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民工讨薪事件的悲剧为什么不断发生?

农民工讨薪悲剧再次再演,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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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过年,在外辛劳了一年的农民工们又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在外漂泊了一年,忍受着肉体的劳累和思乡的煎熬,终于等到可以回家放松几天的日子了。回家,一个多么温馨的字眼,想起就让人有一种幸福感。想象着和家人团聚的幸福,想象着把自己的辛苦所得交给家人的喜悦――可是,可是老板拖欠了好几个月工资,自己两手空空怎么能够回去?家里还等着自己的血汗钱改善生活呢!无奈,只有硬着头皮去找老板了。
    26日下午4时,广州,来自湖南隆回的阿涛和他们几个老乡一起去找老板“讨薪”,没想到老板态度凶狠,大叫大骂,双方吵了一个多小时无果。正当阿涛他们几个外来工准备回住处时,恼羞成怒的老板竟然叫来十多个打手手持铁棒打了过来。“我们当时手无寸铁,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只记得自己头部被铁棒打了几下就晕了过去,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阿涛痛苦地回忆说。(12月27日《广州日报》)    “一死三重伤”,又一组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在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利益的今天,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惨剧?我们的农民工为何依然被欺负,依然被压迫,依然需要用血泪、甚至赔上性命才能拿到本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在讨薪之前,老板已经欠阿涛他们“好几个月的工资”了。可见,这位老板早就习惯了拖欠,一直就没把农民工的利益放在心上,甚至把农民工当做盘剥的对象。拖欠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想少付出一些!而农民工们整整被拖欠了几个月工资,直到准备回家过年了,才想起“讨说法”,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工资本应该准时发的,拖欠一个月就应该“讨说法”,如果是工厂里,工人们早就闹得沸沸扬扬了。可是农民工们是弱势群体,他们势单力孤,无疑是斗不过黑心的老板的。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出面帮忙了。可是我们的“有关部门”在哪里呢?任凭这样的黑心老板存在,以至于闹出人命,这不是“有关部门”的失职么?    目前,打死打伤讨薪农民工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肇事者会得到严惩,这一点我不怀疑。我只是担心,我们该如何抚慰死者的家属?一个好好的人在外拼搏了一年,回去的却是一具冰凉的尸体,――该怎样向他的家乡父老交待啊!(作者:祝云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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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宋雅娟
近日,一名13岁的女孩,为帮助父亲讨薪,从16楼坠落,死亡。花一样的年纪,就这样在讨薪的浪潮里过早地消逝。但是,农民工讨薪事件却不会因此而平息。农民工讨薪愈演愈烈,社会的专注度持续增强,但是问题解决的如何,就不得而知了。我们哀伤女孩的离去,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尽全力解决农民工的讨薪问题,让他们有钱回家,好好过年。
  19日中午1时许,河北省冀州市凯隆御景1号楼发生一起坠楼事件,一名年仅14岁的女孩袁某从该楼16层坠下身亡,其生前一句“我要和爸爸妈妈一起去要回工钱!”成为家人永远的伤痛。袁某继父张某系凯隆御景工程包工头。在事发工地做工两年了,90万工钱却一拖再拖,手下50多名工人等着要钱,自己找开发商要却多次未果。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有关人员采取控制措施,对事件展开调查。(1月20日《华西都市报》)
  光明网评论员:欠薪3年不给,开发商不管,承包商不管,政府不管,可见开发商的心何其黑,承包商的心何其黑,冀州的世道何其黑!正是这种种黑暗合成的黑洞,吞噬了13岁少女的生命。农民工讨薪已经成了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每年被按时揭开的一道疮疤。农民工讨薪成为高发事件,以及成为人们见惯不惊乃至麻木的“风景”,内里涵盖着许多深刻的政治、法律、经济以及社会原因。
  然 玉:“女孩坠亡”案,无疑符合所有讨薪事件的发展路数。资方欠薪不还,劳方讨要无果。无奈之下,后者转而剑走偏锋,以跳楼等偏激手段,意欲胁迫前者就范……此一过程,自始至终充斥着极大的不确定性。也许侥幸讨薪成功,也许最终一无所获!而更大的风险在于,随着近年名目繁多的“讨薪手段”轮番使用,欠薪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得以不断强化。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后来人”的讨薪难度。
  叶祝颐:在“欠薪人人喊打”的大背景下,我们却看到了农民工子女陪父讨薪不成坠楼的悲怆场面。14岁的花季少女就这样陨落,让人心情十分沉重。虽说农民工子女坠楼死亡的原因尚在调查之中。但是,恶意欠薪已经列入刑法的范畴,开发商从2008年至今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的劳动尊严何处安放?法律法规威严何在?
