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刘书记关注银行弱势群体体

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集中回复20条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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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 (记者 杨伊)日前,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集中对20条网友留言作出回应,涉及工厂污染、拆迁补偿等方面问题。其中有网友担心石化冶炼厂排放污水会污染环境。针对网友提出的问题,成都市环保局回应作出详细解释,表示在严格落实四川石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提出措施后,项目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能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不会对成都市金堂县及下游水环境造成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网民留言】
&&&&&&& 我弱弱的问一句:如果彭州的石化冶炼厂真如你们所说,污水经过层层高科技处理,完全不会对下游水源造成污染,那为什么还要花那么多的财力和精力,建一条长达68公里的管道,把污水排到金堂去?既然没有污染,为什么不从工厂直接排出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 您留言反映的中石化彭州化工厂向金堂排污问题,经市环保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 一、四川石化情况
&&&&&&& 四川石化项目位于成都彭州市隆丰镇,规划总占地约6.4平方公里,其中乙烯、炼油项目用地4平方公里,配套公用和辅助设施(污水处理厂、净水厂、机械加工维修区、物流中心、基地服务中心)和预留用地等2.4平方公里。
&&&&&&& 二、行政审批情况
&&&&&&& 根据《环评法》的规定,成都石化基地管委会委托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四川石化基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成都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石油规划总院编制了《80万吨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委托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程序,在听取公众意见,开展环评信息公示的基础上,通过专家反复论证, 2005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了四川80万吨乙烯项目环评,同年11月国家发改委核准了该项目;2007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了四川石化基地规划环评;2008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了1000万吨炼油项目环评,同年4月国家发改委核准了该项目。
&&&&&&& 三、排污管线的设置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规定,排污口设置由水务部门提出意见,环评根据排放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科学分析,四川石化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68.3km排污管线金堂淮口排放,再经氧化塘进行生化处理后排入沱江,各类污染因子不会对成都市金堂县及下游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四川石化项目的结论科学、公证,建设合法。项目建成后,环保部还将严格进行竣工验收,在确保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的前提下才会同意项目正式生产。
&&&&&&&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四川石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提出措施后,项目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能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不会对成都市金堂县及下游水环境造成影响。
【网民留言】
&&&&&&& 书记你好:
&&&&&&& 成都市二绕建设是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农民思想觉悟都很高,都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在实际登记和补偿过程中,我们双流县永兴镇明水村,就没按相关文件做补偿,是看关系和本人能力为标准来做的补偿。失地多的农民未享受失地农民保险,征地少的反而还享受了失地农民保险,这明显不公,如领导有疑虑,可派专人到实地取证。
&&&&&&& 农民也知道,党的方针政策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倡和谐社会。在基层少数干部见钱眼开,为部分人在服务。老百姓出口就说干部贪污,干部腐败,这我不认为每个干部如此。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赓即责成永兴镇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 经查,我县永兴镇“二绕”建设分东段和西段,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批准的批复》(川发改交〔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交〔号)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工作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双流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双府发〔2009〕30号)的标准执行,现已基本完成征地。
&&&&&&& 我县永兴镇“二绕”高速公路征地社保是按照《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双府发〔2010〕25号)文件精神执行,参加社保的名额是按征地比例确定的。因修建高速路是部分征地,社保名额确定到具体人是由各村(社区)召开社员大会,通过村议事会决定,按照征地比例从多到少的顺序确定具体参保的办法执行。
&&&&&&& 我县相关部门分别于日、7月20日在永兴镇召开座谈会,就相关政策以及您家的拆迁具体事宜与您进行了当面沟通。通过沟通,您对政策表示认可,对沟通结果表示满意。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 尊敬的刘书记你好:
&&&&&&& 2008年的地震给汶川带来了恐怖的灾难,影响了成都周边很多的地方,也给我们镇带来了很大的灾难,让很多的人没有了家,万幸的是并没有什么人员伤亡,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条列,帮助重建我们的家园,受灾户也有了灾后重建的补贴,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镇的受灾户拿到手上的只有一张收据,连钱影子都没看到,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去找当地领导,领导直接告诉我们钱被上一任的领导贪了,现在没钱,以后再说,后来再去问了几次,都推脱掉了,最近有受灾户多次追问无果,打算上访,但是上面有领导来视察的时候,当地政府直接就把上访的人员抓起来了,等领导视察完了,走了人后才放,现在我们兴隆镇的小区也出先很多问题,2009年底才搬的地震房,居然连阳台都垮了,村民们上下楼都成问题,这给当地村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都在说当地贪官太多了,灾后重建款贪了就贪了嘛,连分给受灾户的房子都是豆腐渣工程,才3年就快垮了,还不如原来的土房牢靠!
