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活四处奔波这一切只为了那一天 扯你罩罩是什么歌歌

生活的排泄物_天涯博客_有见识的人都在此_天涯社区
生活的排泄物
 生活的排泄物
 可是,从母亲的怀抱
投向另一个女人的怀抱
这不是男人的蜕变
我走到父亲的面前
和他对视,直到他闭上眼
然后转过身,大踏步的
朝路的尽头走去
  日 星期四(Thursday) 晴
从后海回来,喝了几瓶酒,听了一晚上的酒吧歌手的靡靡之音。上出租车,听电台的音乐。这个司机有点酷,没有话,而我也窝在座位里,像个乖巧的孩子。电台里居然放起了朴树的《那些花儿》,平安大道的环境很安静,路边的霓虹一片一片的闪过,真该死,我突然感到很难过。莫非是我病了?没准。 # posted by
  日 星期四(Thursday) 晴
(吴宇森)(找了半天,都没找到黄光亮的单人照片,只能翻出一张他跟黄沾大叔的合影,这应该是两人合作《不文小丈夫》时候留下的吧) 日下午,吴宇森北京电影学院做讲座。时间本来是1点半开始,但还没到12点半,电影学院标放门口却挤满了人,等到保安开始往里放人的时候,已经是黑压压的一片了。你能想象的到那个场面的,我知道。几百个人拥入那扇狭小的门,站在里面,你就是一根河里的稻草,动摇西晃,找不着北。旁边的那个玻璃展柜,在人的挤压下发出叱叱的响声,让人疑心它是否就在这些肉血肉之躯的蹂躏中化成碎片。不过还好,它的质量不错,除了展柜挤得变形外,玻璃还没破。这真像一场行为艺术,吴宇森,你真行,你一不留神,又完成了一个暴力美学的行为,漂亮极了。 1点半过点,他来到现场,一身简装,来了后就不停地和坐在讲台周围的学生们握手,一副非常亲民的形象。然后再开始讲,讲他的出身,讲他的经历,讲他的作品,讲好赖坞……他足足讲了3个多小时,台下的观众时而鼓掌,时而大笑,当然也时而还有一些鼾声传来。他是吴宇森啊,是拍《英雄本色》的吴宇森啊,是他让小马哥穿着风衣叼着牙签恨恨地对人说我最恨人拿枪指着我的头,是他创造了一阵杀戮后一群白鸽飞过教堂的蒙太奇,是他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圆了多少青涩少年的英雄梦。所以,在那个被媒体和学生填满了的屋子里,他理所当然地光彩夺目。每个人都这么想着,包括我自己。我甚至开始总结,他是不是在我混迹北京一年多的时间里见过的最大牌的导演。答案,是。可没想到我在晚上还遇到了另外一个人――黄光亮。黄光亮是谁?估计数不清的人都不知道这个名字,但是,如果他出现在你们面前,你们一定对他那张脸有着极深的印象。《监狱风云》里有他,《天若有情之追梦人》里有他,《跛豪》里有他,《j兰街大少》里有他,《开心鬼》里有他,连《满清十大酷刑》、《蜜桃成熟时》《不文小丈夫》里也有他。他那张标志性的大鼻子和那张丑陋的面孔使得他从来没与反面角色脱离过关系,可他的名字的含金量却连跟他一样身份的成奎安也比不上。晚上8点左右,他戴着一顶破帽子,批着一件破衣服,孤独地从蓟门桥下走过,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没有人认出他,他跟一个普通的北京男人一样朴实。周围没有摄象机,这不是拍戏。在我明白到这一点后,他已经从我身边走过很远了。该怎么样来向人介绍他,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词语,也许在很多人心中,他只是个长着一个大鼻子的丑男人,演过一堆烂片和烂角色,还总爱在三级片里以委琐形象出现。尽管他见证了香港电影的辉煌历史,尽管他在自己主演的一部电影的海报上贴上了很想当影帝的标签,可人们却找不到一个光鲜的字眼来形容他,这莫不可以说是一种悲哀。我在他走上天桥的那一刻,喊出了他的名字:喂,你好,黄光亮!他回头看了看,也许是太远,也许是太暗,他只看到了一个人在冲他招手,于是他转过身,背对着我把手举起来晃了晃,算是示意他看到了。我突然想到了一部香港电影《废柴同盟》的结尾,吴镇宇落寞地从灯红酒绿中穿过,跟他是那样的相象,如果按照吴宇森下午大肆渲染了半天的慢镜头来处理他的背影,这个镜头也该算是力道很足了。 # posted by
