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退役军人创业政策生活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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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将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胶东在线网1月8日讯 记者从芝罘区民政局了解到,芝罘区将调整和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本次调整的人员范围为:残疾军人、烈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无工作的烈士子女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老兵以及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等。
  按照相关要求,对在乡老复员军人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抗战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9160元,其他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8660元。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6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进行调整;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360元;对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15元。已经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仍然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责任编辑:都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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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时期的土匪 
第四章 “逼上梁山”:谁去当土匪?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教养和正派是富足的孩子, 行凶和抢劫是贫穷的后代。中国谚语“过这种日子没有人是为了好玩!”①一个土匪说得十分干脆。与其提供的前景相关的非法生活的危险,把大多数农民束服在土地上的“劳动的专 制”,对于家庭的责任,以及与“土匪”这个称号相联系的耻辱,都使土匪 活动的选择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加入其中的只是极少数人,他们的绝望压倒 了所有这些顾虑。有一句古话叫“官退民反”。这些在现实生活中的永恒主 题以及在《水浒传》中虚构的浪漫的土匪活动都暗示着在每个土匪的背后存 在着官吏的昏庸行为(或无所作为)。  对于大多数参加者来说,土匪活动是对超出通常能够忍受的贫困水平的 反常环境作出的反应。它首先发生在那些最易受到经济波动冲击的群体中: 他们一贫如洗,以致没有为生的自己的土地。即使如此,在大多数地方,大 多数人还是情愿饿死而不愿以抢劫来活命。那些冒险尝试的人是因为他们别 无选择,土匪活动往往只是暂时的出路,当条件改善到足以使他们重新务农 时,他们便洗手不干了。比这些“偶尔为之”者更令人感兴趣的是那些有可能成为“职业土匪”的人的生活方式。首先有可能成为“职业土匪”的是非耕种者,他们生活在 农民社会的边缘,因此基本上不受农民社会的要求的约束。那些感到需要保 持一种用其他方式无法实现的英雄好汉的形象的人,那些反抗社会的单调要 求的人——主要是年轻人——也发现土匪活动是有吸引力的出路,而那些缺 乏自己的正常家庭生活的人往往可以在匪帮的社会中发现令人安慰的替代 物。最后,那些由于某种复仇行为而与“正直的”社会疏远的人,那些由于 非正义的行为而成为牺牲品的人,那些渴望重新尝到枪杆子的威力的退伍士 兵,还有那些行为怪癖的人,都不可能过正常的乡村生活。这些人是传统的土匪类型。在民国时期不稳定的条件下,社会分裂和军事化使成为土匪的可能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大增加,正如政治的不稳定, 增加了土匪活动的吸引力,这只是那些命运飘泊不定的人们维持生存的一种 手段。总的来说,土匪的基本类型只是一种量的增加,而不是任何质的变化。 人们成为土匪的数量的增加,是因为选择其他的机会的可能性减少了。土匪活动的基本来源  平时,农村中延伸的亲属的自然联系和互助的传统,往往对社会混乱的 冲击起到缓冲的作用。这意味着在土地得以维持一个社区的需要的地方,很 少有人参加土匪活动,很少有农民会成为匪帮的永久性成员。在土地的物产 不足以维持当地人口生存的地方或者个人拥有的土地很少,而劳动力过剩的 地方,土匪活动往往十分活跃。正是这种过剩造成了长期失业或不完全就业 的大军,它为土匪活动提供了基本来源。“令人惊奇的是长期观察和调查的 结果恰好与这样的事实一致:所有的土匪都没有财产,而且失业。他们所拥 有的或许是个人的东西,这只是从不顾一切的成功冒险中得到的??”。② 在很多贫农家庭中,男孩很多,耕地却很少,较小的孩子被迫去做一些  其他的事情。在可能的情况下,他们会到别人家的地里打短工,或者他们寻 找看管牲畜、小贩,运送商品等工作,或者干起各种非法勾当,诸如走私、 偷窃庄稼、偷猎、赌博,甚至抢劫。在日常的农事中缺乏根基,这些不稳定 的人总是潜在土匪的渊薮。许多人已经依靠季节性的抢劫活动来补充收入, 当经济状况使饥饿压倒一切含有的危险时,当他们的面容已经为当局所熟识 时,投身于一种或多或少带有永久性的非法生活便成为习以为常的合乎逻辑 的选择。  那些无所依托的边缘阶层的存在不断提醒周围的农民,除了种地之外, 还有其他的生活选择。当生活资源降到确保生存的极限之下时,当中国的大 部分地区周期性地出现这种情况时,这种提醒就变得富有吸引力了。在这种 条件下,“乡霸”就应运而生。③在和平时期,他所散发的危险气息可能使 他成为“土皇帝”,成为其他村民避之唯恐不远的人物。当他联合别人时, 他就利用那些性情相近,但是没有勇气或不曾单独行动的人。在动乱年代, “乡霸”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土匪头目(尽管两者决不是一回事),那些倾向 于他的人可以成为他的将领,他们吸引那些在正常情况下情愿过遵纪守法的 安稳日子的农民。在当地的环境日趋恶化时,离乡背井,到山上或类似的场 所去过土匪生活往往要比选择务农更有指望,于是,一个新的匪帮诞生了。 埃伯哈德已经注意到乡村或社区的帮派可能发展成土匪的过程。在正常 的稳定的条件下,那些没有土地的年轻人将是固定的农业工人,在农闲季节 则为他们的家庭或社区打短工,比如修整水渠或修理农具。他们干的任何坏 事,例如偷窃邻村的庄稼、打群架或个人斗殴,都是村里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通常得到长者的纵容。当经济条件下降时,那些初期的帮派的眼界开始扩大。 从单纯容忍那些主动为长者去偷窃邻村富裕地主的行为,到殴打收租人,或 抢劫贪婪的商人,因为在这种时候,那些学不会照顾自己的社区就成为牺牲 品。相反,其他社区可能为了自己的安全而动员起来,或者向警方求助,或 者向法院控告有罪的长者,或者雇佣他们自己的匪帮。法庭判决的结果往往 是拿初期的帮派当替罪羊而赦免长者,他们不得不遁入山中,成为职业土匪。④当季节的正常变化造成大量“偶尔为之”的土匪时,这些长期性的匪帮就会提供集合地点和组织经验。因此,地方性的土匪活动得以生生不息,过路 的匪帮不仅吸引年轻人去从事以前从未想象的生活,而且也为穷人提供自助 的捷径,甚至诱惑乞丐尾随其后捞油水,只要他们能够避开追踪的士兵。一份 1927 年的报告声称,1926 年 9 月在豫东周口的商业中心发生的大规模抢劫主要是地方农民干的,允许他们这种行为是因为他们作为回报给匪帮提供 给养。⑤职业土匪的最大特点是他们没有土地(虽然那些头目有时是例外)。 即使他们在加入匪帮之前有一些土地,一旦他们的身份暴露了,那些土地马 上就会没收。这个事实的社会和心理含义是意味深长的,拥有土地与否是农 民阶层的基本标准。“哪怕家里只有一寸土地,他们就认为自己和乡人平起 平坐。”于是在中国农村的许多地方,没有土地就意味着不再属于农民阶层, 他们被迫生活在村子的外围,受到各种歧视。⑥他们无法积累财富,没有在 社会上求得发展的公认途径,他们不会失去什么,却可以从对抗中得到一切。 决心去做土匪,去走私,或去当兵,他们的痛苦要比其他人少些,因为很少 有其他的选择。  鲁南无地的农民一直是军事冒险的最好的兵源,比如中国政
