慌乱且羞之中谁会注意到阴茎长短粗细呢,就是上面长了肉瘤也未必注意到, 这是正常的反应啊,所以问这个从破案角度是无意义的问题,问高潮问题,难道让你高潮了,就不能算强奸了,这里我不想和男权人争论,但是告诉姐妹们,以后是到这问题,可以告诉他,你闭嘴,这不是应该问的问题。)(笔录第二天3月6号他朋友拿到我电话,通告我,你收钱撤案最简单,不然我们只能找其他人,他朋友广州金海岸房产公司管釆购的高管,公司名气没保利,碧桂园外露,专开发豪宅,有两个楼盘荣登全国十大豪宅第一),又要回家等通知,我不能等了,天天下了班就去所里找警察追,什么时候给我做法医检查,半个月后通知我做法医检查,(有个貌似警察的知友回复说为什么没立即做法医检查,其实在我朋友及我的案子中,警察对这些检查拖延,我也是相当的讶异,)我带上衣物在他们的陪同下去法医所,路上以及到所之后一直紧跟着这个警察,没有听到这个警察有向法医移交其他人或其他案件的物证,在我交上衣物之后,回来路上就听到这个吴姓警察打电话通知某人:物证送过去了,你可以去了。我就高度怀疑是通知加害人过去收买法医,所以就取回了衣物,现仍保管着在。(和这个吴姓警察路上聊天,他就说了带套不算强奸,没有精液不算强奸,真是震惊到我了。)后来我就向警察问立案了没,警察只是忽悠我,我们工作很忙,不只是你这一个案件,所以我就等了3个月,又问,警察始终回避我的问题:你们立案了没,什么时候立案的,现在我还是不知道这些时间点。警察在我不停的向他们追问时,不管我是在电话中,还是人去所里,他们总是扯着嗓子喊,那个强奸案的受害女的来找,(不肯告知处理案件的民警姓什么,电话什么,就是想在每次找时,可以通过大声喊,喊到邻居及街上的行人都可以听到这要来羞侮人,逼人不追的,我不知其他人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经历,后来我闹了派出所,拍桌子告诉他,这样的行 为是不对,才告诉我姓什么,才没有那么满血的叫声了,中间我有向群里其他女性收集证据,获知有一些女性被猥亵,还有一个事闹的很大,具体人家不愿意谈及作证,我把这些资料提交给警方时,警方居然说这些资料没有用,更不肯去向这些女性调查是不是有更多的受害女,)反正就是一直拖,6个月刑侦期满,音讯全无,对方是拘留了还是咋了,案件进展如何,始终不肯回答,所以我就向公安局信访办上访,才得到一个简单回复,有立案,何时立案回复上没有,向检察院的申诉就是完全没有回复了,后来按法律的回复期满,我向检察院去追问,居然说找不到有我申诉的记录,再后来我向 市公安局申请举牌示威,被驳回,(这个申请的过程可以另开一篇了)我就自行去广州天河购书中心举牌,没十几分钟就被天河派出所的人铐回去关了。因为20来个朋友知道了就去派出所外静站,只关了8小时放出来,然后车陂所的所长练惠泉(第一次见到官了)对我深表同情,说我们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一年后我再追问,人放了,“什么时候放的”,"不知道"我真是有一种脱力感,不知道要怎么下 一步了,衣服还保管着在,但是法律已行不通,我又不想走黑道。这么明显的案子,我这么大的决心,还是什么都做不了,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鼓励那些被侮辱的姐妹们去报案,去接受来自公权力的侮辱。我觉得中国的强奸报案之所以这么少,不是因为我们太软弱,而是政府太强大,他们可以任性,不作为或是黑作为,而受害人的权利完全不受保障,只能依靠警方的良心办案,后来有咨询律师,这种情况是没有救济途径的,倒是犯罪者或疑犯的权利有一定的救济途径。的以越发坚定我想作NGO的心,,就是帮助指导性侵案受害人如何报案,如何对应公权力的不作为或是黑作为,及指导基层警察如何及时规范地处理性侵案。路虽远,行必至,自勉及勉人。有愿意一起做NGO的,提供帮助的,欢迎并谢谢。后续我会写我在市公安局申请游行示威的经过,也是让我大掉眼球对法律失望的。
我经历过,初三的暑假。对方是个工地的醉酒民工。报警后,被着一屋子吊儿郎当的男民警的询问做笔录,一遍一遍复述每一个细节,回答每一个难堪的问话,就像再次被强奸一遍。事后他定罪被判三年,我捂伤口至今。
补充:和邀请人聊了一下关于社会援助的一些问题,提到了追诉期。强奸罪追诉期为15年,情节严重可达20年。提醒大家的是,如果犯罪行为是连续的,以最后一次为起算点。另外,如果曾报案,经核,公安部门应立未立的案件,不受追诉期影响。超了追诉期,就需要最高检核准了。所以,还是请被侵害人勇于维权、及时举证。在此,也向从事社会援助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致敬!———————————————————————谢邀。已经答的很清楚了,我来补充一下。遇到此类犯罪,要尽最大可能的证实两人身体上的接触,留存嫌疑人的生物学痕迹。你的衣物、身体表面、现场环境都可能留有对方的痕迹,现在的技术可通过采集皮屑、毛发、唾液、血液、精液等等确认DNA标识。在反抗过程中,你留在对方身上的伤痕,指甲里的血液、皮屑残留,一样是有利的证据。再进一步,暴力性行为会在下体的内外留下伤害的痕迹或者对方体液,通过公安指定医院和司法鉴定,都可以得出相应结论。如果当时没有保全类似证据,提供事发时穿着的内衣裤,也许还能进行提取。另一个角度就是事发地的监控影像资料,以及有可能从侧面反映出事发的证人证词,比如说某某看到男方将女方叫了出去,过了一会听到争执和摔打声音,女方哭着跑了出来,之类。此外,被害人的陈述。当强奸不在熟人间发生时,被害人无能为力之际,最起码的,最后能为自己争取到的,尽量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动作特点或者特殊细节,比如疤痕、纹身甚至气味。一个细节也许正是破案的关键,曾有个案件,被害人提供嫌疑人身上有油烟味道,我们侦查排查了很多饭店的流动人口和从业者,最终抓到了嫌犯。接待过若干女性被害人,希望您能有勇气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旦您踏入公安机关的大门,希望您能有勇气坚持追究嫌疑人的责任。