&&&&&&& 尊敬的刘书记,不知道到你能不能看到我的留言,假如能看到,希望你帮帮我们,不要让贪官打着灾后重建的幌子大肆贪污敛财。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赓即作出批示,责成县信访局、县建设局认真调查,妥善处理。现回复如下:
&&&&&&& 一、 关于灾后重建补助领取的情况
&&&&&&& “5.12”大地震后,我县兴隆镇按照中共双流县委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帮助地震灾害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的实施意见》(双委发〔2008〕55号)文件精神,参照拆院并院政策以统规统建方式积极开展灾后重建。该镇经县级相关部门审批确定了169户受灾户和23户房屋维修加固户,其中169户享受了省、市建房补助资金和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补助资金。发放标准为1-3人的每户补助16000元, 4-5人的每户补助19000元, 6人以上的每户补助22000元。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参与统规统建这169户受灾户虽然签了领取灾后建房补助款的发放表,但是当时并未领到现金,而是自愿将这部分资金作为本户领取安置房时的预交房款交到了该镇财政所(财政所给每户受灾户出具了非经营性收据表示收取了该户农户的安置房预交房款)纳入镇灾后重建项目统筹使用。农户在2009年11月份领取安置房时,按照当时签订的安置协议进行房款结算,协议及结算明细表可反映出该户此项资金用于了房款抵扣。 建房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补助资金发放标准是灾后重建农户属于低保户的每户补助10000元(本项共15户),灾后重建农户属于一般户的每户补助3000元(本项实际发放153户,保水村5组徐泽祥自动放弃),共计发放补助金60.9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农户,按照当时县、镇各级现场核定的每户房屋受损程度分别给予每户2500元—4000元不等的补助(本项共23户),由农户签字后领取,共计发放补助金8.06万元。这两部分补助领取农户花名均可到该镇财政所进行查询。
&&&&&&& 经核实,该镇财政所可以提供所有地震受灾户领取补助的花名册,地震援助资金全部实行专项管理,没有挪用、冒领、贪污地震受灾户补助的现象。
&&&&&&& 二、关于地震安置房建筑质量的情况
&&&&&&& 我县兴隆镇地震安置房共有7栋,建筑面积19994.9平方米。工程项目由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进行勘察,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成都市府南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实施监理,成都双流棠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施工。工程在2009年4月开工,2010年2月竣工,兴隆镇人民政府按照程序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和质量评估,相关质检部门对7栋楼均出具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做出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的结论。整个工程通过了双流县审计局的审计。
&&&&&&& 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收到网友您的反映后,我县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到地震安置小区进行了现场查看,没有发现您所反映的“房屋局部阳台垮塌”的质量问题,只存在部分楼梯有不同程度的磨损,部分住户厨房、厕所有渗水、墙体漆面有脱落、部分楼道灯损坏等现象,我县相关部门已责令施工单位对处在房屋质保期内的质量瑕疵进行限期整改。
&&&&&&& 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无法与您作进一步沟通。若您对回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02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同时我县已将此回复意见在地震小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网民留言】
&&&&&&& 尊敬的刘书记你好:
&&&&&&& 我是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马家村13组村民,现向您反映问题如下:
&&&&&&& 1.2003年修建石木路(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至木兰镇公路)的安置拆迁时,有关部门应该为我办理社保,可至今没有办理。其他村的已经办理,希望政府进行调查处理。并且我们已经到社保年龄,不管拆迁与否都应该为我们办理的,但镇政府至今不予办理,存心刁难。(我75岁,我妻子76岁)
&&&&&&& 2. 在2009年7月开始的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该园位于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马家村)的安置与拆迁中,一些和我家情况完全相同的家庭得到了良好的安置与拆迁赔偿,而我家却没有得到与他们相同的安置与拆迁赔偿。我家没有过分的要求,我们希望在这次安置与拆迁赔偿中,有关部门应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
