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可社会交往的社会作用包括书那里有

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好在哪里?
为什么村上春树对它评价那么高?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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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援引周老师
的答案:《了不起的盖茨比》写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小资爱情故事。作者菲茨杰拉德,被誉为美国“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作家,也是“爵士乐时代”(Jazz Age)的桂冠诗人,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誉为当代最出色的美国小说之一(同时也是村上春树最为喜爱的小说),靠的可不是那蹩脚的三角关系爱情故事和远超常人想象的屌丝逆袭经历。对,了不起的盖茨比绝不仅是靠着三角恋与备胎的故事就能享誉如此盛名的。诚然,当这个故事面对大众的时候或许——屌丝能读出逆袭的快感与梦想的热血。文艺青年能读出Gatsby诗化的爱情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普通青年觉得老子看得痛快、过瘾,所以它就是个好故事。村上春树和我有什么关系?这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要往上一个高度来评价这部作品的话,还需摸清这故事所发生的大环境和故事本身所代表的时代意义。为什么一说这部作品会老提到“美国梦”,提到“爵士时代”?到底什么是“美国梦”,“爵士时代”又意味着什么?关于美国梦,讨论出的意义海了去了。维基百科的解释是:(美国梦)是一种相信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在美国获得更好生活的信仰,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工作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富裕,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然而,这一段斗志昂扬的话其实有一个隐含的大前提——机会的均等以及开放。这部小说写于美国大萧条时期的前10年(),因爵士乐在白人中的普及所以称为“爵士时代”。爵士时代之前的几十年()是美国经济突飞猛进的黄金时期(二次工业革命的迅速成长壮大以及一战的猛捞油水),尤其是工业革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社会流动性是很大的。咳,换句话说就是屌丝逆袭指数还是很高的。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拉大,逐渐固化的社会结构会增加个体奋斗的成功难度。因为马太效应,一个人的权和钱累积到了一定程度,便会利用手中的资源优势去维系或者掠夺更多的资源。 然后把自己所在的阶层筑上高墙,墙外的人只能靠关系和特权才能进入。想进来么?请问令尊可是李刚?这样的话就会导致穷人翻身的机会越来越小,当依靠个人奋斗、后天努力也不能过上出人头地的生活时,美国梦就化作了泡影,化作了一种巨大的讽刺。而整个盖茨比的故事就设定在这样一个时代。曾经的美国是一个梦想的国度,先后抵达北美的移民对这一片神奇的土地充满了幻想,希望在这里抓住机遇以实现理想, 历史上也不乏这样的个例(如富兰克林)。然而传统的美国梦模式从来都带有很大的虚假性。尤其到了20世纪20年代初期,当美国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两极分化日益加剧,大佬们获得了巨额利润,再加上一战过后各种社会问题的重新浮现,一个人要靠品性、勤劳和节俭出人头地发财致富显然只是妄想。实际上,往往是那些狡猾、贪婪、不择手段的人攫取了财富。年轻的一代发现,这个时代“一切神祇统统死光,一切仗都已打完,对人的一切信念全部动摇”。很多生活在二十年代的美国青年既体验到“ 爵士时代” 的繁荣,又深感失望、迷惘。“ 物质上的丰富和精神上的空虚使得年轻一代反对一切传统观念,纵情享乐、挥金如土。”小说的作者费兹杰拉德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他笔下的主人公盖茨比“视自己为上帝之子...要为天父的事业而献身, 把一生贡献给那博大而庸俗,空虚而壮丽的事业。”这样的理想诉求充分反映了那个年代青年们的迷茫和虚妄。为了心中的美国梦,盖茨比不惜与黑社会成员沃夫山姆勾结,通过非法贩卖私酒在短短几年内跻身“暴发户”行列。而不是诚实勤俭,踏踏实实地走向成功。盖茨比死后,他父亲从老家赶来参加葬礼,随身带来了他少年时代写的“ 作息时间表” 和“ 个人总守则” 。能看出盖茨比从小就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锻炼,注意节俭......这些都是传统的“ 美国梦” 奋斗模式的要求,充分显示了一个青年健康向上的人生观。然而,成年后的盖茨比却背叛了年少时的自己,为了财富和地位,为了重新赢得黛西的爱,盖茨比成了一名追逐利益和结果的法外之徒。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无论盖茨比多么富有,他都无法进入以汤姆为代表的特权阶层,因为他缺乏根基。如果以为有钱就是大爷,那就错了。在美国的资产阶级中,财富不仅存在着多与少的差异, 还存在着“ 新” 与“ 老”的区别,即“ 暴发户” 和“ 世族”。以汤姆为代表的众多特权阶级人物很清楚这一点。因此,盖茨比的世界和特权世界之间永远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傲慢专制、心狠手辣的汤姆决不允许盖茨比这样一个“ 暴发户”和他讲平等。无论他怎样毕恭毕敬温文尔雅,始终会受到上流社会的蔑视和排挤。小说第三章无比精彩地描绘了盖茨比举行的那些纸醉金迷的宴会,虽然引来了众多各界名流, 但大家不过是把盖茨比的家当作免费的娱乐场所,他们一边放肆的寻欢作乐, 一边不放过任何机会对主人表达轻蔑,散布着种种有关他的流言蜚语。由此可见——反对盖茨比的不仅仅是汤姆, 而是整个上流社会。一个不被社会承认其价值的人,始终是失败的。直至被人枪杀枉死在自家庭院,盖茨比的美国梦彻底破灭。盖茨比最后的悲惨结局不过是众多原因堆积出的一个结果,这是一个无数根稻草压死骆驼的漫长过程。总之——这个狗血的爱情故事不仅仅是告诉人们发财有风险,富美靠不住,更是在表达一种与难以与现实对抗的无力感。随着既得利益集团的壮大,美国梦(抑或其他梦想)的精神最终只会化作一碗鸡汤。小说的结尾很有深意。『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这句话最终被刻在了费兹杰拉德与其妻泽尔达的墓碑上面。作者费兹杰拉德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整个爵士时代,令人感慨万千、唏嘘不已,然而所有的感受最终都化作了一份十分深沉的敬意。以上。(参考资料:刘小林 《爵士时代的一曲哀歌》)另外感谢讨论
村上春树是日文版 the Great Gatsby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翻译 ,在《挪威的森林》里,渡边君一有空,就会拿这本书,出来翻阅,很多国人知道此书,也从把挪威的森林当做黄书看开始的。 我自己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如今來到耶路撒冷,我几本帶在身邊的紙質書里就有 the great Gatsby。对于村上春树和他的《挪威的森林》,绝不是简单地追求女子。我认为,《森林》全书就在写《盖茨比》中的一句话:“He talked a lot about the past, and I gathered that he wanted to recover something, some idea of himself perhaps, that had gone into loving Daisy. His life had been confused and disordered since then, but if he could once return to a certain starting place and go over it all slowly, he could find out what that thing was....”给大家一个我的翻译:他说了许多往事,我估摸着他是想要找回什么东西,可能是与 深爱Daisy 水乳交融的那个自我,他的生命从此无头无绪,但是若让他回到某个起点,一切从头,慢慢来过,他或许能找到那东西是什么。村上的主旨可能是许多有理想又文艺的人相当能够有共鸣的(没有黑的意思):想找一样掉在岁月里的东西,但却又不知道是什么。说完村上,来谈盖茨比。我很爱这本书,也时不时写过一点Commentary评书,不是什么系統的分析,也就是像金圣叹在书里写,此处屌爆了。美国许多高中在三年级的时候,都会阅读此书,这么一本如此之名的书,要谈意义,這個任務实在是太庞大和艰巨了。我不想討論 Daisy黛西到底是不是美國夢這一類的話題,因为很容易陷入一些大而空洞的讨论,但是我想说的也实在又很多,Commentary评书自由度又比较大,我時不時更新,也還有很多細節素材想寫沒有来得及写,诸位真的有兴趣我可以再跟进。