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还会好吗有公义天理吗?犯法的人根本受不了法律制裁。

卖淫嫖娼犯法吗?
马年的春节尚未过完,岭南大地扫黄风暴就骤然而起,一时间,全世界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这个名声在外的“性都”身上,对于东莞众多酒店和娱乐场所被查封,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既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打抱不平,只是没人说得清,我们是否需要这种大规模的扫黄,卖淫嫖娼又是否犯法?
这是明摆着的,卖淫嫖娼犯法,不然政府就不会对它发动声势浩大的整治运动,要知道抓错了人有风险,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不能确保扫黄的正当性,谁敢去拉人抓人?但问题是,具有正当性的扫黄运动并没有完全获得公众的赞同,让公众呈现一边倒的拥戴,而是引得议论纷纷。社会舆论对扫黄运动的莫衷一是,说明打击卖淫嫖娼的复杂艰巨,它己经搅动了我们的这个社会,打破了这个社会的原有平静,触及到既得利益者的奶酪,冲击着及时行乐者的神经,更激发了社会不满者的情绪,让相关的与不相关的人都站了出来,阐述各自的见解。不同的人对扫黄有不同的看法,说明社会对整治卖淫嫖娼还没有达成共识,更说明卖淫嫖娼是否犯法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人们有理由去质疑卖淫嫖娼就是犯法,先不说他们可以引经据典地证实在这方土地上,卖淫嫖娼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千百年来卖淫嫖娼从来就没消失过,单从现实社会来看,根除卖淫嫖娼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卖淫嫖娼是我们无法彻底杜绝的社会现象,而不是可以完全消灭的违法犯罪,著名学者李银河就公开主张卖淫嫖娼去罪化,认为卖淫嫖娼不需要担当刑责,卖淫嫖娼只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的问题。所谓的卖淫嫖娼,本质上是具有利益输送的男女间非婚性行为,不是主观上对别人的故意加害,在现代的开放社会,非婚性行为是平常现象,属于个人隐私,是自愿而非强迫的两厢情愿,没人干涉得了,更没人制止得了,如果可以将非婚性行为定性为卖淫嫖娼的犯罪,则我们社会的罪犯不知其数,若将他们都投入监狱,就会发现缺乏足够多的监狱来收容他们,我们的社会该有多少人需要送入监狱啊,而实际上他们之中有谁真正受过法律制裁?犯了法不用接受法律的惩治,还不是问题的重点,当一个社会有大量的人犯了法却不需要承担责任,也从来没有人承担过法律责任,就让人难以理解,它直接导致人们不将违法当回事,更让人对法律缺乏敬畏。法律无法让人敬畏,就失去尊严,变得可有可无,这才值得我们严阵以待,我们大张旗鼓宣称卖淫嫖娼就是违法,却无法将这些违法之人绳之以法,是何等的失败,卖淫女非但没有得到处罚,反而因挣钱容易过着奢华的生活,这如何让人相信卖淫嫖娼就是犯法,只能让人对打击卖淫嫖娼不以为然。
卖淫嫖娼难以取缔,与卖淫嫖娼难以界定有关。何为卖淫嫖娼?没人说得清,更缺乏权威的定义,习惯的说法是,不特定异性间以金钱为媒介的性行为。卖淫嫖娼要符合三个标准,有性关系,以金钱为媒介,性关系发生在不特定的异性之间,三者缺一不可,说得直白一点,卖淫嫖娼就是为了金钱而同任何异性发生的性行为,目的是为了钱。但不是所有为了钱的性行为都是卖淫嫖娼,有些因钱而发生的性行为就不是卖淫嫖娼,比如包养情人,被包养的目的是钱,但它没有列为卖淫嫖娼,被视为情人间的亲密。尽管包养情人也为社会所谴责,但不需要加以扫荡,被谴责而不被扫荡的性行为,除了包养情人,还有通奸和一夜情,它们都为社会排斥,却不属于卖淫嫖娼。通奸,通常是为了钱,虽然也有少部分通奸是想和对方结婚,那只是极少数的例外。由于通奸只发生在固定的对象之间,不会为了钱而与他人发生关系,不是卖淫嫖娼,再说,通奸的两人彼此认识,他们不会刻意避开了解,都是先认识而后关系。一夜情,只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双方不知道对方是谁,要刻意避开彼此的了解,发生性行为只是为了满足各自的性饥渴,由于一夜情不以金钱为目的,所以也不是卖淫嫖娼。