&&&&&&& 对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新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 一、基本情况
&&&&&&& 2003年,石板滩镇因修建石木路占用耕地175.5898亩,涉及7个村18个社,其中马家13社20.4826亩。镇政府当时与各村社签订了先租后征协议,后因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落户石板滩镇马家村,现已将产业园范围内的租用土地列入征地范围,涉及马家村共9个社300户农户。
&&&&&&& 二、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拆迁安置问题
&&&&&&& 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拆迁安置始于2009年7月,到目前为止,已拆迁安置299户,仅余您一户。从拆迁工作开始直今,石板滩镇领导和拆迁工作人员20余次前往您处协商拆迁事宜,都因您提出要求与拆迁安置政策差距过大未能达成协议。
&&&&&&& 未达成协议原因:您要求安置的人口为11人,包括你们夫妻、儿女和儿女的家庭成员。但按照拆迁安置政策,这11人中只有4人即:你们夫妻、女儿和外孙儿为当地正住农业人口,属于安置对象,其余7人不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规定,不属于安置对象(女婿是铁路部门正式员工、两个儿子分别在1978年、1983年考取中专后,先后把户口迁至外地,且均在外地工作、安家)。您要求安置女婿、两个儿子及家庭成员的诉求不符合现行拆迁安置政策,所以石板滩镇一直未能与您达成拆迁协议。
&&&&&&& 三、入社保问题
&&&&&&& 你村通过村民代表讨论,根据实际情况按政策办理社保。由于您的房屋未拆迁,所以村民代表大会未同意您入社保。
&&&&&&& 四、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的问题
&&&&&&& 在2003年的石木路安置拆迁中,您按要求异地划地自建了两楼一底住房,后您又在两楼一底的基础上,违法“戴帽”建成第三层楼房,此次发出的《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即是限期拆除您违法搭建的第三层楼房。
&&&&&&& 如您还有疑问,可到石板滩镇政府详细咨询,联系电话028—。
【网民留言】
&&&&&&& 刘书记你好:在你白忙中抽点时间过问一下农民的心声。双流县永兴镇明水村新建一条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横穿本村,占地面积245亩左右,至今从未见过相关征地公告,征地拆迁前说没户上墙公示,补偿不公平,现已征一年多了,至今未上墙公示,村民写联名信到镇.县信访局多次至今未果,迫不得已才想更高层领导反映。请刘书记派人实地调查!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赓即责成永兴镇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 经查,我县永兴镇“二绕”建设分东段和西段,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批准的批复》(川发改交〔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交〔号)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工作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双流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双府发〔2009〕30号)的标准执行,现已基本完成征地。
&&&&&&& 我县永兴镇“二绕”高速公路征地社保是按照《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双府发〔2010〕25号)文件精神执行,参加社保的名额是按征地比例确定的。因修建高速路是部分征地,社保名额确定到具体人是由各村(社区)召开社员大会,通过村议事会决定,按照征地比例从多到少的顺序确定具体参保的办法执行。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 尊敬的奇葆书记,看到您去年就关心甘孜州甘孜、炉霍两县野车市场泛滥,并亲自回复批示督导工作,还社会一片净土,人民表示衷心感谢。
&&&&&&& 但从近期看,甘孜孜州机动车盗窃又死灰复燃,并变得比以前更加猖獗,仍需要您百忙中关心支持!能不能搞一个较长期的治理或者每年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治理啊?
答复意见:
&&&&&&& 网民:
&&&&&&&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刘奇葆书记留言,反映甘孜州甘孜县、炉霍县境内黑车市场死灰复燃,要求对黑车市场进行长期整治的留言收悉。按照州委书记胡昌升同志的批示,州委群众工作局及时交州公安局办理。州公安局以《关于群众在“人民网”反映炉霍、甘孜两县要“加大打击盗抢机动车的力度及对黑车市场进行长期整治”信访件的回复》(甘公办〔2012〕36号)作了如下答复:
&&&&&&& 近年来,甘孜州炉霍、甘孜等县始终将打击整治盗窃机动车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在今后的整治行动中,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净化黑车市场。
&&&&&&&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支持!
