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刑事上的案件,要查询银行有没有钱,是查一个人的还是夫妻两个人的日子一个人过名字呢,急

一位妻子亲历丈夫“受贿案”形成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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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真实地记录了浙江省丽水市水利局应红星“受贿案”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泣血之作,恳请您百忙之中关注此案,恳请您伸出温暖的双手,挽救一个惨遭诬陷、身陷囹圄的正直善良的公职人员,挽救一个在疾风骤雨中飘摇的家庭……
喊―― 一位妻子亲历丈夫“受贿案”形成的经历
言我的家乡浙江丽水偏安于江南一隅,风景秀丽,空气清新,是著名的养生福地,我一直以我的家乡为傲!我在当地的一家医院工作,老公在当地水利局工作,儿子在一所重点高中读高三。岁月如歌,这片土地见证了我的成长,记载了我平凡、简单、快乐的人生轨迹,我们家和这片土地上千千万万个普通家庭一样,一家三口过着平静、祥和而快乐的日子!时光如梭,往昔如梦。那时候的生活,安然如一曲悠扬的音乐。然而,一切的欢笑,在2014年7月31日这一天,戛然而止!伴随而来的,是泪水、是彷徨、是无助、是悲愤!
一.改变命运的一天2014年7月31日早上,周四,阳光灿烂,我匆匆把被子晾晒到阳台外面,边穿裙子边叮嘱还在吃早餐的老公,你记得等会儿上班前把被子翻个面呀,再把餐厅窗子关了,窗帘拉上啊。在老公的答应声中,我已匆匆推开家门赶去上班了,我们医院上班时间比老公他们单位要早半个小时呢。中午,我带着上午来我们医院看医生的儿子随便在外面吃了点快餐,老公说他们单位今天召开水利系统中层干部会议,要开一天的会呢,让我们母子俩自己解决中饭。我边骑着电动车,边和坐在后座的儿子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突然手机响了,是老公的大姐打来的,电话中,只听她慌乱的声音说水利局的人告诉她,上午开会时,我老公被丽水市检察院带走了,说他受贿!据说,是因为一个叫张健美的女老板被检察机关羁押,她指认行贿了好多人,老公和老公单位的一位叫李敏的总工就是被指认的人之一!他们俩于今天上午在单位,同时被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带走!握着手机,我呆呆站立在大街上,迷失在车流、人流中,不知所措。我实在是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老公怎么可能去收受他人钱款?!记得事发前一个月左右的一天,我们一边吃着晚饭,一边看着电视里的新闻,新闻报道里,又有官员因为巨额受贿被立案调查。自从习近平主席执政以来,反腐力度空前,老百姓都从心底里感到高兴,国家有希望了!那天,我边吃晚饭边和老公开玩笑:喂,你有没有做过这些让我担心的事呀?老公笑骂了一句:毛病!我用筷子轻轻敲了下老公的手背,也笑了。夫妻十八年,我对老公的为人深为了解,他事业心强,为人正直善良,对家庭也有着一份男人该有的担当和责任心。有时候吃过晚饭,我们夫妻俩会去散散步,一路上天南海北无所不谈,好多次,老公说到我们当地的一些受贿案,惋惜地说:钱还能收的呀?怎么能收别人的钱呢?出事了,可惜了。因为我是在医院财务科工作的,是一名会计师,我平时对这些事情也比较注意,也常常会和老公说:别人的钱,千万不能拿,否则一有风吹草动,就心惊胆战,连睡觉都不得安宁,而且好多人拿了钱,又不用,存在银行里,出了事情,不但要退赔,而且还要判刑坐牢,这不是有毛病嘛?!老公出生于浙江省缙云县一户普通农家,家里有五个兄弟姐妹,两个姐姐、两个妹妹,老公是老三,家里唯一的儿子。老公的父母都是那种中国传统的庄户人,为人正直善良、老实本分,受中国千百年来传统古训的影响,养儿防老、柴棒底下出孝子的观念根深蒂固,对这个家里唯一的儿子从小就严加管教,老公小时候,一边读书,一边还要干农活,就是第二天学校要考试,今天也得先把活干完了才能去学习。农村盖房子,很多都是自己盖的,老公才十几岁的时候,家里也盖房子,老公小小年纪也出了不少的力。当年老公不负众望,如愿考上了浙江大学求学,父母家人一直引以为傲。从小的生活经历,养成了老公现在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对待生活简单朴素、不求奢华,对待家人有着一份强烈的责任心的生活态度。我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爸爸以前在宁波农学院任教,后来为了和妈妈团聚,调到我们当地农业局工作,是一名有名望的高级知识分子、农业专家。妈妈以前在一所中学任教,有着三十多年的教龄,桃李满天下。父母为人正直善良、知书达理,对我们三兄妹从小就管教甚严,我们三兄妹也都没有辜负父母对我们的期望,同样养成了为人正直善良、工作认真负责、生活简单朴素,对待家人有着一份浓浓的爱心和责任心的生活态度。两个简单的人,组成了一个简单的家庭。平时生活上,在吃、穿、用方面,我们都是很随意的人。常常从公公婆婆家里拿一些自己家种的蔬菜、米之类的就能吃得美滋滋的,去的时候,给老人家带一些饼干、糕点、水果之类的,老人家也很高兴。我们的儿子也很争气、很懂事,耳濡目染下,从小就养成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从来不会在物质上提出什么高要求、追求什么高消费。至今仍记得儿子小时候,很多衣服都是他的表哥、表姐穿过了的拿来穿,从来都不会埋怨。日子就在抬头低头不经意的笑容间一天天过去,儿子渐渐长大了,今年读高三了,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平静、祥和而快乐。
然而,所有的这一切,在2014年7月31日这一天,被无情定格、被彻底打碎!这一天,让我毕生难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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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赶赴外地家属签字和看守所送衣物及被批捕
& && &&&二.赶赴外地家属签字和看守所送衣物及被批捕
& && &&&日早晨,周五,一夜无眠的我简单弄了点早餐,母子俩将就着吃了点。叮嘱儿子在家好好做作业之后,我匆匆赶往单位上班。老公虽然出事了,但是,班还是得上,不能因为个人的事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
& && &&&上班后不久,老公单位的一位女同事特意赶到我们医院来看望我,凄苦无助的我,面对老公同事的关心,很受感动。她说昨天早上和我老公一起参加了局里的干部会议,说我老公汇报质监工作讲得很棒,她正想夸他,可是,他离开了会议室!她鼓励我要坚强面对苦难。
& && &&&我之前听老公说起过她,这是一个很能干的女子,她之前有过和我现在相类似的经历,她的坚强和能干让老公很赞叹,也让我很佩服。她提醒我说,刚刚出事的这几天,是一个人最脆弱的时候,这个时候,家人的关心对他很重要,你在送衣服给他的时候,在衣服隐蔽的地方写上一些鼓励他的话,让他一定要保重,要有信心,让他知道家里人都很关心他。
& && &&&中午1点多,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他是我们市一个隶属县遂昌县检察院的,通知我下午去一趟,说我老公在他们那里,让我过去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因为今天是周五,下午还要上班,所以我请求他是不是能明天周六再过去签字,他请示领导后,同意了。
& && &&&日,周六,一大早,我拿着收拾好的老公的一些换洗衣物和降压药,准备下楼,突然想起老公同事昨天的交待,想起之前看到过的一些新闻报道,很担心老公突然遭受这样的打击会想不开,就匆匆在衣服衣领的商标上写了“保重”两个字,想想不放心,又在衣服扣子的边上画了一个小爱心,在小爱心里也写上了“保重”。希望老公能看到妻子对他的一份心,好好保重自己,千万不要做那些偏激的事情伤害自己。
& && &&&后来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为我今天的无知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老公的这件衣服并没有送到他手里,而是被检察机关从看守所直接拿走,被当成了我的犯罪证据加以扣押,并以此威胁、恐吓老公!