这些婚外性行为同卖淫嫖娼一样,危害着人们的婚姻,都是对自己配偶的背叛,本质上与卖淫嫖娼没有区别,相同的东西,得到的待遇却有天壤之别,卖淫嫖娼成了过街老鼠,通奸,包养情人及一夜情得到人们的宽容,为社会默认。这个世界怎么啦?竟有这种不公平的事,卖淫嫖娼受到不同的对待,仅仅是由于它同时具备“为了金钱”与“同任何异性发生关系”的两个特征吗?如果是,人们又为何容不得“为了金钱”与“同任何异性发生关系”的结合?其实,“为了金钱”与“同任何的异性发生关系”相结合,卖淫嫖娼不是绝无仅有的例子,另外的还有援交,只是它发生在没有走上社会的学生身上。援交没有被视为洪水猛兽,可见人们憎恨的不是“为了金钱”与“同任何的异性发生关系”的结合,而是这种结合所引发的后续效果,不象其他性关系由于受到自身特点的约束,发展规模有限,社会影响也不大。卖淫嫖娼因同时具备“为了金钱”和“同任何异性发生关系”的两个特征,得以在社会上迅速流行普及起来,形成超常的规模和非凡的影响力,足以干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声势浩大的扫黄运动,扫的不是婚外性行为,而是为性行为提供服务的色情。现代社会,婚外性行为是个人隐私,不需要承担刑责,没人有资格对它说三道四,为人诟病的倒是为性行为所提供的服务,这种专业服务促使婚外性行为转化成性交易,个人私事转变为公共事务。婚外性行在有他人的介入后便转身为经营活动,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有众多人共同参与的盈利行为,它以协助他人发生性行为来谋利,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色情活动与婚外性行为的区别,不仅在于是否有专业的服务介入,更在于获利者为谁,色情活动中的获利者与性行为当事人是分离的,不是同一个人。色情活动中的获利人是为性行为提供服务的人,不是性行为的当事人,色情活动的组织者以协助他人达到性高潮为职业,他与性工作者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双方相互依赖,共同生存,这就决定了在性交易中,性工作者无权主导自己的性行为,它由色情活动的组织者掌控。连自己的性行为都无法作主,需听命于他人,这样的性行为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含有强迫的因素,严格地说,色情活动中的性行为就是强奸,符合法律关于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行为的规定,尽管此强迫没有使用暴力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但违背妇女意愿的强迫性不容质疑。在现实社会中,有哪个色情场所会收留不愿从事性交易的卖淫女?不从事性交易必然要遭到驱赶,正是由于存在这些强迫的因素,更由于色情活动中的获利人与性行为者不是同一个人,让色情活动中的性行为突破了人的生理限制,在一次色情活动中可以发生无限多次性行为,完全不必在乎客人的数量,尽可以满足所有客人的需求,无任来了多少客人都勿需担心,大不了多招一些卖淫女来应对。这样,色情活动的规模不受约束,只要有需求规模可以无限扩大,它极大地剌激色情业肆无忌惮地加以发展,成为一种规模巨大又影响深远的产业。随着色情经济的蓬勃发展,色情活动再也无法做到只发生在地底下,只稍加遮掩就得以掩藏,必然要堂而皇之地走向社会,出现在公众面前,性交易毫无忌惮地展现在世人面前,我们的社会就陷入到灯红酒绿之中,我们的社会也就演变成为一个超大的色情场所,此时,公众必须生活在有伤风化的社会里,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是民众必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净化社会风气,还民众健康的环境是政府应尽的义务,而净化社会风气需要做的是打击色情,而不是取缔卖淫嫖娼。卖淫嫖娼,为钱而性的称谓,带有先入为主的主观性,是以道德审判的眼光来看待婚外性,以担当卫道士的职责。取缔卖淫嫖娼,就是要禁止婚外性,这可能吗?婚外性,男女间的私密,向来密不示人,要在全社会加以杜绝,注定是枉费心机无法实现。