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西西三旗派出所所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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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机会已经送出,可复制一下链接给好友!陕西党校女研究生自曝与副校长性丑闻 警方介入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刚
第1页 :党校副校长“不雅照”网络曝光
  最新消息:
  新京报讯 (记者刘刚)一组涉及陕西省委党校副校长秦国刚的“不雅照”,近日在网络曝光后引发关注。
  一位自称陕西党校在职研究生的女子,前日深夜在网络上自曝与副校长的“性丑闻”,并指遭其殴打受伤。
  当事女子称,被殴后已向派出所报案。记者昨晚从警方处证实,警方已介入调查。截至昨晚发稿时,陕西官方尚未就党校副校长“不雅照”一事做出回应。
  网友称限副校长立即去纪检委自首
  举报信息最早见诸网络是在1月12日下午2时23分。名为“侠客打虎”的微博网友发帖称,“陕西省委党校副校长秦国刚欺骗单身女学生,称与之结婚,而后却和妻子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殴打女学生,使其头部血管破裂,已报案到西安市小寨派出所。”
  次日晚10时04分,“侠客打虎”再发新帖,称“冒死举报陕西省委党校副校长秦国刚”,并隔空喊话“限你立即去陕西省纪检委自首”。
  “侠客打虎”随帖上传了9张照片。新京报记者浏览发现,这些图片分别是,含有年龄和专业班级信息的“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生证”,头戴纱布、左脸红肿的伤情,以及多张秦副校长坐卧床上全身赤裸的“不雅照”。
  最新消息:
  负责人表示,秦国刚是省委直管干部,所以学校无权处置和透露更多细节。目前,秦国刚已向陕西省纪委、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委宣传部提交材料,说明此事。[](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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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女主角是单亲妈妈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女学生的代理律师屈建国。屈律师介绍,本来准备昨天下午去小寨派出所,但因当事人头部伤势未愈未去。
  屈律师根据当事人委托介绍,其当事人为单亲妈妈,带着一个十来岁女孩,是一名公务员,微博是其本人注册,内容也由自己所发,只是几张照片是从视频中截取的。
  屈律师从该女子处获知,该女子进入陕西省委党校学习后,于2012年8月份和副校长秦国刚发生感情,持续到去年12月底。“她说一开始是抱着结婚为目的相处,不知道秦国刚有妻子,后期才知道,她认为秦国刚故意隐瞒该情况,属于玩弄感情”。屈律师介绍,性爱视频是日录的,当天是农历七夕节,两人为纪念感情在都知情的情况下留念。性爱视频的地点在该女子的住所地,时间是当天上午10点到11点,视频长1个小时左右。
  根据该女子向屈律师介绍,日下午2点多,秦国刚打电话将该女子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当时办公室内还有秦国刚的妻子杨某,后来秦国刚和妻子殴打该女子,导致她多处受伤,但三人具体所谈内容和当时场景律师也并未获知。事后,该女子报警,秦国刚曾提出给予20万元的补偿,但双方意见并未实际达成一致。
  屈律师称,该女子还将去做司法鉴定,根据伤情采取下一步措施。因为当时在微博上所称的是1月15日为限,因此也没有急于将视频公布,要看事情的发展再作决定。[](新华网)  相关评论:
(责任编辑:UN643)
事件中双方都要担责。[]
数字之道:
谣言终结者: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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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被浏览& 82,374&次,回复&24&次
以(石河子市幸福路派出所所长)陈锐、(副所长)王健、(警察)杜文智、(110巡警)刘佳四人为首的石河子市公安局十五名警察败类。残害人民群众的犯罪材料:
1、吃黑钱,办黑案,逼供、诱供、毁灭犯罪证据,作伪证、拖死一条人命
2、吃软怕硬、询私枉法,贪污受贿2万元现金,臭名远扬
3、知法犯法,包庇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疯狂渎职,违法私自放走流氓头子:范俊岭、吴同兰、韩伟力。
4、雇佣歹徒,入室抢劫,持刀砍人。
5、违法没收,中国共产党党报,疯狂阻止党报的正常发行工作。
6、自2002年―2004年,在石河子市客运中心站,幸福路派出所管辖范围,连续发生十一次打、砸、抢大案。连续三年,每次发案幸福路派出所只是包庇罪& && && && && && && && && && && &犯,从来不管受害者。
7、陈锐、王健、杜文智等人跟四川逃犯范俊岭多次狼狈为奸,欺诈外来民工。
8、幸福路派出所长陈锐在办公室里光天化日,公然威胁并殴打受害人、残害人民群众。
举报材料&&一&&(开始)&&
