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辞退近一个月了,而我们又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怀孕了还能不能做得到赔偿。(每月工资在6千以上)还有半个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从3月8号进入公司销售业务工作的,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都是口头谈的工资每月2000元,提成是总业绩的2.7%,到6月份公司就通知取消底薪提成押扣1%到年底一起发,每月只发1.7%提成,我经过努力工作,为公司做出很不错的业绩,而且客户是长期和我联系订单的,现在公司随便找个理由就把我辞退了。前3个月有打考勤卡都是发的现金没有留证据,以后每月考勤卡也没有发过工资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我找劳动仲裁能解决吗?谢谢律师给指导
我于日开始在东阳市钱江电器有限公司上班,工作期间,表现优秀,且业务过硬,但是今天公司领导突然说叫我明天不用去公司上班了,我都没有一点思想准备,而且还压了75天的工资在厂里,老板说要等到他们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我工资就什么时候给,我可以要求他一次性给我付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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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月15日进公司 3月2号被辞退没有使用期 没有签定合同 能不能要公司补偿我2月份的社保?,
在公司工作一年半不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工作了满一年后开始交了社保,现在被公司辞退。我要求劳动仲裁,但公司不承认没有签合同,还一口咬定是签合同的,而且合同已经被我拿走了。我该怎么办?
当初应聘的岗位是行政助理,但因为是小公司,其实就是做文员的,工资也是按文员的标准1500元/月,但是公司一共就几个人,所以什么都要做的,人事、前台、采购、收银都做,所以公司说:1、合同不签是我的责任,是我工作上的失职,2、可是现在又说是被我拿走了,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里只有基本工资,业务提成比例及发放时间没有写进合同里,请问业务提成是否算劳动报酬?公司口头说提成每月只发一半,另一半年终发,是否算拖欠工资?
中途离职另一半提成就没有了,劳动者能不能要求公司发放? 有证据能证明确实每月公司足额发了其中一半的提成
在面试时公司与员工达成口头协议提成只发一半,另一半年终发,能接受就可以上班,员工还能不能以公司未每月发放其中另一半提成,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为5年 现在过了2年要求在签合同 说以前合同不算了 不签就辞退 我该怎么做 签了合同押金增多了 工资还降了 求助怎么做
我是2008年5月来这个公司上班的,已经2年六个月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请问我该什么维权呢?
我在该公司正试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现公司无故辞退。当时签订合同时口头说明月薪三千元,可是实际每月只给开生活保障八百元,现又面临辞退,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得到如何的补尝?
公司在既没有劳动合同,有没有社保的情况下,一两次迟到早退就职工怎么办近70岁老人被公司辞退,是否可享受劳动合同中待遇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老人来自农村,也没有养老保险金,去年在深圳一家公司做清洁工,近一年的时间,未签劳动合同,公司现将其辞退,能否得到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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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公司辞退员工时给了补偿金,是否还要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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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一直到工作一年三个月之后,公司才给上了社会保险。而且公司的工资是老板直接从银行打款给每个员工,由于工作的问题,部门经理要求报假账做小金库,离职前清帐才发现那种假账造成亏空,而小金库由经理拿走了,我没有拿一分公款。请问我是否可以说出问题立即辞职?是否要承担经济责任?有多少的经济责任?
本人是大学毕业实习生,和某餐饮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说明每个月我要工作满153个小时以上,但是公司未达到劳动合同中的条件即是公司这个月只是给我工作了120个小时,那么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赔偿培训费用。
公司解除合同是否有补偿 合同已经到期了也是不可以的吗
朋友于2010年8月份入职于深圳某广告公司,任客户服务工作,试用期工资3000(转正后同3000)。转正时该公司并未要求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0月,老板答应薪水于11月起涨至3500。
日,老板突然以“公司业务量少”为由,要求朋友即日离职,并现金支付了11月薪水3500元(社保后3404)。
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应该向该公司索要赔偿?法律支持范围内,具体索要金额? 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来寻求帮助?当地人力资源部门是否可解决,谢谢。(看了其他一些,有的说应该赔付2个月的,...