相对杜绝卖淫嫖娼的艰难,打击色情则简单得多,必竟我们社会不允许色情的存在,禁止公共场所的性行为,公共场所的性就是淫乱,打击它有坚实的社会基础,也获得民众广泛的赞同与拥戴。只是,打击色情会侵犯人权吗?这担心纯属多余,打击色情,打的只是给性行为提供的服务,而不是性行为本身。性行为,无论是婚内还是婚外,都不被打击,至少不是警察需要管的事,而协助他人发生性行为的活动则要被打击,无论拉皮条,还是提供性交场所,全在打击之列。打击色情不只是要中止正在进行中的色情,而是要从根本上防止色情的产生,彻底杜绝色情有可能吗?可能。色情是一种盈利性的经营活动,依托其他的经营活动而生存,只要中止色情所依托的经营活动,色情就失去生存空间,难以为继,于是,查处涉及色情的经营活动,吊销这些经营活动的营业资格,就打击了色情,无任宾馆酒店,还是娱乐场所,只要涉及色情就坚决查封,不准它开门营业,色情活动就无法猖獗。这不是主要的,更为关键的是,不但要查处涉及色情的经营活动,更要查封被查处过的营业场所改名换姓的再营业,无任它是更换经营项目还是更换投资主体都无济于事,那怕这些营业场所只是当作停放场或仓库使用都不行,让被查处过的营业场所彻底失去从事盈利活动的资格,成为废弃建筑物。这样一来,色情活动的成本就显现出来,高昂的违法成本让色情成为经营者和投资人的忌讳,深知一旦触碰就剩死路一条,所有的投资都将血本无归,富丽堂皇的房子瞬间就失去应有的价值,变成得一文不值,除非这些色情活动可以瞒天过海,逃过政府的监管。政府只需查实一个色情证据就可以查封一家酒店,只要查封一家酒家就能威慑所有的色情活动,大大节省查处色情的成本,而节省下来的人力物力又可以查处更多的色情,从而使得色情活动变成真正的高风险,经营者自觉避开它。有了经营者的自觉抵制,色情活动的销声匿迹指日可待,当色情成了投资人和经营者的经营禁区,就没人敢去再沾惹它,色情活动也就不查自禁。
打击色情活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平常事,硬是被我们以扫黄的方式扯上了道德,它非但没有为我们提供便利,反而让我们陷入纷争,这就说明现代社会的治理,需要我们摒弃传统习惯,放弃动辄扯上道德的固有思维,如此的转变不但有助于我们从纷争中解放出来,更有利于我们由人治转为法治。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天理难容,有事还敢找警察吗?看了让人心寒,警察故意杀人该当何罪?这是要共产党的政权失去民心,要共党倒台的队伍啊。
楼主正文显示宽度
跟帖显示为
本帖只代表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如将本文用于其他媒体出版, 请与联系。举报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帖到朋友圈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帖到朋友圈
图文编辑模式
10:51:34&)
( 09:46:10)
( 14:29:47)
159字(21/0)
( 12:46:21)
39字(24/0)
( 10:36:05)
( 10:28:23)
( 14:21:22)
( 21:56:37)
( 21:04:34)
( 11:58:01)
( 09:47:29)
119字(8/0)
( 09:33:36)
( 09:31:32)
( 09:29:01)
( 15:14:11)
( 05:00:55)
17字(54/0)
( 20:19:38)
15字(30/0)
( 17:04:44)
( 14:39:47)
10字(28/0)
( 10:56:42)
( 01:12:53)
49字(34/0)
( 01:04:21)
( 19:04:44)
( 16:16:12)
187字(24/0)
( 16:07:15)
110字(10/0)
( 07:25:47)
65字(46/0)
( 23:31:41)
44字(19/0)
( 23:05:34)
68字(82/1)
( 16:07:53)
( 22:33:54)
( 22:31:49)
( 20:37:42)
97字(23/0)
( 18:48:14)
38字(16/0)
( 17:09:24)
11字(31/0)
( 10:07:58)
29字(30/0)
( 10:03:39)
33字(100/0)
( 09:52:15)
59字(51/0)
( 08:45:59)
