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证明怎么写派遣年度考核怎么写

2015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5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区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决定开展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一)本次部分区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向全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开、择优选调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位层次公务员。
(二)2015年区直机关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81名。具体职位可登陆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宁夏党建网(http://www./)、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www./)查询《2015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军队转业干部、全区公务员统一招考录用的人员和1997年12月31日以前进入机关工作、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3.市、县(区)使用行政编制的工、青、妇机关工作人员;
4.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的市及市以下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中央驻宁单位的市及市以下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5年6月1日,含试用期)。报考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以下&或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职位的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可放宽到满3年;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6月1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6月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者,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部门的遴选职位有关情况详见《2015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2、报名时间:
报考者在2015年6月1日8:00至6月5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务必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本人身份证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上传至报名系统。本人照片、身份证电子照片电子版上传不全的,系统将无法提交报考者报名信息,遴选单位无法进行审核,后果由报考者承担。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专业有要求的职位,请参阅《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按所学专业报考。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前务必征求本单位意见,单位同意的允许报考,未经单位同意的不得报考。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原单位进行通报。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考者个人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报考者,可以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调整报考职位。
(3)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2015年6月7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20元。
(4)结果确认。报考者缴费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2015年6月7日24:00前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笔试于6月20日在银川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2.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并分机关、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员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能面试。
(四)资格复审。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要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主考官由遴选机关负责人担任,其余考官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派出。参加面试的主考官和考官须取得相应的面试考官资格证。
3.每个面试考场应由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指派两名熟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同志进行全程监督。
4.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当场公布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六)组织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或面试成绩&40%+专业成绩&2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成绩。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人数多于遴选职位人数(不超过2:1)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其中,遴选人数2人及以上的,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5:1。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公布。
2.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考察可参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函〔2013〕96号)进行。
3.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告。
4.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5.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考试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
6.各遴选机关(单位)确定人选时,要提交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确定遴选对象时,要充分考虑考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
1.遴选机关党委(党组)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提出拟转任人员,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组织拟转任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即为拟转任人员。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转任人员名单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其原工作单位、遴选机关以及宁夏人事考试网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转任手续。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发现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依次递补。报审材料主要有:关于调动公开遴选人员的请示或公函、公务员转任审批表(一式三份)、人事档案、控编单等。
报名咨询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自治区公务员局:
&&&&&&&&& 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5年5月27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网站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宁夏全民创业网
宁夏人才网
宁夏外专局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劳动就业网
银川人事网
银川市社保网
石嘴山市社保网
石嘴山市人才网
石嘴山市人才网
吴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固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各省市考试中心网站
北京人事考试网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山西人事考试网
辽宁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沈阳人事网
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网站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南京人事考试网
浙江人事考试网
杭州考试培训网
宁波考试网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福建人事考试网
厦门人事考试网
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河南省人事考试网
湖北人事考试网
武汉人事考试网
湖南人事考试网
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广州人事考试网
深圳人事考试网
广西人事考试网
四川人事考试网
成都人事考试网
陕西省人事考试网
西安人事考试网
宁夏人事考试网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
政府部门网站
宁夏政府网
宁夏招商网
宁夏经委网
宁夏教育厅
宁夏科技厅
宁夏民政网
宁夏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
宁夏建设厅
宁夏交通厅
宁夏水利厅
宁夏农牧厅
宁夏商务厅
宁夏卫生厅
宁夏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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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海人发〔2009〕29号
&&&&&&&& &&&&&&&&&&&&&&&&&&&&&&&&&&