我遇到过熟人、师生、朋友作案的各种情况,女性关于社会舆论、工作生活的各种考量不可能没有。民警的询问可能会造成你的再一次不适,特别是细节方面,我们会尽量安排女性侦查员,讲究工作方法的,毕竟谁都会有姐妹、亲人,对被害人的遭遇必然感同身受。案卷笔录都会严格保密。所以请信任民警,做出客观、详尽的陈述,不要因顾虑回避关键细节或者言不由衷。强奸是对女性性尊严和性权利的严重犯罪行为,它造成的社会、伦理问题远超过身体上的伤害,所谓是否有性器官接触或者实质“奸入”并不影响对其定性,既遂、未遂的考量请交给司法机关去处理,请勇敢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针对于强奸,刑法有所谓“无限防卫权”的规定,请女性朋友记住,因势利导,如果有机会防卫而不会造成自己进一步受到伤害,要大胆说不、果断防卫,当然前提是要谨慎维护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很多强奸行为伴发于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犯罪,且经采样研究,强奸案发案确实与季节特点有所关联,高发于春夏。所以女性朋友仍要提高戒备心和防范意识,多一点考量,多一点对自己的负责。猥亵也是一种恶度次于强奸的违法犯罪,对女性的心理伤害却并不低,性骚扰又是另一层级的概念。勇于说不,勇于维权,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但是一次隐忍招来的往往是更严重更深层次的伤害,所以性骚扰请速向单位人事部门反映,被侵害请寻求警方帮助,心理问题请寻求当地的女性援助机构。聊起这个话题,不由让我回想起一张张痛苦、悲愤的女性面孔,换做何人也不容易直面这样的悲剧。每当听到有人戏笑某个学校有一条“保研之路”,或者其他类似言论时,我知道我们还需要做很多,这个社会需要反思很多。最后想说,不要因他人的过错而去苛责自己。
当我刷知乎时,身边两位闺蜜一直在陪我看,直到看到这个问题,她们都脸色怪异,阴阳怪气地说,你看这个干什么,是不是心理变态?就当今中国年轻女性的思想意识来说,尤其是性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绝大部分都不会想到保留证据,更别说报警,大概只能默默舔一辈子伤口小心藏着不让别人知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样的沉默,其实是压抑女性的一种忍耐,甚至纵容。ps:这两位女生并非特例,而是当今所谓受过高等教育的绝大多数女性的一个投影。本人女,宿舍其他三个女生前段时间因为女生下面究竟有三个洞还是两个洞跟我争辩,她们二十多年来一直认为小便和月经来自一个洞,我1比3真心争不过她们。我们就读于国内一本重点大学。就当今女性对于自身这样的了解水平,我实在不知道如何谈及保护自己,搜集证据。补充:关于中国的性教育,虽然有很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但这跟中国的传统与历史有关,这需要我们去费力突破这个桎梏。说件真事,我小学六年级的班主任,当时是一位三十多岁的温柔女性,叫王朝霞老师。有一次到我们女生宿舍,告诉我们以后见了血别害怕,要用卫生巾,还说她比较推荐护舒宝(非广告,她说自己用了多年觉得比较舒服),还告诉我们,在屁缝里塞上一长束不是特别吸水的草纸,就不会漏得到处都是了。还讲了一些相关的知识和技巧。当时我们什么都不懂,有的害羞,有的木讷,我问她,老师你教我们这个做什么?她语重心长地说:等你们上了中学,班主任大部分是男的(后来发现果真如此),他们是不会想到教你们这些的,你们的父母也未必知道(确实,很多身边同学和我的父母从来不会主动教授引导性和生理健康等知识经验)所以我能提前告诉你们,当然是最好了。所以,像这样能够正确教导的正面例子,确实是存在的,就像很多评论我,同意我观点的人,以后在对孩子的生理教育方面,一定比我们上一代,或者身边思想狭隘的同龄人,做得更好。关于一些偏激的评论,包括说我身边女性愚昧,无知的,甚至说她们就是构成未来流产大军的主力,关于后者这点,我很生气很生气!ヽ(#`Д?)?首先,她们所谓的愚昧无知,并不是她们的错,绝大部分是受身边家庭社会环境的影响,中国很多地方还是很封建保守(此处不许开地图炮)。至于她们教出来的小孩,也不会比她们好到哪去,因为她们自身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并未有太大改善。更重要的是,这些无知,愚昧,谈性色变的女孩子,很多时候都是无比纯情的,仅从我身边来看,那三位以为女生就两洞的舍友中,两位从来没谈过恋爱,手都没牵过(不是没人追,一个还是班花呢),至少目前来说,她们都是对男女接触比较抵触的人,也是保守到认为应该守贞到结婚,发于情,止于礼的人。包括我闺蜜。所以她们对于自己这方面过于严苛的态度,使她们几乎不可能随便与男性发生关系,更别说怀孕,流产。当然,如果感情稳定了,或者结婚了,或者她们又爱一个男孩子爱得死去活来了,怀孕,流产确实有可能,毕竟她们压根没见过避孕套也不根本怎么使,更不知道吃药,诶,希望她们以后对象这方面好好教导她们的,毕竟我现在跟她们说她们只会羞羞脸。最后,别再抨击我朋友们啦,她们又由不得自己,人是环境的产物嘛。而且我闺蜜可是跟男生说话都会脸红的生物(当然跟我说话随时呼我一巴掌又是另外一回事),她真的是个好女孩,可爱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我穿个紧身裤或者胸口略大的上衣她就会强烈谴责,反正我是觉得挺可爱的。就这样,不许再说她们坏话,不然分分钟打死你。( ??д?? )。我相信这些赞不是因为我回答得有多好,关于该如何保留证据前面都说的很好很全面了。只是很多人与我有同感,或者对中国性教育落后的强烈不满吧。推荐一个在知乎做性教育的大神最后,是的,我跑题啦ヽ( ̄д ̄;)ノ=3=3=3
