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未成年人告别不文明行为为发布到网上违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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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工作规范
株洲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工作规范
株洲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
工 作 规 范
株洲市文明办
2013年10月编印
一、全套规范由市文明办依据2011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结合株洲实际编排。
二、中央测评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网络(媒体)调查、问卷调查等形式。本册《工作规范》针对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两种形式分为材料审核要求和实地考察要求。
三、《工作规范》是对2011年下发任务书的解读、细化、优化。如有差异,以《工作规范》为准。
四、《工作规范》中未对时间做要求的,责任单位提供2013年8月&2014年8月材料。2011版体系未含宣传工作、&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等内容,测评前体系会相应补充,有关单位须继续收集相关资料备报。
五、实地考察地点包括区、县(市),采取实地察看、查阅材料、座谈会、随机拦访等形式。
网吧、幼儿园、图书音像品店、玩具饰品店、游戏软件销售店、公交车、公交车站、交通路口随机考察;广场、图书馆、公园、火车站、新华书店、图书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乡村学校少年宫、爱教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声讯台、青少年宫、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维权热线、救助站等须全部申报,测评时在申报表中抽取考察;学校、城区社区、县(市)建制村、游戏机经营场所按要求申报,测评时在申报表中抽取数量依次为6、4、2、3个。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市)区文明办提交资料审核要求目录
2. 市委宣传部
3. 市委组织部
4. 市委统战部(工商联)
5. 市政府办
6. 市文明办
7. 市总工会
10. 市残联
11. 市关工委
12. 市教育局
13. 市财政局
14. 市文广新局
15. 市公安局
16. 市司法局
17. 市法院
18. 市检察院
19. 市发改委
20. 市民政局(慈善总会)
21. 市卫生局(红十字会)
22.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3. 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市经信委
24. 市体育局
25.市社科联
26. 市文联、市科协
27. 株洲日报社
28. 市广电台
29. 市网宣办
30. 县(市)文明办
31. 城区文明办
一、市委办
(一)Ⅲ-1-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1(次/年)
提交2012年、2013年各一次市委常委会听取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以及解决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二)Ⅲ-1-2)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做出有关批示、参加相关活动&1(次/年)
1.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市委常委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所做批示的内容;
2.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市委常委参加未成年人相关活动的方案、媒体报道、图片资料等。
(三)Ⅲ-2-3)列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每3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督查
1. 提交市委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督查工作的文件(2011年起);
2. 提交市委2011年以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督查的1次报告。
二、市委宣传部
(一) Ⅲ-32-2)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
提交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的有关文件。
(二)Ⅲ-32-3)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1. 提交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
2. 提交3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活动资料(方案、通知、媒体报道等)。
(三)Ⅲ-37-5)每年定期组织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艺演出,并开展送演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提交年&三下乡&(五下乡)活动全套资料。
(四)Ⅲ-40-1)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提交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材料(与点上材料一致)。
(五)Ⅲ-41-1)通过聘请专业人才、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建立专兼职结合的讲解队伍
提交我市2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讲解队伍建设、培训的相关材料,包括讲解队伍建设方案、队伍情况介绍、有关培训方案、培训记录、媒体报道等。
(六)Ⅲ-41-2)根据未成年人特点,丰富展示内容,改进陈列方式,配备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讲解词,未成年人集体参观时有义务讲解
提交我市2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针对未成年人的陈列布展方式和讲解词内容(需生动活泼、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征)。
(七)Ⅲ-41-3)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
提交我市2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2处公益性文化设施每处10次未成年人主题教育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等(2012年、2013年各4次,2014年2次)。
三、市委组织部
(一)Ⅲ-2-1)纳入地方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
提交2013年、2014年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管宣传、教育、群团的市领导)考核制度,提交21家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制度,下划红线标注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
(二)Ⅲ-2-2)列入地方和有关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提交2013年、2014年县(市)区绩效考核制度,提交21家单位绩效考核制度,下划红线标注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
四、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Ⅲ-10-1)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重要作用
提交我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3个案例和佐证材料。
五、市政府办
(一)Ⅲ-1-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1(次/年)
提交2012年、2013年各一次市政府常务会听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以及解决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二)Ⅲ-1-2)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做出有关批示、参加相关活动&1(次/年)
1. 提交2012年、2013年各一次市长或副市长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所做批示;
2.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市长或副市长参加未成年人相关活动的方案、媒体报道、图片资料等。
(三)Ⅲ-2-3)列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每3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督查
1. 提交市政府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督查工作的文件(自2011年起);
2. 提交市政府2011年以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督查的1次报告。
(四)Ⅲ-3-2)每年确定1件以上实事项目,有实施方案、有资金保障、有专人负责、有完成时间、有督促检查
1. 提交市政府2012年、2013年所确定并已开展实事项目的红头文件,要求每年有1个涉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事项目。
2. 提交2012年、2013年各一项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经费划拨单及项目完成报告。
(五)Ⅲ-56-1)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任务
提交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下划红线标注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内容。
(六)Ⅲ-56-2)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各责任单位有具体工作措施
1. 提交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机构的组织建设情况和运作情况文件或说明,提交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措施。
2. 提交2次市政府召集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机构的会议纪要。
六、市文明办
(一)Ⅲ-1-3)采取切实措施,充实发挥各级文明委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
1. 提交为发挥各级文明委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的主要措施(文明委工作职责、成立机构、工作要点)文件;
2. 提交取得主要成效的表彰文件、媒体报道、总结、上级简报、经验材料等。
(二)Ⅲ-5-1)文明委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提交市文明委2012年、2013年每年一次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
(三)Ⅲ-5-2)建立健全指导协调、任务分工、督促检查和奖惩激励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 提交指导协调、任务分工、督促检查和奖惩激励制度文件;
2. 提交市本级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方案、文字记录、图片资料、通报等。
3. 提交市本级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奖惩文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年度表彰决定等。
(四)Ⅲ-5-3)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而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作为评选先进的前置条件
提交市文明委关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文件,下划红线标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内容。
(五)Ⅲ-6-1)认真落实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
提交市文明办有关指导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工作措施文件和取得成效材料。市文明办下发的活动方案、通知、会议记录、媒体报道等。
(六)Ⅲ-6-2)召开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专门会议&1(次/年)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召开的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会议资料(会议方案、人员名单、主持词、领导讲话稿、媒体报道等)。