  日 星期二(Tuesday) 晴
影片的开头是一段迷幻色彩的音乐。校园里拥挤的场景,或者教室上下课,或者食堂开饭,或者晚上电影院入场旁白(女声):每天,你都会和很多人擦肩而过,你或许对他们一无所知,但有一天他们会成为你的朋友或者知己……我有个外号叫校花,其实每个女孩子都能成为校花,只要她长得足够漂亮。镜头定格在某某学校的大门上。黑场,出字幕一段非常有节奏感的音乐镜头采访似地跟踪到很多人。路上走路的人:校花?食堂吃饭的人:校花?自习室自习的人:校花?寝室玩游戏的人:校花?(说完这句话后他还可以跑到窗户跟前对着窗外望望)一个丑男站在道路的最中间啃着雪糕,接着他仿佛突然看到了什么似的,叫了声,激动地扔掉雪糕,大喊一声:校花来了!一个女孩远远地从前方走来,一身白色的素装,亭亭玉立。道路的两边都站满了人,都激动地看着她鼓掌,眼神里流露出敬佩和羡慕。校花步行用慢动作处理,给一些特写,然后以校花主观镜头拍下道路两边的人。镜头最后定格那个吃雪糕的丑男脸上,他的脸上还残留着吃雪糕留下的痕迹,他夸张地叫了一声:好漂亮啊!!黑场,话外音:呵呵,哪有这么夸张,认为校花一定像明星那样只不过是你们这些薪斗市民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真正的校花,她也是人,而且也是个学生。她也要上那些无聊的课。镜头转至课堂上,一老师在上面讲大学生思想修养课,校花同志坐在下面,用一只手托着腮帮子,眼神无奈,镜头转自她的另一只手,正放在桌子底下,发短信。老师突然点名回答问题,点到了她,她站起来有些不知所措。老师:用点心听讲!你可是校花,代表了我们学校学生的形象,要起到表率作用……校花满脸通红。她也要吃食堂里难吃的菜。食堂,很多人排队打饭,打饭的师傅一勺一勺地把不知道是什么菜的一团放进每个人的饭盒里。她看着饭盒里的菜,皱了下眉头。她也要上公共的厕所。走廊的一头,校花从那边急冲冲地跑过来,跑到拐角处的厕所,刚准备进去,被一个女孩拦了下来。女孩(不客气):没看到里面已经满了,排队啊,校花了不起?校花上厕所就可以插队?校花有点忿忿不平,但又无可奈何。当然,她还会――――――――失恋!镜头里,校花坐露天的天台上,叹了口气。黑幕(渐入)电视里,刘德华正在系鞋带,电视外男朋友甲也在系鞋带;电视里刘德华套上皮外套,电视外男朋友甲也套上了皮外套;电视里刘德华拉上拉链,电视外,甲也拉上拉链;电视里刘德华对着镜子缕了缕头发,电视外他也对着镜子缕了缕头发;电视里刘德华出门跨上了一辆拉风的摩托车,电视外他出门跨上了一辆老式的自行车。甲骑在自行车上在学校飞驰,远景、中景、特写都切几个,他的脸上有一种装酷的假正经,在视觉感觉上要突出一种不协调。一处比较幽静的地方,校花正在那里静静地看书。甲突然出现在她旁边,从镜头里看,他们的位置正好成一条直线。校花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多说什么,继续看书。沉默了几秒,他突然把头转了过来:你是不是叫***校花抬起头。 甲:你还有个外号叫校花。校花疑惑地看着他:你是?甲走过来,坐在他的边上,伸出一只手:看着我的表,一分钟!镜头给他的手臂一个特写,上面没有手表。校花有些不明白。甲:不好意思,伸错了。他又换出另外一只手。结果发现表没有动,他使劲地拍了两下,表开始走了。甲装作若无其事的:看着我的手表,一分钟!镜头对着指针,走了半圈。校花打了个哈欠。指针走完了一圈。校花:一分钟到了。甲:今天几号?