朋友于2010年8月份入职于深圳某广告公司,任客户服务工作,试用期工资3000(转正后同3000)。转正时该公司并未要求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0月,老板答应薪水于11月起涨至3500。
日,老板突然以“公司业务量少”为由,要求朋友即日离职,并现金支付了11月薪水3500元(社保后3404)。
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应该向该公司索要赔偿?法律支持范围内,具体索要金额? 谢谢(看了其他一些,有的说应该赔付2个月的,还有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要赔付更多)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只限于口头通知,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同意书。反而让签订员工离职申请。请问这种做法符合规定吗?与公司签定三年劳动合同,不足一年半被无故辞退,请问能得到多少赔偿?_百度知道
与公司签定三年劳动合同,不足一年半被无故辞退,请问能得到多少赔偿?
我家单位班零三月间现公司故除我我公司签定劳合同合同直没给我合同能效我现准备比较充证据(体现公司名称银行流水社保证明)请问我能少赔偿我做销售行业真赔偿公司未发放提算平均工资
1、单位口说要辞退没接式书面通知(盖公章)前按班否则单位承认自旷工按自离职处理2、故除视违反劳辞退要求两倍经济补偿金即3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补偿间×离职前12月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算:月所应发工资数扣保险及公积金前数)根据劳规第八十七条 用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合同应依照本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劳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者本单位工作限每满支付月工资标准向劳者支付六月满按计算;满六月向劳者支付半月工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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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半月工资关于提绩效要看没明确协议或者合同没规定向劳部门反映请求调解用担单位给合同要弄清楚辞退真原没严重失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没符合劳合同规定解除劳关系相关条款
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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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保险公司和员工签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的问题-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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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公司和员工签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的问题
所谓的代理和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具体区别在哪?比如待遇啊什么之类的。请各位大虾帮忙解下下,详细点代理合同不给你缴纳社保
没有底薪(底薪是责任制的
完成多少任务拿多少底薪
而且只给半年或一年的底薪)
劳动合同给交社保
有无责任底薪
这就是区别的精髓
希望能帮到你
  我和保险公司签了代理合同,能不能再和别的公司签劳动合同。受不受影响的。还是要先终止代理合同才能和别的公司签。因为代理合同不算劳动合同,和劳动法也没有关系。我去社保中心问过。我一直是在失业状态,说直接给别的公司劳动手册就可以了。劳动手册一直是在我手里的是这样吗。问题补充:
我算是保险代理人,就是业务员,这种签了代理合同的在劳动局有记录吗。不加金,不加保险的。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完全可以和其他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相互间没有任何影响。
这种签了代理合同的在劳动局没有记录可以与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你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况且,《劳动合同法》也未禁止多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即劳动者同时与几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是合法的。  不可以,你的户籍会转到当地的人才市场。直到有单位接受你的集体户口为止。
不可以,代理人合同单位不会给你落户的,可以到当地人才市场或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落户,一般学校只会为你保留两年的户口。  国有企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股份制平安。新华保险有什么区别吗
没有~!你听谁说的?保险公司短期内不可能改成劳务合同,那意味着代理人成为他正式员工,那他就要买3险什么的,现在的责任底薪制也要改,要每月发工资了,那保险公司要亏大了
保监会都没有此信息!  保监会说5年整改完毕,有可能,但得给他们时间啊.现在没有真正的国有企事业.都是股份制.  我和保险公司签定的代理合同,在我生病期间把我辞退,想问问可不可以申请仲裁,有效吗这个合同?你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不存在把你辞退的问题而是解除合同的问题,这个合同是有效的但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你对解除合同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现在保险行业和员工都是签代理合同??那么代理合同和平时和一般企业签的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呢??能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呢???代理合同没有雇佣关系,仅有经济关系,类似合作关系。。更谈不上保障了。
  本人已经转正,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我发觉自己不适合在这公司工作,而且,自己已经找到另外一间好的公司了,正常,我要申请,然后30天之后才能离开公司,但是我想马上离开旧公司,我想递申请之后,然后离开公司了,(不考虑跟旧公司协议,因为,一定不会让我离开),一心想走,如果,我真的离开了,我要负上什么法律责任,希望,能详细跟我分析,我希望要的是专业的意见你没有多大的法律责任要负。但是,如果你像这样离职的话,公司可以对你采取以下措施:1、不给你办理社保转移。2、扣发你的工资。如果以上两点你都不在乎的话,那么直接就可以走了。当然,如果你提出辞职,好好的和公司谈,让公司同意你马上走的话是最好不过的了。
