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该不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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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春节该不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日 10: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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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初一,媒体都会统计除夕夜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了多少起火灾等。而每一次,总会有人借机义愤填膺地要求禁放烟花爆竹。
  所有人都承认,包括现在主张禁放烟花爆竹的人士也承认,在某些节日,包括除夕夜、元宵节,以及各家的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大地上非常流行的一种习俗。而且,很显然,这一习俗历史十分悠久,至少从火药发明时期就已经存在。
  时间、历史本身就已经赋予了这一习俗以存在的足够正当性。一种惯例,一种习俗,如果它已经存在了数百年,被人们普遍地遵守,且没有造成显著的伤害,那么,它的存在权利就是无可置疑的。也完全可以推定,它对共同体的存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若干人或者机构,不论基于任何理由,都不能取消它。任何取消它的企图,要么基于理性的僭越,要么基于权力的僭越,都不具有道德和知识上的正当性。
  这话有点绝对?因为,媒体说得清清楚楚,烟花爆竹每年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但是,这世界上一切事情都会有负面结果。署名徐小平的一则微博提供了这样的信息:加拿大通讯社每年八月底劳动节长周末后都会发一段报道,统计节日期间意外死亡多少人。在这个人口三千万左右的国家,每个劳动节大约会有30人意外死亡。但长周末假期还在继续。
  人们的一切活动,在产生收益的同时,都伴随着成本,包括经济学上所说的“负外部性”,也即落在不相干的第三者头上的代价。
  但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这样的负外部性是可以容忍的,也是社会为了维持优良秩序所必须容忍的。因为,人们从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这收益足以抵消第三者遭受的损害而大大地有余。
  燃放烟花爆竹还有收益?当然有。这里说的当然不是什么烟花经济、节日经济,或者攀比所带来的快感,而是信仰的社会收益。其实,燃放烟花爆竹之所以成为一项民俗,就是因为时间已经证明了它的社会收益是大于社会成本的。时间筛选制度的能力,远远超过任何个体的理性。九十年代初中期,不少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若干年之后被迫解禁。这说明了一个简单但却被现代人忽略的社会事实:任何个体的理性或权力的狂妄,都敌不过时间那水滴石穿的韧性和文化共同体那强大的生命力。
  当然,今日城市的居住形态已不同于传统乡村社会,人口、建筑物陡然密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增高。至于新增的危险,需要今天的人们用自己的知识、智慧去控制、化解。
  比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或者政府监管部门可以调整烟花爆竹标准,控制火药当量。社会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让那些燃放烟花爆竹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比如,政府可在销售环节征收烟花税,授予一个独立机构建立一个烟花爆竹救济基金,救助那些烟花爆竹受伤者,赔偿死亡者,赔偿第三者遭受的财产损失。
  总之,人们可以想很多办法,控制烟花爆竹的负外部性,唯独不应设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秋风
原题:禁放烟花爆竹背后理性的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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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该不该禁?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在阵阵鞭炮声中送走旧岁迎来新年,是中华民族传统的过年习俗,然而,爆竹声中夹杂的似乎也有烦恼。除夕以来,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引起各界关注。以北京为例,从除夕至初五,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情194起,致伤388人,2人死亡。为此,法邦网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的胡益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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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来自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的胡益华律师,非常高兴能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与烟花爆竹燃放相关的问题!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民俗。而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扰民、火灾、伤人等诸多问题,使燃禁之争更趋激烈。多年前,我国许多城市曾经尝试过禁止燃放爆竹,但是后来都从“禁放”转到了“限放”。有网友表示,如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那就是限制了公民的自由。对此观点,您是这么看的?
我个人认为,一刀切的禁止在任何地点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确实存在限制一部分有燃放烟花爆竹需求和爱好人群的自由。刚才主持人也谈到,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民俗,对于中国人的传统民俗,我们应当在一定的范围、一定的程度上予以尊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火灾、伤人、环紧污染等问题,但是根据相关报道,几乎所有的由于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火灾、伤人事故都是由于燃放者违章、违法操作所造成的。我们不能由于某一部分人群的过失或者过错,进而剥夺另一部分人群所享有的权利。
烟花爆竹会造成不确定的意外伤害,必然也会造成“无辜者”受害,当民众因观看焰火而遭到人身伤害时,应当如何维权?谁能对其进行赔偿?