校花:某月某号。甲:2005年的某月某日某个小时的某分钟,你和我在一起,从现在开始,你和我就是一分钟的朋友,我们谁也改变不了,因为,这一分钟已经过去了。校花:…………甲(自信地):放心吧,你会记住这一分钟的,你也会记住我。甲边说边退,做出一副浪子的姿态。校花:哎,后面有个……甲伸出右手食指竖在嘴边:嘘!什么都不要说了,我还会回来找你,等我们下次见面再说。甲继续往后退,结果一不小心摔进了后面的那条沟里,发出一声惨叫。校花赶紧跑了过去:我想提醒你后面有个大沟,你却不让我说,你没事吧?沟里,甲散架似的躺在里面,脸上是种惊噩的表情,镜头给他特写。话外音:是不是觉得他很傻?恩,是有点傻,但是很可爱啊,当一个男生在你面前装腔做势的时候,说明他开始喜欢上你了,况且他人也不差,很善良,只不过,只不过,在我的印象中,他似乎一直在流血。《天若有情》的音乐响起。甲一身白色的衣服,鼻子里流着鼻血,感觉他像是骑在一辆摩托车上,风抚动着他的头发,他流出的鼻血被风吹地洒在白色的衣服上,斑斑点点。校花坐在他后面,紧紧地抱紧他,脸上一副幸福的表情。一点血迹顺着风飘到了校花的抱着甲的手上(特写),而校花还浑然不觉。镜头拉出来,发现还是那辆破自行车。而在前面骑车的甲,正趁人不注意,把兜里的一瓶红墨水,往自己鼻子上抹。他们在学校里飞驰着,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结果,车行过一个拐角的时候,突然摔倒,两人一起摔到了地上。这里可以配一个比较夸张的音效。校花挣扎着爬起来:叫你不要骑的那么快嘛。她回过头看甲,甲正以一种难看的姿势倒在地上,头朝下,屁股撅起,双膝跪在地上。校花:你没事情吧。甲迅速爬起来,他的鼻子上一团血。用手摸了摸,小声嘀咕:惨了,真流血了。校花:你说什么?甲:没事。他扶起自行车,推着就走,校花追了上去,没走几步,甲又回来,把掉在地上的一台老式录音机也捡了起来。这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天若有情》的音乐原来是从这个录音机里放出来的,而且整个过程还是一直在放。小湖边。甲和校花并坐在一块石头上,旁边是那台老式的录音机,音乐还在响着。他们沉默几秒。校花:你的鼻子没事情吧?甲转过,他的鼻子上已经插上了两根卫生纸,像象牙一样,他看着她:没事(鼻子堵住了的关系,声音比较怪)。校花伸出手试图去关心地摸下。甲避开。校花(关切):你怎么拉?甲(忧郁地看着远方):你知道吗,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一直在天空中挥呀挥,累了就在风中休息,它一生只着地一次,那就是它死亡的时候。说完,他转过头深情地看着校花,突然抓住了她的手:它不停地在空中挥,就是为了找到那一只跟它一样的无脚鸟。我,就是,那只无脚鸟…… 校花被他搞的有点发愣,她问:《天若有情》后面是什么歌?甲(深情地):你是我的女人。《你是我的女人》音乐响起。他俩就保持着这个姿势,黑幕。旁白:他总是这样,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知道他想做什么,虽然,有时这样也很浪漫,但我一直有种预感,他有一天迟早会出事。可没想到,他事情出的却这么快镜头切到甲的特写,他的脸有些变形,大叫一声:有种你丫别跑!他向前赶去,他一出镜头,校花就进了镜头,跺着脚喊道:别追了!算拉!说完她也向前追去。一个陌生人委琐地向前跑,时不时地还回过头看,感觉是有人再追他。甲在后面赶着,边追还边叫:还跑!我他妈学校几届的长跑冠军,你还跟我跑,追上你非把你打残了不可!陌生人继续跑,甲继续追,他的后面是跑得气喘吁吁的校花。在一个“丫”字路口,陌生人向右边跑去,甲却向左跑去。校花也跟着向左边跑去。那个陌生人在另一边已经停下来了,喘了几口:我操!