有时我还会自己挑一些选段,翻译翻译,并不求忠实与原文, 但也並非想要譁眾取寵,只希望帮助大家,帮助我自己理解,因而融入了许多主观因素。纵观中文语境下面的《盖茨比》的书评或者影评,我发现所有的角度都是在钻一个很奇怪也是很偏的牛角尖。比如讨论盖茨比和黛西是否是爱情,讨论屌丝是否可以逆袭女神之类的。我觉得这个角度是完全偏了。你可以说,一千个观众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种话,但如果你一定要说“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只是单纯在描写那夜的月光有多美,地上很白,月亮和地板天生一对,那未免是肤浅而牵强附会的,因为一切感情的源泉,都在低头思故乡的故乡这个眼上。这样,我不说这本书的语言是否优美,中文翻译我没有仔细读过,粗看感觉一塌糊涂,英文的话也相当主观, 暂且先放一旁。我们来讨论讨论这到底是什么故事?书里的角色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到底谁是主角?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我认为不是。菲茨杰拉德写的绝非一个屌丝逆袭失败的故事,而是一个时代的情怀。 其实,有趣的是,我反而觉得如今中国的语境下,更能理解这个故事。不如接一接地气。书中的我,Nick尼克,来自一个二三线城市,家里在当地还算个小富二代,靠着一些曖昧的关系,赚了一点小钱,又靠着一些关系,去了北京一个不错的大学上本科。大学时候有一点文艺细胞和抱负,毕业之后,想要留在北上广,趋之若鹜地去做了金融投行,结果不上不下的。Tom汤姆则和我是同校。到这里,我来说说这个学校,原文中当然说的是耶魯,可是耶鲁在当时是個什麼樣的学校呢?和现在的国内一流大学很像,国内本科生北大清華或者985,覺得自己很牛逼哄哄,但是如果碰上哈佛,还是照样矮了一截(不要伤自尊,说事实)。这就像当年,耶鲁在美国东海岸很横,地头蛇,但是碰到牛津的毕业生就会矮一截。而汤姆则是通过体育特长生和一点关系进的这个学校。他家里富了已经三四代了,后台也硬,在北上广住着豪宅,但本质上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窝囊废。然后是盖茨比,一个四线城市出来,靠天上人间发家一夜暴富,(原文是卖禁酒),像唐骏一样 在哈佛用了一下哈佛的电脑就,号称自己是哈佛毕业的结果好像英文读不来几句(原文当然是牛津)竟然还黑色西装配白袜子。然后他在Tom汤姆的豪宅的隔壁,一个专门给暴发户的小区也买了一套豪宅 。书橱上都是还没拆封的《二十四史》,马桶都是用金子打造。 每到周末请一些某某书记啊,某某部长啊,企业家啊过来一起喝酒唱歌,还时不时请点国外明星来助兴。最后是Daisy黛西,一个活在“何不食肉糜”的世界观里的三线城市白富美,觉得自己身经百战见的多了。就是这个女人,看似什么都不懂,又好像在装疯卖傻,风情万种, 如果 得到她,你奋斗了一辈子就有了意义,可以和传说中的富二代们喝上一杯咖啡谈笑风生,可以证明你也是天之骄子。我们当然还可以再编下去,再本土化,但是我想你们知道了。(当初《盖茨比》刚出版时,销量不好,恐怕和书中根本没有一个讨喜的角色有关。相比之下,Gatsby盖茨比的确是矮子里的高个了。)我们就是要比谁后台硬,看谁家里有钱,但是真的有钱了就是爷了么?有钱了我们就平起平坐了么?我们发现,有些人千辛万苦,爬一辈子,不要命的爬最后终于从三流爬到了二流, 而且还要被比你早爬到二流的那些人笑土逼。美国的爵士时代就是这么一个人艰不拆的时代,在中国也是在地平线上看得见的未来。拼了老命地要混高端的圈子,自以为混在食物链的顶端,到头来人家其实根本就不拿你当回事。不仅如此,你就算在做一件极其愚蠢的事情,走一条完全错误的路上,但是碍于面子,注意,就是碍于面子,为了让在你眼前的一切一切,看起来好像没问题,没人会告诉你,别往哪里走,前面有炸弹,而且你被炸弹炸死之后,我们继续夜夜笙歌。越是莺歌燕舞,也越是发现其中的空洞和乏味,然后继续莺歌燕舞。我们每个人都在坐在通往地狱的专车上,我们就要装疯卖傻,自欺欺人,并告诉自己正在驶向天堂。这些在原文中,我都可以一一找出段落支持我的观点。因为整个故事是由我,Nick尼克,所叙述的,这个题材的特殊性,让我们必须正视叙述者,而这也是如今我很少在中文影评书评中看到的,或者没有看到过的切入点:我,Nick尼克才是本书的当仁不让的主角。如他自己所说,“Within and without”,身在其中而置身事外,这个游离的视角,才诠释了菲茨杰拉德想要表达的时代精神,才是我真正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而我们身处在怎样一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每当身边的朋友,纷纷争做公益事业的小标兵的时候,我并不会反对他们,但我总是很诚实的回答,We are not there yet. 我们还没准备好。你问我什么是愤青,是反抗体制?振臂一呼?意见领袖。我认为不是,是勇敢地承认世界确是如此的操蛋,并诚实的对待他,那才是最大的愤世嫉俗。现在再回想 盖茨比的著名开篇: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在我年轻而又玻璃心的时候,我父亲给了我一些建议,我自此左思右想。“每当你想对别人说三道四的时候,想想你这么好的条件,别人不一定有。许多人觉得,喔,那是身为一个父亲谆谆教导,叫人不要对人家指指点点,Don't judge ,不要轻易评判他人。但是,我想请你设想一下一个风里来雨里去多年的富一代老江湖,教导自己儿子,在社交场合要会说话,做人要圆滑。而这,正是全书里Nick尼克自始至终都贯穿的价值观。从头到尾 Nick都在和读者传递着很清晰的价值判断。大学里,他就已经被指责成一个“政客”,在盖茨比暴露寒酸的背景之前,一心向往混他这个高端圈子,对于Tom的情妇和直接促成Daisy黛西偷情完全不置可否,到了后期,之后发现原来自己出身比他好多了,就和读者说,他从一开始就完全看不惯盖茨比的做法,(原文是disapprove),盖茨比死后,反而又觉得自己坚定地和他站在一起与世界为敌。自始至终, 我,Nick尼克,至少据读者所知,从来没有对盖茨比說過任何一句“難聽”的话,一句忠言逆耳的劝告,相反,却极力粉饰一切歌舞升平(这正是我前面所说的)。就这么一个人竟然还大言不惭地标榜自己“诚实”(I am one of the few honest people that I have ever known. )有一个词形容这样的人, 叫势利。但他并不可恨。所有人都记得文末,盖茨比和绿光,深深打动我的,却是最后我,Nick的自白。说的是他从喧嚣的美国东海岸,(接地气的话,北上广)回到家里的场景,写他怀念的家乡,或是美国中西部的小镇,或是中国三四线的城镇,那里民风或许还有些淳朴,那里凭着家里的一些实力,还能沾沾自喜。篇幅很长,为了不宣兵夺主,这里就略去了。最后,至于翻译版本的话,目前的翻译版本我都很不满意,很多错误,说句玩笑话,如果哪天国内不再把翻译当作一个工匠活而是当作一个 艺术家和艺术品,那你倒是可以期待一下我的作品。不然的话还请好好学习英文, 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英文原著, 坚持一下。可以锻炼英文,只是第一次勉强读完,还请再重读一边,取其精华。最后 再随手翻译一下我第一次读时,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聊胜于无:People disappeared, reappeared, made plans to go somewhere, and then lost each other, searched for each other, found each other a few feet away.人們平白消失,又无故再现,各奔东西,失去对方,相互追寻,最后 又在几米开外找到彼此。有诗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读的是英文版,先不论文章主题,文字本身就非常优美,值得一读。但我认为想要体会这本书的伟大,是一定要把它放在时代背景里来看的。当时正是Lost Generation,美国普遍物欲横流,人心浮躁,文章当中那些对于疯狂的派对、极尽奢华的豪宅和终日玩乐的生活方式极其详尽的描写正是在渲染这样的时代背景;而Tom, Daisy这些人和他们的生活方式,也正是美国那一代人的缩影。在这种背景下,人人都迷失在了纸醉金迷中,利益至上,享乐至上,人性在一定程度上是扭曲的。而盖茨比,则是菲茨杰拉德创造出的理想的形象,就像戴望舒《雨巷》中的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一样。很多人看完小说或电影,认为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奇怪盖茨比伟大在哪里。实际上我认为盖茨比绝不是伟大在对于爱情的忠贞上,而是伟大在他在那样一个年代里,尽管过着奢侈的生活,却没有迷失在其中,而是始终不忘自己的初衷,坚持着一个目标,并能永远保持着乐观,这才是他的伟大之处。结局是一个悲剧。理想被现实打败,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这本书被称为“爵士时代的挽歌”。菲茨杰拉德“众人皆醉我独醒”,写下这样一篇小说,实在可以被称为经典中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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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必须将书放在眼前,一次又一次的审问自己: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Great)?