(七)Ⅲ-6-3)组织开展专项调研&1(次/年),掌握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专项调研方案、调研报告。
(八)Ⅲ-6-4)直辖市所辖区县与地级以上城市文明办现有科(处、室)具体承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或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1. 提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科或科室专职人员的材料;
2. 提交市文明办2012年、2013年的工作总结。
(九)Ⅲ-7-2)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提交1个本单位牵头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案例材料(问题来源、解决方案、过程资料、落实情况等)。
(十)Ⅲ-9-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列举报社、广电台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全市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型活动情况说明。
(十一)Ⅲ-9-2)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电话等方式,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
列举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途径;
(十二)Ⅲ-9-3)关爱未成年人成为当地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列举重大关爱未成年人的志愿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三)Ⅲ-22-4)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社区(街道)的重要内容
提供市文明办评选文明社区(街道)的标准,下划红线标注家庭教育内容。
(十四)Ⅲ-35-1)以农村中小学校为基本场所,大力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提交我市为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行下发的相关文件;
(十五)Ⅲ-37-4)积极组织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1. 提交我市征集评选优秀童谣的通知;
2. 提交我市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的文件。
(十六)Ⅲ-37-5)每年定期组织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艺演出,并开展送演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提交我市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的方案、通知、媒体报道等资料。
(十七)Ⅲ-53-3)无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制售淫秽色情等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版物的案件
市文明办提交征求市委宣传部意见后出具的证明无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案件的证明材料。
七、市总工会
(一) 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二)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下发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文件。
(三)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套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主持词、讲话稿等原始资料)。
(四)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
2.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Ⅲ-10-4)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提交1个本单位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案例,包括通知、方案、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总结等。
(六)Ⅲ-22-4)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社区(街道)的重要内容
提供我市评选文明职工的标准,下划红线标注家庭教育的内容。
八、团市委
(一) 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二)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下发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文件。
(三)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套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主持词、讲话稿等原始资料)。
(四)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
2.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Ⅲ-7-2)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提交1个本单位牵头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案例材料(问题来源、解决方案、过程资料、落实情况等)。
(六)Ⅲ-9-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提交本单位组织开展的1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型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等。
(七)Ⅲ-10-4)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提交1个本单位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案例材料(通知、方案、会议记录、媒体报道、总结表彰等)。
(八)Ⅲ-19-2)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同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
1. 提交我市、县(市)区少工委组建人员名单(须含单位负责人);
2. 提交我市、县(市)区团委负责人参与少工委工作的资料。
(九)Ⅲ-24-1)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
提交我市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资料(方案、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媒体报道等)。
(八)Ⅲ-27-3)社区(村)普遍建立共青团、少先队的工作机构,积极开展团队活动。
提交4个社区、2个村的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建立情况以及各开展3次团队活动的材料。
(九)Ⅲ-31-2)建立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提交我市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说明,并提供2013年相关工作材料。
(十)Ⅲ-33-3)认真组织&美德少年&、&文明小公民&、&小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
1. 提交我市组织开展&文明小公民&、&小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的相关文件;
2. 提交我市获得&文明小公民&、&小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名单、评选表彰活动相关媒体资料(如文字、图片资料)。
(十一)Ⅲ-43-3)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提交市、区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的证明材料。
(十二)Ⅲ-44-3)校外活动场所制定了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提供便利的方案并有实际举措
提交市、区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制定的活动方案及落实情况。
(十三)Ⅲ-45-1)校外活动场所根据学校校外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
提交市、区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根据学生校外活动需要开发的3个活动项目的相关材料。
(十四)Ⅲ-45-2)校外活动场所采取流动少年宫、科普大篷车、巡回展览等方式,到学校、社区(村)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娱乐活动,每个校外活动场所每学年送活动下基层总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3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送活动下基层情况说明,要求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五)Ⅲ-45-3)校外活动场所将组织接待中小学生轮流免费参加校外活动列入工作日程,每周安排不少于3个半天
提交3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日程中组织接待中小学生轮流免费参加校外活动的内容,以及工作日志,要求每周安排不少于3个半天。
(十六)Ⅲ-57-1)开展&代理家长&、&亲情电话&、&城乡少年手拉手&、组建&留守小队&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
提交1次组织关爱留守儿童主要活动的过程材料和媒体报道。
(十七)Ⅲ-62-1)构建有效的社会帮教网络,对边缘儿童进行心理治疗和行为矫正帮教工作
提交针对边缘儿童(附录有注释)建立的社会帮教活动过程材料和媒体报道。
九、市妇联
(一) 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二)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下发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文件。
(三)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套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主持词、讲话稿等原始资料)。
(四)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
2.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Ⅲ-7-2)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提交1个本单位牵头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案例材料(问题来源、解决方案、过程资料、落实情况等)。
(六)Ⅲ-9-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提交本单位组织开展的1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型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等。
(七)Ⅲ-10-4)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提交1个本单位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案例材料(通知、方案、会议记录、媒体报道、总结表彰等)。
(八)Ⅲ-22-1)各级党委政府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
提交各级妇联2012年、2013年、2014年制定的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九)Ⅲ-22-2)建立健全由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
1. 提交建立由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文件;
2. 提交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运行情况说明;
3. 提交2013年度全市家庭教育工作、活动材料。
(十)Ⅲ-22-4)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社区(街道)的重要内容
提供我市评选文明家庭的标准,下划红线标注家庭教育内容。
(十一)Ⅲ-24-1)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
提交3次&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等。
(十二)Ⅲ-24-2)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1. 提交家庭教育讲师团的成员及其基本信息;