谢邀!首先题主逃过一劫,真是好运气,必有后福。目前的情况下其实已经可以报警了,你咬伤他的伤口已经是证据。另外衣物有没有破损?室外是否有监控能够证明他进入过你的房间?在反抗挣扎时邻居是否听到异常响动?虽然从证据上看还不够充分,但是已经可以要求警方介入调查,强奸未遂也是犯罪,即便由于证据不足不能处理,警方的介入也能震慑对方,使其不敢再次作案。如果确实遭到了强奸,首先要注意的是不要洗澡!特别是不要清洗下身,很多女孩子在遭遇强奸后由于心理的严重不洁感和耻辱感会洗澡,这会严重破坏分泌物,指纹,皮屑等重要物证,这些物证一旦被破坏,很难再次获得,应当尽量保持原状,撕扯损坏的衣物也要保存,第一步先向可信任的人求助,然后拨打110报案,要求警方到现场处理,注意最好不要离开现场,这是最理想的状态,警察到现场后能够立即判断出案发的基本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手段。在强奸案中,受害人身上遗留的嫌疑人的生物学证据(包括血液,精液,毛发等等物证)是最为直接有利的证据,然后就是不要破坏现场状态,指认的效力也非常强,最重要的是保存生物学证据,其他证据保存的越完全越好。--------------------------------------------------------------------------------------------------------------------------------------------知友的答案下,大家谈论的很激烈,之前没有对她所说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应 邀请,从我的角度分析一下,希望有所帮助,由于答案较长,所以转移到了自己的答案下面。为了清晰的分析案情,我们先把 知友关于案情回答的部分复制过来,同时我也有一些疑问,希望张知友能够回答。—————————————————-原文分割线————————————————————“案件二2013年强奸未遂案,是在一个相亲群里聊天,对方就说出来见见,看有没有感觉向结婚方向走,我就向对方要了相片,车牌号码,电脑没有关,把和对方的通话记录放在最前面,并且用纸条写上时间及我是出门去见谁谁谁,(怕万一遇到坏人,回不来,警察可以第一时间找到嫌疑人,出去见不可靠的人记得这样做)上车之前又核了车牌和相片是和之前的要符才上车的。这事是27号晚28号早上发生的,(拉到郊区少有行人,及车辆),28号早上没报警是因为我怕对方恼羞成怒会杀人,反抗时我吓他说'你不要这要,我包里有刀的,对方说“我也有刀”,我说“你拿出来看看”对方就从车上的那个储物箱(两个座位之间的)拿出一把刀来给我看,不敢过份反抗,没有抓人咬人之类的证据,多次口头的明确的不同意,告诉他我会报警的,对方说你报警都不知道这是哪,只敢以害怕感染HIV为由,及轻微的反抗,因此未遂,而28号我要值一个24小时的班,需要休息好,综上述,我28号早上犹豫了没报案,24小时后即3月1号下班后对方继续Q我,我就顺势通过聊天取了证,然后报警的。,警方:“哦,知道了,回去等通知”,5号我见仍未通知我做法医检查,知道不对劲,(打电话问了上面那个朋友,朋友说要死命追问,不能等通知的)就去派出所追问要做法医检查,且明确肯定告诉警察,今天不给个说法不走,无奈警方才打电话通知对方过来笔录,进去笔录后,第一次出来要求我和解"叫他买点东西赔你",我不同意,警方进去谈过后第二次出来说"对方愿意和你结婚",我说这种人给我拎鞋都不配,于是走程序确认现场,告诉我这事不归他们管,我要找其他所处理,(推走),我说理解,那得你们才知道归哪里所处理,你们办移交,跑了三个所最后还是他们,正式录笔录,男警很猥琐,问对方阴茎多大,你有没有高潮,28号的案子为什么拖这么久,(2月28到3月1号也才24小时啊)(有个知友说这样问阴茎和高潮是正常的,这是不正常的,成年女性是可以反复问细节,排查直假,但是上面两个问题是错误的,不应该问的,慌乱且羞之中谁会注意到阴茎长短粗细呢,就是上面长了肉瘤也未必注意到, 这是正常的反应啊,所以问这个从破案角度是无意义的问题,问高潮问题,难道让你高潮了,就不能算强奸了,这里我不想和男权人争论,但是告诉姐妹们,以后是到这问题,可以告诉他,你闭嘴,这不是应该问的问题。)(笔录第二天3月6号他朋友拿到我电话,通告我,你收钱撤案最简单,不然我们只能找其他人,他朋友广州金海岸房产公司管釆购的高管,公司名气没保利,碧桂园外露,专开发豪宅,有两个楼盘荣登全国十大豪宅第一),又要回家等通知,我不能等了,天天下了班就去所里找警察追,什么时候给我做法医检查,半个月后通知我做法医检查,(有个貌似警察的知友回复说为什么没立即做法医检查,其实在我朋友及我的案子中,警察对这些检查拖延,我也是相当的讶异,)我带上衣物在他们的陪同下去法医所,路上以及到所之后一直紧跟着这个警察,没有听到这个警察有向法医移交其他人或其他案件的物证,在我交上衣物之后,回来路上就听到这个吴姓警察打电话通知某人:物证送过去了,你可以去了。我就高度怀疑是通知加害人过去收买法医,所以就取回了衣物,现仍保管着在。(和这个吴姓警察路上聊天,他就说了带套不算强奸,没有精液不算强奸,真是震惊到我了。)后来我就向警察问立案了没,警察只是忽悠我,我们工作很忙,不只是你这一个案件,所以我就等了3个月,又问,警察始终回避我的问题:你们立案了没,什么时候立案的,现在我还是不知道这些时间点。警察在我不停的向他们追问时,不管我是在电话中,还是人去所里,他们总是扯着嗓子喊,那个强奸案的受害女的来找,(不肯告知处理案件的民警姓什么,电话什么,就是想在每次找时,可以通过大声喊,喊到邻居及街上的行人都可以听到这要来羞侮人,逼人不追的,我不知其他人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经历,后来我闹了派出所,拍桌子告诉他,这样的行 为是不对,才告诉我姓什么,才没有那么满血的叫声了,中间我有向群里其他女性收集证据,获知有一些女性被猥亵,还有一个事闹的很大,具体人家不愿意谈及作证,我把这些资料提交给警方时,警方居然说这些资料没有用,更不肯去向这些女性调查是不是有更多的受害女,)反正就是一直拖,6个月刑侦期满,音讯全无,对方是拘留了还是咋了,案件进展如何,始终不肯回答,所以我就向公安局信访办上访,才得到一个简单回复,有立案,何时立案回复上没有,向检察院的申诉就是完全没有回复了,后来按法律的回复期满,我向检察院去追问,居然说找不到有我申诉的记录,再后来我向 市公安局申请举牌示威,被驳回,(这个申请的过程可以另开一篇了)我就自行去广州天河购书中心举牌,没十几分钟就被天河派出所的人铐回去关了。