我名叫陈刚,现年30岁,大专学历。我本人于2001年12月份来到石河子市靠零卖报纸为生。因为卖报纸生意较好。我又带着几个报贩子做起了批发报纸的生意。结果因此就得罪了石河子市当地报纸批发商。他们联合当地公安局几名警察败类,公然做案并多次疯狂犯罪。日《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范俊岭带领幸福路派出所一名警察张杰和七、八个综合治安人员,强行冲进我的房间,辱骂并殴打我,然后把我强行推上车扣押起来,未经我充许,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疯狂抢夺我价值1700元钱的1700份报纸,到幸福路派出所后,副所长王健把我带进办公室问话,并恐吓、威胁我,让我必须拿个体户范俊岭的报纸去卖,如果我胆敢从乌鲁木齐市自己批发报纸到石河子市卖,他发现一次,就没收一次。扣押我半天后,才放我出来。第二天,在客运中心站,我看见警察张杰和范俊岭一起聊天,我走过去质问张杰,报纸是我从乌鲁木齐市花钱买来的有价值的商品,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宣传品,你凭什么非法抢夺我的报纸?我要到石河子市政法委去告你。张杰被我问的一声不吭,第三天,我到幸福路派出所找副所长王健讨要报纸,王健威胁我说:如果我胆敢到政法委告状,他就每天把我抓到幸福路派出所关押半天,让我在石河子市呆不下去。至于退还报纸一事,王健说:“那1700多份报纸,他去卖掉后一定把钱给我”但是至今报纸和钱都没有影子。全部被贪污。
举报材料& & 二& && &
日《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范俊岭带领一名帮凶,在石河子市客运中心、对面马路上,抓住我的头发用拳头殴打我的头部,用脚猛踢我的腹部,把我的脸部、头部、全部打伤,后被巡逻的综合治安人员发现。把我们带到子午路派出所做笔录,当时负责办案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身高在1.6 米的警察,他把犯罪份子带进所长办公室,亲切的谈了十分钟左右的话,然后没有对犯罪份子做任何形式的法律处罚就把人放走。我到石河子市人民医院做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因为没有钱交法医鉴定费,只付了10元钱做押金,直到日,我才拿到早已过期的法医鉴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举报材料& &三
上午10:20分《晨报》代理商韩伟力、纠集十几名暴徒在石河子市客运中心乌石快客站、疯狂抢走了我们价值1000元钱的1000份报纸。车号是29861。我们依法去幸福路派出所报案,可是幸福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健说:“此案他们不受理,让我们到法院去告。”我们又去幸福路刑警中队报案。中队长向光明说此案是幸福路派出所管,刑警队不受理。我当时就质问向光明,光天化日,公共场合,抢夺价值超过400元钱以上的财物,就属于刑事犯罪。我们被抢夺的报纸,价值超过1000元钱,你们为什么不管?中队长向光明说:“我们的事属于治安案件,应该是派出所管、让我找派出所处理,然后就不理我了。事后我又找到石河子市公安局法制科,把案子的经过和报案材料告诉办公室的一名警察。那位警察看完材料后说:“此案是在公共场合发生的,而且被抢的是有价值的商品,这就是犯罪”他建议我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找队长李刚,在李刚批示后,幸福路刑警中队才受理此案,调查的结果,就是《晨报》代理商韩伟力表面上给我们赔礼道歉,说了几句好听的话。但是被抢夺的报纸一份都没有退还,幸福路刑警中队,就草草结案了。
2003年5月份,我又找到幸福路刑警中队长向光明要求办理此案。向光明被多次追问后,勉强给我做了笔录,在做笔录的过程中,向光明欺骗我说:“被抢夺报纸的价值,按法律的规定是以从乌鲁木齐进货的价格计算,只有一百多元钱,不够刑事犯罪,他们不受理,让我找幸福路派出所处理,然后就不理我了。被抢夺的1000份报纸,每份报纸,从乌鲁木齐的进价是0.15元,在石河子市的零售价是1元钱,1000份报纸的市场价值应该是1000元钱,因为报纸被抢,我们十几个报贩子,当天总共少挣了八百多元钱,造成这个损失的人,算不算犯罪?
2003年9月份我又找到幸福路刑警中队长向光明,强烈要求他必须办理此案,向光明告诉我说,这个案子他就是不管,让我愿意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他不怕。我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暂时停止申诉。
举报材料& &四
日上午11:00左右,我正在卖报纸,这时《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范俊岭走过来、威胁我,我立即和他吵了起来,我质问他有什么权力和韩伟力抢夺我的报纸。他冲过来辱骂我,然后用拳头猛打我的头部,用脚猛踢我的腹部,后来又把我按在地上用力使劲的猛打,后被我们一起卖报纸的同事孙力和张开金拉开,我到幸福路派出所报案,副所长王健指派一名警察,给我做完笔录后,根本没有任何警察帮我办理此案。幸福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健,当时不让我走,反而把我这个受害者,在值班室里面扣押了5个小时,说是让我清醒一下。直到下午7:00钟才放我出来,并警告我,让我以后老实点,不然就拘留我。而行凶打人的犯罪份子范俊岭根本没有受到幸福路派出所的任何处罚。下午我从派出所出来后,急忙到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作法医鉴定,鉴定的结果是轻微伤。因为我没有钱交法医鉴定费。直到日我才拿到早已过期的法医鉴定。