& && &&&这是后话,回到现在。
& &&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路程,上午九点半,我们赶到了遂昌县检察院,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画押的时候,我的心在颤抖,从来不曾想到,有一天,我竟然要在这样的通知书上签字画押!
& && &&&从遂昌县检察院出来,我们驱车前往遂昌县看守所,在看守所大厅,我把准备好的老公的换洗衣物交给值班警官,又交了500元现金给老公当生活费。我深深凝望看守所,老公就在里面,近在咫尺,可是,我却不能见到他,不知老公现在状况究竟怎样?内心的牵挂和担心无以言表!泪水不知不觉迷糊了双眼,心,在滴血!
& && &&&日,我们为老公聘请了辩护律师李晓丽律师,8月6日,李律师被检察机关批准,第一次会见了当事人。
& && &&&又是一个周末,我准备再去一趟遂昌县看守所送一些换洗衣物,虽然我知道,去了也不能见到老公,可是,和老公离得越近,和老公能踏着同一片土地,对我而言,也是一种慰藉。可是,遂昌县看守所里竟然没有老公了,说不在这里了,问他们去哪里了,可是没有人告诉我!巨大的恐惧瞬间把我击晕,我脑子里闪过无数不好的念头,老公为什么会不在这里了?!他去哪里了?!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一旁的大姐安慰我说,是不是被他们转到附近的松阳县看守所了,我们转过去看下,结果到了那里问警官,发现老公真在那里,我长长舒了一口气,一直紧悬着的心总算慢慢放了下来。我们在那里交了带给老公的换洗衣物,查询后发现,之前给老公交的生活费并没有一同转过来,于是又给老公交了500元生活费。那里的警官告诉我们过几天还要转走的,我无语悲泣。过了些天,我们打电话去询问,结果发现老公果真又被转走了,这一次转走,转得很彻底,不论我们询问松阳县看守所,还是询问遂昌县检察院、丽水市检察院,都没有人告诉我们转去哪里了,包括我们聘请的辩护律师也不被告知。老公去向,彻底成谜!
& && &&&日,遂昌县检察院通知我,说我老公已于8月15日被执行逮捕。并于8月17日寄达逮捕通知书,让我签字之后,马上寄回。当时家属收到的逮捕通知书上写明是因涉嫌行贿罪被执行逮捕,后来据说检察机关告知我老公本人,说是字误,不是行贿是受贿。老公先后被短暂羁押在本市两个隶属县看守所,之后被迅速秘密转往外县市看守所,时间长达两月之久,不知所踪。
& && &&&(未完待续)
& && &&&三.检察院询问家属
& && &&&日上午,周三,我在单位上班,我们院长通知我说丽水市检察院打电话给他,说我老公出事了,叫我现在马上去一趟市检察院,要向我了解一些情况。
& && &&&当日九点二十分,我赶到丽水市检察院,侦查处的潘处长让两个工作人员带我去他们办公室。他们向我询问我们家一些日常生活事宜和家庭基本情况,并问我去看守所送了哪些东西,送了几次衣服及哪些衣服。问我为什么要在一件衣服上写上“保重”,特别是在询问我为什么会知道去松阳县看守所送衣物的问题后,他们变得很严厉,说我不配合,然后潘处长也过来了,又叫来了一个女工作人员,他们一起把我带到讯问室进行讯问。
& && &&&在讯问室里,他们让我坐在被讯问人坐的那种椅子上,他们态度很严厉,继续重复刚才的问题,还询问我儿子知不知道这件事,我说我儿子现在还不知道这件事,并请他们不要去打扰我儿子,因为儿子今年读高三,我不希望这些事影响到儿子的正常学业。他们还询问了我个人简历及具体从事什么工作,我说我一直从事财务工作。
& && &&&他们问我知不知道我老公的事,我说夫妻这么多年,我了解他,他不可能去做他们说的那些受贿的事。他们严厉的说,我以后会让他自己亲口告诉你这些的,还举例说某某人也是看着很老实,他家人开始也是不相信他会收别人的钱,结果后来那个人自己承认了。他们还告诉我说我老公之前不配合,现在配合了。
& && &&&他们强调不能在衣服上写字,潘处长语气非常严厉,说在衣服上写字这件事性质非常严重,问题可大可小。我说我当时没考虑这么多,只是因为老公突然出了这样的事,我整个人很崩溃很担心,因为以前听到过好多人在里面会做出一些偏激的事情伤害自己,所以我非常害怕,才写了“保重”,只想让他好好的,千万别做那些傻事。
& && &&&他们重点还询问我为什么会知道去松阳县看守所送衣物和生活费。我告诉他们原委,可是他们非常恼火,说我不老实,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并让我把大姐的电话号码告诉他们。
& && &&&询问期间,潘处长出去又进来,他态度一直非常严厉,说话也很强硬,让人感觉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因为老公身体不好,去年检查出肺部阴影疑似肺炎或肺癌,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检查、治疗了一段时间,又把片子寄到北京协和医院询问了专家,但是直到今年还是没有查明病因,而且多年来,他还患有比较严重的高血压、高血脂等病,心脏也不太好。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很担心老公的身体状况。他在家的时候,每天早上都会吃固定的两种降压药,这次他被检察机关从松阳县看守所秘密移送到外地之后,我就再也不知道到他到底被羁押在什么地方了,所以只好数次托丽水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帮我带那两种降压药和生活费还有衣物给他。今天他们通知我来市检察院,我又匆匆买了一个月疗程的降压药,还带了500元生活费,麻烦他们帮我转交给他。可潘处长却说,本来是不能给你带药的,谁知道你带的药是不是毒药!就算他死在看守所了,也有看守所的狱医管!这些话,一字字,一句句,听得我心如刀割!肝肠寸断!
& && &&&最后,他们给我看了询问记录,并强硬的要求我在记录上签字画押。
& && &&&走出丽水市检察院的大门,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只觉得心里一片茫然、无助、无奈!盛夏正午的晴空,阳光明媚、灿烂、刺眼,但是我的心却如堕冰谷,感觉不到一丝温暖。
(未完待续)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检察院催促家属交钱
& && &&&日上午9点多,我在办公室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他是遂昌县检察院的,姓陈。他通知我,叫我下午就去遂昌县检察院交95000元,说是我老公受贿的退赃款。我很震惊,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这95000元数据是怎么出来的,我一直不相信老公会有经济方面的问题,所以我拒绝了下午过去。同时,我向他表述了我的疑问,并告诉陈检察官,我现在没有这么多钱,而且我今天上班,月底月初财务特别忙,今天下午肯定是没时间赶过去的。
& && &&&当日上午11点多,我又接到丽水市检察院潘处长的电话,他询问我有没有接到遂昌县检察院的电话,并让我过去交钱。我同样表达了我的疑问,说了同样的理由,拒绝了下午过去。他们让我国庆节后去交钱。
& && &&&国庆节期间,陈检察官又给我打电话,他催促我国庆节上班后就去交钱。我说我根本不相信我老公会拿别人的钱,夫妻这么多年,我还是很了解他的,他不可能会做这样的事。陈检察官解释说,这个钱只是暂扣款,等以后法院判决了后,如果没有受贿,会退还的。我提出,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让我老公给我打个电话,或者让律师见一见他,我总得知道是怎么回事才能决定要不要交这个钱。陈检察官说打电话不可能,要求律师会见的事,他会向领导请示一下。
& && && &日上午上班后不久,我就接到丽水市检察院潘处长的电话,他让我今天就去遂昌县检察院交钱,口气非常强硬、严厉。同时,他拒绝律师会见,说不可能把律师会见作为交不交钱的交换条件。他说他要写结案报告了,不可能一直拖着,如果你过来交钱,我会在结案报告上写明你们配合,态度好,主动退赃,会建议法院轻判,如果不交钱,说明你们不配合,会重判!这个案子早点结了,你们也可以早点见面……
& && &&&在这一连串强硬的说辞下,我几乎无法正常思考,虽然我内心一点儿也不相信老公会拿别人的钱,但是,自从7月31日他被检察机关带走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后来甚至于对他到底被羁押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了,对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事一无所知。家庭忽遭巨变,自己每天都处于崩溃边缘。现在听潘处长在电话里说得这么严重,我很害怕如果不去交钱会触怒他们,怕他们会因此更对老公不利,所以实在是不敢得罪他们、拒绝他们的要求。我说我还要和家人再商量一下,而且今天就要我交钱,我也没有这么多的钱。潘处长说,如果钱不够,可以先交一部分,我可以写已经退赃多少,余款在筹备,这是一个态度问题!