&&&&&&& 甘孜州“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办公室
&&&&&&& 日
【网民留言】
&&&&&&& 尊敬的刘书记好
&&&&&&& 我是2008年年底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大道一段买下东立开发商修建的光华杏林,当时合同明明记上2009年6月交房,可到时根本没有交房,我们苦苦等到2010年才拿到房子,按合同开发商就应该支付给我1年时间的违约金,可是开发商说什么就是不愿意支付,我们找过街道办,找过开发商很多次也没有结果,更气的是到现在房产证也没有办下来,眼看我们两年的维权期就到了,一但过了这期限我们就更难找开发商了,我希望刘书记能为我们做做主啊,也算是为中国的合同法落实政策嘛,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光华杏林开发商(武汉东立公司)因逾期交房与业主就违约金的赔偿问题,青羊区政府办、青羊区信访局和苏坡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已多次搭建平台,组织业主代表和开发商进行对话和协调,但因双方意见分歧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该问题属合同纠纷问题,前期法院已对部分业主的纠纷进行了判决,建议您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网民留言】
&&&&&&& 你好刘书记,我的孩子在郫县北街的苹苹幼儿园读书,从去年到今年幼儿园的收费的让我们吃不消啊,去年我们孩子刚去幼儿园是330元每月,到去年九月份就涨到2600元一学期,读五个月,今年这学期还没读完就开始收下学期学费3600一学期,请问这样涨价合理不合理,教育局说他们管不了,那是物价局的事,我想教育局都管不了,难道我们小老百姓还能管的了吗?公办的不让我们读,民办的怎么就这样没完没了的涨价!相互攀比。学校只给我们了一个理由,那就是其他的都涨价了,毕竟我们是弱势群体该怎么办啊!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您于日14:26:02时留言反映“郫县苹苹幼儿园教育收费”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 一、根据成都市《关于我市公益性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号)及郫县《关于郫县公益性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郫发价〔2011〕15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幼儿园是满足具备郫县户籍的城乡3-5 周岁幼儿接受基本学前教育的机构,公益性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享受政府补助。其他幼儿园收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郫县北街苹苹幼儿园是我县一家民办幼儿园,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已于日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备案标准为:保教费380元/生.月,伙食费按实际收取,每月向家长结算。苹苹幼儿园2012年春季收费标准为:保教费380元/生.月,伙食费150元/生.月,春季幼儿就读时间为5个月,实际收取2600元;苹苹幼儿园秋季收费标准为:保教费380元/生.月,由于受物价因素影响,伙食费由150元/生.月上调至了220元/生.月。按苹苹幼儿园秋季备案标准,如果秋季幼儿就读时间为5个月,收费金额应为3000元。
&&&&&&& 二、目前,已有部分家长缴费,缴费标准是3000元,苹苹幼儿园没有向家长宣传过3600元的收费标准,其收费是严格按备案标准收取的。如您认为苹苹幼儿园收费过高,您可以选择郫筒镇城区其他幼儿园(郫筒镇区域内现共有幼儿园24所)。
&&&&&&& 三、如您还有不清楚的情况,您可以向郫县发改局咨询(咨询电话:),我们将全力为您提供服务和帮助。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 刘书记您好!
&&&&&&& 我在你留言版上,看到了有正义的人,反映成都市新建第二绕城高速,途径双流县永兴镇明水村,村上从没有公示过,赔付不公正,不公平,不公开,确实反映的是真实,我有真凭实据证明村上弄虚作假。希望刘书记派人实地调查。还一方和谐。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赓即责成永兴镇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 经查,我县永兴镇“二绕”建设分东段和西段,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批准的批复》(川发改交〔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交〔号)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工作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双流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双府发〔2009〕30号)的标准执行,现已基本完成征地。