15字(172/0)
( 15:02:06)
268字(61/0)
( 21:46:13)
24字(13/0)
( 18:56:27)
11字(29/0)
( 16:06:16)
( 12:53:59)
29字(15/0)
( 06:36:32)
65字(37/0)
( 06:36:20)
106字(35/0)
( 06:28:22)
( 20:25:37)
12字(11/0)
( 19:51:12)
( 19:48:34)
( 19:43:43)
27字(13/0)
( 19:33:40)
57字(22/0)
( 19:23:37)
( 19:20:42)
( 19:17:52)
( 19:15:37)
( 19:15:15)
( 19:03:50)
8字(140/0)
( 18:41:29)
42字(29/0)
( 18:32:17)
35字(12/0)
( 18:29:25)
39字(44/0)
( 18:29:13)
42字(61/0)
( 18:18:29)
29字(36/0)
( 17:29:30)
( 17:29:25)
35字(205/0)
( 17:29:17)
35字(12/0)
( 17:25:00)
19字(20/0)
( 17:24:11)
34字(14/0)
( 17:20:48)
56字(453/0)
( 17:19:38)
174字(47/0)
( 17:16:53)
( 17:14:01)
( 17:13:08)
32字(14/0)
( 17:11:36)
53字(28/0)
( 17:03:46)
( 16:56:44)
( 16:52:35)
( 16:49:55)
11字(13/0)
( 16:47:42)
( 16:45:06)
( 16:40:32)
21字(130/0)
( 16:32:36)
( 16:31:57)
( 16:29:29)
( 16:26:05)
( 16:24:13)
( 16:22:59)
( 16:22:57)
( 16:21:24)
( 16:20:58)
( 16:17:32)
44字(22/0)
( 16:10:56)
52字(30/0)
( 16:09:47)
( 16:07:46)
( 16:06:12)
( 16:05:11)
( 16:03:39)
( 09:25:27)
24字(112/0)
( 15:58:08)
( 15:56:11)
36字(15/0)
( 15:55:56)
79字(33/0)
请登录后继续操作....
强国社区-人民网别人打我一拳!我给他一刀我犯法吗?我不给他一刀难道让他继续给我好几拳!他把我打死!就算枪毙他对我有_百度知道
别人打我一拳!我给他一刀我犯法吗?我不给他一刀难道让他继续给我好几拳!他把我打死!就算枪毙他对我有
他把我打死?我为啥要被他打死!我给他一刀我犯法吗别人打我一拳!就算枪毙他对我有任何好处?我不给他一刀难道让他继续给我好几拳
提问者采纳
粗在这样的想法,那吃亏的永远是你,聪明的人不会硬碰硬
更不会招惹是非
懦夫的借口而已,这样被打的永远是你
哈哈如果整天装逼挨打也活该
有时间在这研究法律漏洞也不是一个正常人的做法
我的想法是懦夫,我活了小半辈子了,也没挨过打,也没吃过亏
有漏洞就可以钻漏洞不是?不然就不叫漏洞!
抢打出头鸟爱惹事的人,事也爱找你的,能理解救救好,
那就想办法钻漏洞,不是让别人利用漏洞来打你
这不正在研究
话说回来,你要有钱,买命都是有可能的,只要你有胆,不怕坐牢,问题连钱都没有,还想惩治别人
不是惹事!你认为打架都是惹事?哪就存在寻衅滋事了!
你不惹人不代表别人不惹你ok
哈哈,我在这和你讨论不会再我身上发生的事情也是够无聊了。。。。
别人惹我,那肯定要报复,但是不能硬碰硬,你打不过吃亏,打过了法律制裁你
所以这狗屁法律有问题!
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
不会在你身上发生,,寻衅滋事不需要理由打人!每个人都可能遇到,怎么就不可能是你?
你不是制定法律的人,但是你是必须遵守法律的人
至少我至今为止没人鸟我,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打你,惹你,
这要那样肯定还是人家有滋事的条件,
还是钱的问题
难道有人打你,你就给100别打我?
一百不行就给500别打我
你什么智商
你说是钱的问题
我有钱顾保镖谁敢动我
我不知道和钱有什么毛关系
保镖打人和你打人道理不是一样?
你要是习大大,还有人敢打你吗?
保镖也是人!