不是在追我啊,吓死我了。一只想猫从镜头里飞快跑过,几秒后,甲才匆匆追至,他停下来稍做喘息:小畜生,还跑得挺快,今天不抓住你,我这么多年就白混了。他又向前跑去,一会儿,校花也跑进了镜头,也休息了几秒,也向前跑去。小猫跑到第一个甲和校花见面的地方,一跃从那条沟里跳了过去,甲跟着也跑来了,也跟着一跃……校花在后面喊着:喂,前面有条大沟啊!甲同志在空中扭过头对着后面的校花点点头,表示知道。镜头对着校花特写,她先是担心地朝那边观望,接着,皱起了眉头,并转头不忍再看。一声惨叫传来!黑幕。阳光灿烂的校园。校花推着一个轮椅在校园里走,轮椅上坐着甲,他的脚上打着石膏,怀里还抱着哪个录音机。甲:看来我爸爸真没说错。校花:你爸爸说什么了?甲(叹了口气):我爸爸身前经常跟我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校花笑:现在你终于成了一只无脚鸟了,也老实多了。甲:我爸爸还说……校花:还说了什么?甲(顿了顿):他还说女人是祸水,特别是漂亮的女人。校花在他身上拍了下: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甲:没什么意思,你不觉得我自从认识你后就越来越倒霉了吗?校花:那你是全赖我了??甲:你是校花嘛。沉默几秒。甲:我们还是分手吧……校花眼泪夺眶而出,转身离开。《你是我的女人》高潮部分音乐响起校花背影的慢镜头。甲(突然地):等等!音乐嘎然而止。校花回头。甲:你能不能把我推回去后再走?校花恨恨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开音乐又接着响起。校花远去的背影。(未完待续) # posted by
  日 星期一(Monday) 晴
虚荣:大家好,我是万小刚,来自武汉大学浪淘石文学社臭美:睡不着觉的时候,在心里数万小刚,数一百遍,你就会睡着孤独:以前没烟抽的时候,可以蹭同学的烟抽,现在,没烟抽的时候,只能捡自己的烟屁股抽温暖:我把香烟寄给你,因为我知道你过得不容易骄傲:问,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们年轻人天天在做什么。答,两个字,思考绝望:如果有一天我已无法再前进,我希望我的梦想有个继承者,你能为我的儿子提供一个温暖的子宫吗?欲哭无泪:老公,这家的馒头好好吃哦,又便宜,一块钱三个,我吃了两个,吃得好饱黯然销魂: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 posted by
  日 星期五(Friday) 晴
写下这个题目,我突然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它应该是来源崔子恩老师的一篇小文章《我的阿莫多瓦和阿莫多瓦的阿莫多瓦》。嗨,这真是一个故弄玄虚的语式,包含着尊敬、推崇、挑衅和不服,能写出这样句式的人必定是一个语言汪洋里的弄潮儿,所以我一激动,随手就拷贝了过来,崔老师见谅。可我对亨利米勒却没有丝毫的不服,相反,应该是或我对他是服得五体投地才是。在我深入接触文学的五年时间里,他的《北回归线》一直以枕边书的身份占据着我60%的阅读时间。不少靠近凌晨的夜晚,洗完澡后,躺在我那张破床上,翻开它,让思绪随着亨利米勒的文字飘起来,上扬、俯冲,感受着一切漂亮的激动,让我在委靡不振中重新精神抖擞。它甚至还会让我觉得,我就是一个不需要金钱和女人的杂种。“现在我住在波勒滋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的不是地方。除了我们,这里再没有别的人。我们死了。”