擅自离职,要承担违约责任的。1、劳动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是受我国专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只有严格依法行事,才能真正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定要件,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劳动者如果未按照法律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擅自离职离岗,该行为不仅仅是对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劳动者本人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一)用人单位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号)第4条)。劳动者如果擅自离职离岗,将面临用人单位对上述范围内损失的追偿责任。4、劳动者擅自离职离岗不仅会导致劳动者本人面临经济赔偿的法律后果,对劳动者未来的就业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擅自离职离岗,其合法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自然解除。在此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新的用人单位将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在招用擅自离职离岗的劳动者时,也必将考虑其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这也会对劳动者自身的再就业造成阻碍。此外,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于擅自离职离岗的行为约定了不违反强制性法规的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也将由劳动者本人承担。  我不知道你入职多久,但是如果你是紧急离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有权扣除你当月的基本工资的。而社保什么的只要你离职了,他们肯定会给你停掉,所以紧涉及一个转移的问题,当然如果你不考虑这些的话,那就没啥事。因为你是刚入职,所以不会涉及一些专业培训之类的东西。
因此,如果你不在乎当月工资,社保等问题,那么可以直接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当然并不是说紧急离职用人单位就一定会扣除当月工资,只是如果他们以此为由扣的话你也没办法而已  一是社保问题,可能不给你停、不给你转移;二是工资问题,可能扣压不发,计入你的社保;三是档案问题,如果你的档案在原公司,你要考虑这个。不给转移,甚至你的工龄计算到时候出现麻烦  如果旧的公司不允许你离开公司 那么 你可以在领完一个月的工资之后直接离开 一般签劳动合约的时候都会有一个期限在上面
你可以把旧公司的东西(比如社保之类)全部迁移到新的公司 你的职位一定是比较高的 你可以在公司挥霍几天 那么你可以直接被开除 这也是一个办法 而且 你这种事情我也有过 我就是那个 领完了一个月的工资之后直接离开 而且劳动合约还没有到期
我现在也什么事情都没有啊  如果你就这样走了,肯定是违约的。如果由此给该公司带来的损失,该公司有权要求你承担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分不同情况有几种可能:1,如果你是公司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内不得从事与你在该公司相同的业务,如果你违反规定该公司有权要求承担违约金。2该公司为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并且约定了服务期,你这样违反了服务期,该公司也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金。只有以上两种该公司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金。3,看你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还有无其他不违反法律,法规其他强制性规定的规定。以上内容来自《劳动合同法》望能对你有用。  我在单位刚转正,已经提交了转正申请,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呢,由于个人原因,我现在要辞职,可是单位说我已经算是正式员工了,我要去别的城市上班,怕转保险麻烦,啊想在这边单位就开始交保险,保险都已经开始给我交了,我想问一下我没签过劳动合同,保险能交上吗?一、转保险不麻烦,就是一道手续:你个人到当地的社保打印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走到哪里就交给哪里的社保。二、一般情况下,参加社会保险都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
上保险和签劳动合同没关系。你的问题不在这里。其实社保是可以转移的,即时你不能马上转移,等一会有时间在转移都可以。我的都放了4、5后才转的。  你好,劳动合同与保险并无直接关系。就算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可以为你缴纳社保费用。但是,根据你所说的,你刚转正,你应该有一份实习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实习期间,公司也应缴纳员工的社保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相应保险费用,可以向劳监会提出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相应社保费用。  单位给你交保险与你有没有签合同没直接关系吧,反正我单位原先没有签合同照样给交五险了。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保险是需要劳动合同的,参加个体社会保险不需要劳动合同。但需要社区开具的自主创业证明。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纵横法律网 牛增科律师
你的这个问题是这样的,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11月16日你收到公司续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至日(还未盖公司章),你签了交给了人事文员,但合同还在那文员那里时,公司突然通知你不再签订合同了。这时候你和公司没有形成新的合同关系,因为那个合同公司没有盖章。2、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而继续工作的情况,法律上视为是一个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条件按照以前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3、公司未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你可以要求公司给这个月的工资,还有你可以要求公司解除合同时的经济补偿,你工作了一年,补偿金是你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一共是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加最近这个月的工资。4、还有入职以来的加班延时未给本人支付的报酬可以一并要回。5、你可以先申请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解决,解决不了的话提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的话,提起诉讼。你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劳动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不要错过时效,不然就没有办法维护你的合法权利。6、请注意保存和收集相关有利证据,如加班时间表、劳动合同、上班签到表或者打卡记录。就你补充的情况是这样的:1、“未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本人,赔偿金须以未提前通知的天数(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三个半月才通知我,须按现有平均每日工资标准)支付合同当事人赔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不存在的,法律只是规定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就可以,你的公司没有这样做。