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闽侯县征地补偿新标准2014款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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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闽侯县2014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项目用地二、土地用途、土地权属及面积如下:1号地块预申请单位福州远洋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0.4058公顷,其中征收闽侯县甘蔗街道双池村集体水田0.3407公顷、其它农用地0.0651公顷;2号地块预申请单位福建德康实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6.6659公顷,其中征收闽侯县南通镇泽洋村集体水田4.8468公顷、园地0.0727公顷、其它农用地0.467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691公顷、其他未利用地1.2098公顷;3号地块预申请单位福建美兴实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8.1301公顷,其中征收闽侯县南通镇泽洋村集体水田4.0471公顷、水浇地1.7147公顷、旱地0.0912公顷、园地0.2561公顷、其它农用地1.06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664公顷、其他草地0.0476公顷、其他未利用地0.64公顷。具体见红线图。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实行统一区片价标准,不分地类统一按水田标准实施补偿,即1、土地补偿费:16400元/亩2、安置补助费:24600元/亩     合计:41000元/亩四、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规定补偿。五、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征收补偿,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另行发布补偿方案。六、农业人口安置办法:采取货币安置。七、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乡镇人民政府。八、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福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特此公告&&&&&&&&&&&&&&&&&&&&&&&&&&&&&&&&&&&&&&&&&&&&&&&&&&&&&&&&&&&&&&&&&&&&&&&&&&&&&&&&&&&&&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 日您的当前位置: >
闽侯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号)的要求,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日至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www.)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电话:6,传真:6)。一、概述2014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稳步提升信息公开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业务分工,我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县档案馆工作并及时向县档案馆和县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二是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闽侯乡音报等媒体即时公开政府信息,解读政府最新政策,如对《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产生活用地统筹金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县工业稳增长促转型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知》等文件进行政策解读。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结合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方案,完成了县政府门户网站部分功能改版,对网站系统后台信息公开功能进行完善,重新整合“教育领域、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婚育收养、住房安居、医疗卫生、交通领域、证件办理、企业服务、公用事业”等10个栏目。制作全县性重大活动如“聚焦两会、闽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题报道。加强网站巡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目前,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共49个,包含888个办事项目,房产交易登记、土地交易登记、社保、医保、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已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单一审批功能向综合性服务平台转变。精简审批事项,审批提速增效。实行一般项目“即收即办”或“一审一核”,复杂项目审批环节控制在5个环节以内,并将每个办事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一一公开,让办事群众及时明确,全面地了解行政审批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2014年共受理审批申请295296 件,办结292377件,时限内办结率达 99.01%。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项目、处罚依据等,依法全面公开处罚的流程,及时公布处罚结果。2014年,闽侯县网上行政处罚案件立案841件,结案750件,办结率89.2%。(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县直各部门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安排情况以及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公开力度。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努力促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全面性,如公开了《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前公告》等审计相关文件。(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1、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我县2014年共发出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公告255份,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向社会公布,听取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后才上报审批。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内容等信息。对新开展的房屋征收项目,全部按《征收条例》的规定拟定论证了征收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发布征收决定公告,对征收房屋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进行。做到公布初步评估结果,现场解释,及时修改等,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公平公正。4、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依托“福建·闽侯”网站,及时、主动地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以及保障房分配等信息,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进度等工作同步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5、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闽侯县政府采购网,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出招标公告200多条,中标公告210多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6、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批准、项目进展及相关政策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1、学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了《闽侯县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点录取结果》、《闽侯县教育局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等信息,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2、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2014年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对闽侯县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及经费安排前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2012年度国家科技项目、2013年度省市科技项目进行经费配套前公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加大科技动态、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等信息的公开。3、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关于2014年闽侯县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关于2014年闽侯县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医疗卫生相关信息。