举报材料&&五
日《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临时负责人吴同兰,率领她的同伙邹忠材于上午11:20分公然抢劫我价值570元钱的550份报纸和20元现金,我报警后,经110巡警调查,仅追回其中100份报纸,但犯罪份子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举报材料& &六& && && &
日《晨报》石河子市代理商韩伟力,再次纠纷集2名暴徒疯狂冲进我的房间,抢劫我价值950元钱的950份报纸,并殴打我们卖报纸的同事张开金和杨文理,致使两人都被打伤,我们到幸福路派出所报案,幸福路派出所人民警察张杰说:“张开金没有办理暂住证,被打了活该,派出所不管”。被打伤的另一名同事杨文理就是石河子市人,可是派出所也不管。我们到法院去告,法院的人告诉我,此案是重大刑事案件,只有公安局立案侦察,检察院起诉,法院才受理此案,否则法院不受理此案,而打人、抢夺财物的犯罪份子,没有受到幸福路派出所任何形式的处罚。
举报材料& &七
日,《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临时负责人吴同兰,率领她的同伙邹忠材于上午10:10分,光天化日,公然抢劫我价值270元钱的报纸、衣服和现金(其中报纸每份1元钱、共180份,衣服价值83元钱,现金7元钱,合计:270元钱)并疯狂叫嚣:“我们就是要抢,就是要让你在石河子市呆不下去,而且吴同兰的同伙邹忠材冲过来,朝我脸部猛打一拳,多次被抢劫、被殴打、没有人管的事实彻底激怒了我,我当时失去理智用一根铁条,把吴同兰的同伙邹忠材的头部打伤。事后110巡警把我抓到幸福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健接案后,立即把我关押在值班室里,然后迅速出警,派人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立即破案。在关押我的过程中幸福路派出所一名警察唐磊,多次威胁恐吓我,逼迫我承认全部是我的责任,我反问他:“吴同兰、邹忠材等人,光天化日在公共场合抢劫,你们不去管,为什么我正当防卫,你们就要抓我?”,人民警察唐磊当时就挥舞着拳头打了我一拳,然后用手指着我的头说“我们叫你干啥,你就干啥,不然今天打死你。”“我当时对他说:“我要到检察院告他”人民警察唐磊说“检察院算个球,他不怕。”第二天上午在我本人交付了3000元钱保证金并找了人担保后,才被放出来。打人一事我本人被抢劫犯邹忠材告上法院,经法院调解后,我给抢劫犯邹忠材赔偿了5000元钱现金后,才算彻底结案。至于我价值270元钱的报纸、衣服、现金被抢劫一案,最终还是无人调查,无人受理,我想问:在第一次报纸被抢后,公安部门如果能依法办案,那么犯罪份子怎么可能会在光天化日之下,连续疯狂作案。我本人又怎么会无缘无故打伤人?并把自己辛辛苦苦卖了两年报纸,挣来的血汗钱5000元钱赔偿给抢劫犯邹忠材。
而且该案当时我就有疑点,因为案发后,我当时被关在幸福路派出所关押犯人的通道里,快中午时抢劫犯吴同兰领着邹忠材。到副所长办公室找王健,当时很安静,办公室的门还是打开的。吴同兰和邹忠材进门后,告诉王健,法医鉴定是轻微伤,属于民事案件,问王健该怎么办,王健说“怎么是轻微伤?是轻微伤那就不好把陈刚整倒了”。然后他们把门给关上,几个人在办公室里小声悄悄的商量起来,后面的话我就听不到了。晚上,王健提审我的时候告诉我说,我犯的案子是轻伤害属于刑事案,要坐牢。并逼迫我给邹忠材多赔钱。我当时要求看法医鉴定,但王健不给我看,第二天早晨我交了3000元钱保证金给王健时,我再次要求看法医鉴定是不是轻伤害,但王健还是不给我看。
日,我被迫打伤邹忠材时,我父亲陈发来在石河子市二一院住院,肺气肿和心脏病,病情严重、生命垂危。当时我家里到处借钱给我父亲看病,可是因为我的案子,把本来给我父亲准备好的医药费5000元钱取出来,按照副所长王健的要求,先给抢劫犯邹忠材赔偿经济损失,至使我父亲没钱住院,被迫提前出院。回家后留下病根,过几个月就死了。
日我又到刑警大队报案,大队长李刚很不耐烦的推说自己很忙,让我找梁副大队长解决问题,梁副大队长一听是抢劫报纸的事情,立即朝我大声吼叫起来,并威胁我不要到处告状,不要再给自己惹麻烦,让我以后老实点,否则要找人收拾我。”并多次撇着嘴问我是不是卖报纸的报贩子,我对他讲,我要告他。梁副大队长拍着桌子对我大声吼叫:“他不怕,让我愿意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去”。我又找到大队长李刚的办公室,大队长李刚很不耐烦的推说他很忙,没时间,让我继续去找梁副大队长解决问题。我立即搭车到警务督察投诉,后被值班人员劝阻,让我到市公安局纪检委找张书记解决。但是直到现在案子始终还是无人处理。
举报材料& &八
日上午10:20分《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临时负责人吴同兰和她的帮凶邹忠材强行从我装报纸的编织袋里抢夺走价值150元钱的150份报纸,我向她索要,告诉她不要犯法。吴同兰不但不给,反而破口大骂我,我们发生争吵,但被抢夺的报纸一份都没有退回。
举报材料& &九
日,范俊岭委托石河子市宾馆对面工商银行分理处的一名保安人员张峰找三个打手,每个人付500元钱,让他们在石河子市客运中心、乌石快客站等我在接报纸时,突然冲过来抓住我把我往死里打,直到把我打出石河子市为止。张峰后来在石河子市海天宾馆舞厅找到他的朋友黄钢,让黄钢再找几个人一起干。黄钢找到人后,在范俊岭的办公室里见面,范俊岭告诉黄钢等三人,让他们放心把陈刚往死里打。不要担心犯法,他已经把幸福路派出所所长陈锐,王建等全部花钱买通,昨天他还和所长一起喝酒吃饭,把一切都安排好了。4月19日下午,我的一个朋友,紧急打电话通知我此事,说范俊岭已经和幸福路派出所的警察全部串通好了,明天4月20号要雇佣凶手打我,这一次一定要把我赶出石河子市。我当时还不相信。