它现在通知你,要到下个月才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等于这个月你和它还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所以这个月的工资是需要赔偿你的。2、加班延时证据用当初人事考勤电子档是可以的,因为电子数据在我国也是承认的一种证据形式,虽然用的不是很多。当然要注意收集的手段要合法。3、对于你的这种情况,现在属于不定期合同,双方可以无条件的随时解除,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4、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未续签也未终止而继续工作形成劳动关系的是无定期合同,而不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者一般需要你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才有可能签定。5、至于你在公司内的职位问题,只要这种职位调整没有损害你的工资及待遇,公司是有权根据公司的情况作出调整的,属于公司内部的一种行政管理行为。  劳动合同到期后,虽然没有续签,但是依然有雇佣事实的,应该给予赔偿。  还继续存在劳动关系,则要赔偿。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不用公司赔偿  没了。  问题补充:
今年3月30 我提出辞职批复我4月30号 同意离职公司应该在什么时间 把我的工资 结算清楚要看你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中的支付工资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也有按照星期算的。如无特殊情况,最晚应是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颁发工资的时候,应当付清,一般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结清的。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是可以请求赔偿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a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b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c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d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单位明确不给付或者有拖欠的意思,应尽提起协商,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保证自己的利益。
立即结算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合同后公司究竟应当在多久结算工资的问题,法律及法规没有作这方面的规定一般情况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财务时间来结算的,也就是合理的时间,比如你20日离职,公司财务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的15日,你离职时单位一般不会单独为你一个人制作一份工资领取表的,所以一般都会在下月的15日结算你应得的工资。
法规规定跟实际操作肯定是有差距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因此,工资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即时支付。经济补偿是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法律规定是办理完交接手续,结算完工资,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一般单位都是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一个月内支付。 要是有业绩提成,得等到收回相关款项后,才支付。  一般是员工办理交接手续时结算。但是,也有不少单位随单位员工工资发放时解决。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于4月30日即需支付所有费用。如拒绝,可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般是在办理完离职后即时结付,而在实际中不是所有企业都这样做,期限则可参照当地的法规,比如浙江一般是5个工作日。  协议规定或是公司自行发放工资的日子都可以。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在办理交接手续后,即予以结清工资。  在你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当天支付。  好像是3个月,你金额以给劳动局打电话咨询一下  离职当日就应当结清工资。  家里开小汽修厂,有2位工人师傅工作不积极,和管厂的我父亲(非法人)发生言语口角,继而2人直接离开。2人没和厂里签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今天收到辖区劳动局发来的函件,说需赔偿2人共计30万人民币。请问专业人士:1- 此赔偿合理吗?如何计算的?2- 对方的依据是?3- 我方该如何应对?谢谢各位~~  劳动者主张赔30万,按照法律规定不一定就赔30万。  一、有关劳动关系的证明请参阅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计11个月;  2、从满一年之日起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两条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3、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未签合同用工达到2年,除四川少数省市,在全国大多数省市,均已超过时效不受法律支持。有关时效的计算请参阅我的这个回答。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但是用人单位只是承担补缴社保义务,通常不会直接向劳动者直接赔偿金钱。有关补缴社保是否受时效限制,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请参阅我的这个回答。  四、用人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因此解除合同应当告知用人单位,此二人直接离开不符合法定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指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款、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合理不合理你得看他们是怎么主张的。不过单从30万的数额看,有点不合理,平时多少钱一个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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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上了一个半月多的班,由于一些原因辞职走了,之前有发过半个月的工资,但是还有1个月的工资没有结算,前不久他们公司发工资了,我朋友打电话询问什么时候结算他的工资,结果对方没说几句就挂掉电话了,其中提到工作合同,虽然我朋友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在那边做事是事实,而且他也不算是正式员工(实习阶段),在那张合同上好像也有说明非正式员工可以随时离职,我不是很懂法律,不知道工资还能要回来吗?谢谢!