4、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劳动就业政策解读、就业动态、就业安置、自主创业等方面信息。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信息。5、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继续加大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保动态、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信息。(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1、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环保核查规章制度(核查程序、办事流程、时间要求、申报方式、联系方式等)和核查工作(受理时间、进展情况、核查结论等)信息。按季度对外公开排污费收缴情况,分批次公开排污费以及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情况。2014,我县及时发布环境保护动态信息15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53条、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5条、空气质量指数信息12条、水质质量检测信息18条。2、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县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依法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2014年,我县共发布安全生产类信息40条。3、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逐步建立监管体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加大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公开力度。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分解落实公开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等信息。公开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食品、重点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5、信用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开展对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认定、评级,对信用良好和优异(AAA级)的企业和失信企业在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定期对企业依法纳税、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公布偷税漏税、拖欠工资等不诚信的企业。定期对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电器、化妆品、化工建材等生产经营的产品开展抽检,及时公布产品严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定期对食品、纺织印染、造纸、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检查,及时公布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依托县政府办,确定由县数字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充分发挥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完善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公共查阅场所、数据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014年,我县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分别于10、12月两次邀请市公开办领导来县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授课,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平时加强与信息公开单位沟通联系,加强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八)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建·闽侯”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行政职权公开”7个二级栏目。二是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发挥闽侯县政务微博宣传作用,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4年度,据统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0条。其中,县政府及县直部门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306条,各乡镇(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224条。(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我县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0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6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8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0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9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49条;其它1183条。(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1、互联网。“福建·闽侯”政府门户网站是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60万人次。2、公众查阅点。指定县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已汇集了59个单位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政务微博。2014年度,我县在新浪、腾讯两个微博平台共发布政务微博328条。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件,其中当面申请21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4件,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同意公开答复数15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件,不同意公开答复0件,其它答复5件。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县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1、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2、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力度不够。网站信息更新及时性相对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较弱。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需要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确保安全维护,以及外网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程序作明确的规定。促使网站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站安全、有效、可靠运行,从而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2、加强考核,提高上网信息质与量。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继续坚持对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每季度一通报、促进我县网站建设工作,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3、强化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关键要有一支素质较高、具有一定采编能力、人员相对稳定的网络信息员队伍。2015年我县将继续利用多种加强网络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全县各乡镇、部门信息发布员,从信息基础知识、报送方法、工作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信息的报送质量。4、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重点突出“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充分借鉴学习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取长补短,着重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性、信息公开指数、在线办事指数、公众参与指数等问题进行提升整改。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主动公开文件数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政府公报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您好,分享的企鹅
闽侯通报4起贪腐案例 9名村干部私分征地清表费