日上午10:30分,我正在租住的房子里数报纸。这时《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范俊岭和吴同兰,及雇佣的两名打手冲进我的私人住房,把我按倒在地,疯狂殴打了近四十分钟,他们一边殴打我,一边疯狂砸毁我屋内价值50元钱的2个茶几,抢夺我27份《晨报》及570元钱现金。范俊岭一边打我一边疯狂叫嚣,他已经把幸福路派出所和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的警察全部花钱买通,这一次一定要放开了把我往死里打。他不怕犯法,因为有警察给他撑腰。他把花钱买通警察的话前后共重复7遍,本案法医鉴定后为轻微伤和脑震荡。此案由110巡警接案后至今快两年了,案发现场没有任何警察前来调查取证。接手办案的市公安局110巡警女民警刘佳,即没有给此案定性,也没有把此案移交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处理,期间还多次私下询问我是否可以和犯罪份子范俊岭私了,不要上法院,我坚决不同意,案子就被拖着不做任何处理。致使犯罪份子范俊岭等人,更加无法无天,继续疯狂作案。
日,石河子市法院打电话告诉我日,《都市报》石河子市私人代理商范俊岭,带领帮凶入室殴打陈刚一案,法院已立案审判,但找范俊岭一个多月,一直没有找到、法院传票也一直没有办法送出,法院的人告诉我“要我先撤消此案,找到人后再起诉,或者起诉同案的另一个犯罪嫌疑人”。我当时就到市公安局110巡警防爆中心找到当时接手办案的人民警察刘佳,询问另一名犯罪分子的姓名、住址。刘佳不在办公室,刘佳的同事告诉我她的电话号码,我立即给刘佳打电话询问案情,可是刘佳在电话里支支吾吾不肯说,我紧追着问,刘佳一会儿骗我说此案已移交给幸福路派出所处理,一会又骗我说案子还在她那里,但她不知道另一个犯罪分子的姓名、住址。我继续追问刘佳:你办的案子,你都不知道,那还有谁知道?。人民警察刘佳当时恼羞成怒,在电话里就骂起了脏话:“我不是你老娘,我管不了你是死是活。”骂完脏话后她就慌慌张张挂电话了。刘佳的年龄只有25岁左右,而我这个受害者的年龄已经30岁了。刘佳不但自己身为人民警察,吃黑钱、办黑案、知法犯法,而且还要给我这个受害者在“伤口”上撒盐,要给我当“老娘”这就是石河子市警察的光辉形象,其行为举止,另人作呕。
举报材料& &十
日上午10点钟左右,《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临时负责人吴同兰,带领两名中年男子,突然闯进我的私人住房故意惹事,我急忙跑出房门拔打110报警,报完警后我急忙回房子,这时房子里只剩吴同兰等三名犯罪份子,吴同兰此时正在翻我的背包,我当时就和吴同兰吵了起来。我夺过背包查看里面的钱,发现少了现金700元钱,我当时包里装了1400元钱现金,我质问吴同兰为什么要搜查我的包,拿我的钱,吴同兰疯狂叫嚣:“我就是要搜你的包,我就是要拿你的钱,你能把我们三个人怎么样?”后来他们殴打我,警察来了,把我们带到幸福路派出所,当时是一个警察在接手办理此案,后被一个电话叫走,案子转到幸福路刑警中队长甘宏那里,甘宏把我单独叫到办公室问话,告诉我说由他出面,调解一下,让我们私了,我告诉甘宏入室盗窃属于刑事案,不可能私了,我坚决不同意。甘宏很不高兴,就以盗窃案证据不足为借口不管了。后来幸福路派出所的指导员姬鹏飞和都市报私人代理商范俊岭吵了起来,指导员质问范俊岭等人,有什么权力抢夺陈刚的报纸,陈刚犯了哪条法律?范俊岭说不出来 。后来幸福派出所一名叫杜文智的警察突然接手此案,以他们殴打我没有法医鉴定,盗窃现金没有人证为借口,就草草结案,立即把犯罪份子给放了。人民警察杜文智还告诉我,我的房子是租来的,不管什么人想进我的房子都可以进去,我没有任何权力阻挡。吴同兰等人进屋后,不能算是入室犯罪。犯罪份子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至今逍遥法外,越来越无法无天,胆子越来越大,继续疯狂做作案。
举报材料& & 十一
日上午11:30分左右,石河子市《都市报》私人代理商范俊岭和吴同兰等人雇佣的凶手邢军,突然闯进我的房间,我赶他走,他不但不出去,反而抓住我的头发,疯狂殴打我。当时屋里只剩下我和他俩人后,凶手邢军敲诈我200元钱我不给。他就用菜刀朝我脸上猛砍四、五刀,边砍边说:“我的老板范俊岭和吴同兰,已经花钱把幸福路派出所的副所长王建、张杰等警察还有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的领导们,全部花钱买通,我报警也没有用,有人撑腰,他不怕”。我用双手拼命把他的菜刀夺下,然后抓紧他的衣服不让他走。直到警察杜文智来了才放手。我们到了幸福路派出所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其间陌生的一男一女两人先后来找邢军私下谈话,并向外界打电话联系。一个半小时后接手办案的警察杜文智才把我们叫到值班室,幸福路刑警中队长甘宏瞒怨凶手邢军“你们怎么跑到人家房子里去闹事,人家砍死你也活该”然后亲切的拍了拍邢军的肩膀就出去了。警察杜文智即没有让犯罪份子做笔录,也没有让犯罪份子出示有效的证件,证明自己的真实身份,也没有让犯罪份子办理取保候审的任何手续。只简单的询问了一下犯罪份子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随便记录在一张废纸上,就以做法医鉴定为借口,立即当着我的面把犯罪份子邢军给放了。我做完法医鉴定结果是轻伤害属于刑事案件。我到幸福路派出所找警察杜文智要求办理此案,人民警察杜文智说,既然是轻伤害那就好,属于刑事案件,幸福路派出所不管,让我直接到法院去告。人民警察杜文智即没有做审讯笔录,至今也没有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就这样草草结案。我想问,犯罪份子范俊岭和吴同兰雇佣凶手入室抢劫,持刀砍人,公安局为什么不立案侦察?犯罪份子为什么胆敢大白天,多次入室行凶,疯狂作案?犯罪份子口口声声花钱买通的到底是哪些警察?他们为什么胆敢无法无天,贪污受贿,公然包庇犯罪份子,给黑社会流氓充当保护伞。