& && &&&在潘处长电话后不久,陈检察官又再一次打来电话催促交钱。
& && &&&面对检察机关如此强硬的攻势,我别无选择,和家人商量后,万般无奈下,只好违心答应在10月8日下午去遂昌县检察院交纳40000元现金。
& && &&&(未完待续)
& && && && && && && && && && && && && && && && && && && & 五.检察院催促家属交银行卡
& && &&&日下午我在单位上班,又接到遂昌县检察院陈检察官的电话,他叫我在家里找一下我老公的两张银行卡,一张是尾号为3989的建行卡,一张是尾号为4019的农行卡。他说我老公说这两张卡放在家里床头柜的抽屉里。我说我现在在单位上班,要晚上回家才能找。
& && && &晚上回到家,我从老公房间的床头柜里找到了陈检察官说的那张尾号为3989的建行卡,可是他们说的那张农行卡,我翻遍了家里所有的抽屉、柜子都没有找到。
& && &&&10月11日上午九点左右,我接到了陈检察官的电话,他问我有没有找到那两张银行卡,我如实告诉了他。他说,你今天就把那张建行卡送到遂昌县检察院。我说我今天上班,没时间去外地送卡。我问他要卡什么用,是不是为了我们余款没有交,如果是为了余款没有交,我们已经在筹备了,不用这么麻烦。他说他也不清楚,他替我们问一下领导。
& && &&&过了不久,陈检察官又打来电话,说问过领导了,领导说不是为了交钱,是我老公的案子还有几个地方需要再核实一下,要用到卡。说如果我上班没时间送卡去遂昌县检察院,他们会叫他们单位的驾驶员过来拿。
& && &&&我提出疑问,我说我不认识你们单位的驾驶员,把银行卡交给一个陌生人我不放心。我说我们的律师下个星期一,也就是后天就会过来会见当事人,到时候我把卡交给律师,让她带过来,她会见了之后,如果有必要,她会把卡交给你们的,不用这么着急非得今天吧。陈检察官说那我再请示一下领导。
& && &&&陈检察官再次打来电话,说请示过领导了,领导说,银行卡今天一定要拿到,案子核对等着用的。说如果你不放心把卡交给驾驶员,下午我和他一起过来拿。我犹豫着总觉得不妥,陈检察官口气变得很强硬,说这是为了办案核对用,到时候,我会把手续办齐的,收到卡,会开收据给你。
& && &&&下午,我又接到陈检察官的电话,他说他马上从遂昌县检察院出发过来拿卡,就这么在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情况下把银行卡交给他们,我心里始终是很忐忑,所以我坚持说还是等下个星期律师会见过当事人之后再交给你们吧。陈检察官口气强硬得不容一丝商量余地说,卡,今天我们是一定要拿走的!如果你不交,那我就把搜查证带过来,直接到你家里来拿!
& && &&&面对检察机关如此强硬的行事作风,万般无奈下,我只好把这张建行卡交给了特意从遂昌县检察院赶过来的陈检察官。
& && &&&10月13日中午,周一,我接到陈检察官的电话,他说你们家里不用再筹备余款了,说余款已经从我老公的银行卡里扣除了,我问多少金额,陈检察官说53000元。
& && &&&闻言,心凉如水!
& && &&&所有这些被检察机关认定的老公的“受贿”款被全额扣除交足后(其实还超额了,检察机关先是告知我们要我们交纳95000元,后来先后一共让我们交纳了93000元,最后认定金额又是90000元),我们聘请的李晓丽律师被批准10月14日在老公被羁押了76天后会见他,这次律师会见距离8月6日第一次律师会见已经有69天的时间了,在这69天的时间里,律师和家人与他完全失联。
& && &&&(未完待续)
& && && && && && && && && && && && && && && && && &六.“受贿”案关键转折点
& && && &日,检察机关在外地提审老公,以我9月10日被丽水市检察院询问时被偷偷拍摄的照片及询问笔录展示给他看,将我于8月2日送往遂昌县看守所的写有“保重”两字的衣服当成我的犯罪证据威胁、恐吓老公:你的妻子违规传递信息,在衣服上写字还有传递字条,如果再不配合,我们已经准备好你妻子的材料,把她移送公安处理!他们还威胁要去老公年迈多病的父母家中抄家,要去我儿子学校直接找他,问问他有没有用过爸爸受贿的钱,并要对我及老公的妹妹进行调查,说我们医院今年有好几个人因为药品回扣统计处方之事,被检察机关带走立案,她难道就没有拿过钱吗?说老公的妹妹在北京当医生,这么多年,难道就没有收过红包吗?
& && && &这样的威胁,导致那时候已经被高压了四十多天的老公彻底崩溃!他无法想像,在失去爸爸的同时,如果再失去妈妈,正在读高三的儿子将如何承受这一切?!他后来告诉律师,他甚至在看到那些被关押的十七、八岁的孩子,就会联想到如果我们夫妻俩都被抓了,儿子没人管了,以后也会像那些孩子一样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样的联想,让老公心胆俱裂,极度恐慌!
& && && &为了年迈父母、至爱妻儿、手足姐妹,为了一家老小的安宁,在检察机关强大的威胁、恐吓下,从9月11日开始,老公一路违心附和检察机关所谓的调查取证,虚构了一系列的“受贿”事件。
& && &&&李律师于日第二次被批准会见当事人,查看卷宗时,很奇怪为什么我老公会在9月11日起开始承认诸多的“受贿”事项,老公告诉了李律师9月11日发生的事。
& && &&&之后,李律师要求法院调取日的提审录像并进行全程观看,观看之后,李律师告诉我们说,很震撼!从录像里,能清晰的看到一个男人的完整的崩溃过程。李律师说,她很理解我老公当时的心态,那就是抱着牺牲我一个,保一家老小平安的英雄主义精神!老公的大姐对这个弟弟的为人深为了解,她悲愤地告诉我们,为了家人,就是叫他当时承认杀人了,他也会承认的。
& && &&&我写了“保重”两字的衣领上的商标被他们从衣服上剪下来,理直气壮地当成了我传递信息的字条,并在后来和衣服一起呈交给法庭当成罪证,这实在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么小小的一个被他们从衣服上剪下来的小商标,怎么就成了字条了?!以至于法庭在一审开庭审理时,拿出这个所谓的罪证的时候,审判长特意用了一张大纸包着,说怕小商标一不小心掉了。审判长和辩护律师当庭一起作了仔细辨认,确认这是从衣服上被剪下来的小商标,而不是字条,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可是无法理解的是,在法院宣判的一审判决书上,这个小商标,又再一次成为了一张违反规定传递信息的便条了!在法庭这么神圣庄严的地方,在众目睽睽下确认的事,都可以随意推翻、任意更改的吗?这让我彻底无语!