日前,闽侯县纪委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闽侯小箬乡政府原聘用干部陈光林贪污问题。经查,陈光林在小箬乡征地拆迁指挥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地面物补偿款5.19万元。陈光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闽侯白沙镇大目溪村原村委会主任兼村经济合作社主任张福金受贿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经查,张福金利用担任大目溪村道路改造工程业主方代表的职务便利,收受施工方现金2万元。此外,大目溪村沿河景观一期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违反了财经纪律,张福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张福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闽侯上街镇侯官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黄则良、原村委会主任赵巧敏职务侵占问题。经查,赵巧敏、黄则良在任职期间,伙同其他村干部,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套取10万元征地清表费,赵巧敏分得0.88万元,黄则良及村干部陈学惠、吴书平、陈爱香、赵秀珍、陈慈伟、陈水兴、吴振兴等人各分得0.89万元。赵巧敏、黄则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他7名村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赵巧敏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处黄则良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闽侯县供电公司南屿镇供电所原配电维护工张榕伟、原农电工张廷政受贿问题。经查,张榕伟在担任南屿镇供电所配电维护工期间,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好处费10.6994万元。张廷政在担任南屿镇供电所农电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10.25万元好处费。两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张廷政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张榕伟正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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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damin012]
日成交数据&&(福州)
成交套数:60&&面积:6942.21O
201420155月
(闽侯县10000元/平方米)
(罗源县4600元/平方米)
(平潭县9750元/平方米)
(马尾8800元/平方米)
(马尾7200元/平方米)
(台江20000元/平方米)
(仓山10000元/平方米)
(台江20000元/平方米)
(晋安12000元/平方米)
(其他6800元/平方米)
(其他6900元/平方米)
(仓山19000元/平方米)
(其他4980元/平方米)
(闽侯县7200元/平方米)
(晋安30000元/平方米)
(闽侯县9388元/平方米)
(长乐市6400元/平方米)
(台江20000元/平方米)
(闽侯县7800元/平方米)
(长乐市7200元/平方米)
(闽侯县9800元/平方米)
(晋安16000元/平方米)
(仓山13800元/平方米)
(其他3888元/平方米)
(马尾11000元/平方米)
(仓山13500元/平方米)
(马尾8200元/平方米)
(闽侯县7800元/平方米)
(闽侯县11000元/平方米)
(长乐市7400元/平方米)
(仓山17000元/平方米)
(仓山14000元/平方米)
(闽侯县12800元/平方米)
(仓山13930元/平方米)
(晋安15700元/平方米)
(晋安15000元/平方米)
(闽侯县8500元/平方米)
(连江县6800元/平方米)
(台江22000元/平方米)
(马尾145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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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侯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闽侯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日在闽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闽侯县财政局局长&&&吴文钦各位代表: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一、2013年财政预算及预算调整情况(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财政收支预算。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原“不含基金财政总收入”,下同)预算为70亿元,比增12.9%,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下同)预算为41.37亿元,比增10.9%。根据现行体制实现县级财力42.28亿元,相应安排公共财政支出(原“一般预算支出”,下同)42.28亿元,比增35.4%。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1.37亿元,比增2.3%。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1.37亿元,比增25.6%。(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2013年财政支出预算。2013年公共财政支出调整为49.5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24亿元,增长17.1%。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收6.53亿元,相应安排支出;另一方面是为了减少本年滚存结余动用县本级历年净结余0.29亿元。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87.64亿元(含省、市对县财政体制政策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6.27亿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收36.4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二、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下数据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一)全县公共财政收支执行情况。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含上划中央收入26.17亿元)74.07亿元,完成预算70亿元的105.8%,比上年增收11.13亿元,增长17.7%;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7.9亿元,完成预算41.37亿元的115.8%,比上年增收9.37亿元,增长24.3%。据快报统计,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57.98亿元(含省、市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下同),比增40.8%。(二)县本级法定项目、民生项目、发展项目支出情况。1.法定项目支出19.41亿元,比增36.2%,其中:(1)教育支出16.07亿元,比增34.5%;(2)农业支出2.58亿元,比增38%;(3)科技支出0.76亿元,比增26.5%。2.民生项目支出10.23亿元,比增37.3%,其中:(1)文化支出1.35亿元,比增65.4%;(2)卫生支出4.13亿元,比增43.2%;(3)计生支出0.87亿元,比增28.7%;(4)社会保障支出1.92亿元,比增25.3%;(5)生态、环保等其他民生支出1.96亿元,比增21%。3.发展项目支出10.06亿元,比增36.5%,其中,主要项目是:(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69亿元;(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6亿元;(3)扶持企业发展支出3.03亿元;(4)国有资本经营投资4.11亿元。(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1.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1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87.83亿元,比上年增加34.28亿元,增长64%,完成预算51.37亿元的17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86.19亿元,比上年增加34.02亿元,增长65.2%,完成预算50亿元的172.4%;政府性基金支出86.06亿元(含省、市对县财政体制政策支出),比增63.3%。根据省、市对县财政体制政策,当年县级可供安排基金财力57.72亿元,县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57.72亿元,比增27.8%。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1)土地出让成本支出36.33亿元,其中,主要项目是:①征迁补偿支出21.33亿元;②土地报批费用5.57亿元;③县、乡工业区“三通一平”建设3.97亿元;④被征地农民保障支出4.24亿元。(2)民生项目支出13.99亿元,其中,主要项目是:①住房保障支出7.43亿元;②小城镇建设支出5.69亿元。(3)发展项目支出(重点项目)5.78亿元,其中: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76亿元;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2亿元。(4)其他专项基金支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1.62亿元。三、2013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明确责任,狠抓收入坚持把财政收入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密切关注财税政策调整,深入分析其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影响,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提高组织收入水平。积极应对持续加大的财政增收压力,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管,努力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竭尽全力争取永辉超市、阳光集团等机遇性税源在我县纳税,实现收入近亿元;想方设法促进房地产企业提速快建,实现建设与纳税同步,全年房地产业税收入库25.35亿元,比增80.6%;理顺非税收入收缴渠道,组织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9.9亿元,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圆满完成。