Hsiaokungcbuan《农村的中国:19 世纪帝国的控制》(西雅图:1960 年)706  页,J.丹尼克《革命的决心》,《中国的关系》1912 年 10 月。乞丐往往和 土匪保持良好关系,他们都是下层社会的同伴。例如,一个所谓“乞丐协会” 的“讨饭会“,在它的许多旅店里给土匪提供免费住宿,并且通报那些拒绝 向协会支付“保护费”的商人。参阅 A.O.斯托特《公开乞讨的中国骑士》,《亚洲》1927 年 10 月。  府在 1917 年派出苦力到欧洲去作战,作为它在世界大战所履行的部分义 务。当他们返回故土时,发现一切都没有改变,曾有过的与农村的微弱联系 永远被切断,多数人不是沦为乞丐就是参加士匪。⑦“临城劫车案”的几个 俘虏曾经提到这些人,⑧他们有些人会说英语或法语,有些人似乎还颇有政 治头脑。  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河南那些非农业职业,如挖渠,采煤和运输, 传统上与士匪活动有着密切联系。比如白朗的部下,几乎都是无根无基的人 员:无业游民、小贩、牧童、浪人、江湖艺人。许多是灾荒时期的难民,当 他们四处流浪找不到工作时,他们就成为土匪的又一个重要来源。⑨封建帝 王时代,全国范围的商业网络以及与它有关的大量非农业职业,诸如看守、 运输、小贩,为匪帮和反政府武装提供了大量的潜在成员(李自成就是一个 例子)。他们没有家庭、家乡的牵连,只是与地区的集市或道路有些缘分, 当经济萧条、社会结构支离破碎时,这些无根无基的人们作出叛乱或参加土 匪活动的决定比较容易。⑩在中国很多地区,种族因素对土匪传统也有微妙 的作用。这通常是作为汉族扩张取代当地贫困的民族,而且很少留给他们其 他谋生手段的结果。沿着亚洲的内陆边境,取消继承权的蒙古人成为侵入的 汉族社区的灾难。在南方的湖南、贵州和云南,当地的少数民族苗族、彝族 和土家族,被汉人赶到更为险峻、更为边远的地区,愤怒和贫因有助于他们 形成作为危险而强悍的强盗名声。(11)满洲的边界条件也孕育了土匪。这个地区最初是纯种满洲人的保留地,那些闯关东的汉人是为了寻找自然财富,他们不得不保一位日本作家(后藤 朝太郎《青尤刀》)认为,土匪最初是从他们在法国看到的抢劫影片中获得 灵感的,设法造成一件国际性事件来给政府制造麻烦。然而,长野朗(《支 那的土匪和军队》)写到,这只适合于以空想家王继香为代表的匪帮中的半 独立的左翼土匪,而以孙美瑶为代表的大多数土匪尸是受到梁山泊传统的影 响,缺乏任何长远的政治目标。护自己的生命和所得以防备严厉的镇压。即使在那些限制解除之后,那些没有适应当地条件的拓荒者还是可能被赶走,他们除了参加土匪活动之外 很少有其他选择。国家对矿藏和其他珍宝的垄断,使那些采集人参、鹿茸等 珍贵药材的人自然成为违法者。所谓“金匪”,最初是黑龙江金矿的矿工, 他们武装自己,同时与政府军和强盗作战。象“哲尔图加团体”那样武装的 村落就是矿工建立起来的,他们被当局当作土匪,完全依靠自己的实力来求 得生存。以抢动非采矿村落的形式来增加收入,这种真正的土匪活动的转变 往往是相当简单的,随后由于地方部队的腐败,这种转变又由深感失望的鸦 片种植者来重复。  从汉人居住区来的移民是边界地区土匪活动的又一个来源。在吉林和辽 宁的山区伐木场工作了一个季节之后,新来的移民往往把这个季节的收入赌 得一干二净。他们既不能回家,又不能在谈季找到工作,而且在当地缺乏基 础,除了长期留在熟悉的山区之外没有别的选择。由于对当地的地势、商业  路线和藏身之处的了如指掌,他们理所当然可以通过打道行劫来谋生。一旦 跨出了这一步,再回到正常的工作就不那么容易了。在满洲的土匪中,汉人 总是比满人或蒙古人要多,出生在内地的汉人总是比出生在满洲的汉人要 多。(12)30 年代在满洲的日本殖民自然也鼓励了土匪活动,因为许多从汉 人(有时从朝鲜移民)手里以极低的价格强行购买的土地被分配给殖民者去 耕种。许多农民被剥夺了生计,只好离家出走,到山上当土匪,主要攻击那 些占据他们昔日家园的殖民者。这些“土匪”自然成为起来反抗占领的抗日 游击队的成员。(13)  然而,即使在那些土匪活动流行的区域,也并非人人都同样可能加入匪 帮。总的来看,主要是那里的年轻人是多数匪帮的来源。在他们结婚成家承 担各种责任之前的短暂时光要比他们以往或以后所拥有的时光更为自由。他 们有野心,有蛮力,无拘无束地接受新思想和各种挑战,他们随时可能加入 任何军事冒险。在传统的武装村落中,土匪活动似乎被认为是观察世界的唯一机会。从16 岁到 20 岁的小伙子,偶尔还有小姑娘,在首领的监护下被送到当地的帮 派中为它们巡逻。被首领认作千儿子的小伙子最有前途,他得到精心培养, 长大后成为受人尊敬的战士,甚至升为头目;他们之所以受到尊敬,不仅因 为他们的军事经验,而且因为他们深清人情世故:“很多人感到,他们正在 接受不同寻常的教育。土匪活动对他们来说是一所大学。他们以前曾经看到 一些但却十分有限的村落之外的世界??因此他们现在感到,锁链最终已被 砸碎,他们获得了自由??在这些群体中还可以见到一些男孩,他们显得特 别兴高采烈。他们兴奋他说:这才是教育!现在我们要看看这个世界??”(14)  被俘虏的外国人证实,捕捉他们的那些人中年轻人占大多数,从十几岁 的男孩到幼童。的确,河南匪帮中或许有一半是十几岁的少年,其余主要是 二十多岁的小伙子。(15)怪不得那时官方的聪明人三令五申不许年轻人读《水浒传》,以免引诱他们干出比以往更加鲁莽的事情。作家姚雪垠在 1924年十几岁的时候,被豫西的匪帮俘虏了 100 天,他或许就是那些老话所针对 的人,姚当时是个生气勃勃的小伙子,把土匪活动看得象鸭子戏水那样自然, 当他帮助那些捕捉他的人烧房子,甚至参加他们的袭击时,他们待他的态度 就十分平等。(16)总的来说,30 岁是从事土匪活动的关键年龄。人们认为那些没有当土匪也没有结婚安家的人,在他们面前除了违法的生活或靠小聪明来混日子之 外,没有什么别的活路。那些已经当上土匪的人,因为他们还年轻,还会听 到忠告,趁早“洗手”,结婚成家,照料年迈的父母。正如老话所说:“如 果你到了三十还无所作为,还不如去落草。”(“落草”是开始土匪活动的 委婉说法,就象“洗手”是放弃土匪活动的委婉说法一样。)(17)在可以 得到详细资料的一些匪酋中,他们的年龄都非常小。孙美瑶(此人对“临城 劫车案”负有责任)是 25 岁,“老洋人”在他土匪生涯的顶峰时期是 28 或29 岁,白朗的两个副手是 29 和 20 岁,与白朗同时的部永成,当土匪时只有17 岁。  憨玉琨和张冶公从事土匪活动数年之后,在 1911 年还分别只有 20 和 24 岁;满洲匪酋的平均年龄显然是 25 至 26 岁。(18)匪酋维持的时间有多长迈常取决于他们如何作为。一个野蛮的或者强大到足以对地方治安造成严重威胁的匪酋甚至不会被那些昏庸的地方当局所忽 视,他注定要在起事之初就被扼杀。一个满足于在当局容忍的范围之内行动 的匪酋,尤其能与当局建立一些工作关系的人,可以指望存在得长久。例如, 白朗在他决定反叛政府之后仅仅支撑了三年,而后来民国时期的特殊条件却 允许善于应变的樊钟秀,在土匪和军队之间周旋了将近二十年。还有一类: 是因为过于贫穷而无法结婚的老土匪,他们的全部生活不是打工就是参加土 匪活动。在“临城幼车案”中有一伙这样的土匪头目,其中两人三十多岁, 三人四十多岁,两人五十多岁,还有两人甚至六十多岁。(19)尽管如此, 由于土匪的损耗率,一般说来很高,艰苦的生活方式使土匪的平均年龄保持 在三十岁以下。  以上所引用的目击者的材料描述的土匪主要是“男孩”或“小伙”,这 并非偶然。因为在普通的土匪中妇女或姑娘是非常少的(尽管有许多女性匪 酋)。主要原因是妇女从小就要缠足,以阻止她们自由地行走,这预示了她 们以后的生活将受到严格限制。她们显然无法参加土匪或叛乱的活跃生活, 除非一些特殊情况:在华北平原白朗在诸多匪酋中是个例外,在他自己都认 为是太大的年龄(39 岁)走上了土匪活动的“危险道路”,他在 1911 年卷 入豫西南的农民的普遍骚乱中(参阅《白朗起义调查报告》)。另一个例外 可以参阅霍华德的《与中国土匪相处的十周》。联系这些材料时不应忘记农 村中国的估计寿命是极短的:五十多岁已经被认为是高寿了,不到 60%的人 活过十岁生日(迪莉娅·达文《妇女工作,革命中国的妇女和党派》牛津,1979 年)。  可以骑马代步,使妇女获得更多的自由,在捻军中就有大量女性首领; 在广西以客家人占优势的地区,缠足的现象很少见,这不仅使太平天国起义 有可能组成娘子军团,而且使广西的土匪活动别有风采。(20)为了把妇女关在家里以免引起麻烦,缠足是很成功的方法。