& && &&&(未完待续)
& && && && && && && && && && && &七.案件相关事宜
& && &&&(一)日,我们又聘请了张辉律师,张律师于11月3日,赶往老公羁押的遂昌县,前往县人民法院和县看守所。老公非常悔恨自己当时在高压下的软弱和无知,他告诉张律师,他转往衢州市看守所后,受到虐待,连正常的吃饭睡觉都得不到保障,后他们更是以家人相威胁,导致他全盘崩溃,为了过关,开始违心附和检察机关,虚构了一系列“受贿”事件。
& && &&&(二)日,我们联系上所谓的行贿人张健美的辩护律师王律师(老公这次被检察机关带走的起因就是因为张健美被检察机关羁押期间指认她曾送钱给我老公),她的辩护律师之前就和我老公比较熟悉,所以他说他会见张健美时,询问她为什么会说送钱给我老公,张健美告诉他,是他们给她名单,让她按照名单讲的。了解到的情况让我无比震惊!这已经完全超出我的正常思维了!我本来想通过王律师能和张健美直接接触,但是王律师拒绝了,他说张健美出来前,检察机关告知过她要遵守的相关义务,她不会见你。
& && &&&(三)日,我因李律师要求,到老公工作的丽水市水利局查询老公历年来的工作表现及奖惩情况,受到单位领导及同事的热情接待,他们认真查找了近几年的单位档案资料并出具了证明,在近几年年度考核中,2008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老公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是通过单位民主投票评定的),年度被市直属机关党工委评为市直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市水利局还特意向遂昌县人民法院出具了一份单位证明,对他的德才方面都作了高度评价,更肯定了他在工作方面的成绩,评价他对工作认真、积极、负责,水利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成果明显,历年来完成了市本级各项大型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对推进市本级水利工程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 && &&&(未完待续)
& && &&&特别介绍:应红星工作经历简介
& && &&&应红星于1991年浙江大学土木系土建结构(水工结构)专业毕业后参加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先后被各所在单位委以重任。
& && &&&1991年7月至2003年3月在丽水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处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中心试验室主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 && &&&2003年4月调入丽水市水利局工作。2003年4月至2007年9月先后担任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科科长、副总工程师、丽水市水利局质量监督站副站长,2007年10月至2014年2月担任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3月起任丽水市水利局质量监督站站长。
& && &&&应红星对待工作有着高度的责任心,正如他本人在2013年度工作总结中所写:“本人从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建设管理多年,在工作中,不怕权威,不怕威胁,本着对水利事业负责的态度,敢于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和坚持自己的意见。”
& && &&&多年来,他为了工程质量等工作上的问题,曾多次遭人威胁、恐吓。2004年被从一辆小轿车上下来的两个人拿着刀当街威胁,当时他向丽水莲都区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报了案,此事可去派出所查询;还曾经因为在工程施工现场发现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结果受到了施工人员的暴力恐吓,衣服都被划破了;2012年春节的前几天,又被一大帮人冲到他工作的市水利公司的办公室里拍着他的办公桌气势汹汹的恐吓他,此事可去市水利公司求证,类似威胁事件不断。为了这份他自己所钟爱的水利事业,为了他内心所坚持的工作原则,他付出了很多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
& && &&&单位领导在历年年度考核中对应红星的为人和工作都作了高度评价:如:“专业素质好,在分管城市意象区、安全生产、骏工验收等建设工作富有成效,解决了一批公司历年积累包袱问题,工作成效明显()”;又如:“胸有大局,原则性强,为人耿直忠正,不掩饰自己观点。业务精熟,工作能力强。在一年来为公司的工程建设和班子集体领导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 && &&&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涉及园林、古建、工民建等多个领域,其中不泛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应星楼”工程荣获九龙杯和钱江杯奖励,美丽的防洪堤和滨江景观带更是成了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
& && &&&公司先后荣获“丽水市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丽水市重点工程建设百日攻坚先进集体”、“丽水市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等众多荣誉称号。应红星作为当时市水利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水利专家,更是责任重大,为完成市本级各项大型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呕心沥血,留下了亮丽的一笔。
&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浙江漫天飞雪 于
22:38 编辑 ]
& && && && && && && && && && & 八.一审庭上风云(上)
& && &&&老公最终被遂昌县检察院指控在2004年至2014年十余年间受贿90000元,提起公诉,遂昌县人民法院定于日开庭审理。
& && &&&日上午九时许,亲人、朋友、领导、同事,还有旁听席上的众多旁听者,聚集在遂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焦急的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 && &&&我心潮澎湃,目不转睛地盯着入口处,终于,带着手拷、脚镣的老公在两个法警的陪同下,缓缓走向被告席,看到分别了111天的老公显得是那样的苍老憔悴、迟缓虚弱,我心如刀割!曾经的那个神采飞扬、行动敏捷的男人已经无法和眼前的这个男人沾边了。
& && &&&泪眼相望、无语凝噎!我轻轻地朝老公点了点头,老公的目光扫向旁听席看到了我,也微微点头回应。此生,再也无法想像,有一天,我们夫妻会在这样的场景下见面!
& && &&&法庭上,审判长掌握全程,公诉人、辩护律师、被告人各抒己见,展开了激烈的指控和辩护。公诉人指控老公从2004年至2014年间,受贿90000元,由六个人分七次送给老公。老公当庭进行了自我辩护,陈述了虚构这些受贿事件的前因后果,辩护律师也依法进行了合理辩护。通过庭审,事件真相慢慢浮现在我们面前。
& && &&&首先,辩护律师对公诉人当庭指控的受贿罪作出非法证据排除辩护。
& && &&&辩护律师李晓丽律师指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所谓威胁,其在法律条文中并无法定概念,依照词典释义,是指以恶害相通告,逼迫恫吓,使之屈服,结合录音录像分析,9月11日侦查人员并非在做正常的询问,其在怒吼在痛斥,其声言被告人妻子已构成犯罪,并要视被告人的态度决定是否将其妻移送公安处理,为明确妻子被审讯的事实,侦查人员将被告人的妻子9月10日的被询问时的笔录及照片向被告人予以出示,此后,被告人精神崩溃,泪流满面,嚎啕大哭,并一直念叨着:“就让我死,不要害我家人”。以上事实充分说明:
& && &&&1.从侦查人员出具的被告人妻子笔录分析,被告人妻子在所送衣物上写上“保重”二字并送上爱心的行为不构成任何违法或者违纪的情形,这只是一个妻子对丈夫的担心、关心!因此,侦查人员以妻子构罪要移送公安的说法实则是一种欺骗,也是一种缺乏事实的逼迫、恫吓。
& && &&&2.侦查人员的这一逼迫、恫吓使被告人产生了巨大的心理恐惧,以至于其认定侦查人员会去加害自己的家人,才会哀嚎“就让我死,不要害我家人”,据此,威胁对被告人产生了直接的有罪供述效果。
& && &&&3.9月11日当天录像中,被告人仍声称没有拿别人的钱,而在当天及在此之后,被告人有了稳定且一致地如起诉书所示的供述,即威胁与有罪供述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由此而起的反复供述即是典型的毒树之果,属于《刑事诉讼法》第54条应予排除的非法证据。
& && &&&辩护律师向法庭提请当庭播放日的审讯录像,审判长不予同意。法庭上为是否是非法证据展开激辩,令人遗憾的是,经过休庭合议,审判长宣布被告人庭前供述不属于非法证据!
& && && &(未完待续)
& && &&&亲爱的朋友,如果您曾经来过,请留下您的温暖,谢谢您的关注!