那时候你有钱,你可以买通警察,
你可以操控,把自己变成正当防卫,
他把你打死了还可以说你是袭击他,说你全家都是恐怖分子都抓起来
强权者就是好
没权的就被欺负!!!这狗屁法律还天天喊人人平等
算了,你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什么都做不了的穷屌丝,一个弱者,在这反对法律的不公平,法律是死的,但是人是活得,没智商,受欺负就只会说不公平
就你这样,就算有钱了,也是个傻子,还担心人家告你全家是黑社会,哈哈也是够
我是屌丝不假!你是土豪?反正我不信
不管怎样,望采纳!拜拜祝你好运
我当然不是
你认为可能采纳?你怀疑我智商的同时!我也在怀疑你!呵呵
我甚至没你有钱,但是我起码没吃过亏,挨过打,也很知足,法律甚至都和我无关连
无所谓游戏而已,我难道会因为网络上的一组数据和你争论?
我知道你说的强者才能生存!我是屌丝,所以我努力!但也可以呼吁法律更加的完善!这样才能更继续屌丝变土豪
人可以屌丝,但精神不能屌丝!不然就白活了
这么想才对
对啊,所以在你没变成土豪的时候,就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吧!
每个人来这个世界就短短的两万多天,所以我坚持每年一有时间就带所爱的人走走看看!也不往来这个世界!!!再有钱住房还不是住一间,吃饭还不是吃一碗!走了还不是一个盒?
采纳呀!采纳
不喜欢成为钱的奴隶,至少我不想,呵呵
这才对,没事干嘛要想那些不切合实际的呢,好好对你的爱人
我虽然想有钱,变土豪但是也要安于现状,有老公很幸福,偶尔旅旅游,多好
嗯嗯!你也喜欢旅游啊!呵呵!不错
当然了,其实是我老公爱旅游,也是穷游
就是走走玩玩,放松一下都是就近的
近的早就玩光了!只能去更远了!国内的出名的地方基本都带我孩子爱人去过了!!
也就走走看看
燃烧自己的生命,在还没有燃尽的时候尽量多走走看看!呵呵
不行啊我是穷屌丝,一个地方去十次只要我老公陪我也很开心
每个人生下来严格的来说就是生命开始倒计时
你什么年龄了,怎么老是感慨人生
是我太年轻吗?可是我一直都是一个想法,你就是“现在比以前好多了!”
自从前几年好奇看了三国我就这样了!!!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再有本事的人多少年都在我们后人看来只是一个笑话!仅此而已!呵呵
自从前几年好奇看了三国我就这样了!!!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再有本事的人多少年后在我们后人看来只是一个笑话!仅此而已!呵呵
也不会啊,只是时代不一样了,遵守的东西不一样了,如果我们生活在古代,通信要翻山越岭,强中自有强中手,你厉害你耍刀,人家拿斧头,
那秩序不乱了,像我这弱者,岂不是天天要挨打
也许你看我说话很老,其实我才26
也不算太老
五年啊多经历多少呢
古代弱者也不挨打,弱者还自认为很强的才会挨打呵呵
不过历朝历代弱者永远都是最苦最受欺负的到是事实
那是表面,电视情节来讲摆摊的小商贩,大将一打架,就都翻了
但是现代社会不一样了,那我来说,没钱,没势,没能力,空有美貌,但是也没人欺负过我啊!没挨打没被人占便宜,挺好
既然什么都没有,那就放低自己,远离危险。
有点懦夫,但是换个角度呢!我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是很幸福,也没有烦心事,没人鸟我,我也一样不鸟任何人
想法是好的!但我们是人!需要生活,需要与人相处!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有时候不是我们能控制的
也不一定,那为什么我就没有遇到呢?在说就算遇到了,离他远远的不就好了!
最好别遇到,一辈子遇到一回就够了
你看上次北京!因为小小的停车问题!哪个人把别人婴儿给摔死了
一辈子遇到一回就完蛋了,还想几回?有多少孩子给他摔?
我在北京也打过架的,两个打我一个
还好那时候我未成年,就撒欢的跟人家打,也不能说我胜利了,虽然他们受伤更重,但是我也很疼的,因为未成年,他们又是两个人,所以理赔了我5000块,但是我还是发誓在不打架了,太他妈可怕了!
嗯,所以每个人都可能遇到,但最好别遇到
未成年不懂事,成年人下手就更重了
是啊!哈哈,看来你也不是那么屌丝呀
开玩笑,不要太极端就好,对自己没什么好处,
好了不和你聊了,一个上午了!哈哈采纳我吧!
哈哈,是我该谢谢你呢还是。。。。哈哈哈
看你满辛苦的,和我闹了一上午!