还有这一段:“那么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这不算是一本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渎,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一切事物的裤裆里踹上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听听,听听,那些自以为是的评论家们,这是怎样的一种叙述?又是怎样的一种声音?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们,它不是批判,它不是嘲讽,它毫无章法,只是把悲伤和绝望像口香糖一样在方寸间咀嚼,然后拖着流浪汉满身疮痍的身体微笑着对所有虚伪、矫情、貌似深沉比出中指!昨天跟一个朋友短信闲聊了很久,中间还谈到了小说的写作问题,她说她只会把握细节和心理的描写,不会写故事。小说是需要故事来推动的吗?这点我一直持保留观念。在我看来,推动小说进展的是情绪,也只能是情绪,把自己的感受像墨水一样铺洒在白纸上,让墨汁顺着它自己的方向流向哪就是哪,这样才够有感染的力量!就如同《追忆似水年华》,就如同亨利米勒。我还记得去年和王宏伟等朋友小聚,见面地点是一个书店二楼的咖啡厅,我顺便就在书店里买了四本亨利米勒的书,当时小武同志问,你就那么喜欢亨利米勒?我说当然,非常非常喜欢。他说,那你一定不会喜欢《小武》。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也谈不上,我只是不怎么喜欢现实主义。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让那些现实主义的东西都见鬼去吧,让那些貌似深沉其实居心叵测的东西见鬼去吧,让那些不懂装懂动不动就把自己当上帝的人见鬼去吧。我讨厌一切批判,讨厌一切揭露,我只会带着一种敬重烈士的眼神,仰视我的亨利米勒! # posted by
  日 星期二(Tuesday) 晴
看中的房子被人捷足先登了,还没来得及交1000的小定,就被抢了,郁闷啊!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黑色星期二,一怒之下,今天中午做了三个菜。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一个辣椒炒肉,一个皮蛋肉片汤。西红柿炒鸡蛋盐放多了,后来我又放糖补救,结果成了一个怪味鸡蛋。虽然味道不正,但是还挺下饭的,吃的人还说不错,全是误打误撞的结果。综合评价,成功率60%辣椒炒肉用的是家乡特制的牛肉酱做佐料,味道超好,但美中不足的是,我酱放多了,本来应该放一勺半,我放了两勺。综合评价:成功率80%皮蛋肉片汤是第一次做,很多人都不知道皮蛋还能做汤,要知道,在我们湖北,皮蛋鱼片汤可流行了,只是没有鱼片只能做肉片了。由于第一次做,我自然有些诚惶诚恐,肉片我放了生粉,皮蛋也放了两个。做出来才发现皮蛋放多了,肉片切厚了。不过总体说来,味道还不错。综合评价,成功率80%综上所述,这顿饭,还算不错,发挥了我80%的水平,成功率基本保持在75%左右。用这顿饭祭奠我那被人捷足先登了的房子。 # posted by
  日 星期一(Monday) 晴