因为20来个朋友知道了就去派出所外静站,只关了8小时放出来,然后车陂所的所长练惠泉(第一次见到官了)对我深表同情,说我们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一年后我再追问,人放了,“什么时候放的”,"不知道"——————————————————原文分割线————————————————————下面是我对于答主描述的一些疑问,逐项列出:1、受害人讲事情发生在27日晚上到28日早上之间,因为没有明确说明是几点接的受害人,我们假定是在27日0点之前,因为答主还提到28日要值班24小时,按照正常的上班时间,我们把28号早上界定在8点之前,也就是说至少这一夜的8个小时,受害人和嫌疑人是一直呆在一起的,具体侵害行为发生在几点?前半夜还是后半夜?具体的侵害行为是什么?特别是有没有发生身体接触?有没有发生身体裸露的情况?如果有裸露到了什么程度?嫌疑人是如何威胁受害人的?这个部分没有交代清楚,需要补充。2、受害人讲被嫌疑人拉到郊区,嫌疑人还特别说明,报警你也不知道这是哪里?那么报警的具体地点后来是如何确定的?在公安机关没有确定现场之前,受害人如何找到了受害的具体地点,之后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公安机关是有辖区的,这个必须明确。3、受害人提到,值班之后的3月1日早上,与嫌疑人继续QQ聊天,并且进行了取证,这个取证的内容是什么?相信受害人保留并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此部分的证据,建议隐去姓名后,将截图上传,以明确受害人与嫌疑人事发后第一时间沟通的情况。4、受害人提到,没有抓咬痕迹遗留,也没有实际发生性关系,后来申请了法医鉴定,在没有外伤和性交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法医鉴定,具体鉴定的对象是什么?鉴定的目的又是什么?5、受害人提到警方是用电话传唤的方式将嫌疑人传唤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的,一个疑点是普遍嫌疑人是不会愿意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特别是已经被取证的情况下,正常心理都是畏罪及与公安机关对抗,除非其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还是必须要说,3月1日早上的聊天内容无比重要。6、受害人讲到,民警第一次传话,说对方愿意买东西赔礼道歉,但是第二次传话就讲到了对方愿意结婚,受害人强调过自己是第一次和嫌疑人见面,那么这个说法是不符合常理的,即便发生了试图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一般作为有过错的一方,最多只会答应从金钱上予以补偿,并不会直接提出结婚的请求,一般这种请求的提出,都是在私下双方父母协调时才会出现,当事人之间由于存在仇恨情绪,是不会当面提出或者向警方提出这种请求的,这个场景很不正常。并且如果嫌疑人确实提出了这种请求,等于变相承认了自己的过错,那么警方就要考虑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其承认的是强奸故意?还是试图息事宁人?如果是强奸故意,那么就达到了立案标准,如果是息事宁人,结婚的代价未免过大。7、受害人提到,警方先确认了现场,之后又说不归自己管辖,这个顺序是错误的,只有在明确了管辖权的情况下,警方才会采取现场勘查、传唤等相应法律手段,按照题主的叙述,5日警方才确认了现场,而在1号就答复了回去等通知,这里面管辖所的主体和时间顺序是不符合逻辑的。正常情况下,题主1号报案,当天就会确认管辖权,要是想要推诿,也应该是在1号,而不是在5号作为相关工作之后,才开始推来推去。8、受害人提到,正式笔录时民警问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阴茎大小,第二个有没有性高潮,第三个为什么拖延了24小时才报案,这里面,第一个问题要到我疑问中的第1部分去找答案,就是嫌疑人是否裸露了身体?而第二个问题,已经明确了没有发生性关系,还要问有没有性高潮,那么除非受害人自述是极端敏感体质,可以通过身体接触就达到性高潮,否则就是办案警察有病,素质再低的警察也知道,事都没办就问感受,这是瞎扯淡,第三个问题是正常的询问,在强奸案中,没有及时报案的原因是一定要问到的,由于受害人的主观原因推迟了24小时,问下为什么,也是很正常的。9、受害人提到,半个月后被通知进行法医鉴定,并提交了衣物,我不知道受害人去的是不是一个地方,因为法医鉴定仅就身体损伤做出,问题回到我质疑的第4部分,而提交衣物与法医部门没有任何关系,物证的鉴定属于公安机关专门的物证鉴定部门管理,即使需要进行DNA鉴定,也是由痕迹检验部门现行勘查提取后,再移交法医进行理化实验,除非衣物上留有明显的血迹、精斑、分泌物等等,而上述生物证据,从受害人描述中可以看到,都是不存在的,衣物上是否有其他痕迹存在?还需要答主进一步给出说明。同时也可以告诉答主,在不需要法医部门鉴定的情况下,用不着收买法医。