也没有啊,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
所以,没什么大事,那就要为婚姻负责,我有时候和我老公生气,就会想一想那些比我们的问题还难解决的夫妻,就会感慨许多
我能说我发错了吗
说的不错哦
是说给别的女孩子的,要结婚了,又觉得不应该和他老公结
你俩头像太像了
但结婚不是儿戏!如果不喜欢坚决不结婚
和自己真正爱的人过一辈子才不枉活此生
可是他们根本就没事,领了证才知道不爱,是不是太草率
所以我的婚姻经过了好多的风风雨雨,因为我没有听任何人的意见!一意孤行的!呵呵
我觉得这就等于八十了还想改嫁,
阳光总在风雨后
如果真的不爱你觉得,是我劝就能劝好吗?
我只是告诉她一些她现在看不到的盲区
早离早好!不然以后更痛苦!我不敢想想和一个不爱的人同床共枕是个啥滋味!杀了我算了
人家很相爱好吧,
所以有些事要慎重
我手机充电了,不聊了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3条回答
按照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还人一拳是对的,一刀不对属于防卫过当,要判刑
如果他一拳是200斤,你一拳是20斤,他一拳可以把你打死,你一拳给他捶背?
我就觉得法律这样不公平。装逼无辜打人的就该给他死!杀了无罪
你打不过他不白被打?拳头才二十斤,太弱了
落后就要挨打
人命关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保护弱者但不会同情弱者
落后就要有好装备!日本人少不照样打中国,不就是装备先进?所以他用拳头我用刀!有错吗?
日本最后还不战败了
动铁即为凶,亮刀即有杀人心,危害社会安全,情节十分严重
日本战败是因为美国比他更先进!和中国无关!
那日本在中国也没有完全占领啊
我们一直有抵抗
抵抗!!!大多数失败告终!特别是共产党
就没打什么胜仗!我指的是和日本作战
干嘛要说胜不胜的,我们中国人还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还能繁衍生息,还能抵抗,总是打不垮,日本人拿我们没办法,我们还能让他难受
这就足够了
嗯嗯,也只能这么安慰我们的同胞了
只是事实在战争之初我们就立于不败之地,我们人多,没办法
小日本,太小了
现在这个社会谁怕谁?只要他打不死我我以后就有机会报仇!
当场不报说以后的都是耍嘴皮子
直接无视!呵呵!
所以呢?你没有必要再去纠结他打你的时候要不要还手,能弄死就不要留活口
犯法,正当防卫过度,,
等被他打的快要死了就不防卫过当了?非要被他打死才能还手?打死了还怎么还手?
法律就这样,如果你打死一个死刑犯,你也犯杀人罪,,,你可制止或制服他的打人行为就行,,,
你是个女孩子吧,被亲人打了吗
没有!我只是在研究!觉得法律有问题
有问题你也没办法,那是全国人大修正决意的,,,严格的说,习总也不能改变的,,,
我觉得你很有意思,能做个朋友吗
也许我们相距几千里呢
你都是了修正,说明有问题的法律还是可以改的,大家有呼声他们才能听见不是?
不会的,只有全部的人大委员才能提修改建议,然后要上级审批同意,,
你有wiexing吗
不能明发联系方式,否则就被封禁了
pp么么都行
上面显示的是你手机吗
呵呵,算了,有事就这上面聊聊
聊多了也会被封禁,我被封禁三次了,也被永久封禁了,注销后重新开的号
我为一件官司,自学律师六月了,,,
我现在也有一个官司!!也许将来要请律师
给我联系方式,,,
我 wX。P要吴吴留久留散久扒儿儿
我的官司已判决,但我的钱没希望拿回
我刚才说的就是一个官司!
我一个亲戚
他在公家土地上放牛!有一个人非说地是他们家的!并站在高处用石头打他!他去找那个人理论!那个人又要拿竹子打他!抓住他衣领说捅我啊,有种捅我啊!我亲戚就真的给了他一刀!结果送医院医院因救治不当死了(医院以被人民法院查封)!我亲戚还不但16
他在公家土地上放牛!有一个人非说地是他们家的!并站在高处用石头打他!他去找那个人理论!那个人又要拿竹子打他!抓住他衣领说捅我啊,有种捅我啊!我亲戚就真的给了他一刀!结果送医院医院因救治不当死了(医院以被人民法院查封)!我亲戚还不到16
想找个律师看看能不能辩护个正当防卫
难啊!那要花好多律师费用的,,
16应从轻判决
我查了,初犯应当减轻!16不到应当减轻!自首应当减轻
对方有明显过错也应当减轻,医院有明显过错也应当减轻
你说的这些话都没已证据,法院不会采纳的,,
可是人死了呀
人已死,你如何能证明死者有过错?