我经朋友介绍去那家公司工作了半年,最后公司搬厂,我不想去,又因家里有事,就请假回家了,回家办完事后离搬厂没有几天了,我就打电话给领导说不去了,但是最后一个月的公司一只没有给我,我给老板打电话,他都不接,我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不过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老是拖欠工资,所以我现在不想再做,那我可以通过仲裁拿到双倍工资吗
我是一名刚到深圳不到半年的打工妹.因为朋友的介绍来到这里工作.这里工作要押一个月工资和提成.最后就剩底薪了.老板是私人的.我的工作是网上销售,工资是按提成的.我曾多次向老板提出辞职,但老板说要等找到人才能放我走,难倒他明年找到那我还得等到明年吗?有什么办法或途径能帮我辞职呢? 因为急需要钱.所以向老板提出预支工资可是老板说现在没有?
4月份入职的,到现在只发了10多天的工资,实在不行了,我找别的工作了。没办法回去交接好,请假又不批,所以我只好自动离职,现在公司的态度是不给之前的工资如果我自动离职的话.想请问下,这样我应该怎么办?公司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
当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为两年,2012年前强制性放假两个多月,中间没有基本生活保障(就是没有工资)十个月期间拖欠数次工资,12月份的工资和提成要到明年过完年再上一个月班才能拿,我工作快一年了,现在不想做了,因为当时签合同时,老板没有提到过这些规定和说拖欠工资现象!我现在辞职不做,能否要的回当时签合同时3000块钱押金?!
我在公司工作3年啦。我也没有和公司签过真正的劳动合同。假合同倒是签过2次。在此3年间没有任何加班加点工资。节假日也没有双倍工资,而且请假还扣工资。现在我手中也没有什么证据,就只有工资表一张,上面考勤搞得每个星期天和周六都是双休。实际都是上班的。。。。。。。现在公司不怎么景气啦。碰到裁员。我主动提出辞职。现在工资每月2800元,不知道可以拿到多少钱。那位高手帮我指点下啊谢谢
我是个建筑农民工,我跟老板干了五个月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们结账的方式是每个月结百分之八十。当是我现在有事想回家。老板不给那百分之二十了。请问我该怎么才能要回我的百分之二十呢?
日至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不给发放6月1日到7月9号的工资,和押金也不给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困扰的是,我没有押金条和能证明我在那里工作的时间和没有发的工资依据!!!我该...
我是长沙县某大专院校学校的老师,进入学校工作大半年了,学校也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买保险,进校时候谈定的工资也没有如数发放。以为本人问及保险和工资的事情,就立马解聘我,要怎么样处理?请问我有哪些个权利,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我是在七月一号经同学介绍到一工地打工,在十一月工地工作停止,老板说要去公司拿钱,老板是青岛精诚消防下的小包工头,从十一月到十二月十号,期间联系到几次,只是一味敷衍,现在我找到别的工作,而这里工资就没给我,也没有欠条和合同,打电话询问工人维权本门,声称这个消防公司没有在烟台注册,管不了,之后我找到这个公司的项目部经理,他说我们老板已经拿到钱,我现在只知道 老板的家庭住址,手机无法联系,请问遇到这种情况 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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