2. 提交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的3次宣讲活动相关材料。
(十三)Ⅲ-24-3)针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
1. 提交为特殊家庭提供家教指导与服务的情况说明;
2. 提交3次为特殊家庭提供家教指导与服务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等。
(十四)Ⅲ-25-1)广泛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
1. 提交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方案、申报材料、表彰决定、媒体报道等资料;
2. 提交我市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十五)Ⅲ-25-3)年均家庭暴力投诉率&2起/万户
提交统计数据:我市涉及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投诉率及其平均数【家庭暴力投诉率=投诉案件数量&(本地居民总户数&10000)】。
(十六)Ⅲ-31-2)建立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提交妇联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说明,并提供2013年度的相关工作材料。
(十七)Ⅲ-32-2)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
提交我市开展&少年讲坛&等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文件,择选提交2次活动全套资料。
(十八)Ⅲ-43-3)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提交市、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的证明材料。
(十九)Ⅲ-44-3)校外活动场所制定了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提供便利的方案并有实际举措
提供市、区儿童活动中心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制定的活动方案及落实情况。择选1处材料提交。
(二十)Ⅲ-45-1)校外活动场所根据学校校外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
提供市、区儿童活动中心根据学校校外活动需要开发的3个专门活动项目的相关材料。择选1处提交。
(二十一)Ⅲ-45-2)校外活动场所采取流动少年宫、科普大篷车、巡回展览等方式,到学校、社区(村)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娱乐活动,每个校外活动场所每学年送活动下基层总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市、区儿童活动中心送活动下基层情况说明,要求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十二)Ⅲ-45-3)校外活动场所将组织接待中小学生轮流免费参加校外活动列入工作日程,每周安排不少于3个半天
提交市、区儿童活动中心工作日程中组织接待中小学生轮流免费参加校外活动的内容和工作日志,要求每周安排不少于3个半天。
(二十三)Ⅲ-47-3)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网络行业自律,开展网络监督
1. 提交我市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有关文件;
2. 提交本单位、网站积极开展文明上网活动有关材料(方案、通知、媒体报道等)。
(二十四)Ⅲ-56-3)乡镇政府、村委会掌握了解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留守儿童的普查统计工作,依法督促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
1. 提交1个建制村所有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基本情况信息。
2. 提交该村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开展普查统计工作,以及依法督促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相关材料。
(二十五)Ⅲ-57-1)开展&代理家长&、&亲情电话&、&城乡少年手拉手&、组建&留守小队&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
提交3次关爱留守儿童主要活动材料和媒体报道。
(二十六)Ⅲ-57-3)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区域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提交已建立家庭教育指导阵地的乡镇名单,说明其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内容,并提交相应的指导材料3份。
十、市残联
(一) 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二)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下发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文件。
(三)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套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主持词、讲话稿等原始资料)。
(四)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
2.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Ⅲ-10-4)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提交1个本单位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案例,包括通知、方案、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总结等。
(六)Ⅲ-61-4)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85%(未实现&两基&[1]地区&60%),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学校
提交统计我市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数据。若&85%(未实现&两基&地区&60%)则为达标。
十一、市关工委
(一) 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二)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下发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文件。
(三)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套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主持词、讲话稿等原始资料)。
(四)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
2.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Ⅲ-7-2)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提交1个本单位牵头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案例材料(问题来源、解决方案、过程资料、落实情况等)。
(六)Ⅲ-9-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提交本单位组织开展的1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型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等。
(七)Ⅲ-10-2)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有成效
1. 提交关工委2013年总结、2014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开展的主要工作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
2. 提交1项重点工作的全套资料(包括工作方案、通知、媒体报道、总结表彰等)。
(八)Ⅲ-10-4)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提交1个本单位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案例,包括通知、方案、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总结等。
十二、市教育局
(一)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市教育局2014年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制度,下划红线标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二)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与其他单位联发的全部文件。
(三)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1.提交列举2012年至测评前7次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
2. 提交7次活动的全套资料(活动方案、通知、主持词、讲话稿、媒体报道等)。
(四)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 提交本单位明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及责任分工文件,;
2.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规定。
(五)Ⅲ-7-2)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提交2个本单位牵头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案例材料(问题来源、解决方案、过程资料、落实情况等)。
(六)Ⅲ-9-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提交本单位组织开展的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型活动资料(活动方案、通知、媒体报道等)。
(七)Ⅲ-9-2)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电话等方式,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
列举2个通过各渠道解决问题的案例,并提交相关材料(问题来源、解决方案、图片资料、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等)。
(八)Ⅲ-9-3)关爱未成年人成为当地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提交2个关爱未成年人的志愿活动的过程材料和媒体资料。
(九)Ⅲ-12-1)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作为中小学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和校长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
提交我市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下划红线标注中小学德育工作内容。
(十)Ⅲ-12-2)建立健全并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
提交我市各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规定该体系用途的文件,对有关内容予以标注。
(十一)Ⅲ-12-3)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组织教师家访和建立社区活动联系卡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德育工作
提交我市学校与家庭、社区联系的主要方式,并提供相应的工作记录(如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教师进社区制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表等)。
(十二)Ⅲ-12-4)直辖市所辖区县和地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机构承担中小学德育工作,或由专职人员管理
提交市、县(市区)承担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证明材料,并提交编办出具的编制文件。
(十三)Ⅲ-12-5)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1. 提交市、区教育局为中小学开展德育工作所提供经费的经费划拨单。
2. 提交我市6所学校(6所学校指在实地考察申报点中选取三所中学、三所小学。提交材料的实地考察点学校要另提供材料备查。以下提及处要求均一致,不再注明)年度经费决算表,说明前两年度开展德育工作经费占学校年度总支出比例超过10%。
(十四)Ⅲ-13-1)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无减少课时和挪用现象
1. 提交我市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的文件或情况说明;
2. 提交我市6所学校开设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的全套资料(含课程表)。