好奇怪!你学啥法律啊?自首警察作证,初犯可以查到,不到16户口本身份证!土地公家可以查,事情全过程十多个旁观者,怎么可能无证明
土地公家的他说是他们家的这一条他就算寻衅滋事
以上那些不重要,旁观者都听到看到吗?他们会去作证吗
抓住这一条他不就明显过错
呵呵,,,,你想的太简单了,,,人家的家属也会行动的
明显过错连拘留都构不成,,更别说制死了,,,
希望你成功
人一死特警就来了,笔录全部作了!每个证人都拍照了
你认为还等现在?
过不过错是看因果,当然如果没出事连拘留都不够成!但如果站在高处用石头打,打到头上打死人呢?你认为还够不上?所以他主观意愿不就是想弄死别人不是?
重点是把死亡责任推给医院,,,,
在法律里没有如果,只看事实,杀人末成功也会无罪的
杀人未遂怎么解释?
我拿刀说要杀死你,,,但因种种原因并没对你构成伤害戓死亡,,,
我昨天特低百度了一个案子,一个工人因为工资也会,买菜刀砍老板!老板跑了!被周围人制服!他说他去就是去杀老板的,被判刑一年半
我昨天特低百度了一个案子,一个工人因为工资问题,买菜刀砍老板!老板跑了!被周围人制服!他说他去就是去杀老板的,被判刑一年半
老板没受到任何伤害的话,是不可能判刑的
把死亡责任推向医院是重点,,,
故意杀人会判死刑的
法律是保护有权有钱的人的,是制栽老百姓的,,,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吉林哪家律师事务所能够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让老百姓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法 有天理_百度知道
吉林哪家律师事务所能够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让老百姓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法 有天理
。。。。。。。。。。。。。。。。。。一家糠醛工厂非法经营 开工
对周围村上的老百姓身体健康影响很大 还影响着地下水的质量 村民一致抗议 遭到这家工厂的恐吓 还找了100多人到村上闹事
还把家 车 都砸啦
4-5个人现在都住院啦其中还有我的大姨
她还怀着孕呢 被那些人打得小孩都留不住啦
我这有那些人住院时照的照片
他们都推辞 都不管 找记者都没有人敢报道
看来都是让钱给收买啦 都昧着良心
也不怕招天谴 难道这个世上就没有天理了吗
有钱有权就可以主宰一切吗
就因为我们是个农民没有钱
就不管我们了吗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 如果被有正义
或者是热心的人看到啦
求你们帮我解答一下
告诉我应该怎么做
这件事情就发生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黄河村
我们哪的政府
领导 就是没有给解决
如果工厂真的继续开工下去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请求当地政府机关关闭该企业。再请求当地的环保机关对村民使用的水质进行检测,在收集到足够多的证据后,如果确实对人体有害,惩处打人者及幕后组织者,看看村民饮用水和工厂流出的水有哪些相同的成分,还要对工厂流出的水进行采样检测,同时应向当地工商管理机关举报其违法经营的事实,要求有关机关调查您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报案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回答者:
律师事务所的相关知识
其他7条回答
上访吧,拨打市长公开电话
吉林省相关的领导已经全被买通了。没一个好东西。都是见钱眼开的败类。市长也该下台了。 非法经营的糠醛厂,还有警察保护呢 真是没有天理啊。
往北京上访啊,你笨呀
地方肯定是不行了,去北京上访,省长犯法一样会受到制裁的
有钱,权就有了一切,老百姓永远是弱者
打人者应该严惩,有钱就能买法律吗?希望政府,执法者,你们能维护正义,为老百姓做主!!!!!!!!!!!!
在这个钱权交易的吉林市.哪有法可言老百姓的事就是推诿扯皮何谈和谐社会!推诿扯皮是吉林市政府拿手好戏!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