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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主办单位:内江师范学院主  编:汪海涛刊  期:月刊开  本:16开创刊时间:
联系方式:
单  价:8.00定  价:96.00国内统一刊号:51-1621/Z国际标准刊号:获奖情况:《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Neijiang Teachers College
期刊简介:《内江师范学院学报》是由内江师范学院主办的综合性期刊,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1986年创刊,现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本刊办刊宗旨是:为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提供园地,促进学术交流,推进教学、科研等。
2009年 第B07期目录
“大学生廉政文化进校园”征文(9) 赵红梅;刘玉强;李林方;唐莉军;蒋素兰(11) 谭伟;张洪梅(13) 杜鑫;李景洪;张华;王莉(15) 廖英;陈金海;杨琴;刘良军;崔坤平(17) 喻玲[1];刘玉强[2];周小红[1];谭丽娜[1];晏杰[1](19) 罗超;李广磊(21) 何传义;唐平;许皓;赖伟(23) 席佳佳;周业友;张瑞;兰新崴;方清;李倩倩(25) 王冰清(27) 韦玄;叶礼娟;刘乙辰;杜高明(30) 曹开琴;唐德斌(32) 程应梅;侯瑞扬;谢国清;万慧;张颖;刘寒春(35) 王瑶;林俐(37) 李霞;何建春;李梅;任红理论研究(39) 梁明玉[1];李文涛[2](41) 郭女环(43) 马淞[1];陈彦希[2](45) 黄玲(48) 谢金娥;易晓倩(50) 徐强;陶诗;李燚;邓娜;巫小琴(52) 袁柱;王双明(54) 陈倩(56) 王成敏;陈国荣;雷亮(58) 陈莉莉;刘正龙(61) 姜怡(62) 许玉燕(64) 姜怡(66) 段晶;何竹(68) 刘成[1];李国平[2](70) 杨艳丽;范海霞(72) 邓权(74) 薛平大学生科研(76) 李婷;李明霞;王妍(78) 曾艳;伍劼(80) 韩艳(82) 刘兵;胥丹(84) 王兵(86) 詹锐;张越瑞;苏小林;胡雪梅;黎泽贵;刘丹(88) 王梅吉;林红;廖婧(90) 林红;王梅吉;廖婧(92) 吴爽;黄学丹;路宁(94) 马彩虹;廖春;谭芳;徐华珧(96) 黄溦佳(98) 倪瑗;周波;吴明(100) 徐娟;胡莲薇;钱坤(102) 曹敏;胡月;胡莲薇(104) 范应洪;林凤;丁唐;沈小平(106) 向萍;赵兰;张瀚文(108) 赵兰;黎芷妍;向萍;张瀚文;吴明(110) 徐威;朱和燕(112) 周正发;王明明;易冉;兰姣;陈元俊(114) 刘美;叶丽琳;谢玲(116) 李小庆;高莉;阎糠禄;杨美;刘春芳;张建超(118) 周兴春;胡蓉;王维;徐卉;张晓龙(120) 黄学丹;吴爽;莫倩倩;朱雪梅(122) 鄢继瑞;尹苛鉴;吕丽(124) 尚梦笔;罗建强;马洁鸿(126) 何春林;袁丽;李剑芳;扈学青(128) 路宁;何桃稳;吴爽(130) 胡敏;王莹;杨光(132) 秀娟(134) 孟令敏;赵维琼(135) 黄霞;黄菊;冯萍;阙荻(137) 魏雷宇[1];毛传霞[2];黄蓉[1];邱佳[1];何娇[1](139) 俞阳;黄高德;余宗懋;任锦(141) 高铭;肖杨进;陈艳;李孟强;罗含玲(143) 林勇;姚飞;尹志伟;仲攀龙(145) 王燕华;明丽琼;胥春道;余龙飞;杨晓(147) 程杰;佘金星;漆泽成;马婷(149) 瞿琼;魏容;唐槿瀚;何建春;胡绍林;尹志伟;仲攀龙(151) 李霞;邓果;胥春道;陈霜;邱佳(153) 刘玉强;唐莉军;赵红梅;杨莉;余龙飞;翟坤周;冷爱华(155) 翟坤周;王含均;李波;张峰;卢俊;刘玉强(157) 唐槿瀚;魏容;瞿琼;何丽佳;邓果(159) 文丽[1];佘金星[1];漆泽成[1];王月霞[2](161) 魏容;唐槿瀚;瞿琼;姚飞(163) 刘杰;姚燕;田冬梅;吴燕平(165) 佘金星;文丽;漆泽成;程杰(167) 陈金海;曾露;巫从超;吴雅芸(169) 何丽佳;何选花;朱林琳;陈一斯(171) 姜兴伟;银洪;李波(173) 田恬;刘琴;肖艳(175) 樊华姗;费正萍;黄安燕;林雪琳;张梨;黄志强(177) 郑建华;罗秋容;王小波(179) 罗含玲;刘泓余;林茜;高铭;陈艳(181) 潘文(183) 谢波(185) 王仕衡(188) 陈婵;魏雷宇;赵藩;何娅琼(190) 陈丽(192) 丁盛(194) 宋翔宇(196) 彭志琪;冯忠良;曹振海;黄华委(198) 李超(200) 秦树青;魏秋月;许凯;徐力;顾娜;江萍(202) 冯忠良;杨杰;彭志琪(204) 陈君晓(206) 陈聪(208) 曹娟;符嫒媛;丁洋;杨婷;邹春莲(210) 田苗;黄丹;欧森林;王健;周智闯(212) 周琳;陈益淑;冯岚;方杏;何为;叶泽林(215) 张瑷琳;李凤春;龙雪莲;杜捷(217) 杨田;王科;王杰;李俊成(219) 杜捷;杨田;吕庆璐;敬丽君;谢果(221) 冯岚;叶泽林;周琳;董晓红;袁莉萍;李茂平(223) 李静;王孝红;黄小莉;张红(225) 宋雪梅;赵晓艳;蔡玉梅;徐开娟(228) 唐桂英(230) 汪娟(233) 何瑜;刘益和;黄源;张宇;何婉(235) 唐昌蒲;王凡彬;尹文;李云华(238) 张旭;许皓;唐平(240) 张浪;洪峥嵘;甘乐;李良平;赵军;熊雪梅;胡学华(242) 丁广红;邱锡超;朱姣姣(245) 曾子菁;周庭海;邱建;昝翠莲;孙特生(248) 王小莉;廖秋菊;徐文芳(250) 