(十五)Ⅲ-13-2)各门课程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的德育资源,在教学中落实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
1. 提交列举中小学校各门课程发掘和利用自身德育资源的代表性成果情况说明。
2. 提交我市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大纲,下划红线标注内容要体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
(十六)Ⅲ-13-3)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进行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1. 提交列举我市中小学校开设的主要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情况说明;
2. 提交相关课程材料,如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教学计划、教案、校本教材、图片资料等。
(十七)Ⅲ-14-1)坚持升降国旗和校会、班会制度
1. 提交市、区教育局对中小学校升降国旗、校会、班会制度化的规定文件;
2. 提供我市6所中小学校升降国旗、校会、班会活动记录。择选3所学校材料提交。
(十八)Ⅲ-14-2)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寒暑假等时机,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提交我市6所中小学校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寒暑假等时机所开展的具有特色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每个学校提供4个活动的全套资料(通知、方案、媒体报道等)。
(十九)Ⅲ-14-3)定期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优化校风学风
1. 提交市、区教育局要求中小学校定期评选优秀、先进方面的规定文件。
2. 提交我市6所中小学校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等活动的通知、表彰决定等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二十)Ⅲ-15-2)每学年召开运动会,经常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
提交我市6所中小学校召开运动会和开展学生体育活动的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等资料。
(二十一)Ⅲ-15-5)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中小学生体质达到及格等级以上
1. 提交我市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方案。
2. 提交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比例的统计数据(注明统计方法)。
3. 提交我市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比例、测试结果达到批准的学生比例统计数据(注明统计方法)。
(二十二)Ⅲ-17-1)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普通中学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区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有1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
1. 提交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德育工作领导管理制度文件;
2. 提交实地考察点中1所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的德育工作教师工作记录。
(二十三)Ⅲ-17-2)选配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形成了班主任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
提交我市6所中小学校的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
(二十四)Ⅲ-17-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小学校按规定配备少先队辅导员
1. 提交我市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2. 提交我市6所中小学校配备少先队辅导员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材料(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方案、表彰决定、所获荣誉、媒体宣传等)。
(二十五)Ⅲ-17-4)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或其他司法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保证每学期到校上法制教育课
提交我市6所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堂的学习材料或课堂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
(二十六)Ⅲ-17-5)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选聘热心少先队工作、有经验的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
提交我市6所中小学校校外辅导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在聘校外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及其工作记录。
(二十七)Ⅲ-18-1)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适时组织培训,开展主题教育
1. 提交我市各级有关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的文件,下划红线标注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2. 提交我市6所学校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材料,包括方案、计划、教育内容、媒体报道等。
(二十八)Ⅲ-18-2)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无造成不良影响的失德现象发生
1. 提交市、县(市)区教育局考核师德和奖惩制度文件;
2. 提交2012年、2013年的考核奖惩材料(各提供1份范本)。
(二十九)Ⅲ-18-3)重视并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提交列举市、县(市)区教育局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
作的措施、活动的说明材料;
2.提交3个2013年以来举行活动的全套资料(通知、方案、
听课记录、论文、媒体报道等)。
(三十)Ⅲ-19-1)把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布局,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
1. 提交市、区教育局督导评估指标文件,下划红线标注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内容;
2. 提交我市6所中小学校学校工作总体安排,下划红线标注共青团、少先队建设的内容。
(三十一)Ⅲ-19-2)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同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
提交市、区教育局领导参与各级少工委工作的情况说明或2013年总结、参加活动的图片资料。
(三十二)Ⅲ-19-3)学校团队组织健全、团队活动制度化
1. 提交我市各级学校团队组织建设的情况说明、提交我市各级学校团队活动制度化的规定文件(或情况说明)。
2. 提交我市6所中小学校在团队组织建设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通知、方案、荣誉证书、媒体报道等团队活动材料)。
(三十三)Ⅲ-19-5)积极办好中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做好初中生&团队衔接&和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
1. 提交我市中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建设的总体情况说明;
2. 提交市、区教育局对初中生&团队衔接&和高中生&推优入党&的工作措施文件(可在相关文件中下划红线标注此内容)。
(三十四)Ⅲ-19-6)重视中学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工作,支持和指导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1. 提交我市中学学生会、学生社团建设的总体情况说明;
2. 提交实地考察点中4所中学(含职校)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资料(工作计划、通知、总结、成果、媒体报道等)。每所学校提交总体情况说明,列举2012年、2013年各2次、2014年1次共5次活动,提供5次活动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
(三十五)Ⅲ-20-3)举办歌咏、书画、读书演讲、经典诵读、科技小发明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提交我市6所学校校园文化活动的资料。每所学校提交总体情况说明,列举2012年、2013年各4次、2014年2次共10次活动,提供10次活动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
(三十六)Ⅲ-21-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提交市、县(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校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应急管理制度的文件。
(三十七)Ⅲ-21-3)无食品卫生、火灾、校舍倒塌、校车安全、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
提交征求省教育厅同意的证明材料。
(三十八)Ⅲ-21-4)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严格门卫制度,加强校内巡逻
1. 提交我市中小学校配备专业保安人员的总体情况说明;
2. 提交6所学校专业保安人员配备情况、学校门卫制度内容和加强校内巡逻的具体措施材料。
(三十九)Ⅲ-22-2)建立健全由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
1. 提交建立由妇联、教育等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文件;
2. 提交2013年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有关材料。
(四十)Ⅲ-23-1)直辖市城区和地级市有相应组织承担家庭教育指导职能,依托社区(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企事业机关单位等,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手段,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模式
1. 提交市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及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情况说明;
2. 提交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013年的办学材料。
(四十一)Ⅲ-23-2)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提交5所家长学校的全套资料(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记录、工作总结等)。实地考察点中社区、学校各2所、村1所。
(四十二)Ⅲ-23-3)开展创建示范家长学校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 提交我市创建示范家长学校、推广先进经验的有关文件;
2. 提交列举我市创建示范家长学校、推广先进经验的主要工作情况说明,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创建方案、推荐表、公示记录、表彰决定等)。
(四十三)Ⅲ-24-1)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
提交牵头组织开展的关于&小公民道德建设&宣传实践活动(3次)的方案、通知、媒体报道等。
(四十四) Ⅲ-24-3)针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
提交1次(2014年)为特殊家庭提供家教指导与服务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四十五)Ⅲ-27-1)城市的区、街道,农村的乡镇,建立由党政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统筹指导辖区未成年人教育,做好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技能培训
提交列举市、5县(市)4区教育局在推动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技能培训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的情况说明。
