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法院孝副院长

法拉电子(600563)关于控股股东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的公告_个股资讯_中证网快速导航:公告日期:法拉电子(600563)关于控股股东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近日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2011)年思民初字第 11378 号《传票》及《民事起诉书》,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就与控股股东的资产所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民事传票》、《民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当事人
    原告: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被告: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
    (二)起诉书所述事实与理由
    被告前身是厦门市竹制社创建于1956年,由58个个人投资入股,共集股金777.85元,在1963年7月日景厦门市手工业联社即原告的前身(以下简称“联社”)的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加入联社成为社员社,在1970年经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厦门市电容器厂,并由联社直属经营,被告在“社”转“厂”时社员股金退还给个人,而劳动分红停止分配并转入公积金。截止日电容器厂的公积金及其它联社转入财产共计元转为联社基金,联社自1970年5月至1973年5月拨付给电容器厂的四项费用、流动资金、设备购置等用于开发经营电容器产品的款项共计元,作为电容器厂运营的全部资本金,即厦门市电容器厂已变成原告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电容器厂后更名为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原告后由手工业联社更名为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三十八条“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的投资,归该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以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第七条“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属该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者集体所有”,结合上述事实可以认定被告的全部财产系由原告投资及收益形成,产权应归原告范围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有根据《手工业合作联社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凡由种种原因划走企业,改变隶属关系(包括过去和现在发生的),所带走的联社资产,联社有权向被划走的企业追索财产”。
    (三)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确认原告系被告全部出资的出资人;
    2、判令确认被告的全部所有者权益归原告所有;
    3、判令确认被告的全部财产系原告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被告的态度
    收到传票后,被告正积极准备应诉。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无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具体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2011)年思民初字第 11378 号《传票》及《民事起诉书》及《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日所在的位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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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各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侧记
民主与法制网
&&发表于 19:54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台上摆着一本厚厚的司法考试用的法律法规书。
■ 司法公开仅仅是开始
  一本旧书见证服务热情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台上摆着一本厚厚的司法考试用的法律法规书,书几乎已经被翻破旧不堪,这是导诉员为服务前来立案的群众翻烂的。
  高效、便民、周到,是诉讼服务中心最耀眼的标签。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服务群众的一张脸,群众最能感受到法院的服务热情。
  围绕人民群众对立案环节的司法需求,厦门中院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查询接待、材料收转、立案审查、信访接待、司法救助等十项功能的一站式服务,除湖里法院因审判大楼在建之外,中院和其他五个区法院全部建成标准诉讼服务中心,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中院和思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还受到最高法院的通报表扬。
  首先,导诉服务的多元化。除了印制立案指南、设置电子触摸屏、诉讼流程上墙等常规导诉方式外,厦门中院还发挥辖区优势,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建导诉台,聘请法学院的优秀学生轮流到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导诉服务,让当事人轻松、便捷立案,得到了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的高度评价和当事人的好评。
  其次,诉讼服务的信息化。除了通过电子公告屏,公开庭审案件、开庭时间、审判法庭地点、承办法官姓名外,厦门中院还积极争取市信息产业局立项,投入120万元对&厦门法院网&进行改造升级,研发开通了短信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两级法院案件立案后由系统自动向当事人发送短信告知立案信息,让当事人对立案进程了无疑问。同时推出网上立案审查、网上信访和网上诉讼指导等功能,方便群众诉讼。一位远在日本横滨的当事人专门发来邮件对厦门法院推出的网上立案审查便民措施让其避免多跑一趟表示感谢。
  最后,便民服务的精细化。两级法院均设立了ATM取款机或邀请银行进驻诉讼服务中心收费,实现立案、交费一站式服务;设立了无障碍通道,为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了立案调解室,聘请特邀调解员开展立案调解工作。中院还推行了法官判后答疑、中层领导接访和院领导约期接访的&三位一体&接访模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各基层法院也因地制宜地推出了一系列特色服务,如思明法院在中心设立小额民事诉讼调裁庭,在全省率先开展小额调裁试点工作,湖里法院引进银行叫号等候系统,集美法院为诉讼当事人邮寄印有诉讼办事流程图的明信片,海沧法院引进ISO质量管理体系对诉讼流程进行管理,翔安法院开通免费效能投诉电话等。
一个系统解决执行难题
  对&执行难&这一问题,厦门市各级法院知难而上,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经验。