  张 剑:一个14岁孩子因讨薪而坠楼的意外死亡,足以引起整个社会对讨薪事件的高度关注。但我们又是如此的愧疚,愧疚于一个如花的生命,在因相关的部门失职而引发的讨薪事件中,在父母的保护不力中而被迫与这个世界告别。这难以触摸的痛感与哀伤,惟愿我们的职能部门能够从中读出自我的责任所在,也希望它能够借此推动相关责任倒查的及时启动,也更希望那些无奈的民工在讨薪时,要懂得运用手段,别在无意间伤了家庭的其他成员。
  惠铭生:舆论吁求的“欠薪入罪”虽难成行,但社会要和谐稳定,人民需要奔“小康”,遏止欠薪现象,需要企业身上流淌“道德血液”,也需要各级公权部门积极作为。但愿这名为父讨薪跳楼身亡的女孩,能唤回欠薪者和公权部门的良知与担当,能从此减少甚至终结年年上演的讨薪悲剧。
  寇宇龙:无论怎样,都须避免将孩子牵扯进成人世界的冲突之中。对于政府而言,须正视悲剧发生的根源,一群付出了劳动的人却屡屡被拖欠合法报酬,这是法治社会不该出现的一幕。任由这种现象存在,会让社会的规则底线缺失,进而在扭曲的维权路途中,酿成种种悲剧。讨薪女孩的坠亡,是恶意欠薪长期存在的恶果,亦记录着一些人的失职。对此,有良知的人都感到了愧疚。
  前 溪:对于农民工讨薪,并非没有法律之剑帮助他们伸张正义;并非没有职能部门帮助他们维权,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农民工往往放弃正当的维权路径,而剑走偏锋。因为正当的维权路径成本太高,更重要的是,他们经常性地会遇到踢皮球。悲剧不能再重演,这需要职能部门给力,要认真对待每一起讨薪,如果能让法律发威,监管部门将工作做在前,诸多的讨薪悲剧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司南:为什么总是在群众欲哭无泪、家破人亡时我们的某些领导才:迅速调查、高度重视、全力组织、积极善后……???
  @相濡以沫Zyq青:我非常能理解这个女孩的心情,我相信很多人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走法律起诉也需要钱。希望可以减少这样的事情发生吧!
  @黄永耀: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导致现时欠钱普遍。欠钱倒成了有理的?
  @袁乐平808:用柔弱、稚嫩的生命讨回的工资,能花吗?为什么非要让劳苦大众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工资才给付了?
  @:又到年底了,农民工讨薪的一新闻又多了,年年如此,给新年添堵。
  @楠楠啊那:不知道农民工讨薪有多难的人,永远不懂这背后的心酸与痛苦。孩子只是孩子,她想为家里做点事情,却用错了方式。
  @巴拉巴拉:讨薪就讨薪,为什么要把年迈的的母亲与幼小的孩子牵扯进来。请问孩子的父亲,你还是个男人吗?
  @青青河边草:相关部门,你们出来看看,为什么农民工讨薪的问题一直不能解决呀?他们也是要回家过年的,上有老下有小,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帮帮他们,让他们有尊严的生活呢?
  @小小红帽:心疼这个傻孩子,花季逝去,父母心里怎么想呀?
  @小马倩同学:看完心里酸酸的,今年我18岁,看着一个小妹妹还是花一样的年龄就要承受这么多,为什么总是有未成年人受到伤害,赔偿再多也换不回这个生命!逝者安息!
  (光明网记者 王营整理)[责任编辑:宋雅娟]
资深作者文集
光明网版权所有谁引发了“农民工讨薪服毒”的悲剧?