(四十六)Ⅲ-28-2)建立教师进社区制度,城区有专门的社区教师,农村中小学校指派专门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
1. 提交市、区教育局落实教师进社区制度文件;
2. 提交列举落实我市教师进社区制度的相关措施情况说明;
3. 提交实地考察点中4个社区、2个村我市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的材料(2012年、2013年各2次,2014年1次)。
(四十七)Ⅲ-29-2)中小学校的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在节假日和放学后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提交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在节假日和放学后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文件,下划红线标注相关内容。
(四十八) Ⅲ-31-5)义务教育普及率不低于所在省(市、区)平均水平
提交我市义务教育普及率的相应数据。
(四十九)Ⅲ-32-1)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渗透到中小学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阶段
1. 提交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的文件;
2. 提交1所中学、1所小学分别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通知等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
(五十)Ⅲ-32-2)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
1. 提交中小学校开展道德模范巡讲、&我的中国梦&等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文件;
2. 提交中小学校开展道德模范巡讲、&我的中国梦&等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活动的方案、通知等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
(五十一)Ⅲ-33-1)围绕&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的主题,广泛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1. 提交列举我市中小学开展的体现&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
2. 提交3项活动的佐证材料(活动文案、活动期间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等)。
(五十二)Ⅲ-33-2)健全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的道德规范,引导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争做有道德的人
提交我市未成年人道德规范文本。
(五十三)Ⅲ-33-3)认真组织&美德少年&、&文明小公民&、&小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
1. 提交市教育局关于&美德少年&、&文明小公民&、&小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机制文件;
2. 提交我市获得&美德少年&、&文明小公民&、&小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名单、评选表彰活动媒体资料(如文字、图片资料)。
(五十四)Ⅲ-33-4)在中小学校建立一批主题活动联系点,及时督促检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 提交确认我市主题活动联系点名单文件;
2. 提交3所主题活动联系点学校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的情况说明和2所学校全套资料(活动方案、通知等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
(五十五)Ⅲ-34-1)建立地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 提交建立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总站的有关文件;
2. 提交文字、图片:有专门的工作场地和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助器材;有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名单和简历,有专兼结合、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开设心理热线;有热线接听、面询、危机干预、工作考评4个制度;有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的档案资料。
(五十六)Ⅲ-34-3)建立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并有相应的培训和保障机制
1. 提交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和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的名册(学历、资格、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2. 提交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培训资料(计划、通知、培训记录等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
3. 提交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保障制度的文件。
(五十七)Ⅲ-35-1)以农村中小学校为基本场所,大力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提交督查方案、通报;提交培训、表彰工作资料;提交全部已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名单。
(五十八)Ⅲ-35-3)利用学校现有管理体制、师资队伍,由校长兼任少年宫主任,教师兼任辅导员和管理人员,统一组织开展活动
提交3所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全套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师资队伍、设施设备、活动场所、活动照片、成果荣誉、财务账本等)。
(五十九)Ⅲ-36-1)把经典诵读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作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重要内容
提交3所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材料,对经典诵读的内容下划红线标注。
(六十)Ⅲ-36-2)把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和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
1. 提交列举我市经典诵读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相结合的具体举措、体现成效的情况说明;
2. 提交1次组织开展经典诵读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相结合活动的方案、通知等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等。
(六十一)Ⅲ-36-3)组织开展诵读展演、竞赛交流、冬(夏)令营等活动,建立推进经典诵读的工作机制
1. 提交我市推进经典诵读、建立诵读机制的文件或情况说明;
2. 提交6所学校分别开展诵读展演、竞赛交流、冬(夏)令营等活动的全套资料。
(六十二)Ⅲ-37-4)积极组织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1. 提交市、县(市)区教育局征集优秀童谣曲目(注明所在校、
指导老师)表;
2. 提交3所学校参与征集、传唱优秀童谣传活动的全套资料。
(六十三)Ⅲ-42-3)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提交我市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政策措施文件。
(六十四)Ⅲ-42-4)地级以上城市建立1所适合未成年人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综合素质教育基地
提交我市建立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基地,并提供介绍该基地的文字、图片材料。
(六十五)Ⅲ-43-3)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提交社区少年宫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的证明材料。
(六十六)Ⅲ-44-1)成立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校外活动,整合各类校外场所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效衔接
1. 提交我市校外教育工作机构建设和运作情况说明;
2. 提交我市2013年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
(六十七)Ⅲ-44-2)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把校外活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主动加强与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的联系
1. 提交市、区教育局制定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关于校外活动的内容,以及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联系具体措施的有关文件。
2. 提交我市6所中小学校教学安排中关于校外活动方面的内容,以及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联系的具体措施。
(六十八)Ⅲ-57-1)开展&代理家长&、&亲情电话&、&城乡少年手拉手&、组建&留守小队&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
提交市、区教育局开展的关爱留守儿童主要活动的3次材料。
(六十九)Ⅲ-57-2)农村中小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结对帮扶、寄宿优先等制度
提交我市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结对帮扶、寄宿优先制度的建立及运行状况说明;并提交相应工作材料各1份。
(七十)Ⅲ-58-1)建立以公办学校为主,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入学问题基本解决
1. 提交我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方面的主要措施文件;
2. 提交我市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统计数据。
(七十一)Ⅲ-58-2)教育行政部门对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学校,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提交市、区教育局对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学校所出台的支持和指导政策性文件,及其落实情况说明。
(七十二)Ⅲ-58-3)学校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做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提交4所城市学校年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获得各种表彰奖励、入队入团等情况资料。
(七十三)Ⅲ-59-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妥善管理外出学生的学籍档案,随时掌握学生的流动去向
提交我市建立的外出学生学籍档案和备案情况。
(七十四)Ⅲ-59-2)免费、及时为外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为返乡就学的学生安排入学
提交我市为外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和为返乡就学学生安排入学的工作程序和收费标准、一月内免费办结的工作记录。
(七十五)Ⅲ-59-3)流出地政府与流入地政府加强联系,共同做好流动儿童的管理服务工作
提交我市与其它省市合作开展流动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的文件或工作记录。
(七十六)Ⅲ-61-3)具备就读能力的孤儿和残疾儿童,能够及时就近入学,并受到必要的照顾
提交我市推动孤残儿童就近入学工作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七十七)Ⅲ-61-4)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85%(未实现&两基&[2]地区&60%),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学校
提交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情况。
十三、市财政局
(一)Ⅲ-3-3)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提交2013年度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经费划拨单。
