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二零一四四年过年有没有三十的

今天是二零一四年腊月年三十
不知道别的老年人有没有这个感觉,这一年一年的,过得非常快,好像只有半年的工夫一年就过去了。老话说的“日月如梭”“白马过隙”“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比我的这种感觉还要快。这是不是人老了的症像啊。
二零一四年马年,是不平凡的一年。生肖属马的母亲在这年正月里离开了我们。前年腊月中旬,母亲大小便失禁,干净利索了一辈子的母亲,被臊臭气所包围,自己却浑然不知。腊月十七,买了尿不湿纸尿裤,我和保姆把母亲架到卫生间,让他坐在垫有小褥子的坐便器上,里里外外全部脱下来,由于她没力气座,只洗了腰部以下,穿上了纸尿裤和干净衣服。留下了棉袄和棉裤,内衣毛衣全扔了。棉袄是大妹妹头两年亲手做的,软和又有松紧性,穿着率非常高,棉裤也是那种料子的。床上铺的盖的都换上了干净的。然后,拆的拆、洗的洗、扔的扔,到了腊月二十七,最后一批叠的板板整整的衣物给母亲送过去,一进门,家里非常温暖,空气清新。我又用鼻子到处嗅了嗅、闻了闻又检查了一遍,确定这个活干完了。腊月二十八我把母亲喜欢穿的那件棉袄送了过去,这件衣服用各种洗涤剂餐洗净、加上用棒槌砸、洗晒了四次。还没有完全干燥,就放在了暖气片上。大年初一我和我的朋友去给拜年,母亲精气神格外好,我问他,谁给你理的头发啊,说;“是小韩和永健。"所有的人都能叫上名字,胃口也大开,什么都想吃。我到了隔壁房间里,给供着的父亲遗像恭敬的磕了三个头。然后,就高高兴兴的和朋友到别处去拜年了。怎么能想到,再有十二天,母亲就会永远的走了呢。今天回忆母亲仍是泪水涟涟。明天又是新的一年的正月初一了,去年的明天,我穿着有点张扬的,大红花的高领紧身棉袄,高高兴兴的去给母亲拜年。而明天,明天就要到了,我到哪里去,我到哪里去给母亲以及我早逝的父亲,恭敬的磕三个头呢。
&&&在企业退休后,我和我的朋友四个人都没什么技术,耍耍嘴还行,就一块办了个婚姻介绍所,权当有个活干,也算有个活动的场所,生活有规律,对身体也好。就这样,这弹指一挥间,十七年过去了。到现在还经营着,每年都被民政局评为优秀单位,最高荣誉是被评为:"济南市诚信企业"。全市只有两家,我们是其中一家。自认为干得还不错,不愧为在毛泽东思想哺育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虽然都不是共产党员,但都洁身自好、是非分明,不挣肮脏钱,不做昧心事。不给那个一心为人民谋幸福的共产党抹黑。
刚开始干的前几年,报名的适龄青年,男女比例差别不是很大,而现在,比如,一位中专毕业、身高一米六左右、干医院护士或者超市促销员的女士,她的选择范围挺大,一报名,将有十几二十几位男士供她选择。而且都是中专以上文化,身高1.75米左右,有楼房的、收入稳定的。那些初中以下文化,身高1.65以下的,没有楼房、工作收入不稳定的,就不在这种条件的女士的选择范围之内了,这些男士年积年累数量也不少。这些男士大部分分布在农村。看着这部分大男孩,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知道这部分人这辈子,能不能找到老婆,哪怕是残疾女,也行啊。他们的母亲该是多么的揪心啊,能睡着觉吗。
广大的农村,有男孩,也有女孩。初中以下文化的女孩也不少,他们成年后,都纷纷去广州、深圳、上海、北京、济南、青岛等大城市去打工,几年后,女孩如蛹化蝶般,出落得比城市的女孩毫不逊色。而男士有这般变化的,就很少了。这些化蝶的女孩,对于那些变化不大的适龄男士,就不屑一顾了。这些女士中的更好的佼佼者,有的就在所打工的城市结婚安了家。为什么男孩、女孩同样闯荡大都市,而男孩变化不大呢。
干婚介工作不容易,如果不是退休职工,早就倒闭了。现在这个年头,我们的日工资有时是个位数,上去四十元的日工资,出现的几率极低。话又说回来,这种经营状况也可能与我们不会经营有关系,没办法,就这样经营着吧。
昨天,大年二十九,女儿一家在我这儿为八岁的外甥过生日,外甥还带来了他表弟和他的朋友,热热闹闹了一天。临走,女儿说明天上中午班,下午五点下班后过来一趟。他怕我和他爸年三十过节冷清。可不,年三十吃了中午饭,没事就觉得无所事事了,就开车去了花卉市场去赏花,又买回了一盆盛开的象大红绸缎般的山茶花。由于有剖腹产手术,女儿忙得快六点了才回来。坐了半个小时左右就回婆婆家了,婆婆打电话让他回去做可乐鸡翅,别人不会做。女儿走后,过了一会儿,女婿给送来了几样做好的菜,几样水果,还有一瓶法国酒。菜吃了,酒没舍得喝。我亲家一家人人品非常好,几年来三天两头给我送自己蒸的馒头,亲家母腿勤经常来我家与我说说话拉拉家常。亲家母对我女儿比我还细心,还疼爱。她们婆媳之间处的很好。女婿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平常没有花言巧语,对老婆孩子非常疼爱、照顾。女儿摊上了这麽好的人家,我也经常叨叨女儿:回到家多帮婆婆干活,刷碗、炒菜别太懒,好在女儿还喜欢做菜,而且做了菜还拍照传到微信上去。她在婆婆家生活的舒心快活,因此,我也不挂念他。感谢上苍这么眷顾我,赐给我这么一家好亲戚。
大年三十夜二十三点四十分了,再有十分钟就是新的一年了。希望新的一年,我的朋友、亲戚、亲人万事如意、身体健康。祝我们的国家风调雨顺、国泰民康、早日实现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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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I公告_(00459)_公告正文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I公告
公告日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
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59)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MidlandIC&ILimited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本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全
年业绩,连同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广告及宣传开支
办公室及商m物业经营租赁费用
应收账款减值
其他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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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税前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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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综合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其他全面收入
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解除出售附属公司产生之外币换算差额
期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外币换算差额
───────
───────
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非流动资产
物业及设备
递延税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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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可收回税项
现金及银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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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及负债