  据新华社电1月29日21时许,在医院里挺了13天的“服毒讨薪”农民工刘德军心脏停止了跳动。同日,刘德军的妹妹刘莉收到了由玉田县大安镇垫资的160元和欠薪老板王海拿出的3040元。春节前夕,刘德军为了讨回被拖欠的部分工资,在被老板王海拒绝的情况下,当场喝下剧毒农药自杀。
  刘德军“服毒讨薪”事件发生足足12天后,在媒体报道的压力下,玉田县28日才就这一事件召开了一个协调会,然后一切已晚,前夕做的不足,直到一条普通的生命服毒,说要“不惜代价挽救伤者生命”,后果的“不惜代价”再给力也要不回这条命了。
  年末引发的死亡悲剧,相信大家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新闻。今年,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然而,一些被利益熏昏的企业老仍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能拖则拖,能赖则赖,对于文件和条例当它纸老虎。到了年末,农民工急着回家过年,企业老板则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更期望拖欠工资后留下来继续卖力,被拖欠了工资的农民工却无法回家过年。
  农民工的薪水等于血汗钱,七折八扣加上除去生活费,剩余的钱大部分农民工一年结算一次。一年付出的汗水得到的收入却被拖欠,无奈让民工何以养家糊口?拖欠是无限期的,有的被拖欠几年,待老板人间蒸发后农民工也许一分钱都会拿不到!绝大部分农民工抱着希望等待,等待的结果是绝望,所以有了服毒的事件发生,之前也曾有跳江,跳楼的农民工,这一切都与拖欠工资有关!
  区区几千元对有钱人来说可能是一个包房一顿饭的消费,农民工不同,千里之外来城市打工,他们挣扎在城市最低层,干着城市人不愿意干的活,拿着比城市人低的薪水,还要养活老人和孩子,这些足以说明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势必在前。可能很多人不希望农民工为拿不到工资走死亡这条路,该用理性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或许走投诉,劳动仲裁,提起民事诉讼更实际,但已近年底,农民工急着回家过春节,走诉讼这个过程要多久?当然,我不希望他这么做,生命无价,为几千元去死太不值得!从这方面来看,农民工压抑长久得不到释放时,迫切需要一个心理上的疏导,尽快解决应得的工资问题才是关键,这也是政府要做的事。
  谁引发了“服毒讨薪”的悲剧?农民工刘德军的死很悲哀,死在温暖春节的前兆,这个春节大多数人过得很温暖,唯有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在寒冷冬夜中期盼,期盼回家过个好年,期盼与家人团聚。为什么年年有这样的事发生?为什么年年有企业老板喜欢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千万不要被少数肮脏老板拖累!期望相关部门切切实实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还农民工一个公道!
集团报刊系列阻止讨薪悲剧再上演 有啥好办法
发布时间:日 09:12 | 来源:四川日报
  代表委员走进川报全媒体集群2015两会“民生直通车”探讨——
  杨春禧 省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渝田 省政协委员、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张立东
  “农民工兄弟讨薪,自己的女儿不幸坠楼身亡,这样的代价太大了。全社会都应该思考,如何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直播间里,杨春禧的声音带着一丝沉重。
  就在省两会召开前夕,一个四川小姑娘在河北帮父亲讨薪不幸坠楼身亡的消息震惊了全国,也让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深思,如何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1月30日上午,杨春禧代表、张渝田委员走进川报全媒体集群2015四川两会“民生直通车”直播间,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办法一
  降低维权成本让农民工依法讨薪
  为什么很多农民工维权不走法律渠道?杨春禧介绍,农民工依法维权,要投入很大的财力、精力,心理也要承担很大压力。据调查,一个维权案件从劳动部门到法院,要1个月到4个月左右,“有人做过调查,如果农民工通过法律追讨1000元钱,成本就要花920元钱。同时,社会付出的讨薪成本是要讨薪水的3倍。”这客观上加剧了极端维权案例的发生。
  如何降低依法维权成本?张渝田说,建立畅通的依法维权渠道很重要。他建议,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维权的法律效率,严惩恶意欠薪者。
  “这个过程中,行政机关的规范执法很重要。”张渝田说,老百姓可能一辈子不用跟司法机关打交道,但一定会跟行政机关打交道,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和百姓息息相关,出生、结婚、生子上户都免不了。如果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百姓就会对法律丧失信心。
  办法二
  改进普法方式引导农民工理性讨薪