&&&&&&& 我县永兴镇“二绕”高速公路征地社保是按照《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双府发〔2010〕25号)文件精神执行,参加社保的名额是按征地比例确定的。因修建高速路是部分征地,社保名额确定到具体人是由各村(社区)召开社员大会,通过村议事会决定,按照征地比例从多到少的顺序确定具体参保的办法执行。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 四川成都崇州市崇阳镇政府非法圈土,最长圈土荒废长达10来年,目前到处都拆来圈起来种树,农民的利益根本没有保障,而且户口被他们以2008年冻结后结婚的女方户口也拿不过来,拆迁和收地没有以国家规定的目标来收和安置,却还是以2008年的标准来收够,2010年开始拆迁,给少量的钱每人一个月180的安置费叫农民去租房子住安置房也次次不动工修建,农民根本不敢与政府抵抗,说些好话骗农民拆迁,拆了后土地每亩口说4万叫我们签字合同上才3万元一亩地,还剩一万说搬家后给,有的已经搬家一年多二年了都没有拿到,然后去找村书记,书记说没有那回事,我们说去上级告,他就以威胁的话恐吓就没有人敢去问,永安村书记当了20来年都不换,书记的家族在崇州很有势力黑白两道都有人在算崇州首富和霸主,有人上京举报还被拖下火车拉去关起,这些就是父母官欺压良民,安置房也没动工修,拆迁的只要租房住,土地没拿来种粮食却拿来慌废,有些农民看到慌废可惜又重新在圈起来的土地里种玉米,其他的小麦水稻都种不了,政府现在好等待时机卖高价从中或很大的利益,我们没有办法只有向省级领导求救,希望帮帮我们.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崇阳镇政府非法圈地等问题,经崇州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 一、关于拆迁安置费不给农民兑现的问题
&&&&&&& 经查,反映不属实。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会同崇阳镇项目办的同志一起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并抽查补偿凭据,未发现拆迁安置费不兑现的问题。征用土地严格按照川府函〔2008〕73号文件进行补偿。所有拆迁人员在过渡期间的过渡费都是按人均200元/月支付,无拖欠情况。
&&&&&&& 二、关于崇阳镇政府非法圈占土地荒芜的问题
&&&&&&& 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在我市崇阳镇,主要涉及崇阳镇永安村、石埂村、黑铺村、王殿村、白云村、唐安村、彭庙村、水陆村、罗墩村、同心村等10个行政村。园区内有多家企业建成并已投产,部分企业正在进行项目工程建设。有个别企业正在进行方案设计,未动工建设,取得的土地上栽了些树木,进行了绿化,并不是网友所反映的圈地来种树。因此网友反映我市崇阳镇政府非法圈占土地荒芜的情况不属实。
&&&&&&& 三、关于2008年户口冻结后,结婚的女方户口拿不过来的问题 征地范围内户口冻结跟正常的婚迁没有矛盾,可以迁进或迁出,征地费用的分配,是按照《村民组织法》由村组议事会或村民代表议定的。
&&&&&&& 四、关于征地补偿标准问题
&&&&&&& 根据川办函〔2008〕73号文件,我市制订了崇府发〔2008〕63号文件,根据统一年产值标准和人均耕地面积计算土地社保和安置补助费,对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进行了足额支付。
&&&&&&& 五、关于过渡费发放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农户征地拆迁后,在未安置前由政府发放过渡费。统规统建房安置的过渡费从房屋拆迁完毕之日起计算,按150元/人?月标准执行,直到交房当月为止,终止过渡;超过一年的过渡费按200元/人?月标准执行。
&&&&&&& 六、关于安置房的问题
&&&&&&& 经调查,网友反映未动工修建的安置房在崇阳镇,安置小区为天顺花苑A区。因受航空导航站限高规定的影响,施工设计方案反复修改,目前方案已确定,施工单位正在进行项目工程准备工作。
【网民留言】
&&&&&&& 尊敬的刘书记:你好!
&&&&&&& 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街团结菜市近两年来周围开了大量的赌博机店(翻牌机、鲨鱼机和转转机等),存在时间长(2-3年)、营业面积大、赌机最多的就是荣升广场动感时代电玩城,营业到深夜,有大量耍客,有人多次举报警察每次来就是收1、2个机子零件就走,等他们走后马上他们又开始了。他们为什么能这样长时间肆无忌惮,无视国家法律公然存在,我们老百姓确实不能理解。他们这样长期存在对区内的治安和涉赌人员的家庭和睦真的危害非常严重!希望政府加大打击力度,给我们带个好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青白江区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 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红阳派出所结合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洗浴、电玩场所进行了日常检查,检查中已发现青白江区动感电玩城摆设有涉赌机型5台,执法民警当即将涉赌机销毁,并责令动感时代电玩城内部自行停业整顿,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同时将此情况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截至目前该场所仍在停业整顿。
&&&&&&& 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红阳派出所、特巡警大队等单位联合行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动感电玩城周边铺面的涉赌情况进行了集中整治,共出动警力23人、共清理铺面10余家、销毁赌博机8台。