权益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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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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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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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及负债总额
流动资产净值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主板上市。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而其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则位於香港九龙
旺角弥敦道625及639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一期18楼1801A室。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於香港提供工商物业及商m物业代理服务。
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按照历史成本惯例编制,并就按公平值入账之投
资物业重估值而作出修订。
本财政年度及比较期间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前公司条例(第32章)之适用规定编制。
於二零一四年生效之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修订本)金融工具:呈列-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修订本)资产减值-非金融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披
除若干呈列及披露之变更,采纳上述准则之修订本并无对财务资料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
本集团之主要会计政策作出任何重大变动。
尚未生效之准则、诠释及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下列已颁布惟於二零一四年尚未生效之新准则及准则之修订本。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生效
年度改进项目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期之年度
年度改进项目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周期之年度
编制基准(续)
尚未生效之准则、诠释及修订本(续)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
可接受折旧及摊销方法之阐明
准则第38号(修订本)
年度改进项目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合约客户收益
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本集团正评估此等新订准则及准则之修订本之影响。采纳此等新订准则及准则之修订本
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收益及分部资料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互联网教育及相关服务
──────
──────
应收一家同系附属公司租金收入
应收第三方租金收入
──────
──────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主要营运决策人已确认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审阅本集团之内
部报告,以评核表现及分配资源。管理层以此等报告为基准厘定经营分部。
管理层以本集团主要位於香港之业务性质为基准评核表现,其中包括工商物业及商m之
物业代理业务,以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提供互联网教育及其相关服务。互联网教育及相
关服务之业务已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出售。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代理业务
分部间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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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来自外部客户收益
应收账款减值
增添至非流动资产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代理业务
分部间收益
──────
──────
──────
──────
──────
来自外部客户收益
应收账款减值
增添至非流动资产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执行董事按各呈报分部之经营业绩,以评估经营分部之表现。企业开支、投资物业之公平值
收益、融资收入、融资成本及税项并不包括於分部业绩。
分部间收益乃按照市场惯例之条款进行之交易而产生。向执行董事呈报之来自外部客户收益
与综合全面收益表之计算方式一致。
来自外部客户呈报收益与总收益对账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呈报分部之外部客户收益
应收一家同系附属公司租金收入
应收第三方租金收入
──────
──────
综合全面收益表之总收益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分部资料(续)
分部业绩与除税前溢利之对账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呈报分部之分部业绩
应收一家同系附属公司服务费用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
──────
──────
综合全面收益表之除税前溢利
分部资产及负债不包括企业资产及负债以及递延税项,此等项目均以集中基准管理。以
下为按呈报分部划分之分部资产及负债总额: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物业代理业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物业代理业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分部资料(续)
呈报分部资产与总资产之对账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递延税项资产
────────
────────
综合资产负债表之总资产
呈报分部负债与总负债之对账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递延税项负债
───────
───────
综合资产负债表之总负债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应收一家同系附属公司服务费用
─────
─────
经营溢利已扣除下列各项: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出售物业及设备之亏损
产生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产生之直接经营开支
核数师酬金
-审计服务
-非审计服务
按公平值计入溢利或亏损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亏损
融资收入及成本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银行利息收入
毋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之借款利息(附注)
