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轻伤对方一人重伤到法院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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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为父解围砍人致轻伤 被林州市法院判刑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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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父亲被人殴打,儿子挺身上前,用携带的菜刀为父亲解围,致对方轻伤。近日,林州市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处被告人田勇(化名)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日7时许,家住林州市临淇镇的田贵(化名)在去当地派出所的路上,恰巧遇见素有纠纷的王凯、王治(均系化名)等人,并发生口角。为避免争斗,田贵跑到其妹妹家中暂避。不料,王凯等人不依不饶,并叫来其他朋友追打田贵。田贵之子田勇闻讯后,携带一把菜刀赶到现场,看见父亲被几个人围殴,便抽出菜刀砍向王凯等人,王治躲闪不及被砍伤右臂。后经法医鉴定,王治的伤势为轻伤。随后,田勇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受害人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其有自首行为,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故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宋新国邻里纠纷致人轻伤,在派出所未调解,案子到了法院,不知是自诉还是公诉,对方狮子大开口,调解不成咋办_百度知道
邻里纠纷致人轻伤,在派出所未调解,案子到了法院,不知是自诉还是公诉,对方狮子大开口,调解不成咋办
我姐被邻居打得鼻青眼肿,结果对方反鉴定为轻伤,在派出所调解时狮子大开口,我姐不同意,后来派出所先在村里支书那作了取保,再后来检察院,法院就打电话让我姐去法院,缉讥光客叱九癸循含末我姐找人调解,给对方6000,本说好了事,结果开庭时对方又要钱,我姐不同意,现在我姐已被收监,不知会是什么结果,接下来又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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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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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盗窃过程中致人轻微伤如何定性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陆守磊
   【案情】
  淮安某地村民吴某,趁本地农村外出人员增多,家中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儿童的时机,2012年12月中旬某天进入邻县的农村,准备盗窃该村村民李某的摩托车,在撬锁后准备将摩托车骑走时被他人发现,便将摩托车扔下后试图逃离。在众人围堵过程中,吴某为抗拒抓捕持刀威胁,并将其中一人手指划伤,后经鉴定该人受伤为轻微伤。
  【分歧】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对此,刑法理论称为转化型抢劫罪。如何准确把握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本案中,被告人吴某盗窃摩托车被发现后持刀致人轻微伤的行为,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应依抢劫罪定罪量刑,是审理过程中争议的焦点。对此主要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构成盗窃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吴某在盗窃摩托车过程了由于被别人发现而放弃盗窃,属于盗窃未遂;后在逃跑过程中将人划成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种已经认为是抢劫既遂。理由是:吴某已经实际控制被害人摩托车,盗窃已经既遂。被发现后扔下摩托车是盗窃既遂后的赃物返还。盗窃行为因其施加暴力威胁转化成抢劫性质后,其抢劫行为也应认定为既遂。
  第三种意见认为是抢劫未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关于抢劫既遂、未遂的认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本案中,吴某既未劫得财物,亦未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因此属于抢劫未遂。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认定吴某构成抢劫未遂,比照既遂予以减轻处罚。
  本案属于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犯罪。在转化型抢劫犯罪中,先前的盗窃行为已与其后的暴力行为联成一体,成为连续的犯罪过程,盗窃行为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单独进行评价。因此,转化型抢劫罪与一般抢劫罪区分既遂、未遂的标准应当一致①。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的规定,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如果行为人并未实际劫得财物,也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则不能认定为抢劫既遂。
  本案中,吴某实施盗窃摩托车被发现后,将窃取的摩托车扔还失主,继而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致一人轻微伤。其既未劫取到财物,亦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因而属于抢劫未遂。
  参考文献
①彭文华等人《中国刑法罪刑适用》(第四版),法律出版社396页-399页。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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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要求我到法院民事起诉。我没办法就起诉了。我可以要求法院让公安机关从审吗。起诉中我看了当时在场人的口供。以有证人证明打我了?我交的起诉费怎么办我被五人打成轻伤。(对方有关系)。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给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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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也可以有公安机关调查后移交法院由当事人进行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到法院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第八十八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自诉产生的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的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轻伤,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  现在,你既然已经选择了自诉,且有证人证明打你了,你可以要求法院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并赔偿你的民事损失,不需要再到公安机关立案。  起诉费由败诉者承担。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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