  (未完待续)
& && && && && && && && && && && & 九.一审庭上风云(中)
& && &&&此后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的所谓的应红星“受贿案”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展开:
& && &&&(一)公诉人指控2004年下半年,在市紫金路附近茶楼,因五一水库大坝加固加高工程收受行贿人翁伯炎现金10000元。
& && &&&辩护律师及被告人当庭进行了辩护和自辩:
& && &&&1.通过工商部门和档案馆查询,事发时紫金路还比较荒凉,并无茶楼营业,工商部门和档案馆却因为按照规定,如果没有茶楼的具体名称,不能开具证明。两人口供中均未说明行贿受贿的茶楼名称和具体时间。
& && &&&2.根据翁伯炎的证言,翁伯炎承认其并未要求被告人给其任何关照,那么其向被告人行贿的理由也就根本不存在,被告人也未为其谋取任何利益,不能认定为受贿。
& && &&&3.所述的翁伯炎因五一水库工程送钱给被告人,但依照市人民政府(2004)29号专题会议纪要及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证明,五一水库的业主单位非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而是莲都区分公司,与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并无关联,与被告人更无关系,被告人根本不存在为翁伯炎谋取利益的职务便利。且依照工程承包合同看,此工程的承包人根本不是翁伯炎,翁伯炎因何行贿、为谁行贿,没有任何客观证据予以体现。
& && &&&根据老公的当庭陈述,他在衢州市看守所羁押期间受到虐待和威胁,精神和身体上双重的折磨让他崩溃,为了过关,不得不开始编造受贿行为,他在某次签笔录时看到其2004年职务是“建设科科长”,他就想在其担任建设科科长时与翁伯炎有过接触,而且2005年因为翁伯炎的事件曾有水利局的两个副局长被牵连判刑,因此编造了收受翁伯炎 元的口供,后于日更改口供为收受10000元。
& && &&&(二)公诉人指控月间,收受行贿人俞章凑现金5000元。
& && &&&辩护律师及被告人当庭进行辩护和自辩:
& && &&&被告人在施工现场管理俞章凑工程质量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当场指出,受到了其工人的暴力恐吓,衣服被划破(价值1000元人民币),辩护律师张辉律师指出:即使俞章凑给被告人5000元,也属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应当认定为刑事行贿受贿行为,更何况根本就没有行贿受贿之事。在虚构的口供中,双方关于贿赂款是否有包装的描述根本不一致。
& && &&&(三)公诉人指控2006年,在办公室收受琵琶圩防护工程老板叶海波现金10000元。
& && &&&辩护律师及被告人当庭进行辩护和自辩:
& && &&&供述中行贿人叶海波于2006年为了琵琶圩工程竣工验收能顺利通过送被告人现金10000元,但是,琵琶圩竣工验收并不是由被告人牵头负责的,而是由市发改委和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工程部负责,当时被告人尚在市水利局工作,并不在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且据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表明,琵琶圩防护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直到目前都尚未出具。
& && &&&(四)公诉人指控2008年下半年,收受行贿人何连松烟卡5000元。
& && &&&被告人承认其确实收受过何连松一张烟卡,但该烟卡没有面值,后来兑换成现金4500元,辩护律师张辉律师提出应按照该烟卡实际价值人民币4500元计算受贿数额。
& && &&&老公当庭陈述了当时收受何连松烟卡的过程:当时老公在小转盘附近,何连松打电话给他,说过来碰他一下。老公说,何连松平时穿的油腻腻的,看着就像工地上的工人,非常朴实。何连松过来之后,拿出好几张烟卡要塞给老公,老公不肯收,何连松硬塞,老公推辞不过,为了不伤何连松情面,拿了一张烟卡(老公以为他的一张烟卡可能就是一条烟),其他的坚决不肯收下,说如果何连松再坚持,他就连这一张也不要了。老公说他实在没想到这一张没有面值的烟卡竟然是5000元,早知道的话,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收的。老公非常悔恨自己当时为了情面和对烟卡认识不足,意志力不够坚定,收下这张卡。
& && &&&(五)公诉人指控2012年4月,在杭州黄龙体育中心附近酒店收受好溪堰水系整治工程二标段投标人张健美现金20000元。
& && &&&辩护律师及被告人当庭进行辩护和自辩:
& && &&&1.行贿受贿地点不明确。根据张健美的供述,其约见被告人在杭州世贸大酒店进行行贿受贿之事,被告人供述的受贿地点却是杭州百合花大酒店,但被告人的单位住宿发票证实其在投标前后三天所住宿的宾馆却是杭州瑞麒酒店,那么到底哪一家酒店才是行贿受贿地点,事实真相只有一个,如果连地点都不能确定,何以确定事实。
& && &&&2.行贿受贿时间不一致。张健美证言中明确的行贿时间为日(开标前一天),而被告人一直供述的受贿时间为2012年下半年,两者完全无法达成一致性。
& && &&&3.申请调取通话记录。根据张健美的供述,日,当天她先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人,并声称联系当天,被告人还在丽水未到杭州。但出差发票清晰反映,被告人4月4日就已经在杭州了,何来4月5日从丽水赶到杭州见面之说。根据被告人的陈述,其从未与张健美有过任何通话联系,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向法院申请调取通话记录。而且,张健美表示“在投标前其向被告人要求中标的单位并未中标”,那么既然被告人并未为其谋取任何利益,张健美向被告人行贿的理由也就根本不存在。
& && &&&4.双方对贿赂款的外包装描述不一致。被告人供述其收受的为外面有包装的20000元,而张健美则声称是直接从自己包里拿出现金交付,没有外包装,且现金来源是丽水某银行所取,那么取款凭证何在?
& && &&&根据老公当庭陈述,其被抓前已知张健美因涉嫌行贿罪被抓,考虑到其因工作曾得罪过张健美,自己又突然被检察机关讯问,在检察机关告知其进来了就不可能无罪出去等威胁、恐吓下,在衢州市看守所遭受精神和身体的多重折磨、虐待下,接近崩溃边缘的他为了过关,就把两件事联系在一起,于日编造了收受张健美钱款的行为。开始编造的是收受10000元,办案人员提示说少了点吧,于是改为28000元,又提示说多了点吧,最后在诱导下于日改口供为20000元;收受地点,开始想当然认为在丽水,后有检察官诱导他说“你小子长本事了,收钱都收到外地去了”,他觉得出差最多的是杭州,那就编杭州吧。
& && &&&(六)公诉人指控2012年至2014年,好溪堰水系整治一标段的工程承包人陈晓峰分两次向被告人行贿现金20000元,共计40000元。
& && &&&辩护律师及被告人当庭进行辩护和自辩:
& && &&&1.所述的行贿人陈晓峰供述的其行贿的原因之一是受到被告人多次为难,经常在监理例会中受到其责骂,甚至被骂哭,但是依照监理例会的会议纪要及监理公司的证明,他们从未发生过冲突,更不存在将其骂哭的事件发生。而且行贿人所述说的送被告人钱款后,解决了土石方工程计量问题,现由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表明,这个问题,至今尚未解决。
& && &&&2.陈晓峰证词表明两次送钱都是晚上先打电话给被告人,知道其在家后,说我马上过来一下,走到其家楼下后又再次打电话给被告人让其下楼来进行行贿受贿之事,可是被告人强调根本就不存在这样同一晚上与对方联系两次的情况,可见陈晓峰的证言严重失实。律师和被告人向法院提出要求调取2012年9月及月份被告人与陈晓峰的通话记录。
& && &&&(未完待续)
& && &&&特别说明:张健美其人
& && &&&应红星此次被检察机关带走立案调查的起因就是因为张健美在被检察机关羁押期间诬告应红星曾收受其贿赂而起。
& && &&&职业投标人张健美挂靠多家大型水利施工企业,多次中标丽水市水利公司所属工程且每个工程合同价格都超千万甚至数千万。张健美挂靠公司中标后立刻予以转手倒卖,有的工程甚至转手被卖多次、利润被逐层盘剥削减,从而导致很多水利在建工程最后接盘的实际施工人利润很低工程进展主动性很差、千方百计寻求后续设计变更来赚钱。应红星作为当时挂职丽水市水利公司分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因为工作原因对此状况深恶痛绝,曾多次公开表明其立场,竭力维护工程质量,从而得罪了张健美。因为随着张健美挂靠工程招投标的两家公司:一是山东黄河集团有限公司在日被浙江省水利厅约谈处理,二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在日被丽水市水利局约谈处理。2014年7月上旬左右张健美被遂昌县检察院拘留,其后张健美认为她现在身陷囹圄的局面是拜丽水市水利公司的人所赐,所以蓄意报复应红星等人,诬告应红星等人曾收受其贿赂。
& && &&&张健美这样一位被原教书的学校开除,早年因为混迹赌场、流连赌桌欠下巨额账目的女人在最近几年摇身一变,屡屡挂靠中国国内知名的水利一级施工单位、屡屡中标成功,中标后即刻卖标、实在卖不掉才接手施工。张健美作为一个职业投标卖标人严重扰乱丽水市水利建筑市场,因实在卖不掉才接手的工程现场施工队伍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严重滞后、施工现场组织调度混乱无序(具体可见张健美承包省重点工程松阳县庄门源水库工程被反复约谈情况),张健美恣意串标卖标、摆布水利工程、扰乱水利工程正常建设秩序劣行明显。若张健美这样的恶劣行径,在检方羁押状态下乱诬告,而后交了100余万元保释金后逍遥法外,却导致对她秉公办事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蒙冤入狱,这难道还有天理吗?
