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果地里农村盖房子设计大全,影响了别人违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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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版:浙中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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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不懈举报 村主任难挡违章建房步伐
  批了64平方米的宅基地,却建了300多平方米;身为党员,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却占了两间宅基地;18户建房户,居然每一户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少批多建现象……在建房户刚动手建房的时候,村主任就发现了这些建房户的违章趋势。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为了建房户不致由于违章建房遭受巨大损失,村主任一边劝说村民不要违章,一边向国土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3年来,他打的举报电话不计其数,写的实名举报信100多封,但是,他的不懈努力,最终还是未能阻挡众建房户的违章行为。  村主任举报村里违章建房现象  陈尚品原来是东阳市千祥镇千南村的村主任,2005年5月当选。当年10月,陈尚品向有关部门反映本村的违章建房情况。  “2005年的时候,我们村安排有审批手续的建房户建房。当时,我有事在外地没在场。在定点放样时,由于有人故意乱排屋基,导致建房户户户违章建房,有的少批多建,少的多建了几十平方米;有的甚至多建了200多平方米,多建了五六间;还有的是未批抢建,一个平方米都没有审批过。国家不允许农村土地进行买卖,有的建房户根本不管,照样买卖宅基地。几年来,我打的举报电话已经数不清了,举报信也写了100多封,有关部门的信访接待人员都已经非常熟悉我了。”可是让他想不通的是,至今已经3年过去了,违章建房的村民都差不多把房子造好了,有的已经装修好住进去了。他举报的违章建房现象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3月28日,在村干部换届选举中,陈尚品没有再次当选村主任。不过,这一天,他终于等到了有关部门对此的一个调查结果。  成了违章建房户的“仇人”  村主任自曝家丑,实名举报村里的违章建房情况,着实少见。5月5日,记者来到千祥镇现场了解情况。  千南村由千四自然村与丁宅自然村合并而成,陈尚品反映的违章建房属于千四自然村,建房户就集中在村口的一条新路上,远远就可以看到一幢幢红色的新建楼房。从新路进去,就是千祥镇的菜市场,虽然已是中午时分,又不是集市,但依然热闹得很。沿着菜市场往前走,就是千祥信用社和千祥镇政府、派出所。据村民说,这些宅基地如果拿来拍卖的话,一个平方米4000元是很轻松的。  记者看到,新房大多已经造得差不多了,有的外墙已经装修完毕,有的还挂着红灯笼,另外有几间只做了地梁,有两间是被拆除的,现场一片狼藉。现场只有陈其祥一户人家正在施工,两个人一个在楼上,一个在路边,正在往上面送水泥浆。记者看到,陈其祥户在造的房子共有7间,他的对面,则是一幢已经装修好的楼房,崭新的瓷砖,非常气派。  采访中,一个妇女看到了陈尚品,对着他说:“我们又没得罪你,你为什么要举报我们啊?”陈尚品告诉记者,这妇女还算是比较客气的,现在他已经成了违章建房户的“仇人”,有的人甚至冲到家里来说:“如果再举报的话,就杀你全家!”“可是,更多的村民都在看着我,如果村主任这样举报都没有用,那大家对法律、对政府的信任,就会变成另一股更可怕的违章建房潮流。”陈尚品说,这也是他坚持举报的重要原因。  采访中,有村民提出,陈尚品会赌博。对此,陈尚品认为,他会不会赌博与他可不可以举报没有关系。现在他虽然不是村主任了,但是依然可以为村里的事情劳心,依法举报是一个公民的义务。  国土局都发过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了核实陈尚品的举报内容,记者来到了千祥国土所。千祥国土所的调查结果与陈尚品反映的基本一致,只是违章的户数比陈尚品反映的还要多。  经千祥国土所近日调查,陈其祥户于日,以共有房屋183平方米(其中父母留33平方米,其兄陈其新分得75平方米,陈其祥分得75平方米)申请房屋拆建,其中拆除33.81平方米,保留41.19平方米,申请批屋基两间64平方米。日,获批使用建设用地建房两间占地64平方米。2005年11月动工,11月22日调查时已做好两间地梁,到12月29日时已建至第一层平楼,占地102.18平方米,超过批准使用地38.18平方米,属非法占地。