─────
─────
融资收入净额
附注:按还款期分类乃根据贷款协议所载之预定还款日期计算,当中并无考虑任何要求
偿还条款之影响。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香港利得税
───────
───────
香港利得税乃按照本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以税率16.5%(二零一三年:16.5%)作出拨备。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以下各项计算: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股份数目(千股)
13,700,000
13,700,000
每股基本盈利(港仙)
每股摊薄盈利(港仙)
每股基本盈利按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除年内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计算。
每股摊薄盈利乃按假设转换全部因行使购股权所产生之潜在摊薄股份而作出调整之加
权平均数计算。调整乃按尚未行使购股权所附认购权之货币价值为基准计算之公平值
(根据本公司股份之平均市价计算)应可收购之股份数目而作出。按上述基准计算之股
份数目与假设行使购股权所发行股份数目进行比较。由於行使购股权具反摊薄影响,故
计算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假设
购股权获行使。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一三年: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主要指应收客户之代理费用,并无授予一般信贷条款。客户有责任於有关协议
完成时或根据相关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支付款项。应收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
───────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应付予物业顾问、合作地产代理及客户之佣金於向客户收取相关代理费用时才支付。有
关结余包括须於30日内支付之应付佣金港币32,268,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15,906,000
元),而余下所有应付佣金尚未到期。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港币39,661,000元,
按年增加59%,而年度收益下跌3%至港币547,678,000元。
盈利能力改善
土地注册处数据显示,於二零一四年,非住宅物业买卖注册金额按年录得28%跌幅,而非住宅
物业买卖注册宗数则按年下跌11%。事实上,本集团去年收益跌幅较买卖注册金额跌幅为少,
反映本集团去年表现优於大市。
本集团盈利能力得以改善主要可归因於二零一四年应收账款减值急降。在二零一三年应收账款
减值因政府修订从价印花税而大幅增加。由於市场投机活动减少,於二零一四年应收账款减值
占收益比例下跌至较低水平。於回顾年内,本集团努力减省成本,例如尽量保持租金支出平稳
及减低市场推广费用等。
营商环境具挑战性
即使一些具实力投资者及炒家仍积极寻找投资良机,投资者及炒家普遍保持观望态度,未有积
极入市。明显地,去年整体营商环境仍然是具挑战性的一年。低息环境鼓励业主留在原处,而
潜在买家则因沉重的印花税而无意入市,以致买卖两闲。当然,细价物业成交因所涉及交易成
本较小而相对活跃,然而,此类物业成交总值较细,对整体市场的贡献亦相对轻微。因此,二
零一四年每宗成交价平均值下跌19%。
去年工、商厦及m位交投表现欠佳。首先,沪港通效应尚未完全展现,以致未能推升商厦需求;
零售业销售数据欠佳及访港旅客消费转弱,令零售业前景充满不确定性,影响m位承接。工厦
则因过去几年造价急速攀升,令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减退,交投转趋疏落。
良好决策带来良好成果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持续受惠於过往所定下之正确生意策略而获利。部份较新的业务营运方针
如扩充港置m位部,亦为本集团带来贡献。例如港置m位部独家代理嘉湖新城拆场项目及多个
地段的车位拆售事宜,市场反应热烈。另外,本集团的团队亦成功促成不少大手租务成交,包
括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大新金融中心19楼全层以月租约港币63万元及金钟夏U道12号美国银
行中心801-10室以约港币56万元承租。同时,年内本集团亦促成不少大宗买卖成交,包括约
港币4.5亿元北角电气道168号嘁舜笙萌奔霸几郾3.34亿元中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6
楼全层之买卖。
在充满挑战的市场环境中,本集团仍然努力去提升其品牌价值。本集团透过举办不同的物业市
场讲座,加强与客人的沟通及关系。此类型的市务推广活动在市场由一些预算有限的用家主导
时,效益更佳。
预料二零一五年香港的本地生产总值增长及通胀温和。毫无疑问,宏观经济充满不确定因素。
主要货币贬值、商品价格波动以及各国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等都是能重大影响环球经济的部
份因素。然而,有迹象显示美国经济正在复苏当中,假如世界最大经济体能够在不加息的情况
下继续温和增长,本港经济增长将能保持平稳发展。
在中央政府重新整合经济下,预料国内经济将踏入新阶段。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已由二
零一四年的7.5%下调至二零一五年的7%。虽然经济增长可能放缓,但预期可进一步持续。同
时,中央政府透过降息及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宽松货币政策以刺激经济活动,因此本集团对内
地经济的中长远发展仍保持乐观。
平稳经济增长展望
本港预期继续受惠於内地稳定经济增长,例如沪港通去年十一月启动,加强了本港作为国际金
融中心的地位。虽然沪港通对商厦市场影响仍有待观察,但如果两地市场联系进一步强化,预
期潜在的商厦需求将会相当巨大。倘若深港通能够於今年後段时间实施,本集团看好商厦市场
将会受惠。
零售市场方面,零售销售额连续十年升势已於二零一四年结束。最近农历新年期间内地旅客於
本港的消费下降,显示零售市场整固将不会在短期内完结。这可能进一步削弱核心购物区商m
需求。但另一方面,早前不愿削价或削租的业主可能最後会因此而减价或减租。m价或租金若
出现温和调整也许能推动市场成交量上升。
去年非住宅物业买卖注册宗数按年下跌11%,但下半年买卖注册宗数与上半年数字相比录得
34%的增幅。无可否认,交投量不能重返出招前的水平;然而,市场却开始消化政府辣招的影
响。而金管局最新一轮收紧按揭措施,相信对工商m市场影响不大。
根据政府施政报告,新兴核心商业区东九龙潜在的额外商业或办公室楼面供应面积约有五百万
平方米。政府现正考虑於东九龙区重置现存的政府设施,由二零一四年起,该区部分合适之地
皮已推出市场。同时,政府亦将完善区内的基础设施,以及计划在区内增建多项世界级的旅游、
娱乐及休闲景点,以增加其吸引力。随着区内潜力上升,市场出现多宗大额成交。其中一个瞩
目成交为花旗集团以约港币54.25亿元购入OneBayEast东座全幢;另外一个为领汇夥拍南丰
成立的合营企业以约港币58.6亿元投得观塘商业地。预料今年东九龙将会有一些新落成的商厦
推出市场,预期市场反应将会相当踊跃。
寻找增长良机
虽然市场情绪明显改善,然而投资者仍未恢复入市意j。买卖成本沉重,削弱本港非住宅物业
的需求。部分投资者已开始在海外寻找物业投资机会,因此我们亦计划开拓海外市场。同时,
我们将加强与MidlandHoldingsLimited美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部的联系,务求为本港非住宅物
业市场拓宽更多客源。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金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为港币640,214,000元(二零一三年:
港币572,220,000元),而银行贷款为港币9,118,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10,030,000元)。本