& && &&&丽水市水利建筑市场目前存在的种种不规范现象,让老公忧心忡忡,他连续在2011年度、2012年度工作总结中反复指出“由于目前建筑市场极不规范,对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极为不利”,他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国有投资的效率,立足于工作的合法性”,采取了“采用了个别沟通、函件告知、特别约谈、合同罚款、向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保全管理对象履行合同,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正常状态有相当的差距,有待于继续努力。”
&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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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3 编辑 ]
& && && && && && && &十.一审庭上风云(下)& && &
& && &&&老公在法庭上勇敢的作了自我辩护,说出了事情真相。除了确实收受过行贿人何连松的一张当时不知面值的5000元烟卡,其他85000元现金都是他在强大的精神、身体双重压力、折磨下,在检察机关以家人的安危相威胁、恐吓下,为了过关编造的故事。他道出了“受贿罪”形成的前因后果。
& && &&&老公说,被检察机关羁押不久,就有一个检察官告诉他,进来了,就不可能无罪出去的!这让老公非常绝望,再加上之后被移送衢州市看守所羁押后,遭受虐待,每天高强度提审,连正常的吃饭睡觉都没有保障,有时候夜里十点多了,饿得实在受不了了,苦苦哀求他们,可是,还得完成他们随意下达的指令:唱监歌、背监规、背文章、背古诗,古诗不但要正着背还要倒着背(可怜的老公,已经四十五岁了,记忆力已远不如年轻的时候,且是在被高强度提审到半夜,在又累又饿,头晕眼花的状况下,为了一点点食不果腹的食物,还要遭受这样的折磨!),背对了,才给一点点冷饭吃,量很少,根本吃不饱,好的时候,会有两、三片辣椒下饭。
& && &&&半夜审讯结束回去后,精疲力尽,可是,老公还不能休息,还要洗头、洗澡、洗衣服,否则会被同监室的人打。我之前送了好多次换洗衣物,前两次是送到遂昌县看守所和松阳县看守所,后三次因为老公被他们秘密转往衢州市看守所,因为来了数次台风,降温幅度较大,我担心老公穿着单薄的夏装会受不了,所以特意拿了长袖、长裤等秋装,还有降压药和生活费送到丽水市检察院请办案人员转交给老公,他们当时也允诺我会转交给他,可是,老公根本就没有收到我数次托他们转交的衣物和生活费,他只有身上穿着的仅有的一套衣裤,还被他们威胁,要把这一套也脱了不给他。
& && && &夜里12点至凌晨3点,老公要在监室值班,不能睡觉、不能合眼!凌晨3点至6点才能睡一会儿,一天3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这让身体不好,在家时一晚上得睡八、九个小时,中午还要午睡的老公怎么受得了?!第二天起床,老公穿着仅有的这套还没有干透的湿衣服,又要被提审了。长期精神和身体上的折磨加上每天高强度的审讯压力,加上后来至爱家人被逐一拿来威胁,老公终于在9月11日,侦查人员给他看了我被检察院询问的照片和笔录之后,完全崩溃!这才有了之后的这些所谓的“受贿”事件的形成!
& && &&&在下午开庭审理开始的时候,老公要求审判长允许他站着,审判长很奇怪,问为什么要站着,老公的回答让我痛彻心肺,他说以前提审时,一天要坐十几个小时,屁股都坐烂了,生褥疮了,坐着很痛苦,所以下午开庭审理长达4个半小时的时间里,老公一直站着,后来实在站得受不了了,他就用双肘支撑着身体,我的爱人,之前的羁押究竟对你造成了多少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啊?!
& && &&&辩护律师在庭上陈述,这些威胁和伤害对被告人造成的影响是何其深远,直到开庭前几天,律师会见当事人,老公还对当庭陈述真相惴惴不安,再三询问律师,如果我说出真相,检察机关会不会再度对我妻子不利?!
& && &&&老公在法庭上回答审判长的也是:如果他们再度用我妻子威胁我,我还是会认下所有的这些“罪”!
& && &&&心,痛得无法呼吸!
& && &&&今天开庭,老公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也很关心,过来好几辆车子旁听,老公的遭遇,让好多同事都红了眼圈、唏嘘不已!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关爱!让我们悲凉的心感受到了一丝丝温暖!
& && &&&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当庭提出的诸多证据和疑点,法庭都回复庭后再议。但对辩护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休庭合议后,当庭驳回,不予采纳。
& && &&&辩护律师曾提前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提取翁伯炎、张健美、陈晓峰三位证人出庭作证,当时张健美、陈晓峰还在遂昌县检察院羁押,可是收到此申请后数日内即被取保候审,开庭时三位证人无一到庭。这是为什么?庭审当日,辩护律师当庭提出,羁押期间,总共有72次提讯,但检察院只提供12次提讯记录,这又是为什么?
& && &&&老公和辩护律师当庭提出,请求法院查询他日及2012年9月、月的电话通话记录,据张健美、陈晓峰在供述中称,他们都是先打电话联系好后再见面,然后进行行贿受贿之事。老公说,他从来没有和张健美有过任何私人通话,和陈晓峰也没有所说的一个晚上两次的通话,老公最后陈述,法院如果连这么简单的事情也不帮他做,怎么让他信服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 && &&&
& && &&&庭审结束了,目送着老公在法警的陪同下离开,心里充满了悲凉、悲愤、无助、无奈!走出遂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的大门,天色已经转暗,我的心也沉浸在夜幕中,孤寂、茫然!
& &&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浙江漫天飞雪 于
21:03 编辑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两封公开信
& && &&&日中午,我们接到律师通知,说遂昌县人民法院通知他们老公的案子定在11月24日下午3点在遂昌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宣判。
& && &&&闻言,心里顿时有一种不祥的感觉。老公的案子在11月18日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提出了“受贿”案中存在着的诸多疑点和诸多矛盾,老公当庭作了自我辩护,辩护律师也依法作了合理辩护并提请法院对诸多疑点进行核实,可是,事隔一天,法院就定下了宣判时间,那么多的问题,都核实了吗?