此外,外界所表示的男性优越感,束服了妇女,使她们温顺驯服,很少可能去参加土匪 活动。强大的社会偏见反对妇女离开家庭,如果女人和男人们在一起,就会 招来恶毒的流言甚至更为糟糕的结局。结了婚的妇女要比年轻姑娘受到更多 的家庭牵累,除了分担农活之外,她们还要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以及家务活。 而男人的工作主要是季节性的,在农闲季节他们可以腾出手来从事土匪活 动,妇女的家务活和辅助性的工作却是终年不断的。(21)即使没有沉重的生活负担,土匪活动对妇女来说可能也是很少吸引力的,因为她们的文化背景与争强好胜无关,那是男人的专利。正如我们将会 看到的,大多数女性决定当土匪都是有个人原因的,她们被称作“女光棍”。(22)  对于年轻的男人来说,他们没有残废,没有家务和观念的重负,生活至 少提供了超越家庭的可能性,即使习俗强调孝道。那些不能忍受亲属关系的 压力的人们有一条出路:离开村子,加入附近的秘密社会或匪帮,于是他们 进入一个想象中的亲属体系,这个体系的价值观念更接近于他们的抱负,他 们消除了软弱无力的状态而恢复了自信。  对于那些能够结婚的人来说,婚姻是生活的主要分界线。尚未结婚的儿 子总是被认为是个不需负责任的孩子,父母通常尽可能地宽恕或遮掩儿子惹 得任何麻烦。然而一旦结了婚,他的行为就不会轻易被原谅,做土匪的选择 就不大可行了。不过,在穷人中总是有许多人无力娶老婆。(23)在一个以  拥有土地的多少来衡量人的声望的社会里,那些没有土地或几乎没有土地的 农民已经遭受了很。  多耻辱,如果剥夺他们生儿育女的权利,那是无法容忍的。这些光棍通 常与父母住在一起,父母死后再独自生活下去。他们的家庭联系比较弱,他 们甚至可以以孝顺为名来为土匪活动辩护,只要他们定期给父母送去维持生 活的费用。在枪口的威胁下总是存在娶个老婆的机会,而对于那些不能自己 生育后代的人来说,匪帮的头目收养捕获的孩子作为养子养女的习惯无疑增 加了土匪活动的吸引力。(24)  乡村的一些习俗也使问题恶化。比如,溺杀女婴导致男性比例大大高于 女性,这意味着象淮河流域那样的地区约有 20%的男青年可能一辈子结不了 婚。(25)从丧失自尊和根基的方面来说这种影响是巨大的,它足以把许多 年轻男子推向土匪活动。在匪徒中还可以发现一些残疾人,比如驼背,(26) 他们以土匪活动来安慰自己受伤的男性自尊。虽然他们被认为负有战士的责 任,但是通常给他们干一些看守犯人、清洗武器等杂务。他们能为匪帮所接 纳的事实是意味深长的。在传统的家庭中,丧妻的男人再婚,使孩子受到继 母的虐待,这也提供了土匪的来源。  象《水浒传》那样的传统小说,对那些在村子里感觉自己缺乏男子气的 年轻小伙子来说,具有特别强大的吸引力。集市上的说书人所叙述的武装的 兄弟会的英雄生活,给他们的生活输入了迄今为止所缺乏的勇武的浪漫成 份。对于那些已婚的男人来说,尽管有家庭的压力,但是非法的匪徒生活也是很有吸引力的,贫农家庭的丈夫出外当土匪,而妻子独立操持家务,这种 情况是很常见的。(27)这是因为在贫苦农民家的妇女与其他任何贫穷村社 里的妇女一样,往往具有更多的独立性,对不满意的丈夫很苛求。虽然民谚 歌谣里常常表达出男性的优越形象,但是在穷人的家庭中由老婆说了算的情 况并不少见。(28)对宗法社会的主体文化所规定的妇女的卑微的依附地位 的否定,以及看到富人周围妻妾成群而感到的屈辱,使那些贫穷的男性渴望 在安全的男性的兄弟会中找回失去的身份,那又有什么好奇怪的?除了要求重新得到失去的男子气之外,许多男人发现,非法团体对于失去家庭的人来说是个令人安慰的替代物。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家庭是第一重 要的,甚至在朋友和邻居之间,也以“大哥”、“叔叔”相称,许多个体自 然感觉到对于亲属关系的依赖。(29)虽然一些更强有力的类型的人拒绝接 受子女关系的束缚,但是缺少这种关系也使许多人在其他方面寻求弥补。对 穷人来说,这种弥补常常是秘密社团或匪帮。这些情况尤其发生在那些由于 工作使人们超越亲属所在地区的群体中,如流动演艺者、小贩、运输工人等 等,或者发生在那些亲戚关系不是很少就是不能满足人们的社会和经济需要 的贫农之中。甚至红军司令朱德也发现,在革命运动初期,被共产党所吸引 的人中很多人曾加入红帮秘密社团,他们都没有家。(30)  当家庭束缚迅速解除时,当人们为了寻找工作和安全被迫远游时,秘密 社团和匪帮往往迅速增加。正如我们在河南所看到的情况,这些替代的群体 往往要比家庭或村社更有活力,它不仅提供了安全感(心理的和生理的), 而且提供了一种以其他方式所不能获得的广泛而强有力的生存手段。为了强 调约束的家庭性质,创立者象祖宗一样受到崇拜,最初的入伙仪式往往包括 互相饮用各自的一点鲜血。(31)尤其对于年轻人来说,这些帮派社团的吸  引力显然超过给他们显示自己英武的机会的吸引力。据说,他们的年龄只有 十三、四岁,他们在自己的家庭中前途缺乏保障,这种不安全感和焦虑引起 家庭纠纷,使匪帮的吸引力远远超过家庭。最强有力的暗示是匪帮提供了家 庭的职能,事实上只要有可能,被杀害的土匪的尸体,会被小心地埋葬,任 何胆敢亵渎他们的坟墓或拒绝交出尸体的人都会招来杀身之祸。(32)  退伍士兵是土匪的又一个重要来源。他们基本上也是一种边缘人物,因 此摆脱了农民的束缚。由于他们曾经受过军事训练,在政府的眼里他们是最 危险的。人们常说:“士兵越多,土匪越多。”(33)在兵匪出现之前很久, 军队就被认为是产生土匪问题的根源,在民国时期,退伍士兵造成的这种困 境变得更加严峻。如果军队编制扩展,士兵就可能拿不到军晌,只好开小差 当土匪;如果军队规模压缩,退役的士兵就会因为缺少其他谋生手段也去做 土匪。在帝王时期,法律严厉惩罚漂泊不定的士兵,(34)到了 20 世纪,对 于削减过多的军队作了很多徒劳的尝试。一个作家甚至把整个正规军说成是 土匪活动的规模巨大的“预备学校”,1930 年对山东省的一次调查显示,所 有土匪都在这支或那支部队里当过兵。(35)土匪和军人的动员方式常常是 平行的:一个人成为土匪还是士兵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各种因素,诸如传统和 权力平衡。根据 1912 年 10 月颁布的“剿匪法令”,军队中恶劣的条件意味着“安置一个士兵就是造就一个土匪。”后来估计,全国军队开小差的人数在 15%到 30%之间。军饱或给养的短缺是最为经常的抱怨,尤其是 1911 年以后军 队的大量扩展。(36)例如,河南是传统的征兵区域,那儿的士兵人数从 1911 年的 1.6 万人上升到 1924 年的 20 多万人,(37)在这个缺乏副业的农业省 份中,当兵是失业者唯一的合法出路。然而,由于军队的待遇很差,军饷很 低,那里实际上成为出产土匪的工厂,不用多久土匪就如此之多,以致于正 派人只能沦为乞丐。(38)战败的军队的残部也是潜在的匪源,尤其是在他们手里还握有武器的情况下。他们已经领教了枪杆子的力量,已经不可能再安顿下来当个农民。例 如,参与“临城劫车案”的土匪大部分是退伍士兵,其中一些头目曾经是湖 南军阀张敬尧的军官。1920 年张张敬尧是以围剿白朗而闻名的又一位军阀(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和其他许多土匪出身的军阀一样,他最终投靠日本人(陈志让《中国的军阀及其派系》,《东方与非洲学院研 究生报》1968 年 7 月)。敬尧失败以后,他们率先回到鲁南的家乡,在几年中成为当地最有势力的匪徒。一个俘虏估计,这个匪帮中约有 60%是退伍士兵。(39) 最后,遭到遣散的部队自然是土匪活动的来源,尤其是在他们远离家乡,缺乏谋生手段的情况下。许多士兵不愿接受微不足道的安置费,情愿带着他 们的来复枪逃往山区(许多指挥官的贪污加剧了这种危险,因为遣散部队可 以给他们带来可观的利益)。(40)  比如,军阀张勋的部队在 1917 年清朝复辟的企图流产之后被政府遣散, 由于给他们渡过难关的资金被地方军事官员侵吞,致使遣散士兵陷于困境。 结果,其中大多数人转入山东、江苏边界的山区,等待他们的首领,有朝一 日东山再起。后来,他们和随后赶到的以前张敬尧的士兵汇合,他们为地方 土匪亚文化带来了训练有素的新因素,它的重要意义在“临城劫车案”中就 看得很清楚。(41)    以上提到的三种类型:开小差的、战败的和遭遣散的士兵,为白朗起义 提供了兵源。那时有一种颇有影响的保守观点,认为白朗起义实际上不过是 当时在全国爆发的众多兵变中的一次而已。(42)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它的 内容远比兵变为多,但是大量士兵加入起义部队是无可争辩的,他们所提供 的力量以及在部署战略中听起的作用一定是相当重要的。  河南的军队问题可以追溯到民国建立的最初几个月。由于袁世凯政府对 北京周围地区有那么多士兵而感到紧张,他不仅下令遣散那些忠实地为革命 服务的非正规部队,而且也遣散许多正规部队,尤其是那些以激进倾向而闻 名的指挥宫所领导的部队。