累,真他妈的累!过了一天,还没完全调整过来。星期五是跟一个师兄喝酒去了,该师兄我一直是神交,打我进大学中文系那会就开始佩服,又是我以前做的文学社的老社长,直到那天才真正见面,自是少不了痛饮。关于这个师兄的故事,我会专门找个时间写篇小东西来说明,在此不多说。星期六,现象论坛版聚,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晚上又喝酒,不仅喝了一些,还跟一个被我称呼为第七代的年轻导演胡喷了几小时。晚上赶车去龙泽,到跳房子吉他手刘利敏那挑星际,一直到凌晨四点。星期天起的晚,但是也算是干了些正事。我说的正事是看房子。其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就高呼着要买房的。赶紧买吧,买套房子逼着自己稳定下来,让自己不再过流浪的生活,身边不少人这么劝我。我深知,在北京有个安稳的窝不容易,而且在外流浪的几年里,我对家的感觉也是越来越期盼,我做梦都想着能有一个自己的空间,可以在里面无拘无束地逐欢撒野。可真正想让自己安分下来的时候,我又有点担心了。我准备好了么?准备好了就在这一个地方安居乐业,不再四处奔波?准备好了在一个地方吃喝拉撒,准备好了守着它来迎接新的女主人?我在回龙观转了一大半天,那是我觉得比较理想的购房地点,交通方便,而且那边还有不少朋友。我看了几间正在开盘的新房,也看了几间待售的二手房,我一直有种沮丧的情绪,直到我走进那一间。面积不大,70平米,两居,因为是二手房的关系,所以里面还残留着原主人的一些气息。可以看出原主人是一个比较有品位的人,懂得在有限地空间里做一些小的设计。我走进去突然有种不想离开的感觉。莫非就是它了?我心里竟然会有些紧张。回来后,我给一些朋友打电话,我说那套一个人居住,非常舒适,两个人住也不挤,价格也不贵,我看中它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突然想起了杜甫的这句,恩,是有些莫名其妙。 # posted by
  日 星期五(Friday) 晴
小小在她的博克里写到“小刚是个非常不错的人,只是也许还没有遇到属于自己的那个姑娘。”拜托,小姐,你是在写博克啊!你就不能写的有文化一点?修辞多一点?你完全可以说,小刚是个很不错的人,除了钱和女人好像什么都有,而且升值潜力比较大,是快肥肉大家都来抢哦!我知道你是好意,替我说两句好话,以报答我的请客吃饭之恩,可我咋看着这么别扭呢?好像我都可怜到该被人同情的地步了。不就是没妞泡嘛,了不起是个重伤,要死哪那么容易!再说了,没妞泡是好事情啊,说明我开始认真了,不贪玩,开始正儿八经地理性思考了,这不,前两天不就有一电影学院一女孩投怀送抱,我就没接受,多好啊。不过话又说回来,说我没妞泡还真有很多人不相信,以前的同学、朋友、同事,甚至连我老爸都不相信。至从我大二那年出去同居后,他就一直对我充满了信心,所以这次他来北京过年,发现我仍是单身失望了不少。我能想象到那些人听说我已经半年多没找到女朋友的样子,他们会腆着脸不怀好意地笑着问:你以前的那么多呢?是啊?以前的那么多呢?哪去了?人间蒸发了?就好象是在昨天,在昨天她们还与我嬉笑追逐,还对我信誓旦旦,可现在,那些身体那些体香都消失怠尽了,连一点渣滓都没给我剩下。更要命的是,沿着我的记忆顺藤摸瓜,我竟然发现造成这一切罪魁祸首,愚弄自己生命的人并不一定不是自己。或许,我真的比较操蛋,我信奉寻找是一切快乐的源头,每当我跟一女孩在一起的时候,我会问自己,她是不是就是那个最合适的,如果不合适,我调头就走,也不管自己伤害了多少人,同时我又信奉分了手的人宁愿做敌人也不要做朋友,所以没有后路,现在依然只是我一个人在孤独的跋涉。这有劲么?不知道,我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现在没得选择,我只能这样继续走下去,直到找到那个最合适的人为止。沈从文先生在《龙珠》这篇小说里写到:豹子永远孤独,就因为它身上的花纹与众不同。以前我认同,现在我照样认同,我不是豹子,但豹子有可能是我。洒脱一点,再洒脱一点,我总是这么告戒自己,却总是不知不觉陷入多愁善感的旋涡中,奶奶的,房囚同志,你是何等危险的人物啊!  请原谅我故做深沉的语气,虽然它有一种近乎于道德沦丧的恶劣。后来小小还提到了《我的歌》,没错,这是我听了十多年都没曾厌倦的歌。