集团之银行贷款由本集团所持港币59,550,000元之投资物业作抵押(二零一三年:港币
57,400,000元),其偿还期表列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须於以下期间偿还
一年後但两年内
两年後但五年内
─────
─────
附注:应付款项乃根据贷款协议所载预定还款日期所计算,并无计入任何按要求偿还条款之影响。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获一家银行提供未动用之银行信贷额为港币15,500,000
元(二零一三年:港币15,500,000元)。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以港币存放,而本集团之银行
贷款以港币计值。本集团获批授之银行贷款及透支额乃按浮动利率计息。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为1.3%(二零一三年:1.5%)。资产负
债比率乃按本集团银行贷款总额相对本集团权益总额计算。本集团之流动资金比率为3.6(二零
一三年:4.6),按流动资产相对流动负债的比率计算,以反映财务资源充裕程度。
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本集团现有财务资源足以应付其资本承担及持续营运资金所需。
资本结构及外汇风险
於本年度,本公司资本结构并无重大变动。本集团一般透过权益持有人资金拨付其经营业务及
投资活动所需。
本集团之收入及货币资产与负债以港币计值。董事认为本集团面对之外汇风险甚微。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签立公司担保为港币29,78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
29,780,000元),作为其若干全资附属公司获授一般银行融资及银行贷款之担保。於二零一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家附属公司动用银行信贷额港币9,118,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
10,030,000元)。
本集团曾牵涉若干有关物业代理服务之索偿u诉讼,包括多宗第三方客户指称本集团若干雇员
於向客户提供意见时,曾对客户拟购买的有关物业作出错误陈述的个案。经谘询法律意见後,
管理层认为,已於财务报表计提足够拨备以弥补任何潜在负债,或根据当前事实及证据并无迹
象显示可能出现利益流出情况,故毋须计提拨备。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聘用754名全职雇员(二零一三年:746名)。
本集团向雇员提供之薪酬待遇大致参照业内惯例、个人表现、资历及经验厘定。此外,本集团
会因应本身之业绩及雇员之个人表现,考虑向合资格雇员授予酌情花红、与溢利挂h之奖励及
购股权。本集团亦向雇员提供其他福利,包括教育津贴、医疗及退休福利。就雇员发展方面,
本集团定期提供内部及外间培训及发展计划。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二零一三年:无)。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附录十四载列之企业管治守则所有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就董事进行证券交易采纳本身之行为守则,其条款不较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
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规定之准则宽松。
在作出特定查询後,所有董事已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
标准守则及本公司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所订之标准。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
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阅财务报表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本公司核
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同意,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之初步
公告所载数字与本集团年内财务报表所载数额相符。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此进行之工作
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发出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之
保证委聘,因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初步公告并无发表任何保证。
刊发全年业绩及二零一四年年报
本全年业绩公告刊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k)。
二零一四年年报将於适当时间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刊载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
二零一四年本集团面对不同的困难和挑战,本人在此衷心感谢股东及客户一直以来的支持,以
及管理层及所有员工过去一年的辛勤、付出及贡献。
承董事会命
MidlandIC&ILimited
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黄静怡女士及黄汉成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
邓美梨女士及曾令嘉先生(诸国辉先生为其替代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英永祥先生、沙豹先生及
何君达先生。
&&&&&&&&&&&&&&&&&&&&&&&&&&&&&&&&
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证券投资咨询资质: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编号:ZX0064
&沪ICP证:沪B2-&&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I_(00279)_公告正文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I
公告日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
产生或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RPORATION
民丰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9)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民丰企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如下: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其他收入及收益
透过损益以公平值列账之投资之公平值收益净额
一般及行政开支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及亏损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除税前溢利
所得税开支
本年度溢利
下列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非控股权益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港币1.80元
港币3.56元
综合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本年度溢利