这些部队在“革命政府”的创建中起过重要作用, 它们自然感到忿忿不平。他们被一些空洞的赞扬和几个月的军饷打发了事, 许多人军队不满而导致兵变是军阀时期一个持久的特征,兵变常常被说成是 被“土匪煽动的”(参阅寿康《可怕的兵变》上海,1923 年)。  进入附近的山区。(43)1912 年 5 月,他们和更多不愿坐等遣散而带着 武器开小差的士兵汇合,组成 3000 多人的队伍横行河南,人数上超过了抵抗 他们的部队。两个月以后,关于乒变和逃兵出现新高潮的报道遍及全省。10 月的调查显示,这些匪帮由于遭遣散的老式河南义军的加入还在不断扩大。 派去镇压这些草莽英雄的部队中,很多士兵和他们过去曾是军中的同僚,因 此拒绝交战。(44)1913 年 5 月,据透露“第六师”在月初接到从河南南下 的命令时,“全军’溜之大吉。(45)在以后的几个月中,兵变的报道更多1913 年 11 月的报纸常常抱怨无法区分士兵和土匪。还没过完那个冬天,一支 1000 多人的超编队伍又在河南被遣散。(46)所有这些都促使白朗起义发 展壮大,使白朗和他的部队有可能进攻象宝丰和鲁山那样设防的城市,而不 象从前只是攻击一些孤立的城镇和军队的前哨基地。除了他们随身带来的武器之外,士兵们还能有效他说服城墙内过去的同僚不予抵抗。(47)在白朗的义军从安徽长途跋涉到甘肃的途中,他们的作 用是决定性的:仅仅在 1914 年,投靠义军的各地驻军包括归德(商邱)、陈 州(淮阳)、南阳、项城、老河口、荆紫关和凤翔。在凤翔(陕西)和老河 口(湖北),整团的士兵倒戈,在豫西的荆紫关,13 个营步其后尘——如果 兵员足额就有 3000 人左右。(48)有时候,土匪还混入兵营,用下面的话来 引诱他们:你多么贫穷!如果你跟我来,你会得益匪浅! 如果你想喝,就有大碗酒, 如果你想吃,就有大块肉, 如果你想玩,有的是姑娘。更有诱惑力的是,士兵只需转变一下立场,就可以得到他们已有薪水两倍的 收入(白朗的部下恫银每月十两,而军队只有跌价之纸币四两)。(49)据 说到了 1914 年 2 月,白朗的部下约有 60%是退役士兵,  有些过去忠于山西督军阎锡山,有些则来自陕西、河南的地方军队。当 地人民说,当士兵看到土匪兴旺发达时,他们就去加入,看到土匪挨打时, 他们就仍然当兵。(50)  形成大量土匪的不安定环境同样有可能产生家族或村落为了争夺稀有资 源而造成的仇恨。这种长期敌视的形势也可能发展为掠夺性的土匪活动,就  象 1928 年有详细记录的江苏省的那种情况。从贫穷的淮河流域迁徙来的移民 引起当地居民团体的仇恨,因为他们带来了经济上的威胁。当 1927 年土匪出 现时他们马上受到怀疑,因为他们很少遭到袭击,愤怒的居民烧毁了几家移 民的房子。为了防卫,移民们组织了秘密会社小刀会的分会,小刀会在他们 本乡淮河流域非常活跃,于是当地村民组织了在当地相当活跃的“大刀会” 的分会。1928 年 9 月,大约 2000 名小刀会成员在土匪的帮助下扫荡了“大 刀会”所在的村庄,索取粮食、金钱和武器。六个拒绝提供的村庄,被烧成 一片废墟,许多村民遭到杀害。(51)  这一事例表明,没有直接卷入纠纷的土匪也可以参与激化矛盾的过程。 他们这样做的用心无非在于频繁的动乱增加了抢劫致富的机会。(52)例如, 当一个家族把财富投入纠纷之中而变得衰弱时,对土匪来说雇用他们去作战 是十分寻常的事。到了后期,整个家族为了避免彻底失败可能被迫进入山区, 从而完成了从仇杀到土匪活动的过渡。这种方式的家族政治在华南要比在华 北更为普遍(可能不包括满洲(53),它也可以迫使人们沦为土匪。  解决家族纠纷的普遍方法是诬告一个人是某个匪帮的代理人或中间人, 甚至土匪头子。比如在闽北一次严重的灾荒期间,一个富裕而慷慨的当地农 民苏二可向其他富裕农民建议,在灾荒期间,把自己粮仓里储存的谷子低价 出售,其他人立即同意,只要苏首先打开自己的粮仓。当苏的积谷卖光以后, 根据协议,穷人跑到附近另一个富裕农民家里,他应该用同样的价钱卖给他 们谷子。可是第二个农民觉察到这是发财的机会,拒绝以低价出售,坚持要 按常价出售。事实上,整个协议是毁掉苏二可的阴谋。长时间的争辩之后, 穷人自己动手拿走了他们需要的谷子,留下一笔按照苏二可的价格应该支付 的钱。这个事件发生以后不久,第二个农民失踪了,后来,人们发现,他在 附近的福州城里同军队达成一项在灾荒期间开展“剿匪”运动的协议。匪酋 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对头苏二可:所有参加了不久前发生的事件的人以及那 些与他结有宿怨的人都成为苏的部下,其中最突出的人便成为苏的头目。在 大军压境之际,虽然苏设法逃入丛林,但是那些留在村里的和他结怨的家族 却遭了殃,许多清白无辜的人被当作土匪剿杀。最终,力量较弱的家族成员 也上了山,加入苏二可的行列,苏从而获得颇有势力的土匪头目的名声。他 们从附近的港口从非法供应者手里购买枪支弹药,在半年之内,这些环境的 牺牲品已经组成一支数百人的强大匪帮,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与士兵对抗, 甚至打败他们。这类事件为民国时期福建地区广泛的“土匪化”起到了重要 作用。(54)  在豫西和豫南不受管辖的遥远山区,那里的乡村社会具有同西西里岛西 部酷似的特征,传统的家族结怨或仇杀(当地人称为“打孽”)。敌对家族 的成员世世代代频繁开战,父亲在临终前有责任把家族的“荣誉”传给子女, 为了避免官方的干预,子女往往在立誓之后就去投靠附近匪帮中的亲戚朋 友。然而,即使在他们没有加入匪帮之前,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些人已经 成为土匪,因为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复仇,尽管当地社会把它当作理所当然的 事情。有时候有些家族会倾家荡产购买武器来杀死他们的仇人,而不愿意求 助于法律。当他们处于犯法和赤贫的情况下时,他们除了在匪帮中寻找藏身 之地和安全感之外别无其他选择。(55)同西西里岛一样,这种仇杀从来不 向当局报告,而当局对这些事情本来也无能为暴乱和家族仇杀常常都会迫使 参加者为了避免惩罚而去当土匪,从这个意义上讲,暴乱与家族仇杀的模式  类似,尽管两者与土匪活动有着根本区别。一个很好的例子是辛亥革命前夕 河南发生的一系列暴乱,这些暴乱不仅为在当地起义中起了很大作用的农民 军提供了人马,而且推动了不久以后兴起的白朗起义军的飞速发展。(56) 这些暴乱的祸首一旦被识出便不得不遁入山中,他们在暴乱中勇往直前的能 力同样能够使他们当好土匪首领。地方匪帮最初对于暴乱的煽风点火恐怕就 是这个目的,或者是为了在混乱中趁火打劫。  土匪的一个特殊类型包括那些被胁迫加入匪帮的人。对大多数匪帮来 说,这些人在士气高昂的战士中肯定占极少数。在河南、云南和东北的部分 地区,匪帮为地方提供基本的安全,他们为附近地区的积极服务或多或少是 被迫的。(57)在那些路过的或与地方缺乏明显联系的匪帮中,这种动机就 不清楚了,因为土匪总是给安全带来威胁。他们不是好战士。白朗在占领一 个城镇之后,显然强迫一些镇民在他们离开时跟着队伍(58),“临城劫车 案”中有一个土匪声称,他过去一直是个农民,有一天晚上,匪帮闯进他家 杀死了他的姐妹,在答应加入匪帮之后他才留下一条命。  一些抱有敌意的报道说,那些被胁迫的土匪不得不在战斗的前沿吸引敌 人的火力,那些试图逃跑的人被等在身后的土匪开枪打死,(59)但是大多 数被胁迫的人最初是因为需要挑夫或侍从,这似乎更有可能。据说白朗有一 个规定,凡是抓到的单身行人,只给他们两种选择;要么入伙,要么立刻处 决,但是一位逃跑的俘虏回忆说,他们这些牺牲品的第一次任务是搬运战利 品;那些不愿意或不熊够做这些事情的人就被打死。(60)另一方面,抓来 的挑夫和俘虏后来要求加入匪帮也是很有可能的。(61)那些受到胁迫而加入匪帮的其他人员可能包括医生、铁匠和文书。比如,白朗把两个男人一直留在身边,一个是医生,一个是文书。不幸的是,这些 人以后一旦披捕,就和其他土匪的命运相同,即使是老人或儿童。一个被迫 为白朗的头目工作的 12 岁孩子,在他被士兵抓获和被迫招供之后就被处决 了。(62)同时,政府本身除了玩忽职守导致土匪活动之外,它还迫使那些已经卷入土匪活动的人欲罢不能,这就使土匪数目越来越多。正如我们所看到的, 那些不情愿加入的土匪在被捕时同样很少宽大。即使那些自愿逃回家的人, 通常也被抓去处决,除非他们能够找到某种保护,比如加入地主的民团,或 者为地方长官跑腿。因此,正如一个可怜的俘虏所说的,对于大多数土匪来 说,“离开匪帮??似乎就是把自己投入死地。”(63)比如,山东的兵匪 首领范明新就声称自己是环境的牺牲品,当土匪违背了他的意愿。在十二年 中,他一直在寻找每一次“反正”的机会,他被迫背叛军队回到土匪中去是 为了拯救自己和部下的生命。(64)  总之,一旦尝到迅速发财和艰苦的戎马生涯的兴奋滋味之后,重新返回 平淡无味的乡村生活是不容易的。因此,很少有惯匪真正实现重当农民的理 想,他们通常发现自己又回到“危险的道路”上(正是政府的默许这一事实 导致了被捕的土匪格杀勿论)。