(二)Ⅲ-22-3)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提供市、县(市)区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下划红线标注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
(三)Ⅲ-40-3)把公益性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1. 提交我市实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政策文件;
2. 提交经费的划拨单,相关内容下划红线标注。
(四)Ⅲ-42-2)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1. 提交我市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对青少年宫、少年宫、社区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内容下划红线标注;
2. 提交以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项目经费划拨单。
十四、市文广新局
(一)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下红划线标注。
(二)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与其他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文件。
(三)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提交本单位与其他单位2012年起组织的1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套资料(活动方案、通知、主持词、讲话稿、媒体报道等)。
(四)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
2.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Ⅲ-7-2)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提交本单位牵头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1个案例材料(问题来源、解决方案、过程资料、落实情况报告)。
(六)Ⅲ-37-1)中央电视台和省电视台少儿频道在县级行政区落地覆盖
提交市、县(市)区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和省级电视台少儿频道落地工作的政策规定文件。
(七)Ⅲ-37-3)鼓励扶持少儿题材影视、动漫等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加强宣传、发行工作
提交我市扶持少儿题材影视和动漫等文艺作品创作方面的政策文件。
(八)Ⅲ-37-5)每年定期组织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艺演出,并开展送演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1. 提交列举2012年、2013年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公益性文艺演出的情况说明;
2. 提交送演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
(九)Ⅲ-38-1)鼓励少儿读物的创作生产,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阅读推广&活动
1. 提交列举我市出版、编印或推介的少儿读物情况说明;
2. 提交2012年以来我市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的&阅读推广&活动资料(方案、通知等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
(十)Ⅲ-43-3)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提交组织的集体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的证明材料。
(十一)Ⅲ-46-1)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多媒体上淫秽色情和其他不良信息的打击治理,建立健全网络长效管理机制
提交我市开展打击互联网和移动多媒体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方面的情况说明。
(十二)Ⅲ-46-2)采取推广绿色上网软件、推行绿色上网业务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为青少年在家庭、学校和公益性上网场所健康上网创造条件
提交我市为推动绿色上网而出台的政策文件和措施资料。
(十三)Ⅲ-51-4)及时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和电视点播节目
提交我市在及时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和电视点播节目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十四)Ⅲ-53-1)坚持开展&扫黄打非&,执法检查措施力度大,成效显著
提交我市在&扫黄打非&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资料。
(十五)加分指标3)推出的未成年人读物、原创动漫作品、少儿影视作品和音响制品、文艺演出等在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中获奖
提交记录所获荣誉称号的完整名称、具体时间与授予机构,并注明获奖次数。
十五、市公安局
(一)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市公安局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对其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下划红线标注。
(二)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与其他有关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工作通知文件。
(三)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提交市公安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
(四)Ⅲ-7-2)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提交本单位牵头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1个案例材料(问题来源、解决方案、过程资料、落实情况报告等)。
(五)Ⅲ-17-4)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或其他司法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保证每学期到校上法制教育课
1. 提交市公安局在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和开展法制教育的文件;
2. 提交3名配备法制副校长到中小学校上法制教育课资料。
(六)Ⅲ-31-4)及时发现并查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提交列举发现并查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的主要工作与主要成效的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
(七)Ⅲ-46-1)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多媒体上淫秽色情和其他不良信息的打击治理,建立健全网络长效管理机制
提交我市开展打击互联网和移动多媒体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以及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方面的情况说明。
(八)Ⅲ-46-3)加强对电信有关业务以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联网等单位的监管,依法治理利用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信息网络传播不良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
提交2013年以来在网络服务与监管、治理方面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材料。
(九)Ⅲ-54-2)对发生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1. 提交我市处理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的有关规定;
2. 提交2个体现专案专人负责的已办结案件材料。
(十)Ⅲ-54-3)学校周边涉校案件的发案率呈下降趋势
提交自2011 年起每年我市学校周边涉校案件的发案率下降的统计数据。
(十一)Ⅲ-60-2)依法打击强迫、诱骗、教唆未成年人流浪行乞和违法犯罪的不法行为
1.提交我市2013年以来打击强迫、诱骗、教唆未成年人流
浪行乞和违法犯罪方面的文件和取得成效的情况说明、佐证材料;
2.提交3次行动过程材料和媒体报道。
(十二)Ⅲ-62-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提交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办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的规定材料。
十六、市司法局
(一)Ⅲ-17-4)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或其他司法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保证每学期到校上法制教育课
1. 提交本单位在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和开展法制教育的文件;
2. 提交3名配备的法制副校长到中小学校上法制教育课资料。
(二)Ⅲ-31-1)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提交我市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件,并提供2012年以来3次活动方案、通知等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
(三)Ⅲ-61-5)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工作,采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纳入特困救助、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救助
提交我市对生活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工作的主要措施说明,并提供相应救助工作记录。
(四)Ⅲ-62-2)成立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做好司法援助和教育挽救工作
提交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为边缘儿童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并提供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记录。
(五)Ⅲ-62-4)根据需要设置专门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提交我市已设立的边缘儿童专门学校情况,并提供开展思想、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习材料。
十七、市法院
(一)Ⅲ-62-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提交法院系统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办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的规定材料。
(二)Ⅲ-73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
提交统计我市2013年、2014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占所有违法犯罪人数的比例数据。
十八、市检察院
Ⅲ-62-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提交检察系统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办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的规定材料。
十九、市发改委
(一)Ⅲ-3-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提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二)Ⅲ-42-1)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城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提交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城区规划的内容,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内容红线标注,说明保障规划落实的配套措施。
二十、市民政局(慈善总会)