关于做好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年度考核结果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续聘、解聘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等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我区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及适用范围
(一)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江门市江海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江海委办〔2007〕38号)进行考核。其中,街道领导干部结合《印发江门市江海区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江海委〔2009〕5号)要求进行考核,区直部门领导干部结合《印发〈江海区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江海委〔2009〕6号)要求进行考核。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江门市江海区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江海人发〔2007〕21号)进行考核。
(三)各中小学校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与学年考核有机结合,于2010年6月进行,考核办法由区教育局另行确定。
二、考核程序
(一)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二)进行年度考核动员;
(三)被考核人总结、述职;
(四)年度考核民主评议;
(五)主管领导评鉴;
(六)考核小组审核;
(七)部门(单位)负责人审定;
(八)区年度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
(九)优秀等次人员公示;
(十)考核结果反馈。
街道领导干部和区直部门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结合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并由所在单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三、注意事项
(一)区直机关派出的联村干部在原单位进行考核。
(二)机关单位的科级干部在现岗位工作不满半年的,在原单位按原职务进行年度考核;其他转任、调任的工作人员由现职单位根据转任、调任前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三)2009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及离岗退养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办法、程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并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
(三)各单位须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区人事局工资福利股,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一份;
2.《江门市江海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一式两份,适用于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3.《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一式两份,适用于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4.《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一式两份);
5. 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个人年度述职材料,其他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6.连续3年以上报评优秀等次人员的优秀事迹或先进材料;
7.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和非正常不定等次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有关鉴定材料;
8.不参加考核人员的有关情况说明。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派人到区人事局工资福利股领取《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下载其他表格及填写说明。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组织部 &&&江门市江海区人事局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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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组织部
&&&&&&&&&&&&&&&&&&&&&&&&&&&&龙岩市新罗区公务员局
&&&&&&&&&&&&&&&&&&&&&&&&&&&&龙新人综〔2014〕36号
&&&&&&&&&&&&&&&&&&&&&&&&&&&&&&
&&&&&&&&&&&&&&&&&&&&&&&&&&&&&&&关于做好我区2014年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公司、社),各群团组织,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和《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和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以及参照事业单位工改的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1.派驻龙岩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干部按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单列考核。
&&&&2.参加“十大片区”征迁工作继续留用的干部实行单列考核。
&&&&3.抽调到各个协调办工作的干部,抽调时间在半年以上且协调办人数在5人以上的(含5人),抽调干部在协调办参加考核;其他情形由协调办出具工作鉴定及等次建议,回原单位参加考核。
&&&&4.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
&&&&5.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可不参加科级干部年度考核。
&&&&6.对于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涉嫌违纪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和被司法机关收审尚未结案人员的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7.因公致残、致伤,或患严重疾病无法正常上班的人员,不进行考核,其工资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合格)等次。
&&&&二、考核具体事宜
&&&&(1)优秀等次指标的申报和审批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采取先审批后使用的方式。由各部门、各单位填报《新罗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使用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到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申报优秀指标(各党群系列单位和镇、街道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其他单位报区公务员局审批)。人、财、物依托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优秀指标可以与主管机关合并审批,统筹使用。各单位在申报优秀等次指标时,要同时附上本单位《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单》,该人员名单总数要与优秀指标申报表上的参加考核人数一致。对未进行考核的人员,考核单位须写一份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并盖公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审批机关备案。
  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以来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评为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被评为省级以上系统先进集体,以及被授予“文明单位”或继续保留“文明单位”荣誉的,其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该单位实际参加考核的总人数的20%以内;凡单位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其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工作人员人数的12%。其他情况,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凡各单位有以上人员的,请在优秀指标申报表中注明。各单位按规定报批20%优秀比例时,应提供本单位获该项奖励的文件或奖状复印件。机关获得《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荣誉,同时,该单位工作人员又受到相关处分,若受处分对象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12%执行;若受处分对象不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15%执行。对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按以下管理办法掌握: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年度考核合并进行的,该机关(含该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12%执行;属分开管理、分别组织的,不影响该机关的优秀等次比例,但影响该事业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
须单列考核的人员在单位申报优秀等次指标时应另行标注(不占本单位考核基数)。&2014下半年新提任的副科级干部统一回原单位按一般干部进行考核。
&&&&(2)网上下载考核表格
&&&&公务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应填写《新罗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填写《新罗区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的年度考核表仍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暂不填写《新罗区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部分应由考核对象本人手工填写。
各类考核相关表格可直接登陆新罗人才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用A4纸打印。
&&&&(3)相关文件依据
考核结果确定,还应结合《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当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被效能告诫二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等次。