许多土匪情愿接受军队提供的机会,或者就 象“临城劫车案”中的一支匪帮,不顾一切继续为匪。(65)  要讨论的最后一个因素是诉讼案。一桩诉讼案能够反映中国法律的腐朽 所导致的悲剧:它可以耗尽当事人的家庭财产,使他除了参加土匪活动之外 别无选择;它可以因为不公正的判决而使人们在盛怒之下去当土匪,它可以 造成一个牺牲品,为了逃避捉拿而去当土匪。《水浒传》中这样的主题很多,  在 20 世纪初期的中国这种情况还是非常普遍。比如自朗被一个敌对的家族诬 告而被投入监狱,为了把他赎出监狱,他家出卖全部土地而破产。另一个河 南匪酋李永奎,最初也是为了逃避一桩对他不利的悬而未决的诉讼案而被迫 上了山。(66)  虽然边缘阶层的长期存在为那些以村庄为基地的较小的匪帮提供了潜在 的首领,但是在较大的或较为复杂的匪帮中,首领的社会出身通常与其他土 匪有所区别。相当多的首领(如白朗)出身于一度十分富裕的中农家庭,他 们往往在家境败落之后参加土匪活动,或者因为他们发现在社会变动中无法 依靠合法途径得到发展,或者只是想在屈服于家庭的压力之前撤野一番,他 们知道大部分越轨行为会得到宽恕。许多象白朗那样的土匪可以归入“想使 自己受人尊敬”的类型。这些人不是建立自己的匪帮就是在行伍中提升得很 快而成为首领,他们的魅力往往能够确保队伍的迅速壮大。尤其在 20 世纪初 期那种令人忧虑的年代,其他人拥有一些军事或政治经验,但是他们发现自 己在战场上失败或与长官争吵之后处于荒野。正如民国时期所显示的,军队 作用的增强使贫农或无地的边缘阶层的人更轻易地爬上主要匪帮的首领的地 位(老洋人就是一个例子)。在传统的匪区,那些出身贫寒的孩子后来成为 广泛受到尊敬的匪帮首领,与出身富裕家庭的匪酋并驾齐驱也并不鲜见。为了说明最后这一点,我们可以举出杜其彬和部永成(化名秦椒红)这两个相反的例子。他们在白朗兴起之前是豫西南地区很有实力的匪帮首领(事 实上,正是因为他们在 1912 年末的被捕和处决才使白朗得以成为这一地区的 主要匪酋)。杜其彬出身在宝丰一个富裕而有名望的文人家庭,受过好几年 的传统教育。不幸的是,他的性子极其火爆,在他被当地官吏欺骗之后便当 了土匪。他的人马不久就超过了当地其他匪帮,许多较小的头目(包括白朗) 在他于 1911 年初成为首领时,纷纷投到他的门下。在造反结束之后,杜曾试 图与地方军队的长官谈判合并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由于不能令人满意而遭 到部下的抵制,杜仍然当他的土匪。另一方面,郜永成是一个典型的“绿林好汉”,他出身在一个没有土地的贫苦的农民家庭,从童年时代起就是一个无赖,擅长射击和打架。他的绰 号“秦椒红”来历是因为他一发火脸就涨得通红。在他的两个兄弟被处死后 部成为土匪时还只有十七、八岁,但是他不久就率领 500 名部下,在需要时, 还有更多人响应他的号召。(67)由于野心遭到挫败而成为匪酋的最好例子 是“临城劫车案”的首犯孙美瑶,他为自己的行为所作的辩护适用于所有的 叛乱者:“要注意这样的事实,我们一直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并不想成 为强盗;但是在政府无能的动荡年代,我们只好挺而走险自己纠正所遭受的 不公平待遇。“孙的一个副手附会他的观点:“我是个文明人??我所要求 的只是我们在这个地区的政治权利。”(68)  1911 年的骚乱引起的高度军事化也产生了一批失望的未来的土匪首 领。战争结束以后,许多地方自卫团体由于不是正规军,在人们看来比土匪 好不了多少,他们要求成为正规军,只是由于他们过去的民国同盟与新当局 达成妥协而遭到拒绝,同盟忘记了与这些“国家功臣”的联系。(69)即使 在那些被看作是大众的战士的土匪之中,也有很多人抱着得到更多承认的希 望——不论是作为军官还是作为起义者。仅仅让别人想起是土匪的角色是令 人无法容忍的。政治上的不公正也会使人犯罪,那些从前拥有合法地位的人,因为某些突然的变化而遭到冷落,或者为了保护上司而成为替罪羊,对他们来说,土 匪活动不仅可以提供生存的手段,而且使他们有时间酝酿他们的复仇计划。 一个美国俘虏曾遇到的两个头目就很典型:一个以前是警长,一个是民团队 长,他们都是因为不公正的待遇而愤愤不平,转而参加上匪活动以图报仇。 这个匪帮中的另一个头目,从前是张作霖的部下,他冲撞了脾气暴躁的张作 霖而当了土匪。(70)在任何地区,随着政治的复杂程度的增加,以这种方 式转为匪酋的人数也会相应增加。在这种环境中生活是非常危险的。除非一 个人非常灵活。  为了报仇雪恨而引起的争斗(或仗义杀人)是另一种传统类型。和《三 国志》中的英雄关羽一样,张作霖早期的土匪同僚张大麻子就是在杀了几个 远房亲戚、报了以前受辱的仇恨之后“上马”的。在家族中复仇行为被认为 是必要的或正义的,尽管它在法律的眼里是一种犯罪。豫西的匪酋憨玉琨杀 死了一个谋害他兄弟的地方恶霸之后被迫离家出走。这个匪帮中的另一个头 目关老九,为一位死难的朋友复仇而杀了两个恶霸之后被迫逃走。(71)匪 酋郜永成也可以归入这一类,他最初的动机是向官方的暴行复仇。少数几个 从土匪活动中成长起来的共产党将领之一的贺龙,也从刺杀一位地方官吏的 复仇中赢得普遍的声望,他的叔叔因为拖欠税款而遭这个官吏的杀害。贺龙 被迫进入山区,帮助穷人,从不谋取私利,很快获得罗宾汉式的好名声。(72) 有相当多的女性土匪首领开始土匪生涯是为了给死去的丈夫复仇。比如 太平天国的女首领苏三娘。另一个例子发生在云南,1920 年,当地有影响的 土匪首领杨天福带着人马并入军队,但是在随后的政治斗争中,他被作为下 台的督军唐继尧的朋友而遭处决,杨的遗孀迅速招集杨的 2 万名部下重新上 山,在“为我丈夫报仇”的旗帜下,开始了反对新政府的恐怖活动。次年, 她继续从事土匪活动,直到唐继尧凯旋归来重新执政,请她带领他的前卫队(73)。她以后的命运不详,另一位陕西匪酋郭坚的遗孀,其结局也不得而知,她也是为了给被当局杀害的丈夫复仇而加入土匪的。(74)在吉林省的 众多的女性匪酋中,最出名的一位是“一枝花”(《水浒传》中一个女英雄 的绰号),她在 20 年代中期活跃在长春地区。她从前是“大户人家的女孩”, 在她丈夫被无故抓走之后,她一怒之下便当了土匪。具有魅力的女性匪酋不 难吸引部下,不久她就成为一支千余人的队伍的头领。在东北还有一个年轻 姑娘的故事,她开枪杀死了杀害她父亲的地方首领之后,当上了土匪。徐春 甫是以这种方式当上土匪的又一位妇女,她在 30 年代大众的抗日运动中曾起 过重要作用。(75)  民国时期在河南著名的匪酋中,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张寡妇”。为了给 她被仇人杀死的两个儿子报仇,她变卖家产购买枪支(豫西人典型的做法), 投身于土匪活动,而且自称是“人民的救星”。皖北匪酋萧春子的老婆(她 和其他许多妇女一样,没有留下名字)也是在萧被老洋人阴谋杀害之后拉起 队伍当土匪的。(76)  土匪活动是一种艰苦的生活。大多数加入土匪的人都是迫不得已。对于 那些“偶尔为之”者来说,这是一种暂时解脱危机的手段,当条件改善以后, 其中大多数人都会重返家园。对于那些“职业土匪”来说,经济、政治和心 理的综合因素,压倒了最初的犹豫,从而把艰苦置于次要的地位。当失去了 过一种“诚实生活”所必需的土地时,大多数土匪即使想放弃土匪生活也无 法放弃。男人遭受的侮辱或妻子受到的伤害;因成为牺牲品或替罪羊而产生  的恼怒;争强好胜或冷酷的性格;因缺乏家庭义务而产生的苦恼或无法忍受 乡村一成不变的单调生活而意气消沉,这些“职业土匪”的各种动机揭示了20 世纪中国土匪活动的真实复杂性。注释:①上田荣一《绿林物语:土匪生活的一断面》,长野朗《支那的土匪和军队》的附录,9 页。②参阅费孝通《农民和乡绅:中国社会结构和它的变化的解释》,《美国社会学杂志》1946 年7 月;周云坛《中国的社会流动性:中国绅士的身份地位》(纽约,1966 年)218—219 页。③参阅阿瑟·史密斯《中国的乡村生活》(爱丁堡和伦敦,1900 年):20 章。④沃尔弗拉姆·埃伯哈德《征服者与统治者:中世纪中国的社会力量》。(Leiden,1965 年)100—103 页;桔朴《土匪》(天津,1923 年)40—41 页。⑤《北华捷报》1927 年 2 月 26 日,3 月 12 日。⑥费孝通、张芝一《平凡的中国:云南农村经济研究》(芝加哥,1945 年)293 页;赵树理《李 家庄的变迁》(北京,1953 年)。⑦哈利·麦克奈尔《中国新民族主义和其他》(上海,1925 年),219—220 页。⑧见李·所罗门《中国土匪的囚犯描述关押生活》(伯克利,1923 年);露西·奥尔德里奇《与 中国土匪度周末》《大西洋月刊》1923 年 6 月;陈无我《临城劫车案纪事》(上海,1923 年)1、3 页。⑨《白朗起义调查报告》;王宗虞《试论白朗起义的性质》;朽木寒三《马贼战记:小日向白 朗和满洲》(东京,1966 年)100 页。⑩弗里德曼《回到革命:中华革命党》128—129 页。