(一) 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二)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下发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文件。
(三)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提交2012年、2013年各1次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套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主持词、讲话稿等原始资料)。
(四)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
2.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Ⅲ-7-2)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提交1个本单位牵头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案例材料(问题来源、解决方案、过程资料、落实情况等)。
(六)Ⅲ-9-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提交本单位组织开展的1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型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等。
(七)Ⅲ-10-4)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提交1个慈善总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案例材料(通知、方案、会议记录、媒体报道、总结表彰等)。
(八)Ⅲ-30-1)利用暑假、双休日,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等活动
提交4个社区少年宫10次(2012年、2013年各4次,2014年2次)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等活动的相关文字、表格、图片资料。
(九)Ⅲ-60-1)有机构承担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有健全的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等保障制度
提交我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站全套材料(体现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安置工作内容,有工作人员、制度、经费拨款单、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Ⅲ-61-1)有机构为孤儿和残疾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提供服务
提交市救助站、市儿童福利院情况简介(包括规章制度、人员队伍、经费拨款单及其他经费来源凭证),2013年工作总结、2014年工作计划。要求体现能为孤残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方面服务。
(十一)Ⅲ-61-2)孤儿和残疾儿童救助所需资金纳入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1. 提交汇总我市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中用于孤残儿童救助的项目经费,并提交相应经费划拨单。
2. 提交我市出台的规定孤儿和残疾儿童救助标准的文件;并将该标准与民政部门提供的本地平均生活水平作对比。
(十二)Ⅲ-61-5)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工作,采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纳入特困救助、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救助
提交我市对生活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纳入特困救助、家庭寄养(慈善总会)工作的主要措施,并提交相应工作材料。
二十一、市卫生局
(一) 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二) 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
(三)Ⅲ-34-3)建立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并有相应的培训和保障机制
提交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的名册(学历、资格、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二十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一)Ⅲ-48-1)建立健全网吧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认真执行网吧管理制度,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 提交我市网吧管理协调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
2. 提交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说明;
3. 提交我市网吧市场执法的主要成效,并提供本年度的相关工作材料。
(二)Ⅲ-48-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聘请家长、教师、&五老&人员等担任网吧监督员,并提供必要经费支持
1. 提交我市网吧运营社会监督的总体情况说明;
2. 提交我市有关举报电话号码以及本年度的举报处理记录;
3. 提交我市网吧监督员队伍的数量、人员来源和工作职责,以及得到的经费支持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三)Ⅲ-48-3)坚持严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推动网吧经营连锁化
1. 提交我市自2011年度起每年的网吧数量;
2. 提交我市推进网吧经营连锁化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四)Ⅲ-48-4)成立网吧行业组织,加强网吧行业自律
1. 提交我市成立网吧行业组织的有关文件;
2. 提价我市网吧行业组织的主要工作成效说明;
3. 提交我市网吧行业组织的规章制度内容,以及本年度的相关工作材料。
二十三、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委
(一)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本单位与有关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文件。
(二)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
二十四、市体育局
(一) 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提交与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套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主持词、讲话稿、媒体报道等)。
(二)Ⅲ-30-1)利用暑假、双休日,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等活动
提交2次在社区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体育比赛的相关文字、表格、图片资料。
(三)Ⅲ-43-3)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提交组织的集体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的证明材料。
(四)Ⅲ-45-1)校外活动场所根据学校校外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
提供体育中心根据学校校外活动需要开发的3个专门活动项目的相关材料。择选1处提交。
(五)Ⅲ-45-3)校外活动场所将组织接待中小学生轮流免费参加校外活动列入工作日程,每周安排不少于3个半天
提交体育中心工作日程中组织接待中小学生轮流免费参加活动的内容和工作日志,要求每周安排不少于3个半天。
二十五、市社科联
(一)Ⅲ-10-3)学术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究,为推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提交本市学术团体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究的主要成果及应用情况,主要包括学术论文、学术文集等。
(二)Ⅲ-45-2)校外活动场所采取流动少年宫、科普大篷车、巡回展览等方式,到学校、社区(村)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娱乐活动,每个校外活动场所每学年送活动下基层总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2012年以来5次送活动下基层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
二十六、市文联、市科协
(一)Ⅲ-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提交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二)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与有关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文件。
(三)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提交与有关单位每年(自2012年起)组织开展的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套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主持词、讲话稿等原始资料)。
(四)Ⅲ-7-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
2. 提交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Ⅲ-10-4)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提交2个本单位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案例,包括方案、通知、文字记录、图片或视频、媒体报道、总结等。
(六)Ⅲ-30-1)利用暑假、双休日,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等活动
提交2次在社区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科技制作等活动的相关文字、表格、图片资料。
(七)Ⅲ-45-2)校外活动场所采取流动少年宫、科普大篷车、巡回展览等方式,到学校、社区(村)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娱乐活动,每个校外活动场所每学年送活动下基层总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2012年以来5次送活动下基层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
二十七、株洲日报社
(一)Ⅲ-9-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提交列举报社2013年以来组织全市未成年人开展的3个以上重大活动(校园记者俱乐部)的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
(二)Ⅲ-9-2)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电话等方式,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
提交列举3个通过以上渠道解决相关问题的典型案例和相关材料(问题来源、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等)。
(三)Ⅲ-9-3)关爱未成年人成为当地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提交晚报义工联关爱未成年人志愿者行动的有关资料(活动方案、通知、媒体报道等);
二十八、市广电台
(一)Ⅲ-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行程整体合力
提交与有关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文件。
(二)Ⅲ-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提交本单位与其他有关单位每年(自2011年起)组织开展的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套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媒体报道、主持词、讲话稿等原始资料)。
(三)Ⅲ-9-2)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电话等方式,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
提交各媒体关于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报道、回复(截屏、文字)。
(四)Ⅲ-9-3)关爱未成年人成为当地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提交各媒体关爱未成年人的志愿者行动的资料(包括文字、图片)。
(五)Ⅲ-37-2)城市电台、电视台开设有少儿专栏、动画专栏或专题节目
提交市属电台、电视台开设的少儿专栏、动画专栏或专题节目清单及其播出时间。
二十九、市网宣办