而这个吴姓警官所说的”戴套不算强奸,没有精液不算强奸“如果题主有充分证据证明,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10、之后答主的描述中又讲到,在后续的办案过程中,不告知办案人员是谁,不告知电话,每次通过喊来通知,那么我想知道,答主之前所说的吴警官聊天是什么情况?吴警官是否是主办民警?还是案件转手到其他民警手里办理?11、受害人说还向其他受害女性进行过取证,如果方便,也请将相关记录放出帮助大家判断12、答主所说6个月侦讯期,是没有这个说法的,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要从对嫌疑人实施强制手段开始,如果刑事拘留的话,一般最多只有30天,否则就属于超期羁押,按照答主的描述,此案没有向检察机关起诉,那么要放人,用不着等一年,最多30天就必须放了,超期羁押这种事,现在全国都基本消灭干净了,因为看守所监管系统和办案单位不挂钩,各自负责,到时间没有延期法律手续,自动放人。13.最后答主提到了此案由广州车陂所办理,可以看到答主对该派出所是非常不满的,但是奇怪的是又对该所所长练惠泉评价比较正面,说练所长对她深表同情,我会尽快联系练惠泉所长,希望派出所方面能够给出处理该案的情况说明。在详细分析了答主的文章之后,我认为按照已有的陈述及证据,此案尚不能满足刑事立案的标准,希望答主能够放出更多证据。我个人之前没有详细阅读该文章,在此表示歉意,也希望大家继续持理性客观的态度,毕竟目前只看到了单方面的陈述,并且疑点重重,请不要盲目站队,急于表明观点和立场。
72小时之内报案和取证,越早越好。为了保留证据,最好不要洗澡、上厕所、换洗衣服、梳头发、清理犯罪现场或移动任何罪犯可能触及的物品。 具体的取证方面可以参考这个。
亲,我常年包里都有乙肝药,传染病的药,,,就是为防这个,哈哈哈,,,,
我在美国读研究生一年级时遇到了类似的情况,犯案者是一个师兄,中国人。我向学校举报了这件事,结果是他没有拿到学位直接回国了。当时做了挺多功课,虽然可能帮不上题主,但希望能帮到遇到相似问题的人。【首先】
事情发生后,无论你是否准备报案,请记住:不要洗澡,不要整理房间,不要扔东西。如果有vagina penetration,身上有任何抓伤,组织损伤,疼痛,立刻(尽可能快)去医院,告诉医生发生了什么,他们会取样,给你做检查。首先自己身体很重要;阴道损伤是超级重要的证据;抓伤组织损伤能证明自己不是自愿的,受到了胁迫;你告诉医生发生了什么,医生会做记录,这些记录也是证据!这个后面再说。 如果有任何地方(衣服、皮肤、毛巾)沾上sperm,尽可能保留,必要时可以做DNA检测,干燥条件下可以保存很久。针对熟人:无论你看到他的名字或信息有多反感,都不要删除手机里的联系方式和通话通信记录。找朋友商量对策时要谨慎,要找值得信任的人,避开和犯案者有利益关系的人(我很庆幸自己找对了朋友)。不要贸然联系犯案者或者他的女友/伴侣(我很庆幸我的朋友拉住了我)。在没有想好如何应对时,避免和犯案者对话,若犯案者主动联系你,保留证据。然后再慢慢考虑如何处理,是否报案。(我非常理解报案的心理压力有多大,熟人作案的话就更难了。)
【寻求帮助】若在学校里,先找学校的心理咨询处。会有人专门负责性侵害受害者的心理恢复,这位心理医生会很熟悉学校/当地警方对这类案件的处理,会讲给你听。最重要的是,心理咨询是为客户保密的(CONFIDENTIAL!!),所以即便是强奸这样的恶性事件,心理医生也只会给你提供咨询,不会报案 —— 是否报案,什么时候报案,由你自己决定。在我学校所处的州,这类案件的报案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我纠结了很久,在案发后一个多月才报的案。而且事后心理治疗是很重要的,我在案发后一个多月,一直精神恍惚,医生和我都觉得,我当时并不适合做决定是否报案。其他机构并不这样,比如如果你直接找到了学校 Graduate School 的 Dean,s/he 如果知道发生了这样的恶性案件,是有义务追查的。即使你只想问问情况还没想报案,甚至想不了了之,事情已经不是你能控制的了。校园警察或者地方警察更是如此。
【证据可以有很多】
不只是DNA、录像才是证据。我在学校的诉讼能胜,主要靠了他口供的前后矛盾,和门禁卡刷卡记录。而这两样,我在报案时一无所知。
调查时的口供非常重要的!!!比如你报案说他在何时何地行凶,他被调查时很可能会否认,说他当时在别处做别的事情。虽然是原告举证,但是他的供词中难免会有漏洞。有一些证据,比如电梯内录像,交通路口摄像头,甚至路上碰见了熟人,虽然不能直接证明他行凶,但若能说明他在时间地点上说谎,这对你也非常有利。在我的经历中,他的门禁卡刷卡时间和他的口供对不上,这对我很有利。对于题主的情况,假如你突然报案,警方会问他他嘴唇是否破了,怎么破的,他的回答很可能很牵强。很多事情欲盖弥彰,说一个谎,就要连带说很多谎,把谎说圆并不容易。最好调查取口供让犯案者毫无防备!! 说下流程。一旦报案,这是刑事案件,警察可能直接带人去录口供(在我的经历中,校方直接通知他立即接受学校律师的调查)。熟人犯案者一般认定你好欺负不敢报案才盯上你,所以并无准备。他措手不及中,很可能谎说的不圆,前后矛盾,细节对不上。所以强调一下,报案之前不要走漏风声,选值得信任的朋友。事件发生时也不要说狠话,不要威胁他说自己要去报案。自己说过的话也是证据!我在案发后一个多月后报的案,报案后被要求向学校雇佣的律师详细讲一遍发生了什么,这是一次口供。律师会问我,之前和谁讲过这些事情,我说有A B C,律师会详细问为什么找她们,怎么开口说的这个话题等等。之后律师就会分别找 A B C,问她们我跟她们第一次讲这件事时说的是什么。一般认为,离案发时间越近的叙述,越真实。律师两边都会问的很详细,哪一天,什么时间,在哪里,你们怎么开始的对话,当时对方是如何回应的。——其实我刚开始都有点疑惑,律师为什么要问我这些?我对朋友说的话能当做支持我的证据吗?但当我看了律师对我朋友A B C的调查笔录,我信服了,专业律师有能力还原事情真相的。同理,你对医生说的话也是证据,而且可靠性更高——有日期,有存档,而且医生与你并不认识,没有利益关系。【证据的作用】