& && &&&夜里,辗转反侧,一夜无眠。早上匆匆写就两封致遂昌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长的公开信。在朋友的陪同下急急将信送到顺丰快递门店,请他们帮忙今天一定送达遂昌县人民法院,可是顺丰快递告诉我们,今天不一定能送到,很可能要明天才能送到。明天是周六呀,法院不上班,下周一就要宣判了,怎么办?!一急之下,我中午坐车,一路奔波亲自赶往遂昌县人民法院送信,一封当面呈交给了秦庭长,也就是审理老公案件的审判长,感谢秦庭长友好的接待了焦急的我,另一封遗憾的是没有碰到法院院长,只好烦请隔壁办公室的一位姑娘代为转交了。
& && &&&两封公开信的内容大致相同,在此,将呈交给秦庭长的信件公开如下(信件中个别涉及具体名字处作了技术处理):
& && && && && && &&&致遂昌县人民法院秦庭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秦庭长,您好!
& && &&&日,作为应红星的妻子,我在遂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全程听取了法庭对应红星案件的公开审理。
& && &&&首先,我非常感谢秦庭长在法庭上给予辩护律师及应红星充分的辩护和自辩时间,让律师和应红星都能完整的发表自己的意见,生平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感受到了法庭上掌控全程的审判长的威严和宽容,对您在法庭上的风采深深折服!感谢秦庭长!
& && &&&通过庭审我们发现应红星的口供和所谓的行贿人的口供里存在着诸多疑点、有着诸多矛盾,应红星当庭作了自辩,辩护律师也依法作了合理辩护并提请法院对诸多疑点进行核实。
& && &&&日中午,我们接到律师通知,应红星的案件将在11月24日下午在贵院进行宣判。我们非常惊讶,法庭中提到的诸多疑点、矛盾都核实了吗?
& && &&&日晚,我们收看了法制在线:“疑罪从无,等待六年的无罪释放”,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纠正了张彦国、谢克雄的错案,此案件在当时审查过程当中,疑点重重,主要是以口供定罪,错误的根源在于刑讯逼供,主观意断,违法取证,对辩护律师的合理意见置之不理,当地公检法部门过度重视相互配合,而忽视了相互制约是导致此案件误判的根源。
& && &&&日晚,我们又收看了“新闻1+1”,宣布备受关注的十八年前的呼格吉勒图强奸杀人案正式立案进入再审程序。刑讯逼供,重口供,轻证据是导致此案件误判的根源。
& && &&&对于冤假错案的纠错,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越来越多的进入到我们的视野。这几起案件的公布,让我们为之振奋。
& && &&&在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法治中国”中指出:“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 && &&&我们祈盼人民法院给予公平公正的判决,让久违了法律公正110多天的应红星能重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法律的尊严!
& && &&&谢谢!
& && && && && && && && && && && && && && && &
& && &&&日,送出信件的当晚,我们又收看了“新闻1+1”节目:“检察官举报自己:我办了错案”,讲述的是一名安徽省的退休检察官孟宪君,以到最高检去自我举报的方式,推动了一起时隔8年的案件于日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
& && &&&当然,这起案件的重审,也与当事人高尚8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不可分割,8年来,高尚一直在申诉,从来没有停下申诉的脚步,哪怕仅仅是判三缓五。同时媒体也在报道,而检察官举报自己,这属于一种非常规手段,最后终于迎来了案件再审,孟宪君觉得这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付出的司法成本太大了,是不合理的。
& && &&&评论员白岩松最后的陈述语是:我们也期待司法会给这起案件一个公正的结果。
& && &&&(未完待续)
& && && && && && && && && && & 十二.一审宣判
& && &&&日下午三时许,亲人们再一次聚集在遂昌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焦急地等待着未知命运的宣判。
& && & 我不禁在心里暗暗祈祷,祈盼法院能给予老公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祈盼久违司法公正的我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法律的尊严!
& && &&&法庭庄严、肃穆、寂静,我能清晰得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忐忑中,老公终于被带上法庭。
& && &&&审判员当庭宣读了遂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经过亢长的对被告人的个人介绍、公诉机关的指控内容、两位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和被告人的自我辩解、法院的审查结果等内容宣读后,最后宣判如下:
& && &&&(一)被告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00元。
& && &&&(二)被告人退出的赃款人民币9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 &&&遂昌县人民法院对一审开庭审理中辩护律师当庭提出的对诸多“受贿”事件的辩护意见和举证及被告人的当庭自我辩护意见全部不予采纳,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全部予以采纳。所有“受贿”事件皆以相关书证、行贿人在检察机关的证言、被告人在检察机关的供述认定。对被告人荣誉证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证明被告人平时工作表现较好,予以采信。
& && &&&心,彻底沉到了冰谷,整个身子麻麻的,心脏一阵阵的刺痛,我一时没有了思维,耳畔响起老公妹妹悲怆的喊冤声,在空旷的法庭久久回荡,无比凄凉,我终于回过神来,对正被法警带离法庭沉浸在悲愤中的老公喊叫:不要放弃!我们一起努力!
& && &&&为了老公的事,平时很少关注法律方面知识的我,查询了大量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资料,同时也关注了大量此类案件。
& && &&&现阶段,我国的法制正在逐步健全:
& && &&&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强化证据审查机制:
& && &&&第6条: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 && &&&定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疑的,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
& && & 第7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切实改变“口供至上”的观念和做法,注重实物证据的审查和运用。
& && &&&第8条: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 && &&&根据该规定,通过冻、饿、晒、烤的方法取得口供,属于“使用变相肉刑逼取口供”,换言之,冻、饿、晒、烤属于与刑讯逼供相当的非法方法。对于采用此类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应予排除。
& && &&&之所以专门规定“疲劳审讯”非法方法,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禁止疲劳审讯,是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刑事诉讼法第二章“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节第117条明确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95条第2款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二,采用疲劳审讯方法取得的口供,属于司法解释界定的“非法证据”范畴。具体言之,疲劳审讯,不给被告人休息的必要时间,将使被告人的肉体或者精神遭受痛苦,进而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因此,疲劳审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5条所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即,属于与刑讯逼供相当的非法方法。据此,对于采用疲劳审讯的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应予排除。
& && &&&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院长周强的署名文章《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中指出:公正必须以高效为支撑,迟到的正义会使正义大打折扣,同样影响法治实施的权威和公信。
& && &&&在“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个部分,周强写道: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为了法治实施更快捷,避免正义迟到,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高效与公正相统一的法治实施理念。高效必须以公正为前提、为基础,没有公正就不可能有高效,错误裁判和执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会更大。
(未完待续)
& && && && && && && && && && && && && &十三.路漫漫
& && &&&辩护律师曾经说过,纵观老公的案子,其实并不复杂。
& && &&&一审判决让我们很失望,曾经对法院寄予厚望,曾经希望得到的公正变得遥不可及。
& && &&&我们开始准备上诉,辩护律师李晓丽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刑事上诉状》。我们迫切希望“受贿案”形成的几个关键点能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审理和判决,这几个点将直接影响到对当事人的定罪量刑:
& && &&&(一)请求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威胁、引诱、欺骗、恐吓以及冻、饿、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以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 && &&&(二)请求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被告人日通话记录、2012年9月通话记录、月通话记录,以证实张健美和陈晓峰的行贿供述完全失实。
& && &&&(三)请求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翁伯炎、张健美、陈晓峰等人出庭作证。本案认定的被告人收受钱款仅有上述人的证人证言,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仅有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与之印证或佐证,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
& && &&&(四)请求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尊重证据链等客观事实,依法对受贿案中存在的诸多疑点、诸多矛盾逐一进行核实,查明事实真相。
& &&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浙江漫天飞雪 于
22:04 编辑 ]
& && &&&特别关注:陈晓峰其言
& && &&&我们后来了解到,出了这些事情后,水利局领导很重视,曾经代表水利公司领导层找过陈晓峰谈话(其供述分两次送老公20000元,合计40000元的行贿人),询问他究竟有没有送钱给应红星和李敏(另案处理的总工),陈晓峰说我没有送钱给任何水利公司的人,没有送钱给应红星和李敏,一点土特产是有的。
& && &&&日晚,我接到老公单位一位女同事的电话,她也很关心老公案子的进展,询问我们是不是上诉了,她说,陈晓峰取保候审后出来了,去工地时,水发公司(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人问他是不是真送我老公钱了,陈晓峰说:根本就没送过!都是他们自己说的!