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将於随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入
u(亏损):
可供出售投资:
公平值变动
重新分类至综合收益表之减值亏损
出售後累计收益重新分类至综合收益表
分占联营公司之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净额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除税後)
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下列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非控股权益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可供出售投资
递延税项资产
非流动资产总值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透过损益以公平值列账之投资
现金及银行结余
流动资产总值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计息其他借贷
流动负债总额
流动资产净值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当中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
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除可供出售投资及透过损益以
公平值列账之投资外,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以港币呈列,而
除另有指明外,所有数值均调整至最接近之千位数。
2.1会计政策及披露事项之变动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以下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之修订首次采用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政府贷款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金融工具:披露-抵
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披露於其他实体之权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及
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之修订-过渡指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
公平值计量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财务报表之呈列-呈列其
他全面收入项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二零一一年)雇员福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独立财务报表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投资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之修订资产减值-非金融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披露(提早采纳)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露天矿场生产期的剥除成本
-诠释第20号
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一年
於二零一二年六月颁布之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周期之年度改进
除下文进一步解释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1号之修订之影响外,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该等财务报表并无重大
财务影响。
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主要影响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载有就附属公司、共同安排、联营公司及结构性实体之披露
规定,该等规定以往包括在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香港会计准则
第31号於合营公司之权益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於联营公司之投资内。该准则亦就该
等实体引入多项新披露规定。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披露详情已列入财务报表附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提供公平值之精确定义、公平值计量之单一来源及在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范围内使用之披露规定。该准则并不改变本集团须使用公平值之情况,但
为其在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规定或允许使用公平值之情况下应如何应用公平值提
供指引。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已预期应用,且采纳该准则对本集团之公平值计量
并无重大影响。由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之指引,公平值计量政策已予修订。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就金融工具公平值计量规定之额外披露已列入财务报表附注。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更改在其他全面收入内呈列项目之分组。可在未来某一时间
重新分类(或再循环)至损益之项目(例如换算境外业务之汇兑差额、现金流量对冲变动
净额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收益或亏损净额),与永不重新分类之项目(例如土地及楼
宇重估)分开呈列。修订仅影响呈列,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或财务表现并无影响。
2.2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尚未於该等财务报表中采纳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对冲会计处理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及
告准则第7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之修订-投资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二零一一年)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於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式
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之修订雇员福利-定额福利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之修订金融工具:呈列-抵销金