证据是为了证明发生了性侵害。性侵害的定义在不同国家地区会不一样,在我的学校如下sexual assault: any form of unwanted or involuntary touching or penetration of intimate body parts重点在两点:
1)非自愿 什么是自愿?在神志清醒(不能因为酒精或药物不清醒),没有胁迫(口头、身体),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愿意。2)有敏感部位的touch 或penetration, 包括vaginal, anal, oral, 甚至 foot,被penis,finger ,tongue 所以如果有恰好有人看到他在你神志不清时把你带回房间,这就是有力证据。你身上有抓伤/组织损伤(医院的病例!)是有利证据。今天先写到这里,明天起来把自己的经历详细写一遍。
啊,我只能从刑事案件侦查措施工作过程方面切入来谈谈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被害人如何最大发挥主观能动性。由于问题的特殊性我想题主也不便太详细的陈述,所以题主可以参考我的以下回答,自行检索您是否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与信息,回答不周请指正~
楼上的刑警先生还有花火的回答已经比较全面了,还有赞数最高的匿名用户在回答中提到的时候用录音等方法收集证据,说句大家不爱听的,这是不可取的实际上。我们看到的很多隐蔽拍摄、偷偷录音等收集收集证据的方法实际上效力是不够的,而且这种行为可能反而会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首先,我从法医检验技术方面阐述一下对于强奸案件中最常见的精斑检验。精液排除体外附着于衣物等载体上干燥后形成精斑。楼上很多人的回答重点在于,强奸案发生后让题主不要进行清洗并马上报警,可是题主现在的问题在我个人看来,是在强奸犯罪行为发生后、已经进行了清洗的情况下,如何找到确凿的证据起诉犯罪嫌疑人。那么,不知题主是否也将内裤等贴身衣物进行了清晰。如果没有,这些衣物请妥善保管,作为有效证据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化验。精液主要由精子和精浆组成。精斑检验要解决的问题是:1)可疑斑痕是否为精斑。2)是人精斑还是动物精斑。3)若是人精斑则需要进行个人识别。精斑检验方法如下:1.肉眼检查:精斑的外观因附着物不同而不同,白色布类上的精斑剁成黄白色地图状或糨糊状,边缘较中间明显,有色布类上的浓厚精斑多成灰白色,稀薄的精斑,肉眼检查不易看见。精斑手触之友硬感。由于精斑内含有核黄素,在紫外线照射下可发出银白色荧白,据此可用紫外线在检材上寻找精斑,划出精斑范围。我建议题主首先进行自检,若提前自己找到精斑痕迹,可以提高公安机关的侦查效率~2.精斑的预试验:如果得到阴性结果,可以否定精斑的存在。阳性结果表示可能是精斑,可用结晶实验、锌检方法、酸性磷酸酶检出法等进行预试验。3.精斑的确证实验:主要有精子检出发、免疫学检测法等。从可疑斑痕中检出精子是确证精斑最可靠的方法,若保有条件好,经办中的精子可存留很长时间。检验方法我就省略了。。。。毕竟。。这些化学检验方法对题主而言不实用吧。4.精斑中血清型的监测。5.精斑的DNA多态分析。另外,除了精斑以外,唾液斑、毛发、都可以进行检验,请题主好好思索是否还有任何与案发有关的东西。然后,我再阐述一下公安机关关于强奸案件侦破的基本工作流程。。首先当然是要对当事人进行详细询问啦~所以题主不要担心,你的陈述很大程度上是具有效力的。你自己要清楚事情发生的起止时间、确切地点、现场大致特征等,然后还要指认具体位置,然后侦查人员会对现场进行勘查。请题主尽可能详细地提供作案人接近你的方式、作案人使用的具体手段、您是否进行了反抗及反抗的方法、作案人实施强奸是否既遂、作案人逃离的情况等信息。关于物证方面,题主在案发时穿着的衣物事后是否已被抛弃或换洗、您被伤害时是否受伤(在挣扎的时候)、作案人留下的痕迹、物品(如足迹、擦拭物等)都是有效的证据。比如题主机智地咬破了同事的嘴唇~这个应该是可以提供牙印对比的吧(不知道他的嘴唇愈合情况如何。。) 对于题主身上所发生的入室强奸现场,侦查机关会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勘验:1.注意发现、提取现场上反抗、搏斗的痕迹。2.注意从被褥、床单、被害人的衣裤以及作案人用过的毛巾、纸张等物品上,发现、提取精斑、血迹、毛发、皮屑、唾液等物证。3.加强对现场的进出口,如门、窗、窗台以及附近围墙、平台等的勘查,已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足迹、攀登痕迹、掉落物品等。4.在现场上注意发现、提取作案人遗留的凶器、帽子、手套、口罩、烟头及被撕的衣片、鞋带、纽扣等。第三,题主担心熟人之间的强奸不好被认定吧。警方是会鉴别是否是黄吧案件的,所以不用担心~只要被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个人意志,就可以被认定为强奸。题主决定要对作案人提起诉讼已经很厉害了!相比较那些因为种种顾虑而放任犯罪分子们逍遥法外的姑娘们而言,题主你棒!愿题主今后的生活平安顺利,祝好!对于实施强奸的作案人的其他情况及心理方面请移步我的另一个回答:么么哒!(づ ̄ 3 ̄)づ
挠他,指甲中会留有对方的皮肤组织。当然不是挠脸,挠后背之类不容易被发觉,痛感又不明显的地方。抓痕不会立刻就好,而且可以和指甲中的皮肤组织对得上。