只有解读了Great,才能解读盖茨比,也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一
柏拉图讲了裘格斯戒指[Ring Of Gyges]的故事(不要看“裘格斯戒指”百度百科的资料,不是是哪位可爱的小清新编辑的。),意在指出这样一个伦理问题:如果一个人的作恶不会有任何的惩罚,这个人能不去作恶吗?这个问题可以有很多变种,其中之一就是今天的话题:当一个人处在允许他肆无忌惮的环境中,他能制约自己吗?
孔老头千年前也教导人们富贵不能淫。但事实是人处在温饱之后的富裕和奢华之中的时候,常常会忘记一些无关感官的美好东西,有时是理想,有时是爱。千年之前就是这样,直至今日也是这样。我的人人好友@冯土土教导我们:智商超群的高富帅们,车、表、马、显卡、相机、乐器、嫩模、游轮、航母、卫星玩久了腻不腻?我瞧瞧告诉你,比和一个朝阳外围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和两个。比和两个朝阳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三个。比和三个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发奋读书思想写字立说,以你超凡的天才、财富和仪表,嘲弄整个学术界。多年以后,人们会记得这里有个罗素式的人类之子,脑电波摧枯拉朽、庄园车表马、屌大又忙的天才。
这样的富帅是令人羡慕的,称得上一声“Great”。
盖茨比呢?发家之后的盖茨比,在西卵购置一套阔别墅,每周举行奢华聚会,邀请各位宾客整晚狂欢,花园、跳台、游泳池、两艘小汽艇,免费开放,轿车和旅行车当成公共汽车接送客人,八个仆人每周一苦干一天;柠檬橙子多种吃食各种酒水,乐队彩灯,挥用无度,这么做不是为了生意、不是为了人脉、甚至不是为了自己的开心。只是想吸引黛西来到聚会上与自己相见。而在夜晚,“——他朝着幽暗的海水把两只隔壁伸了出去……除了一盏绿灯……”聚会不起作用之后,盖茨比通过尼克联系到黛西……情节略……盖茨比知道黛西“就连声音都充满着金钱的味道”,但是 “他知道他一跟这个姑娘亲吻,并把他那些无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暂的呼吸永远结合在一起,他的心灵就再也不会像上帝的心灵一样自由驰骋了。”他相信“她跟你结了婚,只不过是因为我穷,她等我等的不耐烦了。那是一个大错,但是她心里除了我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
这显得傻里傻气。但这是一种始终头朝美好的趋向,能让人明白,富贵之下,有人不淫。尼克知道盖茨比的爱情目的之后,文中有一个精妙的比喻:“盖茨比在我眼中有了生命,忽然之间从他那子宫般的毫无目的的豪华里分娩了出来。”
刚好在同一年,《盖茨比》电影的主演莱昂纳多也饰演了《华尔街之狼》的主角乔丹,看过电影的可以比较一下两个主人公,对比显得尤为强烈。对比强烈的不只有这。曾今在盖茨比别墅日日笙歌的贵宾们,只有一个戴猫头鹰眼镜的人出现在盖茨比的坟头,沃尔夫山姆急于和盖茨比撇清关系。而被盖茨比深爱,引发这一系列事件、撞死人而靠盖茨比顶缸的的美丽女人黛西,早早的的自己的丈夫出了门,似乎从来就不认识盖茨比。“我不能宽恕他,也不能喜欢他,但是我看到,他所做的事情在他自己看来完全是有理的。一切都是粗心大意、混乱不堪的。汤姆和黛西,他们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毁灭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展现了这么一个人,即使在奢华富贵中,也远离无情和糜烂,依然格格不入的坚信早年的爱情,情愿挥金如土孜孜追寻心中向往的绿光。在金钱中醒来,在酒会中入睡,依然清清楚楚的明白自己需要的东西。故事讲完,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的向后推,被推入过去。而了不起的盖茨比,我会和尼克一样称赞:“Jay,They are rotten crowd.U are worth the dame bunch put together.”除了自我的感官刺激和利益,总还有些其他的美好东西值得人追寻,对吧?追寻美好的盖茨比,称得上一声Great.二
上世纪20年代,第二次工业革命后汽车电气产业进入突飞式发展阶段,1913年福特将流水线引入工厂,首次引申出量产概念,到1927年福特一共生产了1500万T型车该记录一直保持了45年;1869年修建成功的第一条横贯大陆铁路联结了美国东西两岸,纽约到旧金山的时间从原来的6个月减少到了6天。人们可以在一天之内辗转于多个城市,去和不同的情妇打情骂俏,幽会。酒精也成为沉溺而空虚者的极度需求,所以一旦遭到政府的强硬压制,诸多社会问题将涌现,基于第18修正案的沃尔斯特德法禁止一切酒精类饮料的制造、贩卖和进出口,此后,地下酒品交易和组织性的犯罪活动则愈演愈烈。同时,内战后西进运动中,许多人白手起家成为了石油之王,铁路大亨,传统悠久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被人们延伸至经济上的放任自由政策主张,广阔的土地和不断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带给几代人无限的机遇和可能,美国梦象征着人们对于财富和地位的向往,刺激社会的精神味蕾,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开始甚嚣尘上,这块土地似乎就要沸腾了,漏出的水蒸气如此的烫手,一不小心被烫,疼就绞到迷茫的青年一代,而所有的因子也都在孕育着19到20世纪的一个政治洗牌——“American century”将“日不落”取而代之。①
汽车成了一战后的男青年追逐的时尚, 对汽车的偏爱继而又变成对财富和物质的崇拜, 使美国社会变得
博大、庸俗、华而不实 。如果将 了不起的盖茨比 放在美国汽车工业发展初期这一历史时期去审视, 就能发现, 汽车在小说中是被作者赋予多重象征意义。首先, 汽车是个人财富和社会地位的象征。20年代, 汽车工业在美国虽有了一定发展, 采用装配线生产后, 汽车生产成本有所下降, 但汽车在当时仍然属于稀有物品, 汽车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依然是一个梦想, 汽车自然就成了当时少数富有的美国人炫耀的工具。盖茨比就是其中一位。他一心想通过摆阔夺回
黄金女郎 黛西。昂贵的汽车当然是他炫耀的工具之一。他华贵的罗尔斯汽车金光闪闪, 车身极大, 车上镀着亮闪闪的镍。他的汽车同他气派的豪宅, 华丽的游船, 铺张的宴会一样, 是他赖以与黛西重温旧梦的物质基础, 是向黛西传达他富足的信息的载体。花花公子汤姆炫耀自己是
第一个把汽车变成马房的人 。他这种对汽车不在意的态度已在彰显自己的富有。对汽车这么昂贵的东西都不在乎的人会有多么阔绰、富有。他还戏称盖茨比的车是
马戏团的花车 ,
花花绿绿, 没有品位。他的目的是炫耀自己旧贵的身份, 优雅的生活, 高雅的品位。在他眼里, 虽然盖茨比拥有了万贯家产,