(11)拉铁摩尔《满洲:冲突的策源地》230—231 页;薛绍铭《黔滇川旅行记》(上海,1937 年)40—41、51 页。(12)同上拉铁摩尔条 67—68、187—197、226—227 页;曼考尔和吉德考夫《中国东北的红胡 子》;长野朗《支那兵、土匪和红枪会》289—290 页;高桥舍次郎《关于满洲马贼》,《现 代史资料》卷 32(东京,1967 年)796—798 页。(13)罗纳德·苏莱斯基《日本统治下的中国东北:满洲青年军团的作用》,《现代中国》1981年 7 月;岛村乔《马贼无赖》(东京,1973 年)页:中岛辰次郎《一代马贼:大陆流浪记》(东京,1973 年)269 页。(14)同⑨朽木寒三条 48—49 页:田中正《满洲马贼及其组织》《满蒙》1934 年 2 月,伦丁《在 土匪的控制中抑或在上帝之手》43、53—54 页:姚雪垠《长夜》146—147 页;苏珊·纳奎因《山东暴乱:1774 年的王伦起义》(纽黑文,1981 年)40 页。(15)同上伦丁条 14、25、53 页;同⑧奥尔德里有条 677 页;斯特劳斯《冒着被抢劫的危险》(1931 年)5 页;《北华捷报》1914 年 2 月 7 日、3 月 12 日;同(12)高桥舍次郎条 798 页;查默斯·约翰逊《农民的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力量:革命中国的出现 》(斯 坦福,1962 年)54、85 页。(16)同(14)姚雪垠条 76、98 页;《关于长篇历史PDF》(上海,1979 年)306 页。(17)同(12)高桥舍次郎条 793 页;同⑨朽木寒三条 461 页;何西亚《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98 页。(18)《北华捷报》1927 年 3 月 26 日;吕咎予《白狼抗蓼记》;闲云《白狼始末记》;吴沧洲《河南的两次军事行动》,《辛亥革命回忆录》卷 5,65 页;霍华德《和中国土匪相处的十 周》165 页。(19)同⑧陈无我条 1、30—31 页。(20)佩里《崇拜者和战士:白荷花对捻军影响》12、13 页;T.w.休伊《“水浒传”和中国土匪的政治文化》未发表的论文;伊丽莎白·克罗尔《中国的女权主义和社会主义》(伦敦,1978 年)39—41 页;施友忠《太平观念:它的起源、解释们影响》60—65、310—314 页。(21)达文《妇女工作,革命中国的妇女和党派》121—124 页;吴炳若《淮河流域的农民状况》,《东方杂志》1927 年 8 月 25 日。(22)戴维斯《中国的原始革命》(伦敦,1977 年)96 页;同(14)纳奎因条 44 页。(23)拉菲《谋反:刘永福和黑旗军》87—89 页。(24)同(14)纳奎因条 40 页。(25)同(20)佩里条 51—52 页。(26)毕晓普·莫尔《在匪徒之手:中国的传教士的磨难》,《泰晤士报》1925 年 10 月 22 日。(27)廷科·波利《我的土匪主人》(伦敦,1935 年)140 页;《密勒氏评论报》1923 年 5 月26 日。(28)C.K.杨《中国共产社会:家庭与村落》(剑桥,1965 年)1,66 页。(29)同上 1,5—6 页。(30)斯沫特莱《伟大的道路》(纽约,1956 年)301 页;戴安·默里《清朝中期的海盗:组 织特征的分析》,《清史问题》1982 年 12 月 8 页;同(22)戴维斯条 87 页。(31)同(22)戴维斯条 90—92 页,王天奖《l9 世纪下半叶中国的秘密会让》,《历史研究》1963 年 2 月。(32)《北华捷报》1914 年 3 月 28 日;陶菊隐《六君子传》(北京,1947 年 184 页;同⑩弗 里德曼条 127 页;同(18)闲云条 147 页。(33)同(11)拉铁摩尔条 186,225 页;拉里《军阀士兵:中国普通兵 》68—70 页。(34)切斯尼奥克斯《l9 和 20 世纪:中国的秘密团体》72 页。(35)同④桔朴条 53、67 页,长野朗《支那的土匪和军队》54—56 页。(36)《北华捷报》1927 年 3 月 12 日;《东方杂志》1922 年 5 月 26 日;《民立报,1912 年10 月 28 日;戴利《中国土匪活动的真实涵义》,《密勒氏评论报》1923 年 1 月 6 日。(37)何西亚《甲午大战后全国军队之调查》,《东方杂志》1925 年 2 月 10 日。(38)《北华捷报》1927 年 3 月 12 日;同(33)拉里条 68 页。(39)《北华捷报》1920 年 7 月 3 日、1921 年 1 月 15 日、1923 年 6 月 2 日;同⑧陈无我条 1,28—30 页;同⑧所罗门条;同④桔朴条 64 页。(40)见吕平登《四川农村经济》(上海,1936 年)166 页;同④桔朴 65、66 页;同(33)拉 里条 68 页。(41)同①上田荣一条 24、53—59 页。(42)罗耀九《论袁世凯统治时期阶级矛盾的演化》,《学术论坛》1957 年 4 月董克昌《白朗 起义性质与作用的研究》;《学术论坛》1958 年 3 月。(43)坂野良吉《论白朗起义的历史意义》,《历史评论》1970 年 10 月 16、17 页;岛本信子《透过白朗之乱看辛亥革命和华北民众》41—42 页。(44)《民立报》1912 年 4 月 25、5 月 2 日、19 日、23 日、6 月 22 日、7 月 9—25 日 10 月 12 日、26 日;《顺天时报》1912 年 4 月 20 日、7 月 9 日、9 月 18 日、10 月 10 日。(45)《民立报》1913 年 5 月 21 日;《政府公报》1912 年 12 月 18 日。(46)《顺天时报》1913 年 11 月 13 日、12 月 30 日。(47)《东方杂志》1914 年 4 月 1 日。(48)《东方杂志》1914 年 3 月 1 日;乔叙五《记白狼亭》,《近代史资料》1956 年 7 月:同⑨王宗虞 21 页;同(43)权野良吉条 16 页。(49)斯沃洛和马克·卢《中国的光明和黑暗:中国土匪的方式方法之趣昧研究》,《北华捷报》1934 年 8 月 11 日;杜春和《白朗起义》382 页。(50)《顺天时报》1914 年 2 月 19 日、5 月 22 日;来新夏《谈民国初年白朗领导的农民起义》。(51)洛辛·巴克《长剑与短刀之间的冲突》,《中国评论周刊》1928 年 10 月 13 日;佩里《华 北的叛乱和革命 》171—172 页。(52)见哈里·兰姆莱《中国东南省份暴乱的病态》,《清史问题》1977 年 11 月。(53)见久留岛秀三郎《与马贼谈话》(东京,1952 年)17—22 页。(54)哈里·考德威尔《蓝老虎》(伦敦,1925 年)139—142 页;罗伊·安德鲁斯和伊薇特·博 勒普《中国的审判与关押》(伦敦,1918 年)207—209 页;《密勒氏评论报》1925 年 10 月10 日;肖公权《农业的中国:19 世纪帝王统治》368 页。(55)同(49)斯沃洛条:同(42)董克昌条 35 页;《北华捷报》1927 年 3 月 5 日。(56)见董克昌《关于白朗起义的性质》22—27 页,乔志强《辛亥革命前十年间农民斗争的几 个问题》542—544 页;廖一中《义和团运动史》(北京,1979 年)279—280 页:同⑨王宗 虞条:同(43)坂野良吉条 5—11 页。(57)《北华捷报》1927 年 3 月 5 日;同⑨朽木寒三条 48—49 页。(58)《北华捷报》1914 年 5 月 16 日、8 月 1 日;同(18)吕咎予条 316 页。(59)《白狼之真相》8—9 页。(60)《顺天时报》1914 年 3 月 13 日。(61)《政府公报》1925 年 10 月 10 日;同(18)霍华德条 180—181 页。(62)《顺天时报》1914 年 4 月 3 日,8 月 9 日;同(18)闲云条 153—154 页。(63)同(14)伦丁条 129 页:同(15)斯特劳斯条 25 页:《密勒氏评论报》1925 年 10 月 10 日;《顺天时报》1912 年 10 月 8 日、11 月 13 日。(64)《北华捷报》1927 年 4 月 2 日;同(18)霍华德条 220 页。(65)《密勒氏评论报》1923 年 5 月 26 日,后藤朝太郎《青尤刀》101 页。(66)《民立报》1913 年 1 月 27 日;同⑥赵树理条。(67)《民立报》1912 年 5 月 23 日;《顺天时报》1912 年 10 月 5 日;同(43)岛本信子条 43—45 页。(68)《北华捷报》1923 年 5 月 19 日;长野朗《支那农民运动观》(东京,1933 年)269 页。(69)见张修斋《回忆辛亥革命前后豫西点滴情况》373 页:同⑩弗里德曼条 133 页。(70)同(18)霍华德条 116、165—166、219 页;同(53)久留岛秀三郎条 40 页。(71)鲁尔曼《中国民间小说中的传统英雄》174 页。郁明《张作霖外传》(香港 1965 年)11 页。