  所有执行案件的信息均可以从厦门法院的网站上查到。法院系统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和信息查询系统,将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程序、措施都录入信息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上网查询相关案件执行信息。依托门户网站以及与电视台合办的&法院视点&栏目建立&执行曝光台&,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老赖&予以曝光。
  思明法院还开通全国首个&老赖&微博曝光台,运用&微博&工具,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老赖&的打击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对于有执行异议的案件,从送达到执行进行全程跟踪录像,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海沧法院还与区电视台合作,由电视台对执行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拍摄与播报。通过执行全程跟踪拍摄,公开执行进程,使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法官所作的工作,增加执行案件的公众了解度。
  研发电脑软件系统,将执行款发放的整个过程通过电脑软件进行透明管理,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同步监督,提高了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和执行工作效率,被福建省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为了更好地规范对外委托司法评估拍卖工作,促进评估拍卖的公开、公正、客观、高效,厦门法院还在全省率先通过专用摇号机摇号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并邀请案件当事人及纪检监察人员现场全程监督。在摇珠确定拍卖机构时,对每一个标的同时确定一个正选拍卖机构和一个候补拍卖机构,法院首先委托正选机构拍卖,如流拍,则委托候补机构在同一价位再拍卖一次。如候补机构再次流拍,则由正选机构申请降价再拍卖。此项制度有利于加强中选拍卖机构之间的竞争,实现标的兑现金额及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一个网站践行审务公开
  为了充分发挥网络这个新兴平台的作用,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程序和相关规定,将法官的审判工作展现在群众面前,让群众及时了解需要了解的信息,促进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2006年厦门中院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厦门法院网&,并始终以司法为民、便民为宗旨,把网站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完善网站的功能建设。
  在今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2011)》中(该报告主要对2011年中国26个省、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43个较大城市的中级法院通过网站进行司法公开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测评,围绕法院工作信息、诉讼指南、审判信息、执行信息和司法统计数据等五个方面考察了当前法院的司法公开情况),厦门中院的测评总分在被测评的43个较大城市的中级法院中与深圳中院并列第一。
  一是信息全面,推进&司法透明&全覆盖。 &法院概况&、&诉讼指南&、&裁判文书&、&法院公告&、&网上立案&等栏目一应俱全,涵盖咨询、立案、审判、执行、举报等多方面内容,在&法院概况&上公布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让当事人和公众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对网民提交的各项要求及时作出反馈,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防止网站成为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目前,网站已受理各类网上咨询答疑1753条次,上网公开各类生效裁判文书13,379份,网站点击率达4,777,375人次。
  二是服务贴心,延伸&司法透明&新触角。中院不仅坚持在网络建设上体现司法公开,还将细致贴心的服务内容和形式展示给群众,让便民服务的理念在网络中彰显。在网站所设置的众多栏目中,不少与便民服务有关。&诉讼指南&详细提供了如何立案、诉讼费缴纳标准、各类文书格式、来访须知等方面的信息;&网上立案&使当事人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直接在网上立案,省去了来回法院的舟车劳顿之苦;&执行进度查询&,当事人只要键入案号即可了解到案件的执行进度;&案件新闻&中,一桩桩案件的真相被还原,群众通过这些案件,可以更加了解各项法律法规。
  三是技术运用,提升&司法透明&新水平。电子科技的日新月异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审务公开开辟了更广阔的途径,厦门法院十分注重利用这些崭新的技术提升司法透明的水平,从而不断提升厦门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如积极探索庭审网络直播,把电视台的摄录、导播设备搬进法庭,将庭审情况同步现场剪辑后直接上传网络,忠实记录庭审的每个细节,让群众了解法院审判。
一种决心增强公开实效
  郭前进是厦门机场的一名工作人员,2005年,经过考核成了厦门市中院和湖底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他是双学士,而且还通过了司法考试,7年来他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见证了厦门市法院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与郭前进同样身份人民陪审员全市共有250名,他们兼顾了社会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年龄、不同党派、不同学历的各类人员,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
  他们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的独特优势,庭审过程中,积极引导陪审员发挥自身作用,效果良好。
  思明法院陪审员黄鹭达在审理肖某某信用卡诈骗案的庭审过程中,详细分析被告人肖某某的成长环境、性格特征、思想动态和不同的犯罪特点和心理等情况,从情、理等方面对其进行教育感化;并结合自己教师职业的优势和熟悉青少年教育工作的经验,鼓励他要自爱、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帮助其悔过自新。在评议时,能够根据被告人的还款行为,提出其还款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被告系在校大学生这两个情况,请求法院予以从轻判决,被合议庭采纳。
  今年以来全市25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957件,一审陪审率达74.24%。
  多年来,厦门市法院坚持把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作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的重要工作来抓。
  审判白皮书是人民法院增加司法透明度与公众互动的好办法。近年来厦门法院相继发布了《思明区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厦门市行政审判白皮书》。白皮书除介绍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外,还分析相关纠纷产生的矛盾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法。