但社会地位是用金钱买不来的。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永远也无法与他们这些旧贵平起平坐。同时预示盖茨比与汤姆对黛西的争夺, 盖茨比不可能是赢家。威尔逊没有自己的汽车, 但他执着地做着汽车梦, 他的汽车梦已超出汽车本身。他其实是梦想自己有一天能过上富有悠闲上等人的生活。威尔逊太太则把汽车看作个人身份的象征。同汤姆去纽约幽会时,
她放过了四辆出租车, 然后才选中一辆新车,车身是淡紫色的 。新车当然比旧车气派, 紫色又是富贵之色。好像坐在气派的出租车里, 就能变成贵妇人似的。从威尔逊太太对出租车的选择可以看出她是爱慕虚荣、崇尚财富的人。②
诚如马修·J·布鲁克利所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之所以能经久不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美国梦”的探讨研究,在这点上,菲茨杰拉德扩展了Horatio Alger的作品,将故事导向对“现代神话”的沉思。他看到美国历史的清白与慷慨,为止深深触动——他称为“心悦诚服”。盖茨比成为了一个原型人物,他辜负了美国的承诺,同时也被这一承诺所背弃。盖茨比寓言依旧在回响。参考:①
菲茨杰拉德自己说道:“《了不起的盖茨比》有诸多不足,但总的来说,像书里那样的散文在美国文学史上还是头一次出现。”又有人说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行文的魅力与优美”,以及称赞菲茨杰拉德描写社交场景的精准。菲茨杰拉德作为一个风俗作家,从一个局外人的角度观察美国的阶级分野,在书中,细节的安排提供了文献资料又形成了特定内涵,手法的经济实现了艺术对现实的关照。……作为一个社会记者,他有一种能力堪当立身之本,他能够通过细节重现与特定的时间、地点相关的情绪、感觉与节律。菲茨杰拉德提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纠缠不清”。不断纠缠他的正是逝去的世界与暂借的时间。《了不起的盖茨比》细节的处理带来诗化的效果,而故事的价值在意象的运用中得到提升。对布坎南家的描述解释了菲茨杰拉德笔下的意象如何刺激感官:“草坪从海滩起步,直奔大门,足足有四分之一英甲,一路跨过日文、砖径和火红的花园——最后跑到房子跟前,仿佛借助于奔跑的势头,爽性变成绿油油的常春藤,沿着墙往上爬。”其行文最丰沛处,往往能给人运动之感;这里的草坪在奔跑,在跳跃在漂移。一次又一次,他用一个词让好几句句子变的过目难忘——通常是某个表示色彩的词,比如“此刻乐队正在演奏黄色鸡尾酒会音乐。”
文中多用舞台效果与象征手法。其中不少场景与描绘堪作美国散文的试金石:比如黛西与乔丹的初次登场、盖茨比的舞会、默特尔的公寓,盖茨比的衬衫大展示、宾客名单和尼克对中西部的追忆等。在描绘这些场景时,菲茨杰拉德赋予了细节以十足的联想意义,使之获得了一种象征力量,从而扩展了故事的内涵。盖茨比的座驾“是玫瑰的奶油色的。镀镍的地方闪光耀眼,车身长的出奇,四处鼓出帽子盒、大饭盒和工具盒,琳琅满目,还有层层叠叠的挡风玻璃反映出十来个太阳的光辉”。车子浮夸的外形象征了盖茨比的爱慕繁华与俗气。盖茨比所拥有的一切都带着夸大的色彩,是他意欲效仿富人生活方式的幼稚的骗局。他那辆被汤姆叫做“马戏团车”的汽车,最终也成了他的“灵车”。在其结构上,菲茨杰拉德把握着一种神秘的叙述,用“既身在其中有身在其外”的尼克视角,又冷又热的咀嚼、过滤关于盖茨比的一系列事件,一桩桩事实和秘密随着小说的进度缓缓展现。读者也许同尼克一样“对人生的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同时又感到厌恶。”视角的排布不仅在《盖茨比》中有所体现,也是菲茨杰拉德一些佳作的显著特质。
我不知道村上春树喜欢它的原因,我知道我的:在一个辗转反侧追、寤寐思服的年纪里,读到这本书,对自己来讲,多少能够让自己豁然一点。读完之后,是这样想的:有些人,只存在你的想象之中。而你所谓的坚持,其实也就单单只是为了坚持而已,并无其它更多的意义。你当然很难知道这些,除非你能跳出先前为自己设下的陷阱。坚持或等待,并不总能使事情向好,关键是方向偏正问题。否则,你的故事就只能被别人写进小说,而精彩的小说其结局无一例外的都是悲剧。痴情,有时只是自己为自己设下的陷阱,然后,一个人一直在里面无谓的转来转去,矜夸自己的付出,找不到结局。之后,便慢慢的不去钻牛角尖,也许心中的她就是“黛西”呢!我可不要做“盖茨比”。那个年纪里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那些纸面上的爱情,幻化到自己的生活里去。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刻,特别是在感情方面,总是自顾自的耽于自己的幻想,可也许她远不如自己的幻想。这并不是由于她本人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理所能集聚的情思。
——《了不起的盖茨比》”黛西“是盖茨比的梦,他为这个梦付出了太多,他成功的赢得了金钱,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可是后来他明白了,“她的声音里都充满了金钱”,他依旧无法回头,他努力地维护着他用一生来构筑的梦。直到最后一切都无可挽回的走向破灭。故事结束,我能够感受到那种梦想破灭的无奈与震撼。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它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更甭提“印象派手法”、“爵士时代的挽歌”。喜欢它,只是因为这个诱人的故事,精致的文笔。也许,也正好让在那个年纪的我明白了一些我该明白的事情,这就够了,所以它到现在仍是我喜爱的小说。当然,这篇小说的背后仍有许多值得去挖掘的的东西,菲茨杰拉德的生平和他那个时代都可以在这部小说里窥探一二。我也相信,它的全部意义自然不仅仅只在于感情的纠葛。但所有的一切,都只能凭自己去读去感受,也许花一天的时间就完全可以领略这其中的各般滋味,世上也很少有比这更有性价比的投入。捧起它吧,也许就能明白!
同学,你被小学语文归纳中心思想坑了。好的艺术和文学是没有主题思想的,艺术家(作家)的创作,乃是创造性地传达他的情绪、经验和观念。如果从某部作品里读出“哲理”、“思想”,那往往是盲人摸象。好的作品的魅力恰恰在于它的含而不发,它的言外之意,它的精神氛围,《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一例。
高中时因为村上春树在《挪》中的强烈推荐翻开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当时我觉得按这个坑爹的结局哪里Great了?书名应该改为《错爱一生》才对。看完的时候被盖茨比对梦想与爱情的执着所感动,又为他感到不值。当时我心想,懦弱摇摆,向世故妥协,任性逃避的黛西有什么可望不可及的,她根本配不上坚定执着,努力争取,相信爱情的盖茨比。如果他爱上了与黛西同样美丽,但纯洁善良或独立勇敢的女人,一定会幸福的。遇人不淑啊… (突然脑中闪出了谷律师的形象...)这次在法国再看旧瓶新酒的电影版,突然我明白了,再来一次也一样,这是孽缘天注定。
Tom: 小样儿,你难道不明白?不是一类人,不进一家门.