比较幸运没有如此极端的情况发生在我身上。在这儿跑个题说下心理危害跟家人支持的重要性。以及怒批一下若干弱智回复。初中时被另一班级的混混男生偷窥跟踪超过一年的时间(差不多三个学期)。我只能让家长每天接送放学,父母不是很能理解我的请求,我妈问我是不是太敏感了。那种去厕所出操吃中饭去教师办公室进出教学楼及上下学都必须会偶遇他的经历让人精神压力巨大。为此忍着不上厕所装病不出操托人买饭每天都给我巨大压力。更可怕的是上课看黑板时会不定时发现他正从门上的窗子透过来目不转睛地看我(他霸王恶名在外几乎每堂课都可以随时被请到走廊罚站然后他就走来我班)。最夸张的时候周末自己在家就会听到路上有人大声唱歌,然后发现是他我会吓得赶紧躲在窗帘后面然后一遍遍确实自己锁好了门。跟老师反应过,刚开始有老师约谈他,鉴于他的品行(他曾纠集他爸跟他亲戚打了学校的教学主任),效果可想而知。时间长了,老师跟自己家长就默认一切都好起来了。我在忍受了两个学期时已经极度抗拒去学校,无奈家穷偏远无力转学自己根本无心上课成绩自然差了很多。幸运的是他父母终于在初三前的那个暑假迫使他退学打工,算是救了我。我自那后很久都不敢求证他是不是真退学了,真不再来学校了。后来有次在校园附近撞见他我心里怕得要死,而与我同行的女同学嘻嘻笑着拿他开我玩笑,因为她觉得他对我有意思天天等着我出现多浪漫啊…捶墙…那个时候别说我周围的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stalking是一种很严重的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在西方国家足以报警并申请限制令。那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在一年后我去高中时才逐渐停止。而我在那两年内看到包含他名字的信息(比如姓或者任何一个他名字中有的字)都会发抖并立即转移视线不敢继续看。这导致我一度不能称呼姓张的同学。在初高中那几年我需要在床垫下或者枕头下放刀才能安睡并且有了一点点暴力倾向(因为绝望地以为暴力之外没有任何途径能解决我的问题)。同时出现了一类噩梦,场景永远是有人或鬼怪在门外出声而我一遍遍确认门锁好没有,每次都没锁好而引入了危险自己猛然吓醒。这种梦在前年还有出现,都已经是10年之后了还在我的潜意识作祟,可想而知那些强奸,特别是伴随强烈暴力的经历会给受害人造成多么大的伤害。在熟人强奸或者猥亵案例中,最恐怖的就是周围人的对问题严重性的忽视。他们会以为只是一方搞得有些过头,被害人与加害人也许就是在一段感情里。这种假定,以及假定之下情侣间夫妻间非自愿性行为不算强奸的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逻辑让太多受害者闭上了嘴。还有责备受害人多事儿的,比如我妈之于那时每天惶惶不可终日的我的态度,让整个话题沉重不堪。这种沉重感蔓延到整个社会,以致多数甜美天真的年轻姑娘宁愿相信自己永远不会与此等厄运交手,缺少自我保护并否认或责备一些受害者的不幸境遇,而一旦惨剧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基本丧失生活的信念自杀自残甚至自我蒙蔽。这么复杂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法制匮乏的人情社会无法给出正常的对犯罪的判断,以至于在那些匿名不匿名的亲身经历讲述者的回复下还有男男女女去质问讲述者的可信度。拜托这又不是什么令人骄傲光彩的经历你以为他们吃饱了撑的来靠扒自己的受害者身份赚赞么~还有说什么怎么不找律师的弱智回复,请问你以为在任何司法程序中律师的出现都有立即开启正义并轰炸出政府司法机关超高工作效率的功用么?愿每个受伤害的灵魂都能找到平静,愿我们的努力更多地减少加害人的出现。
看到张唯楚女士的答案,不禁感慨犯罪成本太低了。强奸是重罪,最高可至死刑,对于这种恶性刑事案件的容忍及不重视令人吃惊,知乎上还总谈论什么男权女权的,先讨论人权吧。
实际看到过的案子中,类似题主这种情况有起诉判下来了的= =,自然也有没诉或者轻判的…毕竟强奸案情况各种复杂上面有警官讲了怎么收集证据就不从这方面来谈了…我只是个书记员而已= = 说的不一定正确,只是看过不少卷宗,有些看法。尽快报警,越快越好,不仅是证据更容易收集,越快报警,在实际考量的时候,你的陈述可信度越高,认定对方构成犯罪可能性越大。如果报警时隔太久,就不得不考虑女方陷害的可能性,说不好听的也要考虑约炮反悔事后撕逼的可能性除了身上的各种痕迹和现场情况作为证据外,周围如有他人看到或者听到你们抓扯、争执的情况,也是值得参考的旁证。事后不破坏现场,找邻居或者隔壁暂躲是很有利的,不仅暂时安全得到保障,也多了个旁证。在向警察陈述案情的时候要尽可能详细,除了事情发生当时的情况,还有事发前的情况,并不是所有强奸案都有预谋,但是可以考虑某些行为是不是可以推测他有预谋,这并不是硬要做个推断,参考而已!多说比少说好,万一他就是预谋的呢。还有点题外话。熟人的话肯定会来想私了的,你报警后也会来找你,说让你谅解他,写个谅解书交给警察,他就给你多少钱,不然就威胁你。谅解书不能随便写!!这个是量刑的一个参考!!一定要真的想谅解才写!!就算要写,要交,很多时候警官或者检察官会问你,他对你进行赔偿没有,然后居然有很多姑娘说还没有= =,交了谅解书他就赔偿……有时候很想敲醒那些姑娘,再怎么也赔偿了才考虑谅解啊,强奸怎么也会造成不小的心理阴影,精神损失费拿的理直气壮!所以姑娘们千万别那么傻啊…纯个人观点是别写谅解书,还要明确向警方提出要严肃处理,对方家属有任何动作及时报告警方或者检察院
我16岁那年亲身经历过,被“熟人”强奸和勒索,两男,事后患上病,那几个月里,看病吃药,忍受痛苦,被强奸已是不幸,再得上那种病,身体上和心理上都难以忍受,但是最终因为缺乏证据和勇气没有报警。这件事一直都藏在心里,永远好不了了,我也感觉性器官自从得了那次病之后就不像以前那么正常了,觉得自卑,面对男朋友和朋友,绝对不敢告诉他们这段过往,感觉自己的人生怎么会是这样。而我知道,那两个男人现在还是过得很好。我恨他们,也恨自己,恨过去认识他们,恨现在对他们束手无策。