我喜欢它,因为我觉得它真的是我的歌,字字句句刺激着我的耳鼻口眼,并蔓延到我的心脏。那个最合适的人,她不仅要漂亮善良,聪明单纯,相信我是最好的,支持我背负梦想上路,而且一定要听得懂这首《我的歌》,最好还爱玩泡泡龙和大富翁(请注意,我说的是大富翁4)。我说过我一定要找到她,无论她在哪里,我都要找到她,因为,这个媾不到女的可怜虫为了找她,不惜伤害了太多太多人,而同时,也被太多太多人伤害,这个代价实在惨重,他已经失去的太多太多了,以至于现在一无所有。谢特妈的发棵!我竟然会写下这样莫名其妙的博克,想想都觉得恐怖,看来春天真的是来了,借用听风惊梦兄的一句话:怀怀旧,还是怀怀春?――――――――――――――――――――――――――――――――附带:《我的歌》――郑伊健 若我将一生 高低转变谱出来然后唱过去 过去目前到未来善变的曲式 音阶起跌 是人生的感慨愿我这一曲 不风流也精彩有许多风光 今生今世亦难再若我捉不紧 它将消散空气内故此必须将 当中曲折 用旋律记下来没这凭据 问记忆怎装载要是声线亦耗损 就以五指奏下去指尖一旦亦擦穿 就以记忆唱下去思绪仿似行云 让感受像流水如能继续唱 都必须唱下去也许天生的 很多感觉很多情期望这性格 替我换来你用心的感应用我的歌声 敲醒心里淡忘了的率性像那些点水的蜻蜓那么轻最好的光景 今天跟你做人证若有天分开 孤单的我怎确认愿我这首歌 它朝可以 做回忆的保证让我一直唱 让这歌永莫停要是声线亦耗损 就以五指奏下去指尖一旦亦擦穿 就以记忆唱下去思绪仿似行云 让感受像流水唱如能继续唱 都必须唱下去能继续唱都必须 仍陶醉下载:/u?u=/softcenter/media/郑伊健/k2NkNA$$.mp3 # posted by
  日 星期三(Wednesday) 晴
李白有首《美人》,那是方世玉老爸方德对付他老妈苗翠花的绝妙武器,一当苗不听话或者使小性子的时候,方德就拿出来念,然后苗翠花同志就软了,不管是身体还是心。诗云:美人卷珠帘,静坐蹙额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用我们现在的话说,这首《美人》的确是一首能让女人HIGH到极至的诗,让人听后不得不称赞美人好湿美人好湿。但后来我又听到了另外一个版本的《美人》,另外一种风情,却也智慧得另人赞叹,也让我情不自禁地感叹,好湿好湿。诗云:美人卷珠帘,万径人踪灭,两岸猿声蹄不住,惊起沙鸥一片。该诗的用意显然险恶之极,什么样的美人长得能把人全吓走,而且连动物都害怕?再说另一首诗,来自于电影《笑傲江湖》,诗云: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王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该诗豪迈之极,是以表现壮士暮年,看淡人情事故,世态炎凉之后的回归乡土那种洒脱情怀。而我每次醉酒后总会情不自禁地念出来。记得有一次,那时应该还在大学,住宿舍,由于醉后脑子迟钝,念到第三句后就突然忘了最后一句。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王图霸业谈笑中,哎,最后一句是什么来着?同寝室的一哥们不耐烦了,大呼一声:不及汪伦送我情!!我当时就晕了,他接的真绝!前段日子,一网友在网上做了首写游戏《剑侠情缘》的古体律诗,看得我也诗性大发,到后面也跟着做了首律诗,可后来那网站整顿,具体我写的整首也找不到了,只记得其中四句应该是:洛阳城中有余孽,桃花林里断尘缘。五陵豪杰情常在,秦淮歌女恨有时。然后有人回帖说,好诗,好湿。后来再想起来,也觉得舒服。看来生活中多点诗意,还是一件另人愉快的事情。 # posted by
  日 星期一(Monday) 晴
