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萧山新塘派出所所到宝盖工业园事处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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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盖镇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宝盖镇人民政府&&发布日期:&&
宝政〔2012〕46号
& 关于印发宝盖镇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工业园区,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石狮市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实施方案》(狮政办[号)精神,宝盖镇制定了《宝盖镇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盖镇人民政府
抄送:市政府办、安办,张代市长、蔡副市长,镇领导班子成员。
宝盖镇党政办公室&&&&&&&&&&&&&&& &&&&&&日印发
宝盖镇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社会安定稳定,根据《石狮市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实施方案》(狮政办[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安全园区是指由政府派驻园区的管理机构组织园区内的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园区。安全园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园区环境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实现园区本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安全园区等级评定分为三级:县级安全园区、市级安全园区和省级安全园区。我镇安全园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2年年底,宝盖鞋业工业园通过“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到2014年底,全镇2个园区全部通过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到“十二五”末,力争2个园区被认定为“泉州市安全园区”、“福建省安全园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园区实现安全标准化。
三、创建内容
安全园区创建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安全责任、安全文化、“三同时”、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标准化建设、档案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成效和工作创新(附加指标)等十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3)。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还应加强以下方面的建设:
(一)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包括建设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通信联络调度系统、广播系统等,法律法规有要求或有条件的园区还必须建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管理系统。
(二)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包括建设固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场所(面积不低于60m2)和编印针对园区生产实际的培训教材,并定期邀请专业人员授课。
(三)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安全园区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建立专兼职公共应急救援队伍(行业较集中的园区还必须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构建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督促、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园区内所属企事业单位100%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
(五)建设富有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园区应针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建设符合园区实际的特色安全文化网络体系,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安全文化宣传场所;各企事业单位也设置安全文化长廊等特色宣传场所。
四、考评标准
县级安全园区: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现场评审组按上述创建内容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凡达不到石狮市补充要求的则一票否决,并随机抽查6家企事业单位和4家个体工商户,得分达到70分(含,下同)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70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泉州市级安全园区:由泉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现场评审组按上述创建内容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凡达不到泉州市补充要求的则一票否决,并随机抽查6家企事业单位和4家个体工商户,得分均达到7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75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省级安全园区:由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评审组按《福建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得分达81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五、创建方法
(一)安全园区启动备案。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在启动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填写《福建省安全园区备案表》(附件1)分别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科院备案。
(二)安全园区评定申请。按《福建省安全园区管理办法》(闽安委办〔2012〕29号)开展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具备下列条件的园区,可由负责园区管理的机构填写《福建省安全园区评定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一式二份,下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1、园区有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并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
2、园区对照《福建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自评合格;
3、园区内应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考评验收;
4、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一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且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获得“县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园区,可填写《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泉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市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获得“泉州市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可填写《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经泉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三)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各评审单位在收到园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园区,同时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审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组在现场评审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单位递交评审工作报告;评审单位于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进行综合评审,提出综合评审结论。综合评审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认定为“安全园区”,并颁发证书和牌匾;综合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到位并重新进行自评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
六、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2年5月—2012年6月底)。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园区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选择试点,培育典型(2012年6月—2012年12月底)。根据市级工作安排,我镇确定宝盖鞋业工业园作为创建“市级安全园区”试点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县级、市级、省级安全园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3年1月—2015年12月底)。各有关单位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辖区内各园区实施创建县级、市级“安全园区”工作,并督促和指导获得县级、市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园区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园区”的目标。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证后管理(2014年1月以后)。从2014年1月份开始,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差的要通报批评,好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安全园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园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评审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园区”称号自动废止,认定单位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取得“安全园区”称号的单位,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评审单位递交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的安全园区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持续改进计划。