在观看烟花爆竹的过程中,遭受到烟花爆竹的伤害,在维权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固定和保留证据。由于烟花爆竹的都有特点,很多烟花爆竹在燃放之后,就再也无法找到烟花爆竹本身,更无法找到烟花爆竹的生产者,甚至燃放者都会由于怕承担责任而否认系其自己所燃放的烟花爆竹。民众在受到伤害后,首先应当寻求目击证人,证明烟花爆竹的燃放者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其次就是保留至其伤害的烟花爆竹残留物,再一个就是立即报警。通过公安机关的参与固定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烟花爆竹行业,一般谈到焰火,都需要由具有燃放资质的专业燃放公司和专业人员来燃放。在受到焰火伤害的情况下,首先可以找到该燃放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可以找到燃放焰火的组织者、焰火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春节放烟花,汽车也很受伤。这几天,不少保险公司也不断接到车辆被烟花炸伤的报案,对于此类损失保险公司究竟赔不赔呢,许多车主一头雾水。若私家车被烟花炸伤后,车主应当怎么做?您能否为广大车主们支支招?
一般情况下,如果受损车辆投保了车损险、不计免赔与玻璃单独破碎险,汽车被烟花爆竹炸伤,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理赔。但一般的保险公司都会设定一定的免赔比例。车辆受到烟花爆竹损害,车主朋友最好首先能找到烟花爆竹的燃放者,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当然,如果发现损害系由于烟花爆竹的质量存在问题,还可以固定证据要求烟花爆竹的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找到燃放者、生产者,保险公司会在一定比例范围内给予赔偿。
  车主朋友发现车辆被烟花爆竹炸伤,应当在48小时内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以免造成理赔时间的延误。
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膨胀和高层建筑的增加,春节燃放烟花似乎摆脱不了火灾的阴影了,比如09年的央视大火案与今年的沈阳皇朝万鑫酒店大火。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能避免这种恶性事件发生,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各种由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组所造成恶性事件时有发生,造成惨重的损失,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在现实生活中,要避免这种恶性事件的发生,最为关键的就是烟花爆竹的燃放者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上的标注的注意事项来燃放烟花爆竹;另一方面就是城市建筑要加强防火措施,避免使用易燃材料来装饰、装修房屋外部结构;第三方面就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高烟花爆竹产品的技术含量、使用新技术,从源头减少烟花爆竹产品导致火灾发生。
访谈时间:
嘉宾简介:
胡益华律师,现为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民商事诉讼部主任。执业以来,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承办过数量众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事务、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房地产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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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关于烟花爆竹到底是“禁”还是“放”的问题,多年来一直争论不休,近日,烟台通报了2014年市区空气质量状况,质量优良天数280天,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天数85天。不少网友呼吁禁放,以减少烟花燃放对环境的污染。也有一些网友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很有年味儿,禁之可惜,可通过加强管理保留这一习俗。快过年了,我们还要不要放鞭炮呢?
过年那几天,每天从下午3点多就开始了,一直到第二天天亮,鞭炮声不断,晚上想看个春晚,耳朵里也全是鞭炮声!
过年放鞭炮,是禁还是控?本网以《政协委员提议烟台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减少污染》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众多网友举双手赞成禁放鞭炮
过年放鞭炮是老百姓祈祝开门大吉、讨个好彩头、增添节日喜庆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过后满地的鞭炮纸破坏了环境卫生,产生的有害气体及粉尘更影响空气质量。
春节前,本网《十位烟台好人倡议少放鞭炮》等系列稿件,发起少放鞭炮倡议,引来了各界的强烈反响,不少市民通过各种途径表达了对这一倡议的支持。
今年以来,连续的阴霾天已多次光顾港城,空气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市民日益关心的大事。市环保局发布环保倡议书,建议广大市民“少放一挂鞭,洁净一片天”。
“把钱省下来、把噪音减下来、把污染降下来、把旧的习俗改过来,这才是温暖这座城市的大好行动。”烟台好人10人倡议,正月开门上班及财神节不放鞭炮
网友花香不醉:烟花应该放得啊。但是为了环境,最好像过去一样。每家供应一点是,少放烟花!