日,东阳市国土局做出国土资源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8.1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同一年(2006年),东阳市国土局还对千南村的21户建房户做出了拆除少批多建部分房屋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少批多建面积近600平方米,未批先建面积248平方米。记者算了一下,如果按照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计算,这些面积价值300多万元。  有关部门曾进行强制拆除  针对这些建房户的违章事实,东阳市国土局都已作出拆除少批多建部分房屋的行政处罚决定。日、10月12日、今年1月10日、3月21日,千祥镇政府、千祥国土所会同东阳市国土局监察大队对部分抢建户进行了强制拆除。  值得一提的是,据村民反映,陈其祥户在建的房屋共有7间,面积有300多平方米,在千祥国土所的这次调查中只提到了审批64平方米,超过批准使用地38.18平方米,属非法占地,其他情况没有予以说明。  4月24日,千祥国土所在信访回复时提出,由于个别建房户仍存在侥幸心理,部分建房户在屋内搞粉刷、贴墙砖、搞装潢,可能还会出现抢建行为。为此,千祥国土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抢建行为及时制止。  不过,让陈尚品想不通的是,从建房户开始挖地基,他举报至今已经整整3年了。虽然2006年的时候,国土部门就作出了处罚决定,但为什么这股违章之风却一直停不下来?如今,大部分新房已经建成,有的已经乔迁新居。那么,是不是这些建房户就没事了,建成就好了呢?  对此,千祥国土所的一位副所长告诉记者:“接下去,我们只能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拆除。”也就是说,即使抢建完成,违章建房户还是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而他们要付出的代价,将比一开始违章时就被制止要多得多。  据一个建房村民说,他们有的并不是一开始就想违章,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当时排屋基的时候有点乱,客观上给了大家这种便利。现在,要拆除少批多建的房屋部分,让人真的很难接受。  千祥国土所的一个工作人员也发表了类似的意见:之所以造成如此多的建房户发生集体违章的情况,确实与当初定点放样排屋基有很大的关系,而定点放样是由镇政府、国土所和村里共同进行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值得深究。  农村违章建房问题  最好解决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违章建房情况也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并屡禁不止。可以说,违章建房已经成为影响很多村民利益的最大问题。造一幢新楼房,往往集聚了几乎家里所有的财富,有的甚至举债建房,如果因为违章建房,而最后被迫拆除的话,将会给农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村民不惜代价,冒险违章呢?  从大的方面来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农村宅基地归县级政府审批,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审批得到了限制,但与之相应的安置措施却未能及时跟上,导致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特别是已达法定婚龄的青年和住房困难户无法申请建房用地。这些人往往又无经济实力购买商品房,从而违章建房。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迅速,商品房价格飞涨,出租房屋的收入也非常可观。受经济利益驱使,也导致违章建筑屡禁不止。  但是对村民来说,主要原因还在于违章建房的成本核算。同样的违章建房,有的拆了,有的不拆,这就促使一些人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赌一把再说:不建肯定吃亏,建了还有一半的希望,有可能建成就好。虽然有巡查制度,但仅仅是巡查发通知而已,只要趁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造上去就好。结果,有的违章建房,政府也强制拆除过,但拆了以后再建上去的大有人在,最后劳民伤财,不了了之。  因此,要杜绝农村违章建筑,就要满足农民合理的需求,又要规范政府管理行为,双管齐下,才能奏效。在处理上,必须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力求把违章行为扼杀在起始状态。强制拆除的时候必须做彻底,这样才能达到政策的威慑作用。对已强制拆除的违章建筑,要不定期监督,防止死灰复燃。对村民来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违章户的损失还不大,他们也比较容易接受。  本报记者&张海滨&文并摄您还未登陆,请登录后操作!