& && &&&闻言,对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采取的野蛮方式方法更是令人愤慨,究竟是承受了多少威胁、恐吓、折磨和压力才会致使老公作出为了一家老小的安宁,为了配合检察机关以求过关,不得不用牺牲自己、往自己身上泼污水的方法来一路虚构受贿情节!他当时的心情该是多么的彷徨、无助、无奈、绝望!
& && &&&我们相信把一个多年来并将继续为国家的水利事业呕心沥血的技术干部、优秀共产党员错打成刑事犯,决非国家和社会之幸事!对于我们家庭和应红星本人更是极为沉重的打击,让人彻骨心寒!国家的权力机构若为极少数人的帮派斗争所利用,更是大家所不愿看到的。我们祈盼司法机关能查清事实真相,给予当事人公平公正的判决!
& &&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浙江漫天飞雪 于
22:08 编辑 ]
& && && && && && && && && && && && && & &&后& & 记
& && &&&曾经温馨的家,如今变得是这样的孤寂、冷清。儿子平时住校,一个月才有一个周末回家。至今不敢让儿子知道事情的真相, 只是告诉他,工地上出了一点事,爸爸赶过去处理了,在事情没有解决之前,所有人都不能和外界联系。
& && &&&我们现在虽然遭受着不公正的对待,但是,我不希望影响儿子正确人生观的形成,我不希望儿子以后对社会有偏见,我相信所有的磨难都会慢慢过去,我只希望我的孩子以后长大了,是一个阳光、开朗、有爱心、充满正能量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 && &&&我依旧坚持每天上班、下班、做事,努力让自己处于一种忙碌状态。每天形单影只的回到曾经充满欢笑的家,止不住悲伤不已!
我的爱人,你的妻子在夜深人静之时,恍惚中听错了多少楼道里回归的脚步!
& && &&&我只是一介弱质女子,眼睁睁的看着家庭忽遭巨变,却无能为力,每天以泪洗面、行走在崩溃边缘,万般无奈下,只能用手中的笔对这个事件做一个完整、真实地记录,以这种方式向社会发出发自心底的呼喊,恳请社会各界的朋友给予我们关注和帮助,祈盼您伸出温暖的双手!
& &&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 && &&&不管前路有多么艰难,为了我的爱人、为了我曾经温馨的家、为了我心中不愿放弃的那一点信念,我会坚持不懈,一直走下去,我相信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法治中国”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终有一天会像阳光普照大地一样照耀着整个神州大地!&&
[ 本帖最后由 浙江漫天飞雪 于
22:26 编辑 ]
& && &&&本文暂时告一段落,亲爱的朋友,谢谢您的关注!并请您持续关注!我会不定期将案件的后续发展作进一步的记录!谢谢朋友们!
 浏览网易,看到一则新闻,让人彻底无语!亲身经历了老公的从无到有,到此文中的“陈建忠”从无到有,我们国家的司法部门到底怎么了?这究竟是一种什么状况?!平民百姓的冤屈到哪里去申述?!
  & && && && & 男子与嫌犯同名被关17月 称曾遭刑讯逼供(图)
  & && && && && &&& 04:55:07 来源: 澎湃新闻网(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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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因与嫌犯同名被关17月 称曾遭刑讯逼供(图)
  因与一嫌犯同名,福建男子陈建忠被错关了17个月。在庭审现场,两名同案人当庭指称“抓错了”。1月12日,检察院终于撤诉。然而,陈建忠却不愿意离开看守所。“如果不还我清白,向我道歉,我就不走”。
  陈建忠的辩护律师林志强称,陈建忠指警方在对其作笔录时曾刑讯逼供,因此被迫作出了有罪供述。
  因与嫌犯同名被抓
  在被抓之前,福建漳州市云霄县人陈建忠从事蔬菜生意,经常飞往全国各地调取货源。日,他在北京机场被警方抓获。随后,他被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公安局带走。
  饶平县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称,该局于8月24日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陈建忠刑事拘留。12月13日,饶平县检察院向饶平法院起诉陈建忠等人。
  澎湃新闻()获取的起诉书显示,2012年年底,被告人陈建忠前往饶平县找到被告人林海顶、王金文,协商租地开设制假烟工场事宜。随后,陈建忠向林海顶租用了一块山地,用于开设制假烟工场。工场于2013年2月底开始生产中华等假冒品牌卷烟。
  起诉书还称,日,该制假工场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3被告人一直潜逃。王金文于4月27日被抓获归案,林海顶于7月17日被抓获归案,陈建忠于8月24日被抓获归案。
  检察院认为,陈建忠、林海顶、王金文三人的行为,违反了刑法,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这一指控,检察院出具的证据是证人刘俊田、刘金鸦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陈建忠、林海顶、王金文的供述与辩解,以及鉴定意见等。
  同犯当庭称“抓错了”
  日,该案在饶平法院开庭,陈建忠的儿子陈天式参加了庭审。他说,在庭审现场,同案犯林海顶称,被告席上的陈建忠与他供述的陈建忠不是同一个人,警方抓错了。
  陈天式介绍,在庭审那天,林海顶先回顾了案件的经过。他因制造假烟被抓后,向警方供述出还有一名同案犯,名为“陈建忠”。随后,警方出示了一张陈建忠的照片,他说,“是,就是这个人”。
  然而,林海顶却在庭审现场发现,一同站在被告席上的陈建忠并不是他认识的那个。他说,那个真正的疑犯比这个高一点,瘦瘦的,看上去四十几岁。现在这个人,又矮又胖,看上去比较老,还有些秃顶。
  在这样的情况下,林海顶当庭指出,“抓错了”。另外一名被告人王金文也说,从来没见过庭上这个陈建忠。
  自称出有罪供述源于刑讯逼供
  陈建忠的辩护律师林志强也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一经过。他还指出,仅仅依据3名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证明陈建忠去过饶平县,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林志强称,林海顶的供述存在严重虚假。林海顶曾多次提及他于日至3月11日在饶平与陈建忠见面。但彼时,陈建忠在海南出差,并无作案时间。为此,他所居住的宾馆还出具了书证。
  在会见时,陈建忠告诉林志强,日,警方对他作了第一份笔录,他拒不承认制造假烟一事。随后,警方用手铐将他的手拷在窗户上,并殴打了他四个小时。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不得不作出了有罪供述。林志强称,手铐造成的伤疤至今仍清晰可见。
  不道歉就不离开看守所
  日,饶平县检察院因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申请撤回起诉。1月14日,饶平法院准予撤销。
  只要在相关手续上签了字,办完相关手续,陈建忠即可恢复自由。但他拒绝签字,也拒绝离开看守所。
  “不明不白被关了17个月,要么法院判我有罪,要么法院判我无罪。撤销起诉算什么?我就要个清白。”他说。
  此外,陈建忠还要求当时对他实施刑讯逼供的警察当面赔礼道歉,并送他回老家。“当时怎么把我抓过来的,现在就怎么把我送回去”。他还希望,就这17个月的冤狱申请国家赔偿。
  对此,饶平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称,希望陈建忠先离开看守所,再按程序申请。陈建忠不能接受,目前仍然在饶平看守所。
  1月23日,澎湃新闻致电饶平县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人员以案件主办人与领导均外出办事为由拒绝了采访。
  (原标题:福建男子因与嫌犯同名被关17月,同案人曾当庭称“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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