Tom: 小样儿,你难道不明白?不是一类人,不进一家门.黛西不仅是一个女性的形象,她是美国的Old Money,传统上流社会的化身,是联系着上流社会与盖茨比的桥梁。她家境优越,品味优雅,从不为钱发愁,也不敢面对离开熟悉的Old Money的生活方式,在纨绔子弟Tom与深爱的上进青年之间她摇摆过,但最终没有勇气迈出她的现有阶级。而盖茨比恰恰相反,从一文不值依靠自身奋斗白手起家家财万贯(当他得瑟从圣米歇尔买来的城堡时,法国佬都笑了), 可是人总是追求不曾得到的,不愁钱的盖茨比渴望得到社会地位及认可。他开着跑车对男主说,我只是要你明白我不是Nobody! 他夜夜仰望的绿光,是黛西,也仿佛是Old Money伸向他的橄榄枝,那灯光照亮了湖面,直射内心,看上去那么地近却又那么地远。盖茨比心里也明白黛西的话语里透着金钱的味道却仍处处迁就,与TOM摊牌时却被“草根再牛逼还是棵草”的论调戳中软肋当着爱人的面几乎暴走。换一个美丽能干的女子又如何,这份羁绊已经超越了爱情,盖茨比的脑中,拥有黛西(与她象征的社会认可)的人生才是完整。看看黛西,这个美丽,温柔到没有立场的坑神是如何把盖茨比拖进坑的。你想嫁/娶一个人,与欣赏他/她的生活方式与背景是分不开的,就像我们看到另一半与他/她家人和睦相处就会联想将来我们和自己的子女也会如此甜蜜。黛西与Tom,世家出生,就算不再辉煌但是派头腔调摆在那儿,试想一个凡人参观豪宅见到黛西一般的美人怎么可能不心向往之,YY一下未来一起(在东蛋)的生活?但他们也是虚伪的,婚外情,特殊X癖好,逃避责任,借刀杀人,翻脸不认,都是耳濡目染,Tom出手犀利斩草除根,黛西则多了些内心的摇摆。她的良心尚在,却一直"被动挖坑",最终not even a flower from Daisy, 个人以为,她的两面性让人物形象更加丰满,试问我们自己是否也有“被动黛西”过?
美丽的坑神黛西
美丽的坑神黛西看看盖茨比,这个年轻有为的有志青年,是如何奋不顾身跳进坑里再自己帮忙挖几铲的。就像《源氏物语》中,源氏经历沉浮后达到权利的顶峰,太上皇,但其人生有两个遗憾:一是先天被剥夺皇室身份贬为臣子,二是未能得到代表爱情与母爱的藤壶夫人。所以“handicape” 的皇子无法抗拒与三公主的联姻。三公主贵为一般从不下嫁臣子的内亲王,且与藤壶夫人有血缘,如此源氏再也不抱怨正妻身份不够显赫,同时又有了藤壶夫人的替代。这桩一举两得的联姻从此拉开了他狗尾续貂的晚年。而盖茨比嫌坑不深再添几刀,或是说他明白黛西的自私软弱,但停止追求就是承认了自己的多年的盼头和人生完整的计划都是虚无的,所以他选择了在脑中漂白黛西。“What green light?” 黛西芭噔着无辜的双眼万箭齐发… 于是盖茨比与源氏,富一代与皇二代双双自投火坑,一个粉身碎骨,一个活在不可与外人道的无边苦痛中。
日本的盖茨比: 光源氏
日本的盖茨比: 光源氏这是个不朽的悲剧,道尽了每个人那不可及的渴望,盖茨比就是人类,而黛西就是那份“渴望”。最后一问是:盖茨比的一生就这么不明不白跪在了坑里,菲茨吉拉德为何称他了不起呢?我浅显地想,也许就像茨威格在《人类群星闪耀时》里记录着实现不朽壮举前消逝了,之后也不再被提起的生命。哪怕追求人生完整的我们都如同西绪弗斯一般,日复一日推动巨石上山而夜晚巨石又掉回山底,但这付诸行动去实现的过程不正体现了人类主观能动性的不朽光辉吗?今天,你盖茨比了吗?
回答问题之前,有几点要说的:1)a:我曾经搜索过类似这样的问题:what is the best version of the great Gatsby to read ?yahoo问答给出这个一个答案,附上链接 根据这个回答,我在中文亚马逊上找到这本书。无独有偶,wiki中the great Gatsby 也是这个版本。一个可靠的版本是阅读的前提。
b:一个电子版也是需要的,。方便可以随时谷歌一下不明白的地方。2) 即使是不满意中文译本,也应该指出是哪家出版社,哪位译者,哪一年的版本,否则对所有的译者来说,是不公平的。3) 我没看怎么看过村上村树的小说,因此我回答不了第二个小问(小小建议,可以另开一个问题讨论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对村上村树的影响之类的)严重剧透,慎入。在读小说的过程之中,我有很多发散的想法,它们就像春天的柳絮一样。我在一个跑步的晚上,想到用几个关键词的方法,把这些想法统摄起来,(关键词也许显得太“学术”了),但是这些分类和归纳是不精确的,甚至是意味模糊的。第一关键词:严谨如果总结大致情节,这部小说的情节算不上新鲜离奇,甚至有些老套,一个男人追求得不到的女人,最后失败并死去。但是菲茨杰拉德是怎样在调足读者好奇心的前提下,滴水不漏,顺理成章地说好一个不算新鲜的故事,这是我思考的一个问题。读完整部书之后,恍然大悟,原来那么多看似闲笔的地方,其实是一个个伏笔。这部小说不能完全被归类为悬疑类,但和好的侦探小说一样,情节严谨,细节精致,这是我觉得这部小说最起码的了不起的地方。顺便插上一句,我的这个答案的最后写成费了一点周折,在原先的答案基础上,我删减了一些现在我觉得没必要写出来的内容,阅读是很私人的事情,有些东西我说得太细,反而很败兴。所以一些原本是自问自答的内容,我只保留了设问,而答案应该是节日的彩蛋,留给别人去玩。试举一例:Gatsby最后被Wilson枪杀,因为Wilson误认为,Gatsby 是自己妻子Myrtle 的情夫,并且开车撞死了他。复仇的情绪裹挟着这个在小说中显得孱弱麻木的男人并使得他杀死了Gatsby。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说明这一事件的进展。(1)
Myrtle的情人实际上是Daisy的丈夫Tom,Wilson 为什么不知道?所以会错杀人(2) Wilson ,是如何发现妻子偷情的事实的?(Wilson 是我在读小说时候很留心的一个人物,后面我对他的心理状态做了一个简单的梳理)说得狗血一点,这是一桩由一条狗项圈引发的惨案。没错,这是个有趣的细节,并且有很重要的推动情节的作用,它让一个男人可以幡然领悟到,自己的妻子外面有情人。所以会杀死自己揣测得出的“情夫”(3)Wilson 为什么会认定妻子被撞死,是她情夫(假想的Gatsby)的故意谋杀,而非交通意外?所以杀人是为了报仇Wilson 生性懦弱,而且病怏怏的,但是最后却能开枪杀死一个人,这是强烈的复仇的心理状态激发出来的,因为在他的假想和推理中,妻子是死于她情人的车轮下。第八章,有一段对话,“I know”,he said definitely ,"I'm one of these trusting fellas and I don't think any harm to nobody,but when I get to know a thing I know it .It was the man in that car.She ran out to speak to
him and he wouldn't stop it ."a: 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他发现了妻子有外遇这件事实,这对他的打击很大,一方面使得他的身体跨了,另一方面,也对他的心理产生很大影响。他把妻子锁在屋里,这种举动不像是他平常所能做出来;他变得敏感多疑,甚至邻居Michaelis 多问了几句,便疑心他是否是那个情夫,第七章,So naturally ,Michaelis tried to find out what had happened ,but Wilson wouldn't say a word ,instead he began to throw curious suspicious glances at his vistors and ask him what he'd been doing at certain times on certain days .这是事故之前(没多久之前)Wilson的心理状态,病态的,猜疑的。 b:妻子死后,Wilson 是一种半清醒半迷狂的状态,接近于崩溃。见于第八章,The effort of answering broke the rhythm of his rocking for a moment he was silent .Then the same half-knowing ,half-bewildering came back to his faded eyes . c:在我看来,即使是那一半的知觉中,因为Wilson 的麻木,软弱的个性和简单的头脑,也不足以使得他做出正确的判断。作者在描写Myrtle 在车铺的二楼的窗帘后,看到Tom 和Beker 在一起,误以为Beker 是Tom的妻子Daisy 时,那种嫉妒的表情和眼神,说了一句,There id no confusion like the confusion of a simple mind .simple mind 在我看来,不仅可以说Myrtle,Tom 和Wilson ,也是如此。 