在租的地里盖房子违法吗?
我租村子里的地搞生态养殖,准备扩大生产,盖养殖房合法吗?
不知道您要建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盖养殖房,还要看您的租赁期、租赁合同和养殖房的规模。
首先,您在租赁期内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您租赁的土地,这是大的前提。其次:
如果是简易的养殖房(以茅草、竹木为搭建材料,租赁期满容易拆除、不破环植被的)应该是不违反任何法律的,也无须办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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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房拆建难引出的违章建房怪圈
核心提示:
因为原拆原建起纠纷,义乌市佛堂镇的一对堂兄妹互相举报对方的违章建房行为,三年后,两户人家的违章建房在同一天被强制拆除……
图为被彻底拆除的陈红光家的三层楼房废墟。
因为原拆原建起纠纷,义乌市佛堂镇的一对堂兄妹互相举报对方的违章建房行为,三年后,两户人家的违章建房在同一天被强制拆除……

1月18日,陈红光的违章建房被强行拆除。
陈红光是义乌市佛堂镇倍磊三村的村民,住在倍磊三村八宝东路51号。在陈红光房屋前面有一块空基,1998年,陈红光从村里购买了这块空基,村里开具了收款单,名为“红光门前空基征用款”,数额是9800元。
买下空基后,陈红光在上面造了简易房。八宝东路是倍磊三村的主要街道,两边的房子是整齐的小楼,陈红光的简易房就显得很刺眼。陈红光说,村两委为此多次上门动员他拆建。但是,因为建房资金困难,特别是现在农村建房审批卡得很紧,他怕批不下来,因此不敢拆建。
2009年6月,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倍磊三村的“穿衣戴帽”亮化工程又被评为不合格,直接导致工程款无法到位,其中陈红光的简易房影响很大。为此,村两委再次上门做工作。
陈红光说,拆建前,他特意和村干部一起到义乌市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咨询过,当时主管倍磊片的马副中队长说,现在拆建是不批的,但只要有村里的批条和邻居的同意拆建字条就可以了。
2009年12月,陈红光开始拆建房屋。日,邻居陈兴德签订了《拆修建房屋协议》,同意陈红光进行“拆修建”。
在房子造到一层半的时候,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日,陈红光接到了行政执法局的责令停工通知书,要求陈红光停止施工。陈红光立即停止施工,和村干部一起到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说明情况。村委会还向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出具说明报告。
此后,陈红光还向佛堂镇政府打申请报告,希望能补办审批手续。

陈红光说,在被举报后,他的房屋一共被拆了四次,可是,他举报的人却稳如泰山。对此,佛堂大队表示他们曾去对方家里执法过。
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不被拆除,陈红光想尽了办法,只要听说谁有“路子”能摆平此事,他就去请求帮助;由于举报自己的人家里也有相同的违章建房行为,他就举报对方。
日上午8时30分,事先得知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要来拆违,陈红光和妻子将事先准备好的煤气瓶、油桶等放在三楼围墙上,扬言威胁并用水泥块向楼下扔等方式,阻拦拆违工作,导致拆违工作无法开展。陈红光因妨碍公务罪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陈红光的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12月底,陈红光得到通知,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又要来拆违了。这让陈红光彻底抛弃了保住房子的想法,他开始投诉,要求行政执法局一视同仁。

举报陈红光违章建房的是倍磊四村的陈爱鸣,还是陈红光的堂姐,在拆建以前,两家的关系不错。陈爱鸣是居民户口。
陈爱鸣是退休工人,现在佛堂镇农贸市场摆摊。陈爱鸣说自己是单身老人,终身未嫁,老了总想回到村里居住,而且她的建房经过工作片、镇政府多次调解。但是,陈红光还把她家做好的地梁都敲掉,最后,她实在忍无可忍,才决定将陈红光举报到底。