电影《神经侠侣》的开头,两个警察因躲雨钻进了一家超市,一个警察去上厕所,一个警察在超市中观望。等上厕所的警察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搭档不见了,接着他听到外面传来几声枪声,他冲出去,发现同伴已经被一匪徒劫持,他掏出枪,胡乱地开了几枪,结果匪徒和同伴都倒在了血泊中。不要认定故事就这么开始了,这只是导演玩的一个噱头,在这组镜头后,传来几句话外音:别以做警察就一定会这么刺激,哪有那么多这样的事情发生。接着镜头一转,那个做着英雄梦的警察突然清醒,他的同伴在超市外对他说,走拉,雨已经停了,该去巡逻了。请原谅我的絮絮叨叨,我之所以用这个电影序幕来作为这篇小东西的开头,无非也是想说一句话:生活中哪那么多刺激的事情,都是平淡如水,平淡如水啊。日,星期日,小暄暄回到上海的那一天,也就是昨天。关于事情的开始我不想再重复说一遍,因为我昨天已经对很多人说过了。我只想告诉你们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受到北京流氓的欺负,然后我就去帮忙。可能是我的那个朋友太过于文明,也或者是他比较聪明,老早地叫了110,而那个流氓的同伙也不赶一时三刻冲上去,只是在不远的地方等电话。而我是一直觉得警察靠不住的,特别是中国的警察,所以我也叫了几个兄弟在不远处等着,等朋友的电话,怕万一警察走后出什么事情可以好照应。然而事情的发展终究就如同《神经侠侣》的开头一般,110的介入终于还是让事情暂时和解,而在我脑子中出现的那些火拼场面最终还是化为泡影,当那个朋友打电话跟我说事情解决了后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很强的失落感。很久了,已经很久了,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记得在高中的时候,打架闹事是家常便饭,那时的小年轻,心里都郁闷着,都有着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概,到了大学,动手的人少了动口的多了,大家都愿意吵架,不敢正面动手冲突,而到了社会上,我看的更多的是,即使是仇人,见面也打哈哈,只会在背后阴险地做手脚。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是什么让我们让我们丧失了激情?丧失了用拳头去与人交流的勇气?丧失了为人处世最坦荡的脾气? 事情结束后,我把我叫来的几个朋友一起叫到了我家附近的那个名叫“小石灶”的湖北菜馆,吃吃喝喝了一翻。路上,小小给我打来电话,问我受了伤没有。哪那么容易受伤?雷声大雨点小而已,雷声大是我的性格,雨点小,是整个社会的性格,他们所需要的就是相安无事,不管有人忍气吞声,不管有人仗势欺人。我只喝了两瓶酒,我没想多喝酒,席间,我说,我对古时候的那个打家劫舍的年代充满了向往,那些行侠仗义的游侠,那些义比天高的刺客,可现在呢?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赚钱赚钱再赚钱!对不起,我不是一个愤青,我其实是个演员,只不过演的是自己。我希望自己身上能保持着一种难得的血性,直至我的生命结束。在没有英雄的年代,我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感谢李东,感谢红烧肉,感谢小风,感谢小小,你们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朋友,感谢小石灶酒家,你的湖北菜做得真地到。  # post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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