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什么时候国家磐石数码会不会收税税?

作者:蔡辉
来源:标签:
导语:个人网店征税从2012年淘宝交易量突破万亿开始,就成了关注的焦点。
  国务院法制办最新公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像个炸药包,虽然只是在去年的版本上减掉2条意见,但是,拟将出台的“纳税识别号”制度再度将“个人网店征税”话题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对此,淘宝网公关经理张鲲鹏告诉南都记者,“目前这个只是征求意见稿,我们淘宝对此也不能发表意见,一旦变为现实我们也会依法依规去落实。”
  个人有税号网店要征税
  “网店什么时候开始征税,这并不掌握在淘宝手里。淘宝能做的是与网商共同努力,把税收的期限和额度适当放宽。”阿里巴巴集团董事长马云(微博)曾表示,尽管目前国家没有收税,网商也要把税款放在一边,不纳税只是一个奖励、红利。
  现在看来,政策红利周期或将宣告结束。按照国务院法制办最近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国家将实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税务管理,实现社会全覆盖,要求“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
  而且,征求意见稿在多个章节增加了关于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比如,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并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
  此前,“淘宝个人卖家没有注册工商企业,在法人纳税体系之外,如果落实纳税‘身份证’,淘宝卖家的纳税监管问题可以迎刃而解。”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南都记者,中国过去主要纳税主体是企业法人,所得税也是以代扣代缴形式征收,但这对于很多没法人资质的个体户收入存在监管困难,也很难在宏观上起到调节分配的作用。所以这次征求意见稿核心目的是强调“自然人”的纳税主体地位。
  总体来看,这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有四点变化较为明显:1)电商需公开税务登记;2)强调了电子凭证法律效力;3)纳税人及与纳税相关的第三方应当按照规定披露涉税信息;4)税务机关具有检查电商涉税情况的权力。
  对此,淘宝网公关经理张鲲鹏告诉南都记者,目前淘宝、天猫对于卖家资质与纳税方式都是官网是可查明的信息。“目前这个只是征求意见稿,我们淘宝对此也不能发表意见,一旦变为现实我们也会依法依规去落实。”
  交易信息采集是难点
  事实上,个人网店征税从2012年淘宝交易量突破万亿开始,就成了关注的焦点。而主政者考虑到网络市场发展现状和促进创业就业的需要,也在一段时间内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
  去年10月份,国家加大小微企业税收支持,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也就是说,年销售额不超过36万元的网店,都能够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而根据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目前95%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下,大多数不在能征税的范围内,而有规模(月成交额高于10万元)的卖家,大部分都已注册为企业法人,入驻天猫商城,通过了天猫商城非常严格的入驻资质审查门槛,提供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接受国家的工商与税务登记的严格监管。
  而且,南都记者采访多家淘宝个人卖家均表示,淘宝账单可以‘做账’的。“一般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交易账单进入对私账户,无法看到真实数据。”一位淘宝卖家告诉南都记者,电商不能以实体经济同样的税赋对待。“目前年销售超过80万的增值税税点17%,大部分电商是达不到这个毛利率的。”
  所以如果面向个人卖家征税,必须要诸如淘宝等第三方平台的信息披露配合。“但买家信息无疑是平台最宝贵的资源之一,披露环节还是比较复杂的。”广东省电商协会副秘书长陈建东告诉南都记者,个人卖家征税就像线下的个体户、路边摊一样,除了税法改制,更需要监管部门的配合。
  同样,“目前个人形式的代理微商数目可能过千万级别,有注册公司的可能有5万家左右,营业额基本都是过百万的。但很多微商都是在微信上做信息展示,再通过个人银行账户转账,这方面数据不在微信上,所以也无法披露。”著名微商分析师方雨也对南都记者坦言,目前监管方对微商还没有确实可行的征税方法。
  业界观点
  目前我国还是只能依靠自然人年终主动申报,这势必导致少报漏报情况,谁也不想多交钱。所以需要第三方的信息披露单位。有资格承担这个第三方主体的主要是金融机构和行政机关。前者拥有纳税人的交易信息记录,而后者拥有纳税人不动产登记证明(房管局)、出入口产品证明(海关)等,可以覆盖纳税人绝大部分涉税信息。目前政府信息没有联网共享、交互使用,大大降低信息价值,要落实直接税机制,需要整个政府部门网络系统的打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
房真真是互联网二手房信息发布平台,为用户提供真实的、全面的、无重复的二手房源信息和专业的房产中介服务。江苏文化产业综合指数在全国排名升至第2名,实现“四级跳”。[]
2014,江苏新政出台、创新叠出…这一年,江苏也是蛮拼的。[]
这些国际友人以江苏为家、情系江苏,对江苏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 &&&& & 正文
税务局下月起实施网络发票 个人网店暂不征税
【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要求所有电商向消费者出具发票。
  按照《办法》解释,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不得利用网络发票进行转借、转让、虚开发票及其他违法活动。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
  目前,税务部门是根据企业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收入来征税。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开给对方的收款的书面证明,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收入情况,是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专家称,《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出台施行,主要目的是为征税做准备,但征税主要针对是像B2C商城这样的电商公司,或者平台入驻公司。对于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
  俗话说得好,“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费者关心的是,如果开始征税,对他们进行网购会不是有影响?记者调查发现,各大商场、品牌产品等商家的网上商城、网上旗舰店通常会主动出具发票。但很多网店店主并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有的甚至无法出具发票。
  有网店表示,如果开始征税,利润会更薄,比如,对正在养育宝宝的妈妈们来讲,一包价格160元左右的纸尿裤,如果需要开具正规发票,价格会上浮20元左右。一旦网络发票开始征税,店主无疑将提高卖价,受影响的还是消费者。
  于是业内人士建议,如果开始征税应出台降税等配套措施,例如可扩大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以活跃交易,拉动消费。
  据统计,截至2012年也就是去年上半年,全国已经推行使用网络发票企业162万户,累计开票金额超过21万亿元。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表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调研电子商务征税,既要让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履行纳税义务。(记者周文超)
作者:&&编辑:李D&&
“文革”时他是下放延安的北京知青,改...
“妈妈专业户”张凯丽18岁女儿可可近照...
&|&&|&&|&&|&&|&
中国江苏网(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论文】网店征税,是时间早晚的问题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中国最大最早的专业内容网站00.0浏览总量总评分
评价文档:
&购买后可评价
暂无相关推荐文档
您可以上传图片描述问题
联系电话:
请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便工作人员联系您,我们为您严格保密。
网店征税,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该文档仅有一页,您已阅读完毕,如需下载请购买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
同期刊文献网店征税尚无时间表 店家:再交税只能涨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精彩图片推荐
商务进行时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为什么要收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