&&&&&&& 感谢您对青白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对全区涉及的此类事项进行清理整治,尽最大努力为全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 刘书记您好。我们是成都市龙泉驿区燃灯村村民。我村于2006年被东山国际新城征用。该村征地时公布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为7569933元。前几天公式金额为5778340元,百姓们不知道为什么相隔几年同样的金额却相差170多万,不知是贪官吃了么。请您为我们百姓做主。6年了才给我们进行补偿,补偿结果却出乎意料。我村村民中还有人等着这救命钱看病。望书记您帮帮我们这些失地农民吧。不胜感激
答复意见:
&&&&&&& 网友: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关于您留言反映“东山国际新城”项目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以下简称“两费”)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区国土局和龙泉街办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 经调查,您所反映龙泉街办以前公布的 “两费”为756.9933万元,现在公布的却为577.8340万元,两者相差170多万元的问题,属理解有误。
&&&&&&& 龙泉街办以前公示的756.9933万元的土地“两费”实际上是“东山国际二期”项目所征用原龙泉镇燃灯村四组(现龙泉街办芦溪河社区四组)的148.4925亩的土地“两费”金额。而本次所公布577.8340万元的“两费”是包含了“芦溪河整治”和“东山国际”两个项目“两费”的总额在扣除了这两个项目的农转非人员入社保费用后的余额。具体情况如下:一是“芦溪河整治”项目,占地41.42亩,“两费”为225.5127万元;二是“东山国际”项目即“东山国际二期”和“华信大足开发”,其中“东山国际二期”占地148.4925亩,“两费”为756.9933万元;“华信大足开发”占地60.1395亩,“两费”为283.2630万元。以上两项目共用地250.052亩,“两费”总额为万元。按照《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4]19号)规定,以上两项目需扣除农转非人员入社保的费用687.9350万元(共312人)实际结余为577.8340万元( - 687.0),也就是本次所公布的“两费”金额。
&&&&&&& 尊敬的网友,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因土地“两费”涉及的政策性较强,我们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细致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今后,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若您对上述回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来电与我们联系和沟通,我们将为您做好解答。(区国土局电话:或;龙泉街道电话:或)
【网民留言】
&&&&&&& 书记您好:我是内江市凤鸣乡龙洞村的一位村民,在内遂高速已通车的情况下,我村被占地村民的养老保险为什么还没办下来?从08年开始修路到通车都快4年了啊(先安置后修建这个我们懂,政府有难题我们也理解,但4年时间还不够吗?)!难道我们拆迁积极、支持建设有错?土地失去几年了,好多失地村民岁数都超过领取养老金年龄了,但大家应得到的基本养老金没了,这也太让大家失望了吧,请领导多为失地农民想想吧!还有就是修路放炮被震坏农民的房子到现在都还没解决,希望领导能够调查处理。
答复意见:
&&&&&&& 网友:你好!你于日给省委书记刘奇葆留言反映修建内遂高速公路征地近4年还没有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和修路放炮震坏了农民的房屋到现在还没有解决的问题。经凤鸣乡政府认真调查核实,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 一、基本情况:
&&&&&&& 凤鸣乡内遂路共涉及到我乡两个村(龙洞村、白蜡园村)8个社,农转非人员181人,目前我乡已经通过村民代表决议,现有7个社已推出了农转非人员,还有1个社的人员没有推出,待这个社人员推出后就上报公安分局审核再将推选出来的这批人进行农转非。
&&&&&&& 二、关于社保问题,
&&&&&&& 待我乡内遂路征地农转非人员全部转妥后,我乡将积极向市、区有关部门汇报,积极多方筹措资金,争取早日落实社会保险问题。
&&&&&&& 三、关于村民提到的修路放炮被震坏农房一事
&&&&&&& 按区上的相关文件精神,赔付资金已经到了乡财政,现正在赔付阶段。
&&&&&&& 市中区凤鸣乡人民政府
【网民留言】
&&&&&&& 我是资中县银山镇2001年毕业的中专生, 在上中专时候响应号召把户口转为农村户。现在一直在家务农, 种的都是父母的土地,。现在面临结婚, 生子, 户口都是集体户口,也买不起房子。 不知道该给娃娃把户口上在哪里。
&&&&&&& 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这个规定只有2003年以后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才能将户口转回原籍。这对于1995年,大中专毕业生不再享受“包分配”的政策,此后直至2003年,国家政策要求大中专生必须将户口迁至学校,对于农村学生而言,可以说是强制性的“农转非”。2003年后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生入学时户口迁移随自愿原则,大部分农村新生都没有“农转非”。 以上导致的结果是,1995年前毕业的人能享受到包分配的政策,2003年后入学的人不必强制的“农转非”,这样对年毕业的人极不公平,感觉是被政策剥夺了应得的利益。这批人怎么办,难道国家的政策就不能稍微考虑一下吗?