七、职责分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文〔2009〕33号)和《石狮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狮政综〔2011〕91号)的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园区内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并组织考核要收,推进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人民政府、镇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督促创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任务;要把安全园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园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二)镇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把安全园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三)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严格督促投资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前置条件;做好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宝盖派出所要加强园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园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园区内企业之间、从业人员之间、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矛盾排查、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园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五)镇文体服务中心要将创建安全园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镇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卫生安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七)镇环保站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物排放等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园区内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源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八)镇安办要协调市消防大队要指导、督促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组织开展园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九)宝盖工商所要在涉及安全生产有关的市场主体登记时依法对其前置许可文件进行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督促、检查、指导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十一)镇司法所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园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二)镇农业服务中心、教委、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办、综治办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十三)宝盖鞋业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宝盖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作为安全园区创建单位,要积极主动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有机整合安全培训、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等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共同落实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园区建设工作。
(十四)园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石狮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评定标准(试行)》(附件4)的标准,结合单位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形式多样的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园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园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八、约束措施
对逾期未申请或未通过“安全园区”评审认定的园区,市政府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由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或由监察部门实施效能告诫,并责令限期通过“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2、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函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所属企业在安全费用、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费用按上限提取。
3、暂缓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审批。
4、取消园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平安单位(企业)”、“文明单位(企业)”、“安康杯”,有关人员“劳动模范”、“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评优评先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创建单位要把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安全文化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可操作的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园区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园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安办牵头、园区负责、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要成立宝盖镇安全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5),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安全园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建立考评机制。各级各有关单位、创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园区建设工作,坚决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创建一个、达标一个”。要建立安全园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和绩效考核内容;对于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安全园区建设工作开展迟缓,安全事故多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单位、创建单位要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集中培训、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品、安全提示牌、安全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针对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需求、不同能力人员需求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使安全园区建设深入企事业单位、深入班组,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1.福建省安全园区备案表
&&&&& 2.福建省安全园区评定申请书
3.福建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
4.石狮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评 
定标准(试行)
5.宝盖镇安全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福建省安全园区创建备案表
名&&&&&& 称
类&&&&&& 型
□工业园区 □开发区 □保税区 □科技园区 □投资区 
□物流园区 □工业集中区 □产业集中园区 □其它园区
级&&&&&& 别
□国家 □省 □市 □县(市、区) □乡镇
地&&&&&& 址
管理机构全称
通 信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人姓名
企 业 数
从业人员数
GDP(亿元)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
安全园区创建启动时间
管理机构意见:
   年  月  日
所在地安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安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安全园区
评定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制
1.本表由申请单位采用电子文档据实填报。
2.凡是标注“其他”的请注明。
3.安全园区启动应有相关依据。
4.创建以来园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主要指开展安全园区创建以来,园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如有需要说明的可另加附页。
6.本表请寄至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45号,邮编:350003,电话:0,邮箱:。
名&&&&&& 称
类&&&&& 型
□工业园区 □开发区 □保税区 □科技园区 □投资区 
□物流园区 □工业集中区 □产业集中园区 □其它园区
级&&&&& 别