“爆竹声声辞旧岁”,虽说距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作为时令性较强的烟花爆竹也即将大规模进入销售市场。
“心脏被鞭炮震得咚咚跳,很不舒服。”新海阳东街的一位八旬老太打来电话说:“财神节”对她来说是“财神劫”,呼吁人们少放鞭炮,保护环境,节能环保。
财神节尽管这是一个非常小众的节日,但是昨天一整天市区始终鞭炮声不断。而这些放鞭炮的人当中,生意人占了绝对主流,表达着他们对财富的渴望。
元宵节过完了,可是燃放烟花爆竹一度造成市区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部分区域为中度污染。记者了解到,全市大部分监控点位出现不同程度PM2.5超标现象。
今年,原本“碧海蓝天”的烟台屡屡遭遇空气重污染,PM2.5屡创新高。从菏泽来烟台打工的郭明礼称以前来烟台觉得空气特别好,没想到今年冬天空气太差,都呛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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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烟台星云信息传讯有限公司 本站官方网址 鲁ICP备020006号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该不该解禁?
 & 随着春节的临近,燃放烟花爆竹又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据媒体报道,2011年春节,我市对于烟花爆竹仍实行“思明、湖里区禁放、其他区限放”的规定。【】 & 从1997年算起,今年是厦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第十四年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曾松懈过。与此同时,对于禁放烟花的争议也从未平息!【】【】
没有鞭炮声,厦门春节太冷清!建议解禁
 & 网友独孤笑:没有鞭炮的春节还叫传统春节吗?现在的春节还有多少传统的意义和气氛,只剩下这鞭炮声了!应该解禁!  网友吴飞凤:太冷清啦!建议政府春节可以让市民放一些小型鞭炮,烟花!【观点PK】网友阳光之味:谁来鉴定大小?小的也可能放出大的效果来!网友fififish:唉!放一点就等于基本上不限制了,而且主要还有点火灾隐患吧! & 市民许先生建议:岛内外一体化过程中,可以尊重民俗文化,设立烟花爆竹燃放区,如果是搬迁新居的,物业可以播放鞭炮的录音,这样既环保又安全。【】
鞭炮声扰民又浪费资源,应加强管理
  网友tianwang2044 :我在安兜住也是这样的,经常晚上半夜放焰火,把家小孩都吓到了。【】 & 网友zhoujianhua:每年的春节放这么多鞭炮,从环保的角度看是不环保的,有污染的。同时也在浪费能源啊! & 网友mouseking :城市不能放烟花的规定在厦门实行很久了,为什么屡禁不止?除了执法不到位外我认为最大的问题还在于认可,不能被大多数人认可,罚款?人如果有钱那不是等同于没有规范?【】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大 最高可罚20000元
  据市公安局透露,厦门市民燃放的烟花爆竹70%是从非法销售摊点或外地购买而来,这些爆竹大多是“三无”产品,质次价低,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市公安局表示,凡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人民币5000元以内奖励;举报违规燃放行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00元至500元的奖励。建议市民最好使用手机、照相机、DV等取证后发到举报邮箱,举报电话:110;举报邮箱:。【】【】
本期责任编辑:曾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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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雾霾频袭,春节烟花鞭炮该不该禁?
 来源: 
北京市民燃放鞭炮文明、安全、理性,很大程度上源于市民的自觉,即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的增强。因为根据“禁改限”的法规,限制燃放的只是时间和地域,并没有限制燃放的数量。这种理性也来自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落实“禁改限”规定操作的细致。诸如市政府烟花办规定,五环路内初二至十五每天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正月十五24时后,五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气象部门及时发布霾预警,环保部门及时发布极重污染日预报,提醒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等。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在春节等重要节庆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驱邪祈福,是中国悠久的民间传统,显然不能一禁了之,“禁改限”可能是最佳选择,而政府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管,则有利于安全有序燃放。市民燃放鞭炮回归理性,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现在,距正月十五元宵节燃放鞭炮高峰还有几天时间,但愿也相信人们能够继续保持这份文明与理性,有节制地燃放鞭炮,在平安与祥和的气氛中共同度过2013年春节!
[责任编辑:邬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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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刘月、李鉴修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丰子义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唐任伍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健、孙代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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