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修订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衍生工具之约务更替及对冲会计处理之延续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期之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颁布之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周期之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颁布之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期间就首份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财务报表生
效,不适用於本集团
一般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或就於该日或之後发生之交易生效
并无强制生效日期,但可予采纳
本集团现正评估首次应用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影响,惟尚无法确定该等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否对本集团之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经营分类资料
本集团将业务单位按其产品及服务划分,以方便管理,并有下列可报告经营分类:
证券买卖分类之业务为买卖证券及证券投资;
提供融资分类之业务为在香港提供融资服务;
保险经纪业务分类之业务为从事保险经纪业务及提供财务策划及相关服务;
在香港从事证券经纪、配售、包销及I展融资服务;
投资控股分类之业务为就持续策略或长期目的而进行控股投资,主要目的为赚取股息
收入及资本增值;及
企业融资顾问分类为从事提供企业融资顾问服务及相关活动。
管理层在作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决策时会独立监察本集团经营分类之业绩。分类表现
会按照可报告分类溢利u(亏损)评估,而可报告分类溢利u(亏损)乃用作计量经调整除税前
溢利u(亏损)。经调整除税前溢利u(亏损)之计量方式与本集团除税前溢利一致,惟有关计
量会剔除银行及其他利息收入(不包括提供融资之利息收入)、融资成本以及总办事处与公
分类间交易乃参照按当前市场价格向第三方提供服务所用之价格而作出。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u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经纪、
保险经纪 配售、包销
业务及I展融资
分类收益:
对外部客户之销售
分类间销售
分类间销售对销
银行利息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除税前溢利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u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经纪、
保险经纪 配售、包销
业务及I展融资
其他分类资料: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溢利及亏损
-经营分类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经营分类
资本开支指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u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经纪、
保险经纪 配售、包销
业务及I展融资
分类收益:
对外部客户之销售
分类间销售
分类间销售对销
银行利息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除税前溢利
其他分类资料: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及亏损
可供出售投资之减值
-经营分类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经营分类
资本开支指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之收益源自其香港外部客户。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上述非流动资产资料以资产所在地为依据,当中并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包括在来自主要客户之收益,各占本集团本年度收益超过10%: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证券经纪、配售、包销及I展融资
本集团股息收入及来自出售透过损益以公平值列账之投资收益不计入总收益,藉以辨识本
集团之主要客户,其占本集团收益超过10%。
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益(亦为本集团之营业额)指年内提供融资所得之利息收入;透过损益以公平值列账之投
资之股息收入;出售透过损益以公平值列账之投资收益净额;保险经纪收入;企业融资顾
问费;证券买卖佣金及经纪收入;包销及配售服务佣金;以及I展融资服务之利息收入。
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之分析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提供融资所得利息收入
透过损益以公平值列账之投资之股息收入
出售透过损益以公平值列账之投资之收益净额
保险经纪收入
企业融资顾问费用
证券买卖佣金及经纪收入
包销及配售服务佣金
I展融资服务之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及收益
银行利息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於联营公司股权变动之收益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之收益
赎回应收票据之收益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附注:年内出售透过损益以公平值列账之投资所得款项总额约为港币422,395,000元(二零一三年:
港币209,498,000元)。
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之除税前溢利已扣除u(计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雇员福利开支(不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津贴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定额供款计划)*
核数师酬金
根据经营租约就土地及楼宇支付之最低租赁款项
以权益结算之购股权开支
出售u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亏损
於联营公司之股权变动之亏损u(收益)**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可供出售投资减值**
应收贷款减值**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没收供款可用於减少其未来数年之退休福利计
划供款(二零一三年:无)。
该等结余乃计入综合收益表中之「其他开支」内。
融资成本分析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须於五年内或按要求悉数偿还之其他贷款之利息
所得税开支
香港利得税乃按税率16.5%(二零一三年:16.5%)就年内於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计提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本期-香港
本年度支出
上一年度超额拨备
本年度税项支出总额
分占联营公司之税项为港币273,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1,271,000元),已包括在综合收益
表之「分占联营公司溢利及亏损」内。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按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港币477,336,000元(二