(72)唐纳德·克莱因和安妮·克拉克《中国共产主义者传记词典 》(剑桥,1971 年)297 页。(73)霍华德·泰勒夫人《与朴和他的匪徒在一起》(伦敦,1922 年)50、59 页;同(12)长 野朗条 267—268 页。(74)《北华捷报》1921 年 9 月 24 日;《刘汝明回忆录》(台北,1966 年)85 页。(75)同⑨朽木寒三条 132、608 页。(76)见克拉布《中国的共产主义:1932 年来自汉口的报告》(伦敦和纽约,1968 年)69 页; 同(12)长野朗条 137 页;同(49)斯沃洛条;同(56)乔志强条 540 页。第五章 “残酷的民主”:匪帮的产生和组成  我开始了解到,这个团伙是个实体组织,它有自己的官员、银行帐号和自己的档案簿 记系统。霍华德《与中国土匪相处的十周》  由形形色色的动机驱使的各种各样的人卷入土匪活动,他们所采取的把 自己这些人捏成一团的方法自然值得考察。何西亚把土匪头目描绘成是他们 的部下尊崇的专制君主,使他们的部下欣喜若狂的唯一源泉是抢劫的赃物。①虽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本章将讨论这个问 题。  在任何匪帮中,约束的第一个因素是这样一个事实,匪帮的成员都是违 法的亡命之徒,他们需要寻求安全,并且由于共同卷入犯罪活动而联合起来。 他们最先考虑的就是逃避捉拿,因此,在选择首顿时,他们自然寻找那些有 能力在危难之际把他们聚合在一起的人。正如在《水浒传》中所表现的那样, 能够得到别人尊重的首领尤其可以引发忠诚。这转而导致了个人忠诚的制 度,给匪帮提供了约束的第二个国素。第三,由于加入匪帮的人往往期待得 到这个家庭替代物的接受,而匪帮的组织结构和价值观念通常反映出这一事 实,最后,或许这是最重要的,是他们与地方上的联系。当政府的压力或引 诱使士气涣散,忠诚动摇时,通常维系匪帮核心的团结的是地方因素。总之, 要成为一个成功的匪酋,光靠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睿智、膂力、幸运和魅力 的结合作为一个群体的标志以及控制桀骜不驯的部下的条件都是必不可少 的。土匪团伙有三种基本类型:单纯的匪帮,往往季节性地在小范围活动;复杂的匪帮,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活动范围较广;匪军,有成千上万 人的规模,在相当大的地区活动并且拥有部分控制权,在一定的条件下,有 可能酿成叛乱。一个匪帮的规模越大,其内部凝聚力就越小,因此它必须增 加更为正规的组织措施。在农村的小型匪帮中,主要依靠首领和部下之间的 私人关系,较大的匪帮在某种程度上必须借助组织和纪律的约束,加上灵活 的指挥结构——只要它能够出色地应付及时的撤退。在很多复杂的匪帮中, 各种职务的委派和等级身份都有非常详尽的规定。大多数匪帮都有一套纪律 守则,从生存的角度来看,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诸如保密、在需要时帮助 其他成员等等。为确保一个组织结构具有凝聚力而采取的方法,对那些以偶 尔的暴力点缀的偶尔的小偷小摸那样标准的土匪活动提供一种微妙的制衡作 用,不管怎么说,何西亚有一点看法是合乎事实的:匪帮规模不论大小,其 首领的号令都是严厉地强制实施的。除非遇到某种挑战,这个首领的统治是 至高无上的——虽然不是万能的——它凌架于匪帮中那种“残酷的民主”之 上。从理论上说,这种权威因环境不同而有所变化:在营地里较强,出外打 劫时软弱。匪帮是如何产生的  较小的匪帮常常不超过 20 人,一般结伙在一个有吸引力的首领周围,这 就意味着这个首领通过同甘共苦博得普通土匪的的尊重。“单纯的匪帮”是 基本的土匪单元,他们与某一地区具有密切的联系,并且竭尽全力使这个地 区不受敌人的侵犯(虽然没有到达危及他们生存的程度)。这种匪帮一般是  季节性的,它是许多农村地区的标准特征。其中大多数成员是上一章已经描 述过的那些介于两种生活之间的人,除了一些为人熟知的核心分子,很多人 往返于匪帮和村社之间,农忙时便在田里干活,农闲时就回到匪帮中去。  匪帮通常小心翼翼地保卫自己的地方势力,至少他们的首领是如此。他 们所占领的地区,包括那些他们认为是属于他们的领地的农村或集市,往往 有固定的巡逻兵或哨兵维护治安,尤其在东北。②匪帮之间的宿冤非常普遍, 特别是在那些有用的囚犯被卷入的地方,但是最普遍的关系是处于冷战状 态,③如果正规军或民团试图挑起领土争端,相互倾轧的匪帮往往会联手作 战,直到把他们驱逐出去。④这种“盗贼联盟”总是短暂的,急功近利的。 邻近地区的匪帮保持友好关系,甚至合作,只要双方能够平等获利。象白朗 那样声势浩大的匪帮,或是手里有几个要紧俘虏的匪帮,一般不会受到其他 匪帮的竭力对抗,尽管它们抱有敌意。甚至当一个匪帮受到军队追击时,有 可能被允许通过另一匪帮的领地,只要经过正式的申请,如果这样做不会危 及主人,或者有利可图。但是如果主人的安全得不到保证,这个匪帮就会遭 到武力抗拒,甚至被出卖给军队。⑤然而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使匪帮至少 暂时地联合起来。比如经济的压力,官兵的威胁,或者新的杰出领袖的崛起。 总之,在自然灾害频繁的地区,那些独立的单纯匪帮的基本模式就有可能改 变。同时受到贫困影响的地区的一些单纯匪帮,使它们继续独立行动变得不 合情理,至少在危机时期,匪酋们往往会同意合并他们的力量。⑥复杂的匪 帮通常在较大的范围中活动,因为他们虽然需要依靠打劫来生存,他们必须 把活动扩展到受灾害影响的地区之外。在土匪活动流行的地方,复杂的匪帮 是标准模式,匪帮的聚合离散取决于当地的条件和匪酋的支配能力。每到夏 季高粱长高的时候,农忙季节开始了,一些匪帮会形成临时同盟,但是在其 他时间它们多半保持独立。甚至在这样一个联盟形成以后,这个联合起来的 新的匪帮往往只是在执行一次策划中的大的袭击行动时才出现。常见的做法 是各路匪帮分头独立活动一段时间,以迷惑和拖垮追逐的官兵,等到从事抢 劫活动的适当时机到来时再重新聚首:然后又各奔前程,直到下一次机会的 到来。⑦复杂匪帮的形成也是出没于战略上的考虑,能力软弱的匪酋试图加 入更有力量或更有前途的队伍(甚至两个匪酋之间的联姻也决不是没有风闻 的)。比如“临城劫车案”发生之后,从安徽、江苏邻近的山上下来土匪一 窝蜂地投奔肇事的山东匪帮。即使军警在这一地区设置警戒线后,土匪们仍 然试图强行进入。一个山东匪帮的首领告诉一个俘虏说,他可以在片刻之间 召集起 4000 到 10000 名部下。⑧当然,对他们来说,不仅在于希望得到外国 人质的大笔赎金的诱惑,而且在事情发生之后存在被军队收编的极大可能 性。白朗的情况也是如此,有一个与白朗相邻的匪酋叫孙玉章,他只是在 1914 年自朗的势力达到巅峰状态时才决定加入白朗的队伍。孙是以自己的力量而 成为引人注目的匪酋的,“多年来他是豫南的破坏者”(正如一份材料中所 说的),但是由于他们的活动范围相当不同,到当时为止还谈不上任何联盟。 这种联盟并不总是象希望的那样起作用,有报导说孙在叛乱的最后阶段被杀 害了。⑨如果他抵制了加入白朗的诱惑,保存自己与地方的联系,他或许还 能生存好多年。  互相保护以对抗更不利的形势是另一种常见的促进因素。在“临城劫车 案”中,正是军队的残酷镇压运动最先迫使愤怒而绝望的地方首领结成保护 性的联盟。事件平息以后,由于当地“红枪会”的破坏性攻击,促使鲁南几  个著名首领又一次把他们的武装联合起来。⑩当上述所有条件充分结合起来 时,就会导致“匪军”的出现。它由几个复杂的匪帮组成,各个匪帮都有半 自主的头目和小头目,被地方游民、灾民等穷人的加入而扩充。即使在兵匪 活动的现象兴起之前,这类匪军已经具有农民暴乱的一般特征比如在李自成 的部下中,许多是退伍士兵和职业的不法之徒,他们已经“形成一种掠夺性 和高度军事化的气质??与普通农民的逆来顺受的生活方式迥异。”(11) 在现代,象霍布斯鲍姆所列举的游击模式那样的土匪活动也可以常常接近于 叛乱。(12)参与者的态度,特别是首领,由于匪帮的可观规模而受到鼓舞, 使他们更加自负和充满自信,而且摆脱了农民的常规生活,带来一种无拘无 束的自在感。  兵匪兴起之前,20 世纪匪军最典型的例子是白朗。有一个俘虏把白朗描 绘成具有鼓舞人心的“绝对自信”。(13)他带领的数千常规人马常常广泛 地进行地方动员,通过吸收一些小型匪帮,他就能统率一支比原来大凡桔的 部队。比如在劫掠豫东南的光州(今光山,译注)时,参与的土匪中有一半 以上被认为是当地人。(14)更远的匪帮,通过某种乡间传闻从远处承认他 的威力,也经常以他的名义行事。1914 年初新闻媒介报导,河南周围的大部 分省份,甚至在遥远的南方的福建和广东,都出现了“黄狼”、“黑狼”、 和假“白狼”(15)(尽管在福建,一个盗用著名首领的名义的“野匪”必 然会收到受到冒犯的首领的死亡判决(16))。这些匪帮是潜在的兵源,而 白朗恰好在那时出现。更有意思的是远在山西和四川的具有政治意识的农民 叛乱领袖;与白朗建立起正式的名义上的联盟,显示出白朗的叛乱可能向这 两个方向扩展,这样事态的变化就不同了。