(一)Ⅲ-9-2)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电话等方式,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
提交网民对未成年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相关单位回复处理等良性互动截屏、文字。
(二)Ⅲ-9-3)关爱未成年人成为当地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提交市级网媒关爱未成年人的志愿者活动资料(文字、图片)。
(三)Ⅲ-47-3)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网络行业自律,开展网络监督
1. 提交我市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有关文件;
2. 提交本单位、网站积极开展文明上网活动有关材料(方案、通知、媒体报道等)。
三十、县(市)文明办
(一)Ⅲ-1-3)采取切实措施,充实发挥各级文明委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
1. 提交县(市)文明委办事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文明委工作职责、工作要点等);
2. 提交县(市)文明委发挥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媒体报道、工作总结、经验材料等)。
(二)Ⅲ-5-1)文明委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提交县(市)文明委每年1次(自2012年起)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
(三)Ⅲ-5-2)建立健全指导协调、任务分工、督促检查和奖惩激励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 提交本县(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任务分工文件;
2. 提交本县(市)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方案、过程性资料、通报等。
3. 提交本县(市)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奖惩文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年度表彰决定等。
(四)Ⅲ-5-3)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而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作为评选先进的前置条件
提交本县(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对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内容红线标注。
(五)Ⅲ-6-1)认真落实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
提交各县(市)文明办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文件,各县(市)文明委组织相关活动的方案等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
(六)Ⅲ-6-2)召开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专门会议&1(次/年)
提交各县(市)每年1次(自2012年起)召开的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专门会议资料,包括会议方案、人员名单、主持词、领导讲话、媒体报道等。
(七)Ⅲ-6-3)组织开展专项调研&1(次/年),掌握工作情况,提出建议
提交各县(市)每年(自2012年起)组织开展的1次专项调研资料,包括调研方案、图片资料、调研报告等。
(八)Ⅲ-9-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提交各县(市)组织开展的3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型活动全套资料,包括活动方案等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等。
(九)Ⅲ-9-2)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电话等方式,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
1. 提供各县(市)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途径;
2. 列举1个通过这些渠道解决相关问题的典型案例材料(包括问题来源、解决方案、落实情况、群众反馈)。
(十)Ⅲ-9-3)关爱未成年人成为当地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1. 提交各县(市)关爱未成年人志愿者行动的资料,包括活动方案、媒体报道等;
2. 提交本县(市)1个关爱未成年人志愿者活动的资料。
(十一)Ⅲ-27-1)城市的区、街道,农村的乡镇,建立由党政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统筹指导辖区未成年人教育,做好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技能培训
1. 提交街道、乡镇建立社区(村)教育委员会等组织的总体情况说明(包含成立文件、情况介绍、2013年度工作总结);
2. 提交1个街道、1个乡镇的社区(村)教育委员会2013年工作计划与总结;提交规章制度、成员构成、经费来源、活动内容;
(十二)Ⅲ-27-2)社区(村)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织,掌握了解辖区内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活动
提交各1个社区、1个村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织的文件;提交协调组织的工作情况说明;提交开展的3次活动资料(包括方案、通知、媒体报道等)。
(十三)Ⅲ-28-1)城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有负责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1. 提交各1个社区、1个村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职责分工文件,要求包含未成年人工作内容。
2. 提交2013年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员工作记录,要求包含未成年人工作内容。
(十四)Ⅲ-28-2)建立教师进社区制度,城区有专门的社区教师,农村中小学校指派专门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
提交各1个社区、1个村有专门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的记录。
(十五)Ⅲ-28-3)组建了来源多样、专兼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
提交各1个社区、1个村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的人员来源及主要工作情况。
三十一、城区文明办
(一)Ⅲ-1-3)采取切实措施,充实发挥各级文明委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
1. 提交本区文明委办事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文明委工作职责、文明委工作要点等);
2. 提交本区文明委发挥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媒体报道、工作总结、经验材料等)。
(二)Ⅲ-5-1)文明委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提交本区文明委每年1次(自2012年起)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
(三)Ⅲ-5-2)建立健全指导协调、任务分工、督促检查和奖惩激励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 提交本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任务分工文件;
2. 提交本区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方案、过程性资料、通报等。
3. 提交本区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奖惩文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年度表彰决定等。
(四)Ⅲ-5-3)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而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作为评选先进前置条件
提交本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对其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内容红线标注。
(五)Ⅲ-6-1)认真落实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
提交本区文明办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文件,本区文明委组织相关活动的过程资料和媒体报道等。
(六)Ⅲ-6-2)召开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专门会议&1(次/年)
提交本区每年1次(自2012年起)召开的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专门会议资料(方案、名单、主持词、领导讲话、媒体报道等)。
(七)Ⅲ-6-3)组织开展专项调研&1(次/年),掌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提交本区每年1次(自2012年起)组织开展的专项调研资料(调研方案、过程资料、调研报告)。
(八)Ⅲ-9-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提交本区组织开展的3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型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媒体报道等。
(九)Ⅲ-9-2)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电话等方式,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
提供1个本区通过这些渠道解决相关问题的典型案例材料(包括问题来源、解决方案、图片资料、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等)。
(十)Ⅲ-9-3)关爱未成年人成为当地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1. 提交本区关爱未成年人志愿者行动的资料,包括活动方案、媒体报道等;
2. 提交本区1个关爱未成年人志愿者活动的资料。
(十一)Ⅲ-27-1)城市的区、街道,农村的乡镇,建立由党政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统筹指导辖区未成年人教育,做好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技能培训
1. 提交街道、乡镇建立社区(村)教育委员会等组织的总体情况说明(包含成立文件、情况介绍、2013年度工作总结);
2. 提交1个街道、1个乡镇的社区(村)教育委员会2013年工作计划与总结;提交规章制度、成员构成、经费来源、活动内容;
(十二)Ⅲ-27-2)社区(村)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织,掌握了解辖区内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活动
提交各1个社区、1个村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织的文件;提交协调组织的工作情况说明;提交开展的3次活动资料(包括方案、通知、媒体报道等)。
(十三)Ⅲ-28-1)城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有负责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1. 提交各1个社区、1个村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职责分工文件,要求包含未成年人工作内容。
2. 提交2013年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员工作记录,要求包含未成年人工作内容。
(十四)Ⅲ-28-2)建立教师进社区制度,城区有专门的社区教师,农村中小学校指派专门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
提交各1个社区、1个村有专门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的记录。
(十五)Ⅲ-28-3)组建了来源多样、专兼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
提交各1个社区、1个村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的人员来源及主要工作情况。
(十六)Ⅲ-30-1)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等活动
提供4所社区少年宫(省、市文明社区各1所,普通社区2所)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活动的全套材料(自2012年起每年4次)。各择选1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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