日,爆发入室抢劫,持刀砍人案之后的第三天5月17日中午12点左右《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范俊岭的妻子。《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的会计吴同兰,入室抢劫,持刀砍人的凶手邢军,三个人在石河子市客运中心站云龙宾馆的门口把和我一起卖报纸的同事张开金抓住。公然威胁恐吓他,并叫他给我带话“如果发现陈刚还敢在石河子市卖报,下一次抓住陈刚要打的比这一次更狠,要往死里打”。案发至今,砍人的菜刀还在我的房间放着,根本没有任何警察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并拍照。案发后帮凶邢军依然逍遥法外,继续每天在石河子市客运中心站出现,并多次止高气昂的公开辱骂我、恐吓我,根本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制裁。
举报材料& &十二
日幸福路派出所警察杜文智突然跑来问我是否知道打我的凶手邢军家的住址,我当时很奇怪,我告诉他不知道。杜文智说:“派出所要抓他,但他跑了,派出所找不到他”。我反问杜文智,从5月14日邢军持刀抢劫,入室行凶砍伤我后,一直到6月10日连续27天,我每天在石河子市客运中心站都能见到他接报纸,他没有跑呀!可杜文智听完后不理我就走了。
日下午,凶手邢军的妻子,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是要和我谈一下,我没有理睬她。可不到二十分钟警察杜文智就把电话打过来,让我到幸福路派出所来一趟,说有事找我谈,我没有去。二十分钟后,警察杜文智就和凶手邢军的妻子公然一起座出租车来到我的房子,把我叫到派出所。杜文智单独问我到底想干啥。我说:“我要到自治区纪检委去告状”杜文智很惊慌,他问我告谁,我说告所有和此案有关的犯罪份子。杜文智慌忙拿出邢军已被拘留的文件给我看,我不理睬,他就把文件硬递到我眼前。这时所长陈锐给杜文智打电话把我带到所长的办公室,凶手邢军的妻子公然座在所长陈锐的办公室旁听。警察杜文智告诉陈锐,说我要到自治区纪检委告状,陈锐恐吓威胁我说:“如果我去告状,他就以诬谄罪把我抓起来”,所长陈锐然后撇着嘴骂我“你不要自以为是受害者,就了不起,你不就是一个卖报纸的报贩子嘛,有什么了不起的”陈锐骂完我,又检查我的暂住证和身份证,看查不出来毛病,他就让杜文智到我房子里,把此案的医药费单据取来,我把交通费和医药费单据都交给杜文智,我要求警察杜文智必须把本案作案工具菜刀一起取走,但杜文智只拿走医药费的单据和菜刀,却不拿交通费的单据。拿完后也不办理任何手续证明此事,回到派出所后就让我走人。临走杜文智告诉我说:“拘留邢军只有三十天,在三十天内查不出问题,派出所就放人。”日下午,我从新疆省兵团公安局纪检委告完状二个小时后,警察杜文智突然给我打电话说,邢军没有查出任何问题,拘留7天后已被放出来。派出所不管了,让我自己到法院起诉。此案就这样草草了结。这就是石河子幸福路派出所个别警察卑鄙丑恶的嘴脸。
举报材料&&十三
日,我在石河子市百花村商场一楼,工商银行营业大厅取钱,正好碰到犯罪份子范俊岭,我立即拔打110电话报警,把范俊岭抓到了幸福路派出所扣押了大约3个小时。期间范俊岭不停的给外界打电话,这时副所长王健和警察杜文智突然回来,后来我听见杜文智给所长陈锐打电话汇报“范俊岭的案子”当时陈锐正在外地开会学习。通完电话后,杜文智欺骗我,让我到法院去拿传票,他先把范俊岭扣押起来等法院把他抓走。结果趁我走后半个小时期间,杜文智立即把人给放掉。我从法院回来后,-发现人被放走我非常气愤。我立即追问杜文智为什么把人放走。杜文智欺骗我说,范俊岭什么时候走的他也不知道。我当时就跟杜文智吵了起来。& & 事后我又等了三个多小时,一直等到晚上天黑后,副所长王健才把我叫到办公室,并告诉我说,范俊岭是他让放走的,以后和范俊岭有关的事让我就找他办,他负责把范俊岭找来,他保证只要他王健出面找范俊岭,范俊岭就肯定随叫随到。我气的没办法,只好先离开幸福路派出所。
2005年1月份我把范俊岭日入室殴打我的案子再次告上法庭,日下午,法院的同志告诉我说,他们找不到范俊岭的住址,案子没有办法开庭。我立即到幸福路派出所找到副所长王健,询问范俊岭的地址,可是副所长王健竟然翻脸不认账。王健告诉我说,他从来都不知道范俊岭在哪?他也从来都没有说过帮我找范俊岭的话。他说他很忙让我找别人去问,然后就不再理我了。我追问王健,当初我用了7个月的时间好不容易才把范俊岭抓到,你凭什么把范俊岭私自偷偷给放掉,你为什么知法犯法。王健被我问的不吭声,后来我和王健吵闹了十几分钟时间,王健看到其他警察都在旁边看他的笑话,发觉势头不对,就钻到办案组的办公室把门关紧,躲在里面不敢出来。我站在门口等,这时所长陈锐突然冲过来,朝我的脖子和肩膀猛打两拳,然后抓住我的衣服,强行把我拖出幸福路派出所的办公室。 这几个警察败类给老百姓办案没有本事,帮犯罪份子殴打处于弱势群体的受害者,态度确非常积极,而且威风凛凛。这就是石河子市某些警察的丑恶而又可耻的嘴脸。
举报材料& &十四
日上午幸福路派出所新指导员唐兵、警察杜文智,尔肯(维族)三人突然来到我租住的房子,拍照取证。说是给日发生的入室打、砸、抢案,拍照、取证,真是无耻而又可笑。案发时不调查取证,一年后又跑来取证。