d:简单的头脑,也意味着容易被人诱导和操控,尤其还处在背叛和丧妻的双重打击下的病态的精神状态之中。(4)Wilson 是怎样一步步认定是黄色汽车车主,也就是Gatsby ,是妻子的情夫并且开车撞死了她?(看看Tom 在Wilson 家的车库中的表现,尤其是Gatsby被杀的早上的那一节,Tom 和Daisy 在车祸回家之后的一节,Tom 和Nick 在纽约街头碰面的一节,这么多描写串起来,你就会明白Tom起到怎样的作用),没错,Gatsby 就这样枉死了。我删了我的回答中很多的自答,我想从Wilson的角度出发,叙述一个错杀事件是怎样被充分和完满地叙述出来。这本小说,从悬疑的角度来看,至少是没死角的,菲茨杰拉德最起码是个叙述起来头脑比较冷静的作家,能把一个不算新鲜的故事讲出彩。第二关键词:优雅在菲茨杰拉德这里,他能把文字变成这样的一个法国美人,她妆容精致,却好像不费吹灰之力,姿态慵懒随意,却自然天成。甚至嵌进去的法语词,不但不做作,还特别好看,视觉上,音调上的,意味上的。第四章,Gatsby 向Nick 吹嘘是有钱人的儿子,这时Nick内心有这样一句,The very phrase were worn so threadbare that they evoked no image except that of a turbaned "character "leaking sawdust at every pore as he pursued a tiger through the Bois de Boulogne .全文中当然不止一处法语词,都很漂亮。而优雅的地方在我看来,有这样主要的两点。(1)轻描淡写但一针见血的讽刺,没错,优雅的美人儿不能像泼妇一样破口大骂,但是讽刺起来,具有医学解剖刀般的锋利,冷静和准确。我们来看看他怎么描写Tom ,见于第一章,他首次出场是这般模样,He had changed since his New Haven years .Now he was a sturdy straw-haired man of thirty with a rather hard mouth and a supercilious manner ......Not the effeminate swank of his riding clothes could hide the enormous power of that body ,he seemed to fill those glistening boots until he strained the top lacing ........It was a body capable of enormous leverage ,a cruel body .effeminate ,lacing 这般女性意味的词语用于修饰一位肌肉男,他尚且为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没来由地骄傲,具有一种强烈的但是同时似乎不带感情色彩的意味。在我看来,讽刺一个人,要是真动了气,伤了神地骂上一通,格调和力量大打折扣,要平心静气地如同法医读尸检报告一样的笔调,才厉害。cruel 此时修饰一个男人,不是品格意思上的,而是关于形体,客观的描写下暗涌着嫌恶。再看看Myrtle ,以下文字关于她,Tom,Nick 三人去纽约约会玩乐的场景。We went on, cutting back again over the Park toward the West Hundreds. At 158th Street the cab stopped at one slice in a long white cake of apartment houses. showing a regal homecoming glance around the neighborhood, Mrs. Wilson gathered up her dog and her other purchases and went haughtily in.并且,她是如何对待服务员的,‘I told that boy about the ice.’ Myrtle raised her eyebrows in despair at the shiftlessness of the lower orders. ‘These people! You have to keep after them all the time.’Myrtle 不是有钱人,作为一名情妇,她把自己想成了阔太太,并且表现出颐指气使的姿态,于是她便显得很可笑了。但是她的身上,相比于Wilson ,有一种vitality,这种活力,来自一种可以摆脱贫穷成为有钱人太太的幻想,她的死亡,不如说是早就由肥皂泡般的的幻想宿命似得被决定。(2)除了这么漂亮的客观的讽刺,还有诗一样的孤独,我很喜欢这一段:I began to like New York, the racy, adventurous feel of it at night and the satisfaction that the constant flicker of men and women and machines gives to the restless eye. I liked to walk up Fifth Avenue and pick out romantic women from the crowd and imagine that in a few minutes I was going to enter into their lives, and no one would ever know or disapprove. Sometimes, in my mind, I followed them to their apartments on the corners of hidden streets, and they turned and smiled back at me before they faded through a door into warm darkness. At the enchanted metropoli- tan twilight I felt a haunting loneliness sometimes, and felt it in others—poor young clerks who loitered in front of windows waiting until it was time for a solitary restaurant dinner—young clerks in the dusk, wasting the most poi- gnant moments of night and life.我想对于任何人而言,孤独感都是挥之不去的,就像我昨天晚上在学校散步,走到一处木椅,坐了下来,对面的一盏路灯发出猫咪胡须一样的细丝光线,这一刻,我觉得,没人能懂,我的烦恼和快乐,没有一个人,这一刻不能被任何人分享,在我的想象中,这一刻,浪漫极了。而我喜欢这一段,大概联想起《蒂凡尼的早餐》中赫本看着橱窗内的珠宝吃早餐的样子吧。第三关键词:秘密秘密是要被发掘才有乐趣,所以我抛出我的一些疑问和想法:
(1) 没错,在第二章的时候,我怀疑过Nick 是不是男同性恋,因为最有有一段很暧昧的描写,他和一个穿短裤的男人在一起。这样的疑问,在我看来,是很危险的,Nick 作为一名叙述者的可靠性和客观性就会降低了,TA是怎样看待Gatsby 的,他的叙述包含有情爱的味道,关于这一点,我曾搜索过。(2) Nick 反复提到过的关于诚实的说法,他在自己有没有在家乡订婚这件事情撒谎?TA最后和Baker 的一段关于careful driver 的对话可以挖很深。(3)如果Gatsby 没有被Wilson 枪杀,我想象着,他可能像《教父》中的那样,横死于街头?他的一生估计都不会太平的。末了,我还纠结一点,新版电影中女主角是金发,我记忆中小说中貌似是黑发,我无聊得太细节了。
如果你看不懂 恭喜你了 太幸福了