□国家 □省□ 市 □县(市、区) □乡镇
地&&&&& 址
管理机构全称
通 信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人姓名
企 业 数
从业人员数
GDP(亿元)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
安全园区创建启动时间
  年 月 日
□初评 □复评
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情况概述
创建以来园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园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概况
自评得分和结论
对照《福建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自评得  分,符合福建省安全园区命名标准。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持续改进承诺
我们承诺:无论何时都要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事故与伤害预防,坚持持续改进,积极参与安全园区交流活动,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努力创建安全、健康、和谐的园区。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我们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福建省安全园区评定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保证配合现场评定工作,遵守福建省安全园区评定的管理规定。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所在地安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地市政府安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安全园区评定标准(试行)
1.园区应成立由园区管理机构负责人、园区内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和入驻企业代表、工会代表或者从业人员代表组成的安全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园区应制定长期和年度的安全园区建设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并有年度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总结。
2.园区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园区建设工作,并为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包括必要的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应急救援装备、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公共安全宣传等资金)。
3.园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协调有关安全园区建设的重大事项。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4.园区有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并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园区内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园区内各组织机构(部门)、生产经营和商贸、服务性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6.园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档案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公共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园区内生产经营和商贸、服务性单位根据自身性质和行业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7.认真贯彻落实和迅速组织开展各级政府、部门部署的旨在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防范事故发生、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的各种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各种活动或者专项行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动员、有检查、有通报、有总结。
8.有效整合园区内各类资源,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张贴、发放宣传品等形式,组织有针对性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园区职工的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园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积极参与安全园区建设。
9.园区定期检查、督促入园生产经营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新进职工接受“三级教育”率100%,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接受上岗培训率100%。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三同时”
10.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园区的发展规划或者产业导向,严把“企业入园关”,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实施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制度。
11.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施工单位及其有关施工人员、设施、设备的相关安全资质和证明,应当报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备案。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协调、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2.园区根据安全生产需求和已知风险,对入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包括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对查出的隐患向所在单位进行反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督促落实。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3.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园区内生产经营和商贸、服务性单位有效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4.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能够将园区内各类伤害尤其是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设备设施的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进行记录,有针对性的制定纠正措施并予以实施。事故与伤害记录保存完好,具有可追溯性且便于查阅。
15.督促入园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6.园区及园区内生产经营和商贸、服务性单位制订有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措施。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7.园区及园区内生产经营和商贸、服务性单位建立了专职或兼职的应急队伍,按标准要求或预案规定,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并做到资源共享。园区内公共安全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8.园区及园区内生产经营和商贸、服务性单位经常组织不同形式、各种内容的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具备基本的应急救援知识和能力。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9.园区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事故查处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20.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
标准化建设
21.园区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制订推进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
22.园区每年至少对入园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考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查找实施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绩效。
23.建立园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资料库,资料应符合园区实际情况,并能及时更新。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24.园区应建立安全园区建设、标准化建设档案,档案要求完整,管理要求规范、且易于查询。
25.安全生产档案要能够反映园区的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控制等情况,内容要真实。
26.园区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园区建设整体绩效评审,反映园区对安全管理、安全促进和安全隐患控制的实际效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27.能够根据评审结果,每年应制订持续改进的计划、目标和工作措施,用于指导持续改进工作。
28园区内的大多数企业和员工对园区总体安全状况表示满意,随机抽查的满意率大于80%。
29.园区内的企业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达标的单位全部达标。
30.园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指标控制在上级政府或部门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之内,创建期间园区内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附加指标)
31.园区在创建安全园区过程中,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在实践工作中确实降低了生产过程的伤害程度
1.指标设置。(1)共设有12个一级评定指标(不包括第13项,下同),30个二级评定指标。每项二级指标满分3分,共分此项内容有否、有无证据、效果三部分。(2)第13项为附加指标共10分,不作为评定是否通过的指标要求。该指标得分累加其他各项指标得分计入总分;该指标得分情况:该创新经验被相关部门发文推广或评定组查阅相关资料,查看促进效果后报省政府安办同意加分。
2.赋分规则:A:该部分符合要求程度较好,赋满分;B:该部分存在部分缺陷,但不影响整体效果,赋70%分;C:该部分存在较大缺陷,赋30%分;D:该部分空白或作假,赋0分。