跟白朗那样的匪军挂钩的地方匪帮,往往作为主力部队撤退时的牵制力量或后卫部队。(17)这种合作关系并非象初看起来那样是单方面的,地方 匪帮要比匪军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他们可以利用对地势的熟悉而神不知鬼不 觉地脱身。各种怀有敌意的指责说自朗利用这些当地人去充当炮灰,(18) 这往往是一种错误认识的结果。作为他们所冒风险的回报,地方匪帮可以从 这种合作中得到的好处可能比他们单独行事要更多。从长远的政治观点来考虑,这种利用偶然因素的政策是自我毁灭,但是往往别无选择。在持续的军事压力下,白朗被迫使用那些最不可靠的人员来 保护他的核心,而在理想的条件下,他本来可以指派一些干部把他们训练成 纪律严明的战士,甚至利用他们去建立地方游击根据地的核心力量。事实上, 在白朗的全盛时期,手下据说有 5 万之众,分为三大部分,其中主要由当地 人组成的第一部分才参加真正的战斗。这种组织形式与其说是动员群众的需 要,还不如说是适应作战的需要,它被认为是白朗最终失败的主要原因。(19)控制结构  虽然匪帮联盟是土匪策略的一个常规部分,但是它受到各个匪酋维护自 己部下对他忠诚的需要的限制。尽管下级头目可能会承认另一个头目的领导 能力,但是他们最终的动机不是为了求得可能试图在 1914 年秋季与他会合, 但是很快被阎锡山歼灭(《辛亥革命回忆录》卷 5,183 页)。与参加辛亥革 命的其他人一起,弓富魁最终成为一名军人,1925 年和 1926 年间,他是冯 玉祥手下的一名旅长(文公直《最近三十年中国军事史》卷 2,38、177、180、303 页;《东方杂志》1925 年 1 月 10 日)。 弓富魁在四川的对应人物是谢秉奎。这种联系至少可以归功于白朗决定在四川寻找避难场所,这种可能性是极大的。 生存,就是为了自我发展。从名义上看,复杂匪帮的组成似乎是理想的:几股小型匪帮的头目也被称为“当家的”,他们或许会决定把他们的“弟兄” 和“大哥”的力量联合起来。他们承认其中一人为“大头目”或“大家子”, 因此同意服从他的全面指挥,并且成为他或她的小头目,“二当家”或“二 家子”等等,普通成员仍然互道“弟兄”和“大哥”。(20)  使用“当家的”和“兄弟”这类名称并不是偶然的。不论多么复杂的层 次,匪帮的权力等级是模仿传统的中国家庭的,有时甚至是它的取代物,正 如在有血统关系的家庭中,德高望重的“当家的”权威意味着一切,这使匪 酋得以代表匪帮掌握全部财产,并且委托他在其他成员中适当分配财产。就 象传统家庭的小辈无权支配家庭财产一样,那些受到小头目监督的普通土 匪,得把自己的个人所得交给匪帮。  匪帮和传统家庭的区别在于它所采取的家庭组织形式并没有遵照正统儒 家所规定的那套垂直的孝道模式。《水浒传》提供了一个样板:虽然那些传 奇英雄首先考虑的是在他们中间排座次,(21)但是匪帮中的权威是兄长式 的,而不是父亲式,他们是兄弟关系,而不是父子关系。所有自认为是“好 汉”的人都要歃血为盟,建立起一种兄弟关系。这些血誓在他们当中,产生 了极大的忠诚和团结,也在匪帮中形成了更为平等的气氛。但是,虚构的梁山泊不法之徒的社会是一种理想境界,而不是真实状况。按照作者的构想和历史上的惯例,不到小说的结尾之处,官方的军队是不会 认真考虑去翦除匪帮的。在人们的生死存亡之际,《水浒传》中的那种兄弟 关系最有可能受到尊崇。虽然这本书很少提及梁山泊的普通成员,但是他们 事实上是任何首领的最重要的标志,在匪帮的现实生活中,明确的等级次序 是根据每个首领的人马强弱而定的。虽然复杂匪帮的最高首领总是决定内政(比如收入的分发)和必交(比如赎金的商谈)的重大问题,(22)但是小头目(他们通常包括首领的一个 或多个个人的亲属)提供次一级的控制。在首领死亡或缺席的情况下,他们 可从接替以防止匪帮的瓦解,在尝试根据从前己有的等级去改组匪帮的时 候,他们要承担起对自己部下的主要责任。他们有权参与所有有关匪帮前途 的决定,而他们脱离匪帮的可能性又限制了最高首领的权力。比如,临城匪 帮建立了一种“委员会制度”,包括六个最高首领,他们在作出决定之前, 可以各抒己见,讨论所有的行动步骤。他们都是凭自己的实力而成为知名首 领的,其中有些首领最初来自江苏,有些是当地人。因此,孙美瑶和其他高 级首领都参加了赎金的协商而又不损害自己的控制权,如果有必要,可以派 遣小头目代表他们出席谈判。其他一些报导提到他们总共有 300 名小头目, 其中最重要的 12 人负责讨论人质的释放问题。(23)  这种多层的控制结构部分地反映出匪帮的不同来源。正如我们在“临城 劫车案”中所看到的,许多匪酋最终忠于从前的军阀庇护人,如张敬尧和张 勋;有些匪酋以前是河南督军赵倜手下的军官;有些则是纯粹的土匪出身, 来自华东各个地区。劫车之后频繁地召开会议,(24)几乎肯定说明,下一 步计划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最大的意见分歧出现在老年头目和年轻头目之 间:前看已经饱经风 1644 年李自成掠夺北京之后,人们观察到,“虽然叛乱 的首领是李自成,但是有二十多个头目握有决定的权力,所有事情是他们共 同决定的。参阅 Vince-ntShih《太平概念:它的缘由、通解和影响》378 页。    霜,看不到加入正规军的前途,即使当局同意接纳他们;后者把加入军 队看作是最有希望的可行的选择。在讨论俘虏释放问题上又处于僵局,直到 那些老年“职业土匪”得到保证,他们有权继续为匪,并且在他们的同僚被 委任为军官之后继续扣押中国人质,事情才算了结。这个时候,许多江苏匪 帮显然等不及对于俘虏问题的喋喋不休的争论,带着他们的赃物溜走了。(25)  白朗的控制结构中也包括几个小头目(称为“杆头”,他们手下的匪帮 叫作“杆”),在他们加入白朗的队伍之前已经是著名的头目了。宋老年和 和李鸿宾就是突出的例子,即使在他们自己率部抢劫时也被允许使用白朗的 名义(26)(豫南的行活称之为“叫牌子”)。宋老年(在他与官兵发生冲 突时失了一只眼睛,他常被官方和新闻报导称作“宋一眼”)在白朗出现以 前已经当了几年土匪。”他的名字早在 1908 年就被记录在案,在 1911 年夏 天又一次出现;(27)但是直到两年之后白朗的霸主地位得到确定,他才带领 2000 名匪徒投入白朗的门下。(28)他当时仅 22 或 23 岁,最后成为年岁 长于他的白朗的养子(这种情况在匪帮中很多见)。在整个叛乱运动中,他 保持青自己的独立身份,自己出外打劫,而且通常打出自己的旗号,(29) 一时间,整个队伍以“白宋匪帮”而知名。宋被指定为白朗衣钵的正式继承 人,为了躲避政府的缉拿,他带着千把人逃到陕北,在另一个土匪出身的陈 树藩领导的省属军队中,当了一段时间的军事头目。(30)队伍中仅次于白朗的主要谋士李鸿宾,在 1912 年 9 月已经领导着他自己的匪帮。(31)他在叛军中以足智多谋、英勇善战而著称,在西征中他负责 后卫行动,直到 1914 年中期他在甘肃死去。1914 年,一个被抓获的小头目 在被处决前证实说,在白朗手下的所有头目中,至少有一人是妇女(叫伊老 婆),他们都有自己不同的职位,直接接受白朗本人的指示。(32)如果作 战失败,仅仅意味着匪帮转入地下,分散活动以迷惑追踪的军队,随后在约 定的地点重新聚合。在这种细胞似的组织结构中,影响整个匪帮的决定不可避免地需要经过冗长而激烈的讨论。白朗的经历又一次提供了有用的例证。1914 年 3 月,白 朗在陕西边境召开一次大型的秘密会议,和他的众头目争论是开展游击战还 是在熟悉的河南山区建立一个永久性根据地。开会的地方与李自成 1635 年召 开的一次类似的战术会议的所在地只相距几公里,两次会议在作出决定时都 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白朗的会议中,虽然所有重要的副手最终都接受了游 击战的决策,但是许多小头目却不然。因此,当主力不在豫西期间,他们继 续在河南活动。(33)在白朗部队强行进入四川失利后两个月,第二次秘密 会议在甘肃召开。保守主义者力主宣布一个新王朝,另外一些人反对在西藏 边境打劫,而放弃河南进京便利的安全的避难所,还有一些人只是害了思乡 病,特别是在伤寒流行夺去了很多人的生命之后,或者在遭受长久的饥饿折 磨和反对汉人的民团攻击的时候。许多战士和一些最能干的小头目已经损失 掉了,虽然白朗和他革命的谋士们赞同再次向四川挺进,但是最终已别无选 择,他们开始了返回家乡的长途跋涉。(34)迫于官兵和地方武装的四面压 力,在返回河南后,白朗把军中大部分人马托付给副手,然后带着那些他最 信任的人悄悄离去,那些人都来自他的乡村,包括他的隔壁邻居,他们是匪 帮真正的坚强核心。(35)复杂匪帮的组织结构如同细胞,组合的各个集团 在宣誓服从他们的总头目时保持着他们自己的个性,因为他们最终还是忠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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