  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建立院庭领导一对一联络人大代表制度,采取邀请座谈、观摩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联络。完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制度,积极主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的每一个意见建议,都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办理时限。同时,各级法院还充分利用各种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介加强对法院工作的宣传,既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又极好地进行了普法教育。
一次庭审解读量刑规范
  日下午,一起刑事案件在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人在法庭上定罪的陈述和量刑的陈述截然分开,既陈述了被告人为何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原因,又陈述了在量刑上哪些情节要从重处罚、哪些情节要从轻处罚,既客观又公正。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公诉人在法庭上当庭提出了量刑建议: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三年零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合议庭结合辩护律师的意见,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
  这个案件是厦门法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一个缩影。2008年8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厦门法院进行了认真探索。
  &量刑规范化改革并不是剥夺或限制法官的刑罚裁量权,而是要避免法官量刑的随意性,增强量刑的科学性。&思明区法院刑一庭庭长江玉华介绍说。
  目前,最高法院已就量刑规范化改革出台了原则性的规定,而福建省高级法院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量刑纳入庭审程序主要针对15种常见罪名。其分别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抢劫、盗窃、诈骗、抢夺、职务侵占、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毒品犯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在量刑实体层面,就是对这些罪名先确定量刑起点,再定基准刑,最后根据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新的量刑规则只适用于应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下的上述15个罪名,无期徒刑、死刑的并不适用,但已占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总数的80%-90%。
  在量刑程序方面,将把量刑纳入庭审程序。据介绍,以往的量刑,是法院经审理确认被告人有罪后,合议庭关起门来进行评议的。虽然法院依法判决,但因程序不公开,量刑结果容易被怀疑。
  据厦门中院副院长郝勇介绍,量刑规范化改革有助于大大减少&同案不同判&。
  司法公开仅仅是个开始,司法公开仅仅是个手段,真正的目的就是达到司法公正,厦门市法院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并且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录入编辑:陈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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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珍钮简历
发布日期:&& & & 字号:、、
  朱珍钮,男,汉族,籍贯浙江平阳,1948年9月出生,1969年10月参加工作,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文化程度。    1967年6月-1969年10月,在浙江省平阳县下乡劳动;1969年10月-1979年10月,上海警备区83312部队战士、班长、排长;1979年11月-1986年7月,任福建省龙岩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副庭长;(1985年9月-1988年9月,在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学习)1986年8月-1987年9月,任厦门市杏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1987年9月-1993年11月,任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院长;1993年11月-1995年10月,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1995年10月-2000年9月,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厅级)、党组成员(1997年10月-1998年9月,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习结业);2000年9月-2000年12月,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00年12月-2001年2月,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市委政法委委员;2001年2月-2002年12月,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一级高级法官(2002年2月);2002年12月,再次当选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九届市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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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法院: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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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概述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落在美丽的oY湖畔,下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6个基层法院,12个人民法庭。两级法院现有干警835名,其中法官468名;中院干警221名,其中法官129名。中级法院内设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涉台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鉴定技术处、法官培训处、干部处、宣传教育处、秘书处、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警支队25个职能处室和市法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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