陈爱鸣说,她在村里有一间半的祖传老屋(怀义堂),后来,毁于大火。考虑到自己要叶落归根,就想把房子修建回去。邻居们都同意了,经过协商,邻居陈兴亨还同意把他的一间半也给她建房。
陈爱鸣向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对三间老屋进行原拆原建,即按原来房屋墙脚、柱脚造回。倍磊四村村委会也同意上报审批。
不过,陈爱鸣的审批也未获批准。
陈爱鸣的老屋与陈红光的老屋是在一起的,在陈爱鸣开始建房后,因为一堵共用墙的问题,陈红光一家对陈爱鸣的建房提出了诸多要求,两家的关系迅速恶化。
陈爱鸣说,陈红光的家人、亲戚为了阻止其建房,不但到处骂她,还不让她家的垃圾运出去。而她为了好好建房,一忍再忍,原本可以建三间的她最后只想造好一间就算了,但是,陈红光言而无信,协议屡签屡毁。
就这样,陈爱鸣和陈红光开始了互相举报。在这两年多时间里,村两委、工作片、镇政府等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两人互不相让,一定要告倒对方。说起两人的事情,镇政府的人都是直摇头。
金华日报记者 张海滨 文并摄

在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拆除陈红光和陈爱鸣的违章建房前,记者采访了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的赵副大队长,当初负责倍磊片的马副中队长已经调往他处。
赵副大队长说,陈红光的房屋违反了一户一宅,未经审批,属于违章建房;陈爱鸣是居民户口,她在村子里建房未经审批,也属于违章建房。经过局里研究决定,准备对双方的违章建房进行同时拆除。
其实,在农村的原拆原建中,有一条“潜规则”,即如果四邻没有意见,就可以进行原拆原建,不需要进行审批。执法部门也是“民不举官不究”。
也就是说,陈红光和陈爱鸣的违章建房之所以迟迟不拆除,村里和镇政府一直在做双方的工作,就是想让双方放弃举报,从而保住房子。但是,几年来,不管村两委、镇政府如何做工作,双方就是不肯让步。在经过镇政府长达两年多的调解后,两人依然水火不相容。
1月18日,陈红光、陈爱鸣的违章建房一起被有关部门彻底拆除。
房屋拆除后,陈红光舒了一口气,陈红光说:三年来执法大队来拆了四次,现在公平了,房屋拆除后,和堂姐的恩怨也烟消云散了。因为他们的悲剧是如今农村原拆原建政策造成的,他希望他们的经历能唤起政府对农村原拆原建政策的关注,能让长年住在危房里的农民有机会重新拆建房屋,早日住上安全而温暖的新房。
金华日报记者
张海滨
旧房拆建审批难催生举报敲诈“专业户”
佛堂镇考虑调研解决方法
陈红光和陈爱鸣的事情正是如今农村旧房拆建困局的真实体现,事实上,旧房拆建已成了现在农村各种势力的角力场,甚至还催生了举报、敲诈“专业户”。
陈先生是佛堂镇的一位热心读者,非常关注农村的旧房拆建工作。陈先生说,随着义乌经济水平的普遍提高和新农村建设的火热进行,由于土地指标供应紧张,通过拆建原来旧房改善农村住宅条件也是一种重要的途径,但在目前推行的有关旧房拆建审批的要求下,想要拿到旧房拆建的审批手续简直比登天还难。
如此一来,造成最直接的结果是,由于无法得到合法的审批手续,原本许多有土地证、房产证等合法有效的旧房,生怕拆建后沦为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因此很多危房只能继续成为危房,成为新农村建设中最刺眼的景观。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农户迫于无奈,冒险拆建,结果是提心吊胆过日子。记者从义乌市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获悉,最近,佛堂大队每天都有几批人出去拆违。
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原拆原建,一般是没有举报就不去查处,但是,反过来,作为政府执法部门,只要有举报,就有义务去查处。
在早先的旧房拆建中,有矛盾的一般是邻居,举报的也是邻居。四邻同意无纠纷主要是本着平息社会矛盾的善意,却成了周边原有矛盾积怨的邻居趁机报复和要挟的手段。许多因为村内选举等原因造成的不和谐因素也在拆建时纷纷登台,让那些急需改善住房的村民在此时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让人想不到的是,有的人就是看到了这一点,摇身一变成了举报、敲诈“专业户”。他们甚至专门在村子里逛,看到有人家在旧房拆建,就会派人去谈判:“如果你不想被行政执法局拆违,那你就乖乖放点血出来,不然,我们就要去举报了。”
对此,一般的建房户都会采取托朋友、说好话的方法,乖乖送上“封口费”。陈先生有个朋友就这样被拿去了2万元,而且这批声称不给钱就去举报的人还是本村子的人。据说一般是1万元左右,但陈先生的朋友是开奔驰的,所以就要了2万元。