文学作品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地步,已经不能用读,而是得用品了。我第一次读的头昏脑胀,作者叙事含糊不清,随便从书里摘一个例子:盖茨比把垫子扛在肩上,向游泳池走去。有一次他停下来挪动了一下,司机问他要不要帮忙,但是地摇了摇头,再过一会就消失在叶片正在变黄的树木中了。始终没有人打电话来,可是男管家午觉也没睡,一直等到四点——等到那时即使有电话来也早已没有人接了。我有一个想法:盖茨比本人并不相信会有电话来的,而且他也许已经无所谓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一定会觉得他已经失去了那个旧日的温暖的世界,为了抱着一个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问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多么丑恶的东西,阳光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残酷。这是一个新的世界,物质的然而并不真实,在这里可怜的幽魂。呼吸着空气般的轻梦,余飘西荡……就像那个灰蒙蒙的、占怪的人形穿过杂乱的树木悄悄地朝他走来。汽车司机——他是沃尔夫山姆手下的一个人——听到了枪声。书后他可只能说他当时并没有十分重视。我从火车站把车子直接开到盖茨比家里,等我急急忙忙冲上前门的台阶,才第一次使屋的人感到是出事了,但是我认为他们当时肯定已经知道了。我们四人,司机、男管家、园丁和我,几乎一言不发地急匆匆奔到游泳池边。池里的水有一点微微的、几乎看不出的流动,从一头放进来的清水又流向另一头的排水管。随着隐隐的涟漪,那只有重负的橡皮垫子在池子里盲目地漂着。连水面也吹不皱的一阵微风就足以扰乱它那载着偶然的重负的偶然的航程。一堆落叶使它慢慢旋转,像经纬仪一样,在水上转出一道细细的红色的圈子。我们抬起盖茨比朝着屋子里走以后,园丁才在不远的草丛里看见了威尔逊的尸体,于是这场大屠杀就结束了。这一段讲威尔逊杀了盖茨比,但是你从段落里看到作者明写盖茨比死了吗?没有,只有“枪声”,“红色的圈子”之类的字眼,整个描写过程是非常含糊的,影影绰绰——事实上,这只是一个缩影,整本书全篇都是类似风格。最经典的,莫过于对盖茨比的描写。整本书对盖茨比有外貌描写吗?很确定的告诉你,没有。倒是有下面这段:唯有盖茨比——就是把名字赋予本书的那个人——除外,不属于我这种反应的范围——盖茨比,他代表我所真心鄙夷的一切。假如人的品格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的姿态,那么这个人身上就有一种瑰丽的异彩,他对于人生的希望具有一种高度的敏感,类似一台能够记录万里以外的地震的错综复杂的仪器。这种敏感和通常美其名曰“创造性气质”的那种软绵绵的感受性毫不相干——它是一种异乎寻常的永葆希望的天赋,一种富于浪漫色彩的敏捷,这是我在别人身上从未发现过的,也是我今后不大可能会再发现的。只有加粗的这句是对盖茨比的正面描写。但是,注意:这种描写本身就非常含糊。把一个人比喻成记录地震的仪器,是说这个人特别敏感?无法得到解答。盖茨比的外貌我们只能从文章中去猜测:盖茨比当过兵,应该目光有力,肩膀宽式,双臂有力——菲茨杰拉德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一旦当你接受作者这种行文方式,就会觉得这本书实在迷人极了。所有的线索,作者的行文走字,都是埋在地下的。作者原文中这段描写,拿来给这种风格做注脚,简直再合适不过:在这里灰烬堆成房屋、烟囱和炊烟的形式,最后,经过超绝的努力,堆成一个个灰蒙蒙的人,隐隐约约地在走动,而且已经在尘土飞扬的空气中化为灰烬了。有时一列灰色的货车慢慢沿着一条看不见的轨道爬行,叽嘎一声鬼叫,停了下来,马上那些灰蒙蒙的人就拖着铁铲一窝蜂拥上来,扬起一片尘土,让你看不到他们隐秘的活动。关于这一点,网易公开课上也有两讲,里面讲的非常细致,提问者可以做参考:(第一讲)(第二讲)另外一点就是评价颇高的一点就是大家所提到的情节:屌丝变身高富帅,差点就完成逆袭了,这最后呢,到头来不过是泡影。他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就像是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饨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这是现实,不是童话。女神没有跟你走,即使你付出了一切。盖茨比就像现实里每一个苦逼追求者的投影。只不过,相比他们,盖茨比更有钱,排场更大罢了,说到底,都是自欺欺人。世上多数痴人心中都是这样:你想了千万种开门的可能,可是那一边呢,连一扇窗都未曾开过。《了不起的盖茨比》本来应该是一篇励志小说,父亲手里有一张盖茨比年少时候的时间表,井井有条——盖茨比通过自己努力,的确实现了美国梦。可菲茨杰拉德偏偏笔锋一转,让故事走向悲剧,悲剧到让人错以为他写得不是小说,是生活。尼克满心期待通知每个人盖茨比的葬礼,结果没人来参加,最后唯一一个从天涯海角赶来的,还是以为盖茨比没死,想来吃白食的——这就是生活,生活远比小说残酷。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意味再明显不过:纵使我们再努力划桨奋斗,会“跑得更快,把胳膊伸得更远”(原著语),可本质上,我们不过在重复历史罢了。你给女神送再多玫瑰,而女神呢,心里早就有所属了。那不是爱,只是你强加在他人身上的幻想,就像盖茨比站在西卵村,眺望那盏绿灯的模样,别无二致。
五年后,盖茨比再度与黛西相逢,他茫然失措地,就像一个小孩子。岁月加深了他对爱情的美丽幻想,这位饱经风霜的男人,在遇见了自己的真命天女后也会束手无策,被困在爱情的魔咒里不可自拔。他英俊,富裕,才华横溢,她美丽,性感,一颦一笑都让人沉醉,他知道在他吻过这个女孩后,会永远永远的爱上她,且至死不逾。然而,他所幻想的美好爱情并没有开花结果,五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了一切,黛西最终还是嫁为人妇,等不到他们曾互相期许的诺言。他回来以后也只能用纸醉金迷的浮华来包装这个梦境。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岁月翻脸无情,少年还是当初的那个少年,姑娘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姑娘了。纯洁的百合会变成了美丽致命的罂粟,有人甚至心甘情愿的中毒,这个美丽的爱情谎言编织的梦幻将他推入了坟墓。从某种意义来讲,他是那个时代的标志之一,难得直求本心的一个人,悲剧结局既是对爱情的歌颂也是对时代的反思,他是在自以为幸福就要触手可及的时候逝去的,反而一切毁誉都不伤其身,只留下一个金色的背影。所以,他也是了不起的,一个真爱的悲剧见证,让人倍受触动,他像基督山伯爵,也像复仇v客,是浓缩时代的影像。
一部小说被经久不息的欢迎,阅读,是因为这部小说讨论了一些可以贯穿时代,文化,的主题。伟大的盖茨比里这样的主题有:阶级,爱情。当然很多其它小说也讲过这些主题,伟大的盖茨比和他的读者们产生了最大程度上的共鸣,是因为小说里面有所有人都感受到过的,无论出身,年龄,时代都会存在的,深入骨髓的对命运的无奈。
出身的卑微是盖茨比的痛,像是使他破相的伤疤,无论他如何遮掩都会永远存在的事实;和daisy无可挽回的感情是另一个无可改变的无奈,无论他们在一起度过多么开心的时间,笑多大声,做多少的爱,daisy回家之后还是别人的妻子,他们失去的时间无从挽回,她对Tom的感情也无从改变;而这两个无奈加在一起,是最终极的,Tom赢得公平在理的无奈。盖茨比想做那个正确的人,拯救daisy从她不情愿的婚姻中,但是他并不是,daisy最终选了Tom,而盖茨比不过是一个不肯从年轻时的心动幻想里醒来的,在已婚妇女家对面买一栋房子,每天开party想让喜欢的人做客的ultimate stalker。但是我们不想承认他的无意义,我们赞颂他对梦想的坚持,哀叹命运的不公,在他的名字前面加上“伟大的”三个字,但是我们怎么忽视盖茨比的非法活动,和改变daisy理智清楚的决定?“本来可以”“如果当时”都是空洞的短语,真正实在的是对现在的无限种可能的猜测的背后深入骨髓的对命运的无奈。
说白了最惊心动魄的文学形象都是那种追求超越人类自身存在但最终被命运捉弄的人。值得注意的是菲茨杰拉德赋予盖茨比的一致性,从童年时幻想自己是上帝之子到他爱上黛西时感觉到“心智再也不能像上帝一样自由”到后来对黛西巨大的幻梦的形容,这些容易被人忽略的描写更反映了作者对人类自身存在的体察。这不单单是一个穷屌丝逆袭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登上人生巅峰的世俗追求过程,在其背后作为支撑的,是失去宗教信仰后对那种超我也即巨大梦幻的不断追求。其实盖茨比在发现黛西无法理解他的幻梦时就已经差不多走到终点了,剩下的只是妄念。当这世上最能救赎人类的爱情都无法拯救他时,他该怎么办?或者说,我们该怎么办?