&&&&&&& 据我了解, 在成都郫县都是规定1997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都是可以把户口转回原籍, 回归农村的, 谢谢领导百忙中关注哈我们年毕业的弱势群体。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您向省委书记反映:自己是银山镇一名2001年的中专毕业生,毕业后迁回原籍为城镇户口,现面临结婚、生子,不知将娃娃户口上在哪里。按照(川公发[200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这样对年毕业的人极不公平,感觉是被政策剥夺了应得的利益,现咨询政府领导是否可对,年毕业的学生多关注下,国家的政策稍微考虑下。对此,我局非常重视,安排治安大队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公厅治发(号文件关于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入学前系农业户口的,迁回原籍落户时应落为城镇户口,其户籍住址应登记为原住址。”
&&&&&&& 又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关于城镇居民要求转为农村居民问题的规定:“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 综上所述,关于1995年至2002年的农村大中专毕业生,目前无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相关政策规定。关于反映子女上户问题,根据户籍相关规定随父随母落户均可以。
&&&&&&& 资中县公安局
【网民留言】
&&&&&&& 刘书记你好,我是苍溪县白鹤乡的一个村名,我们家在闫家沟水库旁边,我们那边的百分之95的道路都硬化了,但是我们古子一组的道路一直没有硬化,硬化长度也只有5公里的路程,我们那边按理说村里边还是有钱的(国家扶持农民的款项),但是不知道是村里的什么问题还是其他方面的问题,总之是政府把我们给遗忘了,我们那里有30多户人家我们的基根路修了有20多年了,旁边所有的乡镇道路都硬化了就我们那里,我们那里的地理位置也很好,我们就不懂了,其实让我们那边的村民一家拿一点钱出来大家也是认可的,就麻烦刘书记给我们解决一下,多关心一下我们那边的人民大众,我们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 匿名网友: 你好!
&&&&&&& 白鹤乡鼓子村一组道路因无资金未能硬化。白鹤乡有少数村组硬化了村组道路,系通过“一事一议”自愿筹资筹劳硬化。目前,你组也可采用“一事一议” 自愿筹资筹解决村组道路硬化。
&&&&&&& 谢谢来信!
&&&&&&& 广元市苍溪县委
【网民留言】
&&&&&&& 万科魅力之城四期非法改造的篮球场存在两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 1. 该篮球场属于非法改建。该项目的规划审批图纸中此处为两块羽毛球场,但是交房后,小区物业在羽毛球场上安装了篮球架。这一行为不仅属于规划验收合格后的违法改建,同时这种未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协议通过的小区物业改建行为,也是对业主权益赤裸裸的侵害。
&&&&&&& 2. 经过周围住户的不断抗议,小区物业规定了此非法改建篮球场开放时间到晚上8点结束,但是长期无人监督,经常晚上9点以后还有人打篮球。物管监督不力。
&&&&&&& 篮球撞击地面产生的低频噪音以及打球者发出的吼叫声,已经严重影响到周边几栋住户的正常休息,之前虽有许多住户向万科物管以及万科地产进行了投诉,但是万科方面无法有效解决该问题。
&&&&&&& 另: 万科魅力之城4期近日在即将开始销售地下停车库车位,而在该公司对业主发放的通知上竟赫然显示要出售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这种目无国家法纪,视小区业主权益于无物的行为,也希望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答复意见:
&&&&&&& 网友,您好!
&&&&&&& 您留言反映的万科魅力之城四期篮球场噪音扰民问题,经我区保和街道办事处调查,现答复如下:
&&&&&&& 经了解,万科魅力之城四期内的篮球场在万科魅力之城规划红线范围内,属于小区配套设施。保和街道办事处和万科魅力之城物管沟通后,要求该物管公司做好小区内各项公益设施的管理维护,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公益设施的“公约”并加强宣传、监督。
&&&&&&& 如您仍有疑问,欢迎致电保和街道办事处(电话:028-)咨询。
【网民留言】
&&&&&&&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内江市资中县配龙镇村民,配龙的黑网吧太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村民极为不满,很多人向县级有关部门反应都没有结果,难道政府真的就管不了吗?我们相信省委书记您应该管得了吧!如果您管不了,那中央有人管得了吗!