(二)落实政策,促进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兑现437家工业企业及外贸流通性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资金1.46亿元,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兑现外贸企业出口退税4.61亿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拨付企业技改等资金1.69亿元,支持企业增产量、上规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兑现外出经营建安企业及物流企业扶持资金0.06亿元,努力营造回归企业良好的软环境。增强科技创新活力。科技支出0.76亿元,比增26.5%。其中:拨付资金0.4亿元,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重大项目、科技基础研究、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等,鼓励产学研加速整合,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统筹协调,服务重点推进城镇化进程。拨付2.9亿元支持县城旧城改造,一期改造初显形象,连接新旧县城的交通南路、横街路建成投入使用,安置房已建成27幢3216套;拨付5.69亿元积极推进青口、荆溪、白沙等省、市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建设,87个小城镇建设项目正抓紧实施,青口小城镇核心功能区中央公园、公交车首末站、壶山安置房和荆溪新城中路、永丰安置房项目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青口)、东南学校建成投入使用,青口文体中心、荆溪科技文体中心、荆溪江滨路、白沙旧街景观改造(一期)相继建成;拨付8.51亿元,用于上街大学城建设,庄南、联心、厚美等一批安置房基本建成。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拨付4.05亿元用于市政项目建设,新南港大桥、乌龙江大道等工程进展顺利;竹岐新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拨付3.97亿元用于工业园区建设,青口投资区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东台、五虎山片区开发全面铺开;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延伸区及白沙园、竹岐园、鸿尾园加快建设,园区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四)改善民生,保障有力保障为民办实事资金。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测算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安排15.6亿元保障2013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10个方面7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16.2亿元(含省、市专项及乡镇级支出),比增34.3%。其中:投入7.8亿元用于中小学教学楼、校舍新建、改扩建及“校安工程”建设;投入0.95亿元用于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支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投入0.45亿元用于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文体事业和谐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5亿元(含省、市专项及乡镇级支出),比增65.9%。其中:文化中心、博物馆、民俗园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0.7亿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0.24亿元;体育设施建设及群众体育活动0.05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支出5.09亿元(含省、市专项及乡镇级支出),比增43.2%。其中:支持公立医院试点改革0.38亿元、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改革1.83亿元、县乡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0.18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参保人数52.36万人,政府补助1.81亿元。提升社会保障能力。社会保障支出2.88亿元(含省、市专项及乡镇级支出),比增37.9%。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全县参保人数28.7万人,参保率达92.3%,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85元,发放养老金0.87亿元;提高城乡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0.55亿元,1.35万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受益;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补助享受对象5.02万人,发放生活补助0.88亿元;拨付7.43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成保障性住房1658套,加快实现住有所居。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拨付0.65亿元,用于造林绿化及“四绿”工程建设,新增公园绿地300亩,造林绿化7.3万亩,完成福银高速闽侯段森林生态景观示范段建设等项目;拨付0.98亿元用于镇、村环境整治;拨付0.55亿元,支持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建设,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城关污水处理厂(二期)基本建成;拨付0.41亿元,加大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整治力度,闽江流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积极支持生态创建工作,新创建7个省级生态乡镇、103个市级生态村,加快打造“生态闽侯,山水江城”宜居环境。(五)加大投入,支持三农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拨付0.67亿元,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支持果蔬、茶叶等生产;拨付0.77亿元,支持花卉产业建设、林下经济发展;拨付0.96亿元,支持小农田水利建设、水利水毁工程修复等。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0.17亿元、落实财政贴息贷款0.26亿元,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均衡发展,落实县委《进一步扶持山区、半山区乡镇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7个山区、半山区乡镇每年各安排3000万元以上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落实26个项目总投资5.07亿元,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拨付3.38亿元支持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114县道、316国道拓宽、南通商贸大道等路桥工程建设;拨付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0.31亿元、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0.12亿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拨付0.29亿元开展农村家园清洁、垃圾清运等,改善村容村貌和环境质量,推进农村生态保护。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5个,硬化乡村公路项目8个11.3公里,受益人数达2.16万人。(六)依法理财,推进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认真落实人大、审计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审查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预算外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收回不合规基金补偿款1.77万元。组织全县1100多名财务人员面授培训,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工作,联合县纪检、审计部门对33个县直单位和乡镇“三公”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行为及时处理和整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对县级预算单位、乡镇及项目指挥部等210家单位同步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持续推进,&顺利完成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扫尾工作,并启动第四批31个项目指挥部(公司)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组织政府采购768批次,预算金额1.75亿元,节约资金0.13亿元,节约率7.5%。加大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收力度,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各位代表,2013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闽侯财政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位领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预算项目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有待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2014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我国经济发展仍面临复杂严峻局面。从我县财政收入结构看,工业企业的税收短期内难有较快较大的回升;去年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明显放大已释放部分后期需求,预计今年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收入将趋向放缓;同时,随着中央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范围,对地方财政收入也将产生影响。