3月30日唐兵和尔肯又来找我谈话,并告诉我说他们保证最迟在日前结案,让我放心。可是到了日他们什么案子也没办。全部都是骗局。目的就是帮助陈锐和王健等犯罪分子拖时间。他们又以办案为名两次找我们卖报纸的一个同事张健明,采用诱供的可耻手段,询问张健明。陈刚是否因为被范俊岭等人多次欺侮,有意报假案陷害范俊岭和邢军等人。陈刚是否给你们说过这样的话?张健明告诉警察,陈刚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唐兵、尔肯等人见张健明不上钩很失望很生气,又说这个案子你们有人说假话,我们不办了。此案就这样不了了之。号,尔肯又找过我两次,询问我另一名人证胡万纪的住址。我告诉他,胡万纪在昌吉,但具体的电话和地址我不知道,尔肯(维族)就说,你找不到胡万纪,这个案子就不办了。我反问尔肯,胡万纪的笔录不是在2005年1月份就在幸福路派出所做过了吗?你们还找他来干什么?是不是想买通人证?尔肯听了也不说话转头就走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来办案。这群狗日的牲口,根本不是办案,纯粹是愚弄受害者,故意找借口拖着此案不办,他们真要办案为什么不去调查犯罪嫌疑人?。
日下午,我们一起卖报纸的同事张开金,亲眼看见范俊岭背着个挎包,在石河子市北郊蔬菜批发市场一个商店里和老板聊天,张开金告诉我说,范俊岭在石河子市北郊八一路口办了一个生产塑料薄膜的小厂,每年的9月到第二年的5月开工半年。并雇佣了20多个民工干活。可是陈锐、王健等却说范俊岭不在石河子市,警察找不到他,简直是在放狗屁。陈锐、王健等人故意拖着此案不办,不抓捕犯罪份子,就是因为罪犯被抓后肯定要把向陈锐、王健等人行贿、受贿的丑事咬出来,到时候陈锐、王健等人就要做监狱,所以他们就故意拖着不办此案。
& && && && && && && && && && && &&&
举报材料& & 十五
2005年3月底石河子市检查院起诉科418室一位姓毛的副科长,他给我打电话说,检察院打算起诉日邢军入室抢劫持刀砍人案。让我把法医鉴定原件拿去。后来我送去了,可过了一周,我去追问他案子的进展情况,他说我的案子检查院根本就没有起诉,而且我的材料已被石河子市幸福路派出所的警察王健和杜文智取走。被取走的包括本案最重要的证据法医鉴定原件。我当时立即追问这位姓毛的检查官,既然你不办案为何要骗我?为何要和王健,杜文智等人合谋骗取我的法医鉴定原件?请你马上把我的法医鉴定原件还给我。而此位毛姓检查官却对我大吼大叫,让我去问王健和杜文智要,他不管。我继续追问,可此人却指着我的鼻子大声叫喊着,“你给我滚出去。”这就是石河子市检查院某些人民检查官的丑恶嘴脸。直到现在,时间过去快两年了,此案根本就没人管,可法医鉴定原件却无故失踪,我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到。
& & 日下午。我在石河子市客运中心站,碰到幸福路派出所一名维族警察。该警察疯狂警告我,让我不要再到处告状,如果我再告,他就要找人来收拾我。我当时就跟他暴吵起来。我告诉他,我不怕你们这群贪官污吏,你有本事拔出手枪立即把我的头打烂。事后我又到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局长江援朝那里告状,该局长很不耐烦的告诉我,让我回家等消息,他办完案子后会通知我结果。可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人办案。更没有人通知我结果。
& && && && && && & 举报材料& &&&十六& && && && && && &&&
日我在石河子市客运站卖报纸。这时《晨报》的几名记者在车站内免费发报纸。我告诉他们,我在车站内卖报纸已交过管理费,你们不能在此地免费发报纸,你们免费发报纸,那我的报纸卖给谁?可是该报的记者部主任江某却疯狂辱骂我,双方在争吵中该记者部主任竟然挥拳朝我脸上猛打了几拳。致使我脸部被打伤,脖子被抓出几条血痕。我报警后在110巡警处做完笔录,负责该案警号为040228的警察竟然立即就要放走打人的罪犯,我当时就追问该警察,你为何随便就放走罪犯?他打伤我该不该被依法处理?可是该警察竟然说,他打伤你是事实,可你的伤又不重,不是什么大问题,你自己去医院做完检查吃点药就行了。我当时就感到自己受了很大的侮辱,我告诉该警察,让我去医院可以,可是我没钱做法医鉴定。打伤我的是这个记者,让他和我一起去。他能把我打伤,他就应该负担此案的法医鉴定费和医药费。可是该警察就是不让此记者跟我走,而且把我赶出110巡警办公室。该警察和打人的记者同伙等四人,在办公室里面商量对策。此案拖了三个小时后。此后石河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040036号警员带着110巡警1029等十几个警察疯狂冲向我,辱骂我,然后把我挡住,并说要拘留我。我当时质问040036号警务督察,打人者你们不处理,你们有什么权利拘留我?你们是不是人民警察?可是这个所谓“警务督察”人员竟公然继续辱骂,恐吓我,并让我滚蛋。我说我要告你,可是该警务督察疯狂的挥舞着双手,公开叫嚷道“你告吧,你看清我的警号040036,老子不怕,你不就是一个卖报纸的老百姓嘛,你能把我怎么样?你随便告去。在石河子市我谁也不怕”。该警界败类就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疯狂的不知羞耻的高声叫喊着。而警号为1029的两名警员也跟着大声吼叫着,他们一边辱骂,恐吓我。一边叫来一辆出租车,像送他们亲爹一样,恭恭敬敬,点头哈腰,像一条狗一样客客气气的把该记者送上车。当天下午我就到石河子市公安局信访办告状。可是负责接待的名叫黄良城的老警察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还不耐烦的把我往外赶。我继续追问此事,可是这条老狗竟然大声叫到“你给我滚出办公室,你滚出去”,并且连喊5遍。我当时就对他讲,我要告他。可是这条老狗继续疯狂叫到,“你爱到哪告就到哪告去,我不怕。不要在我这呆着。你滚出去”。这就是石河子市公安局某些警界败类的丑恶嘴脸。他们根本不是在替人民办事,而是只会欺负人民,并把人民当做猪狗一样往死里整。看见当官的有钱的,他们就像狗一样摇头摆尾,看见没权没钱的就威风凛凛。这就是我做为一个下层人民,在石河子市所受到的真实遭遇。