为了让旧房拆建人乖乖送上钱物,有的人还声称自己与执法部门关系特别铁,只要肯花钱就能办好事,以致社会上流传着很多针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各种流言。
另外,还有一个因农村选举产生的普遍现象,有些村干部对选举时投自己选票的村民,在违章建房时千方百计地设法保护,对未投自己选票的村民在旧房拆建中百般刁难,甚至指使他人去举报。
从执政为民的角度衡量,能否采取更有效的方法来管理农村旧房拆建,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能减少全镇农村因为无法得到审批而产生的旧房拆建违章的相关补救政策呢?
行政执法部门在拆违的过程中有没有依法、客观、公正地处理违法建设问题?对擅自占用良田,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的案件是否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那些村干部的违章建房行为,能否一视同仁,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为此,陈先生特意写了一份《关于佛堂镇旧房拆建审批手续和行政执法拆违过程中的几点情况反映》。
陈先生反映的几点问题确有其事,对于旧房拆建,现在确实有这么一个怪圈存在,建房就要审批,但审批就要符合规划,而按规划,很多农村旧房根本就没办法拆建。佛堂镇委书记余青在看了陈先生的《几点情况反映》后表示,虽然佛堂镇没有权力改变旧房拆建的相关规定,但是,佛堂镇将对此进行调研,期待能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
金华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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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的详细情况(编号:18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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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建房影响居住环境区 职能部门不作为 请领导解决
来信内容:
我们是粮食局机关院内部分居住户,因与邻居居住户张茂顺、张家德违规建房严重影响我们居住环境产生强烈争议,且多次向建设、城管部门反映未能得到解决,特向您反映有关情况,恳请您督办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并给予解决为盼!
县粮食局机关院内新开发的部分住宅房,由建设商胡军于2006年开发承建落成,2007年正式推向市场售房。该建筑座在粮食局机关院内以南,南北朝向,共7层14套住房,现已全部入住。2011年4月与该建筑毗邻的私房住户张茂顺、张家德,在原住房处拆旧房盖新房,本无可非议。但在建房过程中,张茂顺、张家德没有严格按照建设部门核准的面积实施建房,而是以私自开发商品房违规建房。建设部门核准批建面积为三层220平方米,其现在实际建筑面积为259平方米,而且该房现在盖至五层,并还继续施工。原本该私房与我们的住宅楼间距相隔有10米左右,但因其违规建房后两房相距不到4米,现已严重影响我们住宅楼的采光和通风。为此,我们多次找到房主协商无果,后又多次找到建设部门和城管部门要求解决,建设部门和城和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也到现场看了,也明确说了张是违规建房,但一直采取推诿、拖延的办法,继续施工。在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又先后三次通过电话向城管局局长余局长反映此情况,要求迅速制止张茂顺违规建房,并给予解决此问题。但直至现在该房已建至五层,却没有任何一个部门领导出面解决此事。张茂顺、张家德违规建房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格权益,而建设部门、城管部门无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更令我们痛心!作为政府的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怎能对违法违规行为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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