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承诺有权力去强行拆别人的房子吗?

村长和村支书谁的权力大_百度知道
村长和村支书谁的权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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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知道,村民委员会是最低级的自治组织,而并非政府或其派出机构,接受乡镇领导其次,村长是通过村民自主选举产生,而不是哪个人指派的;而村支书则必定是上级机构指派来指导村委会工作的这么说吧:村长领导村里大小工作,和村民小组成员共同承担,而村支书指导工作,负责对村长及村委会其他成员的监督工作所以说,可以认为:村长管村子,村支书管村长而事实上,村长基本上是没有行政编制的,其收入主要靠村委会等收益提取;而村支书等大多有行政编制,有的还是公务员,尤其是一些公务员编制较多的地区,下派公务员做村支书,居委会书记是常见的事因此,论管辖职权,村长当然大于村支书,村支书一般不负责具体事务,但村支书可以监管村长和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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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管事,书记管人。村长管村民,书记管党务。没有大小,只是分工不同,权限不同。中国现状是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掌权人。
党领导一却。书记一定是党员,村长不一定是党员。
村长权力大。
村长权利大
当然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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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有没有权力这样做?希望高人指点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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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有没有权力私自把集体的场地分别出租给个体户30.40.50年呢?好像买断也只有50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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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按照你反映的情况,村支书没有权利私自将集体的土地出租给个体若干年,但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根据授权是可以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他人签订合同的,不知你反映的情况是否如你所说。
& && &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租赁合同需由该宗土地的所有权人按照有关程序(讨论决定、授权等)与承租人协商签订协议。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条规定:“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组织发包的。”;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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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指点。承包的3个老板中有一个现在把厂房又转包给其它2个人了&&现在的租金翻倍 ,从中牟利。因为村支书租给他们30.40.50年的租金都是每年年底上缴的。{当时的租金很低}。就是说集体的利益无形中变成个人受益了。这其中的猫腻可想而知了吧。& && &农村的领导班子每3年就要换届,那么就是说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力视集体的利益而不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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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专人民集体的钱& &老白新可以集体谈何这个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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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站友, 积分 4640, 距离下一级还需 360 积分手机咨询更方便“村支书就是政府”并非只是权力幻觉|村干部|权力|政府_新浪新闻
“村支书就是政府”并非只是权力幻觉
别拿村官不当干部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王传涛
  近日,一段西安市最牛村支书“自称政府,要铐警察”的视频走红网络。西安未央警方介绍,未央区北辰村村支书阻碍执法、殴打城管和民警,目前已被警方控制。据发帖人称,一辆无营运资质的渣土车在北辰停车场被扣,但司机不配合执法,遂叫来村中人阻碍执法,意图喝退执法人员。(《新京报》11月6日)
  习惯了“别拿村官不当干部”的揶揄,突然听到村书记叫嚣出“我就是政府”,总有一种穿越的感觉。可是,也是这两天,我们也听过另外一位村干部的惊人语录――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你看看,一边是当村干部的目的就是要捞钱,另一边是当了村干部就是政府,既打警察还要铐警察。问一句,这村干部的权力还有边界没?
  村支书说的“我就是政府”,显然并不只是权力的幻觉,而是有很强的现实根基。在一个村子里,无论组织、人事、财务、民政甚至是利益分配,村干部基本都可谓大权在握。如果涉及拆迁,还有可能有买卖土地、分配住房的权力。也可以这样说,村干部虽然在行政编制上确实不是干部,但作为一级组织,却拥有了除了军事、外交以及刑罚之外的,所有的政府权力。所谓的“最低领导人”,也变成了一个又一个肆无忌惮的“土皇帝”。
  我国农村管理制度,在法理上讲,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在强调“依宪治国”的当下,我们不妨拿出《宪法》内容。《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村干部应该没有任何权力,农村的所有权力,归根结底都是村民的。村子的大事小事,都应该由村民共同决定;村子的财务问题,更应该向广大村民公开透明。村干部的职责,只是代行村民权力。
  村干部腐败在我国已经呈现出高发之势。今年7月份,中央巡视组工作报告曾痛陈,一些地方“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有统计显示,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总金额高达22亿元。还有一组数据是,从今年的办案情况看,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涉农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169人,占同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7%。
  再小的权力,如果受不到监督与约束,也有可能养肥一只老虎。更加上,我国多数村干部没有文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可能连一点点的法律意识都没有,在依靠家族势力当上村干部之后,从来不思索自己手中的权力从何而来,自己的这片土地归谁所有,而只认“我的地盘我做主”。于是,只怕是警察来了,号称无敌的城管也来了,也自行其事,法律可谓在这样村干部的地界里,也便是“油盐不进”。打警察、铐警察,自然就容易发生了。
  破解“村支书就是政府”的现实命题,不仅仅需要走群众路线,也不仅仅需要在广大农村开展反腐斗争。更重要问题在于,要在农村赋予村民以真正的自治权力,要让基层民主约束村干部手中的权力,要用村民自治制度将村干部这样的“土皇帝”带上紧箍咒。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规范权力行使强化监督管理
顺昌县对村支书的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
  07:48:00 作者: 来源:
    大武夷新闻网讯 “在城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分管集体生产经营工作的领导,不得参与承包村里的各项生产经营项目。”昨日,顺昌县双溪街道办事处城东村党支部书记卢吴增这样告诉记者。
    顺昌县认真查找出村党支部书记在执行农村政策、处置集体资产等方面存在的32种岗位风险,着力构建村支书岗位风险教育机制、排查机制、防范机制和预警处置机制。防控内容锁定村支书的5大权力,即对党务村务的决策、实施权,对集体土地山林的发包、租赁权,对集体“三资”的管理、使用、处置权,对村级后备干部和发展党员的推荐、培养权,对村内纠纷的调处、裁制权。
    为防止村支书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出现偏差,该县全面推行以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为重要内容的村级事务“阳光运行”。凡涉及发展规划、新上项目等重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提议、两委商议、村民代表初议、户代表决议”的民主决策程序办理,并交给村民理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一事一理”。同时,全面推行村账托管、招投标委托、公有资产监管三项制度,130个行政村的“三资”全部纳入乡镇各中心托管。
    县、乡两级纪委加强对村支书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两年中,有5名考察对象被取消拟任资格。该县还采用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对村支书的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近两年来,先后查处村支书违纪案件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林志明 范仁碧)
    
(责编: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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