零一三年:港币327,502,000元)以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264,631,383股(二
零一三年:91,912,471股)计算。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已作调整,以反映於各报告期间内发生的股份合并及供股。
每股摊薄盈利
并无对所呈列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基本金额作出
调整,原因是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具有潜
在摊薄效应之普通股。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於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之应收账款:
-证券买卖:
-企业融资业务
-保险经纪业务
除I展客户及现金客户之结余须按要求偿还外,证券买卖业务应占之应收账款还款期为交
易日期後两日。与企业融资及保险经纪业务客户的交易条款主要以记账形式进行,惟新客户
一般须预先付款。一般而言,企业融资及保险经纪业务的信贷期为30日,而主要客户则可延
长至最多90日。
根据交易日期计算,上述结余之账龄均为60日内。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除港币189,191,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136,763,000元)之应
收I展贷款以相关股本证券作抵押品外,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
用增强措施。
客户受买卖限额限制。本集团致力对其未收回应收账款维持严谨之监控,以将信贷风险减至
最低。管理层定期监察逾期结余。
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应收账款涉及若干於本集团有良好往绩纪录之
独立客户,故并无减值。根据过往经验,本公司之董事认为,由於信用质素於二零一四年及
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发生重大改变,且结余仍被视为可悉数收回,故毋须就该等结
余作出减值拨备。
10.应付账款
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结余之账龄均为30日内。
董事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二零一三年:无)。
年内,本集团之综合溢利净额约为港币477,3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327,400,000元)。
本集团之综合资产净值由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约港币2,499,900,000元增至二零一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约港币3,204,200,000元。综合溢利净额主要源於(i)证券买卖业务之已变现
及未变现收益;(ii)证券投资之股息收入增加;及(iii)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年内,本公司完成有关获行使购股权、配售及供股之若干股份发行交易,从该等股份交易
中筹集所得款项净额约港币207,700,000元。本公司亦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完成一次股份合
并。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法定股本为港币5,000,000,000元,分为
50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0.01元之股份,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为港币3,441,379.10
元,分为344,137,910股每股面值港币0.01元之股份。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将於HECCapitalLimited(「HEC」)之投资
作为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入账。年内HEC进行一次股份配发,本集团於HEC之股权由二零
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19.57%小幅摊薄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19.54%。於二零
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後,HEC向投资者发行及配发新股份,令本集团於HEC之股权由二零
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19.54%被进一步摊薄至该等股份配发後约18.00%。
本集团营业额由二零一三年港币75,700,000元大幅增加约200.8%至港币227,700,000元。由
於证券在市场情绪较好时售出,出售证券的收入(计入证券买卖分部)录得溢利净额港币
107,4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25,600,000元)。买卖投资之股息收入由二零一三年港币
19,100,000元增加约197.9%至港币56,900,000元,主要是由於本集团所收取之上市证券股
息增加。提供融资之利息收入由二零一三年港币4,600,000元增加约104.3%至港币
9,400,000元。由於提供融资分部之贷款组合增加,年内利息收入有所增加。证券经纪、配
售、包销及I展融资服务之收入为港币46,700,000元,较二零一三年港币23,800,000元增加
96.2%,乃由於本集团於本年度继续为客户承接多项大型包销及其他资本市场交易。
年内本集团毛利为港币224,2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75,200,000元),较去年大幅增加
约198.1%,主因是金融服务的收入增加,以及出售买卖证券获得收益净额。
年内,其他收入及收益减少至港币3,2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59,400,000元)。二零
一三年损益内录得於联营公司股权变动收益港币39,200,000元及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的净收
益港币18,500,000元,而本年度并无该其他收入。本集团之持作买卖证券亦於年内录得巨
额未变现公平值收益港币396,0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186,300,000元)。年内,本集团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港币98,200,000元(二零一三年:溢利港币51,700,000元)。本集团
审视日常业务运作,以持续追求节省成本。於本年度,一般及行政开支为港币35,400,000
元,较二零一三年港币32,800,000元增加约7.9%。年内,有关发行新股之所有直接开支已
与本公司之储备抵销。
年内,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净额为港币477,3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327,500,000元)。
每股盈利为港币1.8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3.56元)。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为港币2,175,100,000元(二零一三
年:港币1,381,800,000元),流动比率(流动资产u流动负债)为11.1(二零一三年:5.3)。现