  “农民工要学法、用法,理性维权,特别是了解与自身权利息息相关的法律,如劳动合同法等。”杨春禧说,目前很多农民工对依法维权渠道不大了解,“可以向工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司法援助中心等求助。”杨春禧同时提醒,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最好的办法是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无劳动合同也要保留能证明自己与雇主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据,如工资结算单、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我们要改进普法的方式,在普法实效性和针对性上适应农民工的特点。”张渝田说,极端维权案件的发生,一定程度上说明社会未给予农民工足够的培训和引导,帮助他们“走法律程序”来理性讨薪。
  张渝田建议,在农民工普法宣传中要重视案例的宣讲,在案例中贯穿法律知识,让他们知道什么情况下用什么法、怎么用法维权。“在普法中,要重视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一个法律条文可能给人印象不深,但已经发生的反面案例能让人印象深刻。”
责任编辑:刘佳华
党务问答排行暴打讨薪农民工悲剧为何不断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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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打讨薪农民工悲剧为何不断重演
【 】 【】 【来源:】
  11月7日,数十名不明身份的男子闯入宜君县老街综合改造项目工地,用棍棒将20多名正在领取欠薪的农民工打伤,其中有2人受伤严重。(11月26日《华商报》)
  时届年终岁尾,“讨声依旧”歌有再度开唱,“年年岁岁花相似”“花样讨薪”深深刺痛人们敏感的神经。干活拿钱,天经地义。欠钱还债,天地良心。辛辛苦苦的农民工,要拿回自己的劳动血汗钱,为什么就这么难?不但不能如数拿不到他们应有的劳动报酬,反而经常遇到“老赖”的“棍棒侍候”,“大刀向农民工头上砍去”的暴力威胁,仍农民工流汗流血又流泪。
  记得2003年,当时的温家宝总理为农民熊德明讨要工资的新闻已经有10几个年头,然而时至今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农民工讨薪引发的恶性事件仍然不断上演。“欠薪入罪”圣神法律为何管不住“老赖”的拳头和铁棒,欠薪者无理还敢打人,讨薪有理反遭伤害,这是制度缺失,还是相关机构和人员失职?甚或有人在为欠薪者“撑腰”……这是“哥德巴赫猜想”的一道难题。
  不过,我们应该看到,讨薪农民工永远是弱势群体,话语权始终掌握在欠薪者手里,一方是老板,有钱有势,工资多少,发与不发,福利几何,全凭他一句话,转念之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方是农民工,无钱无势,没有知识,没有依靠,面对拖欠工资、工伤不赔偿,只有自己品尝命运苦果。 而有关部门反应迟钝,也是“老赖”凶狠毒辣的对付讨薪农民工的最恶毒的手法。“把讨薪的农民工打怕了他们就不敢讨薪”,成了“老赖”对付农民工的杀手锏。
  人们经常在说,农民工不能“花样讨薪”,应该依法讨薪。可是依法讨薪成本又是那么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农民工月平均工资1400元计算,农民工在依法维权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时间成本,即误工费,在513~980元之间。二者相加,总额达到元。那么“偷的要比买的贵”的高昂成本之下,“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农民工只有“花样讨薪”成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支撑。
  有人说,农民工“花样讨薪”不足取,依靠制度讨薪才是真,话虽有道理,可是我们的制度可谓多矣,规定、文件、通知多如牛毛,问题关键是再好的制度规定落实不了都等于零。法律制度是铁性的,但执行起来疲软,就会成了“墙上画虎不咬人”的稻草人。唯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触及欠薪高压线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真正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眼下,又到了讨薪的集中高发期,有关部门,特别是执法机关,早计划早行动,做好源头防范工作,责任前置,严厉处置欠薪者,坚决打击行凶者,严肃追究失职者,多方联动,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讨薪流血又流泪的事件绝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编辑:徐言方
新闻采访中心:[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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