范勇;谢贤健;李慧;叶开慧;税碧丹(252) 胥莉;余文春;刘功百;席佳佳;李其林;王倩(254) 黄伟;余文春;谢红兵;李平声(257) 鲁中衣呷;周学文;刘叶;谢晶晶;李倩倩(259) 罗壹;康晓丹;蔡美玲(262) 谭宁波;王典华;熊仁刚(264) 苏凤莲;刘丽鹃;田冰;谢永红(266) 张茂林;田桥;唐天廷(269) 田俊堃;苟全登;赵涛;周其伟;何利(272) 陈蔷薇;冯大鹏;廖平;苟懿;沈俊;艾大宾(275) 庞宇峰;唐玲;张金梁;邓博;胡晓东(278) 贺铃铃;黄家荣;雷太松;李学义;李忠生;欧明皓(280) 苟懿;陈蔷薇;潘勇;高凤琼(283) 樊丽娟;雷勇;刘银;蒋晓林;冷长荣;彭涛(285) 丁晓波;向利红;向彬方;夏奎;杨汉波;游腾跃;段辉国(288) 万巧玉;王莉娟;刘华平;廖光京;刘波;袁天凤(290) 王叶;王建;张鱼;周礼;陈晨(293) 方敏;胡玲;黄静茹;蒲小玲(295) 冯菊梅;余永武;方清;杨国静(297) 谭波;黄家荣;谢娟;谭龙;陈顺友(300) 古文;黄进春;宗琼;吴英;张晶晶;辛华妹(304) 何虎;邓群;尹垚;钟秀琼;王幸龙;陈飞(307) 李白进;陈中良;蒲妍宇;蔡吉平;包维波(311) 李丹;杜丹;邓泽高;李旭红;李华(314) 李秀兰;王道静;唐一瑜;黄铃英;张仁杰(316) 马怡;钟霖晞;李加鹏;罗倩;胡方群(319) 任桂君;郑仁海;尹华江;蒋杰(321) 王艾萍;杨祥艳;唐兰;李杰;李昭;乔海燕(324) 王尉鉴;刘敏;蒋强;李倩;张雪梅;罗涛;欧娟(327) 吴明;王月霞;胡燕;周波;倪瑗(330) 肖瑶;孙银;谭钦元;罗征美;陶海龙;熊远秋(333) 张黎;李媛;李虹怡(335) 黄永强(337) 刘明远;刘珂;孙建涛;曹鲁孟;闫凯(340) 王崇;张凯;李刚;胡丽娟;刘明远;申元青(342) 刘彦廷;田竹韵;田福玉(344) 刘珂;孙健涛;甯顺兰;马晓燕;王崇;刘明远基础教育研究(346) 付能(347) 田鹏程(348) 张北南;陈静(350) 张丽君(351) 胡晓英(352) 邬华志(354) 邬华志(355) 谢银恩(357) 雷相远(359) 孙艳萍(360) 李绍康(361) 梁肇锋(362) 何素蓉(363) 刘润花(365) 赵勇(366) 肖慈年(367) 彭著清(368) 唐海燕(370) 游敏(371) 黄云(372) 刘惠冰(374) 张祥辉(375) 王俊领(376) 杨进军(379) 胡隆梅(381) 梁肇锋(382) 刘冰(383) 贺新伟(384) 张贤贞(385) 张贤贞(386) 李绍康(387) 李绍康(388) 郝德勤(389) 周正榜(391) 李忠菊(392) 吴勇明(393) 黄资术(395) 王雍林;邓中谷(397) 段芳(398) 傅世梅(399) 周丹(401) 周丹(403) 李曙先(404) 蒋世明(406) 曹旭东(408) 何鑫(410) 孙茜(412) 卢光艳(413) 罗珊珊(414) 罗群仙(415) 李江岚(416) 彭素英(417) 肖艳容(418) 李刚(419) 罗令(421) 梁肇锋(422) 聂军(423) 许明秀(426) 罗群仙(427) 高琼芳(429) 郑恩彬(431) 辜锡忠(432) 罗成(433) 李治芳(434) 郑恩彬(435) 刘振(436) 李云松(438) 程慧(440) 吴小红(442) 张景锋(443) 罗顺堂(444) 刘文刚(446) 赵波(447) 张祥燕(448) 王锐(450) 田德云(451) 罗兵(453) 梁燕(455) 梁燕(457) 李顺芝(458) 郭亮(460) 郭亮(461) 高琼芳(462) 邓燕红(465) 陈波(467) 蔡辉(468) 李祝全(469) 张祥(471) 董莉(473) 周克君(475) 凌俊(477) 李成宽(479) 黎亚(480) 李善迟(482) 李刚(483) 蒲秀南(485) 李敏(486) 李建国(488) 罗槟(490) 刘红(492) 唐天秀(493) 邓英(495) 邓英(496) 颜祥东(497) 胡纯发(499) 刘远琦(500) 钟代辉(502) 卢桂凤(504) 李鹏(506) 李家芳(507) 程国斌(509) 罗慧(F0004)天相--宇通客车: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宇通客车: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2 年 5 月 2 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玉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牛波先生、朱中霞女士、于莉女士、韩军先生及杨祥盈先生作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该项议案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通知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另行发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董事牛波先生、朱中霞女士、于莉女士、韩军先生及杨祥盈 先生作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该项议案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通知将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另行发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作为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受益权计划之 