在充分估计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乐观地看到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看到深化改革的潜力和空间。随着实体经济的复苏,企业效益的转好,招商项目的落地投产以及政府扩大内需,继续加大投资规模,将为我县明年的财政收入带来新的增量税源。2014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运行效率;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上述经济财政形势和指导思想,综合考虑我县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4年收支预算主要安排如下: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预算为82.96亿元,比增1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53.65亿元,比增12%。根据省对县财政体制,当年县级可供安排财力55.39亿元,公共财政支出相应安排55.39亿元,比增4.5%(与上年快报数对比,下同)。&&&&二、县本级法定项目、民生项目、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情况。(一)法定项目支出24.75亿元,比增27.5%,其中:1.教育支出20.9亿元,比增30.1%;2.农业支出2.99亿元,比增15.9%;3.科技支出0.86亿元,比增13.2%。(二)民生项目支出12.67亿元,比增23.9%,其中:1.文化支出1.93亿元,比增43%;2.卫生支出4.2亿元,比增1.7%;3.计生支出1.11亿元,比增27.6%;4.社会保障支出2.45亿元,比增27.6%;5.生态、环保等其他民生支出2.98亿元,比增52%。(三)发展项目支出6.86亿元,其中,主要项目是: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7亿元,比增200%;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15亿元,比增131.6%;3.扶持企业发展支出1.1亿元。发展项目支出比上年少安排3.2亿元,主要因素是今年不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投资、取消扶持企业“即征即奖”政策两项减支5.93亿元,而城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排3.17亿元。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91.83亿元,比增4.6%,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为90亿元,比增4.4%;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91.83亿元(含省、市对县财政体制政策支出)。根据省、市对县财政体制政策,当年县级可供安排基金财力71.83亿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71.83亿元,比增24%。(二)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情况。1.土地出让成本支出38亿元,比增4.6%,其中:(1)征迁补偿支出22亿元,比增3.1%;(2)土地报批费用7亿元,比增25.7%;(3)县、乡工业区“三通一平”建设4.5亿元,比增13.4%;(4)被征地农民保障支出4.5亿元,比增6.1%。2.民生项目支出23亿元,比增64.4%,其中:(1)住房保障支出13亿元,比增75%;(2)小城镇建设支出10亿元,比增75.7%。3.发展项目支出(重点项目)9亿元,比增55.7%,其中:(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亿元,比增33%;(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亿元,比增98%。4.其他专项基金支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1.83亿元。三、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为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预算收支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健全收入增长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提升战略,大力培植高效支柱财源,巩固壮大优势特色财源,抓好新型后续财源,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和财源体系。高度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认真研究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分析政策走向和影响深度,制定稳定收入的应对策略。采集提取各行业的基础数据资料,特别是房地产业、建安业及汽车行业税收存量情况,加大宏观经济发展分析力度,为财政收入预测提供可靠信息。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收入组织,继续协调好国、地税等部门,发挥信息共享优势,提升征管效率。广开渠道争取上级各项扶持资金,及时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的政策,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力促我县更多项目列入中央、省、市补助范围。(二)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惠及到广大人民的利益上来。按照“民生优先、突出重点”的支出原则,继续加大对教育、农业、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保障体系的支持力度,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比重,安排教育支出20.9亿元,其中:教育“三增长”(财政教育投入大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增长、生均教育费用增长)经费安排13.75亿元,教育附加费安排1.3亿元;安排农、林、水等农业支出2.99亿元;安排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支出6.13亿元;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支出2.45亿元,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政策保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全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一是加大城镇化建设投入。安排小城镇建设10亿元,继续加快青口、荆溪、白沙小城镇建设;&安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7.07亿元,支持新南港大桥、316国道拓宽改造、县城跨江大桥等路桥体系建设;安排工业园区建设4.5亿元,全面推进东台、五虎山片区建设,并启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岐园开发,不断加快产业园区扩容提升。二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化。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重点支持山区半山区乡镇和老少边贫地区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安排7.15亿元,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村镇建设,支持抓好美丽乡村和精品示范村建设,巩固提升白沙孔元、南通洲头精品示范村,新实施大湖东姚等20个“百村竞赛”试点村建设。(四)积极发挥调控功能深入挖掘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更大功效。及时兑现省、市、县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科技项目支出0.86亿元,引导和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研究财政资金和政策的良性互动,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发挥更大作用。大力支持发展以旅游经济、楼宇经济、会展经济为重点的新型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税收贡献度。拓展完善园区配套,加快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物流园等专业园区发展,理顺园区财务管理体制和经营运作机制,推动园区走上良好持续运作轨道。(五)持续推进财政改革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细化预算编制内容,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通过预算编制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严格预算执行,强化支出责任,按预算、程序、进度拨付资金。及时批复部门预算,确保预算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继续推进公务卡、公车治理等制度改革,规范公务消费行为。积极推进财政监督检查,注重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加大监督信息披露和公示力度。依法推进财政预决算和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机制。(六)全面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优良作风。梳理优化业务流程,从各个环节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召开财政业务交流探讨会,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精诚合作的财政团队精神,不断增强凝聚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资金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决定决议,以一流的财政团队精神,努力完成年度既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壮大财政实力和发展后劲,为闽侯新一轮跨越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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