答复意见:
&&&&&&& 针对网民反映配龙镇黑网吧猖獗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龙结工商所执法人员进行暗访,并于7月26日上午在配龙派出所两名干警的协助下,对配龙镇的网吧实施检查。情况如下。
&&&&&&& 根据掌握和现场检查情况,目前配龙镇有两处网吧,经营者分别为罗永秋、朱勇,场所都位于配龙镇顺河街。两处网吧都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现场检查时罗永秋出示了文化经营场所筹建通知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据罗永秋介绍正在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另朱勇无照经营网吧于今年7月16日被我局处罚,处罚文号:内工商资处(2012)第285号。
&&&&&&& 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当场对罗永秋、朱勇下达了责令停业通知书,分别对罗永秋的20台电脑、朱勇的19台电脑进行了查封。现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资中县工商局
【网民留言】
&&&&&&& 尊敬的刘书记:
&&&&&&&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成都市民,也是成都公交66路一名忠实乘客。66路公交车是从塔子山公园开往万科魅力之城的一条公交线路,自开线以来极大的方便了万科魅力之城及周边居民的出行,已经成为这一片区万余户家庭几万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但是,66路在开往万科魅力之城时,需要绕行三环路航天立交,绕行距离约5公里,这个距离比首末站之间的直线距离还大,这不仅与目前“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方针不符,也白白浪费了宝贵的公交资源,更耽误了乘客的出行。
&&&&&&& 如果调取66路的刷卡数据的话,就能清楚的看到,66路从万科魅力之城开往塔子山公园方向的每日刷卡量,远大于返程绕行时的刷卡量。因为很多乘客觉得66路返程极其耽误时间,而选择了直接乘车至东客站,然后步行回万科魅力之城。更有很大一部分乘客,在东三环路五段北内侧站下车步行回万科魅力之城。当然,如果做一个小实验的话,也能发现66路绕行的不合理之处:从塔子山公园站乘其他公交车至东客站,然后步行到万科魅力之城,耗时居然比一直乘坐66路的时间短很多。
&&&&&&& 针对绕行的问题,一直以来不断的有乘客向成都公交集团及相关部门建议,希望66路能够直接从成渝立交桥南侧桥洞穿行至外侧,经保华路、万科北街一线进入万科魅力之城,这能大幅降低66路的线路非直线系数、大幅减少行驶里程,大量缩短乘车时间,真正体现“快捷出行、公交优先”,也应当是符合成都市公交的线网规划原则的。
&&&&&&& 针对这一建议,市公交集团的答复是说成渝立交桥南辅道的道路标线不清楚,有安全隐患,因此不能穿行;相关部门的答复是说成渝立交桥下是禁左的,所以不能这样穿行。
&&&&&&& 然而,早在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7〕39号)公布施行,其中规定实行“禁左”、“禁直”和单向通行等交通管制的路口、路段,原则上不适用于公交车。
&&&&&&& 针对成都公交集团提出的标线不清晰的问题,的确三环路辅道经过多年的使用,标线存在不清晰的地方,但是只要有关部门重新施划一下标线,公交集团担心的“安全隐患”就能消除;同时,不论成渝立交桥南侧是否禁左,既然“原则上不适用于公交车”,那么有关部门能不能放66路一马,让66路从桥下穿行?
&&&&&&& 迫切的希望刘书记您能够指示成都公交集团及相关部门(交通、标线、安全等)站在方便乘客出行、缩短出行时间、体现公交优先的角度,优化调整66路或另行开行66A,经成渝立交桥南侧穿行,谢谢!
答复意见:
&&&&&&& 网友: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早在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7〕39号)公布施行,其中规定实行“禁左”、“禁直”和单向通行等交通管制的路口、路段,原则上不适用于公交车。
&&&&&&& 针对成都公交集团提出的标线不清晰的问题,的确三环路辅道经过多年的使用,标线存在不清晰的地方,但是只要有关部门重新施划一下标线,公交集团担心的“安全隐患”就能消除;同时,不论成渝立交桥南侧是否禁左,既然“原则上不适用于公交车”,那么有关部门能不能放66路一马,让66路从桥下穿行?
【网民留言】
&&&&&&& 刘书记你好,首先感谢你在百忙之中能听听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新生,我是内江资中县重龙镇文庙口村五组村民,现在我家天天被水淹,原因是我屋后修了一个鱼塘,鱼塘没修好到处都漏,主人家是哪里漏就堵哪里,连下水管都堵了,才能保住他鱼塘有水,所以我们没地方排水,从5月28 日到现在家里都被水泡的,找他,他说房子又不会倒,倒了再说,找地方官说调解就是没音序,难道说要房子倒了才处理吗,难到就不能再出事之前解决吗?求求你了我们的父母官
答复意见:
&&&&&&& 网民您好,您反映我家屋修建了一个鱼塘,鱼塘哪儿漏水,鱼塘主人就堵哪儿。导致水道被堵,鱼塘主人说要房子倒了才处理的问题。
&&&&&&& 经了解,鱼塘承包商为陈建,房屋主人为禹小玲,由于近期雨水多,导致禹小玲家中积水,该村已召集双方调解,陈建的鱼塘也放了一些水,至于该房因鱼塘积水有待考证,如确实调解不成,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 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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