金及银行结余为港币57,2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180,600,000元)。截至二零一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取得其他借款港币208,7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303,500,000元)。
於报告期末,根据本集团之计息借款除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所计算之资本负债比率,
为6.5%(二零一三年:12.1%)。本集团其他借款以港币借入,按浮动利率计息,参考港币
最优惠利率或放贷人资金成本计算。本集团面对之外汇风险微不足道。本集团并无任何用
於对冲目的之金融工具。
本集团资产组合之主要资金来自股东。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股东资金港
币3,204,2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2,499,900,000元)。於本年度,本公司藉发行新股份
筹得款项净额约港币207,700,000元,已用作本公司一般营运资金,以及为本集团之证券经
纪业务、策略投资及有价证券投资提供资金。基於手头上的流动资产及现有银行融资额,
董事认为本集团拥有足够财政资源,可应付其持续营运需求。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持作买卖投资港币1,836,6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
1,380,000,000元)及可供出售投资港币18,5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币2,000,000元)已抵
押予金融机构,作为本集团获授I展融资之担保。
重大收购u出售
有关年内重大收购u出售之详情载列於「业务回顾」一节。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一三年:无)。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三年:无)。
雇员薪酬政策及退休福利计划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雇用29名员工,当中包括本公司董事(二零一三年:
24名员工)。年内,包括董事酬金在内之雇员成本,约为港币11,200,000元(二零一三年:港
币12,500,000元)。本集团之薪酬政策乃根据雇员之资历、经验及工作表现,并按照市场指
标,厘定给予雇员之报酬。薪酬待遇包括授予购股权,旨在推动雇员各尽其才,以及对本
集团作出贡献。本公司已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而本集团已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
为雇员设立一项定额供款强制性公积金退休福利计划。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四年五月,本集团与威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威利」,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73)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认购人」)订立一份认购协议,
据此,认购人同意按总认购价港币879,000,000元(可予调整)认购300,000,000股民丰控股
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新股份(「认购事项」)。认购事项完成後,本公司於民
丰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将由100%摊薄至约71.7%。截至本公布日期,认购事项尚未完成。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本集团与HEC一间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一份有条件买卖协议,据此,本
集团同意购买HEC另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为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及从事第2类(期货
合约交易)受规管活动(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持牌法团)之全部股本,代价为港币
10,000,000元(「收购事项」)。截至本公布日期,收购事项尚未完成。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本集团亦与威利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威利附属公司」)及一间合营
公司(「合营公司」)订立一份合营协议,据此,本集团与威利附属公司同意向合营公司注入
或促使注入彼等各自所持HEC之已发行股份,以交换将由合营公司配发及发行之相同数
目新股份(「合营公司注资」)。合营公司注资完成後,本集团於HEC之实际权益不会发生变
化。截至本公布日期,合营协议之先决条件已达成,合营公司注资已完成。
本集团始终致力於加强其於金融服务业之服务能力。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物色其他机
遇以进一步增强其服务种类,形成一个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之一站式金融集团,从而增加本
公司股东之价值。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设有审核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已连同本公司管理层审
阅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事宜,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综合财务报表。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守则」)
内之守则条文,作为本身企业管治常规之守则。除下文所披露者外,董事认为,本公司於
年内已遵守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且无重大偏离守则:
守则条文第A.6.7条-两名非执行董事因有其他安排而未能参加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九月
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其本身就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本公
司确认全体董事於整个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准则。
刊登财务资料
本业绩公布於联交所网站(.hk)及本公司网站()刊登。
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於上述网站刊载。
承董事会命
民丰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组成如下:
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卢更新先生(主席)
廖骏伦先生
许广熙先生(董事总经理)
廖金辉先生
柯淑仪女士
邹敏儿小姐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荣平先生
锺育麟先生
洪祖星先生
AgustinV.Que博士
&&&&&&&&&&&&&&&&&&&&&&&&&&&&&&&&
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证券投资咨询资质: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编号:ZX0064
&沪ICP证:沪B2-&&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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