《了不起的盖茨比》建立在“幻象的破灭上”。正因这样的幻象,世界才如此鲜艳。你无需理会真假,但求沾染那份魔术般的光彩就是了———菲茨杰拉德。
这个故事只告诉我一个浅显道理:爱情原来是靠不住的,财富才是最实在的。貌似隔壁跑了媳妇破了产的老王头N年前就告诉我了。
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好在哪里?如果用一句话来说的话,那就是我们生来孤独。菲茨杰拉德之所以为菲茨杰拉德,不仅仅在于他的人生与他这本惊为天人的小说出奇的一致,更在于他写出了人类社会中的无奈与孤独。1925年是个好年份,这一年菲茨杰拉德出版了这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海明威也出版了《春潮》。当很多年以后村上春树拿起这本书并赞不绝口的时候,他却发现日本根本没有人读,甚至连一个日文版翻译都没有,于是他就把这份孤独写进了小说里面。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这句话同时也是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这不仅是对《了不起的盖茨比》极端凝练的概括,更是对菲茨杰拉德本人的人生的一种无声的叹息。本文的主旨大意可以通过分析“绿灯”这样一个线索来分析:绿灯:那盏绿灯贯穿了小说的故事线,值得探讨的绿灯的出现分别有三处:1.盖茨比遥望绿灯的时候2.盖茨比以为自己得到了绿灯的时候3.盖茨比其实不知道那盏绿灯只是他的执念1.I decided to call to him. Miss Baker had mentioned him at dinner, and that would do for an introduction. But I didn’t call to him, for he gave a sudden intimation that he was content to be alone — he stretched out his arms toward the dark water in a curious way, and, far as I was from him, I could have sworn he was trembling. Involuntarily I glanced seaward — and distinguished nothing except a single green light, minute and far away, that might have been the end of a dock. When I looked once more for Gatsby he had vanished, and I was alone again in the unquiet darkness.我决定了要去向他打个招呼,但是我又没有。因为我看见了盖茨比正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里。我无意去打搅他继续追逐他的目标,只是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伸出了双手,仿佛要去拥抱什么。我可以肯定,他是那么的激动,以至于离着这么长的距离我都可以肯定他在发抖。我顺着他的手看过去,这片幽暗的海水的对面,有一盏彻夜未灭的绿灯。我似乎可以听得到盖茨比的自言自语“再等等,再等等我,我马上就到了,我马上就得到了”。等我再定睛望去的时候,盖茨比已经不见了,只剩我和那盏永远也不会灭掉的绿灯。那盏绿灯——不如说就是盖茨比所毕生追求的,不是别的,正是那个遗落在他青涩年华里与那个正当年龄的花季少女的承诺与约定。他看得到,也始终看得到,因为那是他心底最深处的那一份悸动。可是他不知道,那承诺和约定对他是这么的遥远,少女给他提了个他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需要完成的东西太多了——上流社会,金钱,美貌,还有那份坚定不移的情感。而她为他开的那盏绿灯,只是独立于家里那灯火通明的大厅的那一盏在码头尽头小小的绿灯而已。少年并没有放弃,他拼了命的去完成他那唯一的使命,他的眼睛只看得到那盏绿灯,以前是那么的遥远,现在,他和那盏绿灯似乎只隔着长岛那片黑漆漆的海湾。2.Daisy put her arm through his abruptly, but he seemed absorbed in what he had just said. Possibly it had occurred to him that the colossal significance of that light had now vanished forever. Compared to the great distance that had separated him from Daisy it had seemed very near to her, almost touching her. It had seemed as close as a star to the moon. Now it was again a green light on a dock. His count of enchanted objects had diminished by one.盖茨比的梦太抽象了,他不知道该如何追逐。于是他就企图用物质拼凑一个他年轻时候所憧憬的美好的爱情故事。他想得到——女人,钱,能力,哦,还有那盏小小的绿灯。现在他已经离的很近了,那盏散发着迷人绿光的绿灯,他现在离它是如此之近,以至于被那盏绿灯的光晃得睁不开眼睛。他不知道,这到底是已经得到了的绿灯,还是正在它旁边沐浴它所发的光。Daisy离盖茨比非常近,近到就要碰到盖茨比了。我愿意用星星和月亮那么近的距离来形容他们,可是同时我似乎也了解了——那同时也是庞大的宇宙空间中星星与月亮那上亿光年的孤独。盖茨比分不清那到底是不是他所追逐的东西之一,不过现在我敢肯定他现在一定清楚那盏绿灯,只是一盏绿灯罢了。3.And as I sat there brooding on the old, unknown world, I thought of Gatsby’s wonder when he first picked out the green light at the end of Daisy’s dock. 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 somewhere back in that vast obscurity beyond the city, where the dark fields of the republic rolled on under the night.我没有像盖茨比那样追逐过年少时的意气风发,不过我现在可以体会得到他看到这些用来拼凑他美好的梦的残片时候的激动心情。他穷尽毕生的努力,终于可以来着手拼他的拼图了,我相信他一定可以拼出来的。可是他不知道,他真正想要的并不是历经了时间磨损的这些物质碎片,而是年少轻狂时不顾一切的约定。他不知道,这个东西早在他开始追逐物质的时候就被他丢掉了,他不会也再也不会找到,他唯一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追逐,直到摔下来,在现实与梦境的巨大落差中摔的粉身碎骨。在盖茨比公馆前那白色大理石台阶坐着缅怀盖茨比的时候,我似乎明白了,盖茨比所做的这些看起来毫无意义而又幼稚的事情,并非他的个人意愿,而是命运使然。他就像那个在滚滚红尘中寻找生存的意义的求生者。他只能痛苦地往前划,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奋力向前划的话就会死。我在岸上看着他,他一定划得到那片海市蜃楼的,他以为那就是他所向往的人间仙境。后来他死了,我没有轰轰烈烈地悼念他,而是为他写了一句话: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人都是活在回忆里的生物,我们总是试图美化自己的过去并从中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当有一天我们发现自己的回忆里有那么一样无人知晓的美好事物被我们遗落了,于是我们就会拼命地去寻找。文中盖茨比在寻找对心上人的简单纯真的憧憬,但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做的吗?菲茨杰拉德笔耕不辍,为的只是和泽尔达谈一场简单的恋爱。但是他似乎走错了,他也不得不去走,因为如果他没有钱没有身份泽尔达就不会喜欢他。他是个被诅咒的人,我似乎可以想象——在名为命运的悬崖上,有些人在不停地攀爬,然后从那上面摔下来。我看得到菲茨杰拉德就在那里,他爬的比谁都高,后来他摔了下来,我知道我以后也会这样,可是我别无选择。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都会追逐那个极其隐秘的记忆中的心结,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无比孤独。《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写出了爵士年代的孤独,更写出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孤独。
看这本书。最好能看原版就去看原版。因为,菲茨杰拉德的小说,语言是相当优美而又不失简洁性的。他的文风大概是介于威廉福克纳和海明威之间的,既有福克纳的遣词造句的精致又有海明威的简洁流畅。这部小说的好坏,评价的人都很难客观。有些人喜欢,可能出于个人爱好的原因。我也非常喜欢这部小说,读了三四遍。因为这部小说的气质很符合我的审美。《了不起的盖茨比》讲了一个悲剧故事。或许有人觉得这个不是并不是那么让人触动,很难体会到别人的盛赞。但是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梦的破灭。我不想把这个小说和“爵士时代”扯上关系。我只是觉得这是一个人的爱情故事引发的悲剧。盖茨比是一个对旧梦念念不舍的人。他付出千万般努力,只是为了自己以为的始终不渝的爱情。他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这是每一个时代都会有的人。他把自己的偏执进行到底,像赌徒一样,为了爱情蹈死不顾。在他的心中,自己的黛西是无可替代的、神圣的、始终不渝的,这样罔顾事实一厢情愿地希望与她再续前缘,换来的只是凄凉悲惨地离开世界。这样的盖茨比式的人物,不是一个。我们身边就有很多。在爱情中扮演这种角色的人大有人在。因此,他是一个符号。而这些人和盖茨比的区别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不敢说那些对这部小说情有独钟的人一定有同样类似的经历,最起码有些偏执和理想主义是不为过的。此外,你这个“主题思想”的问法,有些考试题的感觉。文学作品,从来也不是某些主题思想能够概括的。理解,都是因人而异的事。翻译不可避免地会减损一种语言的特质,唐诗宋词翻译成外语,还能有原来的意境吗?英文翻译过来,道理也是一样。最优秀的翻译家,也很难确切把握这之间微妙的转换,要是碰上了一个二把刀,那你读到的东西就可想而知了。选择好的出版社的名家译本,或许能让的阅读感觉好一些。
其实港台版翻译就告诉你他之所以好看。《大亨小传》
是黛西本来就没有吸引我的地方,还是相比之下盖茨比的感情太浓烈,黛西就显得不那么勇敢。在我看来,盖茨比成名后其实已经不再爱黛西,他只是在复原五年前的场景,只是想把未能做到的事如愿以偿,满足自己的幻想。尽管直到他死,也是抱着自己的幻想离开。对于黛西,她喜欢豪宅,喜欢聚会,喜欢一切优渥的东西。我虽有百般不喜,但若是感同身受,我未必会比她勇敢。
因为它叫了不起的盖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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