17 名受益人代表,分别是:汤玉祥、吴项林、朱中霞、牛波、彭学敏、时秀敏、王献成、彭木、游明设、段海燕、赵成恩、王建军、刘俊、祝捷、谢群鹏、刘景华、王翔;除汤玉祥、吴项林、彭学敏、王建军、刘景华外,其他受益人代表均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董事牛波先生、朱中霞女士、于莉女士、韩军先生及杨祥盈先生作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该项议案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通知将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另行发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对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非实质性调整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人数较多,客观因素复杂,存在人员和数量个别调整的可能;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前,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非实质性调整(调整人数总计不超过 10 人,调整授予数量总计不超过 100 万股);超过以上调整比例的,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董事牛波先生、朱中霞女士、于莉女士、韩军先生及杨祥盈先生作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该项议案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就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5、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中列明的情形,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了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 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授权董事会的期限为激励计划有效期。
董事牛波先生、朱中霞女士、于莉女士、韩军先生及杨祥盈先生作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该项议案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通知将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保证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客车”或“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 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各级管理人员和骨干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定提升,确保整个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展开,以达成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标准和事实为依据,公正、合理地对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共同责任原则:公司管理者和员工共同对达成公司年度和长远的绩效目标负责,个体的绩效目标和行为表现应围绕公司整体的绩效目标来制定和发展。
三、持续提升原则:绩效管理的目的在于绩效提升,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或工作绩效的改进上。
第二节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下称“激励对象”或“考核对象”)。
第三节 考核权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办法,并授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公司企管处、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四节 考核内容
第八条 考核内容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主,同时考核其职业品德、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贡献等。
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和本办法的规定重点考核以下方面:
1、工作业绩;
2、综合素质评价。
第五节 考核办法
对激励对象的考核项目、考核周期、考核评分权重等情况具体如下:
1、评价采用 5 分制考评;
2、工作业绩评价:根据公司与各激励对象签订的《绩效计划》中对其岗位职责、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内容等相关要求,在相关部门提供考核数据的基础上,激励对象先行自我评估,经直接上级评价后,由隔级上级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确认,作为考核的主要组成部分;
3、综合素质评价:(1)关注职业品德:公司以德立企,注重员工职业品德,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着重考察激励对象考勤表现、客户评价、敬业程度;(2)考察团队协作:公司强调团队制胜,不仅关注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也考虑其所在团队、部门的整体业绩,鼓励基于专业化的团队协作效应;并且公司的发展需要各级管理干部和业务骨干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后备人才,来支撑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获得竞争优势,因此公司也着重考察激励对象在团队人才培养的贡献程度;(3)创新改革贡献:激励对象应积极立足本岗位,为公司创新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创造效益,提升竞争能力。对于生产效率的提升、成本降低、质量改善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根据其贡献度对激励对象进行考评;
4、业绩加减分:在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存在某些非常规的特殊情形,如超预期的行业利润高增长、无法预见的重大事故等,为避免其不客观地影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适当加入业绩加减分的评价,使工作内外环境发生变化时,激励对象的个人能力或所付出的努力等因素能够准确反映到绩效考核结果中。
第六节 考核实施步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管理目标 等内容分别确定被考核对象的有关业绩指标、管理指标等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并签订年度《绩效计划》。
第十二条 该年度结束后次年,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对激励对象该年度的绩效进行考核,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第七节 考核结果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5 个绩效等级(A、B、C、D、E)。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依据,考核结果与解锁比例的对应关系如下:
绩效考核结果
C 及 C 以上
第八节 考核结果管理
第十五条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应在考核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对象通知考核结果。
第十六条 对于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考核对象可以在获知考核结果后三日内,填写《考核申诉表》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提起申诉。由受理申诉的部门会同有关主管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查,整理调查记录,提出处理建议。全部申诉程序,应在考核完成二周内结束。
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年度。
完成绩效考核后,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留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九节 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激励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一、 激励对象结构
获授股 获授股票占标 获授股票占
票数量 的股票总数的 公司总股本的
董事、总经理
朱中霞 董事、总会计师
董事、董秘
0.07% 董事、高管
韩军 董事、销售负责人
杨祥盈 董事
王文兵 副总经理
王献成 副总经理
0.06%重要管理人员
2.37%核心技术人员
1.91%和业务骨干
4.85%二、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名单
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助理
1 / 22 序号
财务经理 19