举报材料&&十七
本案自日案发至今两年多,每一次案发后。我都依法到石河子市幸福路派出所和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可是每一次都被办理案件的警察恐吓、污辱、每一次依法报案后下一次犯罪分子作案时,干的更狠、更大胆、更猖狂、更有持无恐,并且多次在案发现场,一边作案,一边疯狂叫嚣“他们已经花费两万元钱现金,买通了幸福路派出所所长陈锐、副所长王健、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李钢、梁副大队长等人。有幸福路派出所和刑警队撑腰,他们在石河子市想抢谁、就抢谁、想砍谁、就砍谁。”
石河子市公安局前后共有15名警察参与此案,石河子市幸福路派出所所长陈锐、副所长王健、警察杜文智、张杰、唐磊、唐兵、尔肯(维族)石河子市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李钢、副队长梁某、幸福路刑警中队长向光明、甘宏、石河子市110巡警指挥中心女警察刘佳,警察040228,警察041029,石河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040036。这15个披着警察外衣的所谓“人民警察”拿着人民赋予他们神圣的执法权力,吃黑钱,办黑案,互相包庇,团伙作案,公然集体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见利忘义,吃软怕硬、以权谋私,完全不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知法犯法,贪污受贿。我强烈请求上级领导能依法办案,还我公道,把石河子市公安局的15个败类,清理出警察队伍,并绳之于法。
自日到日在石河子市客运中心站,幸福路派出所和幸福路刑警中队的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11次打、砸、抢大案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2000多元钱。
我本人被菜刀砍伤脸部,造成毁容后,我因为没有钱看病,只能让伤势继续留在脸上,多次被抢,多次被殴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医疗费等损失已达12000多元钱。犯罪份子至今仍然继续逍遥法外,疯狂做案。而我本人却负债累累,告状无门。作为一名受害者,在多次受害,多次向所谓“执法机关”报案,多次无人受理后。我想问,石河子市到底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的生命和财产在石河子市还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石河子市到底还有没有法律可以相信。还有没有警察可以相信。石河子市幸福路派出所和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警察们是不是像犯罪份子范俊岭所说全都被范俊岭花钱给买通了。这些警察是不是只会吃黑钱,办黑案。看见当官的、有钱的,就摇头摆尾,看见老百姓就当猪狗一样往死里整。
我本人还是坚信,真正的共产党员是不会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我相信只要我不停的往上告,把案子越捅越大,告到自治区各司法机关,告到中纪委,犯罪份子肯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走进监狱。因为胡长清、成克杰、程维高等高官都难逃法网,何况他们。我请求中国共产党的父母官能依法办案,还我公道。把犯罪份子绳之以法。
& && && && && && && && && && && && && && & 举报材料& &十八
2002年3月份我刚来石河子市期间,我在《都市报》石河子市代理商范俊岭那里批发一些报纸在车站卖,范俊岭曾亲口告诉我,他说干报纸不挣钱,干广告才挣钱。2001年9月份,新疆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在石河子市举办。范俊岭靠给石河子市科协的范主席行贿,拿到了大赛期间广告宣传的筹办权。他利用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影响力,到处在石河子市各单位、和团场等地骗取赞助费,除掉各种开支费用,净赚18万元,他当时还拿出一张工商银行的转账支票给我看,我亲眼看见支票上确实注明18万元的金额。范俊岭亲口告诉我,他要把这笔钱,转回老家四川省达川县。大赛结束后,他为了感谢石河子市科协的范主席,又给他行贿5000元钱,做为感谢费。我强烈请求石河子市纪检委和检查院依法查出行贿的犯罪份子,并绳之于法,为民除害。
(范俊岭 是假名。我曾亲耳听他说过,他真名叫范×山是四川达县人。在新疆省奎屯市当兵复员后回四川达县经商,后来做生意赔钱,骗了一笔钱并发生打伤人案后逃跑到新疆。)
电&&话:  
& && && && && && && && && && && && && && && && &&&举报人:陈 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转帖出处:原创
社会怎么变的如此黑暗,天理何在
一个巴掌拍不响!
