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和成年人打架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能报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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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吧内帮未成年人打架持刀重伤一人领刑
发布时间: 12:00:06
&&&&本网讯(曾友富)&&见未成年人打架,本当劝阻教育,才是中华传统美德,可是此君却趁机帮忙打架,致人重伤,导致坐牢又赔钱。近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熊清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
&&&&日,未成年人熊某某与未成年人杨进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当晚,熊某某得知杨进某在贵州省黔西县观音洞镇“谷韵网吧”上网时,即邀约其他三个未成年人到该网吧“教训”杨进某及与其一起上网的杨云某。同在该网吧上网的成年男子熊清看见后,即帮助熊某某等一起殴打杨进某、杨云某。殴打中,熊清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杨云某杀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熊清杀伤杨云某后,主动赔偿了杨云某医药费等损失1.6万元。
&&&&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熊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且在共同犯罪中主要作用,是主犯,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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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约老乡聚众斗殴 五名未成年人获刑
中国网-中国视窗
| 发布时间 09:53:31
只因一点小事,几位少年大打出手,结果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近日,市法院少年庭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涉案的五名被告人均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
去年年底的一天傍晚,年仅17岁的小豪、晓晓等四名来自云南的少年相约到皇塘镇上一位老乡经营的餐馆吃饭。落座后,小豪等人让餐馆老板的妻子过来写菜单。可是过了一会儿,小豪等人在店里准备起身离开,准备换一家餐馆用餐。这时,餐馆老板的妻弟小忠见状,感到心中很不爽,便在他们身后用云南话谩骂。小豪等人闻听小忠的谩骂后,便情绪激动起来,当即冲上来对骂、打架。在打斗中,小豪觉得自己一伙人吃了亏,就随即打电话给老乡铭铭,让他带人过来帮忙。铭铭接到电话后,很快领着四个老乡赶至现场。小豪等十余名云南老乡来到小吃店门口,虽然餐馆老板再三恳请对方看在大家都是云南老乡的面子上,提出改天请吃饭欲平息事态。但冲动的小豪等人仍不甘心,对小忠一阵拳打脚踢。年轻气盛的小忠见自己被打,就跑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冲出来,并将其中一名小豪的同伙砍伤。此时,恼羞成怒的小豪等其他人又追打小忠及小吃店另一名店员李某,致使小忠、李某身上多处被打伤,店内更是一片狼籍。事后,经医院鉴定,小忠、李某的伤势属轻微伤。
法官介绍,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小忠、李某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请求。市法院少年庭在刑事审判中,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法院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敦促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小豪等五名被告人共同赔偿了被害人医药费等损失4500元。被害人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能坦白罪行,具有悔罪表现,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最终小豪等五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来源:丹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庞佳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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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看了之后心里应该差不多明白了,打对方时用的东西,看对方的受伤程度。3,是还是板砖区别很大的,轻伤,轻微伤?
综合以上几条。不过要是对方伤得不重的话应该没事。2,你首先动手就不对,这个男孩是已满16周岁还是将要过16周岁生日,1这要看具体的细节了。4?如果已满的话就到了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了,不管是不是对方骂人,重伤可能决定着打人者的责任大小,直接导致对方受伤的人是不是这个男孩本人,如果拿砍人就不是打架了,可能会适意伤害
钧台笑笑生&
那要看打架的性质了,和有无使用别的,如子等之类的,当然,说实话,还就是要看打的对方是谁,如果是有钱有关系的,那就要另说了,是吧
不会被通缉 够不上级别但会记录在案
最多拘留十五天,把医药费给了就行了。 如果他还没满十六岁就一点事都没的,十六岁以下的把人砍老只要没死、没残,就不叫犯罪,只付医药费。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drmpan201314&
这个不清楚
如果严重的话要追究还有可以抓的。到了犯法的地步的话,在公安局会有案的。档案里面不一定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道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道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道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道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道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第五十七条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
第五十九条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岳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岳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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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们知道打架成本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之一
感谢大家对这个话题的关注!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如果通过我们对这个话题的讨论,能够对处理这些问题有帮助的话,也是一个很好的事情呀!在后面的日子里,我将逐步与大家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在对上期刊载的《请你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出谋划策》中部分未成年人犯法活动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怀疑“冤家”要叫人来打自己,15岁少年主动挑衅(无凭无据,只凭想象就去做。)14岁的小马却无法接受自己在篮球场上防守失败的“丑事”,持刀将同班同学小李捅伤。(事情不大,却去伤人。)因自己在社会上结识的“干妹妹”在网吧与他人发生口角,不满18岁的张军竟然召集自己的义气朋友打击报复,将被害人打致重伤,并抢走被害人钱物(义气本是好,可惜用错了地方。)16岁的阿布拉和14岁马木提,为了满足上网玩游戏,4人商定一起入室盗窃(不思进取,只想玩乐,那有那么好的事情?)从以上的例子可以得知,这些孩子们一是因为不学法、不懂法、盲目去做,造成了不可这样严重的后果;二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样做的代价;三是正在性格成长期,对事情的好坏还没有分辨能力。正因为这样的原因,才造成了这些结果。近年来,虽然不少地方的学校加强了对孩子的法律教育,采取聘请法律副校长、请犯罪的少年犯现场讲解等各种方式进行教育,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孩子们热衷于寻求非法途径解决纠纷的问题,于是也就出现了很多意外伤害案件。近期,我从网络上看到,部分地区的警察采取印制打架成本清单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下面就是一份打架成本清单:打架直接成本=5至15天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至少1000元医药费;打架附加成本=心情沮丧低落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心+生意工作可能蒙受更大的损失。相信任何人看了这份清单之后,都会知道打架的后果,这样在打架之前,就会有所顾忌,不可能再任意而为,相关的犯罪活动可能会少一点。请看下期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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