业务骨干 20
财务经理 21
模块主管 22
模块主管 23
业务骨干 24
业务骨干 25
模块主管 26
业务骨干 27
采购经理 29
模块主管 31
模块经理 32
模块主管 33
模块主管 34
模块主管 35
模块主管 36
模块主管 37
模块主管 38
模块主管 39
模块主管 40
模块经理 41
模块主管 42
质量经理 43
模块主管 44
模块主管 45
采购经理 46
模块主管 47
模块主管 49
业务骨干 50
业务骨干 51
模块主管 52
业务骨干 53
业务骨干 54
业务骨干 55
模块主管 56
业务骨干 58
2 / 22 序号
模块主管 60
模块主管 61
模块主管 62
模块主管 63
模块主管 64
模块主管 65
部长助理 69
综合经理 70
行政经理 71
工程经理 72
安全经理 75
IT 负责人 78
IRM 经理 80
商务经理 82
评审经理 85
模块主管 86
模块主管 87
模块主管 88
模块经理 89
模块经理 90
模块经理 91
模块主管 92
模块经理 96
模块经理 97
集成经理 98
3 / 22 序号
模块主管101
模块主管102
招聘经理103
管理经理104
管理经理105
主任助理106
主任助理107
部长助理108
模块主管109
业务骨干110
模块主管111
模块主管112
业务骨干113
业务骨干114
模块主管116
模块主管120
法务经理121
法务经理122
法务经理123
业务骨干124
业务骨干125
经理助理126
模块主管127
业务骨干128
模块主管131
主任助理132
业务骨干133
模块主管134
模块经理135
模块经理136
模块主管137
模块主管138
模块主管139
模块主管140
4 / 22 序号
模块主管142
模块主管143
业务骨干145
业务骨干146
业务骨干147
业务骨干148
业务骨干149
业务骨干150
业务骨干151
模块经理152
业务骨干153
业务骨干154
业务骨干155
业务骨干156
模块主管157
副总工程师158
研究院副院长159
研究院副院长161
模块主管165
开发经理168
模块主管170
模块主管171
化工经理172
模块主管178
模块主管179
模块主管180
模块主管181
5 / 22 序号
质量经理183
产品经理184
模块主管185
模块主管186
模块主管187
模块主管189
模块主管190
模块主管192
模块主管196
模块主管198
模块主管200
底盘经理203
模块主管204
部门经理207
质量经理210
质量经理211
产品经理212
产品经理213
产品经理214
产品经理216
产品经理217
模块主管218
开发经理220
项目经理221
开发经理222
6 / 22 序号
模块主管226
模块主管227
模块主管231
模块主管232
规划经理233
模块主管235
模块主管238
模块主管239
模块主管241
模块主管242
模块主管243
模块主管247
产品经理250
技术骨干252
模块主管254
模块主管255
项目经理257
模块主管258
模块主管259
模块主管260
模块主管261
7 / 22 序号
模块主管266
模块主管267
模块主管268
模块主管270
模块主管271
模块主管274
模块主管276
模块主管277
模块主管278
模块主管279
产品经理282
配置经理283
产品经理288
产品经理289
产品经理290
工艺经理292
开发经理293
车身经理294
模块主管295
模块主管296
模块主管303
8 / 22 序号
技术骨干309
技术骨干310
技术骨干311
模块主管312
技术骨干313
产品经理316
技术骨干317
模块主管318
HR 部长320
电器经理321
模块主管323
模块主管325
模块主管326
技术骨干330
技术骨干331
技术骨干332
技术骨干335
技术骨干336
单元经理338
管理经理339
9 / 22 序号
管理经理351
单元经理354
单元经理355
主任助理356
单元经理357
单元经理358
单元经理359
单元经理360
单元经理366
IE 经理367
HR 经理368
单元经理369
单元经理370
单元经理371
主任助理372
单元经理373
单元经理374
模块经理375
质量经理376
单元经理380
单元经理382
单元经理383
模块主管384
单元经理385
10 / 22 序号
单元经理388
单元经理390
单元经理392
管理经理398
单元经理399
单元经理400
业务骨干401
模块主管402
模块经理403
业务骨干404
业务骨干405
业务骨干406
模块主管408
经理助理413
单元经理414
业务骨干419
模块主管422
单元经理424
单元经理426
11 / 22 序号
业务骨干430
业务骨干431
模块主管433
业务骨干434
单元经理435
单元经理436
单元经理440
业务骨干446
业务骨干447
模块经理448
业务骨干450
模块主管453
模块经理454
单元经理455
业务骨干456
业务骨干457
业务骨干458
模块主管460
模块主管461
业务骨干462
业务骨干463
业务骨干464
业务骨干465
业务骨干466
业务骨干467
业务骨干468
12 / 22 序号
质量经理470
业务骨干471
模块主管472
模块主管473
模块主管476
单元经理477
单元经理478
单元经理479
经理助理480
业务骨干481
单元经理482
业务骨干484
模块主管485
模块主管486
模块主管487
单元经理488
单元经理489
模块主管490
单元经理491
业务骨干492
业务骨干493
业务骨干494