说了这么多废话,你怎么没说你是不是正当经营,有没有办理营业许可?
傻子才信你
废话太多,看得都麻烦,你希望用舆论炒作,也该编的想一点,为何这些人就和你为难,自己难道没有过错,不要把网友们都当成傻子。
回复 1楼 aaa 的帖子
废话太多,看得都麻烦,你希望用舆论炒作,也该编的想一点,为何这些人就和你为难,自己难道没有过错,不要把网友们都当成傻子。
顶,相信楼主。石河子警界败类,流氓警察,下流公检法的确不少。
回复 1楼 aaa 的帖子
废话太多,看得都麻烦,你希望用舆论炒作,也该编的想一点,为何这些人就和你为难,自己难道没有过错,不要把网友们都当成傻子。
& &以上恐怕就是5毛党或幸福路派出所的托写的吧,不要把网友当成傻子。这个帖子我们一定要顶起来,为清理社会垃圾添把火。
网上看到一篇知情人写的帖子转一下
“血泪控诉《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丑闻大爆光》真实记录”这一文章,带有极大的个人色彩,作者陈刚很不负责任的抨击了一个地方的公、检、法和当地的报社!这样带有侮辱性的不真实的言论极大的破坏了政府和广大公安民警的形象。他所说的一切,我感觉到很气愤、很荒谬!
我作为一名记者,对这件事有个大概的了解,我要对此事做个说明!!!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这个事情!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石河子市,是有“戈壁明珠”之称的西部边陲城市,是曾经被联合国授予过“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称号的,能被授予这个称号,不光是这个城市的环境,还包括这个城市的人文、治安、和政府能力的。
具我了解,石河子市公安局在2005年度被授予《全国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光荣集体,全国上万个县、市公安局里能有这个称号的就五十个公安局。这个光荣的称号是全局上千名民警用血、汗所换来的。在这个光荣的集体里,有和持枪歹徒搏斗英勇殉职的;有和犯罪份子较量制伤、制残的;有为捍卫国家、集体、群众利益倒在自己岗位上的;有兢兢业业甘为孺子牛的......像这样一个集体,有可能像陈刚所说的“上下一般黑”嘛?
《新疆都市晨报》是新疆发行量第一的大报,编辑、记者、自由撰搞人、发行员成千上万,怎么就单单针对你陈刚一人???
在看看陈刚所称的对他态度蛮横,不讲道理的都是些什么人,有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的局长、派出所所长、派出所民警、防爆支队民警,甚至还有纪委、督察大队的领导民警。陈刚,他基本上把他认识的,知道名字的所有警察都说成“警察中的败类”了。大家不觉得荒谬嘛?大家想想,警察的素质确实有参差不齐的情况,但是可能这么多警察都对陈刚一个人“蛮不讲理”嘛?
还有更为可笑的是,陈刚曾今去石河子市市政府信访部门、市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等单位进行信访,他每去一个单位就要投诉那个单位,谁接待的他,他就要投诉谁。
我所知道的,整件事不是我们的警察辱骂、殴打陈刚,反而是陈刚不但对受理他案件的民警、《新疆晨报》的工作人员、信访部门的工作人进行漫骂、侮辱,甚至对工作人员吐痰、撕打,光被陈刚打伤的《新疆晨报》的记者就有4名,先后被陈刚挖伤踢伤的民警、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有十几名之多。公安机关本来应该对陈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但是鉴于陈刚被鉴定有精神病史,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没办法对陈刚进行处罚,所以一直对陈刚百般教育、百般劝说、百般容忍,想以此来教育陈刚,
没想到陈刚既然变本加厉,在互联网上胡说八道,颠倒是非,抨击国家行政机关的司法机关!
本来这事和我没有什么关系,我也不想说什么,但是我今天无意中看到了这个帖子,我感到十分的震怒!
士可忍,孰不可忍!!!我在此向大家说明此事,请大家对此事有个公证的评价!
和平时期,人民警察是最可爱的人啊!我们的安居乐业,是他们用血汗、用生命所换来的!我们以后的稳定生活也要依靠他们啊!他们为了我们不辞辛劳、兢兢业业,与违法犯罪份子做着殊死的较量,我们应该支持他们!当然,在警察队伍中也有一些害群之马,但是我们不能以此来贬低所有的警察啊!我们要爱护警察,因为爱护警察,就等于爱护自己!
朋友们,人民警察为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了!我们不能再伤了我们人民警察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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