  《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和《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请登陆新罗人才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4)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各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和布置好下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委员会(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和要求实施年度考核。各单位应于日前,完成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方案、优秀指标报批工作,考核工作应在日前完成,并按照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向上报送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和《201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名单》按照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分别汇总上报。对按文件规定不在本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人员(如抽调外派人员或驻村挂职人员等),各单位要及时跟踪落实考核结果,其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报。日前,各单位将填写好的《2014年度一般干部考核测评情况汇总表》统一上报区委组织部干部股(纸质一份和电子档)。逾期上报者,要予以通报,并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经核准后方可兑现考核结果。
  雁石、岩山、白沙、苏坂、万安五个乡镇和龙雁工业集中区参照本方案执行,由龙雁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优秀等次指标向新区党群工作部申报和审批,考核结果上报新区党群工作部。
&&&&教育系统按学年考核的单位其主管部门要在2015年7月进行统一布置,9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考核其他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认真抓好考勤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未办理请销假手续的一律视同旷工。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事假为由,长期不上班,或在社会上从事其他工作。对单位出现旷工、长期不上班人员,要及时按规定办理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手续。各单位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升考核实效。年度考核要切实落实到每一个人,不允许单位工作人员脱离考核管理。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和惩戒的各项规定,切实掌握考核和惩戒管理工作内容和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和惩戒工作的管理,使考核和惩戒工作不留死角。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立案调查、判处刑罚的人员,单位要及时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并认真对照惩戒有关规定办理辞退、解聘、开除等相关手续。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考核、惩戒等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用人单位隐瞒不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组织部&&龙岩市新罗区公务员局
&&&&&&&&&&&&&&&&&&&&&&&&&&&&&&&&&&&&&&&&&&&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龙雁新区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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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龙岩市新罗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摘,
电话: 9600 传真:&
地址:莲花小区(莲山寺斜对面、市交通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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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石婆店镇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考核,客观评价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管理,根据裕办[2013]29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规范考评工作和激励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为目标,通过年度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其年度思想、工作、生活、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促进勤政廉政,以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考核对象
镇机关科以下干部、镇辖事业单位(财政所、计生办、服务所、建设所、农管站、农综站、文广站、中心校、司法所)全体科以下工作人员,独山法庭、独山工商所、独山国土中心所、独山中心派出所、独山城管执法中队等单位科以下全体工作人员(不含见习期人员)。
三、考评内容
根据《公务员法》、《六安市裕安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规定设置的内容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进行。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德”主要包括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协作精神;“能”主要包括工作思路、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勤”主要包括按时上下班、深入基层一线解决问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复杂问题和工作成效情况;“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学”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
四、考评步骤和方法
㈠、考评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2月10日—12月15日)。按照区考核领导组统一要求成立考核领导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召开考评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撰写述职报告阶段(12月16日—12月20日)。考核对象按照考评方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单位负责人一般在3000字以内,其他人员一般在2000字以内。述职报告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镇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
3、综合评审阶段(12月21日—25日)。镇考核领导组对被考评人上报的述职报告进行逐一评审,给予初步评价。
4、民主测评阶段(12月26日—30日)。镇考核领导组召开民主测评会议,组织定量测评。参加测评人员: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书记。
5、汇总上报阶段(1月4日—8日)。考评领导组对定量测评表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并将考评结果和有关文字材料报送区考评工作领导组。
㈡、考评方法
1、定量测评。镇考评领导组按照要求制定定量测评表,实行百分制打分,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20分、“廉”10分、“学”1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定量测评表)。为确保测评结果客观公正,参评人员打分一般不高于95分,不低于55分。打分高于95分或低于55分的,应在测评表备注栏上予以说明,否则作为无效表剔除。
2、评分办法。测评按照党政班子成员、一般干部、村(居)书记两个层次分类,测评得分按党政班子成员(含协理员)、一般干部和村(居)书记6:4权重折合。计算公式如下:
参加测评领导总分之和
党政班子测评分= ---------------------------×60%
&&&&&&&&&&&& &&&& &参加测评党政班子人数
&&& &&&&&&&&&& &&&&&&&&&&&&&&&& 参加测评一般干部村书记总分
一般干部、村书记测评分= -----------------------------×40%
&&&&&&&&&&&&&&&& &&&&&&&& 参加测评一般干部人数
总测评分=党政班子测评+一般干部测评分
3、综合考评
按照区考评领导组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参评人员测评最后得分按照镇、区直主管部门两个层次综合考评。镇机关科以下干部按镇100%权重计算;三权在上的事业单位按主管部门60%权重、镇40%权重计算;三权在镇的按镇60%权重、主管部门40%权重计算。
4、等次划分。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综合测评结果分四个格次。综合考评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含90分),70-89分为称职(合格)等次(含70分),60-69分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含60分),59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含59分)。
五、考评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按照裕安区委办公室裕办[2013]29号文件执行。
六、考评要求
1、规范操作。考评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六安市裕安区乡镇街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对考评方案、述职报告、测评汇总表、会议记录、考评结果报告等集中装订,妥善保管。
2、明确责任。考评工作实行考评工作责任制和考评组长负责制,镇考评领导组对干部考评工作的落实负总责。
3、严肃纪律。坚持公平、公开、透明,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搞本位主义,对违反考评工作纪律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共石婆店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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