业务骨干495
业务骨干496
模块主管497
业务骨干498
业务骨干499
业务骨干500
模块主管501
业务骨干503
业务骨干505
业务骨干506
业务骨干507
业务骨干508
业务骨干509
13 / 22 序号
业务骨干511
业务骨干512
业务骨干513
业务骨干514
业务骨干515
业务骨干516
业务骨干517
业务骨干518
业务骨干519
业务骨干521
业务骨干522
业务骨干523
业务骨干524
业务骨干525
业务骨干526
业务骨干527
业务骨干528
业务骨干529
业务骨干530
业务骨干531
模块主管532
业务骨干533
业务骨干534
业务骨干535
业务骨干536
业务骨干537
业务骨干539
模块主管540
业务骨干541
业务骨干542
业务骨干543
业务骨干544
业务骨干545
业务骨干546
业务骨干547
业务骨干548
业务骨干549
业务骨干550
14 / 22 序号
业务骨干552
业务骨干553
业务骨干554
业务骨干555
业务骨干556
业务骨干557
业务骨干558
业务骨干559
业务骨干561
模块主管562
业务骨干563
业务骨干564
业务骨干565
业务骨干566
业务骨干567
业务骨干568
业务骨干569
业务骨干570
业务骨干571
业务骨干572
业务骨干573
业务骨干574
业务骨干575
业务骨干576
业务骨干577
业务骨干578
业务骨干579
模块主管580
模块主管581
业务骨干582
业务骨干584
业务骨干585
业务骨干586
业务骨干587
业务骨干588
业务骨干589
业务骨干590
业务骨干591
15 / 22 序号
业务骨干593
业务骨干596
业务骨干597
业务骨干598
业务骨干599
业务骨干600
业务骨干601
业务骨干602
业务骨干603
业务骨干604
业务骨干605
业务骨干606
业务骨干607
业务骨干609
业务骨干610
业务骨干611
业务骨干613
业务骨干614
模块主管615
经理助理616
仓库主任617
模块主管618
区域经理619
区域经理620
部长助理621
区域经理622
业务骨干623
业务骨干624
业务骨干625
业务骨干626
模块主管627
模块主管628
大区经理629
大区经理630
大区经理632
16 / 22 序号
大区经理634
模块经理635
部长助理636
风控经理637
服务经理641
大区经理642
大区经理643
大区经理644
大区经理645
大区经理646
销售经理647
销售经理648
大区经理649
大区经理650
大区经理651
大区经理652
模块经理654
综合经理655
模块经理656
大区经理657
大区经理658
大区经理659
模块经理660
模块经理661
模块经理662
模块主管663
市场经理664
配件经理665
服务经理666
市场经理667
经理助理668
销售经理669
销售经理670
销售经理671
销售经理672
销售经理673
17 / 22 序号
销售经理675
销售经理676
销售经理677
销售经理678
销售经理679
销售经理680
销售经理681
大区经理682
大区经理683
大区经理684
服务经理685
产品经理686
HR 经理687
区域经理688
业务骨干691
区域经理692
服务经理693
培训经理694
站长助理696
服务经理700
业务骨干701
服务经理702
服务经理703
业务骨干704
服务经理705
服务经理706
服务经理707
服务经理708
服务经理709
服务经理710
服务经理711
服务经理712
服务经理713
服务经理714
18 / 22 序号
模块主管716
模块主管717
服务经理718
业务骨干719
业务骨干720
销售经理721
销售经理722
销售经理723
业务骨干724
销售经理725
区域经理726
业务骨干727
业务骨干728
区域经理729
销售经理730
经理助理731
业务骨干732
服务经理733
服务经理734
业务骨干735
模块主管736
服务经理737
模块主管738
业务骨干739
模块主管740
经理助理741
经理助理742
经理助理743
模块主管744
模块主管745
服务经理746
物流经理747
服务经理748
区域经理749
模块主管751
站长助理752
站长助理753
模块主管754
模块主管755
19 / 22 序号
模块主管757
模块主管758
模块主管759
业务骨干762
站长助理763
业务骨干764
业务骨干765
业务骨干766
业务骨干767
业务骨干768
业务骨干769
模块主管770
业务骨干771
业务骨干772
业务骨干773
业务骨干774
销售经理775
业务骨干776
业务骨干777
业务骨干778
业务骨干779
业务骨干780
销售经理781
业务骨干782
业务骨干783
业务骨干784
业务骨干785
区域经理786
业务骨干787
业务骨干788
业务骨干789
业务骨干790
业务骨干791
业务骨干792
业务骨干793
业务骨干794
业务骨干795
业务骨干796
20 / 22 序号
业务骨干798
业务骨干799
业务骨干800
业务骨干801
CRM 经理802
销售经理803
销售经理804
业务骨干805
模块主管806
模块主管807
销售经理808
站长助理809
业务骨干810
业务骨干811
业务骨干812
业务骨干813
业务骨干814
业务骨干815
业务骨干816
业务骨干817
业务骨干818
业务骨干819
业务骨干820
业务骨干821
业务骨干822
业务骨干823
业务骨干824
业务骨干825
业务骨干826
专用车分公司
专用车分公司