曾经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那些女人受到侵害却不报警,那时候年纪小,眼里只有是非黑白,觉得不报警就是在纵容犯罪。直到我自己遇到一次。那时候我还没上初中,和同学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一个离家很近的小巷子,发现后面有个十六七岁的男孩跟着,一开始没理会,可是他突然跑过来跑过我身边,极快的在我胸上摸了一下(是的那时候我还是平的但是那个部位真的是胸),我停下来,骂了一句神经病。然后那个男的就把我推到墙边,用手撑住墙,不让我跑,说你说什么,于是年轻气盛的我又骂了一遍,然后这个男的就动手了,想非礼我。于是我和他扭打起来,过程中感觉到他的嘴唇碰到了我的右太阳穴的位置,冰凉凉的,很恶心,然后他想扒我的裤子,被我死命挣脱了。之后他拔腿就跑,恼羞成怒的我拔腿就追。穿过一条小路就是一片田,不知道庄稼还是野草长得和人差不多高,我那天穿的小皮鞋,感觉追不上了就放弃了,回家,趴在床上嚎啕大哭,太阳穴被碰到的位置感觉极其恶心,我爸爸那天在家,问我怎么了,我很想说出事实,就像我之前看到新闻别人的遭遇时所想的那样,但是,我发现,我完全开不了口。是的,难以启齿,即便这个人是我的父亲,我依然无法启齿,太过难堪。我只能告诉他我遇到一个小流氓,被欺负了,于是在爸爸的安慰下失去了把小流氓痛打一顿的唯一机会。这件事给我带来了不小的心理阴影,直到上了大学后我才有勇气心平气和的说出这件事,而且是建立在没有被得逞的基础上。但我同时也明白了三件事,一是遇到流氓一定要尽力反抗,不要放弃希望。二是武力值明显比你高的人,在扭打后要是跑了千万不要追(如果当时我追入那片稻田,我整个人生可能就被毁掉了)三是,不要去指责那些被QJ了却不报案的女人,因为要把这种事情说出来真的很难很难,不管说还是不说应该由她们自己来决定,别人请不要指手画脚,她们已经够可怜了,请不要用你的无知和自私对她造成二次伤害。对不起我偏题了,不过关于这个问题其他人已经说的比较详细了,我就不多说了,不过比起受害后搜集证据不如提前预防,防狼喷雾什么的建议准备一份,再来就是女孩子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在外面喝酒,如果一定要喝请联系自己的家人接自己,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因为如果那个万一发生了对你来说就是一万了。再有就是不要搭理陌生男性,你要相信无缘无故招惹你的男人没几个安了好心。如果有男性约你晚上见面,请尽量早点回家,不要逗留太晚,不管这个男人跟你甜言蜜语还是卖可怜,请都不要管,请早点回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时一个哥们给我讲了他女朋友的故事,这位妹子高中时玩的很嗨,有点大姐大的感觉,一次聚会酒醉被他的五个男性朋友轮奸…结局是这妹子第二天果断报警,五个货都被关进去了!
性犯罪最难的不是取证,而是以后私下和解后受害人翻供,哔了狗了。
我想,事情拿来做经验,以防再有这种情况出现也是好的。我刚来学校的时候,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老乡。大四,在外租房子考研党。过了一段时间说他发说说,说自己有个小风扇问有没有人要。因为我们学校没有风扇所以我就给他说我要。我想不能白要别人的东西,就问他怎么感谢他。他当时的回答我以为是玩笑,后来发现是真的。。。他说他要我的人。作为一个大一的,家教很严的,没谈过恋爱的,超级单纯,像个傻子的我我看到他的回答,没有当回事……以为他在开玩笑……然后,我就去了。去了之后,以老乡身份聊了很多。贱男租的是一个即将拆迁的简陋的合租房。只有床和桌子。我看到这些的唯一感受就是,考研累成狗……他让我坐床边,我觉得老乡嘛,就像哥哥一样就坐过去了。过了一会,他的手想要搭在我的肩膀上。我突然就反应过来了,和我妈一起看的那么多法制什么的案例是有用处的啊。我一直拳打脚踢,他竟然把门插上了!!!!!我当时真的想玩了,真的玩了。特别绝望。但我还是没有放弃,我开始高叫,真的,特别大声的叫“起来起来!!!”我觉得是合租房帮了我,他怕旁边的人听到,松开了我。我打开门就跑了出去。现在想想我当时的速度要是去跑八百肯定第一 。(现在我已经放开了)那个引起一切的小风扇还在,本来我打算扔掉连同这部分记忆。可我最终把它留下了,我要记住这件事。在我年少无知的时候差点因为小便宜毁掉自己的一生啊!!!——————————————————————所以,警告女性同胞们,小便宜不能贪啊!!!这是我血一样的教训。这件事导致我对学长的印象非常不好。我无法改观我的看法。有次和我爸谈到大二的找大一学妹这个现象时,我爸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了一句“当然了,性饥渴嘛!”然后我就都懂了。。。。
以下内容是一个国外的好友,在女儿教育的家长课程上学习的,分享下若被强奸过后,请别惊慌,你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去医院,检查受伤程度,采取精液样本留证据。2.报警,事件发生过程,地点,人物特征,可以提供的证据都要用上。3.通知家人,这种事情不要瞒着你的家人,一定要有你最信任的也最不会伤害你的家人来照顾你,安慰你。4.服用避孕药。5.若你的心理状态开始感到明显不适,请尽快看心理医生。请记住第一是去医院,而不是去警察局。请如实告诉医生你的情况,采取所需证据样本,进行所有专业的下体检查和艾滋病等各种筛查。”
迷奸的话,CSI LV第七季 第二集C姐有做示范。包括尿液取样,阴道残留物取样,指甲缝下皮屑取样等等。暴力强奸的话,会有皮外伤、阴道撕裂等症状,这些报警的时候警察会取样。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尽量克服心理障碍,在取样之前不洗澡!!!如果有避孕套的话要保留下来!!!暂时想到这么多,多看美国罪案剧可以学到很多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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