3.评定标准:(1)总分81分(含81分)及以上,且各项二级指标均不为0分的,该次评定通过;(2)总分72分(含72分)以上81分以下,且各二级指标均不为0分的,可申请在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而延续该次评定;(3)总分低于72分,或某二级指标为0分的,该次评定不通过。
石狮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评定标准(试行)
1.成立由单位负责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或者从业人员代表组成的安全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制定长期和年度的安全园区建设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并有年度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总结。
2.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园区建设工作,并为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包括必要的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应急救援装备、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公共安全宣传等资金)。
3.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协调有关安全园区建设的重大事项。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效落实,按照有关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6.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档案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公共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根据自身性质和行业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7.认真贯彻落实和迅速组织开展各级政府、部门部署的旨在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防范事故发生、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的各种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各种活动或者专项行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动员、有检查、有通报、有总结。
8.有效整合各类资源,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张贴、发放宣传品等形式,组织有针对性的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积极参与安全园区建设。
9.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新进职工接受“三级教育”率100%,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接受上岗培训率100%。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三同时”
10.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实施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制度。
11.项目建设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施工单位及其有关施工人员、设施、设备的相关安全资质和证明,并应当报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备案。遵守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并负责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协调、管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2.根据安全生产需求和已知风险,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对查出的隐患向单位负责人进行反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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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有效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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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设备设施的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进行记录,有针对性的制定纠正措施并予以实施。事故与伤害记录保存完好,具有可追溯性且便于查阅。
15.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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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制订有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措施,按要求组织评审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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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队伍,按标准要求或预案规定,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并做到资源共享。园区内公共安全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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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经常组织不同形式、各种内容的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具备基本的应急救援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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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及时、如实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20.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
标准化建设
21.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
2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查找实施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绩效。
23.建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资料库,资料应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并能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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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建立安全园区建设、标准化建设档案,档案要求完整,管理要求规范、且易于查询。
25.安全生产档案要能够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控制等情况,内容要真实。
26.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园区建设绩效评审,反映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安全促进和安全隐患控制的实际效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27.能够根据评审结果,每年应制订持续改进的计划、目标和工作措施,用于指导持续改进工作。
28大多数员工对本单位总体安全状况表示满意,随机抽查的满意率大于80%。
29.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考核验收。
30.创建期间内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附加指标)
31.创建安全园区的过程中,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在实践工作中确实降低了生产过程的伤害程度
1.指标设置。(1)共设有12个一级评定指标(不包括第13项,下同),30个二级评定指标。每项二级指标满分3分,共分此项内容有否、有无证据、效果三部分。(2)第13项为附加指标共10分,不作为评定是否通过的指标要求。该指标得分累加其他各项指标得分计入总分;该指标得分情况:该创新经验被相关部门发文推广或评定组查阅相关资料,查看促进效果后报省政府安办同意加分。
2.赋分规则:A:该部分符合要求程度较好,赋满分;B:该部分存在部分缺陷,但不影响整体效果,赋70%分;C:该部分存在较大缺陷,赋30%分;D:该部分空白或作假,赋0分。
3.评定标准:(1)总分81分(含81分)及以上,且各项二级指标均不为0分的,该次评定通过;(2)总分72分(含72分)以上81分以下,且各二级指标均不为0分的,可申请在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而延续该次评定;(3)总分低于72分,或某二级指标为0分的,该次评定不通过。
宝盖镇安全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傅培钊(宝盖镇人民政府镇长)
&&&&& 副组长:刘锦添(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王益富(宝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黄圣岚(宝盖镇非公企业党委副书记)
&&&&&&&&&&&&& 傅子坛(宝盖司法所所长)
&&&&&&&&&&&&& 龚建忠(宝盖工商所所长)
&&&&& 成& 员:许火烟(宝盖派出所副教导员)
&&&&&&&&&&& &&纪奕雅(工商所副所长)
陈晓聪(镇安办主任)
&&&&&&&&&&&&& 李辉育(镇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 许福源(镇文体服务中心主任)
&&&&&&&&&&&&& 王安庆(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环保站站长)
&&&&&&&&&&&&& 蔡猛森(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黄艺艺(镇党政办副主任、司法助理员)
&&&&&&&&&&&&& 蔡雷霆(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 刘永心(镇中心校校长)
&&&&&&&&&&&&& 吴宏图(社会事务办主任)
&&&&&&&&&&&&& 王题伟(规划建设办主任)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主任由陈晓聪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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