专用车分公司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经理830
专用车分公司
销售经理831
专用车分公司
副总经理832
专用车分公司
产品经理833
专用车分公司
产品经理834
专用车分公司
工艺经理835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主管836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主管837
专用车分公司
21 / 22 序号
专用车分公司
专用车分公司
产品经理840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主管841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经理842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经理843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主管844
专用车分公司
专用车分公司
产品经理846
专用车分公司
业务骨干847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主管848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主管849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主管850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主管851
专用车分公司
技术骨干852
专用车分公司
技术骨干853
专用车分公司
专用车分公司
业务骨干855
专用车分公司
专用车分公司
产品经理857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主管858
专用车分公司
专用车分公司
专用车分公司
模块主管861
专用车分公司
业务骨干862
专用车分公司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下合称为“《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无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但包括部分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受益权计划之17名受益人代表,分别是:汤玉祥、吴项林、朱中霞、牛波、彭学敏、时秀敏、王献成、彭木、游明设、段海燕、赵成恩、王建军、刘俊、祝捷、谢群鹏、刘景华、王翔;除汤玉祥、吴项林、彭学敏、王建军、刘景华外,其他受益人代表均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实际控制人作为激励对象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并经监事会审核,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锁定安排、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已书面承诺不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自筹。
5、《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旨在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真正发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目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经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下合称为“《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无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但包括部分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受益权计划之17名受益人代表,分别是:汤玉祥、吴项林、朱中霞、牛波、彭学敏、时秀敏、王献成、彭木、游明设、段海燕、赵成恩、王建军、刘俊、祝捷、谢群鹏、刘景华、王翔;除汤玉祥、吴项林、彭学敏、王建军、刘